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东京审判中日方证人的集体伪证及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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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东京审判中日方证人的集体伪证及其后果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21期特别策划“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5周年”文章之一。
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通常称为“东京审判”。据日本右翼统计,从 1947年2月24日开始,到1948年1月12日,辩护方面进行了187天的辩护论证,其中,用了45%的时间为被告个人进行辩护。

为了通过辩护影响法庭判决,在作证过程中,虽然日本证人都宣誓“实事求是,绝无虚饰”,实际情况,除日高信六郎外却是集体伪证,严重影响法庭判决。

比如,饭沼守曾是上海派遣军参谋长,他知道南京发生了什么,但他的证词简直是一篇关于日军秋毫无犯和松井石根慈悲为怀的论文。他说,进城时,他遵照松井石根命令,下令除16师团外,其他部队撤退到城东地区,并严申军纪;12月16日、20日和31日,他视察南京,除下关地区有几十具士兵尸体,“所谓的成千上万的被屠杀的尸体,我即使做梦也未曾见过”,确实有几处火情,但未见一例故意纵火;有人向松井石根报告了“抢劫和暴行的案例”,但松井石根在抱歉的同时,命令军官防止此类事件发生,“违法者都受到了惩罚”,以至于16师团对法律部门的程序提出了抗议;至于难民营,饭沼守命令16师团守卫,“只有持通行证的人和守卫该地的宪兵才可以进出此地”;国际安全区委员会的抗议,他“一无所知”,也未向松井汇报过。而饭沼守自己的日记则说明了他证词的谎言性质。饭沼守1937年12月21日的日记说:“当荻洲部队的山田支队用刺刀分批处置一万数千名俘虏时,因为是在几日内将相当多的人押送到同一地点,因此俘虏发生了骚乱,最后我军用机关枪扫射,致使我军若干官兵也一同被打死。”同年12月30日的日记说: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召集驻南京及附近宿营部队的副官等人,要求进一步严整军纪风纪,特别是对外国公馆的违法行为,佐佐木少将(警备司令官)还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方面军中山参谋来此,仅向参谋长一个人传达了此次发生在外国公馆的违法及其他违反军纪的行为的遗憾之意。真是愧疚难当。”这个“愧疚难当”的饭沼守曾断言苏联大使馆被焚烧抢劫之事与日军无关,但日记记述道:“(特务部冈)中佐说,他去苏联大使馆时,荻泽部队的伍长等三人正在里面的大使私宅征缴粮食。”饭沼守说他不知道南京的外国人就日军暴行进行抗议之事,但他1938年1月21日的日记说,日军参谋次长发来电报,通报了日军从美国辖区拖走妇女、在金陵大学抢走钢琴等事,日本外交官无力制止,占领军又未能管制,甚至与美国使馆秘书同行的日军宪兵还逮捕了进行抢劫的日军士兵。同月26日的日记更是惊人:“今晚,本乡少佐报告,24日夜11时左右,日本兵去美国人经营的农具商店,用刺刀威胁看店人,带走两个女人强奸后,过了两个小时左右才走。根据受害者的陈述,去据称是实施强奸的房子确认时,由于是天野中队长及十几名士兵住宿的地方,在要进屋调查时,两个美国人也想进去。天野让士兵们集合,反过来殴打并赶走了美国人。接到通知,本乡参谋随即去了现场,想进中队长房间却很难。隔壁房间有三四个支那女人,当强行进入天野房间时,他像和女人睡觉的样子,有个女人从床上下来。”

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没有搜查原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人的日记,也没有全面搜罗南京大屠杀期间西方在宁人士的日记、书信、报告等文献,结果,虽然通过检方律师的强力质证,戳穿了部分日方证人的谎言,却在总体上减轻了对南京大屠杀罪责的认定。

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右翼开始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史实,恰恰沿着当年伪证者的思路,其基本论证思路与伪证者高度一致。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1.松井石根热爱和平,寄望东亚各国的复兴。在占领南京前后,他不断发布命令,要求严明军纪,日军各级军官严格遵守。2.东京审判前没有听说南京大屠杀。大量的伤亡是战斗中造成的,不存在有计划的奉令屠杀。没有屠杀战俘,实行优待,甚至直接释放。3.占领之下的南京秩序安堵,生活如常,尸体罕见,日军与当地中外人士相处友好。日军没有故意抢劫、纵火,抢劫纵火的是中国军民。没有大规模的强奸,中国妇女甚至主动挑逗日军。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中国证人和西方证人的证词不可靠或作伪证,法庭不公正。

近年来,大量新证据尤其是作为第三方的西方在宁人士的证言不断出现,上述伪证思路被证明极端荒谬,所以,右翼中的 “新兴力量”开始转变思路,另立论点,比如,松井石根当年说他对南京大屠杀一无所知,日本右翼分子进行逆推,他们说,如果有南京大屠杀,中共方面应有文字记载,而据他们调查,根本无人提及。其实,史实永远是谎言的天敌,1938年春,《新华日报》详细报道了南京大屠杀,提出“留京同胞之被残杀者不下十万人”。郭沫若1938年6月为田伯烈《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中译本作序,痛斥日军暴行。1939年,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印《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一书,内中第三编第三章第一目,根据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向日军当局的抗议,叙述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毛泽东特为此书作序,号召大家认真研究日本在沦陷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情况,并题写书名,简称为“日本在沦陷区”,显见中共方面乃至毛泽东本人也知晓南京大屠杀。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生)(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小组:童力、宋晖、江哲、郭烁、刘鹏、黄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