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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德天赐案初探
嘉庆十年,在京传教士德天赐托教友向澳门递送书信及地图事发,清廷严行追查,形成了一场大案,史称德天赐案。这是中国天主教史和中西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然而,迄今为止,学界对此尚未引起重视,缺乏专门的研究。本文依据《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就此试作分析。
一、德天赐案的发生与清廷的处置
众所周知,雍正帝即位之后,大规模地驱逐西方传教士,严厉禁止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但是,他仍然保留有技艺的传教士在宫中服务。一方面是严行禁教,一方面是利用传教士。他的这一做法被此后的乾隆帝、嘉庆帝、道光帝所继承,成为鸦片战争前,清廷的一个既定方针。
清廷既允许有一技之长的传教士进京效力,又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首先,只有愿意长期留居,永不返回西洋者才可进入中国。其次,对于符合进京条件的传教士,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申请、奏报、批准、护送进京的程序。正如清代档案所载:“嗣后西洋人来广,遇有原进土物及习天文、医科、丹青、钟表等技,情愿赴京效力者,在澳门令告知夷目呈海防同知。在省令告知行商呈明南海县,随时详报总督,具奏请旨护送进京。仅带书信等物件,由海防同知、南海县交提塘转送。”[1] 其三,对传教士的在京活动也有明确的限定。
清廷通过上述方法将有技艺的传教士招进宫中,为清廷服务。可是,对于传教士来说,西学不过是他们的敲门砖,传教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对此,他们作过明确的表白。法国耶稣会士巴多明就曾说过:“我们为了获得天主教教徒的许可,又为了获得一个教徒应履行之义务的许可,更为了获得闭着眼睛向神祈祷的许可,才特意从6千里之欧洲来到中国。我们为了在朝廷、北京、诸省传布天主教,同时为了对皇帝尽最大的奉献,才来到中国的。”[2] 法国耶稣会士汪达洪向乾隆帝的宠臣和珅明确表示:“来华之目的首在传教,次在为朝廷尽微力。”[3] 有的传教士则更为干脆,抵达广州,接到清帝的诏令之后,公开宣布:“奉命入京为官,顾既不能同时传道,为官何益?已决定回欧矣。”[4]
由此可见,在清帝与传教士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对于一方是重要的东西,对于另一方则是次要的。传教士始终希望能在中国传教,便极力争取清帝的好感。他们一方面以自己的科学技术为清廷服务,一方面抓住一切机会,利用各种方法巧妙传教。清廷允许传教士自己过宗教生活,但禁止传教。一旦发现,予以打击。因此,大小教案此伏彼起。
乾隆四十六年,清廷寄谕两广总督:“向来西洋人有情愿赴京当差者,该督随时奏闻。近年来,此等人到京者绝少。曾经传谕该督,如遇有此等西洋人情愿来京,即行奏闻,遣令赴京当差,勿为阻拒。据该督复奏,因近年并无此等呈请赴京者,是以未经奏送等因。但现在堂中如艾启蒙、傅作霖等俱相继物故,所有西洋人在京者渐少。着传谕巴延三,令其留心体察,如有该处人来粤,即行访问,奏闻送京。”[5] 两广总督遵旨而行,终于找到了愿进京效力的西洋人德天赐等。
德天赐,意大利人,原名Santo Agostino , Adeodato ,乾隆四十九年来华,时年27岁,擅长绘画。两广总督向清廷奏报:据洋行商人潘文岩等、通事林禧等禀称,有意大利国夷人德天赐、颜诗莫二名,附搭双鹰国夷船到广州,情愿进京效力。卑职随即传唤德天赐、颜诗莫并行商、通事等人。据德天赐称:今年27岁,谙晓绘画。据颜诗莫称:今年32岁,谙晓外科医理。因本国王接到在京夷人汪达洪的信,叫夷人进京效力,附搭双鹰国夷船来广。卑职查照往例,详情奏报,派遣人员,给发咨文,伴送赴京。据德天赐、颜诗莫称,拟于七月初九日从广州起程进京,随带跟役四名。[6]
从此,德天赐进入了北京,以绘画为清廷服务,逐渐取得清廷的好感,得赐六品顶带。
嘉庆九年八月,广东新会人、天主教徒陈若望受澳门主教之托,从澳门到北京给钦天监监正、西方传教士索德超送信。九月,他抵达北京,将信件交给索德超。十月,携索德超等传教士的信件,回返澳门。行至江西,被地方官府抓获。
十二月二十九日,江西巡抚秦承恩向清廷奏报::抓获一名天主教徒,广东新会县人陈若望。搜出西洋书信十九封,汉字书信七封,刻本天主教经卷等物。西洋字书信中,夹有直隶广平府至山东登州府海口地图一张。据陈若望供认,他在香山县澳门拜西洋人马诺为师。嘉庆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到澳门,掌教金安多呢给他洋钱四十四圆,令送信至北京,交钦天监监正索德超查收。九月二十九日到京,十月十二日索德超给他盘费银十两,西洋字书信十九封,汉字书信七封,嘱交金安多呢分发,并给他刻本天主教经卷带回自看。他不识西洋字,不知所寄信中有何内容,也不知为何夹有地图。
秦承恩认为,早在乾隆四十九年,清廷即规定,在京天主堂之西洋人俱系来京行艺,各有职事,其往来书信皆由官方收发咨送,不许私行托寄。今陈若望传习天主教,又为私递书信,已属不法。其西洋字书信的内容是什么?因何夹有地图?必须查明。特遣员将陈若望解交刑部,其所带书信、地图咨送军机处查讯。
清廷对此十分重视,立即询问在京传教士索德超、贺清泰、南弥德、德天赐、李拱辰等。他们承认分别写过书信,托陈若望带到澳门。信的内容皆为问候亲朋好友,并无违碍之处。地图则为德天赐所寄。
正月十四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着将西洋人六品顶带德天赐交左翼总兵文宁,派千把一员在圆明园提督衙门暂行看管。”[7] 地图一事是审查的重点。
德天赐供认:“我是意达里亚国人,在西堂当家。此图内所开地方俱有民人在我们各堂习教,因各堂规矩不同,恐到京时争论,所以分别标记。其有在西堂习意达里亚国教者以一点为记,有在南堂习博尔多噶里亚国教者以十字为记,有习吉斯帕尼亚国教者以尖圈为记,其黑方圈系向有习教的人,此时已没有了。我要寄图与传教正管,使他知道某处住有某堂习教的人,以便来京的人到堂不至争论。”[8]
军机大臣继续审问:地图从何而来?图内标记自登州府至广平一路既有习教之人,究由何人传授?是否止此一路?抑或还有别处?反复审问,德天赐都含糊其词。正月十八日,军机大臣奏报:“臣等奉谕旨,将德天赐交提督衙门暂行看管,复经提讯,坚供如前。查德天赐在京当差,前曾蒙恩赏给六品顶带。乃不安本分,私自寄信澳门,已属违例。且熟悉汉话,而所供写寄地图情节,始终含糊,难保别无隐情。应请旨将德天赐革去顶带,交刑部详细研审得实,定拟具奏。”[9]
德天赐被革去顶带,押送到刑部。他供认:“此图原是乾隆四十九年因传教犯事、业经治罪之梅神甫所遗。图内自山东登州至直隶广平府,又自曲阜至直隶景州,俱系西洋传教地方。近日各堂要争往传教。我想将此图寄回西洋,求教主传谕各堂,不许争竞,并无别意。”[10]
刑部审明,此地图确为传教图,并无别意,与政治无关。但禁教近百年,乾隆四十九年还曾兴起大案,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查禁,“何以迄今仍有各处传教之事?虽此时传惑已众,势不能逐名究办,亦应将听从西洋传教、如号称神甫等项内地民人严行究惩,俾愚民各知例禁,醒悟改悔,以维风化而正人心”。[11] 便继续审问,要德天赐供出传习天主教的重要人物。
可是,“德天赐一味廻护,狡饰支吾。不但不肯供出神甫等项民人姓名,即被惑习教之人亦供年久人多,均不能知其住址名字。”[12] 刑部将德天赐的跟役翟喜、萧斌、吴永泰、黄德等传唤到庭,严厉讯问,并令他们与德天赐对质。德天赐见无法隐瞒,只得从实招供。
由此,清廷得知:在北京,天主教有东、西、南、北四座教堂。共有先生八名。其中姜姓已故,顾姓、何姓、赵姓现在分赴外省传教。卢姓、尤姓、刘姓,及镶黄旗汉军马甲周炳德现在各堂讲经讲道,管理一切传教事宜。嘉庆七年间,将海甸杨家井地方旧有西洋人寓所一处改为圣母堂,分男女两堂。男堂会长六人:张廷贤、杨姓、刘朝栋、赵廷珍、朱长泰、内务府正白旗闲散现在畅春园看门之汪茂德。女堂会长为民妇陈杨氏。各讲经传道,从者甚众。习教的人员有:西堂代认汉字先生山东人王世德、直隶景州人吴西满、山西平遥县人张明禄、山东临清人简恒、直隶威县人尹思敬、正蓝旗汉军马甲佟恒善、佟明、养育兵佟四、正黄旗汉军马甲蔡永通等。
清廷先后将上述人员抓获,由刑部逐一审讯。先生周炳德,会长刘朝栋、赵廷珍、朱长泰、汪茂德、陈杨氏等供认:“在堂讲经传教属实。近年编造汉字西洋经卷31种,流传各处,冀图易于煽惑入教人众。其板片现在天主堂存贮。”[13]
清廷派人到天主堂查缴经卷,起获满汉文书籍173种。清朝官员将天主堂私刊书籍逐一阅看,发现书中“尚无悖逆词句,惟多系荒诞支离之语。兹就其谬妄尤甚者粘贴黄签,共七本,进呈御览”。[14]
嘉庆帝阅后,极为愤怒,发布了一道长篇上谕。在谕中,首先,他摘引了经卷中的部分内容,指出:《教要序论》内称,其天主是万邦之大君。《圣年广益》内称,所信降生之耶稣普天下各人物之大君。又称凡在天地大主之下,自君王以至士庶,人人弃邪归正,圣教大行,未有不久安长治者。又称我教之主,真正是天地人物之主。又称凭他有道之邦多系世俗肉身之道。又称圣人欲乘此机会传教中华。《婚配训言》内称,外教者如同魔鬼。
接着,他斥责这些经卷支离狂妄,怪诞不经,不一而足。而其中尤为悖谬者,则听父母所命相反于天之命为大不孝。有圣女巴尔拔拉,不肯听从逆命被顽父亲手杀之,天主义怒至公,即以暴雷击死。为人父母亲友阻人信奉天主者,当以此为鉴等语。蔑伦绝理,直同狂吠。
他还举例说,经卷内称当时有一个贝子,终日行非理之事,福晋极力劝之不从。一日,有一群魔鬼拉贝子下地狱。天主以福晋有德行,默启他,使知伊夫火海永远苦难,可见不听善劝决不免天主永罚等语。尤为肆口乱道。贝子、福晋之称,西洋人何从知悉?一定是从前与旗地人来往,谈论此称号,妄行编载。而其所称贝子被魔鬼拉入地狱之语,皆系凭空捏造。似此造作无稽,充其伎俩,尚有何言不可出诸口?何事不可写入书?
最后,他明确指出:若不及早严行禁止任令传播,设其编造之语悖谬更有重于此者,势不得不大加惩办。因此,他下令销毁书籍及板片。并强调:与其日后酿成巨案,莫若事先预为防范。要求旗民人等读圣贤书,勿听信邪说。[15]
由于德天赐案的发生,清廷查出禁教虽已百年,天主教并未绝迹。天子脚下,仍有大量的天主教经卷流传,信教者甚多。旗人周炳德竟是教堂先生,管理传教事宜。旗人汪茂德,身为畅春园看门人,竟是天主教的会长。这不能不令清廷极为震惊,下令严惩。
四月三十日,内阁奉上谕,宣布了对这起教案的处置决定。
对于德天赐,清廷认为:西洋人信奉天主教,在该国习俗相沿,原所不禁。京师设立西洋堂,是为了推算天文,参用西洋。凡该国情愿来京学艺者,均得在堂居住,原不准与内地民人往来滋事。德天赐以西洋人来京当差,不知安分守法,妄行刊书传教,实为可恶。刑部奏请或饬令回堂,或遣回本国,均属未协。德天赐着兵部派员解往热河,在厄鲁特营房圈禁,仍交庆杰随时管束,不许与内地旗民往来交涉,以杜煽惑。因此,德天赐被囚禁在热河,长达四年。嘉庆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奉旨:“西洋人德天赐遣住热河,业已数年。着加恩释令回京,仍着禄康等交西洋堂严加管束。”[16] 嘉庆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上谕:“西洋人现在住居京师者,不过令其在钦天监推步天文,无他技艺足供差使。其不谙天文者,何容任其闲住滋事?着该管大臣等即行查明,除在钦天监推步天文差使者仍令供职外,其余西洋人俱着交两广总督,俟有该国船只到粤,附便遣令归国。”[17] 七月十四日,管理西洋堂事务大臣福庆等奏:查得西洋人德天赐、高临渊、颜诗莫、王雅各伯四人,“学业未精,止能绘画及修造钟表等事,在京本属无用,应即遵旨遣令回国。”同日,内阁奉上谕:德天赐等四人,“着交步军统领衙门,于伊等起程时,派参将游击二员,酌带兵丁数名,伴送至良乡县。直隶总督另于文职同知通判内,武职游击都司内,拣派妥员,带同兵役,接替伴送出境。其山东以下经过各省,均照直隶一体派员接替。到粤后,交该督松筠收管,俟有便船饬令附载归国。其沿途所过地方及到粤居住之日,均不许令与内地民人交接往来。倘有意外之事,惟伴送之文武员役是问。”[18] 德天赐因此离开了中国。
对于传播天主教的重要人物,清廷认为,内地愚民已不应传习,而旗人尤不应出此。“关系人心风俗者甚巨。”因此,将寄信人陈若望、在堂讲道之旗人周炳德、会长民人刘朝栋、赵廷珍、朱长泰、旗人汪茂德等人,照刑部所拟,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并先用重枷枷号三个月,以示惩儆。民妇陈杨氏,以妇女充当会长尤属不安本分,着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不准折枷收赎。民人简恒曾代为寄信,请人传教。旗人佟恒善经反复开导仍执迷不悟,俱着枷号三个月,满日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旗人周炳德、汪茂德、佟恒善自背根本,甘心习学洋教,“实不齿于人类”,[19] 均各销除旗档。
对于普通教民,清廷的惩治也很严厉。德天赐的跟役翟喜、萧斌、黄德、吴永泰,民人张明禄等,照违制律杖一百,并先行枷号,派员役看守。
对于那些受到惩治后,表示愿意出教的人,清廷唯恐他们一时畏罪求免,未必出于至诚。令他们踩踏十字,以示真心悔改,仍着该管旗籍各官严加管束,如敢再行传习,即加倍治罪。有官职者,革职,仍交与该旗管束,“谕令安分守法,如敢复蹈故辙,私行习教,或与西洋人往来交结,该都统等即行据实奏明,一面锁拿交刑部加倍治罪。”[20]
对于失察官员,清廷也分别惩处。首当其冲的是管理西洋堂事务大臣。上谕:“向来西洋堂事务俱派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而历任该管之大臣等不能实心经理,其派委之司员亦不常川稽查,大率有名无实。即如近日德天赐等妄行刊书传教,煽惑旗民,此皆由历任该管大臣官员等平日不能认真查察,以致伊等敢于私通书信,往来交结。”[21] 因此,将嘉庆四年以后,管理西洋堂之内务府大臣一并查明,罚俸惩处。其次是失察旗人习教的各旗都统、副都统。上谕:“所有此案各该管失察之现任都统、副都统等,均交部议处。其历任之都统、副都统等,现在仍任二品以上职官者,着交部察议。”[22]
为了防止今后再出现洋人向旗民传教之事,清廷制定了《西洋堂事务章程》。这个章程共10条,主要内容为:一、管理西洋堂事务大臣各派司员二员经理一切,并各添派章京四员经常到堂轮流稽查;二、步军统领衙门派步军校一员,步甲五名,营官一员,营兵五名,每日轮流在该四堂门前严密稽查;三、将西洋四堂的匾额“敕建天主堂”字样磨去,以免愚民受惑;四、除西洋人自奉其教,按日念经,例不禁外,旗民人等概不许私赴西洋堂。西洋人亦不许与旗民交结往来。在钦天监供职的西洋人,因公出门,须先期报官,届时与营官一员同来同去。无职的西洋人止准在四堂间往来,亦派兵役随行。如有乘机私赴旗民人家往来者,即行拿解,交步军统领衙门究办。五、西洋人如有寄往本国家信,俱令回明本管堂官,行文俄罗斯馆认识西洋字之人认明译出后,经本管堂官看明,再行用印,由兵部寄往两广总督。欧洲方面的来信,亦令两广总督拆封看明,连译出之文一并寄京,交本管堂官查验后,再交西洋人收领,均不得私觅寄送。一经查出,即将私觅寄送之人从重治罪。六、在西洋四堂服役之人,应查明现在人数,造册存记,不许增添。七、西洋四堂门外及京城内外,俱张贴告示,不许传习天主教。并注明如系职官,革职治罪;满洲人员,加倍治罪;如系军民人等,充发烟瘴之地。使旗民人等触目惊心,知所儆畏。[23]
此后,清廷又详立治罪专条,严厉惩治传习天主教之人。明确规定:嗣后西洋人有私自刊刻经卷,倡立讲会,蛊惑多人,及旗民人等向西洋人转为传习,并私立名号,煽惑民众,确有实据,为首者定为绞决。其传教煽惑,而人数不多,亦无名号者,着定为绞候。其仅止听从入教,不知悛改者,着发往黑龙江给索伦达呼尔为奴,旗人销除旗档。失察官员降级调用。在监天钦任职的西洋人必须严加约束,禁绝与旗民往来,以杜流弊。其余的西洋人俱遣令回国,如有在境逗留者,立即查拿,分别办理,以净根株。[24]
在严定科条,大加惩治的同时,嘉庆帝还加强了教化的力度。他要求各省学政撰写禁教文论,“剀切化导,其词无取深奥,但为辨其是非,喻以利害,明白浅近,使农夫贩竖皆可闻而动心。发交各州县官刊刻印刷,于城市乡村广为张贴,务使家喻户晓。”[25]
被捕的旗人教徒
在德天赐案中,有众多的旗人因奉教而受到严惩。这是这起教案的一大特色。清代档案中,有许多关于这些旗人的记载,为我们探讨禁教时期旗人奉教之况提供了宝贵资料。
在这些奉教旗人中,苏努的曾孙引人注目。苏努曾为辅国公、镇国公、议政大臣、贝勒,在清初政治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因卷入康熙末年的储位之争,受到雍正帝的严惩。他的子孙热诚奉教,屡遭打击而始终不渝,是中国天主教史上的着名奉教家族。有关雍乾间苏努家族的奉教之况,在华耶稣会士巴多明于1724——1736年在寄往欧洲的信中,有大量的论述。[26] 18世纪,欧洲还上演了许多有关苏努家族的戏剧。[27] 陈垣着有《雍乾间奉天主教之宗室》一文。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德天赐案发生之后,苏努家族的奉教之况。
嘉庆十年,苏努的曾孙图钦、图敏,因私习天主教被捕。嘉庆帝特下谕旨,强调指出:“图钦、图敏俱系苏努曾孙。雍正年间,苏努因犯罪革黜宗室,降为红带子。是该二犯本属罪人子孙,理宜安分守法,乃敢私习洋教,经该部再三开导,犹复始终执迷不悔,情殊可恶。图钦、图敏着革去红带子,并于玉牒内除名,发往伊犁,枷号六个月,再行充当折磨差使。永远不准释回。”[28] 并命伊犁将军松筠不时稽查,如二人在伊犁脱逃或有别项滋事之处,即行恭请王命正法。
松筠领旨之后,立即对图钦、图敏之事作出安排。并向嘉庆帝奏报:“该犯等现在尚未解到。因即行令乌鲁木齐都统奇臣转饬沿途严行押解。俟到伊犁,钦遵谕旨,先行各予枷号。伊犁惟铜铅两厂差使较苦,俟枷号满日,分拨铜铅厂处所充当折磨差使。奴才留心稽查。该犯等倘有脱逃及别项滋事之处,即遵训谕,一面奏闻,一面恭请王命正法示惩。”嘉庆帝满意地在折上朱批:“知道了。”[29]
从此,图钦、图敏在伊犁铜铅厂充当折磨差使,苦度年月。嘉庆十九年,松筠在一份奏折中提到:“图钦、图敏业已先后病故。”[30]
图钦、图敏因奉天主教而受到清廷严惩,死于异乡。其后人并未因此退却,继续传习天主教。道光二十年,清廷在京城抓获了一批传习天主教的旗人,他们就是图敏的后代。据清代档案记载,这起教案中被捕的文八即文宽,是镶红旗包衣郭尔明阿佐领下红带子。文六即文宠,是文八胞兄。李氏,是文八之母。文八与其胞伯图兴阿及图兴阿之妻赵氏、子文磬、及文磬之妻马氏分居过日。文八堂兄文盛即洪大,与其母关氏、其弟文瑞等均在昌平州北山地方祖坟内居住。文八的五世祖贝勒苏努,于雍正年间因案革爵,将其子孙废为庶人,后于乾隆年间赏给红带子为记。文八之祖图明于嘉庆年间因习教犯案,复革去本身红带子,发遣伊犁。道光十八年二月,文八之父图兴阿及文八之兄文广,亦均因习教革去红带子发遣。其时,文八胞叔图明阿因瘫痪未曾发遣。
图兴阿与西洋人毕学源是好友。毕学源负责管理在北京的两处西洋人坟墓,一在沙拉村,一在正佛寺,均盖有房屋。其正佛寺地方坟屋早年即卖给文广为业。毕学源居住并经管沙拉村坟屋。毕学源病重时,将各种经卷及他所用衣帽等物送给图明阿一份,作为纪念。毕学源去世后,图明阿将书物运至坟屋,与文八、文六、李氏,时往念习。图兴阿、赵氏、文磬、马氏、文盛、关氏亦各自在家诵经。
文八等人被捕后。道光二十年九月,清廷宣布:文八、文六、图兴阿、文磬、文盛均系再犯,文磬及图兴阿之妻赵氏俱不愿出教,系红带子,均发往伊犁充当苦差。文八、文六、文盛、文磬各枷号三个月,图兴阿年逾七十,赵氏系妇女,仍一例实发,不准收赎。赵氏到伊犁后,酌量安置,与图兴阿均照例免其枷号。文八之母李氏、文磬之母马氏、文盛之母关氏均系初犯,讯俱情愿改悔,例准免罪。惟该氏等举家世习天主教,未便仍留京城致滋萌孽,比照迁徙人家口随行例,与未经习教之文八之妹妞儿、文磬之幼女大妞、二妞,均令随同各男犯,由兵部一体发往伊犁,交该将军酌量安置。各该犯仍革去红带子,并于玉牒末除名,仍另记册档,以备查核。[31]
上述可见,苏努家族世代奉教,屡经打击而始终不渝。方豪曾经指出:“陈援庵先生研究苏努一家人殉教事迹甚力,着有《雍乾间奉天主教之宗室》。不知何以未言及图钦即苏努之曾孙也。四世忠贞,历雍、乾、嘉三朝而不渝,真一门壮烈!”[32] 在此,我们依据文八等人的事迹,可以将方豪的话修正为:禁教期间,苏努家族五世奉教,历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四朝而不渝。
在嘉庆十年旗人奉教案中,魁敏、倭什布也是值得重视的人物。魁敏,满洲正红旗人,世袭佐领。倭什布(一作窝什布),原任骁骑校。他们因祖父相沿,自幼习教。[33] 嘉庆十年,因教案被捕后,他们坚称不愿出教,甘心受罪。被销去旗档,发往伊犁,枷号三个月,与图钦、图敏一样,充当折磨差使,永远不准释回。伊犁将军松筠将他们安排在铜铅厂,充当折磨差使,严密监管。在伊犁,他们受尽折磨,其家人也饱受分离之苦。尤其是魁敏,身为独子,母亲年迈,无人侍养。其苦难经历,使伊犁的官员也心生同情。嘉庆十四年,时逢恩诏,伊犁当局将魁敏的情况咨送刑部,请求宽待。刑部回复,魁敏系奉旨发遣伊犁,永远不准释回之犯,应由伊犁将军自行具奏请旨。伊犁将军害怕惹火烧身,不敢轻举妄动,此事便搁置下来。
嘉庆十九年,又逢恩诏,且与魁敏一同受罚的图钦、图敏、窝什布三人业已先后病故,伊犁将军松筠特撰奏折,为仅存的魁敏请求皇恩。在折中,他写道:魁敏因祖父相沿,自幼习教,并无另有师传。嘉庆十年被捕后,经刑部反复开导,仍执迷不悟,不肯出教。此种罪行,即予正法,亦属应当。乃蒙皇上天恩,仅令销除旗档,发遣伊犁,枷号,充当折磨差使,永远不准释回。魁敏已邀隆恩活命,何敢冒昧呈请?但魁敏身为独子,母亲年近七十,无人侍养。今魁敏在戍已届十年,业已真心改悔。因本年恩诏,呈恳查办。奴才等未敢擅便,理合据情奏闻,伏乞皇上睿鉴训示。嘉庆帝对此极为不满,在奏折上朱批:“又姑息矣。另有旨。”[34] 旨意不准行。因此,魁敏继续在伊犁充当折磨差使。
道光元年(1821年),再逢恩诏。奉旨:“刑部查奏吉林等处及陕西等省遇赦不准查办、不准释回各官犯开单请旨。其魁敏一犯,着该部行文该将军讯明是否改悔,再以具奏。”道光二年(1822年)闰三月,伊犁将军庆祥因此上奏,指出:魁敏于嘉庆十一年二月到戍,派当折磨差使。十九年十一月,呈称情愿悔罪出教,经前任将军松筠奏请查办。奉旨不准行。自十九年至今,魁敏勤奋当差,并无念经情事,近年来人尚安静守法,业已改过出教属实,取魁敏甘结呈请转奏。道光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内阁奉上谕:“魁敏前因习西洋教,发往伊犁当差。兹据庆祥讯明,该犯业已改过出教,并从十字架跨过,实系真心改悔。魁敏着准其释回,交该旗严加管束,不时查察,毋许出外滋事。如再生事端,即行据实奏明,从重加等治罪。”[35] 魁敏终于结束了长达17年的流放生涯。
在嘉庆十年旗人奉教案中,周炳德等人也值得研究。据清代档案记载,周炳德,汉军镶黄旗人,16岁入堂习教,嘉庆十年被捕,时年64岁,任天主教教堂先生,管理传教事宜。汪茂德,畅春园看门人,隶汉军正白旗,16岁入堂习教,嘉庆十年被捕,时年48岁,任天主教会长。这两人均为传教的重要人物,经再三劝导,坚不出教,被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并先用重枷枷号三个月以示惩儆,各销除旗档。
佟恒善,汉军正蓝旗人,16岁入堂习教,嘉庆十年被捕,时年38岁。他虽非会长,不过普通教徒,但屡经劝导,“竟敢以虽奉谕旨,亦不出教之言答复”。[36] 被清廷斥之为“其荒谬实出天理人情之外”。枷号三个月,满日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销除旗档。
佟澜,正蓝旗汉军步军校,自幼随父入教,嘉庆十年被捕。时年47岁,继室范氏28岁,子伊兴阿9岁,长女大妞24岁,次女四妞7岁,三女五妞3岁。佟澜供认:“我祖父佟士相、父佟福俱习西洋教。我自幼就跟随父亲入教,时常到天主堂磕头。至入此教,并无别故,不过不敢作奸盗邪淫之事,死后可以飞升。我妻子、女儿亦俱入教。”并明确表示:“今蒙传问,我不愿出教是实。”五月,清廷宣布:“再三开导该员犹执迷不悟,坚称不愿出教,可恶已极。”将佟澜革职,交刑部审讯。其妻子儿女一并交刑部审讯。[37]
李庆喜,正蓝旗汉军副参领,自祖父相传,素习天主教,妻子兄弟亦俱随同入教。嘉庆十年五月被捕,不肯出教。正蓝旗汉军都统额勒登保奏言:“副参领李庆喜身任职官,有教养兵丁之责,胆敢违禁潜习洋教。经臣等面加训诲,多方开导,竟仍执迷不悟,殊出情理之外。请将李庆喜革职,交刑部审办。”[38]
色克、舒敏,正蓝旗汉军步军校,自幼随父入教,妻子兄弟亦俱随同入教。嘉庆十年五月被捕,不肯出教。并说:“天主尊大,不敢违悖。”[39] 被革职,交刑部审办。
刑部官员对佟澜、李庆喜、色克、舒敏软硬兼施,反复劝导,终于使他们改变态度,声称:“我们世受国恩,又系现任职官,受西洋人的摇惑,甘心入教,实是上负皇上天恩,下给旗人丢脸。我们俱愿痛加改悔,断不敢稍存阳奉阴违之心,自取重罪。”[40] 刑部官员令他们当堂脚踏天主教十字架,以示真心出教。他们遵命而行。刑部官员又认为,他们的妻子兄弟均系同教。他们现因被捕,担心治罪,声称改悔。放回家后,仍与妻子兄弟供奉天主,未必举家大小真心实意一同出教。令他们作出保证。他们表示:“我们入教的人不许贴门神、灶王,不许供祖先,不许上坟。这是一定教规。我们回去即赶紧贴供门神、灶王、祖先,并按季上坟。这就是反教凭据。我们是当家人,不怕家中众人不改。只求派我们本管参领等不时严查。如家中尚有一人不肯出教,即求拿送治罪。”
因此,刑部向皇帝奏报:“佟澜、色克、舒敏、李庆喜既系旗人,又任职官,自应照前案一例发遣,以昭惩戒。惟该犯等一经到部即知悔悟,且系伊等祖父流传,各该犯俱以幼小无知随同入教。审讯之下,不但顿悟天主之谬妄,并能各知祖父之前非,似与始终执迷不悟者情节迥不相同。可否仰邀皇上格外恩施,寘其既往,俾各该处无识被惑之徒共知圣主天地优容,人人自新有路之处,出自天裁。倘蒙俞允,佟澜、色克、舒敏、李庆喜均系职官,幸能邀恩宽免治罪,已属法外之仁,其原参革职之处,应请毋庸再议,以示薄惩。仍行文各该旗转饬该管参佐领不时加意稽查。各该犯如敢仍蹈前辙,即行送部,加倍治罪。是否有当,伏候训示。”
得旨:“佟澜等均系旗人,且任职官,辄敢背弃根本,学习洋教。现虽据供明真心改悔,但恐一时畏罪求免。伊等全家久为邪说所惑,一经释放,或仍私相崇奉。其言殊难凭信。佟澜、色克、舒敏、李庆喜仍着在刑部羁禁,将伊等家属传至,令其当面告诫,各将洋教不祀祖先不供门灶等事全行改革,仍交各该旗查明伊全家出教属实,由该管参佐领具结详报,再行释放。后复敢私行习教,即加倍治罪,决不宽贷。”[41]
刑部遵旨而行,将佟澜之子伊兴阿、色克之子穆腾额、穆克登布、穆特赫、穆勒布、穆通阿,孙长顺、长贵、长祥,舒敏之子巴扬阿,孙伊里布,李庆喜之子全福、善褔等带到刑部,令佟澜等当面询问。佟澜等人的子孙表示:“我们俱系跟随祖父习教,现已各自悔悟,情愿合家一齐出教,再不敢仍蹈前辙。如再被查获,或被告发,情愿加倍治罪。”刑部再三严诘,确认他们真心出教。佟澜之妻范氏、李庆喜之妻段氏、色克之妻张氏、舒敏之妻马氏及他们的子媳也都向刑部递交供词,表示真心出教,不敢再犯。各旗也查明佟澜等家属真心出教,现已供奉祖先,张贴门神、灶王。于是,刑部将这些情况向嘉庆帝奏报。
嘉庆帝宣布:“佟澜等误习西洋教,经此番训诫之后,自知改悔,情愿阖家出教。既属出于至诚,尚属天良未泯,着加恩免其治罪,即行释放。但伊等身任职官,传习邪说,实属有玷官箴,岂可滥膺名器?无庸复还原职,仍交与该旗管束,谕令安分守法。如敢复蹈故辙,私行习教,或与西洋人往来交结,该都统等即行据实奏明,一面锁拿交刑部加倍治罪。”[42]
旗人佟明、佟四、蔡永通也于嘉庆十年被捕,后愿悔改,得以释放。清廷宣布:“恐该犯等因一时畏罪饰词,未必出于至诚。仍着该管旗籍各官严加管束,如敢再行传习,即加倍治罪。”[43]
各省的查禁行动
德天赐在被捕后供出:在北京,天主教有东、西、南、北四座教堂,共有先生八名。其中姜姓已故,顾姓、何姓、赵姓现在分赴外省传教。因此清廷在各省开始了查禁行动。
在四川,据御史韩鼎晋奏称,“西洋天主教流传川省已久,勾引习教之人日聚日多。省会郡县亦恬不为怪。凡习教之家,俱有经卷,男妇朝夕念诵,实由在都中西洋堂习教民人常出外省传道,亦有教师名目遇贫寒人随便资助银两,诱其入教,并令其转诱。无论贫富人等,一入此教便情同骨肉。”[44] 清廷因此传谕四川总督德楞泰,令其饬知地方官严厉追查,出示布告,使愚民咸知例禁。其所传之经卷或私自刊刻之书籍板片等,一并查出销毁。如有老师等在四川煽惑,或籍此滋事者,一经访获即按律惩治,以儆其余,愚民自可渐次解散。果悔过自新即属安分良民,总当妥为办理,使之改邪归正。
接到谕旨之后,德楞泰想到,乾隆十九年和四十九年,四川都曾严厉查禁天主教,抓获西方传教士费布仁、冯若望等。天主教在四川流传日久,教徒必多,须采取相应措施。他立即张贴布告,明确指出,凡有习教之人,无论城市山林,穷乡僻壤,立下期限,以半年为率,准其改悔自首。倘逾期仍复执迷,即当严行究办。与此同时,他面谕有关官员,令其密饬地方州县,不动声色,认真访查。如有潜藏境内之西洋人,一经拿获即免其失察之咎。倘不实力查拿别经发觉,定当从严参处。惟恐地方官阳奉阴违,不实心办理,他又密派心腹,分头察访。
不久,他查获成都、华阳两县习教者共40余人。其中雷应春等5人,自布告出示之后,即已改悔。郑荣等40人仍在观望,尚未悛改。他饬令该管道、府,督同两县官员,将郑荣等人传唤到庭,反复开导,宽其已往之愆,予以自新之路。于是,郑荣等人表示情愿痛改前非,永远出教,并在亲友中互相劝告,各具连环保结存案。但有一位教徒,名叫王庭佑,坚决不肯出教。受到刑责后,才畏惧依从,具结改悔。德楞泰认为,郑荣等人止系信奉茹斋,并无刊刻经卷板片,亦无开堂聚众之事,今既具结悔改,察其情词甚为真切,自应遵旨免其深究。王庭始虽不从,继即悔改,尚知畏法,仍交地方官留心察看,如敢再蹈前辙,即应从重治罪。
德楞泰对成都、华阳的查禁情况颇为满意,通饬各州县照此办理。要求地方官员“倘境内或有西洋人潜入逗留,以及本地民人称为老师名目,并有开堂聚众之事,必当查拿严办,断不可稍事姑息。以正人心而端风俗。”并将上述情况向嘉庆帝奏报。嘉庆帝在折上朱批:“总应严缉传教首犯,余者自息。”[45]
直隶,距京甚近,查禁行动倍受嘉庆帝的关注。五月十日,直隶总督颜检奏道:臣接旨后,密饬各府州县,在所属地方加意访查,如有习教之事,即遵旨妥协办理,务绝此风。倘视为通行之案,漫不留心觉察,日后究出曾在该境传教,定将专参严处。其经卷书籍板片等物,均应查明起出,上缴销毁。现在不习教之区,亦不免有旧日流传之本,令地方官收买解省销毁。直隶距京甚近,为防西学堂内之人往来传教,特密札访查。嘉庆帝在折上朱批:“查得邪书,封送军机处。若获习教者,令其改悔。改悔则已,如执迷不悟,按例办理。”[46]
此后,宛平县查出,桑峪村有天主堂,男女习教者40余家。地方官立即带领员役星夜前往。该村距京城170余里,山径崎岖,村内居民百数十户。村东有天主教男堂、女堂。官兵在堂内没有发现经卷、板片,亦无西洋供像。惟壁间有旧设龛座痕迹。天主教徒张文成等被带到堂内,供认:“小的祖上即传习西洋教。这个天主堂原是旧时供奉西洋神像,习教念经之所。此次查禁之后,我们心中害怕,同习教的人40余家俱各出教,将经卷、供像俱已焚毁,并将龛座拆去。”官兵到张文成等人的家中严密搜查,没有发现经卷、书像等物。又到其他40余家查看,见其门首俱粘贴门神,表明俱已出教。经审讯,张文成等为天主教教首。地方官决定将张文成等解送刑部,审明办理。奉旨:“张文成等着交刑部审讯具奏。”[47]
广州是当时惟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奉旨进京的传教士由此踏上入宫之路。中国教徒也常从此前往澳门,秘密接引传教士潜入内地。德天赐案中,为德天赐递送书信地图的陈若望就是广东人。因此,广东成为查禁的重点。嘉庆十年九月,两广总督那彦成等奏:抓获欲潜入内地的传教士若亚敬、接引传教士的中国教徒李如等人,起获番字经卷等物。[48]
李如,教名亚立山,山西阳曲县人。已故伯祖母李梁氏向习天主教,祖父李玉章、父李纲、伯祖李阶、族人李玉粮等均为教徒,李如亦自幼习教。嘉庆六年间,李如贩货至广东南海县地方贸易,与倪若瑟、麦丙忠等人往来熟悉。倪若瑟原籍福建后迁居南海县素习天主教。麦丙忠是新兴县船户,亦习教礼拜。嘉庆十年三月,李如至澳门购货,赴天主堂观看。值西洋人若亚敬在堂,共谈习教之事。李如希望接引他赴原籍山西传教,得到同意。四月十九日,李如回至南海县佛山,先向麦丙忠雇船,言定送至乐昌县地方交接,给船价番银20圆。并请倪若瑟伴送至湖南地方,许给工银10圆。二十二日,李如复至澳门,接引西洋人若亚敬。于是,若亚敬剃头易服,装作内地民人,携带经卷,随同李如来到佛山,登上了麦丙忠的船。为避免被人发现,若亚敬一直装病,躺卧舱内。五月七日,行近韶关。李如恐关役盘查,令倪若瑟坐船过关,自己同若亚敬上岸,由僻路绕过韶关,等倪若瑟的船到达后,再上船同行。不料,他们的行踪被官府查知,遭到通缉。十一日,船至乐昌县河面时,李如等人被捕。
广东官府对李如等严加审讯。李如供认:学习天主教,但止系礼拜吃斋,悔过劝善,冀图消灾降福,并无充当神甫及不法别情,接引若亚敬欲赴山西传教即被拿获,亦无煽惑多人之事。若亚敬称:西洋人习教不过劝善改过,是以随同接引前往传教,冀立功德,实无别项情弊。虽在澳门天主堂内居住,亦止在堂吃斋礼拜,并无与民人辗转传教之事。
广东官府参照刑部对陈若望等人的处置,作出了对李如等人的惩治决定。认为李如以内地民人辄敢违禁学习天主教,复接引西洋人若亚敬赴山西传教,几致辗转煽惑,殊属不法。应照陈若望之例,用重枷枷号三个月,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倪若敬、麦丙忠违禁习教,复听从引送,被抓获后,声称不愿出教,殊属怙恶不悛,未便于李如罪上减等拟徒,应照民人入教发烟瘴例,杖一百,发往极边烟瘴充军,至配所折责40板,仍勒令出教。若亚敬,以西洋人改装易服,私赴内地传教,煽惑愚民,是否应照德天赐之例,解往热河,在厄鲁特营房圈禁,候旨定夺。起出的经卷,全部销毁。澳门系西洋人聚居,所建天主堂免其拆毁,以示怀柔。仍出示晓谕,不许民人私自入堂习教,并严饬夷目禁止夷人传教煽惑。李如所供习教之山西民人李玉粮等,移咨山西巡抚查拿究办。[49]
刑部同意广东官府对李如、倪若瑟、麦丙忠的惩治决定,不同意他们对西洋人若亚敬的处置。认为热河厄鲁特营房并非圈禁夷人之所,本年办理德天赐一案,奉旨解往圈禁,是因为德天赐系钦赐职员,在京当差,与夷人潜赴内地传教者不同,特蒙格外天恩,不得援以为例。今若亚敬以西洋人胆敢改装易服,听从接引,潜赴山西传教,其情节与乾隆五十年西洋人私入内地传教一案相符,应照此之例办理。将若亚敬或留于广东省永远监禁,或监禁一二年后再行释回。候旨定夺。[50]
得旨:“部驳甚是。若亚敬一犯,籍隶西洋,在广东澳门居住,潜赴内地传教。若解往热河,在厄鲁特营房圈禁,不惟路途遥远,且该处亦非圈禁西洋人犯之所。本年办理德天赐一案,系因德天赐在京获罪,特旨发往热河圈禁,岂得援以为例。所有若亚敬一犯着即留于广东省监禁三年,俟限满后遇有西洋人回国之便,令其携带回洋,不必永远监禁,以示矜恤远人,法外施仁至意。”[51]
广东官府虽然遵旨严厉查禁天主教,并有所缉获,但是,毕竟是因为他们往日稽查不严,才使洋人潜入内地。对此,嘉庆帝十分不满,谕道:“粤省澳门地方,洋舶往来,该国人等自因赴广贸易,与内地民人勾结,始能惑众传教。如果粤省稽查严密,何至私越内地乎?本年因江西省拿获为西洋人送信之陈若望,及山西省民人李如接引西洋人若亚敬传教等案,业经根讯明确,分别惩创。”
嘉庆帝要求广东官府以此为戒,加强防范。谕道:“嗣后着该督抚等饬知地方官,于澳门地方严查西洋人等,除贸易而外,如有私行逗留,讲经传教等事,即随时饬禁,勿任潜赴他省致滋煽诱。其内地民人暗为接引者,即当访拿惩办,庶知儆惧。并当晓谕民人等,以西洋邪教例禁甚严,不可受其愚惑致蹈法网。俾无知愚民各思近善远罪,则西洋人等自无所肆其簧鼓。即便设有天主堂之处,亦不禁而自绝。此尤潜移默化之方。该督抚者惟当善为经理,实力稽查,绝其根株,正其趋向,亦整风饬俗之要务也。”[52]
陕西也是天主教暗中流传的地区。嘉庆九年三月,宝鸡县就访获民人刘世昌等起意与戴禄在家私自诵经。经审讯查明,实系祖传天主教,并无开堂聚众、通信刊书之事,亦无神甫名目,一经晓谕,自愿改悔。陕西官府根据乾隆五十年惩治习教之案例,将祖传天主教刘世昌等13人,照违制律各杖一百。刘世昌加枷号2个月。高喜得、杨喜从2名系无知被惑,亦皆杖责发落。所传经卷销毁。
德天赐案发生后,陕西官府遵旨再加严查。陕西巡抚方维甸在奏折中写道:“查陕省既向有习天主教之人,又与川省毗连,自应钦遵谕旨查禁。臣已出示晓谕,并饬地方官留心严密访查,如有教师潜匿境内,即严拿治罪。如有刊刻书籍板片,亦即销毁。总期有犯必惩,俾知例禁。其无知被惑愚民,若能改邪归正,即予免罪。”嘉庆帝在他的奏折上朱批:“知道了。”[53]
甘肃也曾有天主教暗中流传。乾隆四十九年,甘肃官府就抓获了在甘州、凉州一带传习天主教的刘多明我等人,将他们押送刑部。其随同入教之人,均按例惩治。并饬地方官随时查禁,以绝根株。德天赐案发生后,陕甘总督倭什布向嘉庆帝奏道:“迄今二十余年,虽未闻有习教之人,但从前既经传习,地方官日久懈生,难保无奸徒故智复萌,潜相煽惑之事。且南面巩、秦一带,毗连川省,川中传习既多,边界愚民亦恐渐为引诱。”[54] 因此,他刊刻禁教谕旨,四处张挂。饬地方官于稽查保甲之时,对民人剀切劝导,喻以邪正之理,开其自新之路。密行察访,境内如传有习教之人,立行查拿究办,惩一儆百。并将所传经卷书籍一并查起销毁。嘉庆帝对他的行动感到满意,在他的奏折上朱批:“有犯即加惩治,寻事不可?”[55]
综上所述,由于德天赐案的发生,清廷得知禁教虽已百年,天主教并未绝迹。天子脚下,仍有大量的天主教经卷流传,信教者甚多。旗人周炳德竟是教堂先生,管理传教事宜。旗人汪茂德,身为畅春园看门人,竟是天主教的会长。清廷对此极为震惊,严行追查,在京城和各省采取了严厉的查禁行动,抓获了大批中国教徒,起获并销毁了许多天主教经卷,对传教的重要人物予以严惩。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清廷还制定了《管理西洋堂事务章程》和惩处传习天主教的治罪专条。然而,清廷的目的没有达到。禁者自禁,传者自传。天主教仍在中国大地暗中流传。数年之后,又一起教案浮出水面。对此,我们将另外撰文研究。
[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六),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2] 冯作民:《清康乾两帝与天主教传教史》,台湾光启出版社1966年版,第120页。
[3] (法)费赖之着,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965页。
[4] (法)费赖之着,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43页。
[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1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41——342页。
[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1册,第342——343页。
[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1页。
[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2页。
[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3页。
[1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4页。
[1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2页。
[1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4页。
[1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5页。
[1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5页。
[1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59——860页。
[1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95页。
[1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923页。
[1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925页。
[1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9页。
[2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65页。
[2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0页。
[2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68页。
[2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52—855页。
[2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926—931页。
[2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074页。
[26] 参见(法)杜赫德编,朱静译:《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3辑,大象出版社2001年。
[27] 参见Mission und Theater : China und Japan auf den deutschen Buhnen der Gesellschaft Jesu.
[2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6页。
[2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6页。
[3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011页。
[3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276——1280页。
[32]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下册,中华书局,1988年,第226页。
[3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010页。
[3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012页。
[3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3册,第1176页。
[3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37页。
[3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4页。
[3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5页。
[3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6页。
[4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56页。
[4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58页。
[4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65页。
[4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0页。
[4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41页。
[4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89页。
[4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52页。
[4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94页。
[4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7页。
[4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8——879页。
[5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84页。
[5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85页。
[5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86——887页。
[5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2页。
[5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4页。
[5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2册,第875页。
(资料来源:《清史论丛》2008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