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清代自然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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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代自然环境研究


一、气 候
自然环境主要由地况与气候组成,此处主要着眼于气候。
气候变化长期之中又有显着的短期波动。对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波动的气候成为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包括农作物生长期的长短、产量、自然植被区域的界线等)及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如布罗代尔指出:“15~18世纪期间,世界只是农民的广阔天地,80~90%的人口依靠土地为生,而且仅仅依靠土地。收成的丰歉决定着物质生活的优劣”。“气候像一位乐队指挥,发号施令的权威胜过了太阳王。无论欧洲的谷物区或亚洲的稻田和草原,普罗旺斯的橄榄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都被打上它的意志的标记”。[1] 李伯重亦指出:“20世纪以前的两千年中,气候变化是引起我国人口变化的决定性因素之一”[2]。
关于17~19世纪中国气候变迁对农业经济的影响,龚高法、张丕远、倪根金、陈家其、邹逸麟、周翔鹤、米红、王业键、黄莹珏等都曾作过深入的研究[3]。他们指出,明清时期中国气候变化有全球变化的背景,也有自身的特点。从全球范围看,人类文明史主要发生在欧亚等大陆冰川消退后的冰后期。而冰后期中,冷暖、干湿亦不断在交替变化。他们多引用自然科学家竺可桢的研究成果[4],认为中国近5000年(相当于冰后期后半期)的冷暖变化经历了4次温暖期和寒冷期,如下表:
表1 我国近5000年气候冷暖变化

温 暖 期

寒 冷 期

第一次约公元前3000~前1000年 仰韶、殷墟时期

第一次约公元前1000年~前850年 西周时期

第二次约公元前770~公元初 春秋战国乃至西汉

第二次约公元初~600年 东汉三国乃至南北朝

第三次约 600~1000年 隋唐至北宋

第三次约1000~1200年 北宋南宋辽金

第四次约1200~1300年 南宋 元

第四次约1400~1900年 元明清

大约在15~19世纪中叶,中国进入与欧洲小冰期相当的所谓明清“小冰期”[5]。明清小冰期也有不同的冷暖时段,周翔鹤、米红将竺可桢之说归纳为4次冷期和3次暖期,如下表:
表2 明清以来气候的冷暖变化

寒 冷 期

温 暖 期

第一次约1470~1520年明成化六年至正德十五年

第一次约1560~1600年明嘉靖二十九年至万历二十八年

第二次约1620~1720年明泰昌元年至清康熙五十九年

第二次约1720~183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至道光十年

第三次约1840~1890年清道光二十年至光绪十六年

第三次约1916~1945年

第四次约1945年以后(尤其是1963年以后)

可知,明代仅嘉靖隆庆年间(或许还包括万历初年)较为温暖,其余大部分时间寒冷,万历末年、天启、崇祯年间尤其寒冷;清代则顺治与康熙年代特别冷;雍正、乾隆、嘉庆较为温暖,晚清又转为寒冷。
气候对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影响重大。欧洲小冰期里,英伦三岛、北欧、东欧、俄罗斯都出现了谷物欠收、饥荒、放弃耕作、舍弃村庄、人口严重减少的迹象。清代的情况也是一样。据研究,气候寒冷期影响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影响农作物的生产与产量。周翔鹤、米红认为,对水稻而言,冷害有3种类型:1.延迟型冷害。由于温度偏低,作物生育期延长,秋季霜前不能成熟,遂受其害而减产。2.障碍型冷害。作物在小穗分化和发育期对低温最敏感,如此时受到低温危害,则会造成小穗不育,甚至绝产[6]。3.混合型冷害。夏季持续低温可能导致以上两种类型并发,造成大幅度减产。明清,尤其是明末清初的最冷期中,水稻不但容易遭受霜冻和冷害,同时夏季较凉的气候,也减低了稻米的产量。他们依从主要粮食作物稻谷及关系粮食亩产、总产、总供给量的多熟耕作制指出,依明清时稻米在粮食供给中的地位最为重要(明代水稻占粮食总产量的70%,晚清早熟稻占稻米产量至少一半),麦子其次。早熟稻通过稻麦轮作、双季稻以及对边缘土地的利用来提高粮食总产量。如果稻谷生产(特别是早熟稻)受到损害,将危及粮食总供给。[7]陈家其、沈小英等亦从气候变化对多熟耕作制的影响指出,明末以前热量条件较为充裕,太湖流域双季稻的发展比较稳定,粮食产量较高;明末以后气候变得寒冷,双季稻面积减少,粮食复种指数下降,粮食大幅度减产。[8]夏明方亦指出,晚清气候变冷,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非常明显。如长江北岸的怀宁县,道光以前水稻“宜早晚二季,第刈早稻种晚稻,正大暑节土膏发育之时,农人争天时,一刻千金,率晨刈昼犁而夜种之……家人不足给事,皆于外乡雇老农并力及时以事晚稻焉”,道光以后“地质大异,每种晚稻,收入犹不足偿耕耨之费,是以皆易早晚二季为中迟一季”[9]。周翔鹤、米红还指出,除粮食外,严寒和粮食减产引起的饲料不足,使得耕畜越冬困难,人畜被冻死的记载时有所见。他们进而认为,明清之际寒冷期间农作物产量下降,耕畜死于严寒,农业经济萎缩,抑制了人口再生产。雍正、乾隆以后,气温逐渐转暖,粮食产量上升,人口再生产上升。这说明,何炳棣以早熟稻和甘薯、玉米推广使明清以来中国人口一直上升的论断应该进一步探讨。因为按何炳棣观点推演的结果是:假如粮食生产遭到重大挫折,将导致人口的大幅度下降。事实上,农业不能摆脱自然条件的约束,人口上升的态势将因自然条件的变化出现曲折(有时可能是非常大的曲折),很难是一条平滑的上升曲线。[10]
第二,与旱涝灾荒的多发有关。如果说,上述小冰期常年气候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末,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对社会的冲击力更为巨大的所谓“气候的极端事件及其发生频率”。这气候的极端事件,便是大旱大涝大寒的自然灾害。
据王业键、黄莹珏的研究,华东、华北地区气候的冷暖周期与旱涝多寡有关。冷期自然灾害较多,正常年相对较少;暖期自然灾害较少,正常年相对较多。[11] 他们利用《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12],求得华东地区每10年中“正常年”、“旱涝年”出现频率的百分比:“正常年”在暖期(清康熙四十年~嘉庆二十五年,1701~1820)约占60%;冷期(明天启元年~清康熙三十九年,1621~1700;嘉庆二十五年~光绪十六年,1820~1890)约占28%及31%。“旱涝年”在暖期(清康熙四十年~嘉庆二十五年,1701~1820) 约占40%;冷期(明天启元年~清康熙三十九年,1621~1700;嘉庆二十五年~光绪十六年,1820~1890)约占72%及70%。又求得冷暖期每10年中“正常年”、“旱涝年”出现频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正常年”出现的最大值,暖期是53%及54%,冷期是45%及48%;“正常年”出现的最小值,暖期是20%及25%,冷期是13%及18%。相反,“旱涝年”出现的最大值,暖期是80%及75%,冷期是88%及83%;“旱涝年”出现的最小值,暖期是48%及46%,冷期是55%及53%。华北地区同样——冷期灾害较暖期为多,“正常年”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均小于暖期;“旱涝年”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均大于暖期。[13]
第三,影响粮价。然王业键、黄莹珏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粮价上涨主要与“气候变化的极端事件”紧密相连;粮价峰值通常出现于当年或1、2年前有重大或连续的自然灾害发生之时。长期气候变迁与粮价涨落并无明显关系——冷期粮价未见上升,暖期未见粮价下跌。如17世纪与19九世纪的冷期,粮价呈现下降;18世纪的暖期,粮价却温和上升。这说明,人口、货币等因素对于粮价长期变动的影响,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大。[14]
第四,影响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在我国历史上,北方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交接地区由于热量水分条件的不同,湿润程度自东向西由温润、半湿润、半干旱至干旱过渡,存在着一条农牧业过渡带。其大致走向为:北起东北的大兴安岭东南麓,经辽河中上游,沿阴山山脉向西,经河套、鄂尔多斯高原东缘南下,直到云南西部。南北宽几百公里,东西长几千公里。过渡带东南部季风区主要为农耕区;西北部干旱区和西南部高寒区主要为牧业区。过渡带内,农牧并存,各自独立经营。过渡带的进退推移,反映出在气候环境影响下北方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政治、经济势力的消长以及疆域、政区和产业布局的变化。
邹逸麟认为,明清时期北方农牧过渡带有过明显的推移。明代初年,农牧过渡带的北界大致为阴山、大青山斜向东北至西拉木伦河上游南侧一线。15世纪初,因气候转寒农牧过渡带有所内缩,明朝卫所军队及其家属的生存无法靠农耕维持,内迁至长城以内,军队从军屯自给,变为国家提供军饷,明朝由此加赋1200万两,成为财政窘迫的滥觞之一;18世纪前期,北方气候一度转暖。《热河志》所载乾隆御制诗中反映当时秋季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诗句很多。如“关外逢秋热,忽如夏杪时”;“今秋已过闰,情知凉应速。此热实利稼,秀实催嘉谷”;“木兰九月雨,秋暖实异常”。又如“气候自南北,其言将无然。予年十二三,仲秋必木兰。其时鹿已呦,皮衣冒雪寒。及卅一二际,依例往塞山。鹿期已觉早,高峰雪偶观。今五十三四,山庄驻跸便。哨鹿待季秋,否则弗鸣焉,大都廿年中,暖必以渐迁”。可知,北部气候转暖,大约延迟一个节气。农牧过渡带的北界应该是自然条件允许的最北界、无灌溉旱作的最西界;其西段大致为阴山、大青山北麓的海流图、百灵庙一线;中段大致为大马群山、小滦河上游一线;东段大致与大兴安岭南端相接,沿岭东斜向东北。西段原黄河河套地区,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水利资源丰富,秦汉都曾开发为发达的农业区,明中叶后农牧均衰,一片荒凉。康熙末至乾隆年间,内地人民不断涌入,土默特左右二旗地“迷漫千里,悉皆腴壤,人居颇广”。中段康熙以后内地大量移民出口垦殖。雍正二年(1724),出边汉民于察哈尔右翼四旗私垦农田近3万顷,“自张家口至镶兰旗察哈尔西界,各处山谷僻隅所居者万余”[15]。雍正十三年(1735)清廷曾一次开放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土默特地区4万顷土地招民垦种[16]。乾隆初,归化城郊“开垦无复隙土,大成村落”,蒙、汉、回等族居民,人烟凑集,出城西行至河套、向北直至大青山下,皆有“山西人携家开垦”,“散布山谷间,山土饶沃”[17]。乾隆八年(1743),归化城土默特旗的75000余顷土地中,牧地只占14 268顷,农耕已居主位。[18]东段今内蒙赤峰和辽宁凌源、建昌一带因地近长城与内地连成一片,农业发展较早且速,康熙年间汉人趋之日众,18世纪中叶,成为较稳定的半农半牧区[19],嘉庆初边禁放松,内地大批农民携眷出口垦耕。嘉庆十五年(1815)“热河迤北一带”,“山广平原,尽行开垦”[20]。道光年间,开垦较晚的喀喇沁右旗也因“商民日集,占垦地亩日广”,终致“蒙古人无地牧放牲畜”[21],最终完成了半农半牧区向农业区的转化。而雍正、乾隆年间在长城以北设置一系列与内地体制相同的厅、州、县制,也是农耕区北展的反映。可知,农牧过渡带北移,是康乾时期农业经济呈显盛世气象的重要原因和结果之一。温暖气候大致延续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嘉庆、道光年间,而后转冷,出现多次寒冬[22]。咸丰年间,原在康雍乾农业兴旺的归化城一带,仍成“苦寒之地,春末开冻,秋初陨霜,统年燠少寒多,禾稼难以长发,稻梁菽麦本非貊地所生,蒿子油莜变皆视为嘉谷,劳于耕作,而薄于收成”[23]。大约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出现短暂的温暖气候,这就是清末光绪年间大规模开垦蒙地的地理背景。[24]
王会昌则对北方游牧民族南迁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作了长时段的考察,指出气候变化是王朝兴衰更替和北方游牧民族(冷期)南进、(暖期)北撤的直接诱发因素[25]。
综上所述,气候竟然是17~19世纪中国社会兴衰、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布罗代尔说:我们“不妨承认人类天生脆弱,不足以抵御自然的威力。不论好坏,‘年景’总是主宰着人”。“17世纪中叶,中国内地各省也像路易十三时代的法国那样,因多次气候反常导致旱灾和蝗灾,农民起义接连发生”。他认为:“这一切赋予物质生活的波动更深一层含义,并可能解释波动的共时性:如果世界可能具有某种物理整体性,如果生物史可能普及到人类的范围,这种可能性也就意味着,早在地理大发现、工业革命和经济的相互渗透以前,世界已取得了最初的整体性。”[26]
二、灾荒:频度与烈度
如上所述,灾荒是对社会具有巨大冲击力的所谓“气候的极端事件”。按照冷期自然灾害较多的论断,17~19世纪中国处于“小冰川时代”,整体上自然灾害应该较多。“小冰川”也有冷暖时段之分。清朝相对更为寒冷的一首一尾,占了4个重大灾害群发期即4大“宇宙期”——“夏禹宇宙期”(约4 000年前)、“两汉宇宙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00年)、“明清宇宙期”(1500~1700年)、“清末宇宙期”(19世纪中叶以后)之中的两个[27]。
据邓拓等人的研究[28]列下表,可知上一世纪30年代之人将清代灾荒频度与历代灾荒频度进行的直观比较:
表3 历代较大灾荒频度一览表

朝代

时间跨度

旱灾

涝灾

风灾

地震

雨雹灾

霜雪灾

蝗灾

饥疫

总计

平均受灾

西周东周

867年

30

16

9

5

7

13

9

89

1次/9.7年

秦汉

440年

81

76

49

68

35

9

50

27

375

1次/1.1年

三国两晋

100年

60

56

54

53地沸2

35

2

14

30

304

1.5次/1年

南北朝

169年

77

77

33

40

18

20

17

33

315

1.9次/1年

隋唐

318年

134

120

65

55地沸5

37

27

34

40

515

1.6次/1年

五代

54年

26

11

2

3

3

6

51

1次/1年

北宋南宋

487年

183

193

93

77

101

18

90

32

874

2次/1年



100年

86

92

42

56

69

28

61

79

513

5.4次/1年



276年

174

196

97

165

112

74

93

157

1012

3.9次/1年



296年

201

192

97

169

131

74

93

164

1120

3.9次/1年

至于清代灾荒,最早有王树林曾依据地方志进行总体和分省的统计,附表即达18份之多,尽管数字或有问题,但仍被认为在清代灾荒量化研究方面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29]。王树林以后,详尽的清代灾荒量化研究几至阙如。直到当代,鸦片战争以前的灾荒量化研究可推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30],鸦片战争以后的灾荒量化研究可推李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及续编[31]。李向军以《清实录》为主,依据官书、方志、档案、笔记、文集中的有关资料,统计出顺治元年(1644)~道光十九年(1839)全国共发生水、旱、风、霜、雹、火、蝗、震、疫等各类自然灾害28 938次,并以历年受灾州县数,制成清代诸省区灾况年表及灾况变动图。他指出,康熙十三年(1674)和乾隆九年(1744)出现过两个灾害高峰期,后趋下降,再经乾隆末嘉庆初一个小小的升降波动,便一直上升,于道光十九年(1839)达到高峰。李文海等则以编年形式,分别省区,详尽排列了自鸦片战争到1949年间水、旱、风、雹、火、蝗、震、疫等各种自然灾害的状况,以资料的翔实、广泛,赢得“还没有看到哪一本书曾经对这一问题提供如此详细而具体的历史情况”[32]之赞誉。除此外,另有陈振汉等《清实录经济史资料》中的灾害部分,统计出《清实录》记载清前期顺、康、雍、乾、嘉5朝全国18直省总计发生各种自然灾害524次。[33] 受灾地区以华北为首,清前期华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省共计受灾12 256次,占灾害总数的42 %强;灾害中以水、旱灾最多、危害最大,占灾害总数的60~88%。[34]
自然科学家的研究更为细致和深入。上世纪70年代,国家气象局曾系统搜集了大陆所藏2100余种明清地方志、《明史》、《古今图书集成》、《清实录》、故宫雨水粮价档案中有关旱、涝的记录,在全国选了120个站点(每1站点代表1~2府),参考现代实测降水资料,按“涝”、“偏涝”、“正常”、“偏旱”、“旱”5等级的旱涝级数序列对各个站点分别考察,绘制出自明成化六年(1470)至1950年全国每10年的平均旱涝振动曲线[35]。80年代,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又以此为基础,补充了包括散藏在台湾及美国国会图书馆在内的近1 000余种地方志资料,增加了旱、涝之外的饥馑、霜灾、雪灾、雹灾、冻害、蝗灾、海啸、瘟疫等8个考察科目,重新编绘出1470~1950年间涝灾、雹灾、雪灾等10年平均振动曲线。这些研究显示出,清代自然灾害出现过两个群发高峰期,其一约在顺治七年(1650)~康熙十年(1670),其中顺治十七年(1660)为峰值年;其二约在雍正八年(1730)~乾隆十五年(1750),其中乾隆五年(1740)为峰值年。后趋下降。乾隆末嘉庆初出现一个小小的升降波动,而后,自嘉庆二十五年(1820)起,一直保持大幅上升的趋势,于光绪六年(1880)左右达到最大峰值。[36]
对清朝一首一尾两个“宇宙期”即两个重大灾害群发期的评价,自然科学家一般认为明末清初的“明清宇宙期”最为寒冷。其时自然灾害之多之重,号称“古今40个世纪之最”,有关“人相食,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37]之类人间惨剧的记载比比皆是,大灾大饥大兵之中,人口剧减,社会残破到了极点。
近代社会史家则更关注“清末宇宙期”自然灾害群发的严重后果。
夏明方着文[38]指出,19世纪以后,大洪水、大地震、大旱灾、大瘟疫、大风、奇寒似乎不期而遇地汇聚在一起,交相并发,愈演愈烈,并在70~80年代达于极点。他汇集大量史料和研究成果,列举了此时灾荒的3个特点:
第一,灾害频发,并呈加速度发展的态势。
以河流为例,如下表:
表4 夏明方列举晚清河流灾况示例表

河 流

灾 况

出 处

永定河

1840~1911的70余年间,永定河共漫决33次。而从1861~1895年共漫决20次,约占总数的2/3。其中1867~1875年,更创下了连续九年决口11次的历史记录。

李文海、周源:《灾荒与饥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黄河

晚清黄河发生较大决口的年份共31年,计56次。其中1861~1895年间发生决口的年份16年,计33次,均占其中一半以上。
1882~1890年,黄河连续9年漫决。改道后的56年中,决口成灾的年份有52年,大小决口263次,平均每年决口4.7次;决口成灾966县次,年均17.3县次。

岑仲勉:《黄河变迁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袁长极等:《清代山东水旱自然灾害》。载于《山东史志资料》2辑。

淮河

由于黄河夺淮的长期影响,淮河水系紊乱,河道淤塞,出海无路,入江不畅,“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变成了一条“害河”。1859~1873年,江淮地区连续15年洪水,有学者称之为我国历史上洪水年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姚鲁峰:《19世纪是我国特大暴雨洪水发生期》,《灾害学》,1991年9月3期。

长江

嘉道年间,长江水患骤然加剧,“数十年来告灾不辍,大江南北,漂田舍,浸城市,请赈缓征无虚岁”。江浙道光十一年、十三年(1831、1833)大水以后,“无岁不荒,无县不缓……无年不歉”。

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版。

珠江

珠江水害,考诸省志,以前每数年、数十年而一见,近二十余年来,几于无岁无之”。

《光绪朝东华录》,总2175页。

第二,受灾地区分布广,成灾面积空前大。
夏明方据李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资料,归纳出咸丰十一年(1861)~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35年间,全国各地(今新疆、西藏和内蒙古自治区不计)共有17 278县次发生一种或数种灾害,平均每年受灾493县次,按当时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散州、散厅等)总数约1 606个[39]计算,“每年约有31%的国土笼罩在各种自然灾害的阴霾之下”。随着时间推移,受灾地区及成灾面积呈现出稳定发展扩大的趋势,其中最严重的光绪七年(1881)~光绪十一年(1885)受灾地区高达2 829县次,平均每年受灾596县次。
第三,特大灾害迭至并起、集中爆发,具有群发性、周期性、破坏巨大等特征。
表5 夏明方列举晚清群发性重大灾害示例表

灾 荒

灾 况

出 处

水灾

1.道光二十三年(1843)~光绪二十一年(1895),爆发了9次百年数百年不遇的特大型洪水。其中同治九年(1870)长江大洪水是830余年来最大的一次,四川合川、涪陵、丰都、忠县、万县、奉节、巫山至湖北宜昌等沿江城镇均遭灭顶之灾,宜昌至汉口间平原地区受灾范围约3万平方公里。
2.我国七大江河及其它中小型河流历史首位洪水均发生在19世纪,总计23场次,其中咸丰十一年(1861)~光绪二十一年(1895)间发生12场次。
3.光绪十三年(1887),黄河在河南郑州发生晚清最后一次重大决口,豫、皖、苏“三省地面约二三十州县尽在洪流巨浸之中”,93万人(一说200万人)沦为鱼腹。

1.胡明思、骆承政主编:《中国历史大洪水》(上、下卷),中国书店1992年版。
2.姚鲁峰:《19世纪是我国特大暴雨洪水发生期》,《灾害学》,1991年9月3期。
3.《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版,501页;王劲峰等:《中国自然灾害区划》,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41页。

旱灾

1.光绪二年(1876)~五年(1879)黄河流域发生特大旱灾,即“丁戊奇荒”,饿死病死1 300余万人。当时受灾较轻的晋北地区,光绪十八年(1892)~二十年(1894)再罹浩劫,两年之中100万人沦为俄殍。曾国荃评价“丁戊奇荒”说:“茫茫浩劫,亘古未闻,历观廿一史所载,灾荒无此惨酷”。
2.19世纪长江流域盆地平原地区共形成旱灾70年次,是18世纪的1.4倍。

1.[美]何炳棣:《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230页;《曾忠襄公书札》卷十一。
2.韩渊丰等:《中国灾害地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80~181页。

冷害

1.光绪十八年(1892)~光绪十九年(1893)冬季,是东南沿海地区1 700年来最寒冷的年份,整个淮河以南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道光二十年(1840)~宣统二年(1910),黄河中下游地区出现500年来较为严重的多霜冻时期。

1.龚高法、张丕远、陈思久:《长江中下游1892~1893年的严冬》,载于《地理集刊》1986年18号。
2.张丕远、龚高法:《十六世纪以来中国气候变化的若干特征》,《地理学报》1979年第3期。

地震

1.道光二十年(1840)~民国元年(1912),7级以上的地震14次、死亡千人以上的地震11次、死亡万人以上的地震2次。
2.光绪五年(1879)甘肃阶州(今武都)发生里氏8级大地震,仅震中有据可查的就有4万余人被压毙或被洪水吞没。其波及范围“东至西安以东,南过成都以南,纵横几二千里”,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四川、湖北等地至少144个县市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和影响。
3.光绪五年(1879)至今,是西北地区自顺治十一年(1654)以来7级以上大地震第二个成串爆发的高潮期。
4.嘉庆二十一年(1816)开始,华北震区进入有史以来第四个6级以上地震活跃期,而其中光绪八年(1882)~二十四年(1898)又是持续时间最长,应变释放最大的活跃幕。

1.张家诚:《地学基本数据手册》,海洋出版社1986年版,201~207页。
2.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96页;《光绪朝东华录》,总783页;顾功叙主编:《中国地震目录》,科学出版社1983版,178~182页;
3.阎志德:《西北地区地震活动规律及其成因分析》,载于《地球物理研究所四十年1950~1990》,地震出版社1990年版,103~109页。
4.高秉伦、魏光兴:《山东省主要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地震出版社1994年版,第205-207页。)。

其他

1.特大风暴潮灾害发生7次,死亡总数达20.6万人,其中1862年广东沿海的飓风是近代史上最大的一次风暴潮灾害,使番禺、清远、广州等地10万余人死于非命。
2.特大流行性疾疫发生7次,死亡总数达30万人光绪十年(1884)~光绪十二年(1886)云南昆明和光绪二十年(1894)广东的疫灾是晚清最严重的瘟疫(不包括并发性疫病),使当地10万余人死于非命。

1.夏明方:《灾害、环境与民国乡村社会》(中国人民大学1997年博士论文)。
2.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下册,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版,693页。

夏明方总结道,道光二十年(1840)~宣统三年(1911)的72年中死亡万人以上的巨灾共48次,死亡总数为1728万人。而西汉初吕后八年(公元前180)到清道光十九年(1839)2000年中,死亡万人以上的巨灾不过161次,死亡人数只有994万人[40]。
葛剑雄则不大以为然。他说,当前好几位学者提出现在的自然灾害是越来越多,而且在不少论着里面都会排出一种表格,周朝1次,商朝2次,到了唐朝5次,宋朝8次,清朝20次,民国30次,现在80次,就给大家造成这么一个印象。这个印象对不对呢?应该讲相当片面,属于误导。因为历史上留下的文献越早越少,越后越多。比如地方志是很重要的资料,因为有些灾害全国挨不上号,但地方的县志里要记载。而宋元地方志加在一起全国不到100种,明清民国地方志加在一起则8000多种。如果平均每一种方志记载一个灾害,那么宋元不到100次,而明清民国8000多次,那怎么可以?这样算下来,再往前,周朝、三皇五帝一次灾害都没有,因为历史文献没有啊。[41]
夏明方认为葛剑雄的问题是忽视了人类活动与灾害形成的正比例关系,亦即随着人口不断增加,生产生活区域的成倍扩大,遭受到或记录下来的灾害也会相应增加,从空间分布看,越是人口稠密的地区,越是政治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自然变异成灾的机会就越多,灾害的次数也越多;相反,人口越是稀少的地区,成灾的机会就越少,记录下来的自然灾害也不多。至于无人区发生的自然变动现象,如其后果没有波及到人类,“那就是一幅大自然的奇观,而谈不上是一种灾害了。”[42]
而另一方面,夏明方也指出,各种自然灾害,就个别情况来说无不具有极大的偶发性、不确定性和区域局限性,但从长时段、整体上看,通常又有着明显的相关性和独特的韵律性。它们的产生,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群的产生,首先往往是包括天文系统在内的自然变异的产物,是自然界运动不可逆转的一环。
自然科学家以为,世界性的低温期与九星地心会聚的周期有关。九星即太阳和除地球外的八大行星,地心会聚指九星全运行到地球一侧的现象。若九星在冬半年发生地心会聚且分布的扇形区域张角小于70°,则会使地球公转轨道、速度发生变化,影响冬、夏长短,造成一段多灾的低温期;若九星在空中几乎排成一条直线,张角小于47°,地球气温就将大幅度下降,进入多种自然灾害集中出现的所谓“灾害群发期”,经济和人口发展受到严重挫折。自夏初以来,中国气候大变化发生过4次,都与一两次发生在冬半年且张角很小的九星地心会聚有关,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一次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对应公元前2133年12月和前1953年1月的九星会聚),发生了持续多年的特大洪水,产生了大禹治水的传说。氏族公社制迅速衰亡,黄帝、蚩尤、炎帝、尧舜、三苗等部落之间先后爆发多次大战,人口明显下降。第二次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对应公元前1099年3月和前918年3月的九星会聚),年平均气温陡降3.5℃,发生了商灭周兴的社会大变动,人口剧减四成以上。第三次在公元5世纪(对应450年9月的九星会聚),年平均气温比西汉低3℃,自然灾害频繁,水灾次数相当于前两个世纪的总和。此时正当“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是中国一段极其黑暗、混乱的历史,人口始终在低谷徘徊,并曾几度明显减少,不足西汉人口总数的3/4。第四次在公元17世纪(对应1665年1月的九星会聚—),年平均气温比16世纪末下降约2℃,是典型的“小冰期”,气象异常,灾荒频仍,引发了明末清初大动乱。除外,中国的低温和干旱还存在着180年左右的明显周期,与九星地心会聚平均178.7年的短周期高度吻合。从太阳黑子和大气中放射性碳(C14)含量的变化来看,近500年的寒冷期正好是太阳活动处于低水平的时期,第一次冷期对应着1460~1550年的史波尔极小期;第二次冷期是500年中最冷的时期,因而也对应着太阳活动最弱的时期,即1645~1715年的蒙德尔极小期;19世纪中后期所在的第三次冷期,同样对应着一个较弱的太阳活动期。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九星会聚正发生在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革命之间,低温持续半个世纪,降幅约1℃,甚至华南滨海平原也频频出现霜雪,海南岛“溪鱼多冻死浮水面”。其间水旱灾害严重,黄河于道光二十三年(1843)、长江于同治九年(1870)先后出现历史最大洪水,生命财产损失奇重。与上述情况相反,中国历史上一些经济比较繁荣、人口攀上高峰的时期,差不多都处于相对温暖湿润的气候稳定期。公元前6~4世纪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1世纪的西汉前期、7~8世纪的盛唐,均较现代暖湿。同样,清代“康乾盛世”也处在一段明显的气温回升期中。他强调,单纯用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当然是片面的,但它与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确有关系也是不争之事实。这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是受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特别显着的农业社会;农业社会的人祸往往与天灾相关;气候恶劣驱使北方游牧民族向南方较为暖湿的汉族区扩展,导致民族战争、中原动乱和人口锐减。[43]
尽管如此,夏明方仍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重大灾害都与太阳活动的谷年或峰年有关,随着时间推移,自然灾害表现出的是一种愈演愈烈的趋势性变化,并不仅仅是周期性的振荡。他强调指出,与历史上其他的灾害群发期相比,清末宇宙期是公认的自然变异程度较弱的时期,但其造成的后果却惨绝人寰、无与伦比。这些现象显然不是纯粹的自然因素所能尽善尽美予以解答的。[44]
三、旧生态体系的结束
从人与生态环境关系角度研究社会历史进程,包括17~19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已经形成了新的热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代社会面临着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危机不断加剧的严重挑战,迫使人们反思自己成功的历史,重新审视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寻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于是,两个新的研究学科——“生态史”与“环境史”的发展方兴未艾。[45]
正在迅速兴起的“生态史”与“环境史”脱胎于历史地理学,主要考察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生态史”以一定空间范围内历史自然环境中生命系统的发展变化为关注重点,如高等动植物的种类构成、种群数量、活动分布的变化,及其与整体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如气候、水土状况和生物环境特别是人类社会环境)变迁的关系等。其中,又分为主要探讨人类活动(社会活动、经济活动)造成生态环境不断发生改变的“生态社会史”,及采用生态学(包括其分支如文化生态学、生态人类学、社会生态学、人口生态学等)理论方法研究社会运行发展的是“社会生态史”。“环境史”是上一世纪60年代出现于美国以人类、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历史上环境状况的研究,探寻时至今日环境变迁规律的一门学科。如其代表人物唐纳德·沃斯特所言,当世界卷入一个更加全球化的视角之中时,历史学家们对他们自己过去的观点——以为历史是被掌有国家权力的伟人所彻底控制和组织——失去了信心[46]。他们跳出了传统史学以“政治史”或“民族国家史”为研究核心的束缚,开始以“环境史”的全新视角重新审视历史。而“环境史”也由此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史之后成为西方历史编纂学中的第四大类型。
在讨论17~19世纪中国人的生存环境,纵览各家各派的研究及成果时,可以看到成为主流的明显两途:一是从环境出发;一是从人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出发。其研究路径大致如佳宏伟所概括的那样:1.概述区域环境的自然地理状况;2.考察区域经济开发过程;3.探求经济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4.分析环境变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制约;5.总结人地关系的演进特点及相关历史经验教训。[47]
从环境出发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
首先是区域环境变迁史的研究。区域环境总体上分西部、东部两个部分。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程,在史念海《黄土高原历史地理研究》、朱士光《黄土高原地区环境变迁及其治理》、朱士光主编《黄土高原地区历史环境与治理对策会议论文集》、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等[48]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涌现出以马敏、王玉德《西部自然环境的变迁》[49]等为代表研究环境变迁史的大批优秀论着。这些研究多着眼于该地区有史以来长时段的环境变迁,然从中可见清代环境在整个环境变迁史中的位置。
表6 清代西部环境变化较大地区与前代环境对比表

地 区

前 代

清 代

黄土高原
位于黄河大拐弯以东的陕西和甘肃、宁夏东部。海拔高度800~2000米,是世界上最大的黄土分布区。

西周以前,气候温润,雨量充沛,呈亚热带气候特征,适宜各种动植物生长。
草木繁茂,森林覆盖率高。秦汉还有不少热带或亚热带动植物分布。所谓“林木丛生,熊罴出没”。
地形平整,是一马平川的绿色高原。
大河、渭水等河流水量充沛。

气候寒冷干燥,降雨量少,蒸发量高,植物生长期缩短。
森林、草原已大部消失,地表失去植被保护,且土质疏松,致水土流失严重。
沟壑纵横,地块零散。
大河已为黄河,其他河流多为季节河。

内蒙古高原
位于祁连山、贺兰山以北的甘肃北部、宁夏西部和内蒙古中西部。海拔高度1000~1500米。除广阔的草原外,分布着众多沙漠。此外,还分布着着名的农业区河西走廊、宁夏平原与河套平原。

秦汉时,甘陇地区“大小乔木,连跨数郡,万里鳞集,茂林荫郁”。长城沿线“森林广布,水草肥美”。隋唐宋元还是以“鞍马射猎为事”、“重重赭林迷樵径”的林密兽集之处。宋曾在此专设“采造务”、“都木务”,负责采伐与供应官府所需木材,兼顾经营、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
原位于河西走廊北部的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以及河套西北的乌兰布和沙漠范围较为狭小。
休屠泽有及大小河流分布。

森林、草原已大部消失。
干旱少雨,风沙肆虐,沙漠扩大。
鄂尔多斯高原明后期已“四望黄沙,不产五谷”。清中叶以后“移民实边”,遗留的草原植被被进一步破坏,伊克昭盟东南和陕西北部原沃野千里、水草丰美之地变为1万多平方公里的毛乌素沙漠。从陕北到宁夏东南600余公里的明长城,40%被流沙掩埋,嘉峪关等地成为戈壁荒滩。
屠泽渐趋干涸,其他河流大同小异。

四 川
四川盆地面积约为20万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度大致为300~700米,其中平原约占7%,丘陵约占52%,低山约占4l%。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降雨充沛。由于受地形影响,盆地气温较同纬度的长江中下游偏高约2~4℃,具有冬暖、春旱、夏热、秋雨,湿度大、云雾多、日照少等特点。
西周时西南森林覆盖率约在80~90%,耕地与湖泊沼泽相连,草地与森林相间,有大量野生哺乳动物。唐宋时森林覆盖率尚约在50~60%。
自古以来是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

清中叶以后,人口激增,丘陵和周边山地开发加快,森林逐步缩小,迅速下降至20%左右。直接后果不仅是木材和薪炭的短缺,更严重的是由此造成了日益增加的水土流失,冲走了耕地土壤表层的肥料,壅塞了河道,引发了水旱灾害和泥石流的频繁发生;同时使这一区域的地表和空气曰趋干燥,土地荒漠化的现象加重;并造成了生物多样化的减少。

东部,又有各个区域环境变迁的具体研究,如唐亦功《金至民国时期京津唐地区的环境变迁研究》[50] 等论着即是该方面的代表作。而更多的研究表明,是西部环境变迁波及到东部,加重了东部环境的恶化:大面积的水土流失,不仅使西部山地“沃土无存”,硗确沙瘠无法耕种,而且沙石“随大雨倾泻而下,由山入溪,由溪达汉、达江,由江、汉达湖”,致使洲渚日高,湖底日浅,严重地削弱了河湖水系的蓄泄能力,湖南、湖北、江南各省沿江、沿汉、沿湖向日受水之地,“无不筑圩捍水,成阡陌治庐舍其中”,“下游之湖面江面日狭一日,而上游之沙涨日甚一日”,夏涨堤破,田亩无不受灾[51]。夏明方指出,这种因山地或河流上游水土流失而招致下游大规模围垦的现象在华北及其他各地普遍存在。直隶南部的东淀,至清中叶“百数十年来竟已占去大半,丛芦密苇,弥望无涯,不特难容多水,即淀中旧有河道,亦因而淤垫”。河南、山东民人甚至于黄河大堤之内“堵筑私埝”,“租种滩地”,以致“河身渐逼,一遇汛水涨发,易于冲溃汇注,堤根即成险工”。珠江下游滨江沿海各县,也“每于沿海浅水,堵石筑坝,拦阻泥沙,淤成田亩”,进而“围外加坝,田外生田”,致使“河面日蹙,出水日艰”,每逢“大雨时行,各江盛涨,上流各属动遭水患,决围溃堤,间岁相望”。[52] 蓝勇也认为,宋代以后尤其是明清以来长江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加重了中下游的洪涝灾害[53]。
其次是对各环境要素历史变迁的具体研究。包括“气候”、“沙漠与沙漠化”、“植被”、“野生动物”、“水文”、“灾害”等。
“气候”,除前文已涉及过的总体研究外,何业恒、王开发、韩昭庆、蓝勇等分别探讨了华南地区、西南地区、上海西部、太湖流域等历史上及明清时期气候冷暖的变迁[54]。“沙漠与沙漠化”,理论、方法、实证研究都有丰硕成果,如景爱关于清代科尔沁沙地、木兰围场沙漠化的实证研究及运用历史地理学、考古学、气象学、文化人类学等跨学科方法得出的沙漠化“二重性”论断等[55]。“植被”,有关明清时期的研究可举出王守春《明清时期黄土高原植被与环境》、蓝勇《明清时期的皇木采办》[56]等。“水文”,黄河、长江、辽河、海河、滹沱河等大小江河水系以及各地区湖泊沼泽的变迁亦有大量研究成果。“灾害”,宏观与微观研究更举不胜举。其中,值得一书的是“野生动物”研究中人们对老虎的关注。
近年来,日本学界出现了一种“有魅力的研究办法”,即以虎为视点再现环境变迁的历史。日本学者以为,虎在中国的生态系统中处于食物链的终点,当森林——特别是处于虎的栖息地和人们活动地域中间地带的混交林——减少的时候,虎就在村庄里出没打食。所以,通过地方志等史料中关于虎吃人畜的记录追查虎的动向,可以搞清植被的变迁过程。[57]
而闵宗殿即利用华东地区479种地方志资料,具体考察了明清时期该地区的虎患问题。他指出,明清时期我国东南地区经常发生虎窜城乡、食人害畜的现象。人们称之为虎患,也叫虎灾、虎害、虎乱、虎荒、虎暴[58]。性暴食肉,是虎之本性。但老虎离深山入城乡,不断袭击人畜则是明清时期的特有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其时其地出现虎患514次,是前1000年该地区虎患次数的85倍。且愈演愈烈愈广:明代虎患205次,占总数的39%;清代虎患309次,占61%;明以前只杭州、萧山、祁门、福州等少数地区发生虎患,明清虎患几乎遍及东南各省。参见其所做下表:
表7 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时间分布表

省别

明代虎患次数

占明清该地虎患总数%

清代虎患次数

占明清该地虎患总数%

合计

江苏

32

45%

39

55%

71

浙江

49

36%

86

64%

135

安徽

24

39%

37

61%

61

江西

48

30%

110

70%

158

福建

52

41%

73

59%

125

合计

205

39%

309

61%

514

表2~14 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地理分布表

省份

县数

发生虎患县数

占省内总县数%

江西

80

54

67%

浙江

78

43

55%

福建

60

44

73%

江苏

71

27

38%

安徽

60

31

51%

虎患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明清东南地区死伤百人以上的虎患31次。其中伤亡百余人的12次,200~300人的10次,400人的1次,500~600人的2次,1000人的4次,粗略统计,伤亡人数至少在万人左右。虎患成为社会问题,反映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59]
从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出发进行的研究,更形成了潮流。这些研究大多认为并论证,人为因素是诸种生态问题产生的主导,是人类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在自然变迁的基础上加速了环境的恶化进程。
清中期以后,人口的增长超过了生产力供给水平与自然的承载能力,迫使人们千方百计探寻增加粮食产量的途径:一方面发掘农业内在潜力,如引种诸如番薯、玉米、马铃薯等高产粮食作物;提高精耕细作程度;掀起兴修水利高潮等;另一方面向西南西北边疆、内蒙口外、台湾、甚至海外流动,向传统农业区之外、长江中上游的山区、半山区、丘陵地区以及草原牧场、水泽湖泊,沙坦洲荡、山头地角开发、拓展,致与山要地、与水争田之势达到高峰。这些措施,虽对人口压力起了某些缓解作用,但却同时引发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森林、植被衰减。如川楚陕、鄂豫皖等多省交界山区,流民移民蜂拥蚁聚,开山垦种,以致于“深林剪伐殆尽,巨阜危峰,一望皆包谷也”[60]。如祁连山脉、秦巴等山区,过去大都“林木葱茂”、“松柏丸丸”,清代垦殖樵采、“开垦过多”,道光初陕南蓝田、凤县、砖砰、紫阳等境“老林开空”,其余地区山林亦大部开垦。“开山之法,数十人通力合作,树巅缚长垣,下缒千钧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树晒干,纵火焚之成灰”。结果“山渐为童”,“群兽远迹,石骨峻峰”,“向之蔚然森秀者,今已见其濯濯矣”。[61]第二是水土流失。其时开山垦荒,多采用刀耕火种之粗放形式,垦殖对象又多是生态脆弱地带,于是导致了水土的严重流失。如川楚陕交界山区,“老林开垦,山地挖松”,“每当夏秋之时,山水暴涨,挟沙拥石而行”[62]。又如徽州山区,“自开种苞芦以来,沙土倾泻溪涧,填塞河流,绝水利之源”。“其山既垦,不留草木,每值霉雨,蛟龙四发,山土崩溃,沙石随之,河道为之壅塞,坝岸为之倾陷,桥梁为之坠圮,田亩为之淹涨” [63]。再如赣南山区,“棚民垦山深者五六尺,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64]。丘陵山地,据统计,顺治十八年~嘉庆十七年(1661~812)180余年间,长江流域耕地面积增加82万多顷,绝大部分是中上游丘陵山地,坡峻土薄,又处多雨区,一经垦伐,随即形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65] 如黄土高原,陈可畏指出,虽然遥远的古代就有水土流失,“但是变成今天这样面貌,到处荒山秃岭,千沟万壑,主要是宋代以来违背自然规律、不合理地利用土地的结果,特别是明清以来,盲目的大规模毁林垦荒,从山坡一直开垦到山原,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环境迅速恶化”[66]。第三是河湖淤塞。一方面由于山区掠夺性垦殖造成的水土流失增加了江河之水的泥沙量;另一方面由于对河湖滩地的围垦影响了河湖调蓄和泄洪能力,结果水害多于水利,“从前民夺湖以为田,近则湖夺民以为鱼”[67];湖州清代常发山洪,其重要原因是“外来之人租得荒山即芟尽草根兴种番薯、包芦、花生、芝麻之属,弥山遍谷到处皆有,草根既净沙土松浮,每遇大雨山水挟土而下,与发蛟泛黄无异。发蛟乃一方偶有之事,山棚则旁山郡县无处不有,湖郡山洪无岁不发,溪河逐渐增高,圩田低洼如故,以致水患益大”。广西东部因“力耕火种,烈泽焚林,雨下荡然流去,雨止即干”,山枯泉竭,旱灾显着增加。[68]。第四是沙漠扩张。沙漠扩张的情况,前文已述,此不赘言。问题在于沙漠扩张和沙漠化原因源于不合理的开垦。如托克托城和和林格尔等山西口外各厅原系蒙古草地,“从前开垦之始,沙性尚肥,民人渐见生聚”,耕耨既久,“地力渐衰”,“承种地亩,均被沙碛碱废,不堪垦种”,至咸丰初年,即有逃亡之户,后“收成荒歉,无计谋生”,人们“挈家他适”以致“丁亡户绝”,成了“黄沙白草,一望弥漫”的沙漠[69]。
上述严重生态问题的出现其综合表现就是,加重了灾荒。
夏明方认为,自然灾害下作为“受虐者”的人,很大程度上还扮演着 “施虐者”的重要角色。人类固然不可能直接干扰大气运动,但通过对森林、植被、水体、土壤等施加的影响,却可能极大地改变局部气候条件,其“不自觉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地球表层造成的环境退化和生态危机,无不成为引发或加剧自然灾害的重要因子”。由人类活动导致的生态退化一般来说都具有不可逆性、累积性和很强的滞后性,环境学者称之为“隐形的狼”。一旦生态环境退化发生,不仅很难恢复,还可能形成一种加速度发展态势,以致来自外界较小的干扰也会引起生态系统内部极为剧烈的反响,造成的灾害也会更大、更频繁、更严重。夏明方指出,明清以来人口的剧增、生存的压力,迫使大量人口(其中多是破产半破产的农民)由人口密集地区向地广人稀、原本不适于农业开发的环境脆弱带如丘陵、山坡、草原、水系等地区源源不断地迁移和扩散,乃至出现“土满人满”的状况。这种空间上急剧扩张和聚集的活动,即便在固有的生态背景下,也意味着人们将较之往昔要承受更多的灾害。而为求生的开发造田活动多数是急功近利、原始落后、掠夺式的农业生产[70],由此造成的生态破坏远比人们想像的要严重得多。如竺可桢精辟指出的那样,造成17世纪以来直隶水灾特多的原因,既不是史料记载偏差产生的错觉,也不是永定河河道变更的结果,“最圆满的解释”应该是“人口的增多和海河平原上农事的勃兴”,“因为以前即使有水,也不成灾,至此是有水非成灾不可”[71]。有关具体研究,可举出刘沛林《历史上人类活动对长江流域水灾的影响》、阮明迈《清代长江流域中上游地区的洪灾研究》、马雪芹《明清黄河水患与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变迁》;吴滔《关于明清生态环境变化和农业灾害发发生的初步研究》、李文海《生态破坏与灾荒频发的恶性循环:近代中国灾荒的一个历史教训》[72]等。而在技术、制度无大变动的前提下,不断增长着的人口势必降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人均粮食占有量,限制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长,加深民众生活的贫困程度,使愈来愈多的人口经常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大大降低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某种自然灾害特别是重大灾害一经发生,往往极易借助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制约的关系,产生连锁效应,由一种灾害引发出一系列众多灾害,由冲击力较轻的灾害扩大为冲击力较大的灾害,由一个地域空间扩散到另一个更广阔的地域空间,形成灾害的并发续发局面。所谓“大灾之后有大疫”、“大水(旱)之后有大蝗”等民谚,就是人们对水、旱等气象灾害与疾病或蝗患等生物灾害之间存在的因果相循、相互触发链式关系的朴素的经验总结。[73]
人们注意到,在灾荒期间死亡的人口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并发的疾疫大流行所造成。如“丁戊奇荒”中河南安阳死于瘟疫之人占死亡人口的半数以上,山西因疫而死者达“十之二三”[74]。夏明方以为,疫势如此之猛,显然与长期干旱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因极度饥饿导致的灾民体质严重下降紧密相关[75]。曹树基、李玉尚则在研究明代万历、崇祯年间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两次鼠疫大流行[76]及咸同年间云南鼠疫流行中指出,“人口的繁殖与迁移,农业区的开发与拓展是一种生物行为,一种类似于动物贪食、求生的本能”,18~19世纪的社会变迁实际上是“生物圈变化的一部分”,“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的变迁”,社会转型是社会变革与生态变迁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漫长过程。 [77]
生态环境研究除以上两途之外,还一种强调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辩证关系的研究愈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可。
曾雄生指出,过去农史研究忽略环境,过分强调人定胜天、人对环境的改造、人及技术的作用;现在环境问题受到重视,一些学者又过多地把目光投向环境变迁的影响(甚至有人重新祭起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大旗),投向农业对环境的破坏,忽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对环境的适应、保护与改造,这些都不符合中国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的实际[78]。
以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为例。自然科学家认为存在“自然侵蚀”(“地质侵蚀”)及“加速侵蚀”两类引起水土流失的原因。其中“自然侵蚀”是地质环境变化的主要方向,其受自然演变规律的支配,在没有人类活动影响下自然发生侵蚀;人类过度活动向自然侵蚀中的地质施加影响,使之加速发展,引起下游河道急剧淤积,就变成了加速侵蚀。当社会科学家强调人类活动对黄土高原环境的破坏时,自然科学家对黄土高原的“自然侵蚀”与人类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所营造的泥沙量进行了量化的比较分析和研究,并得出结论:黄土高原的总侵蚀量中自然侵蚀最少占70%,加速侵蚀最多占30%,亦即人类活动破坏植被所能够增加的水土流失的泥沙量,最多占30%。这一比例表明即使在今天黄土高原人类活动最活跃的时期,也仍然以自然侵蚀为主,人类活动导致的加速侵蚀,仅占较小的一部分。[79]
以疾疫为例。余新忠详细考察了清代江南瘟疫的社会生态背景、时空分布规律以及社会应对措施,在生态环境研究角度,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开拓意义。他指出,清代江南瘟疫的分布基本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呈正比。时间上呈逐渐递升的态势;空间上,主要集中在以苏、沪、宁、杭等大城市为中心的人口稠密、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平原地区,并由东向西、由中间向南北两端逐步递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密度的加大,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疫病流行日趋频繁。瘟疫已成为人们所付出生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值得注意的是,清代江南瘟疫始终未对人口造成结构性的破坏[80],瘟疫作为旧生态体系中保持人口资源间平衡的重要调节器的功能渐趋减弱,旧体系中的生态平衡也逐渐被打破。这表明,它的社会生态已经开始脱离旧生态体系。[81] 梁其姿认为对18世纪以来人口剧增最好的解释是:当时人口死亡率降低。而人口死亡率降低的原因,首先是饮食水平提高,其次是种痘术推广以及存在密集的民间医药救疗网络,再次是卫生和婴孩照看状况的改善。[82] 龚胜生等具体论及明清时期瘴病分布与变迁时指出,“瘴病区变迁除与气候本身的变化有一定的关系外,更重要的是与人口增长、土地开垦、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改变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恶性疟疾分布区的日益缩小,正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而使自然环境优化的反映”[83]。
与生态环境发生最直接、最重要关系的是人类的农业活动。曾雄生认为,传统农业反映出“人”、“天”、“地”、“稼”的关系,所谓“夫稼,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为之者人也”[84]。其中“天”、“地”是自然环境,“人”、“天”、“地”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稼”兼具自然因素和人的因素,人按照人之所需与自然之可能,选择和种植农作物。[85]
事实上,所谓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受到自然生态系统的制约,但真正决定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是人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适应,和反映这种适应的、对于农业生态系统的改造。王建革对此具体解释说,小农生产的过程,是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物质或能量,然后将这种物质或能量向社会组织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转移。从人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干预的层次讲,可以将外界与小农生产发生关联的生态系统分为两个系统:一种是在人类活动干预下,其结构、层次和内在动力机制均未产生重大改变的生态系统,即所谓“自然生态系统”或“自然环境”(The natural environment),简称NET;另一种是在人类活动干预下,特定生物区域内原自然状态下的生物组合关系——土质、能量、水、氮素及矿物营养循环等部分地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生态系统,即包括作物种植业、林业、动物饲养业和渔业在内的大农业,所谓“农业生态系统”或“被改变了的环境”(The transfomcd environment),简称“TET”。一般讲,“NET”具有自我保持、自我修复和自我复制的功能;“TET”自平衡的能力则远远低于NET,其稳定性高度依赖于人的调控。农业发展和集约化的提高,不但改变着“TET”、部分影响着“NET”,并且人类自身也越来越依附于两种生态系统。这种相互的依赖性和共生性决定“NET”与“TET”成为对立统一的一个整体。[86]
曾雄生指出,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全部历史不仅是对环境的改造,更是对环境的适应。如物种选用。开荒时,作为先锋作物,人们引进适应新开发地区种植的作物及品种;兴修水利、发展耕作技术时,人们培育出抗旱、耐水、耐涝品种;加强田间管理时,人们选择抗虫、防鸟兽、耐瘠、耐肥、耐寒、抗倒伏等作物品种。王建革指出,随着后期人口压力的增加、新作物的引进,种植结构越来越趋向于向少数高产、粗粮作物集中。以前的作物如黍、稷、小豆、麻、麻子、胡麻、瓠、芋、桑、麻等种植面积越来越少,作物品种集中在玉米、高粱、大豆、甘薯、小麦、棉花几类。北方豆科作物大面积种植和多样化的种植结构变为粗粮化、搭配式的种植结构。人口压力和高土地利用率使水旱灾害频率大为提高(如河南省淮河口地区9~15世纪平均每100年发生旱灾36.3次、涝灾33.4次;16~19世纪平均每100年发生旱灾约67.5次、涝灾约80次),在“TET”愈加不稳定的条件下,北方小农一般选择在小块土地上混合采用几种轮作种植方式,每年收获棉花、小麦、大豆各一荏,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和粮食。某块地受灾严重,可从另一块地得到补偿;粮食欠收可从卖棉花的收入得到补偿;旱灾严重时有大豆、高粱等抗旱作物求稳,水灾严重时有小麦应付。这是北方小农对高度的生态压力和社会压力的一种稳定性选择。南方由于水田农业生态系统相对稳定,小农则选择集中通过一种高产作物──水稻,向土地索取最高的产量。如此,适应与改造相结合,使环境及其变迁对农业的不利影响缩小到最底限度。[87]
最为典型、而尤其值得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明清以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存在和发展的高投入、高产出、多样化生产,体现“NET”与“TET”良性协调和循环的农业经营模式。
李伯重发表了有关明清江南“生态农业”的重要论文[88]。他指出,“生态农业”是20世纪中后期发达国家中出现的一种针对现代农业弊端而提出的以生态、自然资源保护与农业协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农业理念,英国农学家沃星顿(M. Worthington)所作定义是:“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其特点是“顺应自然”与在较小范围内的“自我循环”。李伯重认为,就中国而言,这两个特点都早就存在。作为“生态农业”核心理念的“顺应自然”,在中国可追溯到两三千年以前既有的“天人合一”或“三才”观;而作为“生态农业”经营形式的小型农业是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征。因此,某种形式的“生态农业”、尽管与现代生态农业具有很大差别,可能很早就出现于中国。16—17世纪,江南“生态农业”发展到较高水平 ,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并且逐渐普及开来。
李伯重描述的16—17世纪江南“生态农业”,首先是经营者企图把农业变成企业来经营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以往学界在讨论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时,将其视为所谓“经营地主”的经营方式。他举出明末清初下述两个饶有兴味的例子[89]:
1.明嘉靖时常熟人谭晓(即谈参)的经营
谭晓居住的湖乡,土地多低洼易涝,乡民逃农而渔、弃而不耕者以万计。谭晓很有心计,将这些土地低价买入,雇佣了百余饥民,提供口粮,让他们在土地周围筑高塍以备防泄,并在高塍之上种植梅桃各种果树,然后垦辟耕种高塍内的土地,防减灾涝加之适宜之处种植四时蔬菜皆以千计,每岁收入视平壤3倍。最低洼之地,谭晓让他们修凿了100多个池塘,都养上鱼,种上菇茈菱芡,池塘上架梁为舍,喂鸡养猪,鱼食其粪既省饲料又易肥。谭晓房中放了几十个匣子,有“鱼入”匣、“果入”匣等,每天将收入分别投入,满了再打开,一月要打开几次,这些收入又相当种田收入的3倍。
2.明清之际桐乡张履祥为友人海宁邬行素遗属策划的经营
共瘠田10亩:种桑3亩,桑下冬可种菜,四旁可种豆、芋;种豆3亩,收豆后则种麦,若能种麻更善;种竹2亩,竹有大小,笋有迟早,杂植之俱可易米;种果2亩,如梅、李、枣、桔之类,皆可易米。果实成熟有早晚,可考虑成熟期选择种植。果树有宜肥宜脊,宜肥者树下可种瓜蔬;有宜燥宜湿,宜湿者于卑处植之。池塘养鱼,其肥土可上竹地,剩余可壅桑,所产鱼岁终可以易米。养羊五六头,作为植桑之本,小羊也可易米。喂猪须资本,养羊不过饲草而已。竹果之类虽非本务,但一劳永逸,5年可享其成利。计桑之收益:可育蚕20筐,产丝绵30斤。如生计不足,以蚕补之,一家衣食不苦乏。豆麦收益,可足2人之食。若种麻更好一些,但投入加倍,没有力量,不如种麦。种竹收益,每亩可养1~2人;果树收益,每亩可养2~3人;养鱼收益,每亩可养2~3人(杂鱼减半),尚有未尽之利。
如果说谭氏的大规模经营反映了明中后期江南因税重大批农民弃田不耕,导致土地和劳动力价格非常低廉的特殊背景,那末,以邬氏(张氏)为代表清初江南嘉、湖一带盛行的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则反映了其时其地“人稠密地,不易得田”、“人工既贵”的普遍状况。无论明代谭氏的大规模经营还是清代邬氏(张氏)的小规模经营,均有以下共同特点:
1.改造原有自然资源,营造生态农业小环境。江南一带地势低洼多水,人工改造的办法一般是“浚沟渠”、“筑塍岸”。这不仅是一般的水利工程,也是改造原有水土资源的重要手段。在生产能力较差的水田上改种桑等经济作物,是当时增加收益的重要手段。然水田必须经过改造才能种桑,主要方法即是用河塘泥培高地基(包括筑为圩岸)。所谓“浙西之利,茧丝为大,近河之田,积土可以成地,不三四年,而条桑可食矣;桑之未成,菽麦之利未尝无也”;“勤农贪取河土以益桑田”,“下以扩河渠,即上以美土疆。田得新土,不粪而肥,生植加倍,故虽劳而不恤”[90] 。不仅土地资源得到改良,相关资源的综合品质也得到明显改善。例如浚池,如张履祥所说,“凿池之土,可以培基”,“取池之水,足以灌禾”,“池中淤泥,每岁起之以培桑竹,则桑竹茂,而池益深”。钱泳所说,浚池“旱年蓄水以资灌溉,水年藏水以备不虞,深者养鱼为利,浅者种荷为利;其地瘠者,每年以浊泥取污,既为肥田之利”。[91]原生产能力不高的洼地,经过改造,形成了旱地、水田、池塘三种不同形态的资源。陈恒力、王达指出:杭嘉湖地区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基本建设:“一个家庭10亩或20亩田中各有沟、池、桑地的错综,各家都如此,又形成地面凸凹不平,桑地高,水田在地平面上,池与沟低于水田面的景观”。这就是土地经人工改造所形成的微观生态环境的一般形式。
2.多样化经营。人工营造的生态环境,降低了天灾和市场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同时,由于不同作物都有适合自已的生长条件,农民可以因地制宜选择最有利的生产活动,将不同生物种群组合起来,不仅生产粮食、水果、蔬菜、菇茈菱芡等植物性产品,而且生产猪、鸡、鱼等动物性产品,利用空间,形成多物种共存、多层次配置、多级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立体种植与立体养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模式的需求。
3.充分利用资源。多样化生产彼此结合,建立起连锁关系,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和污染。某种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废物(如猪、鸡、羊、鱼的粪便或枯桑叶)可作为另一种生产活动所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如谭晓以猪鸡粪为鱼饲料,有鱼粪的淤泥为稻桑之肥,废物猪鸡粪被二次利用;张氏以枯桑叶为羊饲料,羊粪为草鱼饲料,草鱼粪为鲢鱼饲料,鲢鱼粪连同淤泥为种桑之肥,蚕沙又为种麦豆之肥等,废物枯桑叶被六次利用,而后又开始新的一轮多次循环利用。
4.商业化生产。谭氏产品主要为了出售,每日都有收入,每月会计数次。邬氏(张氏)经营规模虽然很小,但不产稻米,所需食用全靠出售蚕桑、鱼、羊、果、竹等所入购买。
现代“生态农业”通常采用三种模式:①“时空结构型”——从种群的平面配置、立体配置及时间的叠加嵌合出发,包括“山体生态梯度开发”型、“林果立体间套”型、“农田立体间套”型、“水域立体种养”型和“庭院立体种养”型等。②“食物链结构型”——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实行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与多级利用,通过链环衔接,使系统内的能流、物流、价值流和信息流畅通。③“时空-食物链结构型”:时空结构型与食物链结构型有机结合,将生物物质的高效生产和有效利用有机结合,使“开源与节流”高度统一,以求适投入、高产出、少废物、少污染、高效益。[92]
李伯重认为,明代谭氏经营主要是利用以食物链原理为依据发展起来的良性循环多级利用原则,可以说是“食物链结构型”的生态农业;清代邬氏(张氏)经营中土地复种、间种率即土地利用率达到了很高水平,所依据的不仅是食物链原则,而且也是时空演替合理配置原则和系统调节控制原则,因此应当说属于“时空-食物链结构型”的生态农业。这意味着江南生态农业不断发展,演化出不同的模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已经相当成熟,并“逐渐普及开来”。但李伯重解释,这里的“普及”,是普遍传播的意思,并不意味着这种模式已在江南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地位。
游修龄亦对明清江南太湖地区的“农田生态平衡模式”进行了分析,指出在这种模式中,动植物生产和有机废物的循环从田地扩大到了水域,组成了水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粮食生产实行稻麦一年两熟制,并在冬季播入紫云英绿肥、蚕豆等,其他肥料来自猪粪、河泥等。蚕桑生产利用挖河塘泥堆起的土塍种桑,用稻秆泥、河泥、羊粪壅桑,桑叶饲蚕,蚕沙喂鱼,水面种菱,水下养鱼虾,菱茎叶腐烂及鱼粪等沉积河塘底,成为富含有机质的河泥。羊吃草,过冬食枯桑叶,可得优质羊羔皮。如此,将粮食、蚕桑、鱼菱、猪羊等生产组成“非常密切的互相支援的食物网,使各个环节的残废部分都参加有机质的再循环,人们从中取得粮食、蚕丝、猪羊肉、鱼虾、菱角、羔皮等动植物产品,而没有什么外源的能量投入”。“这是中国传统农业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的高度成就”,明清江南生态农业正体现了这一成就。[93]
无独有偶。明清以后,在另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珠江三角洲,高投入、高产出、多样化生产的“桑基鱼塘”经营模式有了长足发展。[94] “桑基鱼塘”的前身是“果基鱼塘”。由于“稻田利薄”,果木利大,许多地区改禾田为基塘,“每以花果取饶”。如顺德乡农“堑负郭之田为圃,名曰基。以树果木。荔枝最多,茶桑次之,柑橙次之,龙眼则树于宅,亦有树于基者;圃中凿池蓄鱼,春则涸之播秧。大者至数十亩,若筑海为池则以顷计”;“广州诸大县村落中,往往弃肥田以为基,以树果木,荔枝最多,茶桑次之,甘橙次之,龙眼多树于宅旁,亦树于基,基下为池以蓄鱼,岁暮涸之,至春以播秧苗”。[95] 后由于岭外京华、各省、东西二洋对丝织品大量需求的刺激,以及植桑较植果投资少、产量高、收效期长,又可与家庭养蚕、缫丝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劳动力等优点,很多地区“桑基鱼塘”迅速兴起,或与“果基鱼塘”并存,或取“果基鱼塘”而代之。如南海九江“地狭小而鱼占其半,池塘以养鱼,堤以树桑”,“乾嘉以后民多改业桑鱼,树艺之夫,百不得一”[96] 。“桑基鱼塘”的构造是,中挖洼地为塘,塘泥堆筑四周为基,基六塘四,“基种桑,塘养鱼,桑叶饲蚕,蚕屎饲鱼,塘泥培桑”[97],“基养塘,塘养基”,栽桑、养蚕、养鱼有机结合,形成桑、蚕、鱼、泥互相依存、互相促进、连环性良性循环的生产体系和生态环境,避免洼地水涝之患、坐收“十倍禾稼”经济效益的生产模式,如民谣“蚕壮鱼肥桑茂盛,塘肥桑旺茧结实”。除“桑基鱼塘”外,事实上,养地用地在当地已得到普遍重视。乡农因地制宜,尽可能将桑蚕、养鱼、果木、植稻等农林牧副渔业结合起来,如有利用鱼塘作早稻秧田,或用秧田种薯等;尽可能合理采取轮作、间作、套作、混作等手段,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兼以适时施用各种有机肥料,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水旱作物轮作,如番禺诸乡,“早禾田两获之余,则莳菜为油,种三蓝以染绀,或树黄姜、麸麦,或蔓菁、番薯”,“晚禾既获,即开畦以种小麦”;新会“年中或一烟两稻,或烟、稻、冬瓜各一造”等。[98]另有沙田作物的轮作与间作、水生蔬菜轮作、蕉蔗豆瓜棉轮作、稻棉茶豆胡麻杂植轮作等。这说明农业生态系统在人口压力下形成了一种良性协调和循环机制。“桑基鱼塘”生产模式至清末臻于完备,满布珠江三角洲蚕区,一直延续至今。1992年,“桑基鱼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世间少有美景,良性循环典范”。
如佳宏伟所认为的那样,生态环境演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为因素只是诱发环境演变的众多因素之一,既不是惟一原因也未必是主要原因。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大或小,或主或从。不能将人类作为一切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不能因为一些地区人为作用导致了环境恶化而无视人类合理干预、适度开发对维护生态平衡的积极意义;也不能无限夸大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制约,把人类描绘成任凭自然摆布的奴隶;还不能忘记人类无法超越生态环境的演变规律而可以为所欲为,否则必将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99]
包茂宏在介绍美国环境史学发展史的基础上也提出了对环境史概念的新认识。他认为:环境史研究,是以建立在环境学和生态学基础上的当代环境主义为指导,利用跨学科方法,研究历史上人类及其社会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关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文明观,为濒临失衡的地球和人类文明寻找一条新路,即生态中心主义文明观。环境史可分三个阶段:人与环境基本和谐相处的前现代文明期;人类中心主义、征服环境的现代文明期;走向生态中心主义、超越现代文明的新文明期。[100]
1999年,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起草了《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的研究报告,不再把着眼点完全放在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破坏之上,而是加大力量探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和利用,其研究范围也扩大至土地治理、农作物种类、耕种方式、聚落选址与环境的关系等方面。
让我们以布罗代尔的断言结束本节:
无论在中国或欧洲,与18世纪一起被突破的是一种旧的生态体系,即在这以前曾起过规范作用的一系列限制、障碍、结构、关系和数量变化。[101]
(本文由作者提供,中华文史网首发,引用转载,注明出处)
作 者:张研,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1] 〔法〕布罗代尔(顾良、施康强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2页。
[2] 转自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
[3] 龚高法、张丕远:《气候寒暖变化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纪念科学家竺可桢论文集》,科学普及出版社,1982年,195~212页;倪根金:《试论气候变迁对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影响》,《农业考古》1988年第1期;陈家其:《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影响》,《中国农史》1991年第3期;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周翔鹤、米红:《明清时期中国的气候和粮食生产》,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
[4] 不同观点如文焕然认为公元前1100年的西周为温暖期,见文焕然《中国历史时期冬半年气候冷暖变迁》,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3页;满志敏认为春秋温暖,战国到西汉初寒冷,西汉中到东汉末温暖,竺氏隋唐温暖说亦值得商榷,满志敏:《唐代气候冷暖分期及各期气候特征的研究》,《历史地理》8辑,1990年版等。但各种观点均未否认明清为寒冷期的说法。
[5] 明清小冰期通常指1550~1850年的寒冷期。然对小冰期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说法不同:开始期最早的有1300~1310年,最迟的有1560等说法;结束期有1700、1850、1900等说法。参见王绍武《近代气候变化的研究》,《纪念科学家竺可桢论文集》,科学普及出版社,1982年,第164页。
[6] 晚稻抽穗扬花期,如赶上秋季寒露风,容易造成空秕率增高或穗型粒型畸劣,所谓“秋分不出头,割去喂老牛”。一次稍强的寒露风可造成10~20%的空秕粒率。见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1期。
[7] 周翔鹤、米红:《明清时期中国的气候和粮食生产》,《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8] 陈家其:《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影响》,《中国农史》1991年第3期。
[9] 夏明方:《近代中国粮食生产与气候波动——兼评学术界关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水平问题的争论》,《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4期。
[10] 周翔鹤、米红:《明清时期中国的气候和粮食生产》,《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11] 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
[12] 中央气象局(今国家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编:《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地图出版社1981年。
[13] 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
[14] 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
[15] 乾隆《口北三厅志》卷一《舆地》。
[16] 光绪《土默特旗志》卷五。
[17] 夏之璜:《塞外橐中集》,《入塞橐中集》卷三。
[18] 《清高宗实录》卷一九八。
[19] 成崇德:《清代前期蒙古地区的农牧业发展及清朝的政策》,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0] 《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八。
[21] 中国第一档案馆所藏:《阿勒清阿奏喀喇沁王控商民不给抽分地铺银两》,转引自王玉海《清代喀喇沁的农业发展和土地关系》,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22] 邹逸麟主编:《黄淮海平原历史地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62页。
[23] 咸丰《归绥识略》卷二四,《人部》。
[24] 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25] 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
[26]〔法〕布罗代尔(顾良、施康强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三联书店1992年版,52页。
[27] 参见高建国《灾害学概论》(续),《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徐道一:《严重自然灾害群发期与社会发展》,马宗晋等编:《灾害与社会》,地震出版社,1990年,295~297页;任振球:《全球变化——地球四大圈异常变化及其天文成因》,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8]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版。
[29] 王树林:《清代灾荒:一个统计的研究》,《社会学界》第6期,1932年6月,朱浒《二十世纪清代灾荒史述评》,《清史研究》2003年第2期。
[30] 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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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生态环境-清代自然环境研究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