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主义-谁是被告?——近代中国“教案”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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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谁是被告?——近代中国“教案”试析


(一)
研究近代中国“教案”,应该扣紧近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在这两大矛盾中,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经常地在起着作用;但是,当着帝国主义者赤裸裸地武装入侵和交错不断地使用政治、经济、文化(包括传教布道)手段来损害中国主权独立、剥削中国人民膏血、麻醉中华民族灵魂的时候,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就上升为主要的矛盾了。研究近代中国“教案”的成因、性质、影响及其经验教训,如果不和上述近代中国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联系起来考察,势必方枘圆凿,堕入误区。
除了太平天国、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时期以外,中国人民都是处在各色帝国主义者的直接屠杀之中。就是在上述时期的前前后后,和上述重大历史事件的过程之中,帝国主义者也没有一刻停止过施加影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可以说,整个中国的近代历史,是一部伤痕累累、血渍斑斑的帝国主义侵华史。
殖民帝国主义者主要使用了三个武器:炮舰、鸦片、宗教。炮舰是保护鸦片走私和经济掠夺的,即所谓“借行兵以行贾”;炮舰打开大门,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凭借不平等条约的规定,殖民主义者派遣了成千上万的传教士、主教、牧师、神甫,深入到中国沿海和边陲腹地。这批可爱的戴着白手套的洋大人,声称前来“拯救沉沦了的中国人的灵魂”,却在中华大地上干下了许多极不体面的坏事,制造了一系列使中国人民含羞蒙垢、丧权辱国的“教案”,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洋务运动兴起、发展的整整一个时期,正是“教案”发生频率最高的时期;本世纪一开始就爆发了最大的“教案”、中国近代史上具有明确反帝意义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义和团运动,它也是被帝国主义者的联合武装力量血腥镇压下去的。凡此无不证明:从鸦片战争前夕到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一百多年间,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不能笼统地说,所有传教的神职人员及其辅助人员。都是帝国主义分子。他们之中不乏虔诚的宗教信徒和有正义感、是非心的善良人士。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自觉地给中国介绍了一些西方科学知识,对中国的进步发展起了良好作用,有些人在教育、医疗和慈幼事业方面做了不少好事,个别人甚至以实际行动同情和支持了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但是,从整体来看,传教士队伍千真万确地扮演了如下的角色:殖民主义者情报网、间谍网的斥候和尖兵;殖民主义者的变相外交官;殖民主义者的商务代表和金融机构的掮客;在中国领土上的“洋地主”和房地产业主;镇压农民起义的帮凶;以倡言大同、劝人为善的“洋兄弟”面貌出现的,毒害中国人民思想灵魂的麻醉师;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者和民教纠纷的恶毒挑唆者;殖民主义理论的鼓吹者和辩护士。真的是五毒俱全,十恶并作!殖民主义者派出的这一支宗教别动队,归根结蒂,是为殖民主义利益尽忠效劳的。
据统计,中国近代史上赓续出现的“教案”已逾千起。这些“教案”通常表现为教民与非教民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教案”的爆发,有相当一部分导源于土地和产业纠纷。而这类纠纷,事实上都是在教会、教民对非教民的巧取豪夺和欺骗压榨之下诱发和激化的。每一次“教案的出现,教民的后面总是站着牧师、神甫和教堂,牧师、神甫们的后面站着外国公使和领事,外交官的后面站着各自的殖民政府和巨舰重炮,外交官压迫和讹诈腐败透顶的中国政府和官吏,政府和官吏则以“顾全大局,委曲求全”为词,转手出卖祖国权益,“杀国人以媚洋人”。几乎每一次“教案”,都是以这样的悲剧形式告终的。“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府,官府怕洋人。”这是一百多年来流传在中国民间的深邃睿智的精炼语言,更是近代中国政治写真的高度概括。由此不难得出结论:近代“教案”的被告,应该是,也只能是殖民帝国主义者!近代的反洋教斗争(尽管其表现形式是分散的,自发的,落后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有盲目排外的色采),其锋芒所向,直指殖民帝国主义者和与之胶结一体的封建主义势力,因此,它的性质是爱国主义的。当然,正如不能笼统地看待传教士一样,也不能笼统地看待教民。中国人笃信西方宗教的原因和动机十分复杂,教民中的绝大多数是善良的,是安分守己的,甚至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吃洋教”,依仗“洋教”势力作恶,反噬同胞骨肉的民族败类,毕竟是少数。
如果太大小小加起来,近代中国和外国总共订立了数百个不平等条约。其中,从鸦片战争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70多年内,中国和外国就订立了《南京条约》至《二十一条》共计23个大的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使中国被套上了半殖民地的枷锁,不能动弹。在研讨“教案”问题时,有的论者提出,对于上述那些不平等条约,应该进行“具体分析”,从国际法的观点来看,很难说这些条约仅仅对哪一方是“不平等的”。言外之意,“教案”的出现,和“不平等条约”了无关涉。这种说法,至少忽视了两个基本点。第一,所谓“条约”,通常都是关涉缔约双方甚至多方的。当一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例如,战败,国力孱弱,谋国不臧,屈服于强大压力,等等,那么,所签订的条约,对这一方就肯定是不利的,不平等的。对有利的另一方来说,也就根本不会产生“不平等”的感觉。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想用所谓“国际法”的“通则”,来掩盖这种铁铸般的事实,或者只从法权、治权等具体的局部来分析全部问题,肯定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第二,殖民主义者的传教士,正是依仗不平等条约的明文规定而向中国步步进逼,登堂入室的。传教士为殖民利益服务,殖民主义者打赢了,要巩固和扩大其殖民利益,就要通过不平等条约来保护和支持传教士这支文化侵略部队。
(二)
在研讨近代“教案”问题时,不少论者提出,除民族矛盾外。中西(或东西)文化的碰撞和冲突,也是产生“教案”的一个重大原因(或曰次要原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至少应该澄清下述五个问题。
其一,所谓近代中西(或东西)文化的内涵,必须有一个比较严密的界定,不能空泛持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经验,以及西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政治思想学说和经济理论,才是我们所要探讨的近代西方文化的具体内容。也只有这些内容,和中国的(或东方的)禁锢的封建主义文化相比,才是进步的。
其二,两种异质文化,或者说,两种有差异的、分属于进步或落后的不同文化,在互相接触时,有其不适应的、格格不入的一面,甚至对抗的一面;但是,科学没有国界,文化没有国籍,它们不需要外交护照和入境签证,而能够互渗对流,它们有着吸收融合的一面,或者说是互相增补损益的一面。如果把两种文化视为截然不同的两极,形成一种简单的机械的“两分模式”;或者,只谈两种异质文化的无情冲撞和全力拼搏,不谈它们之间表里渗透、彼此嫁接,优者战胜劣者、劣者汲取优者的消解冲突和差异的过程,那就不但不符合中西文化交流史的辩证法,也无法真正把握不同文化的实质。
其三,先进的资产阶级文化和落后的封建文化,在半殖民地化的国度里,并不会发生你死我活的冲突。中国近代历史已经证明:这两种文化可以结成反动的联盟,共同对付受苦受难的中国人民。而且,资本主义的新鲜空气,吹进了封建主义的密不透风的棺椁,并没有使这具“木乃伊”苏醒复活起来,转化为动力,以此发展自己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恰恰相反,两种异质文化结成异姓姊妹,共同扼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老师只打学生,殖民主义者只吮取学生的鲜血,并不告诉学生怎么样去加强造血功能——这就是全部问题的症结!
其四,宗教,包括宗教哲学在内,属于广义文化的范畴。在古代,怀念先人、祭祀远祖,崇拜偶象,信仰宗教,除了血亲的感情因素以外,都是导源于愚昧而形成的传统。即使在人们对生命的起源和自然的奥秘有着比较科学的认识的今天,虔诚地信奉某一种宗教,仍然是某些国家、某些民族的人民用以求得精神寄托、平衡心灵状态、和谐地维系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但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宗教是人们在痛苦的此岸把希望寄托于幸福的彼岸的一种幻想,究其实质,只能是麻醉人民的鸦片烟。因此,对于适应不同国家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需要的宗教,我们很难判断其优劣。毛泽东说:“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新民主主义论》)唯心论就是唯心论,宗教就是宗教,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正如不能说用刀叉吃饭比用筷子吃饭更高明一样,也不能说口诵“mygod!”,就比默念“南无阿弥陀佛”更为科学,更为先进。基督教的《圣经》,佛教的《金刚经》、《法华经》,伊斯兰教的《可兰经》,道教的《道德经》、《太一经》,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并不存在何者优何者劣、何者先进何者落后的问题。
其五,自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学说在中国统治了二千余年。尽管如此,儒学仍不等同于宗教,在对待人生和现实的问题上,儒学和一般的宗教有着明显的分歧。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西方的传教士们,从利玛窦、马礼逊等人开始,一直到司徒雷登,就不能不基本沿着下述道路前进:耶苏或孔子(非此即彼)→耶苏加孔子(撷取儒家的语言来宣传耶教)→天主教中国化、基督教“中华本色化”→“本色教会”(让中国人出面,“使教会与中国文化结婚,洗刷西洋的色采”)。这条道路前后经历了大约250年。传教士之所以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与儒家学说存在可资利用之处有关,与中国人民的日益觉悟有关,与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从感性向理性逐步提高有关,与“教案”发生的频率不断增长有关,与反洋教斗争的方式不断提高有关。这一点至少说明:洋地主、洋房产主、洋地皮大王,可以和中国的腐朽封建生产关系勾结起来;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特别是其落后部分,可以和中国的以儒学为核心的封建文化结成反动同盟。
从以上五个方面的论证可以看出,“教案”的出现,很难说是西方资产阶级文化和中国封建文化互相碰撞冲击的结果,更不是什么“中国人仇视欧洲文化和文明引起的”。曾国藩是“一身二任”的人物:他既捍卫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凶残镇压了太平军和捻军;又千方百计地挽救行将崩塌的清王朝,暴戾处理了天津教案(这实质上是捍卫殖民帝国主义者的利益)。可是,在天津教案爆发的1870年,曾国藩在一通旨在为帝国主义开脱的奏折中却露出了真情:“惟天主教屡滋事端,……良由法人之天主教但求从教之众多,不问教民之善否,其收入也太滥,故从教者良民甚少,词讼之无理者,教民则抗不遵断赋税之应出者,教民每抗不奉公。……凡教中犯案,教士不问是非,曲庇教民;领事亦不问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争斗,平民恒屈,教民恒胜。教民势焰愈横,平民愤忧愈甚。郁积必发,则聚众而群思一逞。以臣所闻,酉阳、贵州教案皆百姓积不能平所致。惟和约记载中国人犯罪由中国官治以中国之法,而一为教民,遂若非中国之民者也。”(《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还有一位具有爱国思想的知识分子,近代着名的改良派和语言学家马建忠,在其所着《适可斋纪言》中也指出:“窃谓今日之中国,其见欺于外人也甚矣。道光季年以来,彼与我所立之约款税则,则以向欺东方诸国者转而欺我。于是其公使傲昵于京师以凌我政府,其领事强梁于口岸以抗我长官,其大小商贾盘踞于租界以剥我工商,其诸教士布于腹地以惑我子民。”马建忠把“外人”(公使、领事、商贾、教士)“欺我”平列,并指出,“散布于腹地”“诸邑”的教士“惑我子民”。什么叫“惑我子民”?那就是执行文化侵略政策,从思想上毒害中国人民,无端挑起众多的“教案”。
那么,中西文化有没有冲突的一面?当然有。如果大清帝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面对“欧风美雨”,对于先进的(和它自己的封建文化相比)资产阶级文化,它就会进行顽强的抵制。这里将会出现各种斗争形式:有“闭关锁国”的硬挺,有“天朝大国”、“尊王攘夷”的狂妄,有“夷夏之防”的固拒,有“君君臣臣”等纲常名教的抵抗,有森严的等级制度的维护,有束缚个性、压制民主等重重桎梏的反扑,有“奇技淫巧”的轻蔑,有本末、道器、体用的诡辩,有“敬天法祖”传统的挣扎,有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的韧性抢救。凡此种种,都将使得“教案”或多或少、或浓或淡、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呈现出两种异质文化矛盾冲突的色采。问题是,大清帝国和以后的中华民国,包括一度窃取国柄的北洋军阀政府,都不是独立的国家,而是半殖民地的国家;所以,反洋教斗争的火焰,不能不被两种文化的同盟,通过军事、政治、外交手段而扑灭下去。国家独立,国家主权之可贵,于兹又获验证。当我们今天在总结近代“教案”的历史经验教训时,不能不对此给予高度重视。
【资料来源:《求索》1994年第2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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