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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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


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
(首发)
董珊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湖北随州文峰塔墓地M18的北面器物坑(FK2)中出土了一对铜方缶,器、盖皆有铭文。发表的一件(M18:2),原整理者释文为:[1]
器铭:曾侯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缶硖以为
盖铭:曾侯丙之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缶硖以为长事
器铭不全,下面以盖铭为论。
对于楚系缶铭常见的“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缶”,广濑薰雄先生《释“卜缶”》一文已经读为“沐缶”,是很正确的。[2]“硖以为长事”文例前所未见,我认为应释读为“摄以为鬯事”,指此缶既作水器沐缶,又兼作酒器尊缶。
我读为“摄”之字,原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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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
从石、土,中间所从人形的左右两侧不对称,右侧为“人”,左侧应理解为有借笔的“口”旁。可与下列古文字中的“陕”字相比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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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魏桥形布“陕一釿”、“陕一釿”,字形见吴良宝《先秦货币文字编》216页“陕”字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3月。
5~6秦陶文,字形见汤余惠《战国文字编》947页“陕”字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7、王元年相邦张仪鼎,某藏家收藏。
《说文·亦部》:“㚒,盗窃怀物也。从亦,有所持。俗谓蔽人俾㚒是也。弘农陕字从此。【失冉切】”其字与今陕西之“陕”字读音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字与《说文·大部》:“夹,持也。从大、挟二人。【古狎切】”之“夹”字(“硖”字从“夹”声)的形音义均不相同。这两个字很容易讹混,应注意区分。从古文字字形来看,“㚒”字左右并不对称,一侧为“人”形演变为“十”字形;另一侧为“口”形,在秦文字中或变为一竖画。到了小篆,“㚒”变为从二“入”,遂易与从二“人”之“夹”字讹混。
据上述,缶铭该字宜视为从“㚒”声之字。㚒(陕),书母谈部;摄,书母叶部,叶、谈对转,中古音都是三等开口字,于音理可通假。“摄”字有“引持”、“假代”诸义(参看《故训汇纂》948页),于此铭均可通,下面以“假代”之义为说。
缶铭“以为”是古今都常用的固定结构,这个结构在早期比较实义的用法,是“以A为B”,A常承前省略。下面举一些古文字资料中的例子(用“[ ]”补出承前省略的成份):
富子上官豆(集成04688):富子之上官获之画鏳镘镫十,以[镫十]爲大役之从镫,莫其居。
赵孟庎壶(集成09678、09679):遇邗王于黄池,爲赵孟庎,邗王之锡金,以[锡金]爲祠器。
杕氏壶(集成09715):杕氏福及,岁贤鲜于,荷是金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吾以[金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爲弄壶。
燕王职矛(集成11525):燕王职残齐之穫,以[残齐之穫]爲云萃矛。
攻吴王虘矣工吴剑(金文通鑒17948):攻吴王虘矣工吴择其吉金,以[吉金]爲元用。有勇无勇,不可告人,人其知之。
由此可见,方缶铭文“以为”中间省略的应该是前面的“
文物-董珊:曾侯丙方缶铭文解释缶”。
“长事”之“长”可读为“鬯”,例如《诗·郑风·大叔于田》讲到“抑释掤忌,抑鬯弓忌。”郑玄笺:“射者盖矢弢弓,言田事毕。”其中的“鬯”字应即表盛弓之器的“韔”字之假借字(说见陈奂《诗毛氏传疏》)。《诗·小雅·采绿》“之子于狩,言韔其弓”,《释文》:“韔,本亦作鬯。” “韔”从“长”声,是“鬯”亦可与“长”字相通。
鬯是祭祀用的香酒。“长(鬯)事”指与鬯酒有关之事,意思与《周礼·春官宗伯》“郁人”职“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之“祼事”意思相近。缶铭“摄以为鬯事”句中,“摄某事”也是较为固定的搭配,例如:《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孔子世家》:“(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曾侯丙方缶铭是说:此为曾侯丙的沐浴之缶,兼以此缶作与鬯酒有关之事。也就是说,该缶有水器和酒器两类用途。
众所周知,楚系青铜缶可从自名分为水器与酒器两大类。水器缶的自名有“浴缶”、“沐缶”、“盥缶”等,酒器缶的自名为“尊缶”。刘彬徽先生对此有较详细的论述,请参看。[3]以刘先生举例来看,当时所见方缶都是酒器,还没见过用作水器的方缶。曾侯丙方缶通体饰绿松石镶嵌的菱形纹,华丽异常,既作日常洗沐盛水之器,也兼做祭祀时盛酒之器。这也许是因为洗沐之事多,而祭祀之事少。西周穆王世铜器毛公旅方鼎铭(集成02724):“毛公旅鼎亦唯簋,我用厚眔我友饱,其用友亦矧惟孝,肆毋有弗顺,是用寿考。”[4]也是说这件方鼎兼具鼎、簋二器之用,这与曾侯丙方缶铭所讲一器两用的立意,似有异曲同工之处。
2014/12/30
于岐山县京当镇贺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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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器形及盖、器铭文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文峰塔东周墓地》,《考古》2014年第7期,图六;图二六,2、3;图二七。
[2]广濑薰雄:《释“卜缶”》,《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辑,504-509页,中华书局,2010年。
[3]刘彬徽:《论东周青铜缶》,《考古》1994年10期,937-942页。刘彬徽:《楚系青铜器研究》,180-189;205-210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刘文中有关“迅缶”的论述,宜据前引广濑薰雄文修正。
[4] 铭文解释见拙作:《毛公旅方鼎铭与七言韵文的滥觞》(未刊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