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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木兰围场与清代皇家军事体育活动
宋银芬
摘要:“木兰”在满语中是“哨鹿”的意思,木兰围场是清代最大的皇家狩猎区。从木兰围场的兴起与衰落,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清代皇家军事体育思想的变化情况。
关键词:木兰围场 清代 狩猎运动 军事体育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统治者的先民们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狩猎是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数千年来的游牧生活使满人形成了“善骑射”、“尚武功”的风俗。清朝入关以后统治者继续沿袭民俗开辟了众多“围场”其中以木兰围场最为着名。此后,随着国力的衰退,“围场”狩猎这种军事体育活动逐渐衰落。
一、清代皇家的狩猎习俗
满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周武王时曾有过将“楛矢石馨”作为贡品的记录。金代女真人“其人勇悍善骑射、喜耕种、好渔猎”。清代满洲人继承女真族围猎习俗。四季出猎行围肩朝出晚归者或两三日即归者称“打小围”,秋则打野鸡围,仲冬打大围。[1]102
打围最初是以氏族为单位的不计人数多寡,各随族党屯寨而行,猎时每人各取一矢,凡十人设长一领之,各分队伍毋敢紊乱者。满族人人视冬至为“狩猎节”。围猎方法是先派人侦察到兽群,人们在猎长指挥下将猎区包围再把猎物赶到空旷易杀地带。猎长一声令下,万箭齐发,所获猎物由族长主持平均分配。满族及先世的狩猎风俗为清代皇家狩猎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清王朝建立之后由于政治、经济地位发生重大变化,狩猎已不仅仅是满族人赖以生存的手段而是作为满族传统风俗,并出于“习武绶远”的政治目的受到皇室的重视和提倡。[1]102
清朝入关前,皇帝经常举行不同规模的围猎活动,并逐步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努尔哈赤建立八旗之后为便于管理,每旗划有固定的围猎山,打围只能在本旗围猎山内进行。为防猛兽伤人,努尔哈赤对猎获大型猛兽的方法作出规定看见伏虎不能惊动,要呼叫众人,在相遇处如易射杀就众人一同围射,如地势不易射杀就弃虎而行,如看见虎跑就不分时间、地势看见就杀。为防止八旗官兵间因猎物分配而发生争执,努尔哈赤规定野兽出现时不要乘马驰入围中,如兽向哪个人方向跑去,各自站在自己的地方射击,兽从围栏里出来就要追击,迂回驰射,野兽出现时对面的人进行补射。皇太极于天聪六年十月在围猎时谕诸贝勒曰:尔等不得以他人所射之物冒为己之所射夺取,猎人谁不惧怕尔等诸贝勒,若尔等强为己有而夺之,谁敢抗拒。自后猎人也不得以己之所射,因贝勒之故而让之,宜各就兽伤处审验真伪。”由此可见清朝在入关前漪猎活动已经开始具有军事意义了。[2]72
二、木兰围场
清朝入关之后狩猎活动的日常生活意义逐渐消失逐渐成为了一种纯军事体育活动。入关后的围猎活动与入关前的围猎活动最大的区别在于围猎场所的变化。入关前围猎都是在自然围场中举行的;入关后则是在人工固定的围场内完成。例如南苑围场,其位于北京城南郊,距永定门10公里处,原元朝南海子故址,明永乐年间增修扩周围有围墙60公里,共九座门。苑中放养禽兽专为讲武习射之地,清顺治年间依照明制,设海户1600名,各给田地24亩使狩苑中,以备春苑秋弥。清代的南苑行围,由统围大臣督八旗统领等,各率所属官兵到围场布列镶黄、正白、镶白、正蓝以依列于左正黄、正红、镶红、镶蓝依次列于右。两翼各立旗为标帜。合围时,皇帝亲射后,令御前大臣待随射,如有逸兽,令随围官兵追射。南苑行围自顺治起,康熙、乾隆时期也时常举行。特别是弘历在位时,每年竭陵回銮后,总到南苑举行春搜之典。道光、光绪皇帝也曾驻跸南苑。[2]73
木兰围场始建于康熙二十年,当时康熙帝玄烨北巡塞外,蒙古诸部将原喀喇沁、敖汉、翁牛特、克什克胜等部的游牧地献给清廷。玄烨为使“渐染汉习”骄逸自安的八旗官兵不忘满洲旧俗,又为改变在平定“三藩叛乱”中表现出的战斗力“大不如昔”的状况,在此建立木兰围场。木兰围场约150余平方公里,由72个小围场组成,周场四周插柳为界,称“柳条边”。“木兰”,系满语意为“哨鹿”。因此木兰围场即“哨鹿场”。
木兰围场开始大规模举行狩猎活动是在康熙二十二年,由于一般都选在秋后举行,因此也被称为“木兰秋称”或“秋称大典”,每年或隔年举行一次。据史书记载自康熙二十二年(1683)至嘉庆二十五年期间共举行木兰秋弥105次之多。其中,以乾隆朝最盛。围猎时蒙古科尔沁等部,每年派1250人为虞卒(预备军)称“围墙”,供合围之役。中设黄旗为中军,左右两翼设红白二旗,两翼末设蓝旗,都受中军控制。管围大臣由王公大臣担任,而蒙古王公贵族为副将,两蓝旗则由巴图鲁侍卫三人率领弛行。具体的围猎方法有三种:一是以数人分翼入山林周而不合称“行围”。二是合围,即于五鼓前,管围大臣率蒙古管围大臣及虞卒并八旗劲旅、虎枪士卒、各部射手齐出营盘,从两翼迂道绕过选定的围场,依山川大小,道路远近,形成15公里、25公里及35、40公里不等的包围圈,齐至看城称“合围”。在合围后,两翼末端虞卒脱帽用鞭肇之,高呼玛尔噶口号(蒙语帽子),共三次。中军听到喊声知已合围。便指挥队伍缓慢前行,以等皇帝入围。在驻跸行营二三里处,见高蔽处设黄幕幄,中设毡帐,称“看城”。日出前皇帝从御营乘马先到看城稍息,等两翼末端蓝旗到后,出看城,带藁鞋由诸雇从大臣、侍卫及亲随射手、虎枪手等拱卫下,由中道直抵中军引弓射猎,让蒙古诸部仰瞻圣武。如果遇到虎,命暂停行进,等皇帝亲行射杀或命虎枪营毙后,再听令而行。每次围猎后皇帝都在看城驻马,观看诸王、射手等“驰逐余兽”。野兽过多时围场打开一面放出野兽不许任何人追射。三是“木兰哨鹿”。“哨鹿”一般在秋分前后举行,地点一般选择林壑深幽兽群聚集之地,皇帝于五更出营前,将随从侍卫分三队依次留于哨鹿途中,只带十余人,有人头带鹿头,用木制长哨吹出仿效雄鹿求偶的声音,引诱雌鹿出现。“倏听枪声一发,咸知圣武神威,命中获鹿也叭”。 [3]69
三、清代皇家围猎制度
1.专职官员。康熙初年定皇帝行围驻跸所设护军统领1人、总领1人,由他们率将校先行查看地势,再由武备院设行营。营中建帐殿绕以黄漆木城。建旌门,覆以黄幕。其外为纲城,旌门由领侍卫内大臣率侍卫进军宿卫。另外八旗各设帐房专派官兵管理,禁止喧跸。康熙十年定,停用木城均用黄布幔城。
雍正皇帝在位13年由于“旧不暇给”,“性好逸恶杀牲”等原因未进行“木兰秋弥”等巡狩活动,但在他即位当年就对行围建营进行调整,改纲城为圆形,周围建连帐,在纲城外又设连帐一重,也为圆形;在御营外,八旗各设5个帐房,禁止喧哗。另定王公离御营1.5公里外立营帐驻宿,令随跸的宗人府王公管辖。乾隆元年设总理行营王公大臣6人,掌管“行营一应行程驻跸守卫等事”。乾隆二十年,驻跸大营内方外圆,中建幔城,外加纲城,黄幔城正中为御幄,幄正中设宝座,在外城东侧设内阁六部等衙门官房。
2仪仗制度。顺治八年,福临亲政之初,为加强礼制定御用卤簿仪仗制度。根据规定,皇帝起行内大臣侍卫等在驾后分队随行,每队马首排齐,前后距离一丈许,不准越次,遇狭隘处要等首队过后,后队再行,不得混站,若奉旨传后队侍卫等官,要从两旁进退,不许冲人仪仗,若侍卫等人易马,至后队,易后驰入本队。扈从王公各随护卫3人,按该王左右翼随行,王等赴御前,只许亲身从旁人,召问则勒马稍后,欠身恭对,赴驻跸所,于30丈外下马,扈从都统、统领、副都统等各率所属官兵,按旗依次随行,赴驻跸所于60丈外下马。
3着装制度。康熙时期规定,领侍卫内大臣、前锋大臣、前锋护军统领着黄马褂,近御大臣侍卫“奉旨者准服”,在随驾三旗侍卫中各选巧名善射者也着黄马褂,八旗护军参领、副参领、副都统照本旗色马褂。雍正时期定,每旗设虎枪总领2人、虎枪长7人、副虎枪长2人、三旗虎枪手共600人。凡虎枪统领着黄马褂、虎枪手着红马褂或着白马褂,衣襟都镶黑色边。
4机构设置。康熙时期专门为狩猎活动设置了诸多机构。主要有如下几个(1)虎枪营,由善骑射的新旧满洲40人组成,分别隶属于上三旗,其中设虎枪总统1人,由内大臣或侍卫担当。每旗设虎枪总领1人,由大臣侍卫参领官员担任。在皇帝行围时,既是射虎先锋又是皇帝护卫。(2)鹰狗处,是专门豢养御前鹰狗的机构,设总统2人由侍卫兼任;放牧人也由世家子弟充当。准许着蟒袍戴纬帽,是“执事人中品级最高者”。(3)上虞备用处,是专门负责皇帝巡狩事,扶舆、擎盖、捕鱼、打雀等事,在八旗子弟中选拔聪明能干的人担任。(4)御枪营,有乾清宫侍卫中数十名精通火器者担任。枪长着黄边红马褂,枪手着红边白马褂。在皇帝行围时,都下马执火器翼列扈从,以防猛兽突奔。(5)向导处,皇帝巡狩时,预遣大臣率各营将校中通晓地理者担任,专管勘察地势。遇有皇帝驻跸所、行营破损及桥梁倒塌、道路杂乱等事,都要派人修葺固。[3]67
嘉庆、道光之后,由于清政府国势衰落,在经济上无法举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加之木兰围场长期没有妥善管理,因而禽畜数量锐减,树木盗砍严重。在内忧外患的局势下,统治者也没有心情去从事狩猎活动。道光时期木兰围场正式停止围猎,清朝围猎活动宣告结束,狩猎制度也自行终止。
参考文献
1.安忠和.木兰围场始置时间新考田[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3(3)
2.远波,张文忠,狄华,孙允健.木兰围场三百年田.[J]科技潮,2000(6)
3.成常福,布尼阿林,哀丽坪.木兰围场田.[J]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2)
(转引自《兰台世界》2014年2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