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晚清的满汉官僚与满汉民族意识

中国近代史-晚清的满汉官僚与满汉民族意识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中国近代史-晚清的满汉官僚与满汉民族意识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晚清的满汉官僚与满汉民族意识


清王朝入主中原以后,在政治上采取了保证满族特权的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这似是史学界的共识,少有分歧。但经过清王朝二百余年的统治,清末满汉民族关系及民族意识[①]到底如何呢?这是一个极其有趣而又复杂的问题。不但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康梁维新----保皇派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就是革命派内部与康梁派内部亦是意见歧出,目前史学界的认识似也是乐山乐水,见仁见智。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问题,决非本文所能容纳和讲清的。笔者仅以满汉官僚为考察对象,就此问题中的一些基本事实与现象,略作铺陈叙说。浅薄之见,望前学与后学教正。
一 无可争辩的客观事实
清军入关后,为了统一中国,出于狭隘民族意识和军事战争需要的双重目的,野蛮屠戳汉族军民,“扬州十日”,“嘉定屠城”,不但在当时激起汉人的强烈民族意识,即使是二百余年后的清末,仍是某些汉族民众,特别是文人士大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入关后的清王朝,在国家机构设置上虽是“清承明制”,在统治机制上虽标榜“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建立起满汉地主联合专政的政治统治,但为维护满族,特别是满族贵族的特权及其政治统治,清统治者仍采取了诸多的民族歧视与压迫政策,如在全国各要地分驻八旗,以监视、镇压汉族的反抗;野蛮圈占汉人的土地;大兴文字狱,采取极端的文化专制;不但满族贵族,即使是普通满族人,也享有各种特权。同样的犯罪惩以刺字之罚,凡旗人,不分情况,皆是“刺臂”,而其他的民人,则是“徒罪以上刺面”,杖罪以下才是“刺臂”,但“再犯者,亦刺面”。同样的犯罪,“旗人枷两月,鞭一百”,其他民人则“杖一百,流三千里”。[②]满族人享有不服徭役、不纳钱粮的特权,自七岁起,即可支领一份钱粮(此前可支领半份),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等等。为避免满族人被同化于人口众多的汉民族,清统治者强迫汉人亦改行满人辫发服饰等。这在清初表现得尤其明显而突出。
社会层面的诸多不平等,主要影响作用于普通的汉族民众,而清王朝在中央与地方机构设官分职方面的民族歧视与不平等,则对汉族官僚及大夫们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与作用。
无论是清初的内阁,雍正朝设立的军机处,还是中央各部院的高级官缺,清廷典制中虽无明确的歧视汉员的规定,但实际上满汉官员是不平等的。清王朝的行政枢纽军机处中,虽有汉族官员,但最为重要的首席军机大臣,则几乎皆为满族亲贵;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中,虽规定尚书是满汉各一,侍郎是满汉各二,表面上看是平等的,但因汉族人数远远高于满族人数,因此形式平等下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且同级满员的地位高于汉员;有些满人的官缺,汉人不得充任,但汉人的官缺,满人却可补授。
“不平则鸣”。
1653年3月1日(顺治十年二月初二日),工科副理事官祁通格疏称:“今汉官有罪,或革或降或罚,其法甚备”,但对于满官的处罚则其法不一。清廷官员有犯,凡应鞭责或板责者,向例均可折赎。但是,“汉官板责折赎,在革职之后”,即汉人是即丢官职又受责罚;而“满官鞭责折赎,照旧办事”,即满人是只受责罚而不丢官职。祁通格对“满官与汉官其法不一”的情形颇为不满,要求清廷取消满官的这一特权,“存其实罚,而去鞭责之虚名”。[③]3月8日,詹事府少詹李呈祥也公开指斥满族贵族的特权,要求清廷各“部院衙门,应裁去满官,专任汉人”。顺治帝一方面称“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但另一方面却又颇为蛮横地声称:“若以理言,首崇满洲,固所宜也”,甚至以“想尔等多系明季之臣,故有此妄言”[④]这样的政治大帽子威吓汉族官员。结果,李呈祥因此而被流徙盛京。
由于清初汉族官僚在中央朝廷中很难发挥作用,故多缄默少言。顺治帝即曾承认,自朕亲政以来,“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⑤]
这种满臣权重而汉臣权轻的情况到了康熙朝,仍未见明显的改观,“满臣权重,汉六部九卿奉行文书而已。满人謦欬,无敢违者”。[⑥]《清朝野史大观》甚至记载称,清宫内曾设有专谕满族官员的御碑,“大略谓本朝君临汉土,汉人虽悉为臣仆,然究非同族。今虽用汉人为大臣,然不过用以羁縻之而已。我子孙须时时省记此意,不可轻授汉人以大权,但可使供奔走之役”。[⑦]所谓宫内设有御碑,并刊防范汉人上谕云云,应系子虚乌有的向壁虚构,但清廷防范汉族官员的狭隘民族心理,无疑是确乎存在的。
清廷对于汉族官员防范最严的,当属不使汉员掌有生死攸关的军事指挥权。如某地发生变乱兵事,多由清帝“特简经略大臣及参赞大臣,驰往督办,继乃有佩钦差大臣关防及号为会办、帮办者”统兵出征。这些统兵之员,“皆王公亲要之臣”。[⑧]即使有汉族官员参预兵事,亦不过陪袝或仅“供奔走之役”,不过是汉人出力,满人受赏而已。近人薛福成曾说,清廷对汉人“乾隆、嘉庆间,防畛犹严,如岳襄勤公之服金川,二杨侯之平教匪,虽倚任专且久,而受上赏、为元勋者,必以旗籍当之”。不使汉人掌据重要兵权,乃是“先皇措注之深意”。[⑨]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道光帝仍是恪守祖宗成法,以满族亲贵专主军事。第一次派往广州的统兵者是靖逆将军奕山(满人,宗室)、隆文(满人),汉人杨芳不过陪袝副之;第二次派往浙江的统兵者是扬威将军奕经、文蔚、特依顺等,其或为宗室,或为满人。
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虽有满族重臣认识到,若欲彻底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就必须依重汉族官僚。但清廷上下防范汉族官僚,不使其掌实权、兵权的祖制旧法仍无根本的改变。其最为典型者,当属曾国藩与清廷及满族亲贵的复杂关系了。
在清廷面临太平天国的沉重打击,政治统治风雨飘摇之时,曾国藩组织湘军与太平军死战,且时时如履薄深般的恪守道臣子之道。但就是这样一位扶危救颠的中兴功臣,亦难免因遭清廷的疑忌而诚惶诚恐。湘军攻克湖北省城武昌后,咸丰帝欲重用曾国藩,后来却突然改变了主意。这虽起因于某大臣的警劝谗言,但这一谗言之所以能够产生作用,还在于其说颇中咸丰帝不使汉人掌重要兵权的下怀,合于传统的祖制。
太平天国建都南京,势力鼎盛之时,咸丰帝惊惧忧思,曾有“有能克复金陵者,可封郡王”的期许。但当曾国藩的胞弟曾国荃攻克天京后,咸丰帝却只封曾国藩为一等侯,曾国荃为一等伯。原因是清廷议功封爵之时,认为曾国藩乃文臣出身,若封为王,“似嫌太骤,且旧制所无”。[⑩]所谓“似嫌太骤”云云,表面看来,似乎确属实情,但实际上大概仅是一种说词借口而已。当初咸丰帝允以封王,或许是其出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激赏考虑,一时情绪激动而失言;或许当初所谓晋封郡王之说,本来即意在满蒙诸臣而不在汉臣也。而“旧制所无”,即清廷并无汉人封王的旧制祖制,或许才是咸丰帝许愿不还愿,自食其言的真正原因。
面对清廷的猜忌,曾国藩不但在奏捷折本上列满人“官文居疏之首”,[11]而且为避免功高盖主之嫌,主动奏请遣散湘军,自裁兵权。
咸丰朝宗室权臣肃顺,颇具才干,“学术经济,迥非时人之伦”,[12]又颇受咸丰帝的信任,故不免“恃宠而骄,陵轹同列”。肃顺为户部满人尚书时,周祖培以协办大学士任户部汉人尚书,地位稍高于肃顺。但肃顺却很看不起周祖培,“呼祖培为老八股”,[13]有些公牍文件,周祖培已经批阅,肃顺却毫不留情面地在其批阅之处,用红笔任意勾抹涂改。时人薛福成记载称:周祖培与肃顺同坐户部大堂批阅处理文件,“一日,周相已画诺矣。肃顺佯问曰:是谁之诺也?司员答曰:周中堂之诺也”。肃顺竟当面骂曰:“唉!若辈愦愦者流,但能多食长安米耳,焉知公事”,于是“将司员拟稿,尽加红勒帛焉,并加红勒帛于周相画诺之上”,“周相默然忍受,弗敢校也”。[14] 对于汉人军机大臣彭蕴章等人所拟之旨,肃顺亦是经常“径取笔涂抹之”。[15]由此可见满人专横之一斑。
戊戌变法时,满人刚毅将变法维新与满汉民族利益联系并对立起来,说什么“改革者,汉人之利也;满人之害也”,[16]康有为等人进行变法维新,是只保中国而不保大清朝,无端生造出所谓“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人肥”的说法,可见满汉成见确实仍深植于满族亲贵头脑之中。
在清廷预备立宪过程中,袁世凯大倡立宪,公开声称“官可以不做,法不可以不改”,“当以死相争”。[17]在1906年的中央官制改革中,袁世凯更是极为活跃,“全案皆其一手起草”,[18]力主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且极力参劾原来与其关系还不错,被人称为“满人第一”、“最有才魄”[19]的满族亲贵铁良,这就引起了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深深疑忌。本来清廷已拟旨,决定商讨是否改行君宪政体的廷议时,不使满蒙亲贵荣庆、铁良等人与闻其事,但后因袁世凯等人先后弹劾铁良,“此旨即留中”未发。深悉清廷内幕的陶湘当时就指出:“即此可知两宫之意”,“又觉颇有深意”。[20]
在预备立宪过程中,部分满族亲贵,如载涛、毓朗、载泽、善耆、铁良等人,仍“根据祖宗不信任汉人专权的密传家法……首谋去袁”。[21]铁良对袁世凯改行内阁一事“抵拒尤力”。[22] 官制改革后11个部13个尚书大臣中,满蒙亲贵多达8人,汉族官僚仅5人,仅就清廷各部院的人员分布形式而言,即已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主要官员满汉各半的惯例。时人陶湘当时分析说,在新官制中,不但陆军、度支两部尚书皆为满人,即是侍郎也几为满族官员所据。“财政,兵权,只陈雨苍汉人即陈璧,任度支部侍郎,此中大有深意。陆军侍郎本拟士珍即王士珍,汉人,及见明文,乃系荫昌(满人)。虽令王署,总使汉族无兵权耳”。[23]
1911年5月皇族内阁的出笼,决非偶然,更是满汉官僚矛盾和满族亲贵集权的突出表现。
面对部分满蒙亲贵集权、专权,欺藐汉官的行为,许多汉族官员万般无奈,多数时只得采取忍气吞声的作法,有时甚至被逼而死。道光朝汉人军机大臣王鼎,因与满族军机大臣穆彰阿政见不同,与其力争起用林则徐不过,不惜以死相争;1854年,湖广总督吴文镕明知出兵必败,但因湖北巡抚崇纶(满人)不断上告诬陷,多次“迫令督师出省”,只得冒险而行。崇纶却在背后“隐掣其肘、军械粮饷皆缺”,最后导致吴文镕“由此死绥”,[24]兵败而亡。
清代的客观事实确如有时论所言:“政府由于种族之界太深,虽日言和融满汉,而满汉实未能和融,无论满不能融汉,汉或不能融满”。[25]
二 发人深思的历史现象
通过以上简单的历史回顾与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自清王朝入关至清廷灭亡,满族亲贵集权,满汉官员政治上不平等,满汉官员间存在着明显矛盾与斗争,的确是一个无可争辩的客观事实。革命派抨击满族贵族对汉民族采取了歧视与压迫政策并非无的放矢;而康梁等人所谓满汉已融为一体的论断并不完全符合历史的事实。
但是,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清末时人不能停留在杨度曾经分析过的满汉“两重之误解”之中,即“满人一闻汉人之论满人,则以为欲排去皇室”,而“汉人一闻满人之论汉人,则以为欲保存政治上之特权”。[26]而当代的我们亦不可一见满族官员顾盼自雄,独断专行,即云其必怀满汉之念,欺藐汉员,更不可将某些历史事实一律不加分析地概念、公式化为“满汉矛盾”。
历史是复杂而多态的。
清末社会中存在着满汉民族矛盾、民族意识和民族压迫的同时,还有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颇为发人深思。这些历史现象与事件,决非所谓满汉民族矛盾与民族意识所能解释的,更非其所能解释清楚的。
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循过去的旧例,命大学士赛尚阿(蒙古人)为钦差大臣,乌兰泰(满人)、向荣两人为大将,调集八旗兵、绿营兵前去镇压。但是此时的满蒙亲贵多养尊处优,长期闲居京师,暮气日深,早已失去了清初各贝勒、贝子那样骁勇骠悍的锐气,知兵善战者更是乏人;而原来所向披靡,战所多胜的八旗劲旅,亦因承平日久而不习兵战。经过两年多的战争,太平天国起义不但未被镇压下去,反而如燎原之势,迅速燃烧蔓延到长江南北。
此时,清政府内部一些头脑较为清醒的满族亲贵重臣如文庆、肃顺等人认识到,完全依靠满族亲贵和八旗兵,绝难将太平天国起义彻底镇压下去的,必须依重于汉族官僚。
大学士、军机大臣满族人文庆,于平时即多次向咸丰帝“密请破除满汉畛域之见,不拘资格以用人”。太平天国起义后,文庆更是力主重用汉员,建议咸丰帝:当此多事危难之秋,欲办天下之事,“当重用汉臣”。因为这些人“多从田间来,知民疾苦,熟谙情伪。岂若吾辈(即满族亲贵)未出国门,懵然于大计者乎?”这决非文庆的一时意气之词,其临终之时,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之诚,遗疏咸丰帝称:各省地方大员,如“庆瑞、福济、崇恩、瑛棨(皆旗人)等,皆不能胜任,不早罢,恐误封疆”。文庆非但口头如是说,且不顾他人的责难,在政治上庇佑举荐汉族官员。曾国藩“屡败失利,忌者沮抑之”的危难之时,是文庆力言“国藩负时望,能杀贼,终当建非常之功”,时时左右之;对于其他汉族官员,如湖北巡抚胡林翼,文庆“深知其才略,屡密荐……凡有所奏请,无不从者”;对于统兵将领袁甲三、湖南巡抚骆秉章等人,文庆亦是大荐其才,奏请咸丰帝信用以专,“信任勿他调,以观厥成”。[27]
继文庆之后的咸丰朝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肃顺也是这样。肃顺虽属满族亲贵,但却具有一定的政治见识。不但才识能力“在一时满大臣中,实无其比”,而且特别注意延揽各种优秀人才,对汉族中的文人名流,更有些礼贤下士的气度雅量,郭嵩焘、王闿运、尹耕云、高心夔等名士与其关系密切。肃顺曾对一些满人说:“咱们旗人浑蛋多,懂得什么?汉人是得罪不得的”,“常谓满人糊涂不通,不能为国家出力,惟只要钱耳”。[28]甚至颇犯忌讳地说:“蒙、满气运已终,后起皆竖子”。[29]他对后来的中兴名将,汉族官僚如曾国藩、胡林翼等颇为推重,“平时与座客谈论,常心折曾(国藩)文正公之识量,胡(林翼)文忠公之才略”。[30]非但如此,肃顺也曾出援遭劾的左宗棠,称其“赞画军谋,迭着成效……人才难得,自当爱惜”,使其免遭“就地正法”[31]的厄运。《春冰室野乘》也说:左“文襄获无事,旋即大用……肃(顺)之功顾不可没哉”。[32]
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左宗棠等人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组建湘军、淮军,镇压太平天国,继而出任各重要省地的总督、巡抚,影响晚清政局,都与文庆、肃顺等人重用汉臣、汉人的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
但是,当曾国藩等汉族官员遭遇困难之时,一些汉族官僚却乘机落井下石,自噬反戕同族;而当曾国藩等人初建镇压太平天国之功时,一些汉族官僚又以清王朝的忠臣自居,大进谗言,挑拨清廷与曾国藩等人的关系,置曾国藩于清廷的严重疑忌地位。
黄浚的《花随人圣庵摭忆》“晚清汉臣之齮龁”条,记载了汉族官僚间的矛盾倾轧。他说,清王朝开国之初,是“满大臣互相挤轧”,而“晚清同光以来,则汉大臣亘相齮龁”。“曾(国藩)文正见扼于祁(寯藻)文瑞……是一例。曾氏兄弟(国藩、国荃),与左(宗棠)文襄、沈(葆桢)文肃交恶……亦是一例”,其后尚有“李(鸿藻)高阳与翁(同龢)常熟交恶”[33]等等。我们以曾国藩为例试析之。
1854年,曾国藩所统湘军攻克湖北省城武昌的捷报传至京城,咸丰帝“喜形于色”,即授曾国藩以署理湖北巡抚之职,并喜难自抑地对汉人军机大臣彭蕴章(薛福成的《庸庵文续编》等史料称此人为祁寯藻,章士钊的《热河密札疏证补》则认为应是彭蕴章,笔者取其为彭蕴章之说)说:“不意曾国藩一书生,乃能建此奇功”。[34]一向“唯阿取容,从无建白,外间戏以彭葫芦”[35]的彭蕴章却向咸丰帝奏称:“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蹶起从之者万余人,恐非国家之福也”。[36]
彭蕴章的这一反常建白言事,使咸丰帝为之惊异称奇,以致发出了“今日葫芦亦开口了”[37]的慨叹。彭蕴章的潜台词与政治目的是什么,即使是非明眼人也是看得很清楚的。咸丰帝闻言“默然变色者久之”,不但旋即以料定曾国藩必上奏请免,及令其继续率兵东下镇压太平军为由,免去了曾的署抚之职,而且继续坚持不使汉族官员掌握重兵之权的祖制,使曾国藩“不获大行其志者七八年”。[38]1860年以后,清廷虽授曾国藩以两江总督之职,又授予节制四省军务之权,但防范曾国藩等汉员的心理仍无根本改变。事实恰如赵烈文所言:曾国藩之所以“有督师之授”,是因为当时“朝廷四顾无人,不得已而用之,非负扆真能简畀,当轴真能推举也”。[39]
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左宗棠等汉族地方督抚,因助清廷镇压了洪秀全等人发动的推翻满族人统治的太平天国起义,而被部分革命派斥为“汉奸”,却不知彭蕴章这样的倾轧汉人的人是否应被怒骂为“汉奸之汉奸”?
若仅从满汉官员的矛盾龃龉方面而言,肃顺对待周祖培、彭蕴章等汉员的所言所行,当然可以视之为满员凌辱汉员之举。但是,肃顺尊崇重用汉员不但为时人所承认,当今史学界似亦无不同意见。这一悖逆现象的出现,除了人们所关注的满汉民族意识外,尚有肃顺与周、彭等人政见之异、权力之争及个人性格、处事风格不同等其他综合因素的影响。
上述汉族官员倾轧汉族官员的类似之事,在清末屡见不鲜;而满人鄙视满人,自贱、自馁满人的相类之语,在清末同样并不少见。据说王士珍以汉人补授副都统后,光绪帝曾颇有感慨对他说:“你这要与旗人共事了,他们都糊涂哇”。[40]而号称“北京旗下三才子”[41]之一,而又“有学有术的”端方,虽“自为满人”,亦常常“偏诋满人为不肖”,[42]亦曾如肃顺一样的贬斥“旗人作外官,一事不懂,一字不识,所有事件皆请教于门政”。[43]于此,我们看到的是满人的自贬,已无清初满人及八旗劲旅自雄天下的豪气与傲气,其原因主要源于满人自身的败落。
在清廷议论、筹备立宪的过程中,许多汉族官员,特别是一些御史言官是持反对态度的,在清廷中央持反对态度的汉族官僚也大有人在,而不少满族王公大臣则是持积极支持态度的。例如,1907年7月徐锡麟领导的安庆起义发生后,清廷有意中止宪政步伐,端方于8月15日上奏折,要求清廷“迅将我大清帝国宪法及皇室典范二大端,提议编纂,布告天下”,“俯从多数希望立宪之人心,以弭少数鼓动排满之乱党”,[44]促使清廷继续于仿行宪政之路。我们确难以满汉官员区分清统治集团内部的立宪派与反对者。
清廷预备立宪过程中,一些满人,如江苏道御史贵秀、宁夏副都统志锐、河南道御史俾寿等均曾上折请平满汉畛域。端方尤其突出。
1906年进行中央官制改革,中央设立陆军部,满人铁良任陆军部尚书。袁世凯或是故作姿态试探,或是迫于官制改革的形势,奏请清廷将其各项兼差开去。清廷随即颁谕,不但“着照其所请,将其除直隶总督以外的八项兼差一并开去”,同时又以统一全国兵权为由,欲将北洋新军六个镇的兵权全部收归陆军部。袁世凯的势力因此大减。
清廷处心积虑地欲收回汉员袁世凯的兵权,其中当然有满汉意识在作祟,命满人铁良为陆军部尚书,更是明显地表露出其司马昭之心。
但是,这决非仅以满汉矛盾或意识所能完全说明的,统一兵权确为宪政改革应有的题中之义。清廷在宪政改革中的各种中央集权措施,并非仅是针对汉族地方督抚,而是针对所有地方督抚的。也就是说,这一集权措施体现反映的不是,至少主要不是满汉官员的权力矛盾,而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正因如此,清廷的各种集权措施遭到的是几乎所有地方督抚的反对,在相当多的敏感政治问题上,满汉官僚态度是一致或十分相近的,有时反倒是满蒙地方督抚的表现更为活跃,反对抵制的意见更为突出激烈些(或许是因为其更少一些民族疑忌的顾虑)。
试举几例析之。
事例之一
1909年底,清政府为直接控制大宗盐税收人,设立督办盐政处,颁布盐政新章程,将盐税收人及“各省盐务用人行政一切事宜”,几致一网打尽,尽皆收归中央督办大臣之手。[45]这不但引起有盐税收人省份督抚的抗议,其它督抚也表示反对。蒙古族人、东三省总督锡良以“盐政章程,不无窒碍”[46]为由,领衔各省督抚致电盐政处称:“督抚之权,皆系中央之权,未有可以专制自为者也。若至督抚无权,恐中央亦将无所措手。时方多故,独奈何去其手足而自危头目乎?”[47]威胁利诱,力争地方督抚的用人、用款及奏事权。
事例之二
1910年春,军谘处通咨各省督抚,拟派参谋官到各省督理军务。海军处也电令驻各省兵舰不得海军处命令,不得擅离驻地。是年9月,陆军部咨文各省,以后各省军需一律由中央统筹拨给,地方督抚不得再行就地筹饷。年底,清廷又采纳载涛建议,将从前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侍郎后改为陆军部大臣、副大臣的惯例,一律取消。
对于这些谋夺地方督抚军权的举措,汉族地方督抚抵制反对者固然不少,愤起而争的满蒙官员亦不乏其人。湖南巡抚宝棻(满族)上奏清廷说,司法、外交等权力,固然可以集权中央,“惟军事一项,宜勿夺其统属之权,以资调遣”。[48]东三省总督锡良(蒙古族)一改过去地方督抚,特别是满蒙督抚不轻与汉族督抚联衔上奏的惯例旧制,联合各省督抚电奏清廷:“督抚对于新军亦宜仍带兼衔,俾得节制调遣,以备变起非常,因机应付。否则,临时请命中央,诸多窒碍,封疆之责,督抚实难担任”。[49]湖广总督瑞澂(满族)也上奏称:“如督抚事事受成于部臣,并节制调遣之权亦暂归于消灭,是部臣得统一之虚名,而地方受无穷之实祸”,甚至公然以“督抚若无军事实权,即将无从担负疆圻责任”与清廷相争相要挟,并以略带威胁的口吻说,地方督抚若无兵权,“兵政何能遥制?一有不慎,督抚臣不足惜,其如大局何?”明确要求清政府“于原章略加变通”,日后凡遇有军事重要人员应行补缺之时,应由地方督抚与陆军部协商后共同上奏,“请旨派用”。 [50]
1911年5月皇族内阁成立后,军谘府再次提出遣派军谘使管理各省负责练兵事务的督练公所。云贵总督李经羲首先致电军谘府称:如果实行军谘使监视各省军务而不受督抚节制,那就请朝廷将督抚一律裁撤,否则不予承认,态度明确而强硬。陕甘总督长庚(满)、河南巡抚宝棻(满)、陕西巡抚恩寿(满)等满族督抚,也“因同病之故,乃相怜相亲”,以“一人之力不足与中央抗,思互相联合,以为与中央争持之基础”,[51]出面参与联合电驳,满汉督抚共同抵制了军谘府的这一集权计划。
事例之三
1910年10月,在野立宪派发起第三次国会大请愿运动,向资政院及摄政王呈递速开国会的请愿书。10月25日,19名地方督抚、将军、都统联衔电奏清廷,陈请立即组织内阁,定于明年召开国会。其中满蒙官僚7名,即东三省总督锡良(蒙)、湖广总督瑞澂(满)、伊犁将军广福(蒙)、察哈尔都统溥良(宗室)、浙江巡抚增韫(蒙)、河南巡抚宝棻(蒙)、新疆巡抚联魁(满),占联衔督抚人数的37%。11月1日,再次联衔电请速开国会、设立内阁的18名地方督抚、将军、都统中,满蒙官僚有六名,占联衔人数的百分之33%。他们是东三省总督锡良(蒙)、湖广总督瑞澂(满)、闽浙总督松寿(满)、察哈尔都统溥良(宗室)、浙江巡抚增韫(蒙)、新疆巡抚联魁(满),而“南北洋不甚赞成”。[52]也就是说,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陈夔龙和南洋大臣、两江总督张人骏这两位重要的汉族总督反倒持反对的态度。
满人瑞澂与蒙人锡良的政治言行与表现尤为突出。
1910年10月,第三次国会大请愿运动中,云贵总督李经羲、山西巡抚丁宝铨首先出面联络各地总督、巡抚等,筹商联衔电请清廷速开国会,设立内阁之事。许多省地督抚“皆复电赞成”,并公推李经羲领衔具奏。清军机处闻讯后电告李经羲:“谓现在人民要求国会之热度极高,公等宜稍镇静,请弗主持其事”。李经羲得此电后,颇有难色,“于是宗旨一变,立即回电各省督抚,不愿领衔”。各省督抚因李经羲本为主要发起之人,其人既不愿领衔,只得“将此事暂搁不提矣”。
各省督抚联电请立开国会的努力即将流产。时论于失望之余,发出了“海市蜃楼,倏起倏灭,仿佛似之”,[53]“一时风发飚举之机,等诸行云流水矣” [54]的无奈感叹。在此情形之下,湖广总督瑞澂以“兹事关系全国存亡”,挺身而出,致函各地督抚及京僚各官,“慨然担任领衔”。时论为此称赞其“诚一时铮铮者”。[55]最终由东三省总督锡良、湖广总督瑞澂出面领衔19省督抚联衔上奏,终于迫使清廷于11月4日颁谕宣布“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
除此之外,军谘大臣、贝勒载涛在第三国会请愿中亦有颇为引人注目的表现。他对速开国会一事“极力赞成”,“往返奔走……思联合各亲贵王公大臣联衔请愿”。亲贵大臣中赞成者“甚鲜”,但载涛却未气馁,准备“单衔奏请,以为国民后劲”,[56]甚至不惜以“向监国以去就争缩短国会年限”。[57]
李经羲出于怎样的心态或考虑,从出面发起联电至退而畏缩,锡良、瑞澂等满蒙督抚出于怎样的动机起而领衔,载涛是否别有隐情等,我们在此姑不探讨,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即这19位地方督抚的联电,载涛等亲贵的吁请奔走,的确是清廷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的主要动力之一,于晚清政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清廷宣布“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但并未言及设立责任内阁的日期,而且强硬申明,此次立宪年限“一经宣布,万不能再议更张”。在野立宪派再次齐聚北京请愿,要求速开国会,设立内阁。东三省总督锡良,并未遵从清廷谕令,再次致电军机处称:“国会成立之迟速,与东三省时局大有关系。现在开设国会之年限已奉旨缩短,自应钦遵办理,何敢再渎?”但是,“东三省情形日益岌岌,所有一切设施,必须面为陈奏”,要求军机处代奏,“恩准赴京陛见”,[58]企冀亲向清最高统治者剀切面陈利害关系。
12月6日,奉天谘议局、教育总会、商务总会等的代表两万余人,齐赴总督衙门请愿,要求锡良为其代奏请速开国会书。锡良居然又是义不容辞地代奏并电请清廷:“伏乞圣明俯允所请,再降谕旨,定于明年召集国会,大局幸甚”,甚至不惜以去职相请,“如以臣言为欺饰,请先褫臣职,另简贤能大员,以纾边祸”。[59]由此可见锡良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勇气,决不逊于其他汉族地方督抚。
综上所述可见,若以满汉之别论其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与否,确有民族偏见的影响。故时人曾有言:“满人非尽恶也,有革命思想谋社会进步者,固不乏(人),不可因其满人而一网打尽”。而“汉人非尽良也,助纣为虐,为桀作犬者,今日之当道皆是也,不可因其汉人而置之不问”。[60]杨度也曾分析说:“满汉官缺制度之改革”,因“满人不甚大为反对而即以奏功”,只是“一言及撤驻防之兵,裁虚糜之饷,则群起而哗之矣”。[61]意思是说,清末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与意识并不突出,对于宪政改革赞成与否,也与其人是否为满族人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部分满人反对宪政改革,只因这一改革危及到了其切身利益。
三 矛盾斗争与同化融合
笔者罗列以上诸多满蒙亲贵及地方督抚在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的积极表现,决非是从比较意义上去论说满蒙官员较汉族官员在政治上更为积极进取,而是认为以往学界有关汉族督抚多主立宪,而满族亲贵为保持其政治统治而反对立宪、反对速开国会等简单化、模式化的论说表述,不能说明丰富复杂的历史真实。在清末的政治格局之中,满汉民族、满汉官僚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在某些问题上甚至斗争还是相当尖锐的,满汉矛盾可以说是贯穿于整个清代的社会矛盾,但有些问题并非仅是以满汉矛盾或关系能解释清楚的。其间既混杂着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又有时人出于某种民族情绪的鼓荡激扬,满汉官僚间的矛盾被人为地扩大突显出来,略带失真色彩。
清末京师的“近支排宗室,宗室排满,满排汉”[62]之谚,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这说明,清末不仅有“满排汉”这一民族矛盾与斗争,还有“宗室排满,近支排宗室”这一满族亲贵的内部矛盾与斗争。此外,我们还应关注“汉人排汉人”的现象与斗争,不应将满汉民族矛盾与斗争突出为清末的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矛盾与斗争。
如果体现出研究主体的价值判断,我们称清廷采取的民族压迫与歧视政策为一种反向的民族关系运动取向的话,那么,与此同时,清廷尚有可称为正向的民族关系的运动取向。几千年来,中国疆域内的各民族始终处于既矛盾斗争又同化融合的过程之中。清代满汉民族与满汉官僚间矛盾斗争的过程,同时也是互相认同融合的过程。
首先,清王朝采取了一些缓和国内民族矛盾的政策、措施等。
纵观有清一代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清王朝入主中原初期,满汉民族意识异常强烈,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斗争也异常的惨烈。但在清王朝二百余年的统治过程中,清统治者也的确采取了一系列缓和国内民族,特别是满汉民族矛盾的政策、措施等。诸如停止野蛮的圈地、以文字狱为主要表现的民族文化专制有所松动、采取种种措施,平满汉畛域、取消满缺与汉缺之分[63]、允许满汉通婚[64]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同度地缓和了满汉矛盾。客观地讲,到了康雍乾以后,满汉民族意识与矛盾,已逐渐淡化缓和,至少已明显地显现出这样一种趋势。否则,人们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少数的满族贵族何以能维持其二百余年的政治统治。章开沅先生有关“满族入主中原以后,一方面是恩威兼施政策的收效,一方面是本身汉化程度的加深,使满汉之间的敌对情绪已逐渐减弱”[65]的论断是正确的。
19世纪50 年代爆发的太平天国起义,以“奉天讨胡”,推翻满清统治相号召;20世纪初的革命派在号召进行政治、社会革命的同时,又高张“民族主义”大旗,大倡排满,于是久已沉淀隐伏的满汉民族意识再次被人们激活激发起来,风雷般地激荡于中国社会。客观地讲,革命派有关满汉关系现状的描述与论断,并不完全准确科学(见后论)。
其次,就满汉民族关系的发展情形而言,有清一代满汉间的矛盾不是在加剧,而是在缓和。
满汉两个民族之间,既有矛盾,又有互相的认同;既有强制性的认同,又有非强制性的自然认同;既有满族对汉族的认同,如清王朝“清承明制”,在国家政治制度与机构等方面同化入中原汉族政权之旧,在思想文化方面完全继承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清统治者,甚至是最高统治者,已不再顽固坚持满语满文,普遍采用汉语汉文。汉族士大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民族警觉心理,也已发生重大的的变化,康有为所谓“国朝(即清王朝)久统中夏,悉主悉臣,一切礼义皆从周、孔,久为中国之正统矣”即是。也有汉族对于满族的认同,如汉人认同于满族的服饰及男人留辫等社会风俗,中华民国建立后,一些民众拒绝剪除辫发即是明证。
在清代二百余年的满汉交往过程中,不但部分汉人承认满族同是炎黄之后,如严复曾说,满汉两族“同是炎黄贵种,当其太始,同出一源”,[66]即使是宗室盛昱,在其所作诗文也曾批评“小哉洪南安(承畴),强分满蒙汉”,提倡“大破旗汉界”,其目的在于“起我黄帝胄,驱彼白种贱”。[67]这清楚地表明,不但满族人,就连觉罗宗室也心甘情愿地向汉族人的祖先黄帝认祖归宗,向着与汉族同化融合的方向发展。盛昱强调与汉族同化融合的动因之一,是出于驱逐侵略中华的“白种”异族的政治需要,隐含着明确的近代民族意识。康有为、梁启超大倡融满汉畛域,满汉一家,除了其依靠清帝变法维新的政治立场外,同样具有将国内满、汉、蒙、回、藏等“小民族”合为“大民族”,共同抵御他国异族侵略,保中国,保中华民族免遭灭绝的近代民族意识。
再次,就满汉官员的民族意识、政治关系、政治权力而言,同样是一种同化融合的发展趋势。
嘉道时期满汉民族矛盾开始明显缓和,这在地方督抚的满汉官缺比例变化上有所表现。此前,满蒙旗人占据着地方督抚的大多数缺位,把持着各省地方政权。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这种情况开始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有的年份地方总督、巡抚已是旗汉各半了。1850年时,10个总督中,旗员占有4缺,汉员占有6缺;15个巡抚中,旗员只占1缺,汉员占有14缺。而到了1864年,情况又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0个总督中,旗员仅有2缺,汉员则占有8缺;15个巡抚之缺,则皆为汉员占有,并无旗员。
从清地方督抚缺位比例的变化上我们可以看出,嘉道以后,特别是咸同以后,满汉官员的政治关系与权力格局,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首先是满汉民族互相认同融合的结果。其次是清王朝的政治统治已完全巩固下来,满洲贵族对汉族官僚的戒备心理已大为减弱,对汉人出任地方督抚的限制已有所放松。另外,满洲贵族的逐渐衰败,太平天国起义后的严峻形势等,为汉族官僚的崛起提供了难得的政治机遇。
辛亥革命前,康有为说,只要汉人有真才实能,虽“匹夫可以为宰相,自同治年来,沈文定、李文正、翁常熟,迭相柄政;曾文正、左文襄、李文忠则为外相,倚畀极重……即今除荣禄、庆邸外,何一非汉人为政乎?军机除荣禄外,王文韶、鹿传麟、瞿鸿禨三相,皆汉人也”。[68]康有为这一满汉关系的估计,当然是不全面的,由此论证满汉民族或官员在政治上已经平等了,更有其政治的目的。但若就此时满汉官僚在清廷中政治地位与权力格局而言,则是事实;若就汉族官僚在清廷中的影响作用大增,或者满汉官僚在满汉民族意识、政治关系、政治权力方面,所呈现出的趋势不是极端尖锐的对抗,而是同化融合而言,则也是大致不错的。
薛福成对咸丰朝以后满汉官僚关系的认识,与时人或今人有所不同。他说:曾国藩指挥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后,“推使相官文恭公居首,而己次之”;满人将军都兴阿受命督师剿捻不久,李鸿章即已将捻军平灭。都兴阿不与汉人争功,“谦不报捷”,“大功之成,由汉大臣专报,自兹役始”;左宗棠出兵平灭回民起义之役,清廷信任以专,“竟不参以他帅(指满蒙亲贵)”。所有这些,皆足以证明同治朝以后,“满汉已无町畦”。[69]薛福成的这一说法虽并不正确,但却代表了部分汉族封建士大夫对于满汉关系的认识,至少说明此时的满汉民族矛盾并不尖锐突出。
笔者认为,清末满汉官僚间的矛盾斗争,不过是满汉官僚同化融合过程中的矛盾斗争,汉族官僚对于清廷政权政治上的认同远远多于、重于其对满汉矛盾、满汉意识的认知与理解。东南地区汉族地方督抚与英美列强商订的《东南互保章程》,决非以汉族地方督抚对中央朝廷政治上的离心力或满汉矛盾所能解释的。我们姑不论这些汉族地方督抚是否仍以清廷臣子自视自居,仅就这些汉族地方督抚的“互保”行为受到满族重臣荣禄的暗中支持而言,即足以说明问题。驻美公使伍廷芳揭示当时的秘密说:正是由于荣禄不断向东南地方督抚通报中央朝廷的内幕,才使得“东南疆臣有所秉承,因得慎守封圻”,东南地方督抚与列强的“互保”,使得大清朝得以“危而复兴,全仗元臣(即荣禄)硕划”。[70]事后,清廷称赞东南地方督抚的作法是“度势量力”的“老成谋国之道”,与朝廷的“意见正复相同”,[71]决非皆为自我解嘲之语,也的确反映出,至少反映出满族亲贵荣禄等人的政治见解与取向。因此,与其说《东南互保》反映出汉族地方督抚的政治离心力与满汉民族意识,还不如说是汉族地方督抚对于朝廷中侫臣矫诏进行抵制的政治行为。
四 余论
讲到清末的满汉民族意识、民族矛盾与同化融合,就不能不涉及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满汉民族观。
革命派满汉民族观的核心,即是认为满族贵族对汉族采取了极其野蛮的民族压迫政策,甚至是灭亡了汉民族的国家,宣传实行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政治统治,建立起汉民族共和政体的国家,带有一定的排满色彩。
革命派对于清王朝民族压迫政策的揭露和批评都是正确而必要的,为推翻清王朝政治统治而进行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是正确的,这一点无庸置疑。然而,革命派有关满族是“异族”,清王朝入关建立政权,是灭了汉人国家的说法则是错误的。
这一错误,当然有民族意识、民族矛盾方面的原因,但似乎更是出于推翻清王朝政治统治的政治原因。
辛亥革命前后,揭露满族对于汉族人民的压迫与歧视,析论满汉两民族之别,倡言反满革命的议论、文字,可以说是铺天盖地充盈于各种报刊杂志,似乎此时的满汉矛盾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似乎已成为中国社会民众的共识。其实,革命派有关满汉民族现状与关系的某些论断确有武断失实之处,带有浓重的人为宣传的渲染色彩,具有失真的假象。
美国当代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谈到革命者与改革者的不同斗争特点时说:改革者必须时时注意协调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关系,把握好斗争的时机与策略。而“革命者的目的是使政治两极化,因此他试图把政治问题简化、戏剧化,并加以合并,从而使‘进步’势力和‘反动’势力之间阵线分明。革命者意图加深裂痕”,革命者“在动员新的政治伙伴时很少有顾忌”,因为“革命本身就是动员以往受到排斥的集团参与政治,反对现存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结构”。[72]清末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是这样,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鼓动起最广泛人们的反清革命政治热情,调动起一切可以调动的反对旧政权的资源与力量,他们可以不甚注意某些宣传的细节与准确性,甚至可以人为制造出某些令人激愤的事件来。章士钊先生后来回忆说,当时《苏报》之所以要捏造一份有关清廷“严拿留学生密谕”,就是为了使众多国人“心为之动,足为之跃,血为之沸,气为之涨”,“凡可以挑拨满、汉感情”者,则可“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73]杨度所说“革命排满四字,在社会上可以成为无理由之宗教”,[74]大概讲的也是这个意思。缘此,革命派某些有关满汉关系的认识或议论,与其说是其民族观,还不如说是其号召人们起来进行推翻清王朝政治统治的宣传手段和武器。
正因如此,对于革命派领导人,如孙中山、章太炎等人自身有关满汉关系论述的前后矛盾与局限、对于革命派成员之间有关满汉关系论述的前后矛盾与局限等,虽有予以指出分析的必要,但却不必过分苛责,更何况辛亥革命后的南京临时政府很快就修正了革命派以“排满”为主要特征的民族观,大力倡导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近代中华民族观呢?
革命派与康梁维新----保皇派,在民族观问题上原本殊途,但最终却同归于合国内各小民族为一大民族的近代中华民族观。
中国始终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遭受西方列强野蛮侵略,国内各民族均处于覆巢之下的民族危机时刻,国内的各个民族、各个阶级阶层、各个政治派别、清王朝内部的满汉官僚,除少数为了一已之私的民族败类外,虽有先后之别,但却皆不可避免要走上各民族统一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之内的坦途大道。
(资料来源:本文由作者提供,原载《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6期,中华文史网网络首发,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①] “满族”这一词汇清末即已存在,但却少有使用。时人多以“满人”或“旗人”称之,以区别关外的满洲人和中原地区的汉人。本文所谓满族,非确指民族之属,主要是指满洲八旗的旗人,但也包括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的旗人。本文所谓民族矛盾、民族意识之“民族”,系指国内汉、满、蒙、回、藏等具体的民族而言,并非与国家意义相类的近现代民族。[②] 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典》卷八十,刑一,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版,第二六一二页、二六一四页。[③]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七二,第五六九页。[④]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七二,第五七0页。[⑤]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七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五六0页。[⑥] 转引自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2页。[⑦] 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上册,卷三,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影印版,第95页。[⑧]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编》,《庸庵文编》第三册,台北文海出版在限公司,1988年版,第4卷,第12页。[⑨]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庸庵文编》第一册,台北文海出版在限公司,1988年版,卷下,第4页。[⑩] 薛福成:《曾左二相封侯》,《庸庵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页。[11]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38册,第386卷,中华书局,1977年版,总第11715页。[12]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00页。[13] 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第5页。[14]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册,第290页。[15] 章士钊:《热河密札疏证补》,《文史》第2辑,第94页。[16]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68页。[17] 陈旭麓等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8页。[18] 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1页。[19]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45页。[20] 陈旭麓等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第26页、第30页。[2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晚清官廷生活见闻》,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64页。[22] 胡思敬:《退庐全集》总第1354页。[23] 陈旭麓等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第30页。 [24] 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编》,《庸庵文编》第三册,第4卷,第18页。[25]《中央集权发微》,王忍之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844页。[26] 刘晴波主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85页。[27]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38册,第386卷,总第11686──11687页。[28] 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第497页。[29] 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补篇》,第5页。[30] 薛福成:《肃顺推服楚贤》,《庸庵笔记》,卷一,14页。[31] 薛福成:《肃顺推服楚贤》,《庸庵笔记》,卷一,15页。[32] 《春冰室野乘》,《清代野史》第5辑,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107页。[33] 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第55页。[34]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庸庵文编》第一册,卷下,第7页。[35] 章士钊:《热河密札疏证补》,《文史》第2辑,第94页。[36]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庸庵文编》第一册,卷下,第7----8页。[37] 章士钊:《热河密札疏证补》,《文史》第2辑,第94页。[38]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庸庵文编》第一册,卷下,第8页。[39]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第三册,台湾学生书局,1965年版,第1348页。[40] 王树枏:《德宗遗事》,《近代稗海》第1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7页。[41] 刘厚生:《张謇传记》,上海书店,1985年版,第134页。[42] 何德刚:《春明梦录?客座偶谈》,《春明梦录》上,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本,第31页。[43] 陈恒庆:《归里清谭》,《凌霄一士随笔》,第2册,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637页。[44]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7页。[45] 参见《记载一·宣统元年十一月大事记》,《东方杂志》第六年,十三期。[46]《清实录》第60册,附《宣统政纪》,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五八三页。[47]《各督抚为盐务致盐政处电》,《国风报》第一年,11期。[48]《清实录》第60册,附《宣统政纪》,第八二一页。[49]《清末预备立宪档案史料补遗》,《历史档案》,1993年第3期。[50]《清实录》第60册,附《宣统政纪》,第九九六页。[51]《社说》,《东方杂志》第七年,12期。[52]《论近来督抚对于政见上之心理》,《申报》,1910年10月24日。[53]《空中之国会与责任内阁》,《申报》,1910年10月18日。[54]《论近来督抚对于政见上之心理》,《申报》,1910年10月24日。[55]《瑞督一时铮铮者》,《申报》,1910年10月21日。[56]《亲贵大臣国会观》,《申报》,1910年10月29日。[57]《专电》,《申报》,1910年10月19日。[58]《政府不愿见锡督》,《民立报》,1910年12月3日。[59]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649页。[60]《申论民族、民权、社会三主义之异同,再答来书论‘新世纪’发刊之趣意》,王忍之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第1005页。[61] 刘晴波主编:《杨度集》,第286页。[62] 刘体仁:《异辞录》卷四,第3页。[63] 最为突出的是东北地区原设将军、都统等,皆为满缺,但1907年东北设省后,满人的一统天下被打破。东三省总督分别是徐世昌(汉族人)、锡良(蒙古族人)和赵尔巽(汉军旗人),而奉天、吉林、黑龙江巡抚分别是唐绍仪、朱家宝、段芝贵、程德全、周树模、陈昭常,此六人皆汉族人。[64] 学界有一种说法,即1901年以前,清统治者一直严禁满汉通婚。此说值得进一步考察。1648 年10月6日(顺治五年八月廿日)顺治帝谕礼部称:“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10月13日又谕户部:“凡满洲官员之女,欲与汉人为婚者,先须呈报尔部………汉官之女欲与满州为婚者”,亦需“报部”;而“无职者,听其自便,不必报部。”(《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四十,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三二一页。)满洲官员之女嫁与汉人;汉官之女嫁与满人,之所以须报户部登记,并非是对满汉通婚的严格限制。前者是为了维护清廷的选取秀女制度,而后者则是为了加强八旗的旗籍管理, 这些皆是对清廷官员而言的,一般的无职者则无任何限制。清政府《户部则例》的规定与上引上谕稍有不同,该则例内既“载有民人之女准与旗人联姻,一体给予恩赏银两”,同时又有“旗人之女不准与民人为妻”的规定,但“亦无违者作何治理明文”。(《清实录》,《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八0,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18页)细揣《户部则例》文意,似是允准并鼓励汉民之女嫁与满人,而不主张满人之女嫁与汉人,即使嫁与汉人,也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65] 章开沅:《“排满”平议》,《辛亥前后史事论丛续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3页。[66] 王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5页。[67] 陈衍:《石遗室诗话》卷七,台湾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十页。[68] 《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88页。[69] 薛福成:《庸庵文续编》,《庸庵文编》第一册,卷下,第5页。[70] 转引自路遥:《义和团研究述评》,《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71] 故宫博物院明清代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87页、第365页。[72] [美] 塞缪尔·亨廷顿着,李盛平、杨玉生译:《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37页、第346页。[73]《章士钊全集》第8册,第206页;《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第685页。[74] 转引自曾永玲:《辛亥革命时期的反满宣传》,《松辽学刊》,199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