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廷枢-关于近代中国“买办”历史作用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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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近代中国“买办”历史作用的再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史学界对近代史上的买办或买办出身的人的评价一直很低,有些研究者认为买办或买办出身的人充当了“外国资本家和中国封建地主相互勾结的媒介”,并最终导致“官僚买办化和买办官僚化”局面的形成(黄逸峰:《旧中国的买办阶级》。),把它归结为一个“反动的阶级”。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买办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出现和存在,并不以某些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走向世界市场,走向近代化的一个必然的结果。因此,只有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将它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作具体分析,才有可能恰如其份地评价它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历史作用。

有些研究者习惯把买办当作一种单纯的政治概念来使用。早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就有人赋予买办以政治含义了。他们将中国资产阶级划分为两类不同的阵营,凡是同情或支持革命的,属于民族资产阶级,凡是不支持或反对革命的,则称为买办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买办这个名词……,便被赋予广泛的意义,成为不光彩的帝国主义奴才和爪牙的通称了”。(黄逸峰:《旧中国的买办阶级》。)凡是“为军阀向帝国主义借外债、买军火的经纪人,在帝国主义同反动政府之间担任穿针引线、谈判卖国条约的政客,以及贩卖帝国主义腐朽和反动文化的掮客,都称之为买办”。(黄逸峰:《旧中国的买办阶级》。)于是,盛宣怀、梁士治、王克敏、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这些本来跟买办职业无关的人,统统被圈进“买办阶级”的行列。(黄逸峰:《旧中国的买办阶级》。)很清楚,这种划分法在理论上缺乏根据。
实际上,买办是随着对外贸易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职业。人们当时选择或从事这种职业,首先是因为它与其他职业一样,能够提供谋生的手段,能够提供比较优厚的薪金等报酬,与卖国的勾当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早期对华贸易中,外国商人由于缺乏开拓中国市场的经验,况且又有语言、货币制度、风俗习惯等种种障碍,因而不得不倚赖买办的帮助或中介。对于他们来说,买办活动能量的大小,关系着洋行生意的兴衰成败。上海怡和洋行经理约翰森曾经写道:“……我意识到这种生意的成功与否,决定于我们的买办是否机灵可靠。”(转引自郝延平:《十九世纪中国的买办——东西方之间的桥梁》。)至于受雇于洋行的买办,出于赚取高额报酬的动机,也尽心尽意地为洋行雇主奔走效力。为了有效地替洋行推销洋货,收购土产,他们往往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同乡熟人关系,把一大批商人聚集在自己周围,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贯通通商口岸至内地的商品流通网络。由于外商拥有一些特权和许多便利条件,我国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又长期是农副产品同工业品交换,不等价的交换和入超,势必造成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后果,有损我国民族资本的积累和民族工业的发生发展。但不可由此把帮助洋行进行对外贸易的买办看作民族罪人。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进入世界市场,既是历史的进步,又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所推动,它在沟通中国与世界、洋商与华商、沿海通商口岸与内地城市的经济交流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交融,客观上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更何况,买办一旦脱离原来的职业转而成为民族资本家,他们的经济利益与洋商发生冲突,也会促使他们分道扬镳。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求得最高额的利润,他们往往会表现出强烈的民族意识,怡和洋行买办唐廷枢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1873年他接受李鸿章的札委,担任了轮船招商局总办。轮船招商局兴办的目的是想“从外国公司手中夺取势力日益增长的沿海贸易”( 《洋务运动》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被洋人尽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20卷。)因此,招商局从成立之日起,就为妄图独占我长江沿海轮运之利的外国轮船公司所妒忌和怨恨。美国旗昌轮船公司、英国太古轮船公司和怡和洋行华海轮船公司沆瀣一气压低运价,欲置招商局于死地。面对洋商的挑衅,唐廷枢一方面凭借与商界的关系,在华商中大量筹集资金增加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设法获得官府漕粮优先承运和回空免税、官款接济、扩大经营范围等特权,并且以资本主义的利润法则为治局的根本,袭用自负盈亏的洋行买办层层负责体制,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和机器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不仅很快承受住外来的压力,站稳脚跟,而且使称霸一时的旗昌轮船公司退出长江沿线,作价变卖其产业,唐廷枢等人也果断地“将旗昌、金利源汽船全公司买受,由是得与外洋诸公司争衡,中国之龙旗飘扬于英京及利物浦南洋各岛、檀香山、日本”、( 《洋务运动》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旧金山等地,华商之利日嬴,而西商之利有所旁分矣……。”(王韬:《西人渐忌华商》,载《弢国文录外编》第四卷,第3页。)唐廷枢经营轮船招商局的成功,对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显然起了一种抵制和竞争的作用。因而,不能简单地把唐廷枢看作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奴才和走狗,说他起了“外国资本家与中国封建地主相勾结的媒介作用”。
由此可见,我们研究近代史上的买办,必须把买办限定为一个经济概念,不能武断地将那种人为的政治概念强加其上。否则就可能模糊人们对历史的科学认识。

有些学者认为,“买办最主要的收入是伙同老板对中国人民的直接掠夺与诈骗。买办资本就这样迅速扩大积累起来。”( 聂宝璋《中国买办阶级的发生》。)“总之,结合洋务派官僚,向封建社会政治领域渗透,是买办资本势力扩张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买办资产阶级发生的又一个有力的膀臂。”( 聂宝璋《中国买办阶级的发生》。)事实上,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纯粹的“买办”或“买办资本”是很难寻觅的。从事买办职业的人一般都兼营商业或近代工业企业,早期尤以兼营商业为特征。徐润进入宝顺洋行不久,就先后开设了润立生茶号和绍祥字号,包办洋行丝茶生意。他又与人合伙开设了宝源丝茶土号,兼营丝、茶、鸦片;此外还开办了立顺兴、川汉各货号,经营烟叶、皮油、白蜡、黄白麻和各种桐油。并经营一家绸庄和一家布号。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担任天津沙逊洋行买办的胡梅平拥有三家鸦片烟行、一家糖行以及堆存货物的堆栈,此外还在上海有周转生意的辅号,在张家口有收购羊毛的行栈。在当时,买办经营自己的生意,不仅得到雇主的默许或同意,而且还得到公开的鼓励或资助。例如,旗昌洋行天津分行的买办刘森在上海、天津开设宝森永姜号的本钱,就是他的雇主莫鄂所出。唐廷枢也经常利用怡和洋行的库款来周转他的资金。
在近代,买办大多不是名门望族之后或高官厚禄之人。徐润十五岁弃学务商,进宝顺洋行“学艺办事”,每月薪金不过银元十元,但十几年时间,就成为富甲王侯的“远东贵族”。“由于拥有巨额财富,买办就成为受人尊敬的人物,原有那种奴仆般的出身也就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年》,弗拉马里翁1986年版。)买办为何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积累起巨额资本?是靠分享洋行的巨额利润一跃而成为暴发户的吗?否!按照当时的标准,买办的收入不属优厚之列。“一个买办一年能净赚一千元的薪水,那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北华捷报》1875年8月28日,第214、215页。)至于佣金,按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流行的标准,一般是其推销贸易额的百分之一,最多也不过百分之二。“仅靠1%的佣金,买办是无利可图的。”( 《北华捷报》1875年8月28日,第214、215页。)除此之外,买办虽能从营运洋行资金、货价利息差额等项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收入,但这仍不足以使他们在短时期里积累起数以十万、百万计的资本。从事买办的人所以能够“顷刻间赤手千金可致”,是因为他同时是个商人,利用买办职务上的便利和洋行的关系,经营或开设“独立字号”,兼营进口货批发业、茶栈、丝栈和钱庄,投资近代航运业和机器工业。买办“不仅是洋行的雇佣者,同时又是有自营生意的商人;不仅是货物的经纪人,同时又是货主;不仅赚取工资和佣金,同时又是赚取远远超过工资和佣金的商业利润。”(汪敬虞:《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他是洋行控制中国市场的忠实助手,同时又和通商口岸的钱庄银号,内地的行商坐贾‘结成了巧妙的联盟’。他时而是洋行老板的化身,时而是钱庄银号、行商坐贾的伙伴。他做的是无本生意,‘卖而不买,买而不付”,同时又有最充足的资金……,他有着一般商人所没有的特殊身份和地位。”(汪敬虞:《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他们集买办和“早期民族商业资本家”(黄逸平:《近代中国民族资本商业的产生》,载《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4期。)于一身,他们所握有的资本自然也由“买办资本”和“民族商业资本”两部分组成,自然不可能作为一种独立的、与民族资本截然对立的资本而存在。他们如果投资于外资企业,自然会助长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在中国的扩张,进而起到抑制民族资本的副作用;如果投资于民族企业,就会促进民族资本的发展,进而抑制外国资本的扩张。因此,这些“买办商人”和他们的“买办商人资本”构成了“民族资本家”和“民族资本”的一个潜在可能的来源。近代史上着名的民族资本家,很多人是买办出身的,早期的有唐廷枢、徐润、郑观应等,后期的有刘鸿生、虞洽卿、朱志光等。据统计,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上海、南通、无锡三个地区六个行业(棉纺织、面粉、榨油、金属加工、火柴、缫丝)规模较大的三十八家民族资本企业中,初步查明其出身的创办人或投资人有四十二人,其中买办商人二十六人(见《历史研究》1962年第2期,33页。),占五分之三强。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在十个行业二百四十家民族企业三百个创办人的调查中,官僚地主占一百零四人,商人九十九人,其他六人,买办或买办出身的达五十五人(汪熙《买办和买办制度》。《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占总数的六分之一强。另据统计,“民族工业(1895~1913年)和航运业(1890~1926年)的资本总额为一亿二千三百余万元,其中,买办出身的资本家的投资约占12.46%计一千五百万元。”(汪熙《买办和买办制度》。《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由此可见,如果把“买办”与“民族资本家”、“买办资本”与“民族资本”截然对立起来,既于史无据,又有悖常理,难以还近代中国社会的买办以历史的本来面目。

有些学者往往使用这样一种概念,把买办阶层说成是“一个反动的阶级”,“代表了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黄逸峰:《关于旧中国买办阶级的研究》载《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选》。)担任洋行买办的人似乎个个都是见利忘义、卑鄙无耻、不惜出卖民族利益的民族罪人。我们并不否认从事买办职业的人,或多或少地都干过一些有损于民族利益的坏事、丑事;也不否认在这些人的中间,出过一些死心塌地为外国资本家的经济掠夺服务的“为虎作伥之徒”。就鸦片贸易来说,上海的第一代买办吴健彰、杨坊乃至徐润等人,都是经营这种“黑药生意”的能手。(《北华捷报》1864年8月13日第130页:《字林西报》,1866年12月31日第2445页。)六十年代前期,上海福隆洋行买办唐发和普列斯顿洋行买办陈阿丰,就是两个臭名昭着的鸦片贩子。在掠买人口的活动中,广东潮汕出现过“开设行店”、“私贩人口出洋”的买办,广州出现过串通老板设馆拐骗华工的买办。在侵占中国土地房产的活动中,山东烟台出现过广东的买办为洋行老板非法买地造屋的事例。至于非法染指我国矿产资源,亦有买办从中撮合的蛛丝马迹。
然而客观地说,上述种种并不构成近代社会整个买办阶层以及他们全部经济活动的主流。容闳、郑观应出身于买办,但谁也不会否认他们是近代史上的爱国知识分子。作为第一个在美国取得大学学位的中国人,容闳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倾注在发展祖国教育和实业,促进祖国政治进步的事业上。他曾率领中国首批留学生来到美国,在上海创办进步报纸——《汇报》,并且身体力行,积极投入了变法维新的运动。作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郑观应积极地参与了轮船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上海电报局等民族企业的创办或经营活动。作为中国近代着名的爱国主义思想家,郑观应又先后撰写《救时揭要》、《易言》、《盛世危言》等一批脍炙人口的改良主义着作。朱葆三、王一亭、虞洽卿等也是买办出身,但他曾经积极地参与或支持了推翻了清王朝封建统治、建立共和国的革命斗争。辛亥革命前后,虞洽卿是上海滩上着名的大买办,革命党人陈其美策动革命,缺乏经费,虞洽卿手头现金无多,倾囊相助八千元。上海光复后,虞又受陈其美之托,独立筹饷一百万,促使江苏巡抚程德全易帜起义。袁世凯登上总统宝座,他曾一度表示支持,但后来袁世凯称帝野心暴露,他即转向资助陈其美、居正等人的反袁活动。朱葆三和王一亭也都积极地参加了推翻清王朝腐朽封建统治的斗争。
唐廷枢和徐润等人为洋行的非法经济活动效过犬马之劳,但这并不妨害他们逐渐转变为忧国忧民的爱国者。早在1812年,唐、徐两人就倡议广东同乡,建立广肇公所,明确地提出了“联乡里而御外海”的具有鲜明爱国主义性质的行动准则。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之交是唐廷枢买办商人生涯最为辉煌的时刻。可是恰在这个时候,他接受了李鸿章的札委,放弃买办的职位转而经营轮船招商局。怎样来解释唐廷枢这一转变呢?他自己曾同郑观应谈起他接办“轮船招商局原委”时说:“昔年由沪返港,其船避风,船主限给每客水一铁壳,约重一磅,日中解渴洗面均在内。惟船中有羊百余头,则满桶水任其饮,待人不如羊,殊为可恨。”(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载《洋务运动》第6册,第124页。)出于对洋船独霸我轮运业、待我国同胞不公平的行径的极大义愤,唐廷枢立即“在港集股银十万元,先租两船,往来港沪。”(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载《洋务运动》第6册,第124页。)试图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向洋船的独霸地位和洋人的种族歧视行径提出挑战。可以想象,在唐廷枢作出接办轮船招商局的决定之前,他必定有一个抉择过程。但在唐廷枢的利益天平上,终究是爱国主义的思想占了上风。况且李鸿章不仅委以重任,而且明确地规定了商主经营大权的设局原则。在官府的庇护下,凭借他的经营才能,以及与商界的良好关系,他相信完全有可能办好民族企业。通过与外商竞争,自取其利,以鼓民气,这样做“固创千古未有之局,亦为万世可行之利”,于国于民于己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在唐廷枢主持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矿务局期间,他确定企业主权归华人所有,该局的股票及取息年折均编入字码,填写名册,“以杜洋人借名”,并“不准让与洋人”。(《轮船招商局局规》,载《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第144页;参见《开平矿务局招商章程》。)他创造条件大力培养自己的技术人才,使招商局所有轮船“全用华人驾驶,而免掣肘”,(《轮船招商局章程》,载《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第146页。)内争长江沿河之利,外争航行东洋欧美之权。他曾应邀前往巴西,“面谈商务,连住二月,明查暗访,知彼国黑奴之例未删,疑待华人,不甚周妥”,就毅然拒绝了巴西公使“屡请本局放船到彼国通商,希冀鼓励华工,前往彼国”的邀请。(《沪报》1885年12月1日。)可见,“兼有买办职业的资本家并不一定都落后,不兼买办职业的资本家也不一定都进步。”“一个资本家在某一时期革命还是落后,决定于当时的客观和主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丁日初:《买办商人、买办与中国资本家阶级》。)至于他们在经济领域里的活动,尤其是投资或兴办近代民族工业的实践,更是起到了中国近代化的生力军作用。作为近代中国早期三个最大的资本主义企业——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创始人或经办人,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等人对中国近代化的贡献自然是有目共睹,无庸赘言的:即使象出任过清政府农工商总局三督理之一吴懋鼎这样的人,对于天津民族工业的发展也曾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总而言之,当我们论及近代史上的买办问题,不应该采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如果我们因为某些历史人物担任过洋行的买办,而全面否定他们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曾经起过的一些客观的积极作用,那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应持的态度了。
【资料来源:《福建论坛》1988年第3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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