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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清江南消费风气与消费结构描述
大约从明中叶开始,江南社会风气趋向奢靡的议论日见激烈,其间虽一度经历过顺治朝的经济低谷,大致到康熙前期,故态复萌,杞忧之士又良多感喟(本文所论,以启祯、顺康为主,稍前推后延)。暂不论这些见解是否允当,至少它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似乎明中叶以后的江南已属于高消费地域,其消费水平与消费风气均领全国之先,殊为瞩目。
明末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借抄录万历《歙县志·风土论》,概述了有明一代社会风气演变的四个阶段,经史学家多次征引,已为同人熟知。其实,最先敏感到这种变化的是苏州府人氏王犄。他据其亲身经历,描述了明初以来的变化,认为早在成化前后,江南首府姑苏已得风气之先(1)。稍后,嘉靖、万历间浙江仁和人张瀚更认为江南三吴的消费风气在全国具有“唯马首是瞻”的影响(2)。松江府人徐献忠在其《吴兴掌故集》中也认为“今天下风俗,惟江之南靡而尚华侈,人情乖薄,视本实者竞嗤鄙之”。江南另一中心城市杭州,王士性在其写于万历二十五年的《广志绎》中称“杭俗儇繁华,恶拘俭而乐游旷。”不独中心城市,二、三等城市如松江府、县城亦然如此。据同时期华亭人范濂所《云间据目抄》说:“吾松素称奢侈,今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挽朴之机。”更可注意的是,第四等级的市镇,也受到了某种“高消费”风气的侵染,同样遭到呵责。例如州府第一巨镇乌程县南浔镇,乾隆董志宁《镇志》据明嘉、万以来变化载道:“迩来风会日趋,稍不如昔,奢靡渐启。冠婚丧祭,并尚繁文,颇有僭逾之风”。又如嘉兴府桐乡县青镇早在明代中叶,该镇文人李乐据其亲历,也说“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者为耻。贫人负担之徒,妻多好饰,夜必饮酒,病则祷神,称贷而赛。”(《续见闻杂记》卷十一)从有关方志材料看,湖州双林、菱湖,嘉兴王店、青镇,吴江盛泽诸镇多有妓院之设,颇可惊异。其中盛泽归家院十间楼更是以拥有名妓多人而鹊声江南(3)。钱牧斋爱妾柳如是青楼艳史即从此间而流衍于云间、虞山,成为明清之际江南一大轶闻。三吴风气侵染所及,徽商群起效尤,时称“大低吴人滥觞,而徽人导之”(4),有青胜于蓝之慨。此类记载多不胜录,容另文再论。为了检验上述议论的程度,我们有必要将视野扩大到该时期江南的城乡,对城乡家庭消费状况作一鸟瞰式的巡视。综合散见于文集、笔记、方志等地方文献的各类消费记载,大致可概括为九大类,分述于下:
(一)饮食肴馔消费。“民以食为天”。生理需求性的食物消费是生活消费的基础层次。明清之际一个劳动力的最低生理性食物消费有多少?崇祯末年湖州涟州沈氏所着《农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雇工生活消费的清单,弥足珍贵。沈氏作为一个饶有心计、精明能干的经营地主,颇留意于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他制订的基本食物消费标准在当时当地算是偏高的。兹据原文制表如下:
A:沈氏长工生活消费细目
主 食
副 食
朝 粥:二 合
鲞 肉:二两夏昼 饭:七 合荤猪 肠:三两秋点 心:二合半
鱼: 三两
夜 饭:二合半素豆 腐:一块
朝 粥:二 合
重难活:一杓春昼 饭:七 合酒中等活:半杓冬点心粥:三 合
轻、省、留家、天雨:无
夜 粥:二合半备注夏秋:一日荤、一日素。
春冬:一日荤、二日素。长工一年口粮据沈氏平均牵算为每日一升五合,相当高。距离涟川(属桐乡县)不远的海宁县人陈确则说该地家庭奴仆一般口粮为日食一升。陈氏与僮儿两人合计仅日食一升。寒士邱云一家六口总计日食仅二升八合(5)。一般说江南农家通常二稀一乾即为佳境,困苦时以两稀度日,农忙时才吃干饭以支撑体力,估计也不超过日食一升的标准。上表没有将油盐柴与蔬菜之类列入。现参照《陈确集》提供的油柴标准,合计估算其食物消费开支如下(6):
B:沈氏长工食物消费开支估算
年消费量折算白银(两)主食五石五斗五两五钱副荤七十三斤一两八钱食素豆腐二百十三块二钱酒二百七十三杓九钱油柴折米二石六斗二两六钱总计
十一两据此估得一男性劳动力的长年食物消费相当于十一石米的代价(正常粮价)。妇女、儿童的口粮大抵减半。全家合伙则年费用不会比十一石米增加太多,估计不超过十五、六石(或银十五、六两)的标准。
有充分理由推论,前述的食物消费指数适用于相当多数的城镇平民。其中三分之一的支出属于副食。即使如此,不用说贫困的农民,就是象昆山归庄这样的寒士,靠卖文度日,竟有“平日安穷娄,饥来也自怜,腹肠鸣不已,耳目用难全”之叹(7);海宁陈确在失去其妻经营家计后,备尝“八、七月之间,竟告绝粮,朋友假贷,尚复存活”之苦(8)。可见,高消费之恩泽并没有遍施于江南各阶层。这从当时日常副食品价格之贱也略可窥其一斑。兹据《沈氏农书》、《阅世编》、《陈确集》提供的数据(按白银计价)排列于下:
猪肉 (每斤) 二分或二分五厘 鸡蛋 (10斤) 五分
鱼虾 (每斤) 二分 鸭蛋 (10斤) 四分
鸡 (每斤) 五分 淡酒 (每斤) 二分
鹅 (只) 一钱四、五分
一石米(值银一两)即可买得猪肉或鱼虾五十斤。应该说日常副食品的价格是低廉的。陈确曾说“日烧一担柴,日啖一肉,兼置鱼虾”的生活是“贫儿”羡慕而不及的,按崇祯时的正常物价,也不过是银一钱、米一斗的代价(9)。由此可知,明清之际消费结构中副食品消费总量偏低,间接反映出社会消费水平普遍处于节俭状态。当然,也确有与此相反的消费行为令人惊骇,如江南官绅士大夫三日一宴、五日一请,穷极豪奢。检阅《戴名世集》,屡见置酒高会之记(10)。复检《吴梅村诗集笺证》、《陈确集》、《徐渭集》、《壮梅堂集》、《归庄集》亦复如此,不足为怪。仅吴诗粗略统计涉及酒宴之载不下百次,其同乡好友周子椒,爱客剧饮至售卖田庐而不顾,梅村有诗嘲之(11)。此等“酒癖”并不少见。陈确在《先世遗事纪略》中自述其曾祖鸣梧公“豪饮落拓,不问家人产”;祖父理川公亦秉承父风,“慷慨好客”,田产荡尽,到陈确父分得家产仅一亩七分。归庄的祖父也因“好客”,百亩家产几经耗费,到庄生之时,据其母回忆已“家无一亩”,一代名儒归有光之后裔落到如此穷困境地,豪饮盛宴之习害人非浅,风尚所染,竟难自拔(12)。
明清之际江南文人结社更助长了盛宴之风愈演愈列。太仓张溥汇合大江南北十六个文社创立“复社”,自崇祯二年到六年间,先后有尹山大会、金陵大会、虎丘大会诸举。史载“复社初起,四方造访者,舟楫相蔽而下。客既登堂供具,从者或在舟中作食,烟火四、五里相接,如此十余年无倦色”(13)。为此,吴江巨富吴甑之一次出资白金三十镒,家谷三百斛。其中仅“虎丘盛会”,山左、江右、晋、楚、闽、浙以舟车至者数千余人,大雄宝殿不能容,生公台、千人台,鳞次布席皆满,往来如织,游人聚观无不诧叹”(14)此风绵延不绝,到顺治十年,乃有同声、慎交两社的再度“虎丘之会”,“九郡同人至者五百人”,两社轮流主席,“会日以大船二十余横亘中流,每舟置数十席,中列优倡,明烛如繁星。伶人数部歌声竞发,达旦而止”,较之复社更穷极声色,沉缅黄白,殊不足取(15)。风靡而无极,文人间三五成群,赏雪观梅,观潮登峰,每每有酒宴之会,少则费财三、五两,多则挥金数十,以此相高,难怪时人有世风浸浸日下之慨。
华宴之上,水陆山珍,杯盘狼籍,一席之费,几为农家数年之食。《红楼梦》刘姥姥关于贾府蟹席之叹,确为写实之笔。《金瓶梅》中有关酒席之费,一般少则也五两、四两、三两不等,足低贫寒农家一年食物之费的三分之一(16)。明清之际江南缙绅之家开始盛行服用人参。晚明时一两高丽人参卖价为白金一两(17),到清初涨至白金五两。上党参也由原白金二钱一斤飞涨到白金一两有奇(18)。曹寅、李熙每喜用人参疗病,康熙屡劝其慎用,“不可多服”,降及中等人家,也“时尚参求之功,远求贵售”,至有陈确“妇病顺参汁,半瓶直数千”之哀鸣(19)。至于时新水果之需,诱使吴越商贾远至福建预订(时谓之“断”)园农的荔枝、龙眼(20)。上海顾氏露香园水蜜桃,红艳而甘,每斤二、三枚,价值白银一钱。万寿果(即花生果)刚流行于苏松,就被用于宾筵,以示新奇(21)。酒必名酒,茶必佳品(22),更不必细论。饮食肴馔所费高低之悬殊,仅据上述粗略描述,即知不可同日而语。
(二)住宅园林消费。明清江南民家稍有赀财,必讲求起宅盖屋,青瓦粉墙,飞檐雕窗,苏徽两种风格竞相争雄,各具特色。对此,明唐锦曾有评论:
我朝:庶人亦许三间五架,已当唐之六品官矣。江南富翁,辄大为营建。五间七间,九架十架,犹为常耳,曾不以越分为愧。浇风日滋,良可慨也 (《龙江梦余录》卷四)
桐乡张履祥明亡后隐居不仕,曾欲购置乌程县邻太湖的一块田产,计划“筑室五间,七架者二进二过,过各二间,前场圃,后种竹,旁树桑。池之北为牧家三小间,圃丁居之。沟之东,傍室穿井”,在乡居富裕农户(包括小地主)的住宅规划中颇具代表性。据其估算,费资需白银百两,少则也得六、七十两(23)海宁陈确记述其母回忆家庭经济变迁情况甚详。有关住宅,其母说:“尔父至四十九,始自出海买木,构中所、前所及墙门侧屋共二十间,约费二百余金”(24)陈确之父薄有田产六、七亩,余皆靠学馆授徒,辛勤积攒一生,几乎都殚心竭力于经营住宅。嘉靖间徐渭为浙闽总督草《镇海楼记》,得润笔费二百二十两,即于家乡会稽城东购地十亩,构屋二十二间,题为“酬字堂”(25),成为后来着名的青藤书屋的一部分。其造价与陈确所记吻合,大致为明朝中期中等规模住宅的通常标准。 万历间谢肇制对“北人不喜治第,而多畜田”,“南人”常不免为“屋宅之建”所累,深有感慨(26)。中产人家如此,一般贫家则只能瓦屋二、三间聊作“宁居”,惜无详载,无从细说。现仅以昆山归庄落魄境况推论。归氏自记其住宅之窘道:
戊戌(顺治十五年)十二月,归子所居之室坏,乃以钱十二缗赎之而迁居焉,榜其室曰:“万家基”。居瓦三楹,向明而庳小,南北丈有二尺,东西三丈,出入必俯躬。
此屋原为其曾祖归有光陵墓守冢人所居,与贫民居宅庶几相近。十二缗赎价,按顺治十五年后钱银比价,大至约为白银十两八钱,也许这就是当时住宅消费的最低标准了。
住宅消费的高标准则就难以估算了。象明末清初誉为东南名士的钱谦益在家乡常熟有“狡兔三窟”,均备极豪华。主宅在城内,起名“荣木楼”,内有“半野堂”、“闻我室”;又在虞山胜景最佳处筑有别墅“拂水山庄”,小东门外建有“碧梧红豆庄”(28)。娶柳如是后,为金屋藏娇,不惜重金又在“荣木楼”后新构“绛云楼”,资金不足,忍痛割爱,削价二百两出让宋版汉书珍本于鄞县谢象三(钱原以一千二百两购入,该书曾为王龠州世贞珍藏)(29)。该楼“五楹”,二重或三层,“穷丹碧之丽”,兼备贮藏图书与住宿留宾客之用。建成七年后焚于火,数千金之产毁于一旦,珍藏书籍亦付之一炬。
大凡江南大型住宅均沿中央纵轴线建有门厅、轿厅、大厅及住房,再在左右纵轴线上布置客厅(花厅)、书房、次要住宅,后部住房常为二层楼房,楼上宛转相通,组成中、左、右三组纵列院落组群,结构复杂,形似迷宫。此外,江南私人园林发达当居国中之首。江南缙绅富室“好亭馆花木之胜”,每于宅内或山川秀丽之处扩建园林,造景富有艺术性,表现手法丰富细腻,正可谓争奇斗艳,匠心独具。钱谦益以千金之值从翁德源处购进废园一所,修饰点缀后,建有“玉蕊轩”、“留仙别馆”诸胜,“树绿沈几,山翠湿牖,烟霞澄鲜,云物靓深,过者感叹尝以为灵区别馆也(30)”。姑苏诸园林中有一胜景名为“拙政园”,颇脍炙人口。园始建于明嘉靖中,广十余顷,创建者为御史巡按王献臣。史载该园“堂宇亭榭、桥池花木之盛,甲于茂苑”。入清后,一度为海宁相国陈之遴所有,陈氏远谪关外后又为吴三桂之婿王永宁据有,“复盖崇高雕镂,备极华侈”(31)。吴梅村曾有长诗记其园林之胜,且叹园主数易,“人事靡常”(32)。钱塘江观潮胜地盐盐官镇明清时为海宁县(州)治所在地。镇西南有一江南名园“隅园”,一名“遂初园”,最早为南宋安化郡王沅之故园,占地二十余顷,迭经明末陈与郊、清陈元龙扩建,为明清江南私人园林之冠。乾隆六次南巡,四次亲临海宁,均驻跸于此,赐名“安澜园”,并将安澜园仿建于北京圆明园中。该园于咸丰年间被毁废,今仅存九曲桥与荷花池(33)。更令人惊异的是,园林之好几风靡于江南所有城镇,仅嘉定县城与所属南翔镇即有江园、唐园、迈园、嘉隐园、张园、杞园、檀园、漪园、三老园等十余所(34)。据归庄所记昆山城内外诸园之稍有名者亦不下于嘉定,尤以叶白泉黄园、徐多重采山园与徐乾学遂园最负盛名,其中徐氏“遂园”可与海宁“遂初园”、常熟“燕园”、海盐“绮园”齐眉。常熟、太仓、吴江诸城亦不减风骚。至于吴江同里镇、湖州南浔,据镇志所载,也颇多佳园。一园之设,少则白银千两多则至有万金之誉。仅以假山一项为例,若请高手叠作,材料人工之费,“非千金不可”(35)。可见园林设造之费实不低于住宅建筑。
(三)衣着服饰消费。明清之际江南士绅之服饰,顾炎武曾谓之“纂组日新,侈薄弥甚,斫雕为朴”,力主严禁绮绣无益之饰(36)。明末清初华亭人叶梦珠更就冠服、内装的弃旧厌新、鄙朴崇奢、士庶无别详载其变迁细节,并见《阅世编》不列。其评论可一读,文曰:
故移风易俗者,于此(指冠服、内装)为难。原其始,大约起于缙绅之家,而婢妾效之,浸假而及于亲戚,以逮里邻。富豪始以创起为奇,后以过前为丽,得之者不以僭而以为荣,不得之者不以为安而以为耻。或中人之产,营一饰而不足,或卒岁之资,制一裳而无余,遂成流风,殆不可复,斯亦主持世道者所深忧也。(《阅世编》卷八《内装》)
按明清之际江南风尚,自职官大僚而下至生员,其便服有路绸、瓯绸、绫地、秋罗、松罗、杭绫、绉纱、软绸以及湖绸、绵绸,夏则生纱、硬纱、生罗、杭罗,其后有软机纱、番纱、线纱、永纱,“皆因一时好尚,群相和从耳。”其中有以孔雀毛织入之花缎新样,每匹仅十二尺,值银五十余两(37);细精之姑绒,每匹价值百金(38)。入清以后,南方开始盛行皮裘,一袭之裘,值二、三百金(39)。海獭暧帽每顶纹银二两。帽最贵者为细草编织名“得勒粟”者(产自北方少数民族),每顶三、四两,更可骇者,有一种西宁长缨凉帽,一顶值银三十余两(40)。至于大家闺秀穿戴首饰,据李乐嘉湖地区所见,原“止重金宝,今仍制巧样,金宝却束之不用,别用珠翠珊瑚奇巧之物”(41)。叶梦珠详细记述过明清之际官宦之家命妇流行首饰,有金凤衔珠串、金钗、金簪、金耳环、满冠、棒鬓、倒钗之类,不少是以金银花枝为之而贴翠加珠,且有以玛瑙、宝石装点者(42)。仅以珍珠而言,“大者五十余颗,计一斤重,价近白金五千两”,则三钱重之珍珠价值为百两白银,令人瞠目(43)。见之于明世态小说《金瓶梅》,西门与诸妻妾、外遇间纵横捭阖、争风吃醋的角斗,往往围绕着衣着、首饰而展开,如李瓶儿初入西门为讨好众妻妾,取出箱中一顶重九两的金丝髻,打一件九凤甸儿(三两五、六钱),一个玉观章满池娇簪儿,四个乌银戒指;直到西门淫丧后,孙雪娥偷出家私中,即有金头面四件,银首饰三件,金环一双,金碗簪一对,金仙子一件,金桃心一件,银镯一付,戒指四个,银簪四对,诸如此类,略可窥知当时官宦富户用之于取悦妻妾之费是十分可观的(44)。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织造锦绮罗绸的农家妇女,则仅服用自制之粗布土服,所谓“湖丝虽遍天下,而湖民身无一缕”(45),“辛勤贫女重咨,天寒十月犹单稀,以布易粟聊充饥,衣者谁知织者悲”(46)!
(四)陈设用具消费。江南陈设用具之精巧,为明清之际国人所一致公认。明嘉、万间张瀚在概论当时中国区域经济与风性民俗时,即说常松苏“极人工之巧,服饰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于富侈者,争趋效之”(47)。稍后,王士性据其遍游全国的亲身经历,又对两都、江南、江北、西南诸省作了更为广泛的比较,其中论及苏州时云:
姑苏人聪慧好古,亦善仿古法为之,书画之临摹,鼎彝之冶淬,能令真膺莫辨。又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州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广志译》卷二)
在《江南诸省》卷中又说:“浙西俗繁华,人性纤巧,雅文物,喜饰。”其实,家具陈设风尚檀梨漆器,不惟苏州人纤巧清雅,扬州有一周姓者在明末更创一派,精妙绝伦,一直流传到清乾隆年间,仍风行于江南,史载:
其法以金、银、宝石、真珠、珊瑚、翡翠、水昌、玛瑙、玳瑁、砗渠、青金、彩松、螺甸、象牙、密蜡、沉香为之,雕成山水、人物、树木、楼台、花卉、翎毛,嵌于檀梨漆器之上。大而屏风、桌椅、窗书架,小则笔床、茶具、砚匣、书箱,五色陆离,难以形容,真古来未有之奇玩也。(桐西漫士《听雨谈》)
明高濂曾详细描述了当时富宦家庭中的各种家具形制和漆法,皆不惜工本,价值昂贵,其中有一种形似现代组合式的书橱,更令人惊叹(详见《遵生八笺》卷十四)。家庭陈设之豪华,不胜笔录,仅举吴江吴昌时之家其坐榻四面,环列梅花一百盆,梅花之外,稍下一、二尺,铺以氍毹,又列水仙一百盆,盆皆板精好磁器(《归玄恭文续钞》明崇祯时,瓷器价格最为低廉,最贵者不过三、五钱银子一只(48),即以三钱计,二百盆瓷器亦价值逾六十两,足抵四家农户一年食用之费。又,为附庸清雅,江南富家几案多供各色盆景,苏州虎丘、嘉定所出名闻迩远,其价高者一盆可数千钱(49)。再说扇子有团扇、折扇、葵扇、蒲扇等。据说折扇,原由日本、朝鲜传入,在明代,起始仅妓女用之,后逐渐风行,且花色繁多,有以紫檀、象牙、乌木为扇骨的,然均不及骨扇为时尚所重,名扇则一柄少则一金,多至值三、四两银(50)。眼镜、自鸣钟等“舶来品”陆续进入富家。大约到明后期,江南好时髦者已佩戴以象皮为干的西洋眼镜,每副值银四、五两。到清初,苏杭人已能自制眼镜,遍地贩卖,人人可得,价格趋低,每副最贵不过七、八分,甚至有二、三分一副的,但西洋货仍属上乘,每副亦需二两白银(51)。自鸣钟由意大利人利玛窦传入,明末上海人最早学会仿造。家中设有自鸣钟,人皆以为奇,颇矜傲,其价失载。
(五)婚丧寿诞消费。古代中国向以礼义之邦自居,受传统文化影响,礼义繁缛,婚丧之费常与宅园之建成为家庭消费两大负担。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在明清于江南为甚。海宁陈确目击种种俗弊,曾起而抨击,为时论所不容,转而订下家约,算是从我做起,精神诚可嘉。他在家约中规定婚聘:“聘不过二十金,无聘金,但备钗币及牲果之类婚(52);“婚不过二十金,嫁不过三十金,力不足者任减之,有损无益”(53)。这在当时已算是“低标准”了。闺女出嫁,规定“不受聘金、不办回盘,不迎奁,虽有力,不逾奁单(54)。陪嫁之费据陈确估算约近卅两白银。有一子一女,按陈确最低标准,也得百两白银,才能聊尽父母之职,恐贫苦农民是难以胜任的。而当时一般社会风尚,则要高得多,如会稽徐渭有文载道:
吾乡近世嫁娶之俗浸薄,嫁女者以富贵相高,归之日,担负舟载,络绎于水陆之途,绣袱冒箱笥如鳞,往往倾竭其家。而有女者益始自矜高,闭门拱手,以要重聘。取一弟若被一命,有女虽在襁褓,则受富家子聘,多至五、七百金,中产半之,下此者轻之,谈多不及也,相率以为常。《徐渭集·徐文长三集》卷十九)
湖州董份嫁女于吴县申公子,收奁衣饰至满三百笥。已而陈于阊门,出女子六百人舁之,亘古未有”(55)。这是极豪奢的婚嫁规格。
关于丧事,陈确也有从俭的具体规定(详见《陈确集》卷九)棺椁之费,照陈确规定,“虽三、四金以下,亦足为固”,并力主“族葬、深葬、实葬”(有《葬说》详论之,兹略)其所简省诸节,恰好为民俗所崇尚,亦可见当时丧葬实破财劳神。例如棺椁一项,富家必用楠木,“一棺之直,皆百金以上矣”(56)。陈确挚友祝开美,家富甲于诸姓,“性不爱财而好礼”,为其父在西湖云栖寺设水陆道场祭忌日,诵经三昼夜,费金数十两。购置父母坟地,费资达白银万两(57),这当算是豪奢之例。然一般富家墓地少则数亩,多必数十亩。唐甄就说到一块墓地售价高达一百二十两,众家争购,主人还未肯脱手(58),按崇祯中期田价(到顺治初田价昂贵至极,非为常情),即在十亩左右。丧葬既如此破费,贫寒之士故多有葬亲之难。昆山归庄“以亲丧不能葬,日夜痛心疾首,而无可如何”,赖钱牧斋等人赙布百金,才得“免不葬亲之罪”(59)。康熙间,唐甄死后身无一文,赖清八亲王赐白金五十两安葬(60)。大概这都算是已经尽量从简的数字。
寿诞之礼,分富悬殊兹不多言,仅举归庄所见之祝寿规模为例:
“旬日之中,通邑之人,无不挈盒提壶,将筐篚,具币帛,再向东门者。东门之街,轿相接,肩相摩”(61)
华亭陈继儒(眉公)在松江佘山筑有宏丽之别宅,天启七年,正值七十大寿,据其子在《年谱》中回忆:“ 远近介筷者,纨绮映带,竹肉韵生,此亦凤皇山未有事也”(62)。若达官显宦,以祝寿为名,行贿献之实,犹如西门送蔡太师寿礼,服装之费五百两,打银器用三百两,动辄千金以上(63),实已属另一种政治性消费,容在“科举官场消费”一节中再行论及。
(六)文化娱乐消费。明清江南文化娱乐之费在生活消费中亦占相当比重,较全国其他地区都高出一筹。前述士大夫之间平居以文会友,诗酒流连,唱和斟酌,虽三、五两银一席,旷日持久,也是一笔不小的消费。又每好自刻诗文集,“数十年读书人,能中一榜,必有一部刻稿”(64)。明清之际木版刻字工价甚贱,每版(上下二帙)工资仅叁钱,若以八、九十版计,则工价约二十六、七两银上下(65);或以字计,每百字银三分,则万言为三两,十万言才三十两银(66)。这更推动了私人刻书风气的盛行。明清江南文化创作之繁荣(野史笔记、诗文、小说戏曲等),似与此不无关系。另外,解囊为其师友梓刻文集行世,在明清江南尤为人所推崇,如钱谦益等筹集众人(包括地方官员)合资梓刻《归震川先生文集》,陆元辅为其故师黄淳耀刻《黄蕴生先生文集》,尤云鄂、方正玉等损资梓刻戴名世《南山集》,略为翻阅该时期文集所载序跋,屡见不鲜。江南士大夫又好山水之游,杭州西湖、苏州洞庭、安徽黄山、富春江严子陵钓台、会稽四明诸山,游踪所至,必有所记,检之文集,即知此笔旅游费在该阶层的生活消费中必不可少。归庄曾有文囊括道:
“吾尝谓游道有三:有贵人之游,有豪士之游,有布衣之游”。(《归庄集》卷六)
看起来,第一、二种似近乎“公费”旅游,由他人(或官府行政费用)解囊出资的,第三种为“自费”旅游,不管出在谁头上,总之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明清江南缙绅士大夫珍藏书画古董,畜养花鸟盆景,都属士大夫生活方式中的艺术爱好类,所费尤以前者称巨。吴晗先生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时,曾编撰有《江浙藏书家史略》(现有中华书局1981年新版行世),备载江南藏书家近九百余人,其中绝大多数为明清时人。其时如昆山徐乾学“传是楼”、常熟瞿镛“铁琴铜剑楼”、毛子晋“汲古阁目耕楼”、嘉兴项元汴“天籁阁”、朱彝尊“曝书亭”、肖山王宗炎“十万卷楼”、鄞县范钦“天一阁”等藏书皆为海内称誊,详见吴书,不赘。至于珍藏古董、书画之好,沈德符谓:
“玩好之物,以古为贵,惟本朝则不然。永乐之剔丁,宣德之铜,其价遂与古敌。始于一二雅人,赏识摩挲,滥觞于江南好事缙绅,披靡于新安耳食诸大沽,日千日百,动辄倾囊相酬,真膺不可复辨。”(《敝帚斋丛谈》)
王世贞《觚不觚录》亦发同感。珍藏品由古趋近,反映了江南收藏爱好更趋普及。其中价最昂贵者,如钱谦益家藏羊脂白玉杯名“一棒雪”者一件,“价值千金”(67)。周亮工有“墨癖”,收藏各种墨品万种,设“祭墨会”公开展览,名动四方(68)。诸如此类,所费均颇为可观。当然,这类高消费嗜好是一般农民、市民乃至贫寒士们所望尘莫及的。但也应该指出,由于江南城镇的发达,农村经济状况相对亦较其他地区为富,通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如书房竞刻小说杂书,农工商贩“家畜而存之”(69)。康熙年间屡有“淫词小说”之禁,然禁而不止,流布愈广。江南民间又有社戏、神会之俗,地方戏曲颇受一般百姓欢迎。雍正间又有禁神会演戏的上谕(70),也形同虚文。至于象苏、杭这类城市,商贾小贩手工业者群集,多设戏馆、酒肆、茶店、赌场,娱乐活动良莠交杂,官府虽屡欲严禁,有识之士多以“绝千万人之生理”为由指为不智之举,亦议而未行。仅苏州阊门即有戏馆数十处(71)。市镇也遍设戏院、茶楼,滩簧、弹词等地方剧种依靠普通观听者的赞赏而发展甚速。官府当局文化偏见未能阻止民间文艺的繁荣,其中一个原因,此乃出于平民对娱乐的追求。
(七)民俗信仰消费。江南民间一年中流行的民俗节庆,几乎每月皆有,俱备载于方志,兹不赘举。张瀚曾举浙江灯市为例,视为奢靡之习:
因思吾浙之俗 ,灯市绮靡,甲于天下。人情习为固然,当局者不闻禁止。且有悦其侈丽,以炫耳目之观,纵宴游之乐者。贾子生今,不知当何如太息也?(《松窗梦语》卷四)浙江德清新市人沈则庵,流寓在濮院镇,“善画花鸟,能于纱上用灯草灰,作剔墨之画,以纱绷灯,照以火光,则纱隐无质,而花鸟浮动如生”(72)。此为灯之佳品,价格昂贵。史载“灯虽种种,唯料丝之光,皓洁晶莹,不啻明珠照乘”,苏浙“繁华之地,屡逢灯节,遍阅千门火树,碧映珠辉”(73)。江南城乡又有“香市”(亦称“庙会”)之举。例如湖州南浔镇有一嘉应庙,每年三月初一、九月初五两次香市,其中九月一次最盛,“贸易者先期至,手技杂戏毕集,演戏报赛,游人阗溢,二旬始罢”(74),已从宗教信仰演变为大型集市贸易。华亭县崇福庵“每当春初,兹庵香火,千里走集。自朝至暮,舟楫络绎不绝。香舶所停,舳舻相接者三、四里……近庵有街市,摩肩挥汗,炉烟闻于里外,犹甚盛也”(75)。苏州上方山有“五方圣神庙”,装神弄鬼,专意骗财,其“一筵之祭,约费中人十家之产”(76)。到康熙十三年江苏巡抚汤斌严令毁庙,蠹俗方禁。江南城乡无论缙绅士庶多崇信佛教,寺院遍地,仅湖州南浔镇五六里方园,“香林梵刹不下四、五十区”(77),至于名山大刹,善男善女,不远千里朝山进香,信笃弥甚。据方志载苏州士女乘舟由水路往杭州烧香,途径塘栖镇,必登岸进庙,烧香一柱以遂心愿,故该镇香火颇盛(78)。士庶百姓为求菩萨保佑,往往竭尽其力,迷信品的消费市场久盛不衰。
(八)科举官场消费。现代消费经济概念中有“发展性消费”的名目,它作为个人谋生立业的先期投资而被列入消费类中。据此江南士子的发展全注入仕途,用之于科举的消费庶几也可谓之“发展性消费”。明清江南的科举热浸润到仅有薄产十亩之家,也必冀盼诸子高中,不惜延师入馆。塾师之费,是最初的投资。据叶梦珠称,即使象僻在东海之滨上海县“一时家弦户诵,县试童子不下二、三千人,彬彬乎文教称极隆焉”(79)。芸芸众生,岂能人人入泮,而“考取入泮,后学始复有进身之阶矣”,到康熙十六年,于是有“每名议定纳银一百两,准作生员”的规定。捐纳例开,“于是多者每县纳至数十名,少者二、三十名,几过当年旧额。然而中产之家尚难勉从,单寒之家,力岂能办?”(80)。太学纳粟之例创自景泰,顺治初一度革除,不久又开,然例银颇重,非大有力者不敢问津。大致庠生纳银二百两,俊秀三百两有零。康熙十三年后,事例广开,纳银渐减,俊秀不过百余金,廪、增、附生,不过几十金,“暴客之子、捕盗之役,层列轿门”。与此同时,岁贡亦开援纳之例,大概由禀生起捐者,纳银三百两,由增生者四百两,由附生者五百两(81)。童生府取,在明末已必求缙绅荐引,每名价值百两。“应试童生,文义虽通,苟非荐判,府必不录。”入清后府取价值大降,每名由三、四十金减至数金,“府取之滥,至此极矣”(82)。以上皆为取得科举乡试、会试资格的投资费用,不可谓不重。
官场交际费有两类。一类为庶民巴结、纳贿于官府而有所求者。如前述达官显宦婚嫁祝寿,必有趋媚者盈门,持币帛而求一谒。小者胥吏,明末人痛恨至极,视之为公害。江南健讼,向为地方人士所感慨。遇有争讼,此等书吏差役必令促延酒肆开讲交易,有“讲手钱”、“发落钱”、“出力钱”等名目(83)。“一坐而酒钱动以千计”,讼家不倾家荡产,亦大损元气。遇大案,则贿赂关节更多,所费尤巨。顺治三年,钱牧斋弃官归常熟不久即被牵连入谢陛、卢世榷案,“传言行贿三十万金得幸脱”(84),虽不免夸张,然钱氏晚年屡言匮乏,恐与此有关。另一类则为官场间的行贿。明末最着者即为复社张溥等筹资白银六万纳贿于当事太监,促使宜兴周延儒再相,颇哄动一时(85),一说鸠集贿金二十万两(86)。弘光时锦衣卫都督刘侨一度降于张献忠,后贿于马士英赤金三千两、女乐十二得补原官(87)。史多载贪脏不法如严嵩、和坤家产抄没数字,其中可以看出,即使博得一官半职,也仍然时时需再“投资”,方得保往乌纱帽,加官晋爵。江南缙绅的投资方向,正与中国封建政治结构相吻合,惟其官场舍得投资,日后当然不惜以本求利,欲求政治之清明岂可得乎?!
(九)纳妾宿妓消费。明清江南缙绅,拥姬纳妾,视为当然,虽名士豪杰犹所难免。松江抗清豪杰陈子龙家境不算富裕,先后纳妾蔡氏、沈氏、薄氏(88)。昆山着名思想家顾炎武先于金陵纳一姬,北上后又于太原纳一妾(89)。华亭张南垣为园林名匠,白发老翁,仍纳一雏妓为妾,吴梅村有诗嘲之;杨子常年逾六十纳妾,顾炎武以自身教训有书规劝(90),俱见当时社会风尚。何以如此?从另一侧面却看出江南贫富悬殊的现象令人心寒。唐甄即说:“吴中之民,务鬻男女于远方。男之美者为优,恶者为奴;女之美者为妾,恶者为婢(91)。”《南浔镇志》载有乾隆佃户钱某,“迫于逋负,鬻其妻为人妾”(92)的惨痛事实。明清江南缙绅士大夫家类多养畜奴婢,多至僮仆侍婢数千指(93)。明时婢女的价格较贱,从《金瓶梅》看,十二、三岁丫头卖价银仅五两,十七岁为十两,也有七两五钱的,书中计五载(94);妾的买价较高,以婢为妾的约五十两,余皆为百两以上,一般为三百两(95)。康熙时王鸿绪密奏中提到苏州地区买婢妾的价格较明时上涨,少则七十、一百四十,多则四百五十两(96)。至于名姝娶为妾者价值千金,如嘉兴黄媛介者,应视为特例(97)。
考察明清之际江南士大夫生活方式,对狎妓之风印象深刻。该处青楼妓馆之盛,遍及城镇,俱见本节开首所言,其中如金陵板桥、苏州山塘、盛泽归家院以及杭州西湖尤为着名。陈确在致知府刘公揭中即说:“西湖楼舫,选妓征歌,昼夜不辍”(98)。金陵为士生乡试荟集地,青楼之盛,至有“长江两岸娼楼多”之唱(99)。现在见诸于江南名人诗文结集中,即留存有所谓国士名姝情意绵绵的种种艳闻轶事,如钱牧斋、柳如是,侯朝宗、李香君。龚鼎孳、顾眉,冒辟疆、董小宛,吴伟业、卞玉京,张溥、徐佛,孙克咸、葛嫩,以及有关陈沅(园园)、顾寿、寇湄(白门)等名妓悲欢离合的许多野史,于此亦从略不再展开。可见明清之际江南士大夫用之于这方面的消费虽不尽都是“挥金如士”,恐怕也常“倾囊而尽”。仅一名妓赎身之价,即高至千金:
寇湄(字白门)十八、九时为保国公(朱国弼)购之,贮以金屋……金陵破,保国公降(满清),家口没入官。白门以千金予保国公赎身。(金怀《板桥杂记》)黄媛介原为嘉兴名姝,能诗善画,流落吴门,钱牧斋曾出千金欲聘为妾,后未果(100),旁证名妓赎身之价通常为白银千两,令人咋舌。国士名姝艳闻,恐难尽归咎于奢靡淫佚,也是不合理的传统婚姻的畸形副产品,不在本文论列,兹略。狎妓之风流衍民间,徽商即得其下游。明清时人往往嘲讪“新安人衣食菲薄……惟娶亲宿妓,则挥金如土”(101)。“原来徽州人有个癖性,是乌纱帽、红绣鞋,一生只这两件事不争银子,其余诸事就悭吝了”(102)。虽说徽州商人确有东施颦之嫌,然此风之罪魁祸首,理应惟自持风流之江浙士大夫是问,不应独独嘲讪徽商。此亦属当时社会舆论偏见之一。
综合九类消费状况,我们不仅看到,明清江南城乡消费存在着两极分化的悬殊,而且从消费结构分析,日常食用消费仅只占微弱的比重。相比之下,宅居器用的消费稍大,然多为耐用消费,一次投资可子孙传代,比例也不算大。巨额的高消费却用之于炫耀门第的婚丧喜庆以及追求雕琢、新奇的珍宝美器与豪华的园林别墅;更有甚者,诸如为追求功名利禄、官场拚搏的政治性发展费用,以及满足青楼姬妾、歌舞彻夜、酒池肉林糜烂生活的费用,几似无底之洞,非倾囊而尽决不罢手。这说明,明清江南的高消费仍具有传统的贵族奢侈消费性质,它与宫廷消费相互激荡,形成病状的畸形消费,只能导致商品经济的虚假繁荣,无益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于明清江南消费性质的进一步解析与消费社会效果的评估,将在下篇展开。
(原载《华东师大学报》1988年第2 期)
注释:
(1)王犄《寓园杂记》卷5,并参见道光《苏州府志》卷131载明人莫旦《苏州赋》。
(2)张瀚《松窗梦语》卷4。
(3)详见乾隆仲廷玑《盛湖志》卷5引王锟十间楼诗及卷10《列女名妓门》、光绪余懋续补《梅里志》卷2引《春风录》。
(4)王世贞《觚不觚录》。
(5)见《陈确集》卷1《寄祝二陶书》、卷9《居杨桥记》、卷3《素行》
(6)油柴折算据《陈确集》卷2《寄祝二陶书》,余均据《沈氏农书》、《阅世编》崇祯物价估算。
(7)《归庄集》卷1《饥》。
(8)《陈确集》卷4《与吴仲木书》。
(9)《陈确集》卷2。
(10)分见该书第70、73、100、284诸页(中华书局版)。
(11)《吴梅村诗集笺注》卷2。
(12)《归庄集》卷8《先妣秦硕人行述》。
(13)将雪庵《张溥年谱》引《明季读书社考》。
(14)陆世仪《复社纪略》。
(15)《吴梅村诗集笺注》引《壬夏杂抄》。
(16)《金瓶梅》第1、15、16、21回(齐鲁书社张竹坡天下第一奇书版)。
(17)谢肇制《五杂组》卷11。
(18)王士祯《古夫子亭杂录》卷4。
(19)《陈确集》卷2《日烧一担柴》。
(20)周亮工《闽小记》卷1。
(21)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
(22)如安徽松萝,称佳品,顺治初每斤一两。松江佘山产一名茶,说价格贵到“仅可以两计,不可以斤计”。
(23)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5《与何商隐书》。
(24)《陈确集》卷11《先世遗事纪略》。
(25)《徐渭集》卷23《酬字堂记》。
(26)谢肇制《五杂俎》卷4。
(27)《归庄集》卷6《万家基记》。
(28)钱宅三所,各书记载有误,陈寅恪先生考证甚详。参见陈着《柳如是别传》。
(29)钱谦益《有学集》卷46《书旧藏宋雕两汉书后》。
(30)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5。
(31)徐原一《拙政园记》、顾公燮《消夏闲记》“拙政园”条。
(32)《吴梅村诗集笺注》卷10《咏拙政园山茶花》。
(33)据《海宁县地名志》(内部出版)。
(34)光绪(嘉定县志)卷30《第宅园亭》
(35)谢肇制《王杂俎》卷3。
(36)顾炎武《日知录》卷10。
(37)叶梦珠《阅世编》卷8。
(38)叶梦珠《阅世编》卷7。
(39)唐甄《潜书》下篇上《富民》。
(40)叶梦珠《阅世编》卷8。
(41)李乐《见闻杂记》卷3。
(42)叶梦珠《阅世编》卷8。
(43)叶盛《水东日记》卷5。
(44)《金瓶梅》第20、79、90回(齐鲁张竹坡天下第一奇书版)。
(45)宋雷《西吴里语》卷3。
(46)许惟枚《瀛海掌录》卷4引查歧昌《草棉歌》。
(47)张瀚《松窗梦语》卷4。
(48)叶梦珠《阅世编》卷10《食货》。
(49)顾起元《客座赘语》卷1。
(50)沈德符《敝帚轩剩语补遗》。
(51)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
(52)陈确另在《丛桂堂家约》中详细规定“钗钏皆银,不得用金。币不过四,不用绫 ”。
(53)《陈确集》卷2《寄刘伯温书》。
(54)《陈确集》卷9《丛桂堂家约》。
(55)范守已《曲洧新闻》卷2。
(56)谢肇制《五杂俎》卷10。
(57)《陈确集》卷12《祝子开美传》。
(58)唐甄《潜书》下篇下《吴弊》。
(59)《归庄集》卷3《旌孝编序》、卷5《上钱牧斋先生书》。
(60)王闻远《西蜀唐圃亭先生行略》、见《潜书》附录。
(61)《归庄集》卷3《陈翁八十寿序》。
(62)《陈眉公集》首卷载眉公《年谱》七十岁条。
(63)《金瓶梅》第22、24回。
(64)、(65)叶德辉《书林清话》卷7。
(66)徐康《前尘梦影录》卷下载常熟毛子晋汲古阁刻书工价。
(67)《虞海说苑》甲编载张汉儒疏讦稿。
(68)《吴梅村诗集笺注》卷5。
(70)《清世宗实录》卷67雍正6年条。
(71)顾公燮《消夏闲记》。
(72)沈寿《补东 杂记》。
(73)娄绍书《韵石垒笔谈》卷下《丝灯纪略》。
(74)咸丰《南浔镇志》卷9《寺庙》。
(75)、(76)叶梦珠《阅世编》卷3《建设》。
(77)咸丰《南浔镇志》卷28《碑刻》。
(78)光绪《塘栖镇志》卷19《诗记》。
(79)、(80)叶梦珠《阅世编》卷2《学校》。
(81)、(82)叶梦珠《阅世编》卷3《学校》。
(83)陈仁锡《无梦园集漫笔》。另据《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上海碑刻集》,多有衙役苛扰勒索铺户的记载,颇为地方工商业者所不堪,兹略。
(84)邓之诚《清诗记事》初编3。
(85)文秉《烈皇小识》卷7。
(86)朱炎《明季南应社考》。
(87)《吴梅村诗集笺注》卷2注。
(88)李雯《蓼斋集》卷25。王云《三世苦节传》并参见陈子龙《自撰年谱》。
(89)《归庄集》卷1《戏赠顾宁人》。《顾亭林诗文集》卷6《与扬子常书》。
(90)《吴梅村诗集笺注》卷5、《顾亭林诗文集》卷6。
(91)唐甄《潜书》下篇上《存言》。
(92)咸丰《南浔镇志》卷13《人物》。
(93)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3。
(94)《金瓶梅》第24、30、77回。
(95)《金瓶梅》第86、78、47回。
(96)《康雍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上册引《王鸿绪密缮小札》。
(97)《吴梅村诗集笺注》卷4,注。
(98)《陈确集》卷15《投太府刘公揭》。
(99)张来仪《静居集》卷2。
(100)吴伟业《梅村家藏稿》卷58《诗话》。聘主为钱牧斋,系由陈寅恪先生考出。
(101)谢肇制《五杂俎》卷4。
(102)《二刻拍案惊奇》第15回。
(资料来源:智识学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