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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二十世纪唐代交通运输业研究述评(下)
四 交通制度与交通设施
(一)公验与过所
唐代有关过所、公验的史料散见于《大唐六典》卷6刑部司门条、卷30关条及《唐律疏议•卫禁律》、《册府元龟》卷191、《五代会要》卷16等,但语焉不详。宋洪迈《容斋四笔》卷10过所条曾约略述及过所之源流,亦所言甚简,亦未及过所与公验之异同。幸日本智证大师圆珍入唐取得之过所和公验计十通得以发现,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所出多件唐过所或公验以及请过所文书、敦煌莫高窟122号窟窟前基址所存唐残过所的陆续刊布,学术界对唐代公验与过所问题日益关注,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内藤虎次郎是20世纪唐过所研究的先驱,其所撰《三井寺所藏的唐代过所》(原系作者1930年11月9日于东方文化学院京都研究所新址落成庆典仪式间召开的演讲会上所作的演讲,后刊于《桑原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论丛》,弘文堂书房1931;又收于《内藤湖南全集》7,筑摩书房1970,中译文见万斯年编译《唐代文献丛考》,开明书店1947)一文率先介绍了日本滋贺县园城寺(三井寺)所藏圆珍关系文书数十通中有二通唐代过所(分别钤有“越州都督府印”和“尚书省司门之印”)及若干公验。在对汉晋至唐过所源流考察的基础上,就圆珍携来的二通唐代过所的内容逐一解说,征引唐代诸种文献及日本关市令中的相关条文,论述了唐代过所行用的制度,并据《册府元龟》卷191相关记载推论过所的行用止于五代时期的后梁。内藤氏在该文中还进一步指出过所与公验的差异,认为:“过所之用与公验颇不同,过所仅用于关津之处,而公验则可用于普通的州县镇铺”;“公验又称为公据,其一直行用至宋代。”在内藤氏的这一揭示下,学术界有关唐过所、公验的研究相继展开。l933年,仁井田陞氏于所着《唐令拾遗》(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印行)关市令第二十六据源顺《倭名类聚抄》所引唐令复原唐开元二十五年:“诸度关津,及乘船筏上下,经津者,皆当有过所。”此唐令逸文属内藤氏前揭文所未检,对研究过所制度有着重要价值。尔后,仁井田隍氏着《唐宋法律文书的研究》(东方文化学院1937)之第3编第6章专述“过所及公验”,移录内藤氏业已介绍的过所及公验之外,复引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录之牒(公验)等,就内藤氏对过所与公验的理解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公验通用之区域狭小,与此相对,过所所行用的区域却较广。”如何理解过所与公验之异同,小野胜年《圆仁在山东的见闻》(《冢本博士颂寿纪念佛教史学论集》,冢本博士颂寿纪念会1961)一文进行了分析,指出“公验”这种方式分为正式的和略式的两类,或广义的和狭义的区别。公验就广义而言是指“公的证明书”,在这个意义上,旅行证明书(过所)也是公验的一部分。进而在书式上对两者进行了比较。1965年秋,敦煌石窟122窟前基址发现唐天宝七载(748)过所残片(敦煌文物研究所考古组《莫高窟发现的唐代丝织物及其他》,《文物》1972-12),1975年7月,《文物》杂志刊行《一九七三年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群发掘简报》,简要介绍了阿斯塔那509号墓所出唐开元年间七件过所及其他官文书的内容,同时发表王仲荦《试释吐鲁番出土的几件有关过所的唐代文书》(并见《文物》1975-7)一文。该文首先移录了内藤氏上揭文所介绍的尚书省司门发给圆珍的过所,然后分别介绍、研究了唐瓜州、西州户曹给石染典的过所;唐益谦等请给过所的牒文;有关麴嘉琰请给过所的高昌县文书;有关蒋化明丢失过所案件的文书等,参据此相关文书,考察了唐开元年问的交通制度和文书行政的动态(这一论文后经改订增补,以《吐鲁番出土的几件唐代过所》为题收于同着《蜡华山馆丛稿》,中华1987)。指出“过所,就是通过关、戍、守捉的通行证明”,并对请过所的程序包括审批和检查制度进行了考察。作者在此文发表时未及分别过所与公验,后在订补文中予以纠正,指出公验即过所之副本。陈国灿《唐瓜沙途程——唐开天“过所”实地考察小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6,1984)则参据上揭阿509号墓出《唐开元廿年石染典过所》和敦煌出唐天宝七载残过所诸守捉“勘过”的记录及相关资料,考订了瓜州、沙州间诸守捉的位置及这些守捉与馆驿、烽候的关系。程喜霖自1985年以降连续发表《唐代的公验与过所》(《中国史研究》1985—1)、《<唐调露二年(公元680年)某人行旅公验>考——读<吐鲁番出土文书>札记之一》(《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7,1985)、《<唐开元二十一年(733)西州都督府勘给过所案卷>考释——兼论请过所程序与勘验过所》(上、下)(同上《资料》8,1986;9•10合刊,1988)、《汉唐过所与中日过所比较》(《敦煌研究》1998—1)、《论唐代关津与过所的关系及其国防治安功能》(《湖北大学学报》1999-2)等,较系统地讨论了唐公验、过所问题。对公验、过所文书进行缀合,考索了请过所的手续,关于“公验”的定义,亦分为广义、狭义两端,大体同上举小野胜年之说,但就两者的异同有进一步发挥,认为“过所和公验都是路证,内容基本相同,作用无异,然行文形式不尽一样,公验形式比较灵活”;两者“可以互称”,但“公验的含义远比过所广泛。”作者还认为:“过所与公验的审查机构虽是县司,可是批给者,止见府州”。这一认识受到杉井一臣氏的质疑。杉井氏《关于唐代的过所发给》(《布目潮讽博士古稀纪念论集•东亚的法与社会》,汲古书院1990)一文,根据圆珍的公验,证实发给过所的机构不仅有州,而且有县司。同时,该氏还分别就长安和地方过所发给的机构进行了考察。
除上揭诸项研究成果外,砺波护《唐代的过所与公验》(《中国中世的文物》,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3)从文书本体学的角度对唐代过所与公验问题的研究很值得重视。该文首先对日中史学界关于过所公验的研究史进行了全面回顾,然后依次移录“入唐僧将来的公验与过所”(包括最澄与圆珍的公验、圆珍的过所)及“敦煌吐鲁番出土的过所与公验”,对入唐僧携来的过所与公验并附以首尾完备的图版,以与录文相对照,同时附以详细的解说,包括过所、公验之纸质、墨色、尺寸、钤印情况、请过所之时间、地点、背景、“勘验”经过等逐一介绍、论考,对前人所忽略或误释的问题亦多所揭示。结合所移录的敦煌吐鲁番所出唐公验、过所残卷及其他史籍记载,重新推敲了过所的发给机构等问题。砺波氏这一基础性的工作几将日中所藏唐公验过所文书网罗无遗,其在文书本体学上的探讨亦极有助于学界在此课题上的推进。
从比较史学的角度研究唐与日本过所制度者,尚有泷川政次郎《过所考》(《日本历史》118~120,1958)、曾我部静雄《日唐的度牒与公验》(《日本历史》297,1973;订补文重收于同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吉川弘文馆1976)、馆野和己《日本古代的交通政策——关于本贯地主义》(岸俊男教授退官纪念会编《日本政治社会史研究(中)》,土高书房1984)及程喜霖上揭文等,均颇值一读。
程喜霖的专着《唐代过所研究》(中华2000)追溯过所的起源及两汉过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其中涉及唐过所式、过所的申请程度、勘验原则、勘验运作;考察唐代路证公验,公验的行用及与过所的异同,以及公验与过所的嬗替;论述公验过所与唐代边防及国家统一,公验过所与唐代交通贸易,以及公验过所揭示的唐代社会关系等。该书可以说是公验过所研究的总结性着作。
(二)长行坊制度
唐代长行坊作为一重要之交通机构,因史籍记载缺漏长期未为人们所知。有关长行坊、长行马问题主要见于敦煌石室及吐鲁番古墓葬所出文书。业已刊布者具见《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斯坦因在中亚第三次探险的中国古文书考释》(另参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二《文书录文整理》,武大1994)、日本京都有邻馆藏文书、日本龙谷大学藏大谷文书和新出吐鲁番文书(见《吐鲁番出土文书》收阿斯塔那506号墓、35号墓出长行坊、长行马驴文书等),伯希和文书和斯坦因所获敦煌文书中也有若干件。
藤枝晃《长行马文书》(《东洋史研究》10—3,1948)、《长行马》(《墨美》60,1956)两文最早关注、介绍长行马及长行坊文书,所据主要为京都有邻馆藏唐代文书。指出长行马与驿马的差异,认为驿马是按驿换乘的马匹,长行马则是从起点到终点不用换乘的马匹;长行马制度是驿传组织的特例,是在没有设置驿传的边境地区承担公用交通而产生的一种制度。藤枝氏的研究因所依文书的限制,尽管较为简略,对长行马和长行马管理机构的判断存在不少待修正之处,但却开启了这一研究课题的先河。
孔祥星《唐代新疆地区的交通组织长行坊——新疆出土唐代文书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3,1981)进一步参据相关文书特别是新出部分吐鲁番文书,较全面地考察了长行坊问题,就长行坊的组织、制度和任务、长行坊与馆驿的关系、长行坊的作用及其所体现的唐地方行政机构的某些特征等进行了相对全面的研究。其中对长行坊的任务、长行坊之交通路线、长行坊的建置和人员及其管理制度的揭示颇具启发性。指出都护府、都督府或州一级及县一级均有长行坊机构,其任务是供官吏及一般人员和家属乘载,不承担大宗运输任务;州长行坊的长行牲口途程是以州与州之间的距离为准;长行坊内至少有牧马所、长行群、槽等机构或设施;在管理制度方面如建立“帐案”及建立严格的申报和审批条例等,颇见严密。作者不同意藤枝氏长行坊只是在未设馆驿的地区采用的制度之说,而认为长行坊是与馆驿相并存的交通组织。
郭平梁《唐朝王奉仙被捉案文书考释——唐代西域陆路交通运输初探》(《中国史研究》1996—1)指出长行坊不只是交通机构,也是个运输机构,不仅运送行人,也运送货物;车坊、长行群或牧马所都是长行坊或长运坊的分支机构。
荒川正晴自80年代末期以降连续发表多篇论文或报告讨论或涉及长行马、长行坊问题,所撰《唐河西以西的传马坊和长行坊》(《东洋学报》70-3、4,1989)、《斯坦因所获“长行群文书”的研究——Ast.3.07-08,037号文书的分析》(《西北史地》1990—2)、《西域出土文书所见的函马(上)、(下)》(《吐鲁番出土文物研究会会报》40、41,研究特集Ⅰ-Ⅱ,1990)等论文,认为长行坊不同于传马坊,是驿传制之外的制度,但与驻留镇守军制相应的长行坊制8世纪初有代替河西传马坊的趋势;长行坊较之县属传马坊,其运用有所不同的是可在州一级发挥作用,兵员密切介入了对马驴的直接管理。作者在《关于唐向西域输送布帛与客商的关系》(《东洋学报》73—3、4,1992)一文中也申述了与此相同的意见,可以参见。
孙晓林《试探唐代前期西州长行坊制度》(《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大1990)是目前所见研究唐西州长行坊问题的最详备的论考。该文在藤枝晃、孔祥星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长行坊的设置、长行坊的牲畜种类与数量、长行坊的牲畜管理制度、牲畜的饲料、经费的使用与来源、长行坊及其牲畜的任务等方面详加论列,分析细致入微,充分运用新出相关吐鲁番文书是其特色。在长行坊设置的地域范围、时限,长行坊内部的管理、组织系统、人员分工、牲畜情况,长行马、驴的用途、程限,长行坊及其附属机构长行群等方面对前人之说做出重要补正。
与上述问题相关联者还有仁井田陞《斯坦因在第三次中亚探险中收集的文书与马伯乐的研究——特别是唐代有关马政文书与西夏高利贷文书》第四部分(同着《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交易法》,东京大学出版会1960)以及王冀青《唐前期西北地区用于交通的驿马、传马和长行马》(《敦煌学辑刊》1986—2)等人的论考,不具论。
学术界的上述论考使唐长行坊制度的许多问题得以明朗化,但也存在若干争议或有待探讨的侧面,如长行坊与馆驿的关系、长行马与传马的关系、唐西州长行坊与高昌王国远行马制度的关联以及长行坊制度是否仅行用于西北地区等,将是今后进一步思索的论题。
(三)馆驿制度
唐馆驿制度的史料散见于《唐律疏议》、《唐六典》、《通典》、两《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等诸种文献,但所记均极简略。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之逐渐予以关注和研究。
坂本太郎《古代驿制的研究》(至文堂1928)在研究日本律令时代驿制的同时,曾比较研究了唐代驿制。对驿之种类(陆驿、水驿、水陆驿)、驿长、驿马、驿之管理机构等有所论列。陈源远《唐代驿制考》(《史学年报》1-5,1933)较全面地考订了唐代前期的驿制。这些早期的论考在史料的搜集上下了较大功夫,并大体勾勒出唐代主要是唐前期驿制的轮廓,作为先行者的业绩是颇值珍视的,但也存在若干局限。如玄宗时代驿制的改革及其驿制在中唐后的变化未及关注,对馆制所言甚简以及对某些内容的误释等。青山定雄《唐代的驿和邮》(《史学杂志》55—6、7,1944)一文在坂本氏、陈源远氏论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地研究了唐代的驿制及其职能和变化。依次讨论了驿制的发展、驿制的变化、驿制的废弛、“邮”及其内容等问题。指出唐代的驿不仅是在军事上,同时也作为广泛意义上的官用交通通信机构或设施发挥着重要作用;唐玄宗时代由于形势的变化,驿的负担加重,传马缺失,而对之进行了改革;安史乱后驿的使用日益紊乱,驿马缺失,驿走向弛废,而另一方面递铺却逐渐广为设置,以递夫的脚力承担递送任务,宋代递铺中所见步递、马递、急脚递等三种职能即是沿此发展而来。青山定雄的这一论文还涉及唐代驿制的其他具体问题,对传世文献关涉唐驿制的材料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和运用,获得的诸多结论很值得予以特别的重视。不过,由于唐代馆制的资料甚少,青山氏亦仅从圆仁《人唐求法巡礼行记》中检得若干条,故对馆之研究相对薄弱,也未对不同地域内具体的馆驿问题详加考释;文中对“驿家”的认识和“驿”与“传”的关系的判断亦有可商之处。
随着敦煌吐鲁番所出相关文书的陆续刊布,唐馆驿制度的研究有了新的推进。大庭修《吐鲁番出土的北馆文书——中国驿传制度史上的一份资料》(《西域文化研究》第2,法藏馆l959)结合青山氏的上述研究,复检得圆仁所记馆驿资料十余条,指出唐代驿舍乃继承汉代传舍的传统,唐代的馆由汉代的厨演变而来,即唐馆驿是厨传的演变。进而根据大谷探险队所获“北馆文书”及中村不折所藏数件同类文书等,考订了其中所记的“北馆厨”与西州都督府往来的公文内容和处置程序,揭示出唐代经营“馆”的大致情况,对史籍记载相对缺乏的唐代馆制提供了新的资料。鲁才全《唐代的驿家和馆家试释》(《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6,1984)、《唐代前期西州宁戎驿及其有关问题——吐鲁番所出馆驿文书研究之一》(《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大1983)、《唐代前期西州的驿马驿田驿墙诸问题——吐鲁番所出馆驿文书研究之二》(同上《初探二编》,武大1990)等系列论文,利用吐鲁番文书中相关资料,研究了唐馆驿制度的若干具体问题,在“驿家”、“馆家”问题上,纠正了日本若干学者的旧说;通过对西州宁戎驿的个案考察,揭示出唐馆驿制的若干内容,如唐于西州始设馆驿之时间、驿丁的两种来源(“民丁差充”与“阙官白直”配充)和服役时间、服役之地域、驿长充任者的身份等并有论列;复围绕唐前期西州馆驿制度中驿马的配备及其管理,驿田的分布、驿田的数额以及驿田所种作物,馆田问题,驿墙的修造包括驿墙规格、建筑材料、料功、审批程序、征役兴造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唐代馆驿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不少新鲜的认识。王宏治《关于唐初馆驿制度的几个问题》(《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3,北大1986)也利用敦煌吐鲁番所出文书具体地研究了唐初馆驿制的若干侧面。孙晓林《关于唐前期西州设“馆”的考察》(《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1,1991)考订了西州所设蒲昌、柳中、交河、天山、神泉、礌石、银山等20“馆”的位置及作用,在“北馆”问题上对大庭修旧说予以纠正,并分析了馆的组织、馆的经济供给与使用、馆的任务;对西州馆与长行坊、西州馆与驿的关系进行了推测。该文可视为目前所见有关唐代馆制最全面的篇章之一。
围绕唐代的传制以及传与驿的关系,传马、驿马等问题学术界也多有讨论。青山定雄上揭文认为唐代之驿置有驿马、传马,因利用者的目的及往来官员的品级不同而在使用上有所区别。卢向前《伯希和三七一四号背传马坊文书研究》(《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中华1982)分析了唐总章二年八、九月沙州敦煌县传马坊文书所体现的指挥系统、两种传送方式、程限、马驴服役的注记覆剩制度及传马传驴的差别等具体问题。王冀青《唐前期西北地区用于交通的驿马、传马和长行马》(《敦煌学辑刊》1986—2)则认为长行马就是传马。荒川正晴《唐河西以西的传马坊和长行坊》(《东洋学报》70-3、4,1989)等相关论文(具见本节“长行坊制度”所揭)指出唐西北之传马坊与驿不同,另撰《唐代驿传制度的构造及其运用》(《吐鲁番出土文物研究会会报》79-83,1992)一文首先检讨了驿传制度研究的现状和问题所在,依次详细地考察了驿马的职能、传马的职能、敦煌传马使用的事例、唐代驿传制度的构造包括“粮马递”、“公私马”、“驿传制度与当地社会”等关涉唐驿传制的诸项问题,提出了若干值得重视的意见。黄正建《唐代的“传”与“递”》(《中国史研究》1994-4)指出:唐代的传并非是独立于驿的一个实体,唐前期传指传舍、传符、传送马驴,传舍、传符后分别为馆、纸券替代;后者合并到驿马中,唐玄宗以后传实质上已不存在。并认为递在唐后期首先出现在度支系统,普及后发展为递铺。
研究唐代的馆驿或驿传制度,探明或考释具体馆驿的名称、位置以及作用是必要的。上揭陈源远论文以及姚家积《唐代驿名拾遗》(《禹贡》半月刊5-2,1936)业已做过初步的工作,而严耕望在此方面的贡献尤巨。所撰《唐代交通图考》(前揭)述各区驿道,对所经之馆驿名称、位置均参据诸种文献详加考订。如《唐两京馆驿考》(《唐史研究丛稿》,新亚研究所1969;《图考》1,《京都关内区》)考长安、万年、洛阳、河南四县境及伊阙关南之馆驿即达18个之多,且于其方位、在交通上之地位乃至沿革、置废情状等均有精详考述。另如前揭孙晓林氏考西州之“馆”等,均属研究唐代馆驿、交通问题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
(四)关津及相关问题
“关”、“津”是唐代交通制度中之重要组成部分,并沿前代之制而又有新的发展。《大唐六典》卷6记有二十六关,区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关置于京城四周,有驿道相通,“余关有驿道及四面关无驿道者为中关”,其余关为下关。并分水陆,关设关令,有关门,行门禁之制,凡行人来往,皆据公文,“谓驿使验符券,传送据递牒,军防、丁夫有总历,自余各请过所而度。若无公文,私从关门过,合徒一年”(见《唐律疏议》卷8《卫禁律》)。“津”乃渡口,临水济渡处谓之“津”,有如陆道之设“关”,津置津吏,“掌桥船之事”,“诸度关津及乘船筏上下经津者,皆当有过所”,分见《大唐六典》卷30、《倭名类聚抄》引唐令。
青山定雄《唐五代的关津与商税》(《横滨大学论丛》2—3,1950,前揭《唐宋时代的交通与地志地图的研究》重收,吉川弘文馆1963)较早也是目前所见较详备地研究唐五代关津问题的专论。该文探讨了关津制度的概貌、关的分布与增减、关津的性质及与商税的关系等,并参据诸种史志有关“关”的记载,分区域统计隋唐时期诸关的名称、所在位置和关之数字。严耕望前揭《唐代交通图考》巨帙考各处道里途程也对“关”有所述及。
砺波护《神都洛阳的四面关》(金田章裕编《关于亚洲都市的形态与构造的历史地理学的研究》研究报告书,京大文学部1990)、《唐代的畿内与京城四面关》(《中国的都市与农村》,汲古书院1992)分别研究了武周时期“神都”洛阳的四面关和唐京师长安的四面关,后者之考订尤详。作者在青山定雄已有论考基础上,对唐初关的置废进行了研究,并考订出京城四面关的范围:京兆府之蓝田关、子午关、骆谷关、库谷关四关为南面关;华州的潼关与同州的蒲津关、龙门关是东面关;岐州的散关和陇州的大震关是西面关;位于西北的原州陇山关、木峡关两关为北面关。作者还对安史乱后京城四面关的变化、关津与商税问题予以简要论列。作者的研究是围绕唐代食实封和畿内制度展开的,而对“四面关”所获得的认识甚有助于唐代关制研究的进展。
张泽咸前揭《唐代工商业》下编也对唐代的关、津有所论列,颇值参检。
与“津”有密切关联的还有“马头”、“埠”或“步”等,亦多见于唐代文献,日野开三郎《中国称之为埠的地名及其沿革》(《日野开三郎东洋史论集》12,三一书房1989)指出“步”与“埠”同义,设置之所均是水陆交通之要冲,“步”之地名已见于南朝,此语主要在中国南方使用,后世则将“步”写为“埠”,“埠”逐渐成为通商、交易的中心,并以此为中心发展为城镇。日野氏的讨论旨在说明草市、市镇发展的过程,未及揭示这种步或埠与津的异同。
敦煌所出P.2507号唐开元《水部式》残卷除关涉堰渠、水碾等农田水利的内容外,亦提供了唐代之津、桥梁、海运等交通运输方面的贵重资料。罗振玉最早对之进行了研究,参据此卷载“沧、瀛、贝、莫、登、莱、海、泗、魏、德等十州,共水手五千四百人,三千四百人海运,二千人平河,宜二年与替”及令莱州置谙知风水之海师、拖师等运镇粮事,复检得唐墓志及诸种史籍中关涉唐海运、水运资料十一事(并见《雪堂校勘群书叙录》下,1913),甚有助于唐代河运、海运史的研究。陶希圣《唐代管理水流的法令》(《食货》4—7,1936)、仁井田陞《敦煌发现唐水部式研究》(《服部先生古稀祝贺纪念论文集》1936;同着《中国法制史研究[法与道德•法与习惯]》,东京大学出版会1964)、王永兴《敦煌写本唐开元水部式校释》(《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3,北大1984)等也曾分别就此残卷所见唐河运、海运及桥梁问题有所关注。
(原收于《二十世纪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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