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皇庄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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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皇庄考略


张宝年
分布在北京、天津、保定周围的皇庄,名传久远, 它比一般村庄都大, 至今多为乡一级人民政府的所在地。
皇庄, 作为明朝特有的社会现象, 已引起不少史学工作者的注意,对它的产生、分布、发展、衰落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 将对当今发展经济产生借鉴作用。
明朝景泰年间, 皇上把原属东宫的宅邸和土地硬是立庄称“皇” ,于是出现了皇庄的名字。这一称谓, 在当时就有大臣反对, 上奏曰:四海之内皆属王土, 为什么单把这块庄田称为皇庄呢?这不是有损于圣德之光吗? 但金口玉言, 是不能更改的。其实, 皇上是别有用意的。
1465年, 宪宗继位。将抄没顺义县安东里板桥村太监曹吉祥土地75顷, 拨为宫中庄田, “皇庄之名由此始” 。成化年间又增宝邸县王浦营皇庄一处。此后, 朝廷各宫相继效尤,纷纷建立起本宫的皇庄。就连太监、中官、贵戚也跑马占圈, 侵占民田、草场。一时间, 皇家贵胄的庄田遍郡县。如:弘治(1488)初, 增建丰润、新城、雄县皇庄三处;十八年三月, 又在大兴县建庄七处。接着在昌平州、隆平县、新河县、南宫县、东安县、宝坻县、通州、武清县、静海县相继建了几十处。
在宝坻县, 不仅有仁寿宫皇庄,还有不少王府的皇庄以及公侯、锦衣卫皇庄。宝坻的牧场和监地也都被中官所盘踞。明朝正德二年(1507年), 由领庄太监刘瑾到这里建立皇庄, 称李子沽皇庄。至万历年间, 这个皇庄已是着名的大镇了。刘瑾豢养的那些官吏给皇庄百姓带来三大灾难:一是养死了马匹要赔款;二是打芦苇编苇席,供建陵用,官吏从中勒索;三是贡银银鱼。由于官吏完不成任务, 硬是把一群孩子给判了罪。判的是“惊散银鱼罪。”
明天顺八年至正德九年, 皇朝在北京、天津、保定北部一带共建皇庄三十四处。总占地37596顷零46亩。
皇庄的出现, 始终遭到老百姓反对, 主要表现在对百姓的搜刮与盘剥方面。如成化年间, 太监刘永诚献出一块庄田, 本应还民佃种, 大臣上奏, 宪宗批道:“刘永诚退还的官地, 朕自处之。”这样, 皇上还是把这块地建了皇庄。据成化十六年五月实录:“天子以四海为家, 普天率土, 莫非所有, 何必与贪民较锥刀之利, 似为不雅。民困如此, 非死即徙, 非徒即盗。”
皇威浩荡, 宪宗皇帝是不会去顾及史官们说三道四的, 值得我们探索的, 倒是它那深厚的社会根源。
首先, 皇庄是地主阶级利益与当时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表现。其次, 明朝经洪武、永乐两朝的恢复,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皇帝与市场有发生关系的欲望。于是皇权冲破官禁, 更为有准备地利用国土资源, 为开展市场经济准备银两。再次, 明皇权空前强化, 要有更多的人力、财力做保证, 必须广开财源。在当时条件下, 立庄招佃收租, 不失为增加收入之一法。第四, 皇室在经济思想与财富观上有很大的改变, 他们认为山川、土地、蕴藏, 是财富增殖的重要凭借。因此, 他们大建皇庄, 多途聚敛财富。第五, 就是思想解放。天顺、成化以后, 明初建立的极端君主专制制度渐趋松懈, 市民阶层市民意识重新抬头, 传统的礼教观念也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 人们在受到长时期的思想禁锢之后, 感到有了自由, 所以商品经济十分活跃。那么朝廷参与经济活动并采取独有的手段——建立皇庄、已是大势所趋。
皇庄既立, 就要有管理皇庄的太监, 有奏带的旗校, 有跟随的名下, 每处皇庄一般要有三四十人。当地豪横见有利可图, 便去到皇庄那里投为庄头。庄头, 名义上是给皇庄收租, 实际上给管庄的官役充当打手, 如:占房屋, 敛财物, 污妇女。
还有皇庄那些管庄的人,大多是中官, 亦称中使。这些官吏是受朝廷指派专门负责为皇庄收税的官役。他们权力很大, 征粮无度。按规定每亩收租五升, 他们却要二斗。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皇庄发展的主要手段是靠侵夺民田,与民争利。致使生民失业,流离困苦, 再加上宦官乱政, 几乎到了官逼民反的地步。尽管在明朝设置了都察院, 作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代替皇上巡视地方, 纠察百官;又专门设置了六科给事中, 主要监察六部官吏的贪污行为, 但是, 在封建专政的体制中, 从根本上来说是无法解决的。因此, 在皇庄最兴盛的万历之后不久, 明朝就迅速走向了灭亡。
到了清朝, 皇庄就不行了。代之而来的是旗人圈地。庄头的肆意行为已受到清廷的整饬。至乾隆十年(1745年)连宝坻县皇庄的名字也改为黄庄了。那么其他地方的皇庄呢?即使还有叫皇庄的, 已不是皇家的庄田了。
(转自《炎黄春秋》1998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