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贝勒-启心郎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四大贝勒-启心郎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启心郎考
启心郎,满文作mujilen bahabukuu,直译为“使获心者”,为后金与清前期所设官职。从天聪五年(1631年)至康熙十二年(1673年),启心郎群体曾活跃于中国历史舞台近半个世纪之久。但随着其被裁省,该群体销声匿迹,以致今人中知晓者寥寥,且尚未引起清史满族史研究者的重视。事实上,该官职之设乃空前绝后、独具特色之创举;其群体在明清递嬗过程中曾起过上传下达、沟通满汉的重要作用,颇值得一书。笔者现就相关资料将其来龙去脉予以勾勒,恳请方家同道正之。
启心郎之设,始于清太宗皇太极。据《清史稿·本纪二》载:“天聪五年秋七月庚辰,始设六部,……每部满、汉、蒙古分设承政官,其下设参政各八员,启心郎各一员。”[①]此为启心郎出现之始。另据《东华录》,“天聪五年七月,定官制,设立六部。每部以贝勒管理,其下设承政、参政、启心郎”[②]。而《清太宗实录》中,对此事记述更为详备。其有云:
庚辰,上集诸贝勒大臣议,爰定官制。设立六部。命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管吏部事,……以索尼为启心郎;贝勒德格类管户部事,……以布丹为启心郎;贝勒萨哈廉管礼部事,……以祁充格为启心郎;贝勒岳托管兵部事,……穆成格为启心郎;贝勒济尔哈朗管刑部事,……额尔格图为启心郎;以贝勒阿巴泰管兵部事,……以苗硕浑为满洲启心郎,以罗绣锦、马鸣佩为汉启心郎。[③]
现将各部设官具体设官情况排列如下:
吏部,天聪五年设。初以“贝勒”(即入关后的亲王、郡王)一人总理部务,以下设满、蒙、汉承政三人,参政八人,启心郎一人。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七月,裁蒙、汉承政,改为满承政一人,左参政二人,右参政三人,理事官四人,副理事官六人,满、汉启心郎三人,额哲库二人。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停贝勒总理部务,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均无定员)、理事官为郎中(满四人,汉二人)、副理事官为员外郎(满八人,汉六人)、额哲库为主事(满、汉各九人),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④]
户部,天聪五年设。初以贝勒(亲王或郡王)一人总理部务。下设承政四人(满二人,蒙、汉各一人),参政八人,启心郎一人。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裁蒙、汉承政,定满承政一人,左参政三人,右参政四人,理事官十人,副理事官十六人,满启心郎一人,汉启心郎二人。至顺治十五年裁。[⑤]礼部,天聪五年设。由贝勒一人总理部务,下设满承政二人,蒙、汉承政各一人,参政八人,启心郎一人。至顺治十五年裁。
兵部,天聪五年设。初以贝勒一人总理部务,下设满承政二人、蒙、汉承政各一人,参政八人。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裁蒙、汉承政,改为满承政一人,在参政二人,右参政三人,理事官十人,副理事官十六人,满启心郎一人,汉启心郎二人,额哲库二人。至顺治十五年裁。
关于工部,《清史稿·职官志》未有设启心郎之明确表述。但在《马鸣佩传》中,有其任工部启心郎之记载。“(马)鸣佩,天聪三年,授工部启心郎,仍直文馆。”[⑥]此处出现了问题。天聪三年,工部尚未设立,而先有工部启心郎之授,令人费解。笔再查《罗绣锦传》,中有“绣锦,亦辽阳人,以诸生来归。天聪五年,与马鸣佩同授工部启心郎”。与前引《清太宗实录》互参,可证“天聪三年说”当属一误。工部启心郎至顺治十五年裁。
关于刑部,《清史稿》亦有互歧之处。《职官志》中已有“天聪五年秋七月庚辰,始设六部”之说,而《刑法志》中却又有”天聪七年,设刑部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听讼始有专责”之记载。[⑦]与前引《清太宗实录》互参,“天聪七年设刑部”之说亦属一误。可能是《清史稿》出于众手,仓促成书,未遑多顾所致。刑部启心郎至顺治十五年裁。
除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其他机构是否也有此设?笔者经过搜检史料发现,随着皇太极改国号“金”为“大清”,国家形态不断完善,增置一系列机构,启心郎设置范围亦在拓展。如崇德元年(1636年),“设蒙古衙门,置承政、参政各官。三年,更名理籓院,定承政,左、右参政各一人,副理事官八人,启心郎一人”;顺治元年(1644年),又“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满、蒙参用。副理事官为员外郎,启心郎三人,满洲一人,汉军二人。(顺治)十五年省。”[⑧]
天聪十年(1636年),沿明制,设都察院。“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者,许直言无隐。”崇德元年,置承政、参政各官。明年定承政一人,左、右参政满、蒙、汉理事官各二人。后省。顺治元年(1644年),改左都御史掌院事,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各二人。汉左佥都御史一人。先用汉军,后参用汉人。……启心郎,满洲、汉军各一人,(顺治)十五年俱省。[⑨]
顺治九年(1642年),清廷设宗人府。置宗令,例由亲王、郡王为之。左、右宗正则由贝勒、贝子兼摄。宗人由镇国公、辅国公及将军兼摄。后以择贤,不以爵限。俱各二人。宗人府亦设有启心郎一职,由觉罗一人,汉军二人担任。最初规定,其秩视理事官(即郎中)。旋即改视侍郎。在其他衙门顺治十五年裁省启心郎后,惟宗人府未撤,延至康熙十二年(1673年)方奉圣祖旨裁之。[⑩]
根据以上史料可见,启心郎之设不止于六部,八衙门和宗人府皆有启心郎,其分布不可谓不广,影响不可谓不大也。
启心郎之设,是在后金政权仿照中原制度,创立一整套国家机构时出现的。但当时皇太极的作法虽是仿照明制,但又参汉酌金。考汉制,郎官出现甚早,战国时即有之,为侍从之官。秦汉沿置,属郎中令,有侍郎、郎中等名目,仍为侍从。东汉以尚书台为政务中枢,分曹任事者称尚书郎。除尚书郎外,祕书、黄门亦皆有郎。隋始于六部各置侍郎一人,以为尚书之副。唐于诸司皆置郎中,以员外郎为其副。以后历代因之。[11] 而启心郎一职的设立,以“启心”名之,属于郎官之拓展,也是“参汉酌金”最为生动的典型产物。
关于设置该职的目的,《清通典》有云:掌校理满文册籍,因诸王贝勒管理部务而设。[12]由此看来,当属于贝勒之文案助手,而其另一职责是随事规谏。清太宗皇太极曾云:“置官以来,吏、户、兵三部办事尽善,刑部讯狱稽延,罔得实情,礼部、工部皆有缺失。夫启心郎之设,欲其随事规谏,启乃心也。乃有差谬而不闻开导,何耶?”[13]《清史列传·索尼传》中亦有“会六部官署工竣,上召索尼及诸启心郎,论以‘启迪诸贝勒,俾勤事改过,毋旷厥官’”的记载。天聪六年(1632年)八月,皇太极曾谕六部启心郎曰:“朕以尔等为启心郎,当顾名思义,克尽厥职。如诸贝勒及各部院有阙失,即明言以启迪其心,俾知改悔。勿面从而退有后言”[14]表明此辈颇受皇太极器重,贵为贝勒者,不但也要启心郎予以“启迪”,若有阙失,还有权当面明言以告之。
其实,其最主要的功用,无过于解决语言隔阂,即充当翻译。这就要求启心郎首先要通满汉两种文字,甚至还要兼通蒙古文。清皇族出身的昭槤在其所撰《啸亭杂录》中写到:“国初,满大臣不解汉语,故每部置启心郎一员,以通晓国语之汉员为之,职正三品。”[15]昭槤关于启心郎皆为汉员的说法,不甚确切。汉员之外,满族士人亦多有任此职者。譬如,曾担任康熙辅弼四大臣之首的索尼就曾充该职。天聪五年(1631年)七月,皇太极命索尼为吏部启心郎。索尼,满洲正黄旗人,姓赫舍里氏,“通国书及蒙古、汉人文字”。天聪五年“七月,擢吏部启心郎。”[16]前已述及,各部首批启心郎中,满员六人。而汉员仅二人而已。满人可作启心郎殆无疑义,但条件是通蒙古、汉人文字者。
随着形势的发展,后来任启心郎者以汉族(后被编入汉军旗籍,成为旗人)士人居多。譬如:
“申朝纪,汉军镶蓝旗人,初籍辽东。天聪八年,授刑部启心郎。”[17]
“苏弘祖,汉军正红旗人,初籍辽阳。崇德三年,以举人授户部启心郎,赐朝衣一袭,免丁四。”[18]
“吴景道,汉军正黄旗人,初籍辽东广宁卫。天聪间,授吏部启心郎。”[19]
加之前以提及的罗绣锦、马鸣佩等,可见汉官是启心郎之主体。但由于当时所实行的八旗制度,此辈被编入汉军八旗,朝野亦以准满人视之也。
按《清史稿·职官志》,满汉启心郎品秩不一,满高而汉低。顺治三年(1646年),定京官仪从,满启心郎,郎中,旗四,后从四人;汉启心郎,员外郎,旗二,后从二人。[20]后更定启心郎品级,满汉一体。视为理事官即郎中,秩五品。顺治九年,改视侍郎(秩正三品)。[21]。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皇帝与各部沟通之桥梁,同时又有规劝贝勒、矫正缺失的责任,品秩太低则人轻言微,难以履行职任。
天聪年间(1627—1636年),诸事草创,职事分工尚不明显。诸多汉员,如范文程、宁完我、沈文奎、李栖风、张文衡、丁文盛、马柱国、马鸣佩、高士俊、雷兴、鲍承先、宋延庆、罗绣锦等人,多任职于文馆,即使担任启心郎者,亦仍直文馆。如前所提及的“(马)鸣佩,天聪三年,授工部启心郎,仍直文馆”便是。[22]在皇太极心目中,启心郎与文馆诸臣亦地位相类,作用相当。如天聪六年,皇太极曾“询文馆诸臣,考各部启心郎优绌,以为黜降。”[23]所以,文馆与启心郎属于同一系列,二者共同构成了后金和清前期之文官集团。
其具体作为,首先是司文字之责。如顺治元年,“十月乙卯朔,上即位。以王(指多尔衮,笔者注)功高,命礼部尚书郎球,侍郎蓝拜,启心郎渥赫,建碑纪绩,加赐册宝。”[24]
启心郎亦有从军作战者。如崇德六年“敌奔塔山,遂进兵松山城外。十二月,(洪)承畴以兵六千进至,……既出,复进击,(穆护萨)与温察、启心郎迈图皆殁” [25]
另外,由于启心郎兼通数种语言文字且得到信任等因素,此辈还经常被委以外交之任。如“顺治三年(1646年)六月,(朝鲜)李倧薨。八月,遣礼臣启心郎渥赫等往谕祭,赐谥庄穆。又遣户部启心郎布丹、侍卫撤尔岱充正副使,赍诰敕往封世子淏为朝鲜国王,妻张氏为王妃。七年(1650年)正月,淏奏言日本“近以密书示通事,情形可畏,请筑城训练为守御计”。遣使往讯,庆尚道观察使李慄、东莱府卢协并言朝鲜、日本素和好,前奏不实,诏切责淏,褫其用事臣李敬舆、李景奭、赵洞等职。九年(1652年)正月,淏表贺昭圣慈寿皇太后加上徽号。五月,国人赵照元等谋逆伏诛,遣使奏闻。十年(1653年)三月,以朝鲜国王印有清文无汉篆,命礼部改铸兼清、汉字印赐之。[26]另外,崇德七年(1642年)十月,“上(太宗)遣内院学士罗硕、兵部启心郎帕帕、通事顾尔马浑前往朝鲜”,办理“察究潜逃兵使林庆业”之事。[27]
启心郎群体中,官职最显、地位最高者,当属索尼。索尼为清初大学士希福家侄。太祖时,随父硕色、叔父希福自哈达部挈家来归,太祖以其兄弟父子并通国书及蒙古、汉人文字,咸擢置文馆理事,赐硕色、希福“巴克什”号。索尼被授予一等侍卫,使出入扈从,随军征讨。屡次攻明,多有斩获。至太宗朝,更受器重。天聪五年(1631年)七月,擢吏部启心郎。从征明,围大凌河城,明兵自锦州赴援,索尼持短兵步战,败之。九月,奉命往藩阳,宣布捷音。逾月,偕参将祝世昌率汉军千六百人及朝鲜使臣至军营。十二月,与达海等奏定元旦朝贺仪制。明年,从征察哈尔,由大同入明边,取阜台寨。八年(1634年),以索尼任职吏部事无阙失,授骑都尉世职,仍与学士罗什等日直内院。凡宣示谕旨及察审功罪,咸当上意。世祖朝,睿亲王多尔衮摄政,以索尼既列子爵,不宜复列郎官,令解启心郎任,仍理部事。索尼终不附睿亲王,于政事多以理争,王由是恶之。(顺治)五年(1649年),以贝子屯齐等讦告索尼于崇德八年秋与图赖等谋立肃亲王,私结盟誓,议罪应死,有旨免死,处职,输赎锾,遣守昭陵,追夺赏赐。
顺治八年(1651年),世祖福临亲政,以前议索尼罪不实,特召还朝,复其爵。擢内大臣,兼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事。世祖升遐,遗诏以索尼与大臣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辅政,于是索尼及诸臣盟誓受事。寻苏克萨哈与鳌拜争事成隙,索尼恶之,年已老矣,且有疾。康熙六年(1667年)正月,与辅臣等奏请圣祖仁皇帝亲政。四月,上谕吏部曰:“辅政大臣伯索尼,太祖高皇帝时罢勉效力,太宗文皇帝任以内外大事,悉能果断,殚厥忠诚。世祖章皇帝时亦任以内外大事,竭忠纯笃。以其动旧忠贞,堪受重托,遗诏俾令辅政,恪遵顾命,夙夜靖共,厥绩茂焉!今既染,且复年迈,宜特加恩宠,以示酬庸之典。下王大臣会议,晋一等公,与前所授一等伯,并世袭。索尼以宠荣逾分,悚仄难安,陈情辞一等公爵。得旨嘉奖,仍令祗遵成命,不必逊辞。”
是年七月,卒,赐祭葬有加礼,谥文忠。以第五子心裕袭一等伯,第六子法保龙一等公,长子噶布喇任领侍卫内大臣。十三年(1674年)十二月,圣祖因孝诚仁皇后推恩所生,授为一等公。第三子索额图别有传。[28]
清初,随着形势的发展,用人孔亟。尤其是清廷入主中原以后,“用满臣与民阂,用汉臣又与政地阂,惟文馆诸臣本为汉人。而侍直既久,事情相浃,政令皆习闻,为最宜也。[29]”启心郎与文馆诸臣多职事互兼,他们因精通满语文,且具有“准满人“的汉军旗人身份,多被委以督抚大员,为清政权的发展与巩固起到过关键作用。
如上以述及之申朝纪,“文馆朱延庆疏陈时事,荐朝纪温雅正直,练达世务,处家俭,守身约,讷言敏行,足任鸿钜。崇德元年,赐人户、牲畜。顺治元年(1644年),授河南河北道,驻怀庆,李自成之党二万余来犯,朝纪登陴守御,昼夜不少懈,有渠乘白马薄壕,麾众攻城,朝纪举砲殪之,贼悉惊窜。二年,迁江南布政使,擢山西巡抚。三年(1644年),疏言:“驿递累民,始自明季,计粮养马,按亩役夫。臣禁革驿递滥应、里甲私派。请饬勒石各驿,永远遵守,俾毋蹈前辙。”又疏言:“各省驿站银旧额十五万有奇,明季裁充兵饷。驿费不足,辄私派于民。请敕部复原额。”又疏言:“赋役全书应裁、应留诸项,请核实详酌,俾有司不得私徵滥派。”疏并下部议行。四年(1645年),阳城民王希尧、贾国昌等以邪教倡乱,朝纪遣中军都司白璧同冀南道武延祚率兵捕治,悉诛希尧、国昌等。汾州营卒李本清、任自兴等据永宁铜柱寨为乱,朝纪赴汾州,遣冀宁道王昌龄等率兵捕治,获本清等,焚其寨。宁乡民杨春畅等复以左道据冷泉寨为乱,朝纪遣平阳副将范承宗等讨平之,擢宣大山西总督。”[30]
“苏弘祖,顺治初,授河南河北道。累迁陕西布政使,世职累进三等阿达哈哈番。十年(1653年),坐计典失实,左授福建福宁道。十三年(1656年),迁左佥都御史。十五年(1658年),授南赣巡抚。十七年(1660年),雩都寇发,弘祖斥资造火器,遣兵捣其巢,擒其渠李玉廷。别有土寇谢上逵、罗一鉴、徐黄毛等,据广东平远五指石,界连闽、赣。弘祖发兵讨之,上逵诈降,潜走匿红畲。弘祖遣将李宗韬以计擒斩一鉴、黄毛等七人,夜进兵,逐贼至柑子窝中木溪,毁五指石寨,攻红畲,贼缚上逵献,斩之。十八年(1661年),遣游击王把什捕治广昌土寇,乘雨攻不备,破滴水、羊石二寨,斩千馀级,擒其渠幸连升、萧来信。康熙元年,甄别督抚,弘祖解任。”[31]
“吴景道,崇德元年(1636年),改都察院理事官。疏劾刑部理事官郎位贪污不法状,鞫实,黜郎位,追赃贷死。郎位衔景道甚,诱都察院笔帖式李民表与同居,讦景道,鞫虚,民表坐诛,籍郎位半产。景道以不察民表违禁移居他旗,罚如例。景道疏论睿亲王多尔衮专擅,坐夺官。顺治二年(1645年),起授河南布政使,擢巡抚。时河北初定,河南五府馀寇未靖。宝丰宋养气、新野陈蛟、商城黄景运等各聚数千人,侵掠城邑。景道檄总兵高第、副将沈朝华等分道捕治,诛养气等。四年,郧阳土寇王光泰率千余人犯淅川,景道遣参将尤见等与总兵张应祥合兵击却之。五年(1648年),罗山土寇张其伦据鸡笼山寨,出掠,景道遣都司硃国强、佟文焕等督兵讨之,破寨,擒戮其伦,并其党朱智明、赵虎山等。曹县土寇范慎行等煽宁陵、商丘、考城、虞城、仪封、兰阳、祥符、封丘诸县土寇,并起为盗,屯黄河北岸。景道檄第督兵讨之,寇退保长垣,第以师从之,寇走兰阳。景道遣文焕督兵追击,斩千余级。薄曹县,寇列栅拒守。景道檄总兵孔希贵自卫辉道肥城,断寇东走路。游击赵世泰、都司韩进等率精骑分道夹击,战于东明,歼寇数千,获慎行诛之,余众悉溃散。叙功,加兵部侍郎。七年(1650年),进尚书。八年(1651年),商州土寇何紫山等掠卢氏,夜袭世泰营,第督兵扼击,走商南。景道檄应祥督兵讨之,寇尽歼。九年(1652年),以塞汴河决口,与河道总督杨方兴同赐鞍马、冠服。”[32]
上述资料足以表明,启心郎出身的汉军官员,的确曾颇受清廷器重。但并非所有的启心郎都如此幸运。就满启心郎而言,受信任程度虽高于汉启心郎,但卷入权力之争,则难逃厄运。如礼部首任启心郎祁充格,因受多尔衮器重,被擢为大学士。但顺治亲政后,竟被以“擅改《太祖实录》,削匿睿亲王罪愆,增载功绩,并预谋迁驻永平逆谋”之罪名,被斩杀。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33]
而汉启心郎又因其文化背景、民族情感和理念仍与满洲贵族存在差距,以致在诸多大政方针的决策方面与清廷中的保守势力多有冲突,其结果必然是悲惨至极。如,江应时为启心郎,“以祝世昌请毋以俘妇为妓,为改疏稿,坐死”。[34]而朱昌祚的遭遇更是汉启心郎群体成员最为惨烈的代表
昌祚,字云门,今高唐县梁村镇朱楼村人,生于明崇祯元年(1628年)前后。清顺治十八年(1661)朱昌祚以宗人府启心郎授浙抚,多善政,清康熙二年(1663年)迁福建,以丁忧未到任,翌年改授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人称“朱三省”。
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月,授浙江巡抚。既抵任,会浙东西皆旱灾,昌祚捐金为倡,煮粥以活饥民;复具疏请旨赈恤。时海寇未靖,有旨令濒海居民迁移内地,昌祚疏请酌拨荒田,给令开垦为生,俟三年成熟后,照例起科;其居所弃之田亩丁粮,请予蠲免:俱下部议行。先是,陕西巡抚扈申忠条奏军民宜一体听徭,敕下督抚议,昌祚奏:“浙省各卫所均有运粮之责,其间丁每年亦各赋丁银,以为贴造粮艘之费,与秦省卫所无粮运者不同,难以复兼民役。”事遂寝。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擢福建总督,以丁忧未之任。
四年(1665年),特起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五年(1666年),抵总督任,有政声。时辅政大臣鳌拜以镶黄旗地亩瘠薄,傅旨圈换正白旗地亩及开垦成熟民地,令朱昌祚同户部尚书苏纳海、巡抚王登联经理其事。昌祚疏言反对,为民请命。“疏入,与苏纳海、王登联请停圈各疏,并忤鳌拜意,革职逮问。刑部议律无正条,拟鞭责,籍没家产。鳌拜入奏,应置重典,上(圣祖)未允。鳌拜出,矫旨并予立绞。”
八年(1669年),鳌拜获罪逮系,圣祖亲政。特谕吏部:“原任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于拨换地亩时,见旗、民交困,有地方之责,具疏奏闻。鳌拜辄谓非其职掌,妄行干预,不按律文,诬陷至死,深为可悯!其予昭雪,以示仁恩。昌祚复原官,赐祭葬如典礼,谥勤。祀直隶、浙江名宦祠。”[35]为民请命而不畏死,表现出的高风亮节实令人钦敬。
清廷入主中原后,政治形势、机构设置和官员素质、人员构成等多方面都在发生着重大变化。至顺治十五年(1658)七月,世祖福临谕吏部:“启心郎原因诸王贝勒管理部院事务而设,今宗人府启心郎仍照旧例,其余部院启心郎俱裁去。”其实顺治元年即已停贝勒管理部务,于今已过去十四年。而为何于此时裁撤启心郎职设?看来是另有原由。仔细考察,主要是时至康熙时,满族官员已基本掌握了汉文汉语,启心郎的作用便日趋减弱之缘故。而宗人府留置启心郎一职,是宗人府宗正宗人等官例仍由宗室成员担任。而满洲贵族学习汉文化的进程要迟缓于其他满蒙官员。启心郎的翻译职任仍有用场。
另一原因,可能也是最终将启心郎裁撤的根本原因,据《清史稿·职官志》,乃“始以满臣不谙汉语,议事令坐其中。后多缘以为奸”。于是“顺治十五年九月,省各部启心郎,惟宗人府未撤”。[36]清宗室昭槤也曾写道:“每遇议事,座其中参预之,后多缘以为奸,乃汰去。”[37]。看来,满汉官员议事,有启心郎参与其中,难免有泄露机密,渔利弄权之嫌疑。于是就有了“康熙十二年省”启心郎之举。[38]
综上所述,存在了42年的启心郎职设终于在康熙十二年(1673)寿终正寝。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它是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交流的典型例证;作为一项制度,它是“参汉酌金”的产物;作为一个群体,他是清前期文官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持有不同文化的各族成员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在明清递递嬗过程中,曾发挥过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对其进行认真、全面的研究,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历史上“满汉文化撞击、交流最终融为一体”这一过程的认识和理解。
[资料来源:本文由作者提供,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曾发表在《历史研究》2006年第一期,有删改]
[①] 《清史稿》,卷2,第34页,《太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②] (清)蒋良骐:《东华录》卷2,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0页。
[③]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卷9,天聪五年七月庚辰条。北京: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出版。
[④] 《清史稿》卷114,第3273页,《职官志》。
[⑤] 《清史稿》卷114,第3277页,《职官志》。
[⑥]《清史稿?》卷239,第9016页,《马鸣佩传》
[⑦]《清史稿?》卷114,第4205页,《刑法志》。
[⑧]《清史稿》卷115,第3300页,《职官志》
[⑨]《清史稿》卷115,第3298页,《职官志》
[⑩]《清史稿》卷115,第3266页,《职官志》,
[11] 《文献通考》卷52,《职官六》。
[12] (《清通典》卷32,《职官一》。
[13] 《清史稿?》卷2,第34页,《太宗本纪》。
[14] 《清史列传》卷4,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22页,《祁充格传》。
[15](清)昭槤:《啸亭杂录》卷2,《启心郎》。
[16] 《清史列传》卷6,第360页,《索尼传》。
[17] 《清史稿》卷240,第9535页,《申朝纪传》。
[18] 《清史稿》卷240,第9539页,《于时跃传附苏弘祖传》。
[19] 《清史稿》卷240,第9539页,《吴景道传》。
[20] 《清史稿》卷115,第3098页,《职官志》。
[21] 《清史稿》卷114,第2359页,《职官志》。
[22] 《清史稿》卷239,第9515页,《马鸣佩传》。
[23] 《清史稿》卷232,第9366页,《鲍承先传》。
[24] 《清史稿》卷218,第9028页,《多尔衮传》。
[25] 《清史稿》卷487,第13458页,《穆护萨传》。
[26] 《清史稿》卷526,第14583页,《属国传》。
[27] 《清太宗实录》卷59,崇德七年三月戊戌条。
[28]《清史列传》卷6,第359—363页,《索尼传》。
[29] 《清史稿?》卷239,第9528页,《祝世昌传?》。
[30] 《清史稿》卷240,第9536页,《申朝纪传》。
[31] 《清史稿》卷240,第9539页,《苏弘祖传》。
[32] 《清史稿》卷240,第9540页,《苏弘祖传》。
[33] 《清史列传》卷4,第222页,《祁充格传》。
[34] 《清史稿》卷239,第9512页,《沈文奎传附胡贡明传》。
[35]《清史列传》卷6,第349—350页,《朱昌祚传》。
[36]《清史稿》卷114,第2366页,《职官志》。
[37](清)昭槤:《啸亭杂录》卷2,《启心郎》。
[38]《清史稿》卷114,第2366页,《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