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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历史视野中的中国地方社会比较研究:中国村落中的宗族、仪式、经济和物质文化
王秋桂(东吴大学);丁荷生(麦基尔大学)
前言
在过去十五年来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补助超过十项中国地方社会的研究,包括我在大陆从辽宁到云南十三个省份的地方戏与仪式之研究,John Lagerwey (劳格文) 在赣南、闽西和粤北所从事的客家村落的宗族、经济与文化等的研究,David Holm (贺戴维) 在广西的壮族地方宗教的研究,David Faure (科戴维) 在珠江三角洲的研究,Kenneth Dean (丁荷生) 莆田的水利与地方社会的研究,Christian Lamouroux (蓝克利) 有关华北水利与社会组织的研究,David Johnson (姜士彬) 晋南迎神赛社的研究,Alain Arrault (华澜) 在湖南中部有关道教和地方社会的研究,Daniel Overmyer (欧大年) 有关华北村落秘密宗教的研究,Marianne Bujard (吕敏) 北京寺庙的研究以及最近Michela Bussotti (米盖拉) 徽州版刻与宗族及地方社会的研究。地方社会的运作主要藉不同模式的networking所形成的网络。上述各计划虽然都采取跨学科并结合史料与田野数据的手法进行,而且彼此之间有某种程度的延续性,如劳格文、丁荷生、姜士彬和贺戴维都先后曾参加我的计划而吕敏也曾协同主持蓝克利的计划。但整体说来缺乏机制加以整合,因此各计划只在点或在线执行,没能形成网络,达到对中国地方社会较为全面的了解。
1990年陈其南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起华南研究计划由萧凤霞教授协同主持。1993年陈教授离开香港后,计划中断,不过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以系列研讨会、田野工作坊和讲座的方式继续华南研究并成立中心加以推动。十数年来在科戴维教授、滨下武志教授和蔡志祥教授的领导,并透过与广州中山大学陈春声教授、刘志伟教授、厦门大学郑振满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赵世瑜教授等大陆学者的合作,中心成员在福建、广东、安徽、江西、香港、澳门以及台湾等地建立工作坊的传统,结合历史学者及人类学者在同一田野地点相互切磋。经过多年来的合作与努力,他们不但成功的发展历史人类学的新学门,出版《历史人类学学刊》,特别在珠江三角洲、潮洲及莆田地区进行全面的地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并获致一些重要的通论,如地方社会发展的模式就是地方纳入国家制度的过程。(详见科戴维,〈告别华南研究〉,收于华南研究会编《华南研究会论文集》,香港:文化创造出版社,2004,页27-30。)
另外大陆在近十年来也出版数量众多而难以搜集完全的地方社会个案调查或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大致可分为八类:「农业部农村固定调查点」类,「社会学样本研究」类,「人类学个案研究」类,「民族学边疆村寨调查」类,「历史学微观研究」类,「政治学国情研究」类,「建筑学古村落文化」类,和「民俗学田野图文随笔」类。尽管质量良莠不齐,且观点大都偏窄,这一大批成果还是呈现可供参考的数据。
目前可以说是有系统的全面研究中国地方社会最好的时机。而这必须组织团队彼此合作才得以进行。早在2004年六月在法国远东学院所主办的“Water Control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North China”研讨会会议期间我就开始和丁荷生教授讨论整合不同的地方社会研究计划的构想和具体方案。经过半年通过电子邮件的意见交换,及后来共同在北越和闽南从事田野调查时两度会面详细讨论,我们在2005年二月拟出初稿,又依据科戴维、蓝克利、劳格文、姜士彬和康豹 (Paul Katz) 等人的意见一再修订,至三月才完成计划书。2005年9月11-13日我们邀请有意参加此一整合型计划的学者在中研院史语所会议室讨论各不同村落的情况,方法论及比较架构并安排地理信息系统的讲习。在此计划工作研讨会期间,我们经过讨论后,同意分别组成欧洲团队、北美团队、香港团队和二个台湾团队,基于既有的调查经验和研究成果,同时在台湾、香港和大陆总计二十八个村落进行考察。二个台湾团队的调查村落大都在台湾,其经费拟分别由陈永发院士向中研院提出主题计划,王秋桂向国科会提出整合型计划申请补助,其它团队及总计划的经费则向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申请补助。此五个团队的计划拟藉定期在不同田野地点举办的workshops和地理信息系统网站这两种机制加以整合。以下是本计划的详细说明。
一、研究目的
为了彰显中国村落的共同特质与不同特性,本研究计划将考察许多个村落。选择这些村落,主要是因为它们有历史深度,有丰富的地方文献,而且还有当地各种仪式活动的记录。考察每个村落时,我们会考虑到它跟其周围区域的关系,但是本研究强调的还是村落本身,关注的是它如何在历史变迁的同时,又保存了某些不变的东西。本计划要了解的,是甚么因素使一个村落变成一个小区(community),而在中国的不同地区里,又发展出哪些不同的村落小区。本计划和一般社会学或人类学的方法不同的是,主要不根据家户调查或访谈来做研究,而是利用新发现的、各地独有的地方文献。这些文献包括族谱、碑刻、当地的地契和其它各种契约、科仪本、经文、以及乡村的仪式文书和演出剧本等。
本项研究要探讨的是这些地方材料更广泛的意义。我们要看看这些地方材料和村落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看看那些村落是如何产生并利用这些材料。本研究计划并不准备把任何特定的模式硬加在这些材料之上,包括施坚雅(G. W. Skinner)的「中国村落」社会经济模式(有「开放」和「封闭」的阶段或周期),或其它的区域市集系统的地理模式。我们不会特别偏重村落内部或村落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想就各地已有的历史文献,来对每一个村落作分析。本计划主要的重点在新发现的文化和历史文献。我们主要想利用这些地方文献来研究各地方的文化层面,我们准备面对新的问题和新的方法,一切端看这些地方文献而定。这样的研究途径会不会产生一种类型的中国「文化地理学」,现在还言之过早。不过,它肯定会提出许多重要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地方村落社会究竟能够有多少「自主性」,得以在日常生活上创造出新的文化事物这些方面。这一批地方文献,也让我们可以更完整地去比较中国各个不同地方的情况,因为不同的地方往往产生不同的,而又有意义的、独特的文化传统。
二、理论背景
法国年鉴学派史家埃曼纽‧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 的名着 Montaillou(1975,台湾有许明龙的中译本《蒙大犹》,麦田出版社,2001)一书的出版,使得农村生活的历史研究突然变成显学,令人始料未及。这本书根据的是贾克‧富尼埃(Jacques Fournier)主教的详细宗教审判记录,非常生动地勾画出十三、十四世纪法国西南部一个村落的居民生活的种种细节。当然,这本书也引发了许多争论(参看Autour de Montaillou, 2001)。但该书是建立在法国年鉴学派精细研究乡村历史的深远传统上。这个传统中的名着,包括 Marc Bloch 的法国农村史([1931] 1966); George Duby (1975) 以及勒华拉杜里本人The French Peasantry 1450-1660 ([1977] 1987)。比较新的研究包括 Philip Hoffman 的 Growth in a Traditional Society: The French Countryside 1450-1815 (1996)。这个史学传统的整个大背景,可以在年鉴学派大师布劳岱(Ferdinand Braudel)关于地中海和资本主义兴起的几本巨着中见到。在中古和近代欧洲历史的研究上,村落史和区域史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焦点。举例来说,Peter Jones 最近写了一本书,研究法国不同地区的六个村落如何经历了法国大革命(2003)。法国史家研究中古和近代史,他们的一大主题到今天依然还是农村的宗教、信仰、民俗和日常生活。
村落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法,是历史地理学,这在英国是个高度发达的学科。以Brian K. Roberts那本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Village(1987)来说,它就让我们见识到这类研究的精细处,让我们看到英国乡村聚落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模式和类型,以及它们当中的蜕变过程。就中国而言,Jin Qiming (1992) 研究了十一个不同「居住区域」的乡村聚落,便是对中国村落进行比较的一个重要参考作品。Ralph Knapp (1998) 把中国村落看作「教化文本」(didactic text) ,也为村落研究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在日本研究的领域中,Hermann Ooms 的 Tokugawa Village Practice (1996) 揭示,如果我们要深入研究地方层次的历史变迁,那还是有许多研究空间。这些 「村落史学家」、历史地理学家和建筑史学家的成就,为中国村落的历史比较研究带来了前景。
村史研究可以看作是会对农民历史研究有所贡献。农民研究的起点,是在1957年,当时 Eric Wolf 把「村」界定为「封闭式的法人团体的农民小区」(closed corporate peasant community) 。随后,他对全球农民社会的主要生态类型做了研究(Peasants, 1966)。他后来的研究,关于农民世界的边缘族群,更把他的分析扩展到了新的领域。农民研究的另一个主要影响是 Robert Redfield 的「小小区」(1967)着作。他的方法常让人联想到现代主义的种种假设、进化人类学和现代化理论。列宁主义和毛泽东主义的学者和官员,也提出过关于农民研究和村落转型的各种另类模式。在1960到70年代进行的大量实证社会学的村落研究,其最终成果可以说都表现在两大册的书目 Bibliography of Village Studies (1976) 。在这两册参考书目当中,印度村落的研究就多达三千种,另外还有三千种是关于第三世界其它地区的。这些研究有一种倾向,就是假设各村落的领域秩序,和村落小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这是一种整合的逻辑,建基在诸如现代与传统的对立假设上,同时也被后殖民主义的研究者批评为是十分充满意识形态。村落研究后来两极化,产生争论,争论的一极是农民的道德经济 (Scott, 1976),另一极则是理性农民 (Popkin, 1983)。最近,村落研究的重点,经常是要在许多年之后又再重新研究同一个村落,以记录现代化过程对这村落所产生的先前不曾预料到的影响(参见《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第26卷第一期[2004]「乡村人类学」专辑所收庄孔韶、兰林友、周大鸣、段伟菊、张华志、覃德清、孙庆忠、潘守永、李远龙、阮云星的论文)。最近许多村落研究强调的是:往城市地区流动和移民的力量,而不是村民团体结合的各种面向。事实上,学界对「农民研究」的评论,认为我们现在已经到达了后农民时代 (Kearney,1996)。全球经济力量的兴起,以及移民的吸引力(不管是往城市的移民或跨国移民),都在根本上改变了世界上几乎每一个村落和每一个「农民」。显然,我们迫切需要对一种迅速消失的生活方式,展开历史研究。
(一)中国农民研究和村落研究
从明恩溥(Arthur Smith)1899年出版的《中国村落生活》(Village Life in China) 到华琛和华若璧(James and Rubie Watson) 最近出版的《香港的村落生活》(Village Life in Hong Kong)(2004),中国村落一直是学者密切研究的对象,已经超过一百年了。我们已经有许多关于个别村落的研究,大多是从人类学或社会学的视角出发(见参考书目)。李善峰(2004)检讨了中国村落学者的研究成果。他列了一张很长的名单,包括葛学博 (Daniel Kulp)、梁漱溟、林耀华、费孝通、杨懋春、日本满铁村落调查计划和那些利用它成果的人,还有弗里德曼 (Maurice Freedman)、巴博 (B. Pasternak)、施坚雅、黄宗智、马若孟 (R. Myers)、杜赞奇 (Pasenjit Duara)。1949年共产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研究有韩丁(William Hinton), the Crooks,萧凤霞以及陈佩华、赵文词(Richard Madsen)和 J. Unger 的集体研究,还有Edward Friedman, Pickowicz and Mark Selden的另一部集体作品。李 (2004) 又指出,在过去十年来,中国大陆学术界出现以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社会学角度来研究村落的新方向。他宣称,大陆学者正在寻找新的模式,以理解21世纪那些影响中国农村的迅速变化。他注意到,中国农村的全部数量,在过去二、三十年已急剧减少,从 1985 年的 940617 个减到 2001 年的 709257 个,光2001年就减少了 24458 个。1
施坚雅1971年那篇关于封闭的中国村落的论文,对中国农民经验的特殊性,提出了一套理论,这是这方面最早的努力。埃里克‧沃尔夫(Eric Wolf) 在1957年把村落定义为一个「封闭式的法人组织的农民小区」,日本人类学家别府春海认为村落的封闭本质是由于亚洲社会政治控制的专制和中央集权本质。与此二人说法不同的是,施坚雅认为,中国村落经历了几个「循环」(cycles),从「封闭」到「开放」再到「封闭的对外关系」,这和中国的改朝换代是有关连的。他进一步认为,中国村落是一个阶级流动的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种社会里,朝廷设立的科举考试使村民可以达到高官的位置。在早期的一系列论文中,施坚雅认为,村落和农民社会,要放在一个富有层次性的市集中来理解。市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部分村民文化视野的界线。上面提到的村落研究的其它趋势,也可以在中国本土学者的研究中见到。费孝通的村落研究,从早期的实证村落专论,进入到一个现代化的模式:村落围绕着轻工业城镇连成网络,形成区域发展。韩丁作品中的正面描述,属于社会主义模式的研究,至于Potter 和 Potter 以及Friedmanh和Pickowicz等人作品,则对中国村落变化有比较怀疑的评价。那些重访村落来考察现代化、社会化和改革的影响的研究包括葛伯纳和葛瑞黛关于台湾新兴村的着作,赵文词、陈佩华和Ungar在广东陈村的着作,华琛和华若璧关于香港的着作。由于当代中国历史的巨大变化,村落研究可以相当精采,记录政治领导的变迁,例如在黄树民(Huang Shumin)的Spiral Road(中文版为《林村的故事》,北京:三联书店)。巨大创伤的文化变迁,一直是一些学者密切研究的重点,包括萧凤霞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景军的《神堂记忆》和流心的《在个人的阴影里》。有趣的是,最近对山东城镇19个村落所作的比较研究(Perkins, 2002)得出结论说,村落之间之所以会有收入差异,可能要看村落生活内部的长期历史和文化因素,才能得以解释,而这是从社会学视角很难去衡量的。
在一个更宽广的历史和比较的背景下,中国村落的研究会对中国农民的本质和村落日常生活的转变提出问题。伊懋可(Mark Elvin, 1973) 在大量的日本社会经济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模式:宋朝初型的现代经济的兴起之后,因为蒙古统治和明朝严峻政策,中国便进入所谓「黑暗时代」的衰微。此模式为很多人所追随。罗维廉 (William Rowe) (1985) 以中国和日本的研究为基础,把初型资本主义转变的开端,追溯到1550年代。罗维廉也指出该时期银元的流动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他又提出一个第三阶段说:从1850年代开始,中国经济越来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国内部发展出一种更高度整合型的重商经济。依照这个模式,在元朝和明初,中国经济连同人口被说成是在衰落。但最近的研究 (Smith and 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 2003) 对此说法提出质疑。万志英注意到,虽然这种情况在中国许多地区都是真实的,但似乎不符合扬子江下游地区的情况,因为同时期那里的经济和人口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Smith、万志英和李伯重认为,在整个12至16世纪,以扬子江下游地区为中心的经济有一个较为渐进的发展。这个问题就是比较村落研究可能有所启发的地方,尽管本研究计划看来不可能发掘到长期的工资和物价数据,以进行长程的历史比较概括。另一方面,傅衣凌、叶显恩、杨国桢和郑振满等人注意到中国农村所保存的经济史料,已经出版了好些重要的研究。郑振满能够从族谱中摘取经济数据来证明,宗族有潜能变成一个全国性的股份公司,股份可以不分亲属来售卖。这使得我们要对宗族进行重大的再评价,同时,也要对文化历史资料在更广大的比较历史研究中的运用空间,再作评估。显然,中国村落所保存的历史资料,对整体的中国史,还有许许多多可以告诉我们的。
(二)村落的定义
为了本研究的目的,我们把一个村落定义为一个供居住的农业小区,数量在几户人家到几千个居民不等。超过五千个居民的较大小区,与城镇比较接近。本研究中的村落主要是农业的,周围有稻田或麦田。大部分将是父系的汉族村落,最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机制是家庭、宗族(包括它的分支房)、邻居、各种各样的结社,以及各种村落庙宇。每个村落将会有它自己的居住模式,有它和生态环境的特殊关联,以及它在整个行政与经济网中特殊位置。
(三)中国村落研究中历史研究的新资源
在过去15年间,许多涉及村落宗族和仪式表演传统的新原始资料已经在中国被发现,其中一些也已被编辑出版。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说,1950和60年代的中国历史研究,主要是处理全国或中央朝廷的记载和主题。1970年代对省级数据进行的研究,例如孔飞力 (Philp Kuhn)、魏裴德 (Frederic Wakemen) 以及其它人的着作,则让我们对各省份和区域议题,有了更复杂的认识。1980年代,随着巴县等档案的开放,县一级资料的发现使得历史研究转换到县级的地方行政上去,而且让我们更了解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特别是在法律史领域(见黄宗智及其弟子的着作)。1980至90年代对性别议题的新研究,也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中国社会和文化史。
1990年代的特点是许多村落上新的原始资料的发现,特别是在村落仪式和戏曲方面。然而,当研究的焦点缩小到村落层次的时候,怎样去概括这些新发现的意义,其困难也就出现了。这种情形并非中国研究所独有。正如上文提及的,其它地方的村落研究在1950至60年代的热潮之后就大体被抛弃了。大部分最近的村落研究,事实上是对早期考察过的村落的再研究,目的是要记录村落生活迅速现代化的结果。新发现的中国村落文献,其年代长达数百年,比这种社会学或人类学研究所观察的时间还长许多,而且这些新数据所引发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许多关于中国村落的书刊目前都在陆续出版当中,比如三联的《乡土中国》,汉声的建筑系列及其中国村落的摄影集。但是,这些书不是太表面化,就是专注于一个方面(比如建筑)而不理其它。此外,像邵鸿和梁洪生等学者,已出版了《流坑:千古一村》,该书汇集了江西一个村落的许多历史资料。但是,该书也没有论及这些新数据除了该村落之外还有甚么其它重要意义。
三、初步研究和已出版的资料
科戴维(David Faure, 1990)是首先用历史眼光来考察中国村落的学者之一。他集中探讨早期村落建立者和定居者的居留权,给Freedman的单姓宗族村的结构功能主义分析,增强了一个历史的维度。科戴维的研究是根据他在新界村落收集到的当地历史材料,这可以在他编辑的该地区碑铭集中见到。许舒 (James Hayes) 等学者也在做着同样的工作。在一本新出版的专论中(2007),科戴维继续充分利用地方数据,尤其是族谱,来考察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地方社会、经济和文化历史的变迁。以梁方仲和刘志伟的研究为基础,科戴维考察了户籍登记和税制上的转变,如何冲击宗族的构成,以及他们对国家的文化认同。
其它许多关于村落层次上的研究和文化与历史文本的汇编,最近已经出版了。王秋桂(1993-20058)在他所主编的《民俗曲艺丛书》中, 出版了超过80册专书,涵盖村落仪式和戏曲演出的各个层面。除了这套大书之外,《民俗曲艺》期刊上还发表了大量相关的论文。另一套汇编是一系列由王秋桂所编辑,名为《传统中国科仪本汇编》,其中14种由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出版,而另外还有数种,尚待出版。这些材料有一部分在欧大年(Daniel Overmyer)的Ethnography in China Today(台北,远流,2002)中都有评论。
劳格文 (John Lagerwey) 、杨彦杰和谭伟伦 (1996-2007)在闽西、赣南和粤北等客家区域的50个县中几百个村落做了田野调查报告。他们和香港及梅县的学者合作,为该地区许多村落的自然布局绘制了地图。他们在一些特定的村落比如福建培田收集了广泛的资料。
丁荷生 (Kenneth Dean) 和郑振满(1995; 2003)一直在研究福建的宗教历史,搜集、编辑并出版了几千通石刻碑铭。他们也以福建莆田木兰灌溉系统中的所有600个村落的调查 (丁荷生,1998) 为基础,发表了好几篇论文。
台湾地区的村落生活研究和村落历史文献的出版不胜枚举(例见《回顾与展望:台湾史研究所简介》中所列台史所同仁着作目录和书目中所列的数据库)。在中国其它地区(华北、东北、浙江和黄河流域等等), 许多其它文化历史村落研究计划也在进行当中。
因此,大批村落的文化表演材料经已搜集和出版,但是以历史、比较的视角对这些材料进行的研究才刚刚开始。然而,这些村落历史资料的丰富表明,在过去几百年来,中国村落本身一直在持续变化。村民资格和财产所有权的标准在这个时期发生了变化,把村落与周围区域联系起来的网络也在变化,同时村落生活内部的各种文化机制和结社方式也是如此。村民移出与迁回村落的现象,也经历了令人吃惊的转换,端看历史变化而定(诸如饥荒、战争、疾病、婚姻、海外移民、商业主义的兴起和商品作物栽培等等)。过去学者一般所接受的说法,比如中国农村是封闭的、集体团结的和亘古不变的,都被这些新发现的新材料所质疑。同时,过去认为中国农村的封闭和开放,跟改朝换代有关,我们这种比较研究或许也可以超越这样的解释。
法国学者如蓝克利 (Christian Lamouroux)、吕敏 (Marianne Bujard) 和魏丕信 (Pierre-Etienne Will) 的田野调查发现,村落世界内部的历史材料,有随着时间而改变的重要意义。换句话说,以上提到的种种机制,是村落内部动态变化的产物,也是村落和周围村落、国家界线及其生态环境互动的产物。事实上,这些「机制」是一些「人为建构的网络」(constructed networks),可以被扩大、被修订、被记入历史,或者被放弃,端看一个小区不断演变的需要而定。因此,每个村落的历史,就是它策略性选择的历史,看它要和邻近村落及国家力量结盟或冲突,同时也要看它如何对生态限制和机遇有所反应。文献之所以能够保存下来,是因为它们在当代生活中继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这个角色并不一定就是它们当初原有的。因此,本研究计划将持以下观点:1)乡村社会不是整个社会;2)村落不应该被看成是一个贮藏库,只是仍然保存着宗族、仪式、经济资源,而应当把它看成是一个与周围的社会有动态关系的幅射轴心(a nexus of dynamic relationships with its surrounding society)。
四、分析的主要比较框架
在本研究中,有三个主要的框架用于村落之间的比较:(一) 灌溉和社会;(二) 移民和社会;(三) 福建和台湾。
(一)灌溉和社会
马克思认为,中国村落的特点是他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模式」,这个模式使得村落在封闭而自足的同时,对国家权力也完全服从。在研究较大灌溉系统下的中国村落究竟占有怎样的地位时,早期研究者宣称,他们发现了一种国家控制的「水利官僚机构」的存在,此即魏复古(Karl Whttfogel)所说的「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 。在其它研究领域,研究东南亚村落和灌溉系统的学者则挑战马克思的前提:
马克思的分析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水利灌溉的中央集权效果;农业劳动者未能创造出扩展至村落之外有生产力的关系。这两个前提在峇里岛的研究中都受到质疑,因为那里有一种按阶层来安排的水利管理办法,由农民自己来控制。这里的问题不仅仅是马克思没有准确地描述亚洲灌溉管理的复杂性。这点既不令人吃惊,也不是特别重要。相反的,峇里岛的案例向我们显示,农业劳动者能够建立复杂的、有生产力的关系结构,那是马克思没有预见到的。(Lansing [1991]:14)
Lansing (1993) 继续从生态和考古的观点立论,认为峇里岛有一种自发形成的民主灌溉系统。大体来说,我们较早对中国农村的印象是:它们害怕中央朝廷。但Lansing这个关于灌溉系统生态学的研究,却不得不让我们三思。
日本学者的立论,也起源自「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的理论争论,但他们没有提出像魏复古的「水利帝国」模式那样极端的形式。一些学者,例如大冢久雄,在他的《共同体の基础研究》中,在讨论中国历史上私有财产权的转变时,也依赖韦伯对不同小区(亚细亚、罗马、日耳曼)的说法。在1950年代中期,豊岛静英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国有集体制的亚洲形式,早随着唐朝的灭亡而消失了,并且从宋朝开始,「一切都委托给自治的水资源管理组织来负责。」这个立场,暗示晚期帝制中国社会已经到达了「日耳曼」集体性阶段,由此而准备过渡到资本主义了。有几个学者一直坚持这个立场,包括森田明(见他的《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台北:国立编译馆,1996)。这一派的学者认为,在近世(即他们所说的「唐宋变革期」),土地所有权和租赁制中产生过变化,标志着国家的控制慢慢转移到地方的控制,从阶级的支配转移到比较公社式的控制 (more communitarian modes of control)。这个观点还有许多争议,其它学者如今堀诚二便认为,这些社会变迁发生的时代比较晚,晚至明代中期或更晚,因此国家所扮演的角色比较长久,也比较大。
最近,环境历史学家例如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の研究》(1988)、伊懋可和刘翠溶(1995)的研究,把这个论争推到一个更复杂的地步。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江南和台湾)发现,社会变迁的原因都是非常复杂。
最近出版的法国学者和他们合作的中国学者在华北的研究(蓝克利和魏丕信等),也使这问题变得更复杂,因为他们发现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灌溉系统的存在。在水资源稀缺的华北和华中,这包括较小规模的河水系统;福建莆田的淤积河水系统(那里涨潮时海水会倒灌);三角洲灌溉系统,例如珠江三角洲,沉积在那里的沙子和淤泥形成了可以开垦的新生地。每个这样的系统,都为它的村落带来不同的限制,但也给他们提供了不同的机会。本计划将研究好几个拥有不同灌溉系统的村落,以便提出可资比较的问题,来探讨中国村落社会的历史发展,以及它们和国家的关系。
(二) 移民和社会
劳格文在闽西、粤北和赣南等地客家小区的研究,是很好的案例,因为他研究的这些村社或宗族,都宣称他们是从中原地区移民过来,并且在位于三省交界的外围多山地区重新建构了自身。本研究将考察这些宗族的这种说法,试图了解中国内部的移民对许多中国村落的影响。梁肇庭 (Sow-theng Leong) (1997) 的研究,也可为我们探讨东南客家地区的移民和族群,提供另一个基础。可能要做的计划包括贵州屯堡和他们所谓与安徽村落的根源关系,或者山西的大槐树庙的文化意义,以及明代大规模的强制性移民。
(三) 闽粤和台湾
另一个醒目的比较框架,建构在上文提及的框架之上,是有关闽南村落、闽粤客家地区以及台湾对应村落之间的比较。同样的,在许多个案中,主要的联系在个别的宗族之内。本计划会利用王连茂主持的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的族谱数据库资源,来鉴定那些有深厚文献基础的村落,用于在福建和台湾之间做历史比较。另一个资源是孔迈隆对台湾美浓客家人钱会的研究工作,广东梅县也有大批这类资料。庄英章对大陆移民到台湾的客家村落的研究,也是一个关键的资源。
五、本计划的方法
尽管每一个村落都是不同的,因此每一个参与者将以各自独特的方式来研究它,但每一个研究者将提供村落的基本信息,包括村落布局和农田的基本地图,以及对村落公共空间(庙宇、祠堂、市集和广场等)的描述。每一个研究者都会考察如下问题:宗族、仪式、经济和物质文化。
(一)村落的历史
研究者将使用村落层次的新材料来考察国家政策在村落层次上的影响。明朝里社和里甲制度的建立,对村落生活和组织的影响是甚么?地方神灵的敕封对村落小区有甚么影响?宗族的成长——包括宗族祠堂、支堂的建造以及支堂所组织的邻里,等等——对村落有甚么影响?有关户籍登记、徭役和税收政策的改变,对研究中的小区有甚么影响?士绅阶级的存在与否对村落又有甚么影响?地方领导层如何随时间而发生变化?每个村落可说有何独特之处?
这些制度性的框架,每一样都暗示着从中央直接伸展到地方社会的国家权力。在意识型态的层次上,这些制度性的秩序,反映了一个愿景:即国家欲见到一个统一的、同质的中国社会。当然,这是一个帝制而非现代民族国家,因此,它把朝廷想象为一个宇宙吸引力的中心,吸纳人民,改造人民,通过种种「榜样」来规范人民应做的事。也因为这样,通过教育(教化)来实现文化改造。大家似乎都有一种共识,但大家也认识到,国家的吸引力,对不同的乡民和社会,会不相同。
在国家和农村社会的关系上,国家在制度上直接控制民间,有时会形成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和变化,而产生一些不协调的「裂痕」,我们可以去探索这些「裂痕」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国家在历史上各个朝代在制度上所采取的种种主动努力,面对的是地方上和跨地区复杂无比的一股势力。这种势力表现在各种仪式传统、宗教网络、自发性组织、亲属和拟亲属集团、区域联盟、以及整个亚洲贸易网形成以后,资金、观念、图象和习俗的交流。本计划将从村民的观点而非国家的角度来考察这些问题。
(二)仪式
许多地方网络的会合点,便是当地宗教的祭祀节庆。这些祭祀节庆深植在历史上极复杂的过程当中。它们体现了(也扭曲了)国家的力量与经济的力量,几个世纪以来不断进行变化和协商。祭祀节庆的演出,是展现新近形成的权力关系最基本的一种方式。正同 Geertz 在他有关峇里岛的研究中所论,这些祭祀的表演是地方上权力的表演。本研究计划的各成员,将会探讨村落内部的这些权力关系的历史变化。
乡村的祭祀仪式是村落生活各方面的集合点。研究者将考察:
1)村落祭祀仪式如何反映村落的内部组织;2)它们如何反映该村落在该区域中的位置;3)它们如何界定国家和乡村社会的关系;4)是否有所谓「正统」观念之争?争论时援引怎样的权威?甚么样的习俗不受正统范围的管束?
(三)经济
这方面的研究范围,大致包括了环境限制和地方资源。大体来说,这些主要是农业村落,不是市集镇。研究者将考察环境如何影响村落。例如,土地和水等资源如何被利用?村落是否依靠一种灌溉系统,以致它和同一系统中其它村落联系起来?劳动力如何运用,如何组织起来?产业,包括土地拥有权,如何保有?男女老少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类似或不同的位置?生产量多少,又如何分配(以数量计算)?税收与租金如何征收和交付?气候、运输、人口增长或移民的变化对村落有甚么影响?
(四)物质文化
如何清理土地、建造房屋?建造房屋需要多少成本,劳动力如何组织与付酬?三代的家庭居屋内部空间如何使用?家庭装饰具有怎样的意义?家具如何使用?哪些家具是必要的?在物质文化概念之下,还包括建筑(公共的和家庭的)、技术(农业、纺织、烹调、手工艺)、民间艺术以及物品和空间的使用。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所使用的器物和工具都在此一范围之中。
六、研究计划的潜在影响
本计划旨在勾勒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普通村民的日常生活经验。我们将参考Lefebvre (1991) 和Certeau (1984) 以及其它人的研究,考察中国农民不断改变的空间使用,以及他们不断转变的地方感。本研究计划拟评估中国村落的文化生活,有没有相对的自治性,同时想建构合适的方法,来比较中国各地不同的村落。这些比较方式包括:在不同灌溉系统中形成的不同类型村落,移民对村落生活的影响,或移民对在新环境建设一个村落的影响,以及福建「祖居」村落和它们在台湾的移民村落之间的比较。这些不同的比较方式将有助于彰显乡土中国不同区域的独特之处。
本研究试图为不同区域的村落定出一个比较时间表。我们将集中探讨某些基本的比较问题,以达到这点。比如说,村落栽种并加工哪某些作物(如小麦/高粱的栽种/加工和稻谷的栽种和加工相比,有哪些结构性区别?)有市集或无市集(甚么类型的市集)有甚么影响? 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灌溉或排水) 会有甚么影响? 宗教习俗如何界定一个村落?宗教习俗在甚么时候会把村落和国家联系起来?文字书写在甚么时候、又以哪种方式用于村落内部管理层次?这些聚居地经过饥荒、战争以及重建努力,长期以来有多稳定?在中国的不同区域,村落的规模是由甚么来决定的? 村落「文化」以甚么方式反映村落以外的文化?村落的象征性建筑(庙宇、祠堂、社坛、宝塔)的年代如何?又如何反映该村落的历史?一旦这些问题的答案收集起来,我们就可以开始比较中国不同时代不同区域的村落。
本研究计划希望能制定出村落长期的「转变类型学」(transformative typology)。我们要问:是甚么使一个村落成为一个村落——村落的必要因素是甚么——家庭、房屋、田地、结社、庙宇、市集,…是甚么使一个村落转变、成长,或者长期保持颇相似的大小规模?我们希望能够更深入理解中国村落的发展逻辑,并且去发现有哪些村落类型的存在,是甚么使一个类型演变成另一个类型,或者产生新的村落。即使这样的了解超出了我们集体的能力,但如果我们能够好好勾勒出好一些中国村落长期以来的日常生活变迁,我们就很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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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isites.harvard.edu/fs/docs/icb.topic276877.files/Wang%20Chiu-kuei%20and%20Kenneth%20Dean_chinese%20paper.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