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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左宗棠的评价问题
左宗棠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影响较大的人物之一。他和曾国藩、李鸿章等人一样,从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罪恶活动中发迹,一跃而为清政府的封疆大吏,手握重兵,权势煊赫。接着,他参与了镇压捻军的活动,并进兵陕甘,扑灭西北的回民起义。后来,他挥戈出塞,进军新疆,击溃了英俄帝国主义的走狗阿古柏政权,收复了祖国的大片领土。关于他镇压人民反抗斗争的罪行和收复新疆的功绩,学术界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他兴办洋务事业以及对外交涉的态度应如何评价,意见则较为分歧。有的论者认为,左宗棠办洋务的目的、方法均与李鸿章不同,社会实践的效果也不一样,洋务运动中存在着爱国派与卖国派的区别,“左宗棠是洋务运动中的爱国派,李鸿章则是洋务运动中的卖国派”。这位论者还指出:左宗棠办福州船政局是爱国的,而李鸿章等创办的江南制造局远不能与福州船政局所取得的成绩相比拟,原因是李鸿章跟左宗棠不一样,缺乏一个爱国指导思想[①]。另有一位论者认为:左宗棠不像顽固派那样盲目排外,也不像洋务派那样盲目崇洋,他是“洋务运动时期具有维护民族利益、关心民族命运的思想的地主阶级改革派”;“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是李鸿章、张之洞等洋务派所创办的近代化企业的一个对立的典型”[②]。这些意见是很有意义的,它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和辨析的问题,如左宗棠是不是洋务派?他创办的福州船政局与李鸿章等创办的江南制造局本质上是否不同?洋务派中是否有爱国派和卖国派的区别?等等。这里,我想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
左宗棠曾经主张以武力收复伊犁,而且在后来的中法战争中坚决主战,这大概是他被称为“爱国派”或“爱国主义者”的由来,也是他区别于李鸿章等人的地方。洋务派成员由于个人所处的地位以及其他方面情况有所不同,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可能产生分歧意见,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就其实质来说,左宗棠作为洋务派首领之一,他的对外交涉思想同曾国藩、李鸿章等并无显着差异。请看下列的几个例证:
(一)当时的中国无论在军事力量或经济力量方面,都已远远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后面。在中外力量对比十分悬殊的严峻形势下,洋务派保持了比较清楚的头脑,认识到自己力量的软弱,因而产生了对外妥协退让的思想。他们一方面承认已经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主张维护中国半殖民地的现状;另一方面企图防止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侵略的加深,避免使中国继续向殖民地道路沉沦。这就是洋务派对外交涉所持的基本态度,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是如此,左宗棠也不例外。如曾国藩说:“道光庚子以后,办理夷务,失在朝和夕战,无一定之至计,遂至外患渐深,不可收拾。皇上(指同治帝)登极以来,外国强盛如故,惟赖守定和议,绝无更改,用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此已事之成效。”[③]李鸿章说:“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北洋中外交涉事宜,头绪虽多,……只须随时谨守约章,操纵得宜,可无龃龉之意。”[④]左宗棠(同治五年上奏)则说:“从前和约,迫于时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无逾越之理。然于条约之外,更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无以底极。唯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⑤]
由于洋务派承认并遵守不平等条约,所以他们在对外交涉中奏行所谓“羁縻”政策,即遇事迁就,妥协退让,不轻易与外国侵略者决裂。李鸿章致函曾国藩说:“洋人所图我者,利也,势也,非真欲夺我土地也。自周秦以后,驭外之法,征战者后必不继,羁縻者事必久长。今之各国,又岂有异?”[⑥]曾国藩对此表示赞赏,立即复函李鸿章说:“承示驭夷之法,以羁縻为上,诚为至理名言。”[⑦]左宗棠一则说:“夷务之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至决裂不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立约之初,原冀乘此闲暇,急谋自强,以待时机之转。”[⑧]再者说:“泰西诸 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必别有奸谋,缘其国用取给于征商,故所历各国,一以占埠头、争海口为事,而不利其土地人民。”[⑨]他们对外国侵略者不仅认识一致,而且使用的语言、词汇也极为相似。
曾国藩首先倡导对外国侵略者应讲求“忠信笃敬”,说什么“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⑩]它不仅被李鸿章奉为座右铭,而且也被左宗棠奉为圭臬。左宗棠致函湘系将领刘锦棠说:“忠信笃敬,蛮貊可行,心知气血不相远,但积诚相与,久将自威,无他道也。”[①①]
这里,有件事情很值得一提:1860年北京条约刚刚签订,俄、法、美等国或请派兵助剿,或请代运南漕赴津。清廷征询曾国藩等人的意见,曾国藩于1861年1月5日上折说:“此时我之陆军,势不可能遽进金陵,若俄夷兵船即由海口上驶,亦未能遂收夹击之效。应请敕下王大臣等传谕该夷酋,奖其效顺之忱,缓其会师之期。”同时,他又奏称:“此次款议虽成,中国岂可一日而忘备?河道既改,海运岂可一岁而不行?如能将此两事妥为经画,无论目前资夷力以助剿济运,得纾一时之忧;将来师夷智以造炮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①②]这个奏折,就是当时所谓的“借夷助剿疏”,被人们认为是曾国藩的“杰作”。其实,这是一个大误会。该折虽由曾国藩署名具奏,但并非出自曾国藩的手笔,而是左宗棠起草的(左宗棠当时正在曾国藩处襄办军务)。曾国藩在给胡林翼的信中说:“得惠缄,承奖赞借夷助剿一疏,系左季翁(左宗棠字季高)捉刀为之,鄙人不办此也。至于大败之后,力不能拒,和好之初,情不宜拒,此者鄙见与季公相同。”[①③]人们一贯把曾、左、李并称,显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二十七款规定,新定海关税则和通商各款,可以在10年期满时修改。总理衙门深恐修约时英国侵略者将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所以于1867年即着手进行准备,对英国在修约时可能提出的问题如请觐、遣使、设电线、筑铁路、开煤矿、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等,事先预筹对策,并请朝廷敕各省将军督抚提出意见。左宗棠在复奏中分析当时的形势说:“发逆之祸甫销,回、捻之祸复炽,各处匪盗肆起,游勇充斥,解兵洗甲,未卜何年?而人才凋耗,财才殚竭,更甚于数年以前。于此而谓彼(指外国侵略者)如决裂,我有以待之,不知计将安出?”因此,他认为,在这种形势下,“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不能禁其要挟也明矣。”[①④]他在致总理衙门的信中,把外国侵略者在修约谈判中可能提出的要求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迁就者”,如请觐、遣使等;另一类是“不可迁就者”,如架电线、筑铁路、开煤矿等。他认为,关于请觐一事,外国侵略者所争执的是“中外均敌,不甘以属国自居”,所以不妨允其所请;而遣使一事,正可以“洞各国之情伪,而戢公使之专横”,有利于中国。至于电线、铁路、挖煤等项,左宗棠认为必须坚决反对[①⑤]。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态度基本上和左宗棠相同,但他们乘机提出用西法自行采煤的主张,认为这样不仅可以杜绝外人之觊觎,而且可以兴中国之大利。左宗棠并没有提出这一点。
(三)1870年,天津爆发了大规模的反洋教斗争,人民群众将作恶多端、行凶杀人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击毙,并将法国教堂、领事馆、育婴堂等烧毁,一些英美耶稣教堂也被波及。清政府派直隶总督曾国藩由保定赴津查办。曾国藩鉴于“目下中国海上船炮全无预备,陆兵则绿营固不足恃,勇丁亦鲜劲旅。若激动众怒,使彼协以谋我,处处宜防,年年议战,实属毫无把握”[①⑥],所以抱定对外国侵略者“委曲求全”的方针,一意妥协退让。他所采取的措施,激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他自己了解到这一点,于致友人书中写道:“六月初旬奉旨力疾来津查讯此案。办理既多棘手,措施未尽合宜,内疚神明,外惭清议。敝处六月二十三日一疏庇护天主教,本乖正理,而发抄时内阁又删去疏中五疑一层,物议沸腾,致使人不忍闻。”[①⑦]
左宗棠支持曾国藩对外妥协退让的方针,并表示十分同情曾国藩的处境。他在致夏献纶的信中说:“津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外人犹以为软,不知其中亦具苦心也。弟处答总署一函,曾录寄幼丹中函(沈葆桢字幼丹),想得闻其略。昨见香(闽浙总督英桂字香岩)、幼(幼丹)两公复信,大意均同,私幸所言尚不谬也。”[①⑧]可见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政策,是得到左宗棠、沈葆桢、英桂等洋务派官员普遍支持的。左宗棠又说:“津事草草了结,侯相颇不为时论所许。然当仓猝时,议论纷纭,莫敢执咎。侯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观其内愧方寸、外干清议之奏,亦可谓较然不欺者。”[①⑨]他对曾国藩寄予了莫大的同情。
(四)1874年日本派兵侵略我国台湾。清政府派沈葆桢率兵渡台,办理台湾防务。但它毕竟缺乏抵抗侵略的决定,与日本进行谈判。在英、美等国公使的“调停”下,它与日本签订了所谓北京专条,规定日军撤出台湾,但清政府给予日本“抚恤”银10万两,另偿还日本在台湾“修道造房”费用40万两,共50万两。这是清政府对日本作出的一大妥协退让。
左宗棠对清政府的妥协政策是表示完全支持的。他说:“台湾事已可议结,非幼丹谋之于外,恭邸(恭亲王奕欣)主之于内,未易臻此。外间未悉底里,尚以费抚恤十万、收回番地四十万为过者,非也。”[②⑩]
日本侵略者得寸进尺,于1875年又正式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李鸿章主张不闻不问,致函驻日公使何如璋说:“琉球以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于中国而迩于日本,……若再以威力相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无暇,亦且无谓。”[②①]左宗棠也致函总理衙门说:“(日本)实户机来意虽未可知,然琉球归附中国与改隶日本,似无足轻重。实户机如借请封一事为阻贡话柄,似可置之不论。来不拒而往不追,未尝非息事宁人之一道。”[②②]在对琉球问题上,李、左的态度是一致的。
洋务派在对外国侵略者的态度方面有时会出现某些差异,应该把握不同的情况对他们区别对待,但是,他们作为一个政治派别,毕竟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对外妥协退让。既不应该抹煞他们各自的特性,又应当重视他们所具有的共性,否则就难免偏颇失当。左宗棠在某些场合下(如伊犁交涉和中法战争)曾经主战,这是他区别于李鸿章的地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又和李鸿章一样,表现出软弱妥协的特色。把他们两个人中一个称为爱国派,另一个称为卖国派,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二
在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工业中,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是设立较早、规模最大的两个局厂。它们的创办经费和常年经费,主要来自清政府的海关岁入,产品都由清政府直接调拨,不投放市场发售,经营管理权都掌握在清政府的官员手中。它们都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官办工业,在性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异。
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具有明显的抵御外侮的思想,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他在1866年6月25日递上的《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②③]中,说明设局造船的目的:“我国家建都于燕京,天津实为要镇。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轮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飚举,无足当之。……臣愚以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造轮船不可,泰西巧而中国不必安于拙也,泰西有而中国不必安于无也。”他认为,购买机器制造轮船已成为刻不容缓之举,成一船即练一船之兵,5年后成船较多,可以布防沿海各省,遥卫津沽。他把设局造船作为保卫祖国海疆、防范外国侵略的重要手段。
曾国藩、李鸿章、丁日昌等筹设江南制造局,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酝酿,御侮的思想和目的也是十分明显的。1864年,丁日昌向李鸿章递上一个“密禀”,指出:“船坚炮利,外国之长技在此,其挟制我国亦在此。……既不能拒之使不来,即当穷其所独经。门外有虎狼,当思所以驱虎狼之方,固不能以闭门不出为长久计也。”[②④]他建议李鸿章咨商总理衙门,筹措经费,选择一个适当口岸设立船厂。李鸿章对丁的意见表示支持,在致总理衙门的信中说:“各国洋人不但辏集海口,更且深入长江,其藐视中国,非可以口舌争,稍有衅端,动辄胁制。中国一无足恃,未可轻言抵御,则须以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张本,或俟经费稍裕,酌择试办,祈王爷大人加意焉。”[②⑤]上述意见获得总理衙门的同意后,李鸿章即嘱丁日昌在上海访购机器,进行建厂准备。1865年夏,丁日昌在上海虹口购买了美商设立的旗记机器铁厂,能够修造轮船及枪炮,“为洋泾浜外国厂中机器之最大者”。李鸿章于同年9月20日具奏,报告购厂经过,说明该厂一经收购,即更名为江南制造总局,并且声称:“今办成此座铁厂,当尽其心力而为之,日省月试,不决效于旦夕,增高继长,犹有望于方来,庶几取外人之长技,以成中国之长技,不致见绌于相形,斯可有备而无患。”[②⑥]江南制造总局同福州船政局一样,也是在抵御外侮的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有的论者认为:福州船政局是专门制造轮船的工厂,御侮的作用十分明显;而江南制造局以制造枪炮弹药为主,主要是用来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的。这个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江南制造局也曾经制造轮船,于1867年设立轮船厂和船坞,次年造成第一艘轮船“恬吉”号(后改为“惠吉”),至1885年先后制造兵船8艘及小型船只7艘。这些轮船同福州船政局制造的轮船一样,在抵御外国侵略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第二,江南制造局成立之初,所造枪炮弹药确曾用来镇压捻军和各少数民族起义。不过,它在后来的反侵略斗争中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1884年2月17日两江总督曾国荃奏称:“现在法人构衅江海,防务戒严,局中制造工作益繁。江苏水陆各营所需枪炮子药等件,纷纷请领,几有迎接不暇之势。加以北洋、广西、云南、福建、台湾、浙江、江西等省及各处援军调取军械,亦经陆续筹拨,罔敢贻误。”[②⑦]1895年4月30日,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奏称:“倭人肇衅,海防戒严,各省征兵调拨军火,局中所造枪炮药弹几至拨发一空。战事方殷,此局军火自更有增无减。叠奉饬添机器加工赶造,并钦奉谕旨饬令设法扩充多造,以应前敌及沿海各军之用,自应遵照扩充,上紧赶造。”[②⑧]只承认福州船政局具有御侮性质,而否认江南制造局在反侵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有的论者认为,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成绩显着,远非李鸿章创办的江南制造局所可比拟。这个说法也是令人难以首肯的。从总的方面说,无论是福州船政局或江南制造局,都是失败的,因为洋务派(包括左宗棠和李鸿章在内)没有而且也不可能通过这些军事工业使中国真正强盛起来。但是,在引进机器生产、培养人才、促进民用企业的诞生等方面,它们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福州船政局创办伊始,便建立了求是堂艺局,分设前后两学堂,培养制造和驾驶船舰的人才,后来又几次派遣学生赴英、法等国学习。我国第一代的海军人才,是福州船政局培养出来的。江南制造局在这方面并不比福州船政局逊色。1867年,该局设立了翻译馆,进行译书工作,至清朝末年,共译出西书约200种,其中绝大部分属于科技类,有关政治、经济、历史的书籍约20种。该局长期编纂的《西国近事汇编》一书,自1873年开始出版,每年出4册,至1899年共出版108册,对当时的国际形势和各国概况作了较系统的介绍,大大开阔了人们的眼界,对知识分子具有启迪作用。与此同时,该局于1869年还合并了上海广方言馆,招收15岁以上20岁以下的学生入学,学习外语和科学知识,学制4年。江南制造局成为当时人才荟萃的中心。近代中国第一代科技人才和工业管理人才大都是该局培养出来的。福州船政局和江南制造局在促进采矿、冶炼、电讯、交通运输等近代企业的建立方面,都起了一定的作用。在这些方面,两局有许多相似之处。“扬彼抑此”的做法,是有乖史实的。三
在对外交涉中,左宗棠妥协退让的思想没有李鸿章那么突出,但是,在学习西方“长技”、进行社会改革方面,左宗棠则显得比较保守,有时甚至显得幼稚可笑。这里列举几个实例。
(一)左宗棠对外国“船坚炮利”的认识是十分肤浅的。他于1866年创设福州船政局时,尚分辨不清兵船和商船的区别,以为轮船平时可供运漕,战时则可供战阵,所以船政局所造轮船系半兵半商式样,企图兼顾兵商“两用”,结果是“运货不逮商船之多,战阵不若兵船之劲,是欲求两便而适以两误也。”[②⑨]他对西洋大炮的认识更为荒诞。1876年,他致函刘锦棠说:“大炮有神,喜洁净而忌污秽,若管炮之人未能虔诚祷告,或闲人不洁之手随便摩娑,往往施放无准。……如不能洞穿墙身,则飞了堕入城中,亦可多杀。西洋人用此等神器,本不取轰坍城垣,惟取从空下击,令人惊惶,得以乘机下手,故曰天炮。”[③⑩]左宗棠对西洋船炮认识之贫乏,确实是令人吃惊的。
(二)洋务派对电报、铁路等近代通讯和交通运输事业的认识,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在70年代中期以前,他们对这方面所知甚少,没有提出敷设电线和修筑铁路的要求。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沈葆桢奉命渡台办理防务。他从亲身经历中感到“台洋之险,甲诸海疆,欲消息常通,断不可无电线”[③①],要求清政府准许设立由福州陆路至厦门并由厦门水路至台湾的电线。后来,由于外国侵略者的争夺与干扰,该线未能建成。1877年,福建巡抚丁日昌要求在台湾敷设电线,但他不久离任,继任者因循迁延,该计划未能实现。1879年,李鸿章为加强海防起见,于大沽、北塘海口炮台试设电报以达天津,试验效果良好,“号令各营,顷刻响应”。[③②]次年,在天津设立了电报总局,开始敷设津沪电线。与此同时,开平矿务局为了便于运煤,积极筹建唐山至胥各庄铁路,于1880年筑成。
左宗棠对电报、铁路等事业的建立,没有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他于1879年致函总理衙门说:“铁路、电线,本由泰西商贾竞利起见,各岛族遂用以行军,一似舍此别无制胜之具者。实则生计之赢绌,兵事之利钝,不在乎此。观彼商之近多折阅,各国之互有兴衰,同有铁路电线而其归不同如此,亦可得其大概。”[③③]左宗棠在创办近代民用企业(包括电线、铁路在内)方面建树较少,除1882年建立徐州利国驿煤矿外,几乎没有做出什么成绩。
(三)洋务派为了培养人才,纷纷主张于科举考试之外,另辟进取途径。沈葆桢主张开艺学科,李鸿章主张设洋学局,等等。由于顽固派的竭力阻挠,清政府犹豫不决。左宗棠不同意设立艺学一科的主张,认为该项要求“似可无庸置议。缘古人以道艺出于一原,未尝析而为二,周公以多材多艺自许,孔子以不试故艺自明,是艺事虽所兼长,究不能离道而言艺,本末轻重之分,固有如此。”他建议于科举考试时规定,学额十名中“取录艺事两三名,于学额无所损,而于人才则大有益。”[③④]他的这项主张,实质上是调和洋务派与顽固派关于改革科举制度的争论。
洋务派中不存在什么“爱国派”与“卖国派”的区别,他们对外国侵略者都有妥协退让的一面,仅在程度上有所差别。左宗棠在消灭阿古柏侵略政权、收复新疆领土的斗争中立下了功劳,在收回伊犁交涉及中法战争中主战,这些都是区别于李鸿章等人的地方,但在其他的对外交涉中,同李鸿章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可见他也受洋务派的地主阶级立场所制约。他创办的福州船政局同李鸿章等创办的江南制造局在性质上完全相同,在成效方面也无分轩轾。不能说前者是“爱国的”,后者是“卖国的”。在学习西方、进行改革方面,左宗棠是洋务派中偏于保守的一位首领,在创办民用企业方面没有什么建树。在评价左宗棠的一生时,必须对上述各方面做综合的、全面的考察,才能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
注释:
①董蔡时:《试论洋务运动中的爱国派左宗堂》,《江海学刊》1983年第3期。
②陈君聪:《左宗棠与福州船政局》,《贵州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
③ ⑦ ⑩ ①② ①③ ①⑥ ①⑦《曾文正公全集》,卷29,第49页;卷33,第10页;卷18,第17页;卷12,第58页;卷13,第49页;卷32,第48页;卷33,第8页。
④ ⑥ ②① ②⑥ ③②《李文忠公全集》,卷24,第10页;卷10,第28页;卷8,第5页;卷9,第35页;卷38,第16页。
⑤ ⑨ ①①《左文襄公年谱》,卷4,第8页;卷7,第18页;卷7,第38页。
⑧ ①④ ①⑤ ①⑧ ①⑨ ②⑩ ②② ②③ ③⑩ ③③ ③④《左文襄公全集》,卷22,第81页;卷22,第81页;卷9,第55页;卷11,第18页;卷11,第26页;卷14,第59页;卷22,第29页;卷18,第6页;卷17,第43页;卷22,第20页;说帖,第2~3页。
②④ ②⑤《海防档》,丙,机器局,第一册,第3、5页。
②⑦《曾忠襄公奏议》,卷21,第40页。
②⑧《张文襄公全集》,卷37,第12页。
②⑨薛福成:《庸@①全集》,卷1,第14页。
③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六),第325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今下加西下加孟下
【资料来源:《文史哲》199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