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通商云南:外交视野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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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通商云南:外交视野下的考察


摘要:19世纪中叶以降,英法两国势力渗透到中国西南边疆——云南,双方围绕着通商筑路等利权公开竞逐。在领土和商业利权的现实考量下,清政府被迫开放云南三口,由此给云南的近代化进程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关键词:约开口岸 海关 云南 近代化
TRADING WITH YUNNAN: A DIPLOMATIC PESPECTIVE
Xu xinmin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092)
Abstract: Since mid-19th century, the western colonists had spread their antennae over Yunnan province, the southwest part of China. The British publicly competed with the Frenchmen to seek the right of trade and railroad construction over there. By the forcing of the loss of territory or missing commercial profits, the Qing administration promised to open three trade ports in Yunnan province, thence, had had quite a great influence of Yunnan’s modernization.
Key Words: Treaty Port;Maritime Custom;Yunnan Province;Modernization

通商口岸是晚清社会的特殊产物和独特现象。《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Treaty Port”条:“通商口岸,指19世纪中叶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在英、法、美等强国的压力下,被迫开放的通商和居留口岸。”需要补充一下:①“通商口岸”一词在中文文献中涵义更广泛,既可以指根据中外不平等条约被迫开放的约开口岸,即前文的“Treaty Port”;又可以指晚清政府自行筹设的通商场所,即自开口岸。约开口岸和自开口岸二者显然有性质上的截然之别,所以进行区分有助于研究的规范和严谨。晚清云南有约开口岸3个,分别为蒙自、思茅和腾越[1];自开口岸有宣统初年的云南省城(即昆明)。②约开口岸虽然集中出现于19世纪中叶,但是并不局限于这个时段。显而易见,地区差异带来了时间差别。云南约开口岸的开放时间就相对较晚,蒙自是在19世纪80年代,其他二口则更迟,在世纪之交。③约开口岸表面上限定为与外国进行贸易的处所,实际上绝大多数都附加了派遣领事等政治条款,洋人享有治外法权等一系列特权。云南约开三口的情况就是一个例证,将在下文中述及。
约开口岸问题是晚清史最复杂的研究课题之一,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时段长、涉及面宽四大特点。综观现有的研究状况,沿海口岸、大口岸比较热,沿江中小口岸、内地、边疆口岸相对冷清。个中缘由,与其说与学者的兴趣相关,不如说是资料使然。有关上述三类口岸的资料非常有限:清方外交档册偏重于交涉;其余的政书、正史或者讳莫如深,或者语焉不详;地方志和私家着述往往停留于只言片语。没有系统、全景式的资料,要对各口岸变迁形成一个清晰直观的印象极为不易。
笔者利用了海关关册。海关关册是一个笼统称谓,有英文本和后来全称为“海关华洋贸易清册”的中文缩略本。1853——1864年为海关关册的成长阶段,内容多为通商各口的贸易统计表,由各关就地编印,规格不一。从1865年起,出版工作集中在上海进行。1873年,海关成立了独立的造册处,出版物的种类逐渐增加。其工作之出色,赢得世界范围的普遍赞誉,被认为“在效率和设备方面胜过其他大多数国家里的同类机构”[1](P76)。截止1949年,海关出版物凡6种:《统计集》、《特集》、《税务司集》、《业务集》、《公署集》和《杂集》。[2]对云南约开口岸研究最有价值的是《统计集》。其中包含统计年刊(Annual Returns of Trade)、商务年报(Annual Reports on Trade)和十年报告(Decennial Reports)等数种。十年报告全称《关于对外通商口岸的贸易、工业等及约开口岸所在省份状况与发展的十年报告》(Decennial Reports on Trade, Industries,etc. of the Ports Open to Foreign Commerce and on the Cond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reaty Ports Provinces),1893年首次出版(1882-1892年为第一期),共出5期,时间跨度为半个世纪。它涵括的范围相当广博,对约开口岸的地形地貌、物产、气候、疾病卫生、政治大事、商业贸易、金融、教育、交通、人口、通讯等记载尤为详尽,无疑为云南约开口岸的研究提供了一把“钥匙”。

19世纪中叶,即清咸同之交,西方列强加快了在东南亚地区的扩张步伐。英法两国是“急先锋”,英据缅甸,法攻越南;由此将侵略触角伸展到与之毗邻的中国滇桂两省;并且毫不掩饰对上述中国领土及其潜在商业价值的觊觎。在沿海、沿江局势稍得喘息之机,新的边疆危机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英国人的策划日渐浮出水面,实质性的动作最早,尤其专注于日后约开三口之一的腾越,因为腾越界连缅甸,是由缅入滇门户。60年代具有试探性的滇缅边境的探路活动络绎不绝。声势较大的有为英国军人斯拉登(Sladen),他率领的探路队1868年抵达腾越,据称是踏上滇西土地的第一个欧洲官员。鉴于局势不明朗,他们在腾越驻留了约6个星期后,撤回八莫(Burmo),当时腾越处在回民起义军的控制之下。[3]( PP302-303)
回民起义退潮后,另一支探路队于1875年1月从曼德勒(Mandalay)出发,由柏郎(Colonel H. Browne)带队,由此引发了震惊中外的“马嘉理事件”(亦名“滇案”)。英国人临行前弥漫着乐观情绪,认为“采取步骤促进英国在中国西南地区的商务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计划此行要在大理府设立英国领事府,如果时机成熟,甚至企图穿越云南和华中地区,到达上海。马嘉理(Margary)当时供职于驻北京的英国使馆,专程前往云南接应,2月21日被杀于腾越所属的蛮允。[3]( P303)在处理“滇案”的过程中,英国人抓住清政府自觉理亏的机会,公然讹诈。发给云南地方大员的谕旨指明了英国人包藏的用心:“英国注意云南等处,已非一日,现欲借此开衅,以为要挟之计。”[4](vol9,p420)随后签定的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9月13日),中方在通商云南问题上作出重大让步。条约的开篇名为“昭雪滇案”,规定:“一、所有滇省边界与缅甸地方来往通商一节,应如何明定章程,于滇案议结折内,一并请旨饬下云南督抚,俟英国所派官员赴滇后,即选派妥干大员,会同妥为商订。一、自英历来年正月初一日,即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定以五年为限,由英国选派官员在于滇省大理府或他处相宜地方一区驻寓,查看通商情形,俾商定章程有把握……或五年之内,或俟期满之时,由英国斟酌定期,开办通商”。[5](vol1,p347)这也就意味着通商云南的主动权转移到英国人手中,并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
事实上,这给地方官出了道大难题,他们的反对意见在谈判前后此起彼伏。1875年,云贵总督岑毓英递上“慎议通商”的条陈:“滇省地瘠民贫,大乱之后民业未复,其以商贾营业者,沿途照纳税厘,仅觅蝇头之利,以资糊口。如洋人来滇通商,彼族多财善贾,又只纳半税,不上厘金,垄断独登,贫民生计尽为所夺,即难免怨望生事。而伏莽强豪,附和洋商抗官藐法,更恐祸无底止。通商一层,在云南穷远之省,犹为窒碍难行,不能不慎之于始。”岑毓英担心洋人通商云南会攘夺民生,以及招致土洋勾结的后患,故极力规避。岑氏的看法一度代表了最高统治者的态度,上谕称:“(云南通商)果能设法阻止,自属尽善。” [4](vol10,p262)次年,新任总督刘长佑就同一问题上书建言:“云南山川深阻,种人犷悍成性,剽掠行旅。本地绅练,恃众横行,挟制官长。上下猜忌,法令不行。万一防护不及,致有同于前案[按:滇案],或更甚于前案,其有害于云南一隅犹小,其有扰于中夏全局甚大。且洋人知前案难办,有免起既往之议;知后患难防,有保其将来之议。臣恐滇省官民,于以往者不以为幸免,而以为得计;将来者不以为前鉴,或敢于效尤。洋人通商,意在图利,亦断无不思远害之理。应俟三五年内外官民稍稍安定,遣员商办。”[6] (卷419《刘长佑传》)刘氏建议采取消极的拖延战术。但是,显然大势已经无力挽回了,正如上谕批示:“[该问题]已有成议,岂能遽行更易?此时与之辩论,恐亦未有把握。且此事势难中止,即暂缓数年,将来亦必议办。”[4](vol10,p263)
商务问题虽有头绪,但摆在中英两国面前的棘手难题还有滇缅界务。为了杜绝列强日后据约开口岸蚕食中国领土,清政府代表在外交谈判中提出将滇缅界务与商务挂钩、一揽子解决的方案;尤其在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后,勘定边界的形势更为急迫。中方抓住英国人急欲落实通商问题的心理,坚持“先分界,后通商”,以便在重大的界务上谋得主动,寓“相维相制”的深意。漫长、繁重的勘界工作使通商变得遥遥无期,开辟口岸的先机被法国人抢去了。

19世纪80年代初,法国挟侵越战事步步得逞的威势,图谋通过红河通商云南。清政府一面电令使法大臣(曾纪泽)与法人极力辩驳;一面密令云南督抚在桂滇交界的商路上多设关卡,阻止法人前进;或者修订税则,对从越南而来的货物较内地货物加征税饷;使之无利可图,达到间接堵塞法人通商的要求。[4](vol10,pp314-315)
法人辟立通商口岸的决心路人皆知,惟对具体的选址摇摆不决,前有蒙自之说,后有借设越南保胜之说。[4](vol10,p329)在边境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清政府内部对于如何应对法人的公然索求存在分歧。曾出使欧洲的外交官郭嵩焘认为,自古以来的“经国之计”,是“专务招徕商贾,无以闭关绝市为义者”。法人议开蒙自,一是惮于英人通商腾越,故“蓄意争胜”;二是蒙自“尤擅云南之胜,以其地饶沃平衍,水陆交通,北距云南省城,西距普洱,道里适均,实远出腾越之上”,看中这片具备得天独厚自然优势的土地,正说明法人是有备而来,“用意”很深。与陷入“用兵之费”、“筹饷之繁”的战争局面相较,“区区蒙自一口,无关中国要害”,提醒统治者统揽全局,辨明得失。[4](vol10,pp321-322)署理云贵总督岑毓英等持反对态度。他们指出,法人不过“藉口通商”,实际是“垂涎”云南的厂利(矿业资源);而“滇省地瘠民贫,洋货难销,亦无土货堪行外洋,于商务毫无益处”,以没有商业价值相推脱。[4](vol10,p330)广西巡抚倪文尉担心法人得寸进尺:“保胜据富良江之上游,其地与滇边之蒙自等处接近,若在该处设立通商口岸,则滇省之屏藩即撤,滇疆之锁钥胥开,洋商轮船溯江往来,洋、土各货沿流上下,滇省之蒙自一处又当其冲,日后商务日兴,难保法人不复请以该处为通商口岸。”[4](vol10,p333)
法国在云南开商的计划取得实质性突破是中法为结束战争状态订立的议和条款——《越南条款》(1885年6月9日),俗称《中法新约》。该条约的第五款称:“中国与北圻陆路交界,允准法国商人及法国保护之商人并中国商人运货进出。其贸易应限定若干处,及在何处,俟日后体察两国生意多寡及往来道路定夺……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者,应指定两处: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法国商人均可在此居住,应得利益应遵章程,均与通商各口无异。中国应在此设关收税,法国亦得在此设立领事官,其领事官应得权利,与法国在通商各口之领事官无异。”[5](vol1,pp467-468)双方还约定,滇粤边界通商章程于订约3个月后互相派员会商。法方代表为“外务部侍郎”戈可当,“头等领事官”卜法德襄助,中方全权代表为文华殿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1885年年底,戈可当拟具章程24条,附加了许多新要求,如通商口岸不能仅限两处,云南、广西省城须派领事进驻;减征关税和开矿等。李鸿章自称谈判艰难异常,与戈可当辩论得“舌敝唇焦”,除减税一项外,或直接或变通地拒绝了其他条款。最终的成案为19条,其中第一款重申了前约指定开辟的两个通商口岸,并约定在两国堪界工作完成后商订。[4](vol10,pp453-454)
1886年秋,法国新任驻华大臣恭思当来华。次年初,与总理衙门庆亲王奕劻、总理衙门大臣、工部左侍郎孙毓汶等续开商务专条谈判。奕劻认为,原约议开的通商二口,如果没在越南境内,或是边境上的镇南关、河口讯,荒僻偏远,难以派驻关道,管理困难。“查岑毓英前奏布置边防折内有蒙自为通商要津之语……就设关所在形势而论,只可许以龙州、蒙自两地。蛮耗为保胜赴蒙自水道必由之路,准蒙自领事官派属下一员驻彼,将来分设税司,亦于彼此商务有裨。”[4](vol10,p468)以此为基础的中法《续议商务专条》于1887年6月26日在京落墨。双方还在往来照会中达成以下谅解:第一,法国在云南、广西省城设立领事,需俟中国在河内、海防两处设立领事之后;第二,龙州、蒙自、蛮耗属于陆路通商,不可仿照上海等口岸设立租界。[4](vol10,p472)两年后,蒙自关首任税务司哈巴安(A. P. Happer)到任。1889年8月28日,蒙自海关开关,标志着蒙自口岸的开辟。它是云南第一个约开口岸。
1895年6月20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中法两国在京订立《续议商务专条附章》,有关约开口岸的新章有:第一,将前议之蛮耗改为河口,由驻蒙自领事派员驻扎;第二,增开思茅为通商口岸,法国派领事驻扎。[5](vol1,p622)8月,法国领事府分别在上述两处建立。公元1897年1月2日,思茅海关开关。6个月后,河口分关开关征税。
1897年2月,中英在京签定《续议缅甸条约附款》,条约第13条言明:“准将驻扎蛮允之领事官改驻,或腾越或顺宁,一任英国之便,择定一处,并准在思茅设立英国领事官驻扎。所有英国人民及英国所保护之人民,准在以上各处居住、贸易,与在中国通商各口无异。”[5](vol1,p689)1899年英国领事进驻腾越。开埠设关的计划由于受到义和团运动的影响,推迟到1902年5月。

从云南约开口岸的开放,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 云南约开三口即所谓“商务”是与界务紧密纠缠在一起的,因而,整个开埠历程,呈现出比其他约开口岸更鲜明、更直接地维护领土主权的性质和更艰难的谈判。在漫长的边境线上,处置稍有不慎,即有瓯脱之虞。在英、法强邻逼伺的险恶条件下,清政府根据“我所宜急彼所欲缓者莫如分界,彼所素急我可稍缓者莫如通商” [4](vol10,p279)的现实形势,确定“先分界、后通商”、界务与商务挂钩的谈判原则,留足回旋余地,坚持最大限度保全领土完整,以开辟口岸通商等商业利益的让步作为“筹码”的痛苦抉择。所以无论是中英还是中法的谈判进行得异常艰苦和旷日持久。从1868年入滇探路为通商前奏始,至1902年腾越口岸开放,英国人的“通商梦”一做就是30多年。即使是迫不及待的法国,自1881年(光绪七年秋)海军部“由红江通商云南”的动议在议院通过算起,到蒙自开埠为止,也历时8年。
第二,英法两强在通商云南问题上,公开角力,争夺利权。法国开放口岸更多(2个),英国获得实惠更大。法国虽置越南为保护国,但是并不满意,公然在报纸上说:“云南地产丰厚,米谷充足,如临安、如开北、如普洱皆可开商市之区,西人寓居其地,亦甚相宜,是越南用兵本无功效,必须交好中国,开通商路,方能有益也。”法人还满怀戒心的说,在法国致力于通商云南的谈判的同时,“英商处心积虑,静候云南开市,以争货利”;英治香港已建造小轮船,专备红河通商之用。他们无奈地说,即使在法据东京,“香港货物荟萃,毕进无所不有,货精价廉,虽法国官商亦乐用之,是东京商务利属英人,而东京口岸统于香港矣。”[4](vol10,pp440-441)事实证明,法国人的顾虑是有道理的。腾越关姑且不论,在法国人主导开放的思茅关,英国人也接踵而来,一年后派驻领事。再看蒙自关,以开埠第一年即1889年为例,出入口贸易净值为183005海关两。在价值为88000海关两的出口土货中,有72644海关两的土货出口到英治香港,在价值为62300海关两的入口洋货中,有37895海关两来自香港;另有价值32705海关两的华货经香港转口而来;总计英治香港占蒙自关贸易份额的78%,处于压倒性的强势。[7](p536)英法两强角逐的利权还有铁路修筑权、电报接线等。
第三,晚清云南约开口岸的开放不仅给口岸自身带来了相当大的变化,而且诱发了云南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变迁。众所周知,开放口岸、发展商务,本来是近代民族—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如果筹划得宜,管理得法,固然是发展经济的一个良策;后进国家和地区完全可以通过口岸这个“橱窗”,模仿、借鉴近代西方工业文明,引进其先进技术,在平等条件下任用洋人参与管理,也未尝不可,或许可以创造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局面。无奈,率先享受近代物质文明的列强却赤裸裸地使用强权和武力等“野蛮”手段来干涉一个文化和体制迥异的东方国家,从而加重了后进国家向近代转型过程中的阵痛和苦难。
蒙自开埠立竿见影地对兴盛一时的桂滇商道产生重大冲击。这条陆路商道的行经路线为:广西北海——南宁府——百色——云南剥隘——广南府——云南府,单程耗时54天,主要依靠畜力运输。鸦片是贸易大宗,每年流经百色的购烟银达100万两;另有10万包棉纱(cotton yarn)和相当数量的云南锡在这条商道上流通。蒙自口岸的开放,使红河商道成为最便捷的运输路线,即越南海防——河内——老开——蛮耗——蒙自——云南府,单程历时只需40天。滇桂商道的从业者为此忧心忡忡,百色的许多商行甚至在1889年内就关闭了。[7](p534)这是商业规律作用的结果,在香港这个贸易港的辐射下,红河商道保持了长时段的繁荣。长期经营中缅商务的腾越商家在腾越开埠后受打击很大:“其商业之逆袭横来,虽一日千里,犹不足以喻其速度,凡我市面销场,人民日用,几乎无一非洋货所充斥矣。”[8](p21)但不可否认的是,云南与东南亚的经贸联系前所未有地带动起来了。
由此,约开口岸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云南作为一个边疆省份的封闭状态,提升了云南的对外联系和对外交往的层次。云南三口名副其实地成为向世界展示云南富饶物产和人文风情的“橱窗”。海关资料中连篇累牍地记载云南的民族文化、矿产和动植物资源。思茅口岸对云南特产普洱茶的声名播迁海外起了一定的助推作用。普洱茶被选定为1900年巴黎博览会(Paris Exhibition of 1900)的参展品,思茅海关为此准备了一份详细的关于普洱茶种植、制作、运销和品种的宣传资料。[9](pp490-491)交通窒塞一直是云南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约开口岸成为得近代西方交通之便的先者。蒙自、河口是晚清云南第一条铁路——滇越铁路建设中的两个重要站点。1906年3月,首列火车从越南驶入云南;1909年4月越南老开至蒙自段投入正常运营;次年4月,蒙自至云南府路段通车。[10](p283)英国人也规划了两条铁路的建设蓝图:①八莫——腾越——大理;②曼德勒——滚弄渡----四川纳溪县,但最终未能敷设。[3]( P309)
在约开口岸橱窗作用的推动下,以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科技文化为核心的近代文明,源源不断地移植到云南,在市政建设上表现的尤为突出。1910年(宣统二年),云南府城出现电灯,来自于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水电站——石龙坝电站。该电站由两名德国电力工程师负责主持建造,使用德国公司提供的发电设备,变压至110伏后,供家庭照明和学校使用,整个项目折合耗资约50万美元。1909年,电话出现在云南府城,供军需使用。两年后,民用电话开通,当年有70名用户,月使用费约折合6美元。[10](pp284-285)电灯、电话等近代生活设施和通讯手段的相继出现,标志着地方社会开始迎来近代化的曙光。
【参考文献】
[1] 怀特.中国关税沿革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 张存武.中国海关出版品简介.[J]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期,198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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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
[5]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1982重印本).北京:三联书店.
[6] 《清史稿》.
[7] Trade Reports and Returns. 1889.[R] Mengtzu.
[8]李根源、李希泌.新编曲石文录. [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9] Decennial Reports.1892-1901. [R] Szemao Shanghai..
[10] Decennial Reports.1902-1911. [R] Mengtze. Shanghai.


[1]近代中外条约中先后出现过蒙自、蛮耗、河口、思茅、蛮允、和腾越6处云南通商场所。本文所称的“通商口岸”除有条约的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设立过海关正关,成为英国人赫德创建的中国海关体系的一部分;第二,有缔约国领事人员的进驻。滇南的蛮耗和河口均为分关,隶属于蒙自正关,滇西的蛮允根据1897年中英条约降为腾越关分关,故不将三者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