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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表现,一些论着颇有微词。主要论点是“宋案”发生后,黄兴主张法律解决,延误了战机;反袁战役打响后,黄兴又“措置软弱”,被动挨打,使南京失守。但是,从“二次革命”发生的背景、过程和黄兴的作为来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不难发现上述论点偏颇之处甚多。实际上,黄兴作为“二次革命”的核心人物之一,力所能及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客观地讲,没有黄兴,“二次革命”是难以想象的。
一、“立即武装反袁”是不现实的
“二次革命”是孙中山、黄兴为代表的南方革命党人和袁世凯集团的一次实力较量,由于悬殊太大,孙黄以失败而告终。但一些革命党人后来在总结这场革命时,较少从双方实力上找原因,而是归之于“宋案”发生后,没有立即武装讨袁,使袁世凯有了足够的准备时间,以致南方军惨败于北洋军之手。陈其美在1915年2月4日的《致黄兴书》中即称,当孙中山提出对袁“速战”的时候,“乃吾人迟钝,又不之信,必欲静待法律解决,不为宣战之预备。岂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法律以迁延而失效,人心以积久而灰冷,时机坐失,计划不成。”(何钟萧辑:《陈英士先生纪念全集》上册,卷2,第24页。)柏文蔚亦称:“二次革命所以失败,败于和战不决,未能先发制人。”(《安徽二次革命始末记》,《革命文献》第44辑,第264页。)这些议论充满了自信和对他人的指责,但当时的客观实际与此有较大的出入。
宋教仁被刺后,在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上出现过三种意见:1、孙中山主张“速起兵以武力解决之”;2、黄兴则提出冷静对待,以法律解决;3、章太炎在《民主报》声言:“宋案当以政治解决为妥善,法律解决相提并进。”(《民主报》1913年4月26日。)这些看法大体反映了南方革命党人的主要观点。平心而论,孙中山的意见代表了历史的走向,武力讨袁势不可免;章太炎的观点较含糊,也未产生较大的影响;黄兴的看法被称为“稳健派”的心声,但有较复杂的背景和内涵。
黄兴反对孙中山“立即动兵”,呼吁“法律解决”,虽然反映了他对特殊的中国国情认识不深,看不清法律对专制独裁者不起多大作用,但绝非对袁世凯抱有什么幻想。孙中山和黄兴在武昌起义后的近两年时间里,一度为袁世凯的伪善面目所迷惑,但宋教仁的被杀以及袁世凯的倒行逆施,已使他们猛醒。虽然在一些公开的言论中对袁十分客气,但推倒袁氏、重建共和已是他们共同的奋斗目标。黄兴在致孙中山的信中称:“宋案发生以来,弟即主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先生由日归来,极为反对。”(《黄兴集》第357页。)黄兴这里是要派人暗杀袁世凯,孙中山不同意。3月25日之后的几天,当孙中山提出对袁“立即动兵”后,黄兴的意见是“宜持以冷静态度,而等正当之解决。”(《孙中山选集》上册,第96页。)黄兴这种态度,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兵力不足,难以讨袁;二、一旦起兵,且不说胜利没有把握、还会使政局大乱,黎民百姓受苦。孙中山回忆他和黄兴交换意见时说:“公非难之至再,以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至大局糜烂。”(《孙中山选集》上卷,第96页。)周震麟回忆说:“克强先生则认为袁世凯帝制自为的逆迹尚未昭着,南方的革命军人又甫经裁汰,必须加以整备才能作战,因而主张稍缓用兵,以观其变。各省领兵同志多同意黄的意见。”(《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辑,第338页。)沈亦云称当时稳健派的想法是:“郑重估计的人以为袁氏非清室闇弱可比,而革命党已精疲力尽,人心之趋向也与辛亥不同。”(《亦云回忆》第82页。)日本外务省档案中亦记云:“黄兴作为军人,专事战争之人也,以其深刻注意,宁为慎重论调。”(转见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第815页。)这些记述表明,黄兴对孙中山的意见并非一意反对,而是从具体情况出发感到无法落实。孙中山作为辛亥革命的领袖,能够在革命的一些关键时刻提出带有指导性的意见,这是很了不起的。但不少事情的落实,多由黄兴去办。而黄兴一向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只要有可能就全力推进。多年的生活习惯,使孙中山重理想,黄兴重实行。理想家往往善于把握时代的走向和未来的选择,实行家则较多注重主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孙黄在“宋案”之后意见的分歧就是理想家和实行家之间差异的反映。从1913年春夏之交的客观情况来看,黄兴是无法将孙中山的意见落实的。当时袁世凯兵力较南方革命党强大得多,他直接控制着13个师,又都经过正规训练,粮饷和武器装备更非南方革命军可比,外国列强还暗中支持。黄兴在辞去南京留守后,虽然组建了4个师,由陈之骥、章梓、章驾时、冷通分任师长,但一少训练,二缺经费、三又内部不团结,黄兴指挥起来十分困难。江西李烈钧、广东胡汉民、安徽柏文蔚、湖南谭延闿手中有一些军队,但各有小算盘,内部亦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如归并在孙中山、黄兴的旗帜下,奋力讨袁,还有相当的难度。这种状况,黄兴相当清楚,他自然对孙中山“立即动兵”的意见持消极态度。亲身经历此事的程潜回忆说:
“克强上年在南京解散军队后,又另外编了四个师,以陈之骥(第八师)、章梓、章驾时、冷遹分任师长。四师靠苏、皖省财力支持,不虞匮乏,器械也比较精良。假使从建军起,克强能快选将领,严加训练,则到宋案发生时已有一年之久,南京四师应该业已成劲旅,足以应付任何事变。无如一年以来,领导无人,致使军队有名无实。例如陈之骥系冯国璋女婿,官僚气味浓厚,旅长黄恺元为湖北富商之子,两人虽有爱国反满的热忱,却少推倒袁氏的本领。王孝缜(第八师另一旅长)算是耿介之士,但亦非济变之才。章梓虽富于革命性,但为一纯粹文人。其他自郐以下,不足深论。这些军队以领导不得其人,所以训练并无成绩,组织亦甚复杂正如一盘散沙,实无作战能力。南京之外的四省,如皖省军事力量,即包括在南京四师之内,此外别无军队,又意见分歧、尔虞我诈,在在堪虞。江西军队号称两师,实则只有留守府拨倍的林虎一团可以作战,其他皆蹈言过其实之病。广东僻处岭外,亦无训练有素的军队,而胡汉民与陈炯明同床异梦,更是致命之伤。至于湖南,已如前述,一兵一卒未练,仅恃赵恒惕一派,倚为长城。由上所述,可见四督联盟,军力异常脆弱,内部团结亦有问题,只不过在政治上提出反袁的号召而已,而四督联盟之不足以抵抗袁氏的进攻,却早在意料之中。加之、黎元洪倾向袁氏,论地利与政治影响,均对四督联盟十分不利。”(《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辑,第88—89页。)
这段回忆,有两点值得重视:一、南京临时政府解散后,由于孙黄对形势估计的失误,没有重视军队建设,所以实际拥有的兵力有限;二、现有的4个师,问题很多,缺乏战斗力。而对如此严峻的现实,一向务实的黄兴是绝对不能轻易言战的。但是,黄兴在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以及在和孙中山并肩战斗的岁月里,从来是顾全大局的。当孙中山等人一再坚持起兵讨袁后,他的法律解决的主张也就不再提了。随即致电湖南的谭延闿准备出兵,又派人往湖北运动军队,还让李根源等去南京游说起兵讨袁。孙中山亦密电广东的胡汉民等人,望速起兵。但结果是,湖南借口“防务空虚”,无法从命;广东回电“出兵困难”;南京的意见是“现在还不能出兵”。事实证明,孙中山的设想只是一厢情愿。这种局面,李根源曾作过极中肯的分析,其云:
“我到上海后,同孙、黄两先生及在沪同志会商处理宋案的办法。大家都异常悲愤,主张从速宣布袁世凯谋杀宋教仁的罪状,举兵讨伐。当即商定由孙先生密电广东陈炯明,黄先生密电湖南谭延闿作出兵的准备,并派我同李根源、张孝准赴南京发动第八师准备出兵讨袁。但陈炯明、谭延闿部回电声述出兵困难,说他们内部不一致,实力还薄弱,不能在此时出兵。南京第八师的陈之骥、陈裕时,王孝缜、黄恺元等都就第八师兵士缺额尚多,以前归第八师指挥的林虎一个团已调往江西,湖南都督谭延闿因湘省防务空虚,又把该师陶德瑶的一个团由赵恒惕率领调回长沙。他们还责备我在留守府主持裁兵时禁止第八师招兵,又撤了一个团长、以致他们不得不把招兵计划延缓下来。因此,他们的结论也是:现在还不能出兵。我们回上海向孙、黄两先生报告南京情形后,黄先生鉴于掌握兵权的人既不肯在此时出兵讨袁,仅仅我们在上海几个赤拳的人空喊讨袁,是不济事的。他遂主张暂时不谈武力解决,只好采取法律解决的办法,要求赵秉钧到案受审。黄先生这种用法律解决的的主张也是有一种用意的。他认为当时国人还未认清袁世凯的凶恶面目,还以为反袁是国民党人的偏见;我们如果通过法律解决的办法把袁世凯谋杀宋教仁的真相暴露出来,使国人共见共闻,即可转变国人对袁世凯的看法,激起国人的公愤,使他们转而同情国民党。”(《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辑,第206页。)
李根源多年跟黄兴一起战斗,过从甚密,很多人称其为黄兴的“幕僚”。李上述这段回忆真实地道出了当时黄兴不同意孙中山“立即动兵”的原因和所谓“法律解决”的内涵。黄兴的用意是通过“法律解决”揭露袁世凯的真面目,使受其蒙蔽的大多数国民猛醒,取得道义上的支持,同时利用这一过渡时期集中兵力,统一部署,再推翻袁世凯的独裁统治。鲜于言辞又从不吹嘘自己的黄兴并没有将这种用意充分表达出来,他和孙中山等人的辩论至今也未找到可信的原始记录,这使后来的治史者,往往难于把握黄兴“法律倒袁”的真谛。李根源在半个世纪之后,还能完整地复述黄兴那时的政治企图,说明黄兴的主张是系统的、明确的,也曾得到李根源等一大批革命党人的支持。
实事求是地讲,宋教仁被刺后,即使孙中山、黄兴可以动员足够的兵力,立即讨袁还是有难度的。因为一则袁世凯的独裁面目还没有大白于天下,必须打出“法律”的旗号使袁谋杀宋教仁的罪行暴露无遗,解除人们对袁的迷信;二则经过辛亥革命的社会大动荡,国民有一种求安定的普遍心理,如果动武讨袁,必须有足够的舆论宣传,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宋案”发生后,南方革命党人的不少报刊虽然刊出了不少揭露袁世凯反动本质的文章,呼吁推翻独裁专制统治,但还不足以使渴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多数国民所理解。加之袁世凯的御用文人,鼓唇弄舌,造谣中伤,舆论界一片混乱。富有政治经验的袁世凯深知“国人思安”的情绪可以利用,于是竭力呼喊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并将破坏安定、“造反作乱”的罪名栽在孙黄等南方革命党人的头上。被袁收买的一些官僚、政客、军人、知名人士、一些不明真相的社团、社会名流,还有一批真诚企望国家安定的好心人,都纷纷致电孙中山、黄兴,或发表文章,反对南方革命党人起兵,形成一股不得不重视的舆论压力。
1913年5月7日,上海总商会发出通电称:“光复以来,瞬经一载,损失纵不可数计,而秩序渐定,人心渐定。当此春夏之交,正商业渐进之际,满望国会成立,选举正式总统,为我商民造福。讵意风波迭起,谣诼明兴,谗说讹言,如沸如羹,致人心静而复动,国家安而复危。……务祈大总统、国务院、参众两议院、各省都督、民政长以保卫商民、维护秩序为宗旨,无使我商民喘息余生再罹惨祸,坐致大局沦胥,贻革命丰功之玷。”(《上海总商会要求保卫商民维持秩序通电》、《黎副总统政书》卷20。)
宋良在《民主报》撰文云:“前次大革命之后,元气凋丧,民力疲极,并力恢复,犹虞不及,庸能再受莫大之损失乎?且社会心理,莫不翘首企踵以渴望太平之隆盛,一闻变起,心惊胆裂,寝食为之不宁,较诸前次革命时,闻兵变而色然以喜者,盖大相悬绝者矣。夫人民之厌敌既如此,则尚有谁敢为戎首,轻心发难乎?发难之后,谁肯附从之乎?此我国之无二次革命之余地可知。”(《民主报》1913年6月1日。)
岑春煊5月26日致电张呜岐指出:“须知今日疮痍满目,穷人塞途,散勇遍地。若激之使变,逼成兵端,必致盗贼蜂起,生灵涂炭。且恐扰及外人,无可收拾。”(《民主报》1913所5月29日。)
类似这样的议论,还可以找到很多,它表明1913年春夏之际的“人心”和武昌起义时大不一样。两年前是“人心思动”,如今则是“人心思定”。这无疑不利于孙中山、黄兴等人立即起兵讨袁。孙黄也曾感到形势的严峻,采取发通电、演讲和利用报刊宣传等手段表明讨袁的必要性和正义性。但从根本上扭转视听,也绝非是件容易的事。就是蔡锷这样富有正义感的军人,当时对讨袁都不理解,当黄兴派人和他联络共同起兵时,他却称:“现在袁贼逆迹未彰,师出无名,故我主张暂时忍耐,时机未到,劝公等万勿轻动。”(转见毛注青:《黄兴年谱》,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3页。)诚然,蔡锷那时受其师梁启超的影响很深,其政治立场基本倾向于进步党,所以他反对“二次革命”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令人难解的是,李烈钧这样“二次革命”的中坚分子,在起兵讨袁上也曾举棋不定。1913年6月9日,袁世凯罢免了李的江西都督。李烈钧仍未完全下决心起兵。深知机要的赵正平回忆说:
“当时赣中将领集议,想即行通电否认此乱命。我当时觉得事体重大,就献了一议,不如先行电询湘、皖、闽、粤诸省,再行决定。当由我起草电稿,即用密电急发。不一日,而复电都来。湘谭(延闿)主张我从众,皖柏(文蔚)主张不如大家撒手,粤胡(汉民)且言我不久到沪,可在沪相见,闽孙(道仁)也含糊。这样一来,李氏就决定下野,自己准备些款项,拟带一群英俊青年,分赴东西洋留学。”(《仁斋文选》,转见朱宗震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78页。)
由此可以断言,“二次革命”决非由孙中山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它是袁世凯步步紧逼以及一些南方革命军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求生存而被迫反抗的产物,也是民初各种社会矛盾和各派政治力量交相运作的结果。反袁的枪声究竟哪一天打响,孙中山是无力作出的。
二、黄兴在“二次革命”中是有贡献的
从总体上观察,黄兴对“二次革命”信心不足。作为身经百战的军事统帅,面对南北兵力悬殊和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他绝对会料到这场革命的结局是失败。因而,他的举动基本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非常理解黄兴的章士钊曾讲过:“上海计事。孙急而黄缓。然黄先生之缓,盖深悉其军力及错综之情状而为之,非得知孙先生迳情而直行也。计其时可用之兵,湘、粤均摧毁无余,已使两先生同为痛心,所剩者只区区南京第八师耳。此区区者,孙先生遽欲歆动其营、连长,戕杀师旅长,冒险以求一逞。夫未加遗一矢于敌人,先喋血于萧墙之内,此何等惊险前景!黄先生所为痛哭出师,谓身代先生以赴敌,留先生领大事者,其披肝沥血,万分情迫之言,可为知己道,而难求谅于后人者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辑,第145—146页。)这段话真切、动人,道出了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苦衷,也极符合当时的历史真实。黄兴在明知不能取胜的情况下,“挥泪出师”,与袁世凯斗争,显示了大丈夫的伟人风范。如果不是以成败论英雄,则黄兴对“二次革命”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下面仅举三点:
其一、利用合法手段,揭穿袁世凯暗杀宋教仁的阴谋,争得舆论上的主动权。
宋教仁被杀后,袁世凯惧怕其阴谋败露,鼓动一批御用文人,把水搅混,甚至将暗杀宋的罪名栽脏于南方革命党人身上。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不知其中底细,既不怀疑袁世凯的宣传,也不完全相信革命党人所说的袁是杀宋的主谋。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法律解决”还是“立即动武”,首要的任务是弄清“宋案”真相,用铁的事实去揭穿谎言,在舆论上占优势。为此,黄兴先和孙中山一起与江苏都督程德全联系,设法缉拿罪犯,搜寻证据。3月27日又致电总统府秘书长梁士治,探讨袁氏政府的动向。随后即千方百计推动程德全积极办理“宋案”。4月25日,以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民政长应德闳的名义公布了“宋案”的44件证据,充分证明袁世凯是谋杀宋教仁的元凶。第二天,黄兴即和孙中山联名通电,呼吁各省议会和地方社团“诸公有巩固民国,维持人道之责。想必能严究主名,同伸公愤也。”(《民主报》1913年4月27日。)与此同时,黄兴、陈其美等人又准备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宋案”,并利用革命党人所掌握的报刊,有理有据地揭示“宋案”的经过,抨击袁世凯的罪行。这一着,打了袁世凯一闷棍,黄兴占了主动。袁先是有气无力地加以辩解,后又指使心腹公开反对成立特别法庭。黄兴寸步不让,立即致电袁世凯,指出中国还没有真正实行司法独立,“宋案”又关系甚大,必须组织特别法庭,并严正声明:“兴本不欲言,今为人道计,为大局计,万不敢默尔而息。宋案务请大总统独持英断,毋为所阻,以符勘电维大局而定人心之言,不胜迫切待命之至。”(《民主报》1913年4月27日,4月30日。)袁世凯见此电后,只能为赵秉钧等人辩护,毫无还手之力。4月29日,黄兴又致电袁世凯,指出宋教仁被杀,“铁案如山,万目共睹,非一手所掩饰。赵君为大总统左右侍近之人,是否与宋案有关,终当诉之法官之判断”。在此前后,黄兴等人不顾袁世凯的阻挠,让上海地方检察厅审理“宋案”,并票传赵秉钧到庭听审。袁世凯怕阴谋败露,阻止赵出庭。为混淆视听,袁世凯一伙又搞伪证,诬称黄兴与“宋案”有关,请上海检察厅票传黄兴。黄兴大义懔然,直赴检察厅,使袁党无言可对。至此,袁世凯彻底输理,黄兴等革命党人争得了舆论支持。
为了扭转在舆论上的这种被动局面,袁世凯在加紧扩军备战的同时,大造谣言围攻南方革命党人,尤其将攻击的矛头指向黄兴。他们造谣黄兴一是要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密谋起兵造反;二是要取代袁世凯,夺取大总统的权位。北京的《国报》曾连发几篇文章,其中有《黄兴造反》、《黄兴造反再志》等,称黄兴在武汉等地策运武装,密谋“反叛”,口号为“二十一由八,即黄字也”(《国报》1913年4月8日、9日。)。还讲黄兴正在组织“二次革命”和“三次革命”。北京出现所谓暗杀袁世凯的“血光党”事件后,袁诬黄兴为后台,竟然让北京检察厅票传黄兴。《神州日报》4月30日和5月6日连刊消息,讲黄兴正在上海等地调兵遣将,“南京政府成立,举兵北伐,以李烈钧为北伐总司令官”;“要求袁世凯总统解任,让黄兴代理临时大总统。”(《神州日报》1913年4月30日,5月6日。)还称黄兴已向法国借款,扩充军备;已在湖南加强招兵训练;黄兴等人已“拥兵十余万”。这些谣言表明,袁世凯已无法在“宋案”问题上作文章,其在黄兴等南方革命党人的舆论压力下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同时也可以看出袁世凯是将“破坏安定”的罪名加在孙中山、黄兴头上,马上要起兵讨伐了。由此也从反面透露出,黄兴利用合法手段的斗争是成功的。
其二,在合法斗争的同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努力作好武装反袁的准备。
“宋案”发生后,黄兴虽然不同意孙中山立刻起兵讨袁,但他十分尊重孙中山,从来没有放弃武装斗争的准备。在组织四都督(广东、湖南、江西、安徽)联盟的努力受挫后,即等待时机,进行新的军事动员。6月里,随着袁世凯谋杀宋教仁的罪名大白于天下,以及李烈钧、胡汉民、柏文蔚三都督的被免职,许多革命党人都认识到袁世凯肯定要动武,如不武力反抗,只有死路一条。李烈钧等人无论从个人利益还是从革命党的利益考虑,只能对袁冒死一击。黄兴抓住这一时机,随即在上海、江苏作军事布置,并派谭人风往湖南运动军队,令宁调元等赴湖北发动起义,同时协调广东、江西、安徽等地革命党的关系,团结起来,奋力讨袁。黄兴当时的战略方针是,以江苏的南京为中心,联合上海、徐州、江西、安徽、两湖、广东、旁及福建等地,以南抗北,抵御袁世凯的军事进攻。但是,促成这样的武装反袁格局是很困难的。
湖北原是革命党力量雄厚的省份,但在黎元洪的统治下,不少革命党人遭惨杀,势力锐减。1913年,一些党人成立改进团,决心推倒黎元洪,重建革命政权。不幸事败,宁调元等人遭通缉。1913年6月初,宁调元被黄兴派往武汉后,宁即设立秘密机关,联络革命党人组织武装力量,落实起义计划。不料事泄,部分革命党人虽然进行了顽强的战斗,但还是失败了。黄兴夺取湖北的计划落空了。湖南的反袁虽有进展,但须进一步等待。李烈钧有反袁的决心,可是不想立即举兵,前往上海等待时机。广东的陈炯明持观望态度。安徽的柏文蔚决心也不大,不想“轻举妄动”。福建的孙道仁本不积极,只欲见机行事。南京的第八师本为黄兴所组,中下级军官大都力主讨袁,但师长陈之骥系冯国璋的女婿,反袁并不积极。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孙中山和黄兴一是努力促进李烈钧先举义旗,二是设法使南京发挥中坚作用。7月8日,孙、黄在上海设宴招待李烈钧,说服他立即起兵讨袁。李“意气自豪”,决心甚大。(谭人凤:《石叟牌词》第163页。)12日他即在江西湖口起兵,打响了“二次革命”的第一枪。13日,南京第八师的两个旅长王孝缜和黄恺元急赴上海,密报黄兴,称由于在起兵反袁的问题上第八师内部有分歧,可能出现内乱。黄兴对此极为重视。早些时候,黄兴已多次与第八师的一些将领联络,希望他们顺应时势,准备反袁。如果义旗未举,先打内战,则前功尽弃。于是,黄兴一面令王孝缜二人回宁,布置起义,一面在14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立即奔赴南京。会议一结束,黄兴来不及与夫人告别,即匆匆登上了开往南京的火车。这一举动,将“二次革命”推向了高潮。
其三,领导南京讨袁战役。
黄兴到达南京后,快刀斩乱麻,紧急而明快地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促成江苏独立。14日晚,黄兴即在第八师师长陈之骥宅院召开军事会议,统一思想,部署起义。15日一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切断了通往程德全都督府的电话,派第八师官兵开入都督府,黄兴气势雄伟率众将官面见程德全。程见此状,只好被迫宣布独立,委任黄兴为江苏讨袁军总司令。消息传出后,全国震动,安徽、上海、福建、湖南、四川等地纷纷举起讨袁义旗,初步形成了一个反袁的统一战线。二是调兵遣将,进行军事布置。江苏一独立,黄兴在稳定南京局势的同时,立即组织司令部,调派各军进入防地。他命黄恺元为参谋长,章士钊为秘书长,赵正平为兵站总督,章梓为都督参谋长。“令冷遹率第三师向驻韩庄的北洋军立刻发动进攻;令第八师骑兵团团长刘建藩率该师第二十九团附机关枪连及骑、炮、工兵各一营,组成混合支队,开赴徐州前线支援第三师;第一师第一旅长戢翼翘率该旅随后跟进;周应时率第一师第二旅开赴临淮关,协助安徽讨袁军进攻北军倪翮冲部;派洪承点进驻蚌埠,节制第八师的混成支队和开赴徐州、临淮关一带的第一师的部队,并负责组织徐州以南沿铁路线的防御;第一、八师的其余部队则负责在南京四周的防御。”(转见胡绳武、金冲及:《辛亥革命史稿》第4卷,第630—631页。)同时,黄兴还派夏焕三等赴河南,与白朗联络,共同讨袁;并致电张勋,劝其反戈,支援“二次革命”。
7月16日,黄兴指挥各军向北洋军开火。但由于力量悬殊、饷械缺乏等原因,大都出师不利。7月下旬,随着北洋军的步步进逼,南京城危在旦夕。江西、上海、安徽等地的局势也很严峻,“二次革命”的失败已成定局。这种结局黄兴本来早已料定。但他还是抱定一死的决心,战斗到底。7月26日他致函爱妻徐宗汉,表述了在“战局方酣”之际视死如归的坚强意志。日本学者片仓芳和公布的黄兴与秋元少佐的谈话也表明黄兴当时的这一决心,其云:
“在此以前,黄兴已经明白南京抵抗不了北军,他私下对我说:‘现在非常遗憾的是,因为有各种障碍,南京无法维持。牺牲在这里,是男子汉大丈夫最光荣的事,也是我所希望的。但我部下的将校都反对我的做法。如果我一定坚持我的意见,是使这些有为之士徒死于此地,这又是我不忍心的,更何况无辜良民破产弃家。’他说着声泪俱下,句句感有肺腑。不久我告别回家之后,听说黄兴在居室企图自刎,但被参谋长黄恺元所救。从这次行动看,黄兴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面对南京的形势,这是不难想像。他虽然已经料定必败,但仍要死守南京,牺牲在此地。这实是无法掩盖的事实。”(转见《黄兴研究》第90页。)由此可以肯定,黄兴以身殉职的决心是早下定了的。但为部下计、为今后计,他还是于7月29日离开了南京。刘揆一对那时的复杂状况有过中肯的分析,其称:
“黄兴在南京声援已绝,饷械不支。冯国璋、张勋又率大队南下。且宁垣宪兵营,与第三师之第一团,均有欲为乱之谣。故第八师之前旅长陈裕时,以兵力单薄,又多不可恃,劝黄兴即离南京。黄兴意即使兵剩一营,亦愿与敌死战。陈谓明知不可而为之,不过以一死塞责,究于国事无补,力劝黄兴走,以图将来。李书城、何成浚、石陶钧、张孝准、耿觐文、杨源濬等,以陈在第八师素有声势,转生疑虑,劝黄兴从之,黄亦默察南方全局,一时不能有为,只得命陈之骥、章梓、刘建藩、王允恭、袁华选诸人,力维宁垣秩序,而自往上海。”(《二次革命史料》,《革命文献》第44辑,第5页。)
黄兴离宁后,何海鸣等革命党人曾率南京军民与北洋军进行了殊死的战斗,但只能以失败告终。诚然,黄兴不走,血战到底,从感情上讲更英勇一些。可是从全局看,他的走并未给革命带来致命的损失,可指责的地方也不太多。
三、三点结论
综观“二次革命”的起伏、黄兴的言行以及前面的评述,可得出如下结论:
1、黄兴在“宋案”发生后提出“法律解决”,具有二重性。从积极意义上讲,它表明南方革命党人维护社会安定和争取法治的诚意,有利于回击袁世凯一伙攻击革命党人“企图造反”、“破坏社会统一”的谣言,同时利用这一合法斗争,及时取得“宋案”的有力证据,将袁世凯杀宋教仁的阴谋暴露无遗,使袁失去人心;从消极方面去看,与袁世凯谈法律,无异与虎谋皮,绝对不可能,“法律解决”的口号对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革命党人会解除对袁的思想警惕,有损一些革命将士的反袁斗志,也影响着南方革命党人的内部团结。但是,从那时的实际状况看,消极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而且黄兴在提出“法律解决”的同时,全力和孙中山合作,进行武装反袁的准备。因此,过多地批评黄兴的“法律解决”并将其归之为“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2、1915年3月孙中山在致黄兴书中,将“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归之为黄兴未听他言,立即起兵,致使袁世凯有充分的时间调兵遣将,一举击败南方革命党。实际则非孙想的那么简单,当时一则不少革命党人还未认清袁的真面目,反袁并非坚决,二则难以有一支统一调度、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部队;三则拥兵在手的一些革命党都督都各有自己的打算,很难取得一致。而且,黄兴并未顽固坚持己见,他曾和孙中山分电广东、湖南等地劝其出兵,都被托辞回绝。李烈钧被袁免职后,对是否起兵讨袁还犹豫不决,可见将南方有实力的都督统一在反袁的旗帜下是多么困难。所以,黄兴在“宋案”之后不同意立即动武绝非“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
3、黄兴在“二次革命”中始终处于无法自拔的矛盾之中。从辛亥革命的主要领袖和宋教仁的好友出发,在反袁问题上是不容另有他求的;但作为辛亥革命的实际指挥者及富有多年实战经验的军人,他又深知办实事的艰难和当时南方的军事力量不可能击败袁世凯。黄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在行动上就自然不可能果断干练。难能可贵的是他并没有退却,而是从大局出发,利用有限的条件,首先取得“宋案”的铁证,在舆论上击败袁世凯,接着进行军事准备,促李烈钧首义,迫程德全独立,指挥革命军与袁军作战,最后在败局已定的情况下离开南京。黄兴这种无法克服的自身矛盾集中反映了南方革命党人的内在矛盾。这种矛盾状况决定了“二次革命”的面貌。如果从这个角度去观察问题,则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资料来源:《南开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5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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