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清史稿》及《清史稿校注》纂修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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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史稿》及《清史稿校注》纂修的启示


《清史稿》是清朝覆亡后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支持编纂的清史,因最后未经审订即匆忙刊行,故名为“稿”。其编纂历时15年,前后数百人参与,全书合计800多万字。《清史稿校注》则是台湾史学界对《清史稿》进行校注整理后出版的史籍,众多专家学者历经14年完成,连同《清史稿》原文共1200余万字。了解和研究这两次修史过程的组织架构和经验得失,对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统筹规划当前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的有关工作,很有意义。
一、清史馆的设立及编纂队伍的组织
1914年初,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批准了北洋政府国务院关于设清史馆纂修清史的呈请,并聘曾任清朝东三省总督的赵尔巽(xùn)为清史馆馆长。《清史稿》编纂队伍没有固定编制,组织管理较为松散,赵尔巽先后聘任修史人员百余人,另外还聘任纂修顾问等近百人。
修史人员多为清朝科举出身的官宦,不少是国学底蕴深厚的专家学者。撰稿的基本流程是根据其研究特长,领任务列表登记后各自撰写,再定期交稿。其薪金待遇最高的每月600银元,最低的30元,不能按时交稿或者稿件质量低劣的则停发薪水。
二、北洋政府的支持与投入
虽然开馆之初正是百业凋敝之时,北洋政府还是从各方面给予了较大支持与投入。政府将紫禁城东华门内原清朝国史馆及会典馆办公处作为清史馆办公场所。在政府支持下,史馆得以顺利向各部各省征集档案史料,并聘请了一些政府官员作为专员、访员协助修史。
但北洋政府的经费投入集中在前两年,起初每月拨款10多万银元用于史馆各项开支,1916年袁世凯去世,经费递减至每月仅有三四千元,并时以国库券、公债券代替,最终以至于无。因无钱发薪,修史人员纷纷离去,后来仅剩十余人,赵尔巽只好向军阀张作霖、吴佩孚等人募捐。但募得之款数量有限,仅够书稿出版,薪金依然无着。
三、《清史稿》体裁体例的确定及编纂过程
《清史稿》体裁体例的确定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馆内外人士各自构思提出建议,第二阶段是馆内组织讨论拟订草稿,第三阶段是将征求意见稿在报上向全社会公开,根据反馈补充修改后最终确定。当时修史定位为上接二十四史,大多数人建议的体例都是传统的纪、传、表、志。最终讨论的结果是大体效法《明史》的类目而稍有变通。当时清朝覆亡未久,纂修清史引起各界重视,许多社会知名人士都参加了体裁体例大讨论。只是限于当时的思想认识,有些类目不够细致妥当,加之因政局不稳和社会动荡影响了修史进程,有的类目虽然订立而其后并未编写。
《清史稿》编纂可分三个阶段:自开馆到1920年为初稿阶段。起初经费充裕,成稿最多。1917年张勋复辟,清史馆闭馆数月,复馆之后经费仅能勉强维持。自1920年至1926年秋为统稿阶段,主要针对部分稿件质量偏低、体例不一的问题进行修订,但因编纂人员太少,工作难以进行,成效不大。自1926年秋至1928年夏为刊行阶段,因国民革命军北伐节节胜利,时局动荡,赵尔巽又年老体衰、重病在身,全书尚未终审定稿就急于刊印,在其病故前所作的发刊词中说“此稿……并非视为成书”,故名《清史稿》。
四、《清史稿》的史学价值
由于当时种种客观条件限制,《清史稿》纂修的主要资料是清代国史馆为修清朝国史而采编的史料,清朝档案基本没有利用。另外,清史馆虽曾在各地广泛征集图书、报章、方志、舆图及名人书信、照片等,但经与《清史稿》内容对照,这些资料大多并未采用。
《清史稿》纂修虽在辛亥革命以后,但由于作者多为清代遗臣遗民,是站在清廷立场上来写清史,观点不够客观公允。书稿未经仔细核改和认真校对,因此体例不一,甚至时间、人名、地名等错误历历可见。但另一方面,编者将部分清代史料汇集起来并初步整理,使得读者能够看到比较系统详细的清史。因此,本书仍具参考价值。
五、国民政府对《清史稿》的处理
《清史稿》刊行后,学界批评如潮。北伐胜利,故宫博物院对《清史稿》进行审查并接收了清史馆。1929年底,国民政府将其定为禁书,不准发售。之后,众多学者请求重修清史,或弛禁该书。1934年,行政院开始检校《清史稿》,次年将结果提交国民党中政会讨论。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主张应拨款设馆重修清史,结果反对者甚众,之后全面抗战开始,此事不了了之。1939年,国民政府设立国史筹备委员会,其中一项职责就是检校签注《清史稿》。1945年间,重庆中国史学会曾呈文教育部,表示愿意负责校订《清史稿》并将其重印,但抗战胜利后并未进行。
六、从《清史》到《清史稿校注》
国民党逃往台湾后,于1960年由其“国防研究院”组织“清史编纂委员会”将《清史稿》稍加修订,第二年与台湾“中国文化研究所”合作刊印出一部《清史》。此《清史》虽然对《清史稿》有所匡正,但仓促成书,并未采用重要史料,存在较多脱漏错误,学界认为实同废品。
同时,不少台湾学人提出重修清史,台湾“行政院”交由“国史馆”负责。该馆认为台湾所存史料残缺不全,又受经费限制无力重修,不如将《清史稿》进行校注,“或可供目前一般之参考”。1978年,该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开始合作进行校注。前期按照“以稿校稿,以卷校卷”的方法,到1984年共校订出四万余条。中期组成负责定稿的工作小组校阅条文。最后再聘请十余位专家学者担任审查委员进行复审,增删初稿,“新增校订得二万余条”。定稿后陆续出版,1991年《清史稿校注》全部出齐。
七、《清史稿校注》的史学价值
《清史稿校注》对《清史稿》逐字梳理,时间、地点、人物、史实等逐一核对,全书共校注4.7万余条,是目前对《清史稿》最为详尽的系统校订。作者引经据典多方考证,并注意吸收中外新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史稿各种问题的考订,《清史稿校注》为学界提供了较为准确可靠的研究资料,颇有价值。
但该书也有不少缺憾,如全书校订标准不一,有的地方校订不细,一些重要文献未被引用,有些舛(chuǎn错误)误未被校出等。同时,校注无法摆脱《清史稿》的根本局限,原书存在的结构失当、内容缺失等问题都不可能仅在校注范围内解决。
八、《清史稿》及《清史稿校注》编纂过程的启示
从《清史稿》编纂过程看,其中设立史馆组织编纂的体制、后期未能定稿即付刊行的问题等等,都对当前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有所启发。特别是北洋政府后期支持没有力度,十五年修史仅成一稿的教训非常发人深思。
从《清史稿校注》编纂过程看,前文引述初期校订4万余条,后期又新增2万余条,两者合计至少6万余条,但最终成书总共有校注4万多条。那么相差的1万多条到哪里去了?根据张玉兴先生的研究,原来校注的审查委员在复审中删除了三分之一的初稿,其补写的条目竟达全书之半。这说明编纂人员疏漏甚多,有很多初稿不合要求。虽然删改正是复审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但达到全书一半的工作量实在太过惊人。这样审稿者也成了撰稿者,故最后成书的进度和质量受到了初稿很大的影响。应该说,这是《清史稿校注》编纂最深刻的教训,对于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下一阶段的审稿定稿工作也有借鉴意义。只有强化对作者撰稿质量及进度的严格要求,并为此提供相应的保证措施,才能避免类似情况的重演。新修清史工程巨大,如果缺乏审稿定稿,新修清史就可能成为另一部“清史稿”;如果审稿定稿不精,新修清史就难以超越《清史稿校注》的水平,无法成为学界期待的传世之作。
作者简介
赵晨岭,197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硕士,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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