村庄档案与当代中国农村研究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村庄档案与当代中国农村研究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村庄档案与当代中国农村研究
村庄档案是在村庄生成并保存的档案,是最基层的档案。国家对农村档案工作曾经有过制度性安排,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村庄档案的记录、保存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的档案销毁、流失,留存档案保管状况堪忧。近年来,一些研究者和研究机构,通过搜集和利用个人收藏的资料、村庄遗存的档案、各级档案部门保存的档案,开展当代中国农村研究,推动了当代中国史研究,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动向,亦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由于相关研究机构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学术背景不同,学术关怀不同,因而在档案搜集的种类、数量,档案整理的规范,档案开放利用的形式,档案研究的成果等方面均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当然,也体现了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之加以总结和反思,以利于这一学术方向更好地发展。村庄档案整理、出版状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对搜集的村庄档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分类、整理、编目,方便检索,部分档案已经扫描并逐步实现电子化。行龙等着《阅档读史——北方农村的集体化时代》,以“左图右史”、图文并茂的形式公布了所搜集的部分档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主编的《一个村庄的原始记录:广东省顺德县北水村经济社会史料选编》(1950—1983),对所搜集的原始档案重新进行了文字录入。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杨奎松教授和他带领的中国当代史研究中心成员先后出版了《中国当代民间史料集刊》9辑,涉及工厂、茶厂、村庄等内容,并不局限于村庄。其整理、出版的形式也是对原始档案进行了文字录入和重新编排。原始档案中文字、数据等不易辨识,对档案重新进行文字录入,固然便于利用,但在录入过程中,流失了原始档案具备的一些特质。如果对档案影印或者说公开化,其中涉及的一些当事人的隐私又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村庄档案如何公开出版,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村庄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就开始注重对当代中国社会变迁史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可谓中国农村研究的学术重镇。该中心在收藏官方发行为主档案的同时,也收集、整理了一些民间档案,其中包括村庄档案。近年来,该中心原负责人熊景明女士又大力开展了“民间历史记录档案库”的建设工作,经过编目整理后,在网站上对公众开放使用。查阅其中村史目录及内容可知,这些村史不少是已经公开出版的刊物,并不属于村庄原始档案。村庄档案数字化具有代表性的当属“田野调查——张乐天联民村数据库”。张乐天早年曾以故乡浙江省联民村档案为基础,完成了《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田野调查——张乐天联民村数据库”是在着作完成以后建立的,除了文字档案外,还有田野访谈、影像资料等,然而,个体村庄档案的数量是有限的,因此,创建者在数据库中建设田野访谈、影像资料等栏目,持续地追踪,亦体现了扩大数据库的努力。
村庄档案的研究。档案记录内容有两个特点,一是统计数据多,一是个人档案多。面对庞杂的数据、零散而丰富的个人档案,如何利用新史料开展研究,是研究者面临的共同挑战,为此,相关研究机构对档案的解读、利用进行了各种努力。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开展“1950年代档案讨论班”“账册史料与社会经济史研究研讨会”等,并结合具体问题形成一些研究套路或者方法论,关注各类统计数据,对于各种来源不同的数据进行核对、比勘、互校,比如就统购统销、地权研究等形成具有特色的研究路径。研究者对档案研究亦表达了各自的理论关怀。行龙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传统的基础上,提出把社会史研究引入当代中国,通过村庄整体研究、各类专题研究,构建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体系。张思的研究则以人类学的追踪调查的方法,以满铁调查资料涉及村庄内容为基础,结合相关村庄档案,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中,探讨20世纪华北农村变迁。
基层档案的特点有利于研究者采取自下而上的视角,而非自上而下的视角,或者说能够更好地体现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结合。从研究方法来看,研究者除了阅读档案外,由于时间相隔不远,可以结合具体研究的对象,开展田野考察,对相关问题进行访谈,实现文献研究与田野考察的结合,有助于理解档案,考证文献,发现问题。从研究领域来看,已有的研究成果包括了政治史、社会经济史、社会生活史等丰富内容,甚至可以从1949年以后的档案,追溯1949年以前的历史,发掘出新的选题。
从村庄档案的搜集、整理、研究的整体状况来看,这一领域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努力。在资料搜集方面,除了文献资料以外,还应当注意影像、访谈、实物等资料的搜集,拓宽资料搜集视野。在资料整理方面,在保持档案原始状态的基础上,借鉴档案学,科学、合理、规范地编目。在资料运用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档案这类新史料的解读、运用能力,尤其是探索对数量庞大的账册、统计表等数据的处理工具和方法。利用村庄档案进行研究,应注意村庄档案、县级档案、区级档案、甚至省级档案的有效衔接,而不是孤立地开展研究。同时,要关注国家的宏观政策,做到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的结合。在档案的整理、出版以及电子化、公开化方面,亦应加大力度,逐步建立起方便研究者检索、阅读的数据库。正如沈艾娣教授所言,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档案中涉及的一些当事人还活着,在社会发生大的变化以后,一些档案对于国家来说已经不重要,但对于档案中记录的相关当事人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如何保护他们的尊严、安全、隐私,这也是研究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