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洽卿-清末以后城市同乡组织形态的现代化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虞洽卿-清末以后城市同乡组织形态的现代化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末以后城市同乡组织形态的现代化
自明代出现以会馆(后来亦有称公所的)为形式的城市同乡组织之后,到清代已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传统的城市同乡组织几百年保持不变,直到清末民初,随着城市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移民数量的增加和移民素质的改变,才开始发生变化。现代性的同乡会逐渐发展起来,并影响了传统同乡会馆和公所的组织性质向着现代组织的方向转化。特别是旅居上海的宁波同乡组织的这种转化,在整个近代中国城市同乡组织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居于领先和典型的地位,也反映着一些共同的特点。
一、 从会馆、公所到同乡会
关于宁波同乡组织的产生时间,迄今为止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以嘉庆二年(1797年)创立的“四明公所”为起始;第二种说法认为,上海宁波同乡会是从1903年(实际应是1905年)由钟观光、虞和钦、虞含章等开设“科学仪器馆”而组织起来的;第三种说法把“旅沪宁波同乡会”的建立作为宁波同乡会的开始。
科学仪器馆可能做过一些联络同乡的事情,如创办《宁波白话报》,以期“开通宁波之民知,联合同乡之感情”,但是很难说是宁波同乡会的起始。一则,迄今为止尚未有史实证明该馆有何同乡性的活动,有何组织制度。再则,据有关论者所言: 辛亥革命以后,(科学仪器馆)主要负责人物如钟观光由蔡元培电邀至京,任教育部参事,虞含章回镇海故乡当县参议员,其余也都星散,同乡会无形停顿。这时才有虞洽卿等出来改组,加“旅沪”二字,定名为 “旅沪宁波同乡会”。[1]其实,宁波旅沪同乡会的建立是在1910年,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筹建上,都与辛亥革命后科学仪器馆因领导人的离开上海而解体毫无关系。
如果从组织内涵的同乡性质来说,四明公所和宁波旅沪同乡会都可以说是上海的宁波同乡组织。它们不仅由旅居上海的某些宁波绅商发起建立,而且有大量的宁波绅商加入其中,为全体在沪宁波同乡服务,也有较为严密的组织制度。因此,四明公所成立应该是宁波旅沪同乡组织的起点。宁波旅沪同乡会成立,以其新型的组织体制和功能作用,可以说是宁波旅沪同乡组织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转折点。
同乡组织是城市移民的地缘性组织,它的组织程度、组织体制和组织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移民的数量、经济生活方式和文化素质。同乡会馆、公所作为一种城市移民的传统地缘性社会组织,它的组织体制和功能作用是与其移民数量较小,经济活动的领域相对狭窄和相对分离,以及文化素质的传统性相一致的。到清末民初,随着移民数量的增加,经济活动领域的扩大和共同利益关系的密切化,文化素质的资本主义化,传统的会馆、公所组织模式逐渐与移民的状况不相适。尤其是身处资本主义发展较早、较快的上海,而又是上海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主体队伍的宁波人,他们的移民数量的增加,经济生活和文化素质的资本主义化,较之其他各籍移民处于领先的状况。
从20世纪初开始宁波流向外地的人口迅速增加,1900年时为149622人次,此后到1905年间保持在20万人次上下,1906年猛增至405859人次,1910年再增至799137人次。[2]这些外出的宁波人绝大多数流向上海,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到上海求业的,使旅居上海的宁波人跃居各籍旅沪人口之首,清末民初时“沪上宁绍两府同乡约有三四十万人”[3]。
与此同时,旅居上海的宁波商人及其经济活动,不仅已成为上海经济界的主体,而且已达到相当高的资本主义化的程度。上海外资企业的买办,在20世纪之前以广东人为多数,20世纪之后以宁波人为主体的浙江籍买办很快超过广东人而占首位,在20年代的上海90名着名买办中,浙江籍买办有43人,约占48%[4]。其中着名的如担任英商平和洋行买办、法商东方航业公司华董、法商达兴银公司华总理的朱葆三;先后担任鲁麟洋行、华俄道胜银行和荷兰银行买办的虞洽卿;美兴银行和长利洋行的买办傅筱庵;德华银行的买办许春荣。
他们还开始创办和投资大型的新式企业。如朱葆三是华成、华兴、华安三大保险公司的总董;海丰面粉公司和赣丰饼油公司的协理;通商银行、中兴面粉厂、大有榨油厂的投资者和董事。周金箴是上海华盛纺织新局的协理;通久源轧花厂、赣丰饼油公司、同利机器纺织麻袋公司的大股东;华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经理;法商达兴银公司的华董。李云书投资创办的企业有绢丝制造公司、大达轮步公司、天余东洋进出口货商店、天一垦务公司。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有些大型企业是他们共同合资创办的,如由朱葆三任总董的华兴火险公司中,傅筱庵是经理、周金箴、严子均是董事;由朱葆三任协理的海丰、赣丰公司中,严子均、李云书、樊时勋是董事。[5]1908年,由虞洽卿、周金箴、朱葆三、袁濂卿、李咏棠、方樵苓、严子均、叶又新、李云书、陈子琴等宁波着名商人共同发起,在宁波商人中集股50万两(额定资本150万两)创办了四明银行。[6]同年,又由虞洽卿牵头向宁波商人和四明银行筹集资金70万元(额定资本100万元)创建了宁绍轮船公司,发起者同样是吴锦堂、陈子琴、严子均、方樵苓、方积琳、陈征献、李厚仍、叶又新、董杏荪、李廉、楼丕诏、王植三、袁有道、严廷桢等着名宁波商人。这两家大型企业向广大旅沪宁波商人招集资本,如入股宁绍轮船公司的旅沪宁绍人达5000户[7],其主要投资者和经营管理人员集中了所有宁波商人的领袖人物,与旅沪宁波商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可见旅沪宁波商人中已经产生了一批新型工商企业家,并形成了整体利益关系。
宁波旅沪商人在清末上海工商界的新型社团中也处于领导者地位。在1902年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和1904年成立的上海商务总会中,宁波旅沪商人的头面人物一直占据着会董中的最多比例,且总是担任着总理或协理之职。如商业会议公所的5名总董中,有严信厚和朱葆三,在13名议董中有朱葆三、袁咏笙、苏宝森、李云书、张让三5人,均占40%,会员中有袁联清、虞洽卿、樊时勋、丁钦斋、陈子琴、陈瑞海、张乐君、干兰屏、李咏裳9人,且由严信厚任总理,周金箴任副总理兼坐办。在1904年以后的历届商务总会领导阶层中,宁波商人仍占优势,不仅原有的阵容基本保持着,而且还有新的宁波人增选上去。[8]此外,旅沪宁波的一些着名商人还在1907年发起成立了浙江旅沪学会,上列的那些人物均是重要成员。[9]
宁波旅沪人口的急剧增加,尤其是他们经济活动的资本主义化和整体利益关系的形成,使原先的四明公所组织方式愈益不能适应同乡事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去寻求新的更能维护同乡利益的组织形式。他们组织和领导商会等上海新式工商社团的活动,不仅使他们有了组建新式同乡组织的借鉴模式,而且具备了组建和领导新式同乡组织的知识和能力。于是,同乡会这种新式同乡组织首先为宁波旅沪商人们所创造。
1909年,有部分旅沪宁波人士感到,仅有四明公所尚不足以广泛团结宁波同乡,于是由慈溪人洪宝斋发起,“集乡人数十人首创四明旅沪同乡会于汉口路”。不久,洪宝斋离沪,会务中断。于是由施嵋青出面与钱达三、谢蘅牕、陈韵泉、陈蓉绾、朱葆三、孙梅堂等人商量,决定继续筹组同乡会,于1910年4月14日建立“宁波旅沪同乡会”,设事务所于福州路22号,推施嵋青为干事长,订定规则和会章,以“联络同乡”、“力谋公益”、“调查实业”、“排解纠纷”为宗旨。[10]
宁波旅沪同乡会成立之后,同乡会这种城市同乡组织模式在全国各地逐渐兴起。就上海而言,其他各籍的同乡组织也继宁波旅沪同乡会之后陆续组建同乡会。首先是与宁波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绍兴人起而仿效,在 1911年成立“ 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11]。1915年洞庭东山旅沪同乡会成立。[12]此后,上海各籍同乡会相继成立。到1919年3月,虞洽卿领头发起组织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时,加入其中的各籍同乡会,除宁波和绍兴同乡会之外,还有: 旅沪大埔同乡会、平湖旅沪同乡会、湖北旅沪同乡会、江淮旅沪同乡会、旅沪肇庆同乡会、丹阳旅沪同乡会、温州旅沪同乡会、嘉应五属旅沪同乡会、四川旅沪同乡会、江西旅沪同乡会、江宁六县旅沪同乡会等11个。[13]在五四运动中露面的同乡会还有: 旅沪山东同乡会、旅沪处州同乡会、全浙旅沪同乡会、江北旅沪同乡维持会、江阴旅沪同乡会、青浦旅沪同乡会、吴江旅沪同乡会、河南旅沪同乡会、旅沪台州同乡会等9个同乡会。[14]同年,又有徐州旅沪同乡会、海盐旅沪同乡会、通海旅沪同乡会先后成立。[15]由此可知,1919年上海至少已有26个同乡会。到1934年10月,上海的各籍同乡会已发展到 65个。[16]几乎所有旅居上海的各籍同乡都组织了同乡会。
就其他地区而言,宁波旅沪同乡会一成立,就试图将同乡会这种新的组织模式推向旅居全国各地的宁波同乡之中。在成立大会上,第一任会长沈仲礼的演说词指出:“我宁波人足迹遍环球,将来可于各处设立分会,以上海为总会,凡有贫苦流落他乡者皆宜设法救济”。[17]后来,旅沪宁波同乡会虽未曾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但其组织模式却逐渐被其他各地的宁波同乡组织所仿效。旅居杭州的宁波人,在1912年组建了“宁波旅杭同乡会”,以原设的四明怡养庐为事务所。[18]1921年,重庆的宁波同乡组织由“四明公所”改组为“宁波旅渝同乡会”。[19]1928年,旅居南京的宁波人,为“谋同乡感情之联络,与期甬侨福利之促进”,成立了“宁波旅京同乡会”,并新建会所于中山路湖北路口。[20]同时,于1897年成立的南京四明公所,也在1928年采用同乡会的组织模式,由传统的柱首管理制改变为董事会制,所有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公所事务由董事会“共同主持”。[21]
除了由宁波旅沪同乡会直接向外地的同乡推广同乡会组织之外,各地各籍的旅居者也陆续组建同乡会。北京是继上海之后较早出现同乡会的城市之一,1913年旅居北京的天津人组建了旅京天津同乡会,其宗旨是“联络乡谊,结合团体,共谋公益”,其会务是: “关于本会公益事项;关于本籍公益事项;关于各属地方团体联络事项”。[22]旅居北京的湖北人士,在1925 年之前成立了湖北旅京同乡会。[23]重庆之有同乡会也始于民国初年,最先成立的是“湖北旅渝同乡会”和“湖南旅渝同乡会”。1920年又有“广东旅渝同乡会”之成立。抗战以后,随着各地迁入人口的增加,同乡会组织更是相继出现,为数达十余个。[24]在南京,1916年时有旅宁奉直同乡会之设。湖北旅宁同乡会也于1919年之前成立。[25]在汉口,1919年之前有汉口江苏同乡会。在天津,1921年之前由旅居天津的南京人士组建了宁津同乡会。[26]据中央民运指导委员会统计,1934年时,南京有54个同乡会、汉口有23个、江苏全省各县有73个、湖北有38个、云南有24个、广西有20个、安徽有16个。[27]在香港地区,民国初年时同乡会开始出现,在整个民国时期约成立了近30个同乡会。[28]可见同乡会的组织形式已在全国普及。
[1] 庄禹梅:《关于宁波旅沪同乡会》,《文史资料选辑》第34辑,第263页。
[2] 中国海关编:《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宁波,各相关年份。
[3] 《虞洽卿通告宁绍公司股东》,《时报》1917年5月14日。
[4] 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之间的桥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中译本,第64页。
[5] 参见拙着:《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1-183页;上海商务总会编:《上海华商行名簿册》有关记载,上海申报馆1908年版。
[6] 参见洪葭管:《从借贷资本的兴起看中国资产阶级的形成及其完整形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3期。
[7] 《虞洽卿通告宁绍公司股东》,《时报》1917年5月14日;交通部、铁道部交通史编篡委员会编印:《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1931年版,第376-377页。
[8] 徐鼎新:《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3-47页及他相关部分。
[9] 《浙江旅沪学会周年大会纪》,《时报》1910年10月3日。
[10]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汤志钧主编:《近代上海大事记》,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681页。
[11] 《绍兴同乡会复选揭晓》,《民国日报》1922年10月31日。
[12] 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92页。
[13] 《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函致南北和议代表呼吁力除障碍继续开议》,《民国日报》1919年3月6日。
[14]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资料》,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第162、163、561、572、596、642、694页。
[15] 《民国日报》1919年7月1日;7月9日;10月12日。
[16] 高洪兴:《近代上海的同乡组织》,《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
[17] 《旅沪宁波同乡大会纪事》,《时报》1911年3月20日)。
[18] 《宁波旅沪同乡会月报》第73期,“各埠同乡消息”第1页。
[19] 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正中书局1943年版,第39页。
[20] 《何端芝编着旅京同乡会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第139期。
[21] 庄祥麟:《南京四明公所史略》,《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第94期。
[22] 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汇编,1912-1928》,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116-2117页。
[23] 中共武汉市委党史办公室编:《五卅运动在武汉》,武汉出版社1988年版,第230页。
[24] 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第38-41页。
[25] 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第4712页;张影辉、孔祥征编:《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9页。
[26]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资料》,第162页;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第4823页。
[27] 中央民运指导委员会编:《全国民众运动概况》,该会1934年版。
[28] 区少轩、陈大同、麦显扬主编:《香港华侨团体总览》,国际新闻社1947年版,第4章“邑侨乡会类”。
二、 从“救死”到“救生”
城市同乡组织模式从公所、会馆到同乡会的转变,并不是一种名称上的改变,而是由传统性组织向现代性组织的转变。这首先表现在它们的组织功能由原先的丧葬祭祀功能转变为事业促进功能。在宁波旅沪同乡会第二届大会上,副会长沈仲礼的演说词中指出四明公所和同乡会的不同功能说: “四明公所系救死事项,同乡会系救生事项,鄙意救生较救死尤为切要”。[1]这句话不仅指出了这两种组织功能差别的关键所在,而且指出了同乡会的重要性所在,也符合事实。
设立四明公所的最初目的是为旅沪的宁波人死亡后有一块安葬之地,后来又增加停棺、施棺之事,兼及难民救济,其主要功能就是安抚死者,即所谓“联乡谊而安旅榇也”,[2]也就是“救死”。其所进行的一些活动亦大多为此而展开,如购买地产是为了开辟义冢,扩建房屋是为了停放灵柩,反对法租界强占其地是为了保护义冢,募集款项是为了施赊棺木。公所内还建有关帝殿、土地祠,通过供奉和祭祀神灵活动,祈求神灵的保护,进而增进同乡的凝聚力。
设立宁波旅沪同乡会的出发点则完全与“救死”无关,而完全是为了“救生”。原先四明公所所从事的一切“救死”和祭祀活动,同乡会一概不做,其章程明确规定自己的事业范围是:“一关于同乡职业调查及统计事项;二关于同乡子女教育及社会教育事项;三关于同乡救助事项;四关于改进同乡习俗事项;五关于提倡学术增进知识事项;六关于同乡排难解纷事项;七关于同乡之职业介绍事项;八关于促进本乡建设事项;九其他关于同乡之福利事项。”[3]综观这些事业的内容,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功能,一是保护同乡的利益;二是提高同乡的素质;三是促进旅沪同乡和故乡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致力于同乡自身的进步及其事业的发展。这无疑是现代社团的主体功能。
在宁波旅沪同乡会存在的35年中做了不少“救生”事业。1946年,该会在总结其事业成就时说: 除了照章开展各项事业之外,“至其他推进社会建设,发挥自治精神,苟为同乡福利之所在,靡不悉力以赴,而于桑梓之事业,尤加注意”。[4]下面就让我们对宁波旅沪同乡会的重要活动作一些具体考察。
在保护同乡利益方面,主要是帮助同乡之工商业者协调债务纠纷案件和同乡难民救济工作。每当同乡所办企业受人欺诈,或因经营亏损和倒闭而发生债务纠纷之时,同乡会往往出面为之调解,平息纠纷,尽量减少其不必要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如1911年镇海李家的李厚初因范经济案件,江苏藩司命令查封与李厚初“无份之上海敦元堂”李家公产,接着又查封李家的原籍公产和义庄。宁波旅沪同乡会认为江苏藩司的做法“不分界限,有意牵混,群情愤激”,遂致电清政府度支部和农工商部要求改正这种错误做法,指出其违法之处,请求两部“电咨江督苏抚饬(江苏藩)司按照现行律分别办理,以免骚扰而平舆情”。[5]农工商部在3天后,即电复同乡会:答应“饬苏抚划清界限办理”。[6]从而保住了李氏家族的公产。
同乡会在协调同乡商人的债务纠纷中,并非不讲原则地一唯袒护同乡商人,而是以公平合理的精神帮助其平息纠纷。这除了在处理李家案件中已有所表现之外,更明显地表现在协调镇海叶家的债务纠纷案件上。1899年叶澄衷去世,生前因办理慈善和公益事业较多,欠下一些债务,加之其子孙不善经营,又“日事挥霍”,到1911年时叶家所办各钱庄发生资金周转危机。于是叶家子孙便多次以家产作抵,向各钱庄和外商银行借款达350多万两,曾以加入葡萄牙和日本国籍的手段企图逃避债务,但未能得逞。叶家曾托人与财政部磋商解决办法,财政部“允发公债票五百万元,交叶氏抵补各行号欠款,将此项(所抵押)不动产全数赎回,归中国银行卖得现银充作资本”,并由上海总商会向中国银行作保。但不久财政部改变原定协议,致使叶家债务案仍悬而不决,也使总商会会长几乎辞职。[7]这时宁波旅沪同乡会又出来力图协调此事,由会长虞洽卿领衔致电政府:“以叶澄衷因办学堂及其他公益,欠债甚多,其子无力偿还,请政府发五百万元之债票为之还债,而以叶之财产抵还政府”。[8]此事最后虽然没能成功,但同样显示了同乡会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帮助同乡商人平息纠纷的意图。
1922年,同乡会又在平息轮船招商局的傅筱庵被控事件中发挥了保护作用。是年,因招商局内部的派系矛盾,发生托名股东张士记,向交通部控告傅筱庵“草菅人命、败坏航政、舞弊营私、侵占公产”等罪名。北洋政府遂下令拿办傅筱庵,并派员前往彻查,[9]意欲乘机将招商局收归国有。北洋政府的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招商局股东们的强烈反对。由于宁波商人入股于招商局者为数颇多,加之傅筱庵系宁波旅沪同乡会会董,因此同乡会首先作出反映,“召集特别会董及董事朱葆三、虞洽卿、周金箴、谢蘅牕、盛竹书及理事李征五等50余人,开紧急会议”,一致主张致电总统府、国务院“严加质问”。其电文说: 傅筱庵“群众信仰,经商沪上,向不干预政治......即以董理招商局而言,平日处事质直公允……该部不察情由,但凭片面之词,据以呈请,滥用职权,罗织人罪,群情愤激,人人自危”。[10]既竭力为傅筱庵辩护,又强烈要求北洋政府撤回查办成命。同时,一些宁波籍股东还领头发起成立了招商局股东维持会,由朱葆三、谢蘅窗先后任会长,一方面追查事实真相,一方面通电政府反对和拒绝查办。[11]接着上海总商会、银行公会、百老汇路商界联合会、五金业同业公会、镇海县商会等相继开会,并通电表示反对。[12]终于迫使北洋政府撤销查办,既使傅筱庵在招商局的地位更加巩固,也保护了全体商股的利益。
此外,同乡会还做了许多救济同乡贫民和难民的工作,帮助他们谋生,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同乡会在成立之初的1911年6月就设立免利借款局,向无业、失业和流落沪上的同乡发放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解贫谋生。同时还开展了资助遣返清贫同乡回籍的工作,仅1928年一年就资遣清贫同乡回籍1750人。同乡会附设的施诊所,则免费为同乡诊病,对贫困者免收药费。辛亥武昌起义之时,同乡会派出轮船驶赴汉口,“搭载同乡老弱妇孺返甬”。1932年“一二八”中日淞沪之战中,同乡会设立了难民收容所,收容救济广大被难同乡,并组织救护队参加战地服务。[13]1937年“八一三”事变发生当日,同乡会就“组设特种委员会开始办理战时救济同乡工作,历时三月”。还成立10个救护队,每队20人,分为随车救护、收容供应、情报、轮船、医药等组,并在四明公所和定海公所设立2个收容所,办理收容同乡难民和照料返籍同乡之事。[14]又出资租用轮船4艘,先后无尝遣送回籍同乡难民20多万人。1938年 9月,虞洽卿“发起组织上海难民救济协会,设筹备处于本会”,不仅救济同乡之难民,也向全体上海的难民伸出了援助之手。[15]
在提高同乡素质方面,最突出的成绩是开办学校和设立奖学金,设法培养新一代的同乡子弟。同乡会的办学活动始于1913年,首先在同乡会事务所内创办一所初等小学,不久停办。1914年恢复办学活动,并创立学务基金会,以谋长久之计。当年11月22日创办宁波旅沪第一小学于七浦路。1920年又增设小学3所。以后陆续增设,到1928年时已扩展至10所小学。1937年时已毕业学生4000余人,在读学生近3500人,其中享受减费的学生372人,享受免费的学生390人。最大的第二小学,在读学生1006人,规模已不亚于现在的小学。[16]同乡会还致力于高等教育的奖助事业。1934年曾力图设立四明大学,后因校舍、师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改设“四明大学奖学金”,资助和奖励“各大学之优秀同乡子弟”。[17]抗战时期又设立贷学金,分大中小三组,向求学困难的同乡子女提供学杂费资助。[18]这些学务活动不仅有益于提高旅沪同乡后代的文化素质,而且开创了中国民间教育基金制度的先河。
在促进旅沪同乡的经济发展方面业绩更为显着。最突出的表现是支持宁绍轮船公司与英商太古轮船公司竞争之事。1910年当同乡会成立之初,便遇上宁绍轮船公司受太古轮船公司跌价竞争,“处于亏累日甚,朝不保夕之危境”,于是由施嵋青、徐乾麟、孙梅堂等发起,利用宁波旅沪同乡会组织“宁绍航业维持会”。维持会采取三种方法支持宁绍公司与太古公司竞争。一是利用同乡关系号召宁波和绍兴人支持宁绍公司,形成“宁绍人众志成城,总以货装宁绍,人乘宁绍”的局面。二是帮助宁绍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由维持会干事员义务“轮班随船稽查,举凡轮行之迟速、水脚之多寡、茶房之勤惰,由随船员填写报告册,随时改良,渐臻完备”。[19]三是向同乡募集资金为宁绍公司提供亏损补贴和发展资金,不仅募集现金10余万元直接补贴公司的损失,而且通过推销“公债式之股票银35万两”,公司“反得添造新宁绍轮一艘”。不仅迫使太古公司放弃“独占沪甬航权之野心”,而且使宁绍公司在竞争中得到发展。[20]
虞洽卿的企业经营活动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同乡关系。虞洽卿的立脚之地是三北航业集团,从1913年起开始筹建,有关论述都把它看作独资公司,其实也招有同乡人士的股份。三北集团的第一个企业是三北轮船公司,《交通史航政篇》记载其集资过程说:“本公司资本之集合约分为三时期。第一次创设时期,即民国三年,计招股二十万元,每股一百元,由创办人先认十四万元,均收足。第二次增加股本时期系自民国七年三月起,添加股本八十万元,合为一百万元,均收足。第三次增加股本时期系自民国八年五月起,又添加股本一百万元,合为二百万元,均收足”。从这段记载中所用的诸如“资本之集合”、“创办者先认”、自某年某月起、“均收足”等词中,可以看出三北公司的资本绝非完全出于虞氏一家。第二个企业是鸿安商轮公司,该公司原系英商公司,“民国八年一月由虞和德(洽卿)等集合资金,将公司英商股本悉数购回”,改组而成,“资本共计四十五万元”[21],不久又增资为100万元[22]。这则记载又说虞洽卿购买鸿安英商股本的资金系集合而成。第三个企业是宁兴轮船公司,由虞洽卿的儿子虞顺思出面与人合作,于1919年建立。[23]这些记载虽然没有明确说三北集团的资金从同乡中招集,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招股份;再者,三北集团的大规模扩展是在1918和1919两年,在两年之内,光靠虞氏自家资本不可能一时聚集近300万元的资金,因此其中有同乡投资可以肯定。当然,虞洽卿及其家族是三北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但是他们(特别是虞洽卿本人)的投资资金的筹集,主要并不是出自自有资金,而是通过同乡关系向四明银行贷款。由宁波同乡集资创办的四明银行是三北、宁绍等宁波商人所办的轮船公司的金融后台,虞洽卿又是人所共知的“借债大王”,在扩展三北公司、收买鸿安轮船公司的资金和公司周转资本中,不可能没有四明银行的借贷资本,尤其是在1919年之后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更是依靠了四明银行的贷款。三北公司大多数船只的购置资金都是向四明银行作抵押贷款而筹措的。到1929年时,公司欠四明银行及敦余庄、义兴庄等7个户头的债款已达65万两规银。1936年时,三北和鸿安两公司及虞氏等股东个人名下欠四明银行的债款,本息共计已多达350万元。[24]
虞洽卿的另一个重要企业是1920年创建的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在其创办过程中同样依靠了同乡的力量。该交易所发起于1916年冬,当时金业、票据业、棉纱业均打算设立交易所,对虞洽卿欲揽证券物品于一体的做法颇有纷争,农商部也犹豫不决,转令上海总商会调查协商。当时的上海总商会由朱葆三任会长,又有不少宁波帮商人担任会董,自然站在虞洽卿一边,使之得以照原计划创办。该交易所虽由上海工商各业联合组建,但其中的主力是宁波商人。如在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监察人的21人中,宁波籍人员占12人,还有3名与宁波帮关系密切的浙江吴兴和杭县人。24名发起人中,至少有宁波人10名,还有3名吴兴人。由发起人认领的9900股股本中,宁波和吴兴人有6400股,占总数的65%。[25]可以说没有宁波同乡人士的支持,虞洽卿的交易所是办不成的,他也曾打算发还已招集的股本停办交易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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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同乡会开会选举》,《申报》1912年4月9日。[2] 《上海县为长生会将房产助入四明公所告示碑》,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66页。
[3]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4]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5] 《为李氏保产电》,《时报》1911年6月16日。
[6] 《农部复宁波同乡电》,《时报》1911年6月19日。
[7] 《总商会领袖辞职之原因》,《时报》1914年3月4日。
[8] 《商人联翩请发债票之批驳》,《时报》1914年3月11日。
[9] 《黎元洪令》,《民国日报》1922年11月18日。
[10] 《查办傅筱庵之反响》,《民国日报》1922年11月17日。
[11] 《招商局股东之重要表示》,《民国日报》1922年11月21日;《上海轮船招商局股东维持会通告第三号》,《民国日报》1922年11月22日。
[12] 参见《民国日报》1922年11月18日、20日、23日、25日有关报道。
[13] 参见《宁波旅沪同乡会》,《宁波文史资料》第5辑。
[14] 《“八一三”上海抗战史》,上海民强出版社1937年版,第10页。
[15]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16] 《本会各小学概况》,《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 期;《八一三以前宁波旅沪同乡会各小学概况》,《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2期。
[17]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18] 参见汪仁泽:《虞洽卿与上海宁波旅沪同乡会》,《虞洽卿研究》论文集,宁波出版社1997年版。
[19] 《志宁绍航业维持会在甬开特别大会》,《时报》1910年8月12日。
[20] 袁孟德:《乡先贤施、陈、乐、虞四公对本会之功绩述略》,《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5期;《虞洽卿通告宁绍公司股东》,《时报》1917年5月14日。
[21] 《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第395页;第397页。
[22] 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1页。
[23] 《实业发达之一斑》,《时报》1919年1月22日。
[24] 上海市档案馆藏《关于三北、鸿安商轮公司借款案函件》,案卷号235。转引自黄兰英:《虞洽卿与四明银行》,《虞洽卿研究》论文集。
[25] 上海市档案馆编:《旧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9- 20、26、63-65页。
[26] 《上海交易所发还股本之电文》,《时报》1919年3月24日。
朱葆三航业集团的创建同样利用了同乡会的关系。朱葆三曾在1906年与同乡陶祝华、杨晨、朱似兰、李秀松、俞梧生等人创建了一个越东轮船公司,仅有小轮 1艘。[1]从1916年起,朱氏的航业集团开始逐渐形成,在1916-1918年间,他联合同乡谢蘅牕、盛省传、傅筱庵等,先后创立了顺昌、镇昌和同益 3 个轮船公司。[2]1922年,他又与同乡许廷佐、丁梅生、陈箴堂、范锦章、钱德润、裘挺水等人合作创建了舟山轮船公司。[3]朱氏航业集团的形成,虽然没有像宁绍公司那样得到同乡会的直接支持,但他所利用的同乡关系无疑是以同乡会的沟通为基础的。
其他宁波旅沪商人的企业经营活动,都会与同乡会有着程度不同的直接或间接联系,或利用同乡关系筹集资本,或依靠同乡关系开辟业务,或运用同乡关系雇用员工。其具体事例限于资料和篇幅,在此不可能一一列举。
宁波旅沪同乡会对故乡的建设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据有关研究,由宁波旅沪同乡会出面支援故乡建设的事业,主要有: 1926年和1932年为建造和改建宁波灵桥组织同乡捐款;1929年参加“疏浚曹娥江委员会”;1946年组织“宁波整理东钱湖协赞会”;同年7月拨款协助鄞县和镇海两县防疫。[4]此外,同乡会还号召广大同乡人士支援故乡建设,曾在会刊上发表文章说: “举宁波与沪杭较,文化落后,建设濡滞,自渐形秽,可慨孰甚! 然而,沪杭之蔚然日盛,医谁之力?两地之富商大贾、通材硕学,下之学子工友,店伙负贩,宁波籍实居泰半,吾甬人之有造于两地,讵不甚大。以整个国家立场言,固未可以楚材晋用。舍己耘人,而拙于谋己,有负乡邦,此吾同乡之旅居上海者,似应深自内疚者也”。[5]竭力激励宁波旅沪各界人士支援家乡建设。不少宁波旅沪人士回乡集资办厂、筑路、兴学的支援家乡建设之举,不能说与同乡会的号召没有关系。
其他同乡会的“救生”功能与宁波旅沪同乡会别无二致。如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的章程规定:“本会以集合同乡力量推进社会建设,发挥自治精神,并谋同乡之福利为宗旨”;活动内容包括: 职业调查及统计、举办学校、救助困难、改进习俗、增进知识、调解纠纷、介绍职业、建设家乡、谋求福利等。[6]又如“无锡旅沪同乡会”在1923年成立时,是鉴于以前设立的锡金公所“仅及于调恤殡葬之事,犹未足谋同群之演进也”。成立同乡会则旨在“联络感情、固结团体、谋同乡之公益”;规定其会务范围为: 推行教育、提倡实业、调查状况、介绍职业、调处争执、慈善救济、公共卫生等。[7]再如旅港的潮州人,在上海等各地组建同乡会潮流的影响下,“审潮流之变迁,察环境之情状”,于1928年将原先以从事丧葬、慈善和救济事业为主的香港潮州总工会,改组为旅港潮州同乡会。改变其旧有功能,“以联络同乡情谊,赞襄社会事业,拱护桑梓,努力自治为宗旨”,确定其会务内容为:“甲、赞襄社会公益;乙、拱护桑梓安宁;丙、扶助同乡事业;丁、排解同乡纠纷;戊、联络同乡情谊;己、救济同乡疾苦;庚、领导同乡文化;辛、促进同乡自治;壬、调查同乡状况;癸、沟通同乡消息”。会内设立办公室、学务部、调解部、宣传部、财政部、交际部、慈善部、体育部8个办事机构。开展事业主要是,创办小学2所、开设医院、灾难救济、支援上海抗战、支援家乡建设等。还与上海的潮州旅沪同乡会频频联系,在其会刊上转载广东旅沪同乡会会刊发表的关于同乡会建设的文章,互相促进。[8]
同乡会以谋取同乡利益的“救生”功能取代会馆、公所的“救死”功能,使经济促进作用成为城市同乡组织的主体功能,这无疑是适应城市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结果,表现了现代社团的主要功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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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史航政编》,第2册,第535页;《创办越东轮船公司》,《时事新报》1914年12月22日。
[2] 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第483页。
[3] 《舟山轮船公司创立会记》,《民国日报》1922年5月15日。
[4] 《宁波旅沪同乡会第八届征求纪念刊》,“七邑近闻”第1页;《宁波文史资料》第5辑,第15页。
[5] 《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20期,第17页。
[6] 《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章程》,《绍兴七县旅沪同乡会第31届报告》,该会1947年编印,第39页。
[7] 《无锡旅沪同乡会十周年纪念册》,该会 1933年编印,“序”第2页;“十年大事记”第4页。
[8] 《旅港潮州同乡会会刊》,1934年版,第115、138、144、159、164-168、12页。
三、 从传统到现代
除了在组织功能上的现代性特征之外,同乡会还在组织原则、组织程度、组织建置上,日益显示出现代社团的特征,并影响会馆、公所传统同乡组织逐渐向着现代性组织转变。这在宁波旅沪同乡会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在组织原则上,领导者的产生由原先的论资排辈、世袭继承制度向选贤任能、民主选举的方向转变。四明公所从成立之时起,其历届领导成员虽然基本上都由有钱有势者任之,但明显存在着谁发起谁领导,谁出资多谁掌权,乃至家族继承和各业代表轮流当值的传统社团管理原则。就是在1916年新订公所章程中,还保留着这一原则,明文规定:“本公所设同乡董事会,以创办人后裔及原有董事组合之”。[1]在事实上也是如此。公所在1797年成立时,由钱随、费元奎、潘凤占、王忠烈等4人发起,亦由他们执掌领导权。到1809年时,大约前任4人故去,继任的董事者为王伟,他无疑是王忠烈的后人。到1831年,因公所修造和扩建,由谢绍心、方亨宁(字建康)、方亨黉(号介堂)、庄锦4人出面集资,主持其事,公所的领导权才转到了他们4人的手上。此后,四明公所的董事中虽有一些其他商人大家族的人加入,但方氏族人一直是主要的董事。1836年,方亨黉、庄锦2人先后去世,遂各由其子弟方椿(原名仁荣,字灿然,号梦香)、庄钜继任。1855年方仁照(字润斋)接替方亨宁为董事。1874年方椿去世,由其侄子方继善(谱名义章,字子谦)继任董事到1898年去世。方继善死后,公所的首席董事地位转归严信厚,但方氏家族的方积钰(字式如)仍是公所的司年董事之一。民国以后,方舜年、方积蕃(字椒伯)仍担任着公所的董事。[2]方氏家族可以说是四明公所的终身董事。而且在方氏家族的四明公所董事职位继承过程中,几乎把四明公所当作其家族的一份重要家业,一直实行着长房继承的原则,如继承方亨黉的方椿、继承方亨宁的方仁照,均非他们的儿子,而是长房方亨学的第四子和第二子;方继善虽是方仁照的长子,但是仁字辈长房方仁和早死无嗣,方仁照已由二房继承为长房;方积钰则是方继善的儿子;直到民国以后,才有仁字辈七房方仁孝的第三子方舜年,第二子方崇年的长子方积蕃进入四明公所董事会。[3]
宁波旅沪同乡会的领导者选任,则从一开始就改变了这种传统的做法。领导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先由全体会员直接投票选举董事,再由董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和理事长,且担任会长副会长者都与会员大会选举中得票多少相一致;当选者的条件已不以资历为主要,而是以才能和社会地位为主。如在1911年3月19日,宁波旅沪同乡会在四明公所召开正式成立大会选举第一届董事时,由参加成立大会的2000多名会员直接投票选举,以得票多少依次产生董事和常务办事员57名。其中得票最多的前3名沈仲礼、虞洽卿、朱葆三分别担任会长和副会长;周金箴、李云书、严子均、方樵苓等20位着名宁波商人为会董;[4]而原发起者施嵋青、钱达三、谢蘅牕、陈蓉绾、陈韵泉等都没能当选为会长和董事,只与其他入选人员一连担任常务办事员之职;[5]老资格的四明公所领导者方家和严家等人也都没有被选为会长和副会长,而是年令相对较小,资历相对较浅的虞洽卿被选为副会长。1912年同乡会举行第二届选举时,虞洽卿当选为会长,沈仲礼、朱葆三为副会长。[6]1913-1914年间又改选沈仲礼为会长,虞洽卿、李征五为副会长。此后,除在 1918-1925年间的6届由张让三和朱葆三各担任3届会长,虞洽卿改任副会长之外,其余各届的会长或委员长(1927年起)都由虞洽卿担任。就是在1941年他内迁大后方之后也仍兼着理事长(即会长)之职,一直兼任到1945年去世为止。[7]这无疑是出于对虞洽卿的才能和实际社会地位的选择。
虞洽卿介入宁波同乡组织领导层,可以说始于1898年的“四明公所事件”。在这一事件中,他给四明公所的领导者们出谋划策,为四明公所抵制法租界强占公所之地的胜利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既显示了他的才能,也提高了他在宁波同乡中的声望,不久被推举为四明公所的董事。此后,虞洽卿在宁波同乡乃至上海工商界中的声望和地位进一步提高。1905年,上海租界会审公廨在审理一中国官员家属黎黄氏案件时,发生英国陪审官和捕头对中国会审官侮辱和行凶之事,为此上海工商界举行集会、罢市活动以示抗议,并提出撤换英国陪审官、惩办行凶捕头、释放黎黄氏等要求,史称大闹公堂案。在这一事件中,虞洽卿不仅领衔代表上海工商界致电清政府,要求据理力争上海工商界所提出的条件,而被上海工商界推举为四名谈判代表之一,与当时既是上海工商界领袖,又是四明公所主要领导人的前辈商人周金箴、朱葆三、施子英并列其名,并态度最为坚决,办事最为认真,终于使工商界所提出的要求得以基本达到,他也开始成为上海工商界的名人。同时,虞洽卿也开始受上海工商界的重视而在社会活动中不断露面。除了担任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和商务总会的会员之外,还在1903年被中国教育会推举为评议员,与蔡元培、陈范、吴敬恒等11位上海名流文人并列其名。在1906年因大闹公堂案引发租界华商组织华商公议会参与租界管理的活动中,以得票最多当选为公议会总董,后因商务繁忙辞去总董之职,作为7名董事之一。[8]同年,又创办上海华商体操会,为上海商团的产生打下了基础。1907年,当选为上海商务总会议董。同年,又当选为“商办浙路甬属集股处”的7名干事之一。1908年,与席裕福等商界人士一起创办中国体操学校。不久,法租界商品陈列所成立,他被推为董事之一。[9]1910年在清政府举办南洋务业会时,他作为上海工商界代表出任劝业会的副会长。[10]这些社会活动,足以表明虞洽卿已成为上海工商界的一名头面人物,而且具备了沟通华洋商界和政府的能力。此外,虞洽卿的经济势力也在逐渐增加。除了先后在外商洋行和银行当买办外,还自己投资开办了承茂顺五金号、顺兴昌金号、[11]升顺、顺征等地产公司[12]。尤其是在四明银行和宁绍轮船公司的创办活动中,他不只是一般的投资者,而是主要的发起者和策划者,还为这两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动广大宁波同乡抵制外商的竞争,这不仅表示着他经济势力的增强,更为重要的是意味着他已成为宁波商人集体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这些办事能力、社会地位和经济势力,使虞洽卿在清末时已成为上海宁波帮中最有势力的人物之一。1910年时,有人在报上发表文章说:“宁波帮在上海最占势力者三人,曰严(信厚)、曰虞(洽卿)、曰李(云书)”。[13]这说明虞洽卿在上海宁波帮中的实际领袖地位已为宁波帮和上海工商界所公认,使之具备了登上旅沪宁波同乡领袖地位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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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918页。
[2] 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259-260页;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905-911页;《镇海桕墅方氏重修宗谱》,第16卷,第13-14页、第17卷,第3-4页;经济学会编译:《中国经济全书》,商务印书馆1910年版,第180页。
[3] 方氏世系参见《镇海桕墅方氏重修宗谱》。
[4] 《宁波同乡会开会续志》,《申报》1911年3月21日。
[5] 《旅沪宁波同乡大会纪事》,《时报》1911年3月20日;《旅沪宁波同乡会职员表》,《时报》1911年3月24日。
[6] 《宁波同乡开会选举》,《申报》1912年4月9日。
[7]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8] 《虞洽卿致工部局董函》,《申报》1906年2月18日。
[9]汤志钧主编:《近代上海大事记》,第567、614、637、640、646、653页。
[10]章开沅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16页。
[11]上海商务总会编:《上海华商行名薄册》,第75、175页。
[12]丁日初、汪仁泽:《虞洽卿》,载孔令仁主编:《中国近代企业的开拓者》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3页。
[13] 悔庵:《宁波帮与源丰润之关系》,《帝国日报》1910年10月18日。
除了虞洽卿之外,宁波旅沪同乡会的其他董事和会长也都是旅沪宁波商人中的杰出人物,无不体现着选优任能的原则。而且董事和会长每年改选一次,1922年以后每两年改选一次,这样既可以把那些不称职、不尽职或无暇兼顾的已任者随时撤换下来,也可以将新生人才及时增选上去,从而使领导核心始终保持精明强干的状态。如在1918─1925年间,虞洽卿就因事务繁多兼顾不周被改选为副会长,由张让三和朱葆三先后担任会长;李征五、王儒堂、钱达三、方樵苓、陈良玉、傅筱庵、方椒伯等人曾先后担任过副会长之职。虞洽卿去世后刘鸿生当选为会长。[1]
在组织程度上,由原来的多元联合型转变为统一型。四明公所虽是旅沪宁波同乡的总机关,但它并非一个统一的组织实体。严格说来,四明公所是宁波同乡的一个慈善机构,主要办理同乡的丧葬和社会救济事宜,只是在遇到有关宁波同乡整体利益事情的时候,才以全体旅沪宁波同乡代表的身份出面活动,即使是慈善活动也大多是各帮各会活动的集成。旅沪宁波人的组织归属和活动多在各帮的组织,如酒帮的济生会、鱼帮的同善会、石器帮的长胜会、海产帮的崇德会、南货帮的永兴会、竹器帮的同新会、木业的长兴会、肉业的诚仁堂、内河小轮业的永安会、马车漆业的同议胜会、铜铁机器业的永生会、马夫帮的集全会、药业的药材帮、煤业的石炭帮等。这众多的帮会组织,不仅在业务上独立管理,在慈善活动上也各成一系,直到1896年以后,各帮会的慈善活动才陆续并入四明公所。[2]
宁波旅沪同乡会则是一个开放性的统一的同乡组织实体。虽然各帮的组织仍然存在,但各业人等只要交纳会费,都可以加入同乡会作为会员,直接参加各项活动。因而组织的成员可以出入自由,何时交纳会费何时就可入会,何时想要出会只要停纳会费即可,会员数量无定额,呈上下波动状态,但总的趋势是不断增加的。成立之初就有2000多会员。由于入会以交纳会费为先决条件,加之不入会的同乡之人在困难之时也能得到同乡会的帮助,因此许多处于中下层的同乡之人对入会缺乏主动性和迫切性。针对这一情况,同乡会从1916年6 月起采取征求会员的办法,先后成立20个征求小组,分头动员同乡之人入会并征集经费[3]。这一活动开始时没有定期,视情况开展征求活动,于1920年、1921年、1924年各进行一次,此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只是在抗战时期有两次是3年进行一次,一直没有中断过。[4]由此,不仅使会员数量有较大增加,而且增强了同乡者的团体意识,密切了同乡会组织与同乡人员之间的联系。会员数量在开始征集的当年就达到4000余人,1920年时猛增至21032人,1942年再增至30345人,1946年又增加到35059人。[5]这个数字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比例概念呢? 在1915年时,上海的宁波帮所开工商企业大约有2788家[6],1941年时因受日军占领之影响降至2230家[7],因此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中上层旅沪宁波人士已加入了同乡会,也可以说同乡会已成为旅沪宁波商人的全员性组织。从完整意义上说,宁波旅沪同乡会成立之后才真正标志着宁波同乡组织的正式形成。
同乡会所办的会刊也对促进同乡的团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该会于1921年6月创办《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每月一期,间有停歇,到1937年7月因上海抗战爆发而停办,共出168期,1946年又复刊。该刊作为宁波“旅沪乡人之喉舌”,刊登了许多有关同乡会建设和同乡活动的信息,辟有“本会纪事”、“公学报告”、“水灾急赈会纪事”、“七邑拾闻”、“旅外同乡近讯”、“明州轶事”、“案牍”、“学务”、“经济”、“专件”、“谈丛”等栏目。[8]这些栏目所刊登的内容,或引导和号召同乡加入组织;或向广大同乡通报同乡会的组织和活动状况;或为全体同乡提供各地同乡和故乡的状况;或发表同乡人士的会务、商务和政见言论。这一切,对增强同乡的团体观念、互助意识、信息沟通、公益活动都颇有益处。
在职能机构设置上,由原来的董事总管,各帮轮值制度转变为专职机构分工负责制度。四明公所的业务管理是没有专职机构的,由董事总管公所的一切重大事务,以掌管公所的银钱和善举为主;日常事务则由各帮所推选的司月董事按月轮流当值,以管理商业事务为主;公所内的专职管理人员只有两名,分管账务和杂务。[9]
宁波旅沪同乡会则设立了各种专职机构,分工负责各项工作。成立之初就设有审查、评议、文牍、经济、会计、调查6 科。[10]1928年之后,根据会务扩展的需要,新设基金委员会、建设股、教育股、评事股、调查股、土物陈列股、社交股,办事科室由原来的6科改为4科。[11]这种职能机构设置状况,既表明职责分工明确,也表明会员的各项活动在有关职能机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展开,机构设置与其“救生”功能相一致,完全是一种现代社团的机构设置模式。
当然,作为现代性社团的宁波旅沪同乡会,并非与作为传统社团的四明公所毫无联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在四明公所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作为组织基础的同乡关系和联结网络,在四明公所时早已形成;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选举和入会自愿,四明公所亦有程度不同的实行。有些事业在四明公所时期已经有之,如难民救济活动,四明公所就有所进行;经济活动则是各业帮会组织的主要业务;职业介绍在同乡私人之间自古有之。同乡会只是把这些联结网络、组织原则和活动加以扩大化、制度化、规范化而已。从四明公所到宁波旅沪同乡会的变化,不仅显示了宁波同乡组织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也说明以会馆、公所形式出现的传统同乡组织,经过改造,可以转变成为现代性的同乡组织,并能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他同乡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构成,与宁波旅沪同乡会没有什么不同之处,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类举。
各籍同乡会成立之后,各籍的会馆、公所都基本上存在,但是它们除了作为同乡的慈善活动机构,或作为同乡会的办公和集会场所之外,其组织形式和功能作用也向着同乡会的模式体制转变。首先是宁波旅沪同乡的传统组织四明公所引进了同乡会的组织机制,从1912年起对公所的组织体制进行改革。是年由公所经理沈洪赉发起成立“四明公所公义联合会”,以“同乡各团体、社会各业行号之捐助经费者”为会员。1915年成立公所董事会,选举朱葆三、周金箴、沈仲礼、虞洽卿、严子均、方舜年、方积钰、周鸿孙、葛恩元等9人为董事,其领导成员几乎与同乡会的领导者合而为一了。并改变以往“董事有事始集,未尝定期会”的传统,每年轮流由一位董事值年,总领公所事务。1916年公义联合会召开常年大会,重新制定公所章程,正式确立了公所的新体制。章程规定: 公义联合会设董事6人,“由公义联合会年会选举”;公义会有辅佐并监督公所董事会执行会务的权利,“公所一切事务,均由董事会及公义联合会董事协议决定之”,“遇有捐助善举、赈济及变更田产、营业股票契约等事,均须董事会、公义联合会全体公决施行”,并与董事会各推派两名董事分别执掌银钱和产业事务;董事会每年推举一名董事轮流担任值年董事,加入公义会的各团体代表担任值月董事,每月轮流当值,查核公所的会计帐目,协助董事会处理某些事务。由此强化了公所事务的民主参与制度,也增进了团体的凝聚力。但是,这时的四明公所仍然没有改变以“救死”为主的功能,其章程开宗明义规定:“本公所以建丙舍、置义冢、归旅榇等诸善举为宗旨”,其所做的事情也大多限于此类。[12]
于1915年新建的洞庭东山会馆,将原有的“莫厘三善堂”和新成立的洞庭东山旅沪同乡会合成一体,从而开始改变会馆传统的单一“救死”功能,兼顾“救死”和“救生”之事。在组织原则上基本采取了同乡会的方式。旅沪同乡之人只要到会馆报名注册就可成为会员,均有选举、被选举、参与会务、议决事项、要求保护的权利。会馆的领导者都由会员选举产生。会馆内设有查帐、文牍、庶务、会计、调查、检查等办事部门。[13]
上海广肇公所,在民国以后采取了民主选举的方法,董事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再由董事选举会长,还实行了候补董事制度。[14]
20世纪20年代以后,同乡会馆不仅在组织模式上而且在功能作用上与同乡会无甚差异,“救生”已成为其主要功能。先让我们来看看上海江西会馆在1925年制定的新章程。在组织模式上,其会员资格和权利规定为: “凡在上海有职业之江西人,年纳捐在五十元以上者得为会员;曾纳特捐在百元以上者得为特别会员”;有选举、被选举、交纳会费、条陈会务、商请开会、公议决定、申请援助、同享公益的权利和义务。其董事由会员投票选举,值年董事由董事推举,董事会下设立坐办、文牍、书记、会计、庶务、调查、交际等办事人员,并各有明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任职期限。在功能作用上,则明确规定: “以维持公产,增进赣人工商业务利益为宗旨”,已从以“救死”为主,改变成以“救生”为主。无论在组织上和功能上,几乎与商会一模一样。
再看上海泉漳会馆于1939年订定的新章程。除了在组织的民主原则方面与上述的江西会馆类同之外,在组织模式上与1928年以后的同乡会一样已改组为理事会制,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以理事会为会务执行机关,以监事会为监察机关,更显示出一种新的组织体制。其“救生”的功能也更为明显。不仅规定其宗旨是:“联络同乡感情,共谋生产事业之发展,团结互爱精神,巩固生命财产之安全”,而且明确规定应办事务为:“1、保护旅沪同乡业务上之权益,及顾全同乡之生命财产;2、设立泉漳学校,培养同乡人才,促进泉漳文化并指导同乡子弟来沪求学;3、设立泉漳医院,施救旅沪同乡之贫病及施舍医药;4、设立泉漳恤济院,酌情施济旅沪同乡之孤寡贫弱老弱无能,及施济同乡流落者之返乡路费;5、设立泉漳书报社,搜集与同乡有关系之书报,以供众览;6、设立泉漳公墓及殡舍,并酌情施舍棺木;7、调查各种实业精详计划,分别汇编介绍同乡集资兴办;8、调查各种国货及土产,编辑说明介绍同乡与国货厂家合作推销;9、其他应该事业。”[15]除了第6项为“救死”事项之外,其余均属“救生”之事。
以宁波旅沪同乡会的产生为起点,现代性的同乡会组织自民国以后在全国各地逐渐普及开来,而且使传统的同乡会馆、公所逐渐引入同乡会的组织体制和功能,既表现了近代中国同乡组织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化过程,也反映了传统同乡组织经过改造可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有益于旅外同乡的利益自维,而且有利于旅居地及故乡的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注释:
[1] 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2] 参见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经济学会编译:《中国经济全书》。
[3] 《宁波旅沪同乡会征求会纪事》,《时报》1916年6月28日。
[4] 《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
[5] 《本会历届征求会员成绩比较表》,《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10日版。
[6] 《劝用国货之效力》,《时事新报》1915年3月23日。
[7] 吴克强等:《饮誉四海的“宁波帮”》,《僚望》1986年第28期。
[8] 《本会会刊之沿革》,《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
[9] 参见经济学会编译:《中国经济全书》,第180─182页。
[10] 《旅沪宁波同乡会职员表》,《时报》1911年3月24日。
[11] 《现任执监委员题名》,《宁波旅沪同乡会第六届征求会员纪念册》,1928年。
[12] 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909-911;918-920页。
[13] 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898-899页。
[14] 《广肇公所选出新董事》,《民国日报》1922年12月24日。
[15] 彭泽益主编: 《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857-859页;863-867页。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