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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从“立法委员”质询案看台湾版《清史》的得与失
1961年,由台湾地方当局组织纂修的八卷本《清史》付梓。该书一经面世,即引发了很大争议。次年3月,台湾“立法委员”刘振东(1897-1987,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历史学与经济学,获博士学位,曾任中山大学教授)在“立法院”会议中提出质询,指出台湾版《清史》存在的十方面问题,认为这部书“体制不对、立场不对、态度不对、见解不对,错误甚多”。之后,他又多次质询。这场笔墨官司几上几下,沸沸扬扬地打了一年多,成为当年台湾政界学界的一起公案。
一、台湾地方当局如何纂修《清史》
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之后,于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国民大会”。会上,一百多位代表联名敦请台湾地方当局延揽史家,从速编纂清史。其后,几位台湾“监察委员”于1959年又提出“敦促政府迅修清史案”。次年,第三次“国民大会”二百多位代表联名提出“请政府迅速编成清史以维护文化传统案”,针对当时内地开始考虑纂修清史的新情况,声称“大陆确已着手编拟清史,显有篡窃之企图,故此事刻不容缓”。
在这一波波声浪之下,台湾地方当局“总统”兼“国防研究院”院长蒋介石终于同意纂修清史,并在“国防研究院”成立了清史编纂委员会开始工作,张其昀为主任,萧一山为副主任,彭国栋任总编纂。但这部《清史》从一开始就被定位成“献礼工程”,张其昀决心于1961年“元旦出版第一册,双十节出齐,以为庆祝五十年国庆之贡献”,这样,留给修史者的时间就只剩下一年了。
经过内部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台湾“国防研究院”清史编纂委员会首先拟定了21条凡例,后来成为台湾版《清史》卷首的叙例。凡例中明确此《清史》将以《清史稿》为蓝本,主要是修订而非撰写。之后修史人员明确各自分工,除23位编纂委员以外,又外聘了几位专家参加撰稿和修订工作,最后由主任和总编纂负责统稿。一年后,台湾版《清史》告成,以“国防研究院”和台湾中国文化研究所合作名义刊行。
二、刘振东质询案的来龙去脉
刘振东提出质询后,1962年6月,“国防研究院”清史编纂委员会作出书面答复,对台湾版《清史》是否为正史、是否已有人批评、对孙中山称名而未称“国父”、本纪是否歪曲事实等方面问题加以回答,基本上不同意刘的观点。张其昀同时致信刘振东,称诸多学者曾在美国亚洲学会年会上讨论该书,“反应良佳”。
10月,刘振东在“立法院”会议上对《清史》问题再次质询,提出了长达四万字的《重修清史方案》。他指出,历代政府对于官修正史,都十分郑重谨慎,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一旦“自坏民族之历史”,将成为民族之罪人,而清史编委会的答复,却“公然说谎,修辞不诚”。
“国防研究院”清史编纂委员会再次答复,对刘文中涉及的学术问题和有关细节进行了辩解,称刘振东“读书太少,少见多怪”。“行政院”副院长王云五则在立法院会议上口头答复,说这部清史“不是官修的正史”,“所以对于现在的这部清史的编纂并不是政府的意思,而且事实上连史也说不上,因为编者在序里就已说过‘稍作增补以存史料’,它仅是一种史料而已”。
1963年8月,刘振东发起第三次质询,评价清史编委会的答复是一篇“没头没脑毫无内容的骂街文字”,指出即使台湾版《清史》不是正史,最起码也应该算是台湾地方当局组织编纂的官书,当局对该书的质量问题应该负责。他认为通过自己的反复质询,台湾当局,特别是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更加重视,大家都同意清史修纂是国家大事,真理因辩论而益明,经过几番质询与答复之后,对于修史大业必能有所裨益。他坚信自己所提出的种种意见完全正确,并表示愿在学术界对此展开公开辩论。
三次质询之后,“行政院”院长陈诚在答复中推托编纂台湾版《清史》并非“行政院”直接主办,该院已将刘振东的质询案送交“国防研究院”,请其在后续的修订工作中予以采纳。这样,经过一年多的唇枪舌剑,此事最终以不了了之的方式平息下去。
三、对台湾版《清史》的评价
那么,尘埃落定之后,对台湾版《清史》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呢?笔者认为,综合各方面评论来看,首先可以肯定这部《清史》确实优于《清史稿》。这一点连反复对其质量问题提出质询的刘振东也同意。他承认,“《清史》以《清史稿》为蓝本,经一年的修正,比原书较优”。
首先,台湾版《清史》对《清史稿》的内容进行了部分订正。一方面,台湾史家修改用词,使其笔法较为客观。如书中有关明清战争的内容,《清史稿》中称明朝“寇”、“犯”等字样,一律修改为“攻”。其他如在行文中根据情况将“诛”改为“杀”、“僭(jiàn,超越本分,冒用在上的人的名义或称号)号”改为“建号”,“为乱”改为“举事”等。另一方面,台湾版《清史》增补了一些史事,改正了部分错误。这在纪、志、表、传各部分中都有所体现,如本纪中,台湾史家根据《清实录》等书的记载,对一些错误的时间记载加以修改,还增补了一些重要史料。《天文志》中增补了一些天象记录,《灾异志》中删除了一些荒诞不经的内容和并不罕见的三胞胎记录等,其他地理、职官、艺文、邦交各志也有一些修订。表的方面,对部分年表进行重新规划,更正了《清史稿》原表中的几千处错误,还重写了《大学士年表》和《疆臣年表》的序言。传的方面,《后妃传》中不再避讳,客观记录了清代帝王诞生后的名字,如“太祖生”改为“生努尔哈赤”、“太宗生”改为“生皇太极”等等,又删除了宣统退位后在民国年间给予旧臣的封号、谥号,其他各传增订或改正的地方还有很多。
其次,台湾版《清史》新编了《南明纪》、《明遗臣列传》、《郑成功载记》、《洪秀全载记》和《革命党人列传》。这部分内容大多源于国民党败退台湾引发的政治需要和学术兴趣,虽然由于政治取向问题使得某些史评未必客观,但台湾学者对这一部分是下了较大功夫的。他们广泛收集史料,增补了许多史实。从彭国栋《清史纂修纪实》一文所见,仅《南明纪》就引用了五十五种史料,《郑成功载记》亦引用数十种。这样,仅从保存大量史料一点来看,这部分就自有其史学价值。
但是,总体上看,台湾版《清史》确实是错漏百出,粗制滥造,无怪乎刘振东义愤填膺地三次质询。身为总编纂的彭国栋自己也承认,台湾版《清史》十分之八沿用《清史稿》,因仓促付印,没有时间详细考证,该书本纪中的时间错误还有许多地方没有修正。又如《天文志》中正文与附表内容不符,《清史稿•地理志》中原来就缺少的察哈尔一卷居然仍没有补入等等。诸如此类问题,俯拾皆是,不一而足。即使是修史者自己非常重视的新编部分也有诸多问题,有些提法在清史范畴里显得不伦不类、有的地方不合体例。例如《革命党人列传》四卷,第一、二卷是编年体,第三、四卷是传记体,名为列传并不合适。此事虽被提前发现,但是因为该书的目录早已印出,为了前后一致而没有更名,最后造成了名实不符的错误。
台湾版《清史》之所以留下了这么多的遗憾,除了当时台湾缺乏清代档案文献资料、修史条件并不理想等客观因素外,和主事者不按学术规律修史,一门心思与内地纂修清史抢时间、打造“献礼工程”有着很大关系。短短一年时间,无论如何也编不出一部规模宏大、能够涵盖近三百年史事的学术精品。此前只有同样为人诟病的《元史》编纂如此仓促,无怪乎张其昀不得不在台湾版《清史》序中声明“依新史学之体例与风格,网罗有清一代文献,完成理想中之新清史,则寄厚望于后来之作家”。回顾半个世纪前的这段史事,发人深省,可资借鉴。
作者简介
赵晨岭,1978年生,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博士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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