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演变-邓文宽:一部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读后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汉字演变-邓文宽:一部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读后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邓文宽:一部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读后
一部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
——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读后
(首发)
邓文宽
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
一般来说,“敦煌学”中的文献研究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文献学内容,二是分门别类的专科内容。就专科内容来说,由于其十分庞杂,几乎囊括了近代以来的所有学科分类,诸如历史、经济、社会、民族、宗教、语言、文学、天文、地理等等,无所不包。所以,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对其做到样样精通。百余年来,学者们多是就其所熟悉的领域用力研究,偶尔旁及其它。但是,就其文献学的内容而言,对全体敦煌学者来说,却有着共同的研究任务和学术内容。那是因为,除了极少量的刻本外,6万余号的敦煌文献多是手写而成。
众所周知,我国的文字记录和传播,唐代之前以手写为主。只是从唐后期开始,印本才逐渐多了起来。宋以后,雕版印刷乃至其后的活字印刷成为了文献传播的主流形式,手写本渐次退出历史舞台,也消褪了昔日的风光。但敦煌文献恰恰是手写本的辉煌时代,涵盖着其由盛至衰的全过程。而这样的写本文献又恰恰是我们进行专科研究的资料渊薮。由于写本和刻本(以及排字本)有着多方面的不同,也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几十年来,不断有学者呼吁建立“写本文献学”[1]。张涌泉教授的《敦煌写本文献学》[2]便是这样一部应运而生的新作。
《敦煌写本文献学》(以下简称《写本学》)属于“敦煌讲座书系”作品之一。全书744页,66万字,堪称煌煌巨着。2014年夏间,冒着酷暑,前后费时近半个月,将该书细读一遍,收获良多。这里,我想将自己的收获写出来,供各位参考,而且也十分愿意向学术界同仁推荐此书,因为我认为它是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若不读此书,则不足言自己是敦煌文献研究者也。
我这里所说的敦煌学者,主要是指从事敦煌文献整理和研究的专业工作者。当然,这未包含敦煌艺术研究者,但他们也是当之无愧的“敦煌学者”,自不待言。我所要划出界限的是,那些不直接从事敦煌文献的整理研究工作,而仅仅是利用敦煌文献研究专业问题的学者,不应在我所指称的“敦煌学者”之列。
我想用八个字概括我对这部着作的评价:独树一帜,博大精深。具体有如下四端:
一、对汉字的演化史了然于心。这对于以研究语言文字以及敦煌文学为主职的涌泉教授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虽然重点研究纸质写本文献,但仍需把它放在整个汉字演化史及其载体变化的大架构下进行观察,建立宏观视域。我国的汉字,其字形与载体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迄今至少有了3500年左右的历史。无论是甲骨文的契刻,还是钟鼎铭文的铸造;也无论是从大篆到隶书,还是由楷书到行草,汉字一直是既在传承着,也在变化着。而从公元四世纪到十一世纪的纸质写本文献仅仅是这个长序列中的一段,亦即它有自己的时代性。《写本学》在多处强调“汉字是有时代性的”。如第622页云:“敦煌写本跨越四世纪末至十一世纪初六百余年,是汉字字体由隶变楷完成的阶段,篆、隶、楷、行、草诸体皆备,形式各异,风格多样。”第626页又云:“汉字具有时代性,往往因时而异。时代的发展,政权的更替,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变和提高,往往会在语言文字上留下深深的痕迹。”第632页在讲到俗字时又说:“俗字有时代性。每一个汉字都有它自己产生、演变或消亡的历史踪迹,俗字亦不列外。”在第655页又说:“不同的时代既有不同的书体,也有不同的字体,汉字具有时代性。”作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强调汉字的时代性,就在于不能轻忽它的时代特色,或者说,必须按照它的具体时代对它进行认知和厘定,而不可以以今律古或者以古律今。在许多不从事敦煌文献整理的学者看来,敦煌写本的文字似乎并不难认读。但是,它是写本,而不是印本,这一点却被许多人忽略了。不要说,五十多年前,《敦煌变文集》的整理者是六位大家,却产生了许多在今天看来本不该发生的错误;就是当下正在整理并出版着的敦煌文献着作,虽说比前人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忽略了汉字的时代性,错误仍在继续产生(这也包括我自己的工作在内)。想到这些,我颇觉有几分汗颜!如果我们还想减少错误,那么就静下心来,深入进去,对写本文献的时代特征花一番大力气进行理解,然后再进行敦煌文献的整理,庶几可以将错误降低到最大限度。在这个意义上,我呼应涌泉教授的拳拳心意,强调“汉字是有时代性的”,切勿大意!
二、对敦煌写本的特征十分熟悉。这也是《写本学》一书的主体内容,也可以说是它的重头戏。如果没有这些具体的书写特征,写本的“时代性”也就成为了空中楼阁。诚然,写本文献的特征是多方面的,很难一言以蔽之曰如何如何。概而言之,该书的“字词编”(第二编)和“抄例编”(第三编)都属于对敦煌写本的认知和归纳。这里,请允许我借用作者在“后记”中的话对其内容进行表述:“第二编为字词编,对敦煌文献的字体、俗语词、俗字、异文等语言文字现象做了全面的介绍,指出敦煌写本篆隶楷行草并存,异体俗字盈纸满目,异本异文丰富多彩,通俗文学作品、社会经济文书、疑伪经等写本有大量‘字面普通而意别’的方俗语词,它们既为语言研究提供了大量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也为敦煌文献的整理设立了一道道障碍,扫除这些障碍是敦煌写本整理研究的最基础的工作;第三编为抄例编,对敦煌写本的正误方法、补脱方法、卜煞符、钩乙符、重文符、省代符、标识符等符号系统及抄写体例作了全面的归纳,并通过例举大量实例,指出了解这些殊异于刻本的书写特例,是敦煌写本整理研究的重要一环。”[3]大而言之,敦煌写本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异体俗字、方言词义、书写符号等几个方面。而这些问题则会随时呈现在整理者面前。我敢说,并非所有敦煌文献整理者对这些特征都比较了解,许多人是仓促上阵的。而如果不在这些方面花大力气增加并扩充自己的知识,整理出的东西就很难成为上乘之作。恰好,《写本学》作者在这方面已经花过大力气,其所取得的成功,也足以供我们学习和参考。为了加深对该书水平的认识,我这里仅举一例以见一般。第199页有如下一段辨证: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写本第125号《金刚般若经义疏》卷二有:“故阿耨菩提是如来事,付嘱菩萨,菩萨即荷如来重担,荷负如来十佛事故。”原卷“菩提”二字合文作“草头”下一个“提”字,两个“菩萨”合文作上下两个“草头”为一个“菩萨”,其下再加一个重文符号。这种情形,在印本书中能看到多少?总之,不花一番苦功夫去研读敦煌写本的特征,恐难言有资格整理敦煌文献也。而《写本学》归纳精当,例证丰富,是我们认读敦煌文献的便捷门径,相信任何读过的人都会收获多多。
三、实现了与写手的沟通。宋以后的印本文献多是经过整理加工的。从历史学的角度说,二十四史也好,《资治通鉴》等编年史也罢,都是经过作者加工改写的,多数已非第一手资料。出土文献之所以受重视,就是因为它基本上都是第一手资料,没有经过史学家的笔削,反映的是其本真面貌。换一个角度说,当时人抄写这些东西是供自己或者某些公共部门如官府或佛寺使用的,而不是供后人做研究的。既如此,写手自己明白并满足其用途也就够了,没有义务为我们这些后来的现代研究者着想。今天,我们要使用这些资料,首先必须明白写手的意图,与写手间达成沟通,才有可能吃透其原义。在这方面,《写本学》也做出了表率和示范。这里举书中两例。S.388号是《时要字样》、《正名要录》的抄本。原卷凡抄写有误者,抄者往往把正字或误字的构件在天头或地脚中标出,数量多达20余处。如门阙之“阙”字,原字“门”内左半似在“幸”与“羊”之间,很难把握。但该行天头有一个很小的“羊”字。这是抄手做的标识,确认“阙”字门内部分左半为“羊”。它当然是一个俗体字,类似于“逆”字由“羊”加“走”旁合成。而今人校者不察,将“羊”作“幸”,忽略了原抄手的提示[4]。又比如P.3279号《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昭公五年)》:“时晋侯亦失政,叔齐以此讽谦谏也。”原卷“谏”字略小,但“谦”字右侧有一个小点,是废除标识。可是今人不察,楞认为“谦”是正字,又作衍文处理,枉费周折[5]。同类例证还可举出很多,不必一一例举。这些被《写本学》指出的错误,使我想到,凡事该有敬畏之心,对古写本亦应如此。如果我们谦卑一些,虚心一些,小心一些,犯错误的几率必会降低,切不可大大咧咧地对待这些弥足珍贵的古代文献。
四、对相关文献非常熟悉。我们以学术为职业的人,一般都具备两种能力:一是脑子里储存着一定数量的专业知识,二是大概知道从哪里能够查到自己所需的知识。但就敦煌文献的整理研究来说,光是具备这两方面的知识依然不够。面对写本文献的诸多特征,除了从经验中归纳出规律性的认识,还要对时人的说法有全面的了解。而这些当时人的说法,对于不搞文字学的人如我者,多不熟悉。于是,《写本学》提供的当时人的认识便有了极大的说服力。比如关于错字如何删除,宋人赵彦卫《云麓漫抄》卷三云:“古人书字有误,即墨涂之。今人多不涂,旁注云‘卜’。谚语谓之‘卜煞’,莫晓其义……”[6]《写本学》从敦煌文献中归纳出的“卜煞”方法,有右侧加一点、二点、三点、四点甚至七点,又有在废字右肩加拐钩的,有用类似加“非”字右半的,有加类似今人所用中括号右半的,有加圆圈的,等等,十分丰富。如果我们不了解抄手的意图,怎能正确理解和使用这些文献呢?又比如,关于双行小注如何齐整的问题,清人杨守敬《日本访书志补》说:“唐以前古书皆抄写本,此因抄书者以注文双行排写,有时先未核算字数,至次行余空太多,遂增虚字以整齐之,别无意义。故注文多虚字,而经文无有也。至宋代刊本盛行,此等皆刊落,然亦有未铲除净尽者。”[7]这种补虚字以求齐整的实例,《写本学》从敦煌文献中成批量地抉发了出来。除了补虚字的用例,作者又从敦煌文献中找出不少“增添实词”的例子,如加“大”“小”“下”等一些笔划简单的字,但也有笔划多的如“病”字。抄者有时怕这些字混入正文,偶尔又把它们倒着写。今天的整理者不少人未究明写手的原意,在这些地方屡犯错误,实在是不达一间也。此外,关于重文符号的使用历史等,古人都曾有过解释。这些知识的运用,使《写本学》归纳出的规则,获得了历史认识的支持,更显得言之凿凿,令人信服。
总之,我认为《写本学》是一部成功之作,否则我不会认为它是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书。
诚然,由于该书涉及的知识领域十分广泛,也有一些小的瑕疵,用民间的话说,便是属于“老虎打盹”的事情。我在这里将其指出,供涌泉教授参考。如果认为我说的还有点道理,再版时就可加以修改了。
第627页在谈到“避讳字”时说:“改避帝王名讳是古书中的常见现象。敦煌文献上起魏晋,下迄宋初,前后跨越六百多年,其中隋唐之前抄写的文献数量不多,总体上表现出不避讳的特点;唐五代抄写的文献是敦煌文献的主体,其中唐代前期敦煌写本避讳的现象比较普遍……”这里认为隋唐之前的文献有“不避讳”的特点,说法不确。敦煌文献中隋唐之前的写本数量较少,但也出现过因避讳而改字的现象,如S.613号是着名的《西魏大统十三年(547)计账文书》,内有刘文成户:“息女黄口,水亥生,年仵,小女”;其天婆罗门户:“息男归安,水丑生,年拾仵,中男。”其中的“水亥”、“水丑”,原本均为干支癸亥、癸丑,因避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名讳,改“癸”为“水”也。这种改“癸”为“水”的例子,又见于今藏敦煌研究院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二年(451)历日》:“七月大一日水未闭”,“八月小一日水丑定”,均可参阅。
第701页在讲“取同时之书以校”时,举P.4017号《渠人转帖》为例:“今缘水次逼斤(近),切要通底河口,人各枝两束,(亭)白刺壹(不)束,橛两笙,锹镢一事,两日粮食。是酒壮夫,不用厮儿女。帖至,限今月廿九日卯时于口头取齐。”其中“是酒”二字费解。《写本学》参考P.3412号《壬午年(982)五月十五日渠人转帖》中有句“须得壮夫”,校前件“是酒”之“酒”为“须”,甚是,形近而误也。然“是须”仍未校尽。愚意以为“是须”当校作“事须”,必须也。“事须”一词是敦煌文献中的习惯用语[8]。在帖文中是强调,凡是参加这次用水活动的,必须是“壮夫”亦即壮劳力,而不能是小娃子。用水在西北地区的农业活动中是大事,身强力壮者方能承担此类农事活动。
除了上述两条很小的补充意见外,在对敦煌文献的总体把握上,我觉得除了要充分认识“汉字的时代性”,同时也要关注一部分敦煌文献的地域性特征。敦煌文献的产生地,一部分源自敦煌以外的中原和其它地区,一部分则产生于敦煌本地及其周边地区,尤其是社会经济类文书。那些原产于敦煌本地的文献,在整理和诠释时,就不可避免地既会遇到唐五代西北方音互代字的问题,也会遇到一些方言词语的准确含义问题。我觉得《写本学》在这方面还有再延伸和扩充的余地。
在阅读《写本学》一书时,我注意到一些字词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具有生命力,或者说它们今天依然活着。由于我出生在山西省稷山县农村,语言与西北地区方言靠近,我又自小就在那里生活,23岁才到北京求学,所以,迄今还会讲不少稷山话,也知道它的意思。在这里,我写出几个来,供同仁们在做研究时参考。
1.“提”和“携”是两个不同的负重动作。《写本学》第293至294页讨论了S.1441号《励忠节抄·政教部》一条材料的校勘问题。写本原文如下:“孔子为鲁司寇,摄政行政(相)事,七日而诛少正卿(卯),使男女行各别途,斑白不提。道不捨(拾)遗,而后行兴。”又《诗·大雅·绵》毛传:“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携。”《礼记·王制》则云:“轻任并,重任分,班(斑)白不提携。”“提携”一词司马迁也用过,见《史记·循吏列传》:“(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携,僮子不犁畔。”[9]至宋,《册府元龟》卷七○三“令长部·教化”则云:“至于道不拾遗,耕者让畔,斑白不携,弦诵相闻者,盖有之矣。”[10]在比勘过上述众多文献后,《写本学》认为“提携为提东西、负重,系同意复词”;“‘不提’、‘不携’即‘不提携’”。也就是说,“斑白不提携”是指老年人不负重。但是,为何古人有的地方作“提”,有的地方又作“携”,有的地方又是“提携”并用呢?毫无疑义,“提”和“携”都是负重动作。但这两个动作是否毫无差别呢?恐未必然。在今日稷山方言中,这是两个有区别的负重动作。“提”好理解,把东西用手拎起离开地面就是“提”。“携”却不是这样,它是指曲臂以臂弯将东西拎起,并靠在躯干上带着走,等同于今日北京话“挎篮子”的“挎”这个动作。比如,用这个动作带一个荆条筐,稷山话叫作“携筐(cuo)”,抱小孩则叫作“携娃”。由此可知,在民间,“提”与“携”是有区别的,在负重的意义上可以将这两个字放在一起使用,但若强调其具体动作,则提、携有别,不宜混淆。我查东汉许慎《说文·言部》云:“携,提也。从手,嶲声”。户圭切。又云:“提,携也。从手,是声。”杜兮切。此后2000年间人们便一直说了下来,从不起疑。而我颇怀疑当年许慎就未完全搞清这两个字的区别之所在。
2.“色妇”就是讨老婆。《写本学》第231页在解说“敦煌文献中的异文”时说:“就敦煌写本而言,所谓音同音近应立足于中古音,同时还要注意语音的地域变异,即敦煌所处西北方音的特点。”以下作者以“色”“索”通用为例。P.3883号《孔子项託相问书》有句:“夫子当时即索草,爷娘面色转无光。”句中“索”字P.3833号作“色”。P.2564号《齖
汉字演变-邓文宽:一部敦煌学者的必读之作——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读后新妇文》有句:“已后与儿色妇,大须隐审趁逐,莫取媒人之配。”句中“色”字P.2633号、S.4129号作“索”。可知,“色妇”就是“索妇”。作者又从方音的角度解释说:“唐五代西北方音曾摄与梗摄趋同,职韵、麦韵每多相押借用,所以‘色’‘索’二字经常通用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了。”如果说一般人仅是从经验上认为“色”“索”二字可以互相借用的话,涌泉教授则从音韵学上通解了二字互相借用的根由,从而建立在完全可靠的基础之上。我要补充的是,在稷山方言中,“色妇”这个词迄今还在使用,叫作“色媳妇”。这主要是汾河南边的人这样说(汾河从县城南边通过,将县域分成汾南、汾北两部分)。汾河北边的人给儿子讨老婆叫“说媳妇”。这个“色”和“说”是小方言差异呢,还是从方音上也能讲通,我就不晓得了。
3.“坐”字有聚餐的意思。我们在敦煌社邑文书中看到,一些转帖的内容是“春座局席”或“秋座局席”,这是古代民间社邑活动的通知书,内容是通知社人在春秋两个社日聚餐。而在敦煌写本中,座、坐二字很少严格区分,尤其是在民间活动形成的文字中。除了称作“春座局席”和“秋座局席”,又有叫“坐社”活动的转帖,如S.5813号“社司转帖”:“二月坐社氾子昇,人各助麦一斗五升、粟二斗(下略)”[11]又如S.6104《座社局席转帖抄》:“社司 右缘年支座社局席,次至庆果家。人各粟一斗,面斤米(半),油米(半)胜(下略)。”[12]显然,前件的“坐社”和后件的“座社局席”所言是同样的事情,均是社日聚餐。关于“坐社”一词的含义,张小艳博士论述得非常详赡,大致认为“坐社”是“社日饮宴”;“坐社”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仍在使用,如山西平陆、霍州等地[13]。我这里关注的是“坐”字单用的问题。S.1733背《某寺诸色斛斗入破历》:“苁蓉二升,草豉一升,椒四合,以上味口帖(贴)招提冬至坐用。”S.1053背《丁卯年至戊辰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苏二胜,付心净,寒食座(坐)用。”张小艳认为其中的“坐”皆谓“聚坐饮宴”,所见甚是。但尚未像论证“坐社”那样举出现代汉语的实证。我想补充此证,为张博士一助。在稷山方言里,某些时候“坐”就是聚餐的意思。1992年,我返回故里过春节,儿时好友田国发兄邀我到他家“坐一下”,我以为仅是说说话、聊聊天而已。哪知去后才看到,他已备好酒饭,且有另外几位他的朋友已先我而到。毫无疑义,这个“坐”便成了聚餐饮宴。遗憾的是,田哥已辞世20年,否则,我还会邀请他到我这里再“坐一下”的。
4.“智量”就是智慧。《写本学》第294至295页在讲述写本“有旁记直音”的现象时,引用P.3268号《氾府君图真赞》:“广负奇能,深怀智量。”P.3716号《晏子赋》有:“晏子对王曰:‘齐国大臣七十二相,并是聪明智慧,故使向智量之国去;臣最无志(智),遣使无智国来也。’”作者认为“‘智量’谓智慧”,所见甚是。“智量”一词在今天的稷山话中仍在使用。如在赞扬某人时可说:“外(那)人智量大(音“特”)的。”
5.“卧”即酿造。《写本学》第139至140页在讨论“不明俗语词而误释”一目时,举出“卧酒”一词。P.2049号《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云:“粟七斗,马家卧酒看侍佛人用;粟一斗,秋转物日沽酒用。”为了正确阐释句中“卧”字的含义,作者举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养羊》之“作酪法”:“屈木为棬,以张生绢袋子,滤熟乳,着瓦瓶子中卧之……其卧酪待冷暖之节,温温小暖于人体为合宜适(‘宜’字疑衍——引者)。热卧则酪醋,伤冷则难成。”最终认为:“所谓‘卧酒’,其时就是酿酒。”所言极是。除了上面的卧酒、卧酪之外,我要补充一个“卧醋”。我住的张开西村在吕梁山前沿山脚下,盛产柿子,乡民们有酿造柿子醋的传统。儿时母亲每年都要做这件事,叫作“卧醋”。这样,卧酒、卧酪、卧醋之“卧”,均是酿造之意,堪为的论,不必再疑也。
6.“唱”是竞卖之义。P.6005号是一件寺院唱布历,内列几十位僧众名字,名下为数量不等的布的尺寸。其中有十来位僧人的名字上有一“唱”字,被今人定名为“唱布历”[14]。按,“唱衣”是中古寺院活动之一,《释氏要览》“唱衣条”有解释。大体意思是说,和尚身亡后,其重要物资归寺院所有,但日常所用轻便之物,除生前已留遗嘱送人者外,余物由众僧共有。在无法分割时,便集合僧众竞卖,将所得之钱进行均分,卖衣称“唱衣”,卖布称“唱布”,等等。这个“唱”的活动类同于今天的竞拍。2007年,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在福建南平开会,刘进宝教授发言对“唱”进行阐释[15],认为是竞拍,这无疑是正确的认识。我要补充的是,这样的“唱”我不仅见证过,而且也参与过。1969年,我在家乡教书时,年末生产队宰羊后,羊皮让大家“唱”,我出价最高,用二元六角钱将两张羊皮“唱”到了手。但稷山人发音很不准确,将“唱”读作“撑”。这大概类似于将“黄”说成“活”,以便区分与“红”(稷山话音“混”)的读音属于同一性质,将竞拍时的“唱”说成“撑”,恐怕也是为了方便与“唱歌”的“唱”加以区分吧。
以上诸条管见,或许对读懂某些敦煌文献会有些许助益。如有不妥,还望是正。
[1]参见(日)藤枝晃《敦煌学导论》第80页,南开大学历史系油印本,1981年;荣新江《敦煌学十八讲》第340-35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郑阿财《论敦煌俗字与写本学之关系》,载《敦煌研究》2006年第6期第162-167页;方广锠《遐思敦煌遗书》,见氏着《随缘做去,直道行之——方广锠序跋杂文集》第145-146页,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
[2]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年12月。
[3]《敦煌写本文献学》,第743页。
[4]同上书,第286页。
[5]同上书,第340-341页。
[6]参见《敦煌写本文献学》,第328页。
[7]参见《敦煌写本文献学》,第510页。
[8]参见蒋礼鸿主编《敦煌文献语言词典》第294-295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
[9]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2013年修订版,第3743页。
[10]中华书局影印本《册府元龟》,第8733页上栏,1960年版。
[11]宁可、郝春文《敦煌社邑文书辑校》第20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
[12]同上书,第216-217页。
[13]见张小艳《敦煌社会经济文献词语论考》,第566-58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
[14]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实录》第三辑第154-157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1990年。
[15]刘进宝《从敦煌文书看唐五代佛教寺院的“唱衣”》,载《南京师大学报》2007年第4期,第5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