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五岭”考辨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中国古代史-“五岭”考辨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五岭”考辨
“五岭”考辨
刘新光
“五岭”一名,首见于《史记》。《史记·张耳陈余列传》:秦“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淮南衡山列传》:秦始皇“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①《汉书·张耳陈余传》、《伍被传》略同,《五行志》则说:始皇“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②《史》、《汉》虽提及五岭,却没有具体指明五岭爲哪五岭及其具体位置。后人言及五岭,包括在爲《史》、《汉》作注时,对五岭的认识出现了偏差,遂产生衆多说法,虽有学者考证,也未能达成一致;反观现代地理学对五岭的界定,则较爲统一,翻开任意一种涉及该地区的地图或地理教科书,都很容易获得以下资讯,五岭分别爲南岭山脉中五座着名的山岭:大庾岭(位于今江西大余、广东南雄交界处)、骑田岭(位于今湖南宜章、郴州交界处)、都庞岭(位于今湖南省道县、江永交界处)、萌渚岭(位于今湖南江华与广西贺州交界处)及越城岭(位于今湖南新甯、东安与广西全州交界处);又因此五岭之重要,五岭又成爲南岭山地的别名。③然则《史》、《汉》五岭是否就是今天的五岭?如若不是,它们又是哪五岭?与现代地理学所言五岭有什麽不同?《史》、《汉》五岭又是如何演化固定成爲现代五岭的?这一演化发生的关键时期是什麽时候?本文试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求教于方家。
一、唐以前的记载
《史》、《汉》虽未明言五岭爲哪五岭,幸有《史记》三家注及《汉书》颜师古注、《后汉书》章怀太子注,引用先人典籍,对“五岭”及其位置做了注释,列述于下:
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汉书音义》曰,岭有五,因以爲名。在交阯界中也。”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晋人裴渊《广州记》:“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斯五岭。”④
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广州记》云,五岭者,大庾、始安、临贺、揭杨、桂阳。《舆地志》云,一曰台岭,亦名塞上,今名大庾,二曰骑田,三日都庞,四曰萌诸,五曰越岭。”⑤
唐颜师古注《汉书》:“服虔曰,山领有五,因以爲名。交趾、合浦界有此领。师古曰,服说非也。领者,西自衡山之南,东穷于海,一山之限耳,而别标名则有五焉。裴氏《广州记》云,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是爲五领。邓德明《南康记》曰,大庾领一也,桂阳骑田领二也,九真都庞领三也,临贺萌渚领四也,始安越城领五也。裴说是也。”⑥
唐章怀太子注《后汉书》:“领者,西自衡山之南,东至于海,一山之限耳。别标名则有五焉。裴氏《广州记》云,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是爲五领。邓德明《南康记》曰,大庾,一也;桂阳甲骑,二也;九真都庞,三也;临贺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裴氏之说则爲审矣”。⑦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以水导山,亦记载了五岭,“(连)水出南康县凉热山连溪,山即大庾岭也。五岭之最东矣,故曰东峤山”;⑧“(黄)水出(郴)县西黄岑山,山则骑田之峤,五岭之第二岭也”;“都山,即都庞之峤也,五岭之第二岭也”;“(萌渚)水南出于萌渚之峤,五岭之第四岭也”;“越城峤水,南出越城之峤,峤即五岭之西岭也。秦置五岭之戍,是其一焉”。⑨
《史》、《汉》及《后汉书》的几位注家,最晚爲唐时人,其所引诸种注释及所附按语,反映的都是唐及唐以前人们的观点。裴骃所引《汉书音义》,作者当爲东汉服虔;⑩《史记索隐》、《正义》及颜师古注《汉书》所引《广州记》五岭名号相同,衹是次序稍异,应是同一本书;邓德明,据岑仲勉先生考证(11),爲南朝宋人;章怀太子注《后汉书》五岭,盖沿袭颜师古的说法,其引邓德明五岭之第二岭作“甲骑”,实爲“骑田”之误;(12)《舆地志》爲南朝陈顾野王的作品。以上诸种解释纷繁複杂,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可得以下几条綫索:
1.东汉的服虔是对五岭作了目前所知最早的解释,儘管他的解释非常简略,没有指明五岭爲哪五岭以及具体位置,但从服说可以知道,五岭之爲五岭,不是一个模糊的地理名词,不能理解爲笼统意义上的多岭,而是确指五座山岭。
2.最早指明五岭爲哪五岭的,是晋人裴渊的《广州记》。但此五岭的具体位置,仍不易确定。
3.南北朝人邓德明不但指明了五岭爲哪五岭,而且将五岭的位置一一作了说明,其中第三岭——都庞领(岭)被安置于九真郡(汉九真郡治今越南清化西北)境。参照服虔及《广州记》的说法,可知五岭并未被限定在南岭及其余脉中,五岭位于现代南岭以南,汉九真、交阯以及合浦郡境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4.北魏郦道元的说法,除第三岭外,其他四岭与邓德明的说法基本相同。第三岭,郦氏认爲在桂阳郡(治今湖南郴州市)境,是仍位于今五岭群山之中。
5.由颜师古注及章怀太子注,特别是颜师古对于东汉服虔认爲五岭在汉交阯、合浦界内的批评,可知不论唐代有无“五岭”之说,唐人对于秦汉“五岭”及其位置,已经模糊不清。换句话说,假如唐代存在“五岭”之说的话,唐五岭已经和前代,尤其是秦汉五岭有很大差别,五岭及其位置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过变动,大致可以推定。
二、唐人的说法
由于唐以前对五岭的相关记载,不仅简略而且歧义纷出,很难统一;相形之下,唐代典籍中有关五岭的材料则既丰富又具体。因此,后人在考辨五岭时,唐人的记述往往倍受重视,甚至以唐人的记载爲基础进行探讨。兹先将前代学者提到的、唐人的有关记载分述于后。
《通典》卷一百八十四《州郡十四》:
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塞上岭一也,今南康郡大庾岭是。骑田岭二也,今桂阳郡腊岭是。都庞岭三也,今江华郡永明岭是。甿渚岭四也,亦江华界白芒岭是。越城岭五也,今始安郡北,零陵郡南,临源岭是。西自衡山之南,东穷于海,一山之限也。(13)《太平御览》卷五五引《南康记》:
秦始皇略定扬越,谪戍五方,南守五岭。第一塞上岭,即南康大庾岭是;第二骑田岭,今桂阳郡腊岭是;第三都庞岭,今江华郡永明岭是;第四甿渚岭,亦江华郡白芒岭是;第五越城岭,即零陵郡南临源岭是也。(14)此五岭与邓德明《南康记》五岭不同。又据岑仲勉先生考订,李昉所引《南唐记》亦不是邓德明的《南康记》,应爲唐天宝时人的作品,因而此五岭应是唐人的说法。(15)
按《元和郡县图志》对五岭的叙述不够完整,因而学者对其不够重视,今人覃圣敏在《五岭辨正》一文中说:
李吉甫《元和郡县誌》亦叙及五岭,惟有缺卷,仅见二岭:“越城峤,在(全义)县城(按:中华本无“城”字)北三里,即五岭之最西岭也。”“萌渚峤在(冯乘)县北一百三十里,即五岭之第四岭也。”(16)此外,由前引颜师古和章怀太子注文,可知唐人对于秦汉五岭,已经不能确知其指,不过,二人均以裴氏之说爲审,又实爲一说。
对比唐与唐以前五岭诸说,不难发现,唐五岭与南北朝时邓德明《南康记》、郦道元《水经注》、顾野王《舆地志》名号基本一致(17),五岭位置亦基本相同,惟第三岭都庞改爲“江华郡永明岭”了。江华郡治今湖南道县西,与南北朝时都庞岭所在的蓝山县相去甚远。都庞岭的位置,由原来位于骑田、萌渚岭之间,转移到萌渚、越城岭之间了。这一变化是唐五岭较之前代记载的最大不同!
唐人对五岭及其位置的解释,不仅未能澄清唐以前五岭诸说,反倒又增添了新的说法。颜师古与章怀太子对于这些异说,大概也不能定夺,因而说:“领者,西自衡山之南,东穷于海,一山之限耳,而别标名则有五焉。”“一山之限”指的应当就是今天整个南岭山脉;“而别标名则有五”,是南岭又有五个子岭。二人没有辩证诸说,却都直接指认晋人裴渊的说法是正确的。
由上述诸段分析可知,探讨“五岭”及其位置问题,不仅涉及五岭名号及具体空间分布,还应将时间因素考虑在内,也就是说,五岭及其位置,起码在唐以前,在不同的历史时段是各不相同的。衹有综合把握时空因素,方有可能对五岭作全面的认识,“五岭”方能名至实归。
三、后人的探讨
唐以后,唐人“五岭”的观念则逐渐爲世人接受,遂成爲一种固定的说法,并一直沿用至今。宋人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秦南守五岭:塞上岭一也(今南安军大庾岭);骑田岭二也(今郴州腊岭);都庞岭三也(今道州永明岭);甿渚岭四也(今道州白芒岭);越城岭五也(今静江府北、永州南临源岭)。”(18)《明一统志》:“南安府(大庾岭所在)……当五岭最东”;“都庞岭,在永明县北五十里,东北连掩山,西南连荆峡镇……一名永明岭。秦王翦降百越,以谪戍五万人守五岭,都庞其一也。”“越城岭,在兴安县北三里,即五岭之最西岭也。”(19)如文初所引,现代地理学对“五岭”及其位置的界定,正是唐人的“五岭”。
不过,由于五岭诸说差异较大,特别是唐代的五岭说与前代的说法矛盾之处非常明显,学者对“五岭”及其位置的探讨并未停止。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说:
自秦世有五岭之说,皆指山名之。考之,乃入岭之途五耳,非必山也。自福建之汀,入广东之循、梅,一也;自江西之南安,逾大庾,入南雄,二也;自湖南之郴,入连,三也;自道入广西,之贺,四也;自全入静江,五也。(20)在这裏,周氏提到了从南宋福建路的汀州(治今福建长汀)进入广南东路循州(治今广东龙川县西)、梅州(治今广东梅州)的道路,并认爲五岭非山岭之名,而应是五条入岭的通道。周氏的观点正确与否暂且不论,他以入岭之途,即交通路綫的方法来阐释“五岭”,则爲我们全面认识五岭及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清代学者赵一清认同《水经注》的记载,并且认爲郦道元的说法与邓德明的说法无关,邓德明的说法是错的,“按《后汉书·吴祐传》章怀注引《南康记》曰:五岭,南康大庾一也,桂阳甲骑二也,九真都庞三也,临贺萌渚四也,始安越峤五也。《广州记》则以爲大庾一,始安二,临贺三,桂阳四,而以九真爲掲阳,合爲五岭。是注所言五岭之次与邓《记》合,第考班志,九真郡有都庞县。应劭曰,庞音龙。师古曰音庞。而桂阳之部龙乃岭峤之名。王象之《舆地纪胜》曰,山之绝顶曰都逢,土人语讹曰庞也。不知都、部字相似,庞龙音相连,而强以都逢爲土音。山之绝顶之说,殆因岭峤而傅会邪。此与九真之都庞县无涉,邓记误也。当以南平部龙爲是”。(21)
杨守敬在《水经注疏》中,对五岭的问题作了更爲深入的考证:
《汉书·张耳传》师古曰:“裴氏《广州记》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是爲五领。邓德明《南康记》,大庾领一也,桂阳骑田领二也,九真都庞领三也,临贺萌渚领四也,始安越城领五也。裴说是也。”《后汉书·吴祐传》章怀《注》引二书,亦以裴说爲审,盖见邓《记》九真字不合也。不知邓数五岭,由东而西,则第三岭自当在骑田、萌渚之间。若九真之都庞已至极南,何得以爲第三?此由南平都庞亦属桂阳,《记》蒙上省桂阳字。浅人不知,以爲有脱文。但见九真有都庞县,遂加九真二字,非《记》原误也。至作都庞,毫无疑义。郦氏所言五岭之次与邓合,盖从邓说,此必作都庞,今本作部龙,乃以形近致误,此可望而知者也。(22)
杨氏进而批判了赵氏的说法:
赵氏拘于都庞之在九真,而云此以部龙爲是,疏矣。宋本《寰宇记》,蓝山县,本汉南平也,有黄蘖山,今谓之都庞山,在县南九十里,即是五岭从东第三岭也。宋蓝山在今县北十里。《通典》又谓都庞岭在永明县,与《注》异。(23)按汉代桂阳郡南平县南邻桂阳县(治今广东连州),两县大概正以都庞岭爲界。由于版本的缘故,有些版本的《水经注》记第三岭爲“部龙”,杨氏对于赵氏的考证的批判,亦仅限于第三岭名号的争论,即第三岭究竟是都庞岭还是部龙岭?而对于第三岭的位置,他们并没有分歧,都认爲应该在汉南平县(即宋蓝山县,治今湖南蓝山县北)境。(24)杨氏除认同《水经注》五岭的说法外,经过考证,还认爲邓德明之说实际与郦氏观点一致,甚至是郦氏沿袭了邓氏的说法。由杨氏的考证,则唐以前对于五岭的具体解释,除裴渊《广州记》外,不仅五岭名号一致,甚至叙述的次序也都是由东往西。对于裴渊《广州记》的观点,杨氏大概认爲错误明显,故没有加以论述。再以杨氏考定的邓德明“五岭”较之唐代“五岭”,可以发现,两说对于五岭爲哪五岭,也是惊人的相同;两说的差异,仅仅是第三岭都庞的位置问题,可惜杨氏对这一问题没有作进一步考证。
近代法国汉学家鄂卢梭(L.Aurousseau)主多岭说。鄂氏考证秦平南越诸事,首先涉及五岭问题。他认爲都庞岭在九真不可信,唐人都庞岭的说法亦不足据,都庞岭“应以部庞(音龙)爲是……此第三岭应是部山岭了。此山也在湖南省之南境,可是在蓝山县境,距钟水不远。质言之,在广东西北界附近,而处第二岭之西,第四岭之东。此第三岭应接连州江(广东),而由是直接通至番禺;可是他同第二第四两岭很近,虽然可以通到广东都会,然而不能直接达到一条重要的川流之上。他所经行的道路,不久便到北江同连州江汇流的处所,而与长沙、番禺的大道合而爲一”,因而“此第三岭不甚重要”。鄂氏的观点与杨说有类似之处,但他同时并不否认裴渊的说法,认爲第三岭的混乱,正是因其“不甚重要”,以致出现了“两种五岭”甚至“六岭”,“总而言之,此六岭,或此两种五岭,皆属两广北界不远的山岭。别言之,有五岭即在南岭山系之中,至若揭阳岭,则在近于广东海岸一小山系之中”。(25)
岑仲勉在评价鄂氏的着作时,也对五岭进行了考证,认爲:“五岭之解释,实随北方势力之消长而变迁;揭阳者,鄂氏所谓西汉自闽入粤之通道,亦最古之说也,故裴氏主之。迨晋穆永和四年(348),升平三年(359),两破林邑,孝武太元六年(381),杜瑗平九真之乱,安帝隆安三年(399),又败范达,宋文元嘉二十三年(446),檀和之大伐林邑,百年之内,屡耀兵威,释五岭者随势力伸张,遂由岭东之揭阳,移爲交南之都庞,固顺其自然之趋势者矣。”“《水经注》‘部龙之峤’,或作都庞,鄂氏持此爲否认九真之证;然道元北人,说许有误,且其书迟于德明当可百年,宋而后交南汉族,势力渐削,沿至中唐,遂代以南方无显然出路之永明岭,得非五岭解释,随民族消长而嬗变耶。”岑氏没有轻易否认历代有关五岭的说法,认爲五岭诸说都是对某一历史时期真实情况的反映,“九真”非衍文,“九真都庞”确实存在,五岭并非全部位于今南岭山脉之中,“五岭解释,应随历史之变化,作自然观也”。(26)
覃圣敏则否定了除《水经注》之外,包括邓德明《南康记》在内的诸家说法。他认爲裴渊之说中的揭阳岭,“汉初已爲闽越通道,但其时距秦亡已近百载,不可据此以爲秦时此道已通……揭岭爲僻塞之地,非爲要途”,“揭阳岭道之通,或始自佗时”。对于第三岭,他认爲邓德明“置都庞于九真境之误,并非自邓德明始,其前东汉服虔《汉书音义》,已将五岭置于交趾、合浦郡境,早开先河”,而唐及唐以后典籍中记载的“今道县、江永都庞岭非五岭”,“五岭第三岭原名当爲部山或部龙。因部龙与都庞字形相近,又因永明境有都庞岭,故后人误以爲都庞当部龙,致使五岭第三岭移位”,进一步断言,“此历史悬案,今可释然而决矣”!(27)覃氏认爲有些版本的《水经注》记第三岭爲“部龙”是正确的,又以此分析第三岭在唐代发生位移的原因。孰不知历代学者,特别是杨守敬对于第三岭已有详细考证,第三岭本来就应做都庞岭。
饶宗颐在《揭岭揭阳山辨》一文中谈到“揭岭爲秦五岭之一,置戍所”(28),可惜未对五岭作进一步探讨。
综观唐以后对五岭诸说的探讨,多数学者试图肯定唐及唐以前的某一种说法,以此来否定其他诸说,这是较爲合理但不一定科学的方法。少数例外者,如鄂卢梭的观点,仅仅罗列了诸家说法,并未做太多的考证,没有得出一个较爲确定的结论,衹是笼统地认爲五岭应位于南岭及其余脉中,对于五岭究竟爲哪五岭,实际上是模棱两可;岑仲勉注意到五岭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指向,因而没有否定任何一种说法,并尽力将诸种说法出现的时代与当时的情势联繫起来,以证明有关五岭的诸种解释,实与中原势力对岭南地区影响的强弱息息相关。这种观点和方法虽然较爲新颖,却过于牵强。
四、由《元和郡县誌》的相关记载引出的
覃圣敏在《五岭辨正》中引用了两条《元和郡县图志》的相关记载,并说“惟有缺卷,仅见二岭”。《元和郡县图志》有缺卷是真,对于五岭的记载,却并非“仅见二岭”。实际上,《元和郡县图志》尚有一条有关五岭的材料,似乎没有受到学者的重视,而这条材料对于解决五岭及相关问题,实在非常关键,《岭南道·始兴县》载:
大庾岭,一名东峤山,即汉塞上也。在县东北一百七十二里。从此至水道所极,越之北疆也。越相吕嘉破汉将军韩千秋于石门,封送汉节置于塞上,即此岭。本名塞上,汉伐南越,有监军姓庾,城于此地,衆军皆受庾节度,故名大庾。五岭之戍中,此最在东,故曰东峤。高一百三十丈。秦南有五岭之戍,谓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县也。(29)
按“秦南有五岭之戍,谓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县也”一句,较之裴渊《广州记》“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斯五岭”,有值得推敲的地方。这两句话表面看起来极爲相似,实则大有不同。《元和郡县图志》所记秦五岭,似乎统一认作爲五岭所在的五个县名,这应是对《广州记》所记五岭最直接的解释。然而,考五县中揭阳县晋代已废(30),至宋代方复置(31);大庾县则始置于隋(32)。唐代以前,五县从未同时出现。所以,若没有缺衍文的话,《元和郡县图志》的此处记载,极有可能是没有弄清大庾县的建置年代,进而没能完全正确阐释《广州记》的记载。(33)不过,《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倒是明确指出晋人裴渊的说法,实际上是秦代的五岭,而且《广州记》所记秦代五岭,并不一定都是岭名,除大庾确爲岭名外,其他四名应当是另外四岭分别所在的县名,也就是说,其他四岭分别位于四县境内。这四县的建置情况如下:
始安:西汉置,治今广西桂林;
临贺:西汉置,治今广西贺州东南贺街;
桂阳:西汉置,治今广东连州;
揭阳:秦置,治今广东揭阳西北。(34)
以上四县,除揭阳外,另外三县都是汉代始置,再参照大庾之名最早出现于汉代,因而《广州记》所记五岭又可能是后人对秦五岭的一种追述。秦代五岭,尤其除大庾之外的四岭,或本无具体所指,仅以四县笼统称之;或四县境内各有同名四岭,设县之时,皆以岭爲名。
《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并非一条孤证,也不是李吉甫的一家之言。唐颜师古的观点,实际上是与《元和郡县图志》基本一致的。按颜师古注“五岭”,出现在《汉书·张耳陈余传》“秦爲乱政虐刑,残灭天下,北爲长城之役,南有五领之戍”(35)一文之下,颜师古以裴渊的说法爲是,所指正是秦代的五岭。而章怀太子没能理解颜师古的意思,在注后汉史事时简单承袭了师古的观点。
较之秦代五岭,汉代五岭的範围开始缩小,由《元和郡县图志》可知其最东一岭爲爲塞上岭(汉以后又名东峤或大庾岭),在唐始兴县(治今广东始兴西)东北一百七十二里,与前面诸说中提到的大庾岭实爲一岭。其他四岭,据前引《元和郡县图志》两条记载及对杨守敬相关考证的分析,可以知道,汉及汉以后乃至今天,五岭的名号再没有发生变化,存在争议的衹是第三岭都庞的位置问题,即都庞岭究竟位于汉代桂阳县(治今广东连州)还是唐代江华郡(治今湖南道县西)。这一争议实际上非常容易解决,因爲前一种观点至迟在南北朝时已经出现,而后者则出现于唐代。除塞上岭外,汉代其他四岭的位置,应以杨守敬的考定爲準:骑田岭和都庞岭,都在今广东连州北;萌渚岭,在今广西贺州北;越城岭,在今广西桂林北。
相对于汉代五岭,唐人所述的五岭,仅是都庞岭由原来骑田、萌渚之间,转到萌渚、越城岭之间,即今湖南道县南(唐代亦称永明岭)了。其他四岭,仍然和汉五岭完全一致。
此外,东汉服虔认爲五岭在交阯(合浦)界中。据岑仲勉先生考证,裴骃《史记集解》所引《汉书音义》一书的作者,正是东汉服虔。《汉书音义》理应与颜师古所引服说一致,因此,或《汉书音义》缺、或颜氏所引衍“合浦”二字。颜师古认爲“服说非也”;岑仲勉则认爲依服氏之说,应有一五岭“在广州之西南”的汉交阯与合浦郡境;(36)覃圣敏则否定服虔的说法(37)。按汉代虽有交阯郡、交阯县,但交阯亦可以代指岭南的广大地区,《史记·五帝本纪》:禹之功,“南抚交阯,北发西戎”;(38)西汉又设有交阯刺史部,《汉书·地理志上》:“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39)即便交阯、合浦并指汉郡,服虔以二郡指代岭南,亦不是没有可能。
五、结语
由前面对五岭及相关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五岭爲哪五岭,秦汉两代发生了变化。秦代甚至秦以前五岭的具体所指较爲模糊,后人记载甚至以五岭所在的县来指称。秦代五岭的範围,较之汉代五岭也相对广泛,向东延伸至南岭余脉的最东段,今闽南、粤西北地方。
2.汉代五岭,方可谓名至实归,也就是说,“五岭”缩小爲今天南岭的地理範围。并且,其五座山岭的名号在汉以后亦固定下来,再未发生变化;五座山岭的具体地理指向,除第三岭外,亦从未发生变动。
3.汉代第三岭都庞岭的位置,至迟在唐代发生了变动。唐代五岭说成爲后世乃至今日的“五岭”。
有关五岭的基本问题,可以说已经得到了澄清。然而,五岭爲什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动?对于这些问题,宋人周去非的观点兴许可以提供一些綫索。周氏认爲,“自秦世有五岭之说,皆指山名之。考之乃入岭之途五耳,非必山也”,随后罗列出了五条“入岭之途”。(40)周氏以过岭通道的观点解释五岭,虽然较爲独特,却并非首创。《晋书·地理志》:“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41)《通典》亦言:“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综观三家说法,五岭虽不能按周去非的理解,完全指五条“入岭之途”,但五岭与过岭通道之间关係非常密切,却从可而知。
按整体上呈东西走向的南岭山脉,绵延横亘于今湖南、江西与两广的交界处,对于山岭两侧的交往非常不利。但是,南岭群山之中的一些山岭因爲具有独特的地貌特徵,或形成低谷走廊,或形成构造断裂盆地,或较爲低矮而较易翻越,遂成爲南北交通的天然孔道。这些通道旁边的山岭历来爲世人所重,至秦“时有五处”,五岭因以得名。(42)
此外,周氏又言“乃若漳、潮一路,非古人岭之驿,不当备五岭之数。桂林城北二里,有一丘高数尺,植碑其上曰桂岭。及访,其实乃贺州实有桂岭县,正爲入岭之驿。全、桂之间皆是平陆,初无所谓岭者,正秦汉用师南越所由之道。桂岭当在临贺而全、桂之间实五岭之一途也。”(43)漳州(治今福建漳州市)、潮州(治今广东潮州市)之间的傍海古道爲后代新开,与本文关係不大,暂不讨论。(44)但周氏的论述,尤其他的实地考察却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过岭诸道并非一时开通,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开闢的;并且,在不同的时代,过岭诸道的地位又是不同的。探讨五岭具体位置的变动原因,正应从这一客观事实出发,考究五岭通道地位的变化与五岭名称变化的互动关係。
仍须注意的是,即便唐及唐以后以唐说爲準的记载,叙及都庞岭时,往往仍然按照汉五岭的顺序,以都庞爲“第三岭”。都庞岭的位置爲什麽会发生变动?后人缘何未对五岭重新排序,而是继续沿用汉五岭的顺序?又《淮南子·人间训》载:“(秦)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马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45)秦五军与五岭有什麽关係?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仍要从历代过岭交通的变迁入手来获取,将另文详析之。
注释:
①《史记》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2573页。
②《汉书》卷三十二《张耳陈余传》、卷四十五《伍被传》、卷二十七《五行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1832页,1472页。
③如《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地理》卷所言,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342页。
④以上两条俱见《史记》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注,2574页。
⑤《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注,253页。
⑥《汉书》卷三十二《张耳陈余传》注,1832页。
⑦《后汉书》卷六十四《吴祐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2099页。
⑧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十九,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3181页。《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传》章怀注:“峤,岭峤也。《尔雅》曰:山锐而高曰峤。”840页。
⑨分别见《水经注疏》卷三十八、三十九,3211、3205、3125、3121页。
⑩岑仲勉:《评〈秦代初平南越考〉》,《中外史地考证》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56页。
(11)同上,51页。
(12)《水经注疏》卷三十九,3211页。
(13)《通典》卷一百八十四《州郡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4911页。
(14)《太平御览》卷五四引《南康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893~592页。
(15)《评〈秦代初平南越考〉》,49页。
(16)覃圣敏:《五岭辨正》,《文史》第三十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44页。
(17)《通典》与唐《南康记》记第四岭爲“甿渚”,与前引诸书记作“萌渚”或“萌诸”稍异。按地名同名异写,古代非常多见,毋须多议。又顾野王《舆地志》第五岭记爲“越岭”,此处或佚“城”字,或爲越城岭的简称。
(18)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五《北据五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312~82页。
(19)分别见[明]李贤:《明一统志》卷五十八《南安府》、卷六十五《永州府》、卷八十三《桂林府》,文渊阁四库全书本,473~190、380、744页。
(20)杨武泉:《岭外代答校注》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11页。
(21)赵一清:《水经注释》卷三十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575~642页。
(22)《水经注疏》卷三十九,3205~3206页。
(23)《水经注疏》卷三十九,3206页。
(24)又有值得注意者,《南康记》所记五岭,除大庾岭外,其他四岭,三岭之前注以汉县,惟都鹿前爲九真郡,这大概也能作爲“九真”爲衍文的一个证明。
(25)[法]鄂卢梭(L.Aurousseau):《秦代初平南越考》,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第二卷第九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8~20页。
(26)《评〈秦代初平南越考〉》,51~52页。
(27)《五岭辨正》,46、47、49页。
(28)饶宗颐:《揭岭揭阳山辨》,原载《大光报·方志周刊》第52期,汕头,1948年。转引自《饶宗颐潮汕地方史论集》,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157页。
(29)《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四《岭南道·始兴县》,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902页。中华书局本同卷校勘记第九八条:“‘从此至水道’至‘揭阳县也’,今按,此一百四字,殿本同,它本脱。”很多学者没有看到这条材料,可能正是由于版本脱漏所致。
(30)《宋书》卷三十六《州郡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091页。
(31)《宋史》卷九十《地理六》,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2237页。
(32)《隋书》卷三十一《地理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881页。
(33)此外,最大可能是“大庾”后缺一“岭”字,若果真是这样,则秦代五岭及其位置就更容易判断了。还有两种可能:一、“县”字爲衍文,则《元和郡县誌》的记载与《广州记》完全相同;二、“揭阳”与“县”之间缺“揭阳”二字。“揭阳,县也”,当是对揭阳县这一唐代已消失的古县名的解释。又据前引校勘记,诸多版本《元和郡县誌》已脱佚这段话,发生衍文或缺字亦极有可能。
(34)以上四县始置年代,俱见《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1596、1629、1594、1628页。
(35)《汉书》卷三十二《张耳陈余传》注,1832页。
(36)《评〈秦代初平南越考〉》,53页。
(37)《五岭辨正》,46页。
(38)《史记》卷一《五帝本纪》,43页。
(39)《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上》,1543页。
(40)《岭外代答校注》卷一,11页。按周氏的观点,实际以裴渊的观点爲是,这又爲《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提供了支援。
(41)《晋书》卷十五《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64页。
(4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地理》卷,342页。
(43)《岭外代答校注》卷一,11页。
(44)杨武泉在《岭外代答校注》中对这一条道路进行了考证:“五岭诸说中,惟晋裴渊《广州记》谓五岭中有揭阳岭。揭阳,汉县名,晋无。地在今广东省东部,宋时爲潮、梅二州。潮之东爲漳州,梅之东爲汀州。《代答》盖以揭阳岭在汀、梅之间,与漳、潮无涉也。然汉武帝时,东粤王余善请以卒八千,从楼船将军击吕嘉等,兵至揭阳,“以海风波爲解,不行”(见《汉书·两粤传》)。其进军道路必傍海,与漳、潮一途相合,则揭阳岭亦涉漳、潮。《代答》之说,未可尽信也“又爲一说。见《岭外代答校注》卷一,12页。
(45)《淮南子集释》卷十八《人间训》,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12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