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康熙年间台湾的进一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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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熙年间台湾的进一步开发


清代康熙年间,是有清一代的“盛世”。中国以一个疆域空前辽阔的大帝国的身姿,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了台湾。台湾置于统一的清朝中央政权统治之下。台湾回归祖国,促进了祖国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统一和繁荣,同时大陆先进的经济文化也促进和推动了台湾的开发。从康熙二十二年到康熙末年止,近四十年卓有成效的开发,既是在郑成功时期开发基础上的发展,同时也为后来有清一代台湾经济文化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因此,在台湾开发史上,康熙时期四十年的开发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研究这段开发的历史,对于如何评价康熙以及探索台湾和大陆经济文化的联系,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台湾在郑成功及其子孙治理期间,经济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与已经发展了两千多年的大陆封建经济文化相比,毕竟还是落后的。整个台湾“开垦十无二三”①。开发比较成熟的地区也只是台湾的西南部及高雄一带沿海平原,即北自朴子溪,南到淡水溪,东到中央山地外侧之番界岭,大约方圆百里左右。清廷统一台湾初,旧日郑氏部众,以及沿海来台的人民,纷纷“相率还籍,近有其半。人去业荒,势所必然”②,尚有一半“逃亡南洋群岛,因致全台湾空虚,人烟寥落”③。面对这种情况,台湾进一步开发的任务是相当艰巨而繁重的。
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康熙皇帝谕户部、兵部,于台湾设置郡县、营伍,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下辖台湾、诸罗、凤山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并派兵10 000名驻守,选派得力官吏充任知府、总兵。同年,杨文魁以都督佥事出任台湾镇总兵。此后,康熙皇帝多次询问巡台官吏及台湾总兵对台湾的治理情况。康熙五十年,康熙皇帝对大学士李光地说,“朕思台湾、澎湖之地,关系甚大”⑤。足见台湾当时已成为清政府十分重视的东南海防举足轻重的军事重地。
清政府在加强对台湾的政治、军事统治的同时,也着手于经济开发。台湾的经济开发主要在农业方面。清统一台湾后,首先宣布郑氏旧有土地,除部分留作“官庄”外,“官私田园悉为民业,酌减旧额,按则匀征”⑥,即把前已开垦的土地转到地主阶级手中,进一步发展地主经济。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耕地面积,清政府实行“招徕垦田报赋”的方针,允许地主和官吏垦荒,以此增加封建国家的收入,支付台湾的军兵粮饷。其办法很简单,由垦主“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⑦,便可召佃开垦,所垦荒地尽归业主所有。对于“所需耕具及牛种”,政府“自当给照,听民内地采买”⑧。“一纸执照,便可耕耘,既非祖父之遗,复无交易之价”⑨。这样,就吸引了一些地主和官吏召佃开垦,从事开发新土。台湾人陈远致,康熙二十二年以军功置参将协赞水师提督施琅,台湾回归祖国后,清政府令其安插居民,他将清政府所赐予的1 300两银,“募佃开垦田园二万余亩”⑩。清政府褒奖其功,提升他为左都督。汉族地主杨志坤、施世榜先后在半线、东螺一带集众垦荒,并引猫罗之水以及浊水歧流灌溉田地,连年获得丰收。杨志坤因此而发迹,成为“家蓄佃农数千人”(11)的大地主。到康熙末年,“半线开垦,已成都聚”(12)。可见开发速度是很快的。在清政府的鼓励下,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台北、台中也开始垦辟。康熙四十七年,泉州人陈赖章“与熟番约,往大佳腊之野,是为开垦台北之始”(13);康熙五十五年“岸里社土目阿穆请垦猫雾楝之野,诸罗知县周锤瑄许之,是为开辟台中之始”(14)。上述这些封建地主和官吏对台湾的开拓都是在清政府直接支持和控制下进行的。
大陆汉族劳动人民源源不断地迁来台湾,大大地促进了台湾的开发。清朝统一台湾之后,“闽、广沿海各郡人民,无产业、家业者,俱冒险而来,以致人民聚集日众”(15)。开始时,清政府曾一度禁止广东潮(潮州)、惠(惠阳)一带老百姓渡海来台。但潮、惠一带沿海居民乘私船,“每船百余名,多至二百余名,偷渡来台”(16)。连台湾知府周文元也看出,台湾和大陆即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则彼此往来势难尽为断绝,若不稍宽其途,偷渡者仍难禁绝”(17)。因此,他一再奏请渐弛海禁。福建、广东沿海一带穷苦的劳动人民为生活所迫,纷纷出海谋生,他们不畏重洋之险,络绎不绝地来到台湾。据历史记载,清统一台湾后大约50年间“台地开垦、承佃、雇工、贸易,均系闽、粤民人,不啻数十万之众”(18)。正是他们,和台湾的汉族、高山族人民一起开发了祖国的宝岛。他们是台湾的真正开拓者。他们“冒险而进,翦除荆棘,备尝辛苦,以辟田畴,成都聚”(19)。他们“胼手胝足,出生入死,而后得此尺寸地”(20)。特别是那些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所谓烟瘴之地,汉族和高山族劳动人民不畏艰辛,入山垦之。几无人迹的台湾东部界番岭以东地区,他们也“敢至其地”并“群入深山,杂垦番地”(21),使得这些地区“生聚日繁,渐开渐远”(22)。甚至很多原来的鹿场麻地,也“为业民请垦,或为流寓占耕”(23),以致“昔年近山皆为土番鹿场,今则汉人垦种,极目良田”(24)。广大劳动人民在开发台湾过程中付出了极大的牺牲。康熙四十七年,开垦台北大佳腊一带时,因“地多瘴毒,南嵌以上,山谷奥郁,穷年阴雾,罕晴霁,居者多病没,而戎兵生还者,不能得十之三”(25)。很多大陆来的劳动人民,因水土不服,死在自己所开拓的土地上。
台湾的开发,带来了“番、民和辑”(26),“视疏若亲,穷乏疾苦相为周恤”(27)的民族团结的局面。台北盆地,本来是高山族大佳腊(大加蚋)“番社”地,康熙四十八年福建沿海劳动人民来后,和高山族同胞一起,经过艰辛的垦辟,开发出大加蚋堡(即今日之台北市)。台湾县罗汉内门、外门的田地,原是高山族大杰巅“番社”的属地,康熙四十二年“台诸民人招汀州属县民垦治,自后往来渐众,耕种采樵”(28),使这一带土地成为肥沃的良田。广大汉族劳动人民把大陆的先进生产技术带来台湾,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辛勤开发,台湾的农业迅速发展起来。仅从康熙二十四年到康熙四十九年,这25年中,新开垦的田园就有11 655甲多,按台湾1甲合内地11亩计算,约合127 000多亩。其中田18 000亩左右,园119 000余亩(按:台湾有陂塘贮水者为田,旱种者为园)。如果从康熙二十四年算到雍正十三年,这近50年间,新垦田园数达34408甲,约为378000多亩(29)。开垦的范围遍及全台各地:高山、平原、海滨,台东、台北、台中,“南北延袤一千一十七里”(30)。正如巡台御史蓝鼎元于康熙末年所说“前此台湾只府治百余里,凤山、诸罗皆毒恶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则南尽乡(琅◎左王右乔),北穷淡水,鸡笼川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趋之若鹜”(31)。经过40年的拓殖,台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开发过程中,劳动人民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诸罗县境半线社的一部分高山族同胞住在一个四面皆水的小岛上。他们根据岛小,可耕地面积少的弱点,发明了“木排田”,即“以大木连排,盛土浮之水上,耕种其中,若欲他适,并田拖去”(32)。“木排田”的创造既扩大了耕地面积,又因为能因时而移、提高了产量。为了进一步发展农业,广大汉族和高山族人民大力兴修水利,“治埤蓄泄,灌溉耕耨,颇尽力作”(33),同时引进大陆的优良品种。当时台湾已大量种植水稻、大麦、小麦、玉米、黄豆、绿豆、花生、芝麻以及生姜、大蒜等,农作物仅水稻一项就有许多品种:早尖、楠尖、尖仔、糯米、赤谷秫、虎皮秫、白尖秫、竹丝秫、过山香、鸭母潮、禾秫等等。台湾所生产的粮食除供当地军、民食用(其中包括平粜粮、督标兵粮、金厦兵粮,台眷属的月米等等)外,每年还得“千仓万箱、资赡内地”(34)。内地遇有灾荒,也从台湾调运粮食。雍正元年(1723年)浙江发生饥荒,从台湾调运大米10 000石,第二年又补运40000石(35)。台湾农业的开发,使台湾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诸罗县为例,到了康熙末年已是“昔之鹿场、今之民居;昔之丰草,今之嘉谷;昔之椎髻,今之衣冠”(36)。

康熙年间,随着台湾农业的开发和发展,台湾的手工业生产、贸易交换以及文化教育也在大陆先进经济文化的影响下日益发展起来。
制糖业是台湾的主要手工业生产。康熙末年台湾的制糖生产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台人十月内筑廓置蔗车,雇募人工,动廓硖糖”。“每廓用十二牛日夜硖蔗,另四牛载蔗到廓,又二牛负蔗尾以饲牛,一牛配园四甲或三甲余。每园四甲,现插蔗二甲留空二甲,递年更易栽种。廓中工人:糖师二人,火工二人,煮蔗汁车工二人,将蔗人石车硖汁牛婆二人,鞭牛硖糖剥蔗七人,园中砍蔗去尾去箨采蔗尾一人,看牛一人,工价逐月、七十金”(37)。
当时,台湾、诸罗、凤山“三县每岁所出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斤”(38)。若以每篓170斤计算,三县年产已达1亿多斤。台湾所产的白糖和乌糖深受台湾和大陆人民的欢迎,所以往往“糖斤未出,客人先行买定,糖一入手,即便装载”(39)。“色赤而松者于苏州发卖,若糖湿色黑,于上海、宁波、镇江诸处行销”(40);还有相当一部分,由“商舶购之以贸日本、吕宋诸国”(41)。
除制糖业外,还有晒盐、采硫等手工业生产。晒盐在康熙年间还是民间私人经营的“民晒民卖”。生产者和贩卖者都是小规模的。清政府按盐埕格数收取饷银。雍正初年盐业改由政府统一经营和管理。康熙三十六年,郁永河在台湾开采,煮炼硫矿,多时“一镬可得净硫四、五百斤”(42)。在当时落后的技术条件下,产量已算不低了。
康熙时,台湾人民已经开始植桑育蚕。诸罗一带下土坟地栽种桑树,以叶饲蚕。局部地区也种植棉花,苎麻。植桑育蚕,种植棉麻,促进了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台湾县一带有很多妇女“以刺绣为工”(43),从事手工艺术品的生产,其“刺绣之巧,几迈苏杭”(44) 很多“绿窗贫女以此为生”(45)。一些高山族妇女学会了织布。她们“以狗毛苎麻为钱,染以茜草,错杂成文,朱殷夺目、名达戈纹”(46)。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条件。台湾与国内外的贸易日益繁荣起来。其时,“海船多漳、泉商贾,贸易于漳州,则载丝、漳纱、剪绒、纸、烟、布、席、砖瓦、小杉料、鼎锅、雨伞、柑、柚、青果、桔饼;泉州则载磁器、纸张;兴化则载杉板、砖瓦;福州则载大小杉料、干笋、香菰;建宁则载茶。回时则载米、麦、菽豆、黑白糖、锡、番薯、鹿肉,售于厦门诸海口,或载糖、靛、鱼翅至上海,小船拨运姑苏行事。船回则载布匹、纱缎、枲棉、凉煖、帽子、牛油、金腿、包酒、惠泉酒;至浙江则载绫罗、棉、紬、绉纱、湖帕、绒线;宁波则载棉花、草席,至山东则贩卖粗细碗碟、杉枋、糖、纸、胡椒、苏木。回日则载白腊、紫草、药材、茧紬、麦豆、盐、肉、红枣、核桃、柿饼。关东贩卖乌茶、黄茶、 紬缎、布匹、碗、纸、糖面、胡椒、苏木,回日则载药材、瓜子、松子、榛子、海参、银鱼、蛏干。海蝡弹丸,商旅辐辏、器物流通,实有资于内地”(47)。商品流通的发展,台湾的土特产源源不断地运往大陆, 交换回台湾人民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用品,大大地促进了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发展。
除经济开发之外,清政府也很重视发展台湾的文化教育。康熙年间,兴建了台湾府儒学、台湾县、诸罗县、凤山县儒学各一所。府县儒学为官立之最高学府,由教授、教谕及训导掌管。又兴建海东书院、宗文书院两处。同时还在台湾县建社学三所、诸罗县七所、凤山县一所。此外,在高山族同胞居住区建了许多“土蕃”社学,另有义学、民学等等。政府特别鼓励高山族子弟入学,早自郑成功治理台湾时就开始实行高山族子女入学,一律免其徭役的办法。并且由政府挑选和委派有较高文化水准的汉人到学校执掌教席。康熙末年,不少地方高山族学生已经背诵《诗经》等古典作品,书写汉字亦颇有楷法。可见康熙年间发展台湾的文化教育还是颇有成效的。

台湾每一寸土地的开发,都凝结着劳动人民的血汗,都记载着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康熙时期,台湾先后建立一百多个“汉庄”,每一个汉庄就是一个地主庄园。“各庄佃丁山客,十居八九,靡有家室,漳泉人称之为客仔,客仔称庄头曰头家。头家始借其力以垦草地,招而来之,渐乃引朋呼类,连百累千”(48),庄主和佃丁山客构成了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官吏、庄主肆意强取豪夺,霸田占地,“开垦止于一方,而霸占遂及乎四至,动连阡陌希遂方园已完课额者”(49)。而穷困潦倒的佃丁山客则死无葬身之地,只好枯骨抛野。高山族同胞同汉族人民一样受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他们除缴纳繁重的苛捐杂税外,有司、社商、衙门、差役、兵厮等经常向其勒索所谓“花红”,往来抽拨牛车及勒派竹木,负担沉重不堪。台湾的田赋比内地繁重,每年光杂税就得9万两白银, “而通事、头家假公济私,何啻数倍”(50)。正是在这样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之下,广大汉族和高山族人民一把汗、一把泪,一锹一铲地开发了祖国的神圣宝岛。有压迫和剥削就必然有反抗斗争。台湾归人清朝中央政权之后不到40年。先后爆发了多次人民的反抗斗争。其中有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台南新港爆发的以吴球为首的起义;康熙四十年(1701年)诸罗刘却为首的起义。其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康熙六十年(1731年)爆发的朱一贵起义,起义得到台湾广大人民的支持,起义后只有七天时间就控制了几乎整个台湾岛,起义军前后坚持了近两年的斗争,给清朝封建地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
事实说明,清康熙年间40年的开发是充满着血与火的斗争的。劳动人民不仅要与恶劣的自然条件作斗争,还要向反动统治阶级作斗争。正是在斗争中,他们以辛勤的劳动和血汗开发了台湾的沉睡的荒野,浇灌了台湾的一草一木,使台湾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富饶的宝岛。有人将康熙末年与40年前台湾刚归入清中央政权时作一比较说:“国家(指清王朝)初设郡县,管理不过百余里,距今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51)。
为什么康熙年间的开发如此迅速呢?
首先,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为台湾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只有国家统一,才有可能在国内各民族、各地区间进行经济文化的交流,其中包括生产经验、生产工具和优良品种的交流和推广,从而进一步繁荣中华民族的经济文化。同时,国家的统一为台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和平安定的条件。历史上,外国侵略者一直妄图染指宝岛台湾。康熙在台湾归入清中央政权之后,立即派重兵驻扎台湾,加强台湾的防务,使台湾人民得以免遭外国侵略者的涂炭。总之,国家的统一是开发台湾的首要保证。
其次,封建制的生产方式在台湾刚刚走过几十年的历程,还没有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因此封建经济还有发展的余地。明清时期,我国大陆除个别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封建制生产方式在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以后,已经步入穷途末路,濒于瓦解。而在台湾,由于历史的原因,尽管在局部地区特别是汉族移居地区一直是封建制的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但就台湾的大部分地区来说,封建制生产方式还是从晚近的时候才开始的,因此封建制作为一种较新的生产方式,还有一定的生命力。这一点无疑也是台湾迅速开发的一条重要原因。
再次,台湾的汉族和高山族人民艰苦卓绝的奋斗则是台湾迅速开发的最根本的原因。没有他们的辛勤拓殖,就没有台湾的开发,就没有今日的台湾。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清代康熙年间40年的开发是卓有成效的,是康熙巩固和加强多民族国家统一重要措施的一部分,是应当予以肯定的。它对后来有清一代对台湾的开发起着奠基的重要作用。而大陆和台湾的广大汉族和高山族人民为巩固国家统一,为开发祖国宝岛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将永远彪炳于中华民族的史册。
注释:
①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一,武备。
① 施琅:《陈台湾弃留利害书》。
② 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
③ 光绪甲午新修《台湾澎湖志》卷首。
⑤ 《台湾府志》(乾隆)卷之四,赋税。
⑥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一,武备三。
⑦ (11)(12)(13)(14)(19)(20)(21)(22)(25)(44)(45)(50) 连横:《台湾通史》。
⑧⑨(15) 《台湾府志》(康熙)卷三O。
⑩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一,人物。
(16)(17) 周文元:《申禁无照偷渡客民祥稿》。
(18) 《台湾府志》(乾隆)卷二O。
(23)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六,风俗。
(24)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八,物产二。
(26) 《台湾府志》(康熙)序。
(27)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二,风俗。
(28)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四,风俗
(29) 据康熙、乾隆《台湾府志》综合。
(30) 转自李震明《台湾史》。
(31) 《台湾府志》(乾隆)卷二一,艺文。
(32) 《台湾府志》(康熙)卷三九,外志。
(33)(34)(43)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三,风俗。
(35)(37)(38)(39)(47) 黄叔璥:《赤嵌笔谈》。
(36)(38) 《诸罗县志》序,卷三八,风俗。
(40)(42)(46) 《台湾府志》(乾隆)卷一七,物产。
(41) 郁永海:《稗海纪游》。
(49) 文拱乾:《劝埋枯骨示》。
(51) 蓝鼎元:《复制军台疆经理书》。
(资料来源:《管窥集——明清史散论》,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