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康熙帝与中国礼仪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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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熙帝与中国礼仪之争


康熙年间,由于礼仪之争,康熙帝与罗马教廷发生冲突,终至颁布了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播的命令。这是清代中西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康熙初年,钦天监汉官与在华西方传教士发生了一场“历法之争”。通过这场争论,康熙帝认识到西方科学的先进性。他大胆起用传教士,利用他们的知识为朝廷服务。传教士们为清廷观测天象、推算节气历法、制造天文仪器、编纂天文书籍,为西方天文学的东传和中国天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他们还设计和制造火炮,为平定三藩之乱立下功劳。并充当宫廷教师,为康熙帝讲授西方科学。这一切使康熙帝十分满意。康熙三十一年(1692),康熙帝颁布了着名的“宽容敕令”,公开解除禁令,允许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因此,天主教在中国顺利发展,中西文化交流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礼仪之争的爆发,却使局面迅速逆转。
什么是礼仪之争呢?这还得从明朝末年谈起。明朝末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华传教。他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那就是以学术叩门而入,用西方的科学技术、工艺美术引起士大夫直至皇帝等统治阶层人物的支持,在天主教教义和儒家学说之间寻找共同点,合儒、补儒,以适合中国习俗的方式传教。这种传教方法就是“适应策略”,它是由中国的社会发展程度和国力强盛的现实所决定的。它的核心就是尊重中国文化、适应中国文化,在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这两种异质文化中寻找具有同一性的地方、由此及彼的契合点。为了便于在中国传教,以利玛窦为首的一批耶稣会士顺从中国礼仪,对于教徒的敬天、祀祖、祭孔均不禁止。利玛窦去世之后,耶稣会内部就产生了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儒家经典中的“天”、“天主”和“上帝”是否和Deus(音译“陡斯”,拉丁文“神”的意思)具有同一意义?敬天、祀祖、祭孔是不是偶像崇拜和迷信活动?这就是中国礼仪之争。
为了统一认识,1628年,在华耶稣会士在嘉定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不仅有耶稣会士,还有徐光启等数位着名的中国教徒。会议决定沿用利玛窦的主张,不以祀祖祭孔为迷信,禁止以“天”和“上帝”称呼Deus,保留“天主”译名。这是一个折中性的决议。它既不反对祀祖祭孔,又不使用儒家经典里的“天”和“上帝”,也不使用音译“陡斯”。
嘉定会议未能真正平息耶稣会内部的意见分歧。其他传教会的入华又使礼仪之争风波再起。1643年,多明我会士黎玉范上书罗马教廷,提出17个问题,质疑耶稣会在华传教的方式。1651年,耶稣会派卫匡国赴罗马申诉。经过一番讨论,1656年3月,教皇亚历山大七世发布通谕,肯定了耶稣会在华传教的策略。1659年,罗马教廷圣职部下达指令,明确指出:“只要中国人不公开反对宗教和善良风俗,不要去尝试说服中国人改变他们的礼仪、习俗方式。……一般来说,人们都珍惜及热爱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认为他们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好。这是人之常情。……不要因为中国人和欧洲人的方式不同而藐视中国人的方式,反而还要尽力做它们习惯的事情。”这道指令反映了亚历山大七世尊重不同文化传统的精神。可是,后来的教皇又摒弃了这种精神。
康熙三十二年(1693),担任福建代牧的法国外方传教会士颜当突然下令,禁止辖区内的中国教徒祀祖祭孔。因此,礼仪之争进入了高潮,在中国和欧洲引起激烈争论。康熙三十九年(1700),闵明我等耶稣会士联名上疏,一方面表明耶稣会士对中国礼仪的看法,一方面请求皇上颁谕,证明中国礼仪与宗教无关。收到奏疏的当天,康熙帝就朱笔批示:“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这道朱批文字不多,但对礼仪之争的三项主要内容都作了答复,简明扼要,铿锵有力,表明了康熙帝维护中国礼仪的坚定立场。耶稣会士收到之后,立即派人送往罗马。
教皇格勒门十一世无视康熙帝的看法,于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11月做出了关于禁止中国礼仪的决定,并派遣多罗出使中国,解决礼仪之争。
康熙四十四年(1705),多罗抵华。康熙帝接见了他,对他以礼相待。康熙帝耐心地向多罗解释中国的礼仪,说明祀祖、祭孔、敬天绝不是迷信。他明确指出:“中国之行礼于牌,并非向牌祈求福禄,盖以尽敬而已。此乃中国之一要典,关系甚巨。”并强调:“尔天主教徒敬仰天主之言与中国敬天之语虽异,但其意相同。”可是,多罗顽固坚持禁止中国礼仪的立场,并召颜当入京,让他向康熙帝论述教廷有关礼仪之争的决议。颜当只会福建方言,不懂北京官话。他与康熙帝的对话只能通过翻译进行。康熙帝见状,便向颜当问道:“既不会说话,可认得字?”并指着御座后面的4个字向颜当考问。颜当只认识其中的一个字。康熙帝又问他有关“天”与“天主”的问题,颜当的回答令康熙帝很不满意。康熙帝认为“颜当既不识字,又不善中国语言,对话须用翻译。这等人敢谈中国经书之道,像站在门外,从未进屋的人,讨论屋中之事,说话没有一点根据”。
面对传教士内部的激烈纷争,康熙帝谕令凡在华传教士均须领取清廷的信票,声明永不返回西洋,遵守利玛窦的规矩,顺从中国礼仪,方可留居中国。否则绝不准在中国住,必须驱逐出境。多罗顽固不化,死硬对抗。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1月,他在南京发表公函,公布了教皇禁止中国礼仪的文件,要求传教士们无条件地执行。结果,他被驱逐出境,拘禁于澳门。
尽管如此,康熙帝仍然希望教廷能改变态度,撤消禁令。他先后两次派传教士出使罗马,表明自己对中国礼仪的态度,急切地期待着教廷的回复,多次在官员的奏折上批示:“有西洋消息么?”“有西洋书信吗?”
然而,罗马教廷一意孤行,重申1704年的禁约,要求所有的在华传教士宣誓,表示无条件地服从。为此,教皇第二次派人出使中国。
康熙五十九年(1720),教皇特使嘉乐抵华。康熙帝一直将他当作贵宾对待,多次接见他,与他进行说理与辩论,并向他解释道:“供牌位原不起自孔子,此皆后人尊敬之意,并无异端之说。”由此可见,康熙帝对待礼仪之争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不愿意因此而造成中西方的决裂。
康熙六十年(1721)1月,传教士将教皇的禁令译成中文,进呈御览。康熙帝阅后愤怒地批示道:“览此告示,只可说得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从此,康熙帝对天主教的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罗马教廷尝到了自己造成的恶果。
康熙帝虽与罗马教廷决裂,颁布了禁教令,但终康熙朝并没有实行严格的禁教。清廷所驱逐的还只是未领信票的传教士。传教士凡有一技之长,履行了手续向清廷领取信票之后,便可留居中国。同时,康熙帝也并没有改变招徕西洋科技人才为清廷服务的方针。康熙五十四年(1715),礼仪之争极为激烈之时,康熙帝还命令传教士德理格在致教皇的信中,请求教皇“选极有学问天文、算法、画工、内科几人到中国效力”。康熙五十七年(1718),禁止在各省设堂传教的禁令已经发出,康熙帝在两广总督杨琳的奏折上仍然批示:“西洋来人内,若有各样学问,或行医者,必着速送至京中。”
但是,康熙帝的禁教政策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成为鸦片战争之前清王朝的一项基本国策,被此后的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几位皇帝所继承和严格执行。清代前期的中西文化交流,由于耶稣会士坚持利玛窦的“适应策略”而出现过可喜的局面,又由于礼仪之争、清廷禁教而跌入低谷。1939年,罗马教廷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中国礼仪做出了新的决定。
作者简介
吴伯娅,1955年生,湖北武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着作有:《康雍乾三帝与西学东渐》、《圆明园史话》;合着有:《清代全史》、《中国史稿》(清代卷)、《清代人物传稿》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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