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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述评
90年代以来,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的论着较多,集中反映江南农业、商业、市镇、赋役和社会生活的论着尤为突出,显示了江南地区在全国经济圈中的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
总体反映江南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着作有范金民、夏维中《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书中将1368-1850年的苏州地区分为六个时期,对苏州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和争论较多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论述,对前人注意不多的问题也加以研究,如农村基层组织变革、吴地民风、重臣与苏州治理、商业组织等,是一部全面论述明清苏州地区经济史的着作。蒋兆成着《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将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的各有关问题,分成农业经济、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官私手工业、商业和城镇,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等6篇25个专题加以论述。下面分5个专题介绍近年来的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概况。
一、农业和手工业的研究
江南市场经济的发达与繁荣,与农业商品化程度高及丝棉业的发达有很大关系。学者们对农业经营的规模、收益及与之相关的赋税、水利和仓储等诸要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考察。
李伯重对明清江南农业生产进行了深入的系列研究。关于江南农户的经营规模,他认为“人耕十亩”这一农户经营标准模式肯定广泛流行于江南,但时空分布上却具有很大的不均衡性,到了清代才成为占压倒性地位的普遍模式。另外,它的出现和流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农民耕作能力的变化,农家妇女脱离大田农作的增加和农民阶级的“中农化”作用尤为重要,简单地把原因归结于人地比例的变化是不全面的(《“人耕十亩”与江南农民的经营规模》,《中国农史》1996年第1期)。他还认为,在16、17世纪的江南地区,“夫妇并作”是江南许多农家的劳动安排方式,直到清中期,“男耕女织”才成为江南农家劳动安排的支配性模式,把“男耕女织”看作明清和明清以前江南农家男女劳动安排模式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从“夫妇并作”到“男耕女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他还考察了江南的水稻生产,通过分析明清江南气候、土地变化、人类努力的变化认为大体上有利于水稻生产并促进其发展,并对江南水稻种植面积、人口数、稻米消费量等的变化进行推算(《天、地、人的变化与明清江南水稻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从整个明清时期来看,苏州地区的棉桑种植收益有优于稻作的趋势,但经济作物的收益受诸多条件限制,有时却未必优于水稻生产。夏维中认为,明中后期苏州地区农业生产中水稻种植及产量还是有所提高的,“稻桑争田”还未出现,应客观评价商品性农业的发展程度,注意其复杂性和多样性;人口压力对生产经营方式的巨大作用,是理解农业租佃经营长期占优的关键(《对明中后期苏州地区农业发展中几个问题的反思》,《中国农史》1996年第2期)。刘永成《从租册、刑档看清代江苏地区的粮食亩产量的估计》一文通过档案估算粮食亩产,立意较为新颖(《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
关于江南重赋的成因,学者历来有多种看法。范金民认为肯定存在重赋,并阐述其形成的具体原因、形态以及朝廷和地方政府为征收重赋采取的具体配套措施(《江南重赋原因探讨》,《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明清江南重赋问题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林金树也对政府为保证重赋的征收所做的努力进行了探讨(《简论明皇朝保护江南重赋区的若干重要政策》,《明史研究》1993年第3期)。
江南的农业耕作之所以能有较高的效率,除了气候、生产技术、环境等诸因素外,水利设施的发达与完善是维持其高效运作的重要保证。蒋兆成对杭嘉湖地区的水利兴修作了概述,他认为地方上依据该地区平原与山地的不同地势和水利资源,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农田水利建设,为保障明清杭嘉湖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明清杭嘉湖农田水利设施》,《浙江学刊》1992年第5期)。吴滔通过对江南一种以圩田网络为基本纽带的农村社会组织——“乡圩”的社会变迁的探讨,认为圩岸事务由“官方干预”变为“民间自办”方式,形成以维护圩田水利为目标的地缘性团体,说明这一组织在江南地区乡村基层社会中发挥了特殊作用(《明清江南地区的“乡圩”》《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熊元斌探讨了清代江浙地区的水利营运情况,认为其经营方式灵活多样,经费筹措及劳动力使用兼具现实性与合理性,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制度,为保证农田水利的正常功能起了重要作用(《论清代江浙地区水利经费筹措与劳动力使用方式》,《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清代江浙地区农田水利经营与管理》,《中国农史》1993年第1期)。潘清认为,太湖流域的水利建设在有明一代呈现不同的阶段,其管理方式、经费来源及结果呈现不同特点,逐渐形成一种谁受益谁出力的原则,体现其合理性(《明代太湖流域不利建设的阶段及其特点》,《中国农史》1997年第2期)。
关于仓储体系的建设。吴滔截取了苏杭地区仓储制度这一时空个案,探讨了明清时期仓储系统经历了一个由官方统筹办理到社会各方参与的演进并日臻完备的过程。他从仓储的变迁历程、管理和营运等三方面,揭示了仓储制度在这一特定地域中的具体落实情况(《明代苏杭地区的仓储制度初探》,《中国农史》1993年第3期;《论清前期苏杭地区的仓储制度》,《中国农史》1997年第2期)。洪璞认为,明代苏州地方仓储初步具备社会调控功能,通过确立备荒和济贫的目标,施以平粜、借贷、赈济等手段,从而保障封建经济为主体的农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及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但其功能有局限(《试论明代苏州地方仓廪的社会的调控功能》,《中国农史》1997年第4期)。
关于棉花和蚕桑业的发展。何泉达分析了松江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土壤、光照),认为松江并不是一个良好的植棉区,其棉织业的发达是由于先进的技术加上外地棉花的输入(《明代松江地区棉产研究》,《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但侯杨方却认为上海地区宜棉,棉花产量在明清分别达到了75万担和100万担,种植面积可达到耕地面积的50%,棉布年产量不低于4000万匹(《明清上海地区棉花及棉布产量估计》,《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陈学文认为,杭嘉湖地区的蚕桑业的发展是其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传统决定的,对于改变农业经营结构,扩大区域交流,推动专业市镇形成有很大作用(《明清杭嘉湖地区的蚕桑业》,《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邢铁认为元明以后丝织业重心南移的根本原因,是棉花的种植和纺织技术在北方的推广(《我国古代丝织业重心南移的原因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关于手工业方面的研究。郑云飞探讨了湖丝的名称及其优质特性形成的原因,认为明中叶至清前期,以湖州为中心的蚕桑叶最发达,其桑叶质好,育蚕技术精,缫丝水平高是湖丝优良品性形成的关键(《明清时期的湖丝与杭嘉湖地区的蚕业技术》,《中国农史》1991年第4期)。王廷元认为,由于官税、私租和商业高利贷资本的榨取和盘剥,江南棉织业的生产效率长期无法提高,劳动收益率下降,且明清时期江南的耕织结合还十分牢固,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其分解作用,不应估计过高(《论明清时期江南棉织业的劳动收益及其经营形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范金民、金文的《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年出版)一书,利用丰富的史料,从历史和技术的角度全面探讨了江南丝绸业的发展历程。孔令奇《试论清前期苏州的手工业行会》一文认为苏州手工业行会形成较晚,受强大的自然经济的束缚,手工业和农业结合紧密,因而城市手工业经营发展缓慢,重农政策也使手工业气候不浓。雍乾后,由于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商品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加剧,行会组织已不适应当时的手工业发展水平,由最初的维护小生产者利益转而勾结官府压制手工业技术改造,以保持其垄断性(《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4期)。蒋兆成对清代杭州官营丝织业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清代杭州官营丝织工业的生产方式与经营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江南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活跃了城乡之间的交换,对农业的商品化经营,学者们进行了客观的评估。马学强《试论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内变迁”与劳动力转移》一文认为,重赋、人多地少是劳动力转移的根源,转移方式向城镇产业移动,但劳动力的转移还不可能突破传统的封建经济的束缚,受社会变革的激荡,内外市场的冲击,人口出现倒流,重新束缚于土地,进行牢固的家庭手工业协作(《史林》1993年第1期)。朱子彦《论明代江南农业和商品经济》一文认为,明代市场的挑战,农业商品化程度加深,农民生活日益卷入商品经济的漩涡,但商品经济的发展突破不了封建制度的干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极弱(《文史哲》1994年第5期)。其它文章还有方行《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潘国英《从庙会活动看苏州农业经济》(《中国农史》1992年第1期)等。
二、市镇方面的研究
有两本专着反映近年来江南市镇研究的总体水平。陈学文着《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出版),对该地区专业市镇结构及经济特色的描述,表明在城市化进程中,市镇担负着沟通城乡经济交流的功能,它又是区域经济文化中心,沟通四乡经济和文化的桥梁。杭嘉湖一带的市镇勃兴,非常生动、典型地代表了江南城市化演进的轨迹。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一书,对江南市镇的网络分布,经营规模及特色进行了分析,认为江南市镇间距分布合理,对沟通区域间的商贸往来有很大的便利性。富有特色的丝、棉、粮等专业市镇的兴盛,更吸引诸大商帮竞相涌入,促进其市场的充分发育。该书还对江南市镇的典型作了较详细的个案研究,为市镇研究作出一些开拓性的工作。马学强认为明清时期松江地区发达的粮棉种植、港口的兴起及船运业的发展,使流通领域异常活跃,谷物、棉布、船运不仅维持芸芸众生,也促成这一时期众多市镇的勃兴与繁荣(《明清时期松江府的经济特色》,《史林》1997年第4期;《明清江南港市初探:兼论上海港兴起的优越条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石锡兴探讨了无锡布码头形成的原因,他认为码头的形成带来了乡间市镇的增多,商品观念的增强,商业气息的浓厚(《无锡布码头述略》,《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吴仁安对着名的水乡古镇同里的历史沿革、经济、文化结构和社会风尚作了细致的研究(《明清以来江南水乡古镇同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风尚探微》,《学术月刊》1996年第5期)。其它论文有蒋正华《略论明清河南集镇与江南市镇的异同》(《中州学刊》1994年第3期),吴仁安《明清上海地区城镇的勃兴及其盛衰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3期),马学强、吴兴农《明清江南城镇房地产交易与地权转移》(《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乔志强、陈亚平《江南市镇原生型城市化及其近代际遇》(《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三、市场、商业、商人研究
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的发达加快了城乡之间交流的步伐,然而,该地区的市场(商品、劳动力、资本等)发育依旧不充分,商品经济的发展没有突破简单的商品生产的结构,与传统的封建生产关系没有太大的背离。论及此看法的文章有李伏明《义利之辨:重农轻商与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兼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学术月刊》1993年第4期),王翔《论江南丝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苏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明清商业资本动向与江南丝绸业萌芽》(《江海学刊》1992年第4期),孙竞昊《明清江南商人资本市场结构与功能初探:兼析该地区财富形态的品性》(《浙江学刊》1996年第4期)、《明清江南劳动力市场结构与性能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等。陈学文利用商业书有关记载来研究江南的商品经济,高度评价了江南发达的水运网在沟通江南和其它区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明清时期江南商品流通与水运业发展》(《浙江学刊》1995年第1期)。范金民、夏维中论述了明代江南丝绸国内贸易的盛况及其互市、民间贸易两种形式,并根据江南的官局织机数和额定织机数及民机的实际生产能力,估算出明后期江南丝绸贸易的商品量(《明代江南丝绸的国内贸易》,《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范金民还研究了清代江南丝绸的国内贸易,认为江南丝绸的主要市场在国内而不在国外,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各商帮均事经营。鸦片战争后受洋绸涌入影响,市场逐渐缩小(《清代江南丝绸的国内贸易》《清史研究》1992年第2期)。唐文起论述了鸦片战争前江苏农村市场的运行规律,对该地区农具、粮食及纺织品市场作了概括性论述,认为从其交换内容、发育程度和地区分布来看,江苏地区农村市场基本上是按照商品经济规律运行的,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和政府的干预(《鸦片战争前江苏地区农村市场简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鸦片战争前江苏农村市场论述》,《江海学刊》1991年第2期)。另外还有吴仁安《清代上海地区盐场述论》(《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6期),李斌《从碑刻资料看清代江南的假冒商标》(《东南文化》1994年第3期)。
张海鹏等主编的《中国十大商帮》(黄山书社1993年出版),对明清苏州洞庭商帮作了专述,该篇作者论及其形成、活动范围、经营内容及方式,认为灵活多变、善于创新是其成功之道。范金民认为,从明初,徽商即在江南活动,入清后,更为活跃,经营内容,如丝、棉、粮等无所不包;经营方式有独资、商伙制、合资三种;经营手段巧妙而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包括一些非经济的手段(《明清时期徽商在江南的活动》,《货殖》第2辑)。瞿屯建也论述了徽商在江南的活动(《徽商与明清时期江南经济的发展》,《东南文化》1993年第3期)。
四、社会阶层研究
关于宗族:范金民《清代苏州宗族义田的发展》一文认为清代及近代苏州义田的增多,受诸多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随着土地占有关系的松弛,地主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捐田产为义田,利用宗族力量对抗外来压力,确保田产世代占有。义田的形式只是豪绅地主控制下的带有宗族血缘性质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由它形成更为落后的封建土地关系(《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余新忠也认为绅宦家庭设立义庄,用宗族道法观念的渗透,达到控制社会和谋取自身利益的目的。义庄的设立,不仅是一种慈善行为,还是一种比暴力更具道德内聚力的持久的社会控制手段(《清后期乡绅的社会救济——苏州丰豫义庄研究》,《南开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探讨这一问题的还有王日根《明清福建和江南义田的比较》(《学术月刊》1996年第1期)。
关于望族:吴仁安着《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着姓望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是该研究的最新成果。明清时期的望族不同于一般的世袭皇族,它的兴衰直接折射出明清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该书详细探讨了上海地区望族的源流和兴衰及对明清上海地区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影响,反映上海地区明清时期的总体概况。佐藤仁史(日)以江南望族曹氏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曹氏家族的婚姻网络及社会活动的扩大和发展等问题,并由此论证了明末清初以来地区社会行政权逐渐为地方望族和绅士所控制(《清代中期江南的一宗族与区域社会(上海曹氏个案)》,《学术月刊》1996年第4期)。有关的文章有还有杨绍溥《明季江阴祁氏家族述略》(《求是学刊》1993年第6期),马学强《乡绅与明清上海社会》(《学术季刊》1997年第1期)等。
关于文人与士大夫:郭英德以明代文人结社为例,说明文人结社的类型及其活动、文人结社的文化功能及与文学风貌的关系(《明代文人结社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周学军认为,明末清初江南儒士摒弃传统道德观念,强调认识的多元化与自我的判断,都表明清初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的变动,具有了突破和创新的历史意义,但晚明清初的士人的社会批判和思想解放运动一开始即受到君主专制强有力的打击,终不免失败、流产的历史命运(《明代江南儒士群体的历史变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范金民认为,明清时江南进士在全国数量极显,约占15%,但其在全国的比重是不断变化的,地域分布也不均,主要集中在苏、松、常、杭等府及附郭县的一些世家望族,显示了大族与某些地区不寻常的竞争力(《江南进士数量、地域分布及特色分析》,《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许周鹣认为:吴地商品经济的发达使吴地儒士自觉地认同商业意识,追求经济效益,促进吴地文化市场的繁荣。在儒士商业意识的推动下,吴地形成了注重个人进取,讲求经济实利的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浪漫洒脱的区域新儒风(《论明清吴地儒士的商业意识》,《苏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江南士人观念上的变化,反映出仕商之间的鸿沟不再明显,从商也不被认为仅是“末业”。王卫平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重商思潮和“奢靡”之风普遍,人们的思想逾越了封建礼制的藩篱,为启蒙思潮的产生开辟了道路(《明清苏州社会风尚的变迁》《历史教学问题》1993年第4期)。其它文章还有马学强《明清上海人文民风》(《学术月刊》1997年第10期),郑利华《明代中叶吴中文人集团及其文化特征》(《上海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郑克晟《明代江南士大夫与东林党人》(《江南论坛》1994年第6期),曹虹《论清代江南文化圈中的常州学风》(《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邹莉《明清江南士子心态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等。
关于妇女:王仲认为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妇女普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承担了多种劳动角色,江南妇女的辛勤劳动使自己的家庭、社会地位都有一定的提高(《明清江南农业劳动中妇女的角色、地位》,《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许周鹣认为,吴地的商业氛围为妇女自身价值的体现创造了机会,某种意义上,吴地社会的进步与繁荣与吴地妇女的经济自立和人格意识的觉醒是同步渐进的(《论明清吴地妇女的经济地位》,《苏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另外还有戴庆钰《明清苏州名门才女群的崛起》(《苏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关于市民斗争:赵骥从社会、经济制度、文化等角度探讨了奴变因由,认为社会交替之际的动荡,重赋及优免政策造成投献成风,而人主势衰,又使身份卑贱的奴仆承受外部和心理上的巨大冲击,一旦新旧秩序交错,奴变产生不可避免(《明季奴变原因新探》《齐鲁学刊》1994年第2期)。陈学文研究万历十年杭州兵民之变,认为其实质上是一场政治斗争,目标是要废除特权,取消不合理收税,贸易自由,迫使政府改革不合理的赋税政策,民变首领的自我牺牲精神值得歌颂《明代一次市民意识的新觉醒——万历十年杭州兵变与民变研究》(《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探讨该方面的文章还有倪明近《明末奴变风潮》(《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4期),周百鸣《论明末苏州织工暴动的历史地位》(《教学月刊》1995年第9期)。
五、人口流动与社会生活研究
李伯重分析了“最低生存标准”与“人口压力”两个概念,认为“最低”不确切,应用“平均”,否则不能解释江南的经济发展;“人口压力”应理解为人口与生产的关系,以此评价人口压力更为客观。他强调对概念的分析要与事实相符合(《“最低生存标准”与“人口压力”质疑——对明清社会经济史两个基本概念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他还认为,清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长,是因为江南人为保持较高生活水准而采取的控制措施,经济因素是造成人口低增长率的主因(《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低速增长及其原因》,《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行龙认为,太平天国革命前,江南地区的人口激增,人地面积比例失衡,江南地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革命后,大量人口的流入,对该地区经济恢复,市镇发展,社会生活和人口结构都产生重大影响。并且认为,作为一种无组织、永恒的社会力量,人口因素在社会系统中不断施加着消极或积极的影响(《论太平天国革命前后江南地区的人口变动及其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马学强认为江南本区域人口的化解及对外区域人口的吸纳是在其内部经济结构处于良好的运行势态下构成的互动过程,外区域人口的流入对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起过积极作用,但过密人口迁移对社会经济的效益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论人口的流动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1368-1911年江南地区分析》,《史林》1995年第1期)。
总体描述江南社会生活的着作是钱杭、承载的《十七世纪江南社会生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该书描述了17世纪江南社会的文人社团、宗族生活、市民风俗诸多充满江南特色的文化现象。程念骐认为明朝伊始,江南地区在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已逐渐出现了一股对封建专制主义相当强大的离心力。它表现为人的主体性在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及社会文化生活诸方面的日益觉醒,处于急剧变化中的江南社会充满了实践精神。明代心学的主体性,就是追求人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性,独立去寻求新思想、新认识的真切表达,符合江南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明代心学的主体性与江南地区的社会氛围》,《探索与争鸣》1991年第1期)。牛建强认为,在其它地区尚未发生显着变化的时候,江南地区已超前大约70年展开了它的渐变阶段,为16世纪30年代的社会变革打下了基础(《明代江南地区的早期社会变迁》,《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王翔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变迁是必然的趋势。“奢靡”之风不仅是传统生活态度的改变,也是反叛封建礼制的突破口(《明清商品经济与江南市民生活》,《苏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王卫平的看法有相似之处,他认为明清太湖地区的“奢靡”之风与传统封建社会的病态消费有所区别,它是在特定时期和特定地域出现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各阶层的参与,消费与生产的相互促进,刺激了手工业水平的进步和产品的丰富,提供了就业空间,冲击了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使人的精神生活和审美情趣得到广泛的释放(《明清时期太湖地区奢侈风气及评价》,《学术月刊》1994年第2期)。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文章还有游子安《明末清初功过格的盛行及善书所反映的江南社会》(《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王卫平《清代吴地赌风述论》(《苏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清代苏州慈善事业》(《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胡敏《明清苏州文化的闲适性及其功能》(《铁道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等。
总的来说,近年来反映明清江南地区社会经济史的文章数量依旧可观,涉及了农业、商业、市镇、社会阶层等诸多方面,论述的角度较多,内容较全。各类专着的出版也证明江南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热度。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有待进一步探讨:1.有关江南农村基层组织研究缺乏有新意的论文,农业经营规模及收益的估算,还待探讨。2.市镇研究已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区域市镇之间的比较研究似乎还不突出,集市贸易的文化特色也可作探讨。3.城市研究多集中在苏、松二府,对江南城市的群体研究还有待加强。4.社会生活及各阶段层研究文章较多,但显较为孤立松散,未能全面反映江南社会。
(资料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1999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