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康熙朝的“张元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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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熙朝的“张元隆”案


康熙四十九年(1710),江苏巡抚张伯行在查勘当地船队及其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发现,大海商张元隆与两江总督噶礼互相勾结,贩卖大米出洋贸易。张伯行直言上奏,而噶礼则反参张伯行公报私仇,此案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朝野为之侧目。在此案中,享有“天下清官第一”美誉的张伯行与江南官商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而康熙帝对此案的处理则让我们看到处在“盛世”之下帝王的选择。

张元隆,上海县人。他家拥巨资,在各处开设洋行,数十只商船经常贸易往来于东、西洋及关东等处,是江浙沿海有名的大海商。当时每造一船,需银七八千两,张元隆实力雄厚,于此可见一斑。此外,张元隆常以洋货贿赂官员,其贸易活动长期得到官府的庇护。张元隆曾通过其弟张令涛(两江总督噶礼的女婿)向噶礼行贿,贿赂品足足装了十多船。作为“回礼”,噶礼调用水师战船,以缉私为名,帮助张元隆偷运从苏州采购的大量稻米到宁波,而后将稻米转移到张元隆的商船上出海贩卖。按清朝的律例,用战船运送稻米,仅限于官方运送赈灾物资和异地调剂供应等需用。张元隆借用战船运米,避开海关盘查,顺利实现了卖米牟利的目的。
当时官方并未禁止出口稻米,做稻米生意的也不仅仅张元隆一家,但张元隆以重金贿赂噶礼,用战船运输稻米,引起了张伯行的警觉。张伯行认为,张元隆是海贼的帮凶,他贩卖稻米出洋,除了赚钱,还有资助海贼的可能。然而,这些始终缺乏证据。尽管如此,张伯行还是呈上奏折,弹劾噶礼受贿和纵容张元隆贩卖稻米出洋,并下令逮捕张元隆及其属下船主,进行审查。
张元隆不堪牢狱之苦,竟病死狱中,还有12名船主耐不住严刑拷打亦相继毙命。这样一来,张伯行不仅陷入死无对证的被动境地,还有草菅人命之嫌。不甘示弱的噶礼也在此时向康熙帝上奏辩白,说张伯行因与自己有仇,便假张元隆案公报私仇,并使很多受牵连的人死于狱中,造成恶劣后果。
事态发展至此,康熙帝便派赫寿前往调查。这位新任的两江总督认为,张伯行指控张元隆、张令涛等人是海贼并无实据。康熙帝后来又派吏部尚书张鹏翮(hé)及副都御史阿锡鼐前往复审。张鹏翮也是清官,但他并未袒护张伯行,而是一再审问调查,令张伯行无力应付,只好“自认诬参”。
康熙五十四年(1715)七月,张鹏翮奏陈张伯行诬陷良民、枉奏海贼、挟诈欺公,应处以斩监候(即死刑缓期执行)。康熙帝谕谓:“噶礼才有余,治事敏练,而性喜生事,屡疏劾伯行。朕以伯行操守为天下第一,手批不准。此议是非颠倒!”下令九卿等再次察奏。后又谕称:“噶礼操守,朕不能信”,若无张伯行,江南就被他盘剥了一半了。康熙帝虽远在京城,但对此封疆大吏互相弹劾之案,看得非常清楚,他明白派去查案的官员必“为噶礼所制”,在康熙帝眼中,“张伯行操守虽好,而办事多糊涂执拗之处”。九卿等认为,噶礼与张伯行同时担任地方最高长官,互相弹劾有失大臣体统,都应撤职。康熙帝怜惜张伯行廉洁清正,命其留任,噶礼则按议罢官。为了使江南官场不至于陷入混乱,他将张伯行调进京城,命南书房行走,署仓场侍郎。
张伯行对张元隆的追查,体现了其国事至上的责任心。虽然他触犯了江南高官的利益,被江南官场孤立,但他为官清廉,声望很高。在他被革职的时候,苏州民众竖起黄旗,赴张鹏翮公馆,请求保留其巡抚之职。

“张元隆案”的发生,有其复杂的时代背景。
康熙二十二年(1683)统一台湾后,清廷便逐步取消了“迁界禁海”政策。作为外贸开放口岸之一的上海,得太湖之便利,丝织品资源丰富,海上贸易极其繁盛。康熙四十六年(1707),清廷又取消了不许民间私造双桅以及多桅海船的禁令。这些都推动了造船业的发展和商船队的兴起。
进入18世纪,自给自足的中国自然经济,加之较小的大众购买力,导致对海外商品的需求有限。而深受西方市场欢迎的中国茶、南京布和中国瓷器,则大量出口,源源不断地换回白银。于是,在中外贸易中,中国长期处于出超地位,中国市场似乎成为全球白银流动的终点站。
然而,白银大量内流,必然引发通货膨胀,虽然其带来的物价上涨是温和的,但一旦累积多年,涨幅也是很明显的。康熙帝当然无法把白银内流与米价上涨联系起来,但他敏锐地注意到:“朕前巡幸南方时,米价每石不过六七钱。近闻江浙米价,每石竟至一两二三钱。”在他看来,“天生物产,只有此数”,如果稻米大量出口国外,国内一定供给不足,米价也就必然上涨,不利于社会稳定。特别是米价上涨发生在素称“鱼米之乡”、在17世纪曾经激烈反抗过清廷征服的江南地区,更令他寝食难安。
当时,虽然国家已经统一,但南方及海外反清势力,仍是清廷的肘腋之患。18世纪初对外贸易的扩大,使康熙帝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因此,张伯行奏陈的“内地之米,下海者甚多……其载往千百石之米,特为卖与彼处耳”的说法,引起了康熙帝的警惕。在他看来,“米粮贩往福建、广东内地尤可,若卖与外洋海贼,关系不小”。他担心张元隆这样的大海商串通海外反清势力,为了牟取暴利,把稻米出口给后者,威胁清朝对东南地区的统治。于是,张伯行禁止稻米出口的建议,在张元隆死后的第四年被纳入了《大清律例》的例文:“至渔船出洋,不许装载米、酒……违者严加治罪。”乾隆元年(1736),这条例文又被具体化为:“奸徒偷运米谷潜出外洋接待奸匪者,拟绞立决。”
康熙帝由此而对江南官员与地方绅商卷入海外贸易产生了极大的不安。于是,之前的开放政策在此时发生了逆转,康熙帝坚决地罢黜噶礼,也是给江南官员以明确的警示。

就在张伯行不遗余力地追查张元隆船队的同时,英国东印度公司正高举米字旗,在全球大肆扩张,为工业革命进行着市场开拓和资本积累。倘若清廷在打击张元隆与噶礼官商勾结走私出口大米的同时,支持合法的对外贸易行为,并为之创造宽松的贸易环境,将对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开拓海外市场非常有利。特别是在18世纪中国土地与人口矛盾日渐突出的形势下,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存在十分迫切的客观需要。
但是,清代的中国却始终未能走出这一步。康熙帝把政治稳定放在第一位,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牢牢控制江南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讲,康熙放弃了一次有可能突破经济和社会发展瓶颈,推动中国社会向近代转型的契机;放弃了一次依靠民间经济力量控制东南亚贸易航线,从而重构中国东南海疆国防线、开拓中国经济增长新空间的良机。
“张元隆案”后不过年余,清政府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再颁“禁海令”,规定内地船只不许到“海贼之薮”的南洋进行贸易,“张元隆案”实际上成为南洋禁航的前奏。当时南洋一带为西方殖民势力所控制,康熙帝更加害怕西方殖民者支持江南势力的反清斗争。之后,清朝在对外贸易问题上逐步走上闭关锁国的道路,直到1840年,古老帝国的大门终于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摧开。张元隆的海商船队成为那个时代的牺牲品,而这绝不仅仅是一支船队的悲剧。
作者简介
唐博,男,1981年生于河南郑州,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博士,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局主任科员。在清代康乾盛世、北洋舰队、近代城市住房以及黄河水利史领域有一定研究。出版专着3部,发表学术论文及各种作品50多篇。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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