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刘娇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提要:《孝经》是汉代十分流行的一部儒家着作,汉代对《孝经》的传注或解说很多,但大都亡佚。汉简资料中有两种可能属于《孝经》传注或解说性质的书,一种见于河北定县八角廊汉简,一种见于最近公布的肩水金关汉简。本文通过比对相关传世文献,初步探讨了这两种资料的性质和意义。
关键词:《孝经》传注或解说 河北定县八角廊汉简 肩水金关汉简
《孝经》是汉代十分流行的一部儒家着作。西汉文帝始置《孝经》博士,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诏令举贤良文学治《孝经》。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立学官,郡县置学校,乡聚设庠序,庠序置《孝经》师一人,《孝经》成爲小学课本,迅速普及。[1]邢义田先生指出:“汉代皇帝号称以孝治天下,自惠帝起皆以‘孝’入謚号。……皇帝以孝治的观念更落实在地方官的职掌及教育中。……汉代最流行的一部书是《孝经》,在地方学校设置最普遍的经师也是孝经师傅。[原注:《汉书》卷一二《平帝纪》;又参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45(1974),页252-256)]”[2]
随着《孝经》的流行,出现不少关于《孝经》的传注或解说。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汉代对《孝经》的传注或解说有“《孙氏说》二篇,《江氏说》一篇,《翼氏说》一篇,《后氏说》一篇,《杂传》四篇,《安昌侯说》一篇”,可惜皆已亡佚。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所辑有《孝经后氏说》、《孝经安昌侯说》两种,不过短简残篇,内容不多。
汉简资料中有两种可能属于《孝经》传注或解说性质的书。一种见于河北定县八角廊汉简,一种见于最近公布的肩水金关汉简。
一、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中与《孝经》有关的内容
八角廊汉简整理者题名爲《儒家者言》的一种书中,有三章与“孝”有关的内容(第22、23、24三章)。胡平生先生曾经指出:这些竹简有可能是《孝经》的传注或解说。[3]
首先看第24章:
□□教之所由曰孝□经□□【1845】
肤,受诸父母。曾子【866】
何谓身体髪肤弗敢毁伤?曰:乐正子【1831】
毁伤,父不子也,士不友也,□□【313】
尊荣无忧。子道如此,可谓孝【1199】
之且夫爲人子亲死然后事【769】
胡平生先生指出:简886、1831可能与《孝经》首章有关;简1845“教之所由”或即“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孝□经□□”或是“夫孝天之经也”的省讹(《孝经·三才章》);简769“爲人子亲死然后事”或与“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终矣”(《孝经·丧亲章》)有关。[4]
今按:正如胡平生先生所言,简886 “(身体髪)肤,受诸父母”与《孝经·开宗明义章》孔子所云:“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相近;其后有“曾子”二字,当是记录孔子与曾子的问答,跟《开宗明义章》所载“仲尼居,曾子侍”、“复坐,吾语汝”的语境也是相合的。简1831 “何谓身体髮肤弗敢毁伤”或係对孔子此语的解说,从“乐正子”三字(其后可能是“春”)看,解说者可能是援引乐正子春下堂伤足的故事来阐释“身体髮肤弗敢毁伤”的道理;《孝经》“郑注”就曾引乐正子春之语来解说此句。《孝经正义》注“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云:“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邢昺疏云:“此依郑注引《祭义》乐正子春之言也。”[5]简313云“毁伤,父不子也,士不友也”,则是从反面申说“毁伤身体髮肤”带来的严重危害。——值得注意的是,今传本《孝经·开宗明义章》“不敢毁伤”的“不”,八角廊汉简用“弗”字,不避汉昭帝刘弗陵讳(目前所见《儒家者言》简中唯此处用“弗”字,其他各章及下面要说的22、23章都用“不”字)。汉代人避昭帝弗陵讳,将先秦古书中的“弗”改爲“不”,后世通常袭用其文。[6]八角廊汉简出自中山怀王刘修墓,下葬时间在汉宣帝五凤三年,[7]竹书《儒家者言》的抄写年代如早于昭帝时期,当然不会避昭帝讳,如抄写于昭帝以后,则可能是避讳不严或抄写时对避讳字改之未尽。简1199云“尊荣无忧。子道如此,可谓孝”,也可能跟《孝经·开宗明义章》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有关。
第22、23两章,整理者已经指出其内容见于《吕氏春秋》、《大戴礼记》、《礼记》等篇章,[8]如下:

第22章

吕氏春秋·孝行

故人主孝,则名【999】
天下誉矣;人臣孝,则事君忠,处【1840】
置之,子不敢撅也;父母全之,子不敢【1842】
父母全而生之【1848】

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
……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乐正子春曰:“……吾闻之曾子,曾子闻之仲尼:‘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一段,整理者已指出又见于《礼记·祭义》和《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吕氏春秋·孝行》篇,陈奇猷认爲是儒家弟子乐正子春之言,他说:
本篇论治天下国家必以孝爲本,盖即演绎《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爲人之本与”之旨。篇中又多《礼记·祭义》之文,屡称引曾子之语,则此篇爲儒家者流之作无疑。本篇下文乐正子春谓“吾闻之曾子,曾子闻诸仲尼”。孔门弟子,曾参以孝闻。《公羊传·昭十九年》何休注:“乐正子春,曾子弟子,以孝名闻。”然则乐正子春传曾子之学而自成一派。考《韩非子·显学》谓孔子死后,儒分爲八,有乐正氏之儒,尤爲先秦确有乐正子春学派存在之明证。据此,则此篇实係儒家乐正子春学派之言也。[9]
第23章“子恶言不出于口,蕠[10]言不反于己。□【610】【2340】”,整理者指出这部分内容又见于《礼记·祭义》、《大戴礼记·大孝、本孝》。我们看到,据《礼记·祭义》和《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记载,这句话都出自乐正子春之口,上一章末节也是乐正子春所说的话。[11]当然,《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将此句记爲曾子之语,与《祭义》、《大孝》有所不同。乐正子春是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一节明确记载,“父母全而生之”一句係乐正子春“闻之曾子,曾子闻之仲尼”之言,中间虽然插入了乐正子春自己的话,但“恶言不出于口,烦言不反于己”也可能仍是引用曾子甚至孔子的话。乐正子春引用此言是爲了说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的孝道;《本孝》记曾子此语也是说明君子“不在尤之中”,“不以或爲父母忧”的孝道;两者的用意是一致的。
我们知道,曾子与《孝经》的关係十分密切,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孝经》者,孔子爲曾子陈孝道也。”或以爲《孝经》即曾子所作,《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即载:“曾参,……孔子以爲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乐正子春是曾子的学生,传世文献中关于他的记载多爲孝行故事,且往往跟《孝经》的内容有联繫,乐正子春也有可能参与了《孝经》的整理。[12]
《儒家者言》这三章,特别是第24章,内容显然跟《孝经》存在较爲密切的关係,胡平生先生推测它们“可能是《孝经》的传注或解说”,是有道理的。当然,由于第22、23两章内容并不直接见于今传本《孝经》,考虑到《儒家者言》的体裁,它们或係摘录自其他儒家着作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
二、《肩水金关汉简(叁)》中与《孝经》有关的内容
新公布的 《肩水金关汉简(叁)》着录的第31号探方所出简中,有五段简的内容跟《孝经》有关,今摘录并释读如下:[13]
1. 上而不䮦(骄)者,高而不危;制节谨度而能分施者,满而不溢。《易》曰:“亢龙有每(悔)。”言䮦(骄)溢也。亢之爲言(73EJT31:44A+T30:55A)
此简首尾俱完,共36字。其内容可能跟《孝经•诸侯章》有关: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只是《孝经·诸侯章》章末引《诗》而此简引《易》。不过“亢”本有骄傲无礼之义,如《穀梁传·成公二年》:“楚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婴齐亢也。”《易·繫辞上》解释“亢龙有悔”说:“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又说:“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马王堆帛书《二三子问》引孔子解“亢龙有悔”曰:“此言爲上而骄下。骄下而不殆者,未之有也。圣人之莅政也,若循木,愈高愈畏下。故曰‘亢龙有悔’。”[14]可知《易》之“亢龙有悔”同简文的“在上不骄”、“满而不溢”文义相承;故简文接着就说“言骄溢也”。“亢之爲言”之后应该还有阐释和发挥的内容,但目前公布的简中似未曾见。
今传本《孝经》十八章中有十章引《诗》作结(按即第一《开宗明义章》、第三《诸侯章》、第四《卿大夫章》、第五《士章》、第七《三才章》、第八《孝治章》、第九《圣治章》、第十三《广至德章》、第十六《感应章》、第十七《事君长》),一章引《书》(按即第二《天子章》引《尚书·吕刑》),未见有引《易》者。关于《孝经》所引《诗》、《书》是否经之本文的问题,过去存在争议,朱熹就怀疑《孝经》中之《诗》、《书》语爲后儒所窜入(《孝经刊误跋》);[15]不过,早有学者指出,《孝经》引《诗》、《书》的体例与《礼记》中的《表记》、《大学》、《坊记》以及《缁衣》等相近。[16]先秦儒家着作多引《诗》、《书》,从时代在战国中期偏晚的郭店简、上博简《缁衣》引《诗》、《书》的情况看,这种体例由来已久。[17]怀疑《孝经》所引《诗》、《书》非经本文的看法大概是站不住脚的。简文所引《易》跟今传本《孝经》所引《诗》性质相同,应属经文;自“亢之爲言”起才是“说”的内容。《表记》、《坊记》就是既引《诗》、《书》,也引《易》的。这样看来,简文所反映的《孝经》跟今传本《孝经》有可能属于不同的传本,值得注意和进一步研究。
2.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侯柏(伯)子男乎?故得万国驩(欢)心以事其先王,是以天下无畔国也。爵(73EJT31:104A)
此简上下皆残,余25字。其内容可能跟《孝经·孝治章》有关: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张英梅文认爲:“《肩三》T31:104A简前半部分与《孝经•孝治章》相同,但后半部分却明显不同,因此目前还无法判断《肩三》T31:104A简是否出自《孝经•孝治章》。”他据此作了三种推测:一是“《肩三》T31:104A简中出现的版本与传世本属于不同的版本,所以其内容并不相同”;二是“《肩三》T31:104A简中出现的版本在流传过程中不断被后人修改以致出现差别”;三是“《肩三》T31:104A简中出现的内容是另外一种佚名典籍,该典籍引用了《孝经•孝治章》中的一句话,但并未流传下来”。[18]我们感到第三种推测是比较合理的,所谓“佚名典籍”,可能是一种关于《孝经》的传注或解说。
3.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则民自说(悦)矣(73EJT31:86)
此残简似一简之尾,尚余6字。从内容上看,此残简也许可以跟上举第2简【73EJT31:104A】拼缀。【今按:广濑薰雄先生指出,此类简简背尾部多书有简序号,上举第2简背面下端即书有“百四”二字,表明该简尾部完整,因而此残简不当缀于上举第2简之下。我们竟然没有注意到简背信息,是极不应有的疏失。这样一来,两简的位置关係需要重新考虑,两简内容上的联繫也就没有原先设想的那么紧密。】“民自悦”似与上引《孝经·孝治章》的“得百姓之欢心”有关。第二简讲“得万国之欢心”,此残简讲“民自悦”,前后相承也比较自然。这裏的“民”之欢悦可能跟上简之末的“爵”有关。古书常常提到君主制爵以安民,如《管子·乘马》云:“故爵位正而民不怨。”《周礼·地官·司徒》云:“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可惜简上首字残缺,它表示的是什么词无从确定。此外,第2简残去上部5-6字,与《孝经·孝治章》对照可知,残去的部分不可能容下“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之类的内容,其前或有别的缺简,目前未见。
4.《诗》曰:“题积(脊)令,载𪂏(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𨒌(征),蚤(早)〓兴〓夜〓未(寐)〓毋〓天(忝)〓玺(尔)〓所〓生〓(早兴夜寐,毋忝尔所生。”“早兴夜寐,毋忝尔所生”)者,唯〓病〓乎〓(唯病乎?唯病乎),其勉〓之〓(勉之勉之)。(73EJT31:102A)
此简首尾俱完,共33字。该简所引“诗”出自《小雅·小宛》篇,其中“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一句,《孝经·士章》亦引用之:
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又《大戴礼记·曾子立孝》篇:
曾子曰:“‘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言不自舍也。不耻其亲,君子之孝也。”
前面说过,曾子与《孝经》的关係十分密切;曾子引《小雅·小宛》“夙兴夜寐”句,谓其“言不自舍也”,这跟本简所言“其勉之勉之”是一致的。简文此段大概就是详细解说《孝经》所引“夙兴夜寐”一句的。
5.《行苇》则兄弟具(俱)尼(暱)矣。故曰: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百廿七字(73EJT31:141)
此简尾部略残,但其末有记录字数的尾题,当是一篇或一章文字的最后一简, 残缺部分似已无其他文字,也不影响前面的内容。简上除去“百廿七字”4字之外,尚有21字。其内容可能跟《孝经·三才章》有关: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简文所谓“行苇”应即《诗·大雅·行苇》篇,其首章及次章云:“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方苞方体,维叶泥泥。戚戚兄弟,莫远具尔。或肆之筵,或授之几。”[19]所以简文说“《行苇》则兄弟俱暱矣”。【蔡伟先生指出:汉简“兄弟具尼”即化用《诗经·行苇》之“戚戚兄弟,莫逺具尔”,“尼”与“尔”古音极近(例证可见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549页),“尼”与“尔”义皆爲“近”,“尼”即《尸子》“悦尼而来远”之“尼”,“尔”通作“迩”。若暱爲入声字或爲职部或爲质部,虽有与昵通用之例(昵亦爲质部),倒不如不改读,亦自然可通。】这是阐释其下句“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的。儒家有推己及人的观念,如《论语·爲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爲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爲政,奚其爲爲政?”又如《大戴礼记·曾子立孝》:“事父可以事君,事兄可以事师长,使子犹使臣也,使弟犹使承嗣也。”再如《礼记·大学》:“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孝所以使众也。”皆是阐发将孝悌之道推及治国爲政的道理。《孝经·广扬名章》也说:“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简文的解说正体现了这种思维方式。
附带说一下,《孝经》此章内容还见于《上博八·颜渊问于孔子》6-8简:
孔子曰:“修身以先,则民莫不从矣;前以博爱,则民莫遗亲矣;导之以俭,则民知足矣;前之以让,则民不争矣;或迪而教之,能能,贱不肖而远之,则民知禁矣。如进者劝行,退者知禁,则其于教也不远矣。”[20]
可知《孝经》中的不少话很可能的确爲孔子所言。先秦学者不自着书,弟子门人各有所承,同样的话可能载入不同的作品。过去有学者主张《孝经》爲孔子所作,考虑到先秦古书的着作体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这五段简【今按:前已据广濑薰雄先生的指点改过,第三支简当存疑,此处宜改爲“上述1、2、4、5四支简”】同爲第31号探方所出;长短相当,字体一致(如下示意图);内容上又都跟《孝经》有关;很可能也是对《孝经》的一种传注或解说。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今按:左图误,第2、3支简不当拼缀,第2简的位置应下移,与其他三支简保持尾部平齐。右图爲修改后的示意图。】
不过,上举第5简简尾有“百廿七字”的计数。从目前五段简上保留的总字数看,除去第5简的“百廿七字”4字,这五段简共余36+25+6+33(不计重文)+21=121字,距所谓“百廿七字”只缺6字。但是,从内容上看,这四段内容并不连贯:第1简“亢之爲言”之后应有别的内容,可能还有别的缺简;第2简残去上部5-6字,跟《孝经·孝治章》对照,残去的部分不可能容下“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之类的内容,其前应有别的缺简;第3简爲残片,它是否能跟第2简拼缀,还有待证实;第4简虽然内容上比较完整,但它跟其他简内容上的关係不明确;第5简开始就说“《行苇》则兄弟俱暱矣”,从文气上看,前面也应该有其他内容,很可能存在缺简。总之,这五简虽然内容上都跟《孝经》有关,但可能并不属于同一篇章。可能这种《孝经》传注或解说包含两个以上的章节,第5简末尾所记字数可能只是其中一个章节的字数。像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卷前佚书前两篇那样,大篇内都分小篇,每小篇之末都记篇名,第一篇分九个小篇(《道法》、《国次》、《君正》、《六分》、《四度》、《论》、《亡论》、《论约》、《名理》),最后一篇篇名“名理”之下记“经法凡五千”,是总篇名和字数。第二篇分15小篇,前14小篇之末都记篇名(《立[命]》、《观》、《五正》、《果童》、《正乱》、《姓争》、《雌雄节》、《兵容》、《成法》、《三禁》、《本伐》、《前道》、《行守》、《顺道》),最后一小篇本身无篇名,下记“十大经凡四千□□六”是总篇名和字数。[21]虽然这两篇下的小篇之末只记篇名而不记字数,不过既然是相对独立的小篇,每篇末记篇内字数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可惜目前并没有见到类似的、末尾记字数的其他简文。【今按:按照广濑薰雄先生的指点,简73EJT31:44A+T30:55背下端书有简序号“七十二”,简73EJT31:102背下端书有简序号“八十二”,简73EJT31:104背下端书有简序号“百四”,以及下面提到的简73EJT31:42背下端书有简序“六十八”,这些序号表明我们讨论的几支简之间的缺简很多。另外,31号探方中还有一支简,即73EPT31:101,正面书写的文字“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九┗。三年不用其田宅┗。须其反也,君忧臣劳”似与《孝经》无关,但其字体跟我们讨论的这些简相近,又因尾部完整而保留了简背下端的简序号“五十八”。这支简的存在说明我们的讨论的几支所谓与《孝经》相关的简,它们所在的一篇书或许不是一种专门传注或解说《孝经》的书。从简序号看和简上内容看,这篇书具有相当的篇幅,其内容也比较複杂。又,广濑薰雄先生指出我们所疏忽的另一处问题,即《战国纵横家书》第二部分(第15~19章),“每章后都记有字数,最后还记有总字数”(即第15章末“五百七十”、第16章末“八百五十八”、第17章末“五百六十三”、第18章末“五百六十九”、第19章末“三百·大凡二千八百七十”,参看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战国纵横家书》“说明”及相关章节释文,中华书局,2014年,第201、226、231、238、240、243页)。甚是。】
同一探方中还有两段简,其字体、行文跟上面五段简比较相近,从内容上看也可能与《孝经》有关,如下: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编号42A的这段简“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是解说《孝经·天子章》“《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中的“兆民”一词的。汉张禹《孝经安昌侯说》解说此句云:“天子自称则言‘予一人’。予,我也。言我虽身处上位,犹是人中之一耳,与人不异,是谦也。若人臣称之,则惟言一人。言四海之内惟一人,乃爲尊称也。”[22]同此段简文可相参看。检清人所辑《孝经》“郑注”云:“亿万曰兆。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辑自《五经算术》)[23]正与此简内容一致。
所谓“郑注”,最初只题“郑氏注”,多数学者都认爲并非出自郑玄之手,刘知几说:
今俗所行《孝经》题曰郑氏注,爰自近古,皆云郑即康成;而魏晋之朝,无有此说。至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帝太元元年,再聚群臣,共论经义。有荀昶者,撰集《孝经》诸说,始以郑氏爲宗。自齐梁以来多有异论。陆澄以爲非玄所注,请不藏于秘省,王俭不依其请,遂得见传于时。魏齐则立于学官,着在律令。盖由肤俗无识,故致斯讹舛。[24]
晚近学者根据敦煌藏经洞发现的唐宋时的《孝经》郑氏注残卷,结合文献所引郑注资料,基本恢复了郑氏注的面貌。对照郑玄所注其他经籍,此“郑氏注”体例、文气的确有所不同。胡平生先生认爲:“郑氏注可能仍与郑玄及其胤孙(郑小同)有关,郑玄的后人有可能将郑玄对《孝经》的解释写进郑注中,因爲《孝经》注只是对晚辈讲经用的,所以没有像传注其他经典那样深奥、繁琐。说郑氏注与郑玄毫无关係,也有不少文献材料不好解释。”[25]
据介绍,肩水金关汉简的时代下限大约在东汉建武年间,而郑玄是东汉末年人,此传注或解说自然不会出于郑玄之手。从编号42A的这段简文看来,“郑氏注”中的某些材料可能就是沿袭前辈经师对《孝经》的解说的。
编号47的这段简有“爱”、“明圣”之语,有可能跟《孝经·圣治章》相关。《圣治章》云:“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简文“唯(虽)有明圣,弗能庸(用)纯”,“纯”或即“纯一”之义。《圣治章》末引《诗·曹风·鸤鸠》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考虑到此诗前一章云“淑人君子,其仪一兮”,简文的“用纯”与《圣治章》引《诗》之“其仪不忒”或可相参。《圣治章》又云:“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简文“虽有明圣,弗能用纯”表达的意思,大概跟这段话是一致的。我们还注意到,这段简也用“弗”字,不避昭帝讳,跟上举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第22章的情况相似。
此外,出自另一探方的一片残简,从内容上虽然看不出跟《孝经》是否有联繫,但其字体、文气跟上举诸简也有些近似,如下:

天下父母-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
此简首字未确释,“诫〓之〓”与上举第四简的“勉〓之〓”文气相似;不过由于残存文字较少,不知是否与《孝经》有关。姑录于此,存疑待考。【今按:施谢捷先生指出,“诫之诫之”是汉简文书裏很常见的话,未必跟《孝经》有关。前面我们补充说明过,从简序号看和简上内容看,包含可能属于《孝经》传注或解说内容的这篇书具有相当的篇幅,其内容也比较複杂(或与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相类);此段残简可能属于这篇书,不过跟《孝经》的关係实在无法确定。】
今传本《孝经》经过刘向的整理。据《隋书·经籍志》记载:“遭秦焚书,(《孝经》)爲河间人颜芝所藏。汉初,芝子贞出之,凡十八章,而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苍、谏议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皆名其学。又有《古文孝经》,与《古文尚书》同出,而长孙有《闺门》一章,其余经文,大较相似,篇简缺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爲二十二章,孔安国爲之传。至刘向典校经籍,以颜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爲定。”八角廊汉简《儒家者言》的三章(尤其是第24章)和肩水金关汉简所见的两种关于《孝经》的材料,很可能是对《孝经》传注或解说,它们反映了汉代《孝经》传注或解说类作品的原始面貌。肩水金关汉简【73EJT31:44A+T30:55A】引《易》而不引《诗》,表明它所解说的《孝经》跟今传本《孝经》可能并非一个本子;简【73EJT31:42A】所记录的解说之文,与时代较晚的“郑氏注”有相同的内容,说明汉代《孝经》的传注或解说爲后人所传递继承。凡此种种,都爲我们研究汉代《孝经》的流传和阐释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
拙文得到刘钊教授、陈剑教授、施谢捷教授、广濑薰雄副研究员、邬可晶博士和石继承、蔡伟等诸位师友的指教,谨致谢忱!拙文发表于《出土文献》第六辑,来不及赶在书付印之前修改完善,留下很多遗憾,在此向编辑和读者表达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反省自己,应该尽量熟悉原材料,考虑全面一些,下笔谨慎一些。



[1] 参看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见氏着《孝经译注》第20页,中华书局1996年。
[2] 邢义田:《中国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见氏着《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第37页,中华书局2011年。
[3] 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第9-10页。
[4] 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第9页。
[5] 参看[清]阮元:《十三经注疏(下)·孝经注疏》第2545页中,中华书局1980年。
[6] 参看裘锡圭:《〈老子〉甲本〈德〉篇注释》注[五二],《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肆)》第16-17页,中华书局2014年。
[7] 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河北定县40号汉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81年第8期,第10页。
[8] 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儒家者言〉释文》,载《文物》1981年第8期,第19页。下引整理者说同此。
[9]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第733页,学林出版社1984年。
[10] 邬可晶疑简文“蕠”实“蘩”字之误,或本作“蘩”而被整理者误释爲“蕠”;蘩、烦皆读爲“忿”。参看邬可晶:《出土与传世古书对读札记(四则)·二》,《中国典籍与文化》2011年第3期,第131-132页。
[11] 参看刘娇:《言公与剿说》第114页,綫装书局2012年。
[12] 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第8页。
[13] 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肩水金关汉简(叁)》第215-227页,中西书局2014年。
复旦大学历史系张英梅博士也注意到下引《肩水金关汉简(三)》材料中的第1、2、5三条材料可能与《孝经》有关。参看张英梅:《试探〈肩水金关汉简(三)〉中所见典籍简及相关问题》,载复旦大学中国学研究中心编《“全球视野下的国学研究——2014年上海国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论文集》,2014年10月,第565-567页。下文引用时简称“张英梅文”。
[14] 陈剑:《〈周易经传·二三子问〉释文》,见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第42页,中华书局2014年。引用时释文改用宽式。
[15] 参看简朝亮撰,周春健校注:《孝经集注述疏——附〈读书堂答问〉》第141-142页,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11年。
[16] 如姚鼐《〈孝经刊误〉书后》云: “《坊记》、《表记》、《缁衣》之类,每一言毕,辄引《诗》、《书》文以证之,间有不甚比附而强取者矣,亦洙、泗间儒者之习然也。”陈梦家先生指出:“《坊记》、《表记》、《缁衣》皆称述仲尼之言,常引证《诗》、《书》,其体例与《孝经》同。”(见《尚书通论》第29页,商务印书馆1957年。参看彭林:《子思作〈孝经〉说新论》,《中国哲学史》2000年第3期,第61页注①。)
[17] 参看彭林:《子思作〈孝经〉说新论》,同前注,第61-62页。
[18] 张英梅文,第567页。
[19] 张英梅文亦已提到。(第565页)
[20] 参看复旦吉大古文字专业研究生联合读书会:《〈上博八·颜渊问于孔子〉校读》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9,释文改用宽式。“读书会”已经指出此文与《孝经·三才章》相关文句密合。
[21] 参看裘锡圭:《考古资料与传世先秦秦汉古籍的整理》课程讲义(未刊稿)。
[22] [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孝经类》第15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23] [清]陈鳣撰集:《孝经郑注》第2页,中华书局1985年。
[24] 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第13页。
[25] 胡平生:《〈孝经〉是怎样的一本书》,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