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秦汉都与都官考

中国古代史-秦汉都与都官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中国古代史-秦汉都与都官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秦汉都与都官考


(广州市)

一、秦代都城为独立政区
秦代称咸阳城为都,汉代称长安城为中都,以区别于各诸侯国之都城。《史记•秦本纪》“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商君传》“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从以上记载可知,商鞅是在咸阳城外而秦国邦内普遍设县,郡则是秦惠王以后在邦外所设,郡之下又有辖县(邦外之县)。《秦本纪》“魏纳上郡十五县。”因此,秦国有都城、邦内之县和邦外之郡三种政区。这与《云梦秦简•置吏律》“县、都官、十二郡”的结构相一致,从而说明秦国咸阳城为独立政区。
二、秦国都城长官为内史和尉
《战国策•秦策》“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内史及王左右,有非相国之人者乎?”这里的尉和内史实际上是咸阳城的行政长官,而尉并非是一些学者所说的廷尉。如秦国时已有廷尉,当属于秦王之左右,而并非是此尉。《云梦秦简》有尉杂和内史杂,也可印证这一点。汉承秦制而称长安城尉为中都尉(简称为中尉)。《汉书•艺文志》“汉中都尉丞华龙赋二篇。”汉代中尉相当于秦国咸阳城尉,所以《百官表》说“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秦汉有京师之说,然而京师与京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京畿是京师近郊地区的统称。《百官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秦国内史除了掌管京师以外,还主管钱谷和统领京畿各县的两大职权。[1]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全面实行郡县制。由于内史统辖京畿各县,所以秦始皇将京畿称为内史,而将京畿以外和陇西、北地等地区划分为三十六郡。[2]因此,秦孝公以后都官为内史、尉及所属各官吏,但不包括京畿各县。
三、汉初都官与秦代相同
汉初基本继承了秦代对京师及京畿的管理模式,长安城也为独立政区。汉高帝定都长安城(汉惠帝时始建为城),其后恢复了内史,改尉为中尉,充当秦代内史和尉的角色,作为京师长官并管理京畿各县。《张家山汉简•置吏律》“受(授)爵及除人关于尉。都官自尉、内史以下毋治狱。”这不但说明尉有授爵之权,还说明了尉(即中尉)和内史为都官之首。汉初诸侯国设官如天子,也有内史和中尉之官。《百官表》“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也可印证内史与中尉的关系。因此,汉初中都官与秦代都官基本相同,所不同之处是尉称为中尉。
四、汉景帝以后京畿设为三辅
汉景帝二年将京畿设为左右内史,初步形成京师之二辅制。汉武帝改为左冯翊和京兆尹,更名主爵都尉为右扶风,从而确立了京师之三辅制。但京师即长安城,依然为独立政区。《汉书•宣帝纪》“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诣金城。”中都与三辅并列,这说明汉代京师不包括三辅。过去一直认为长安城即长安县,事实上这一认识有误。《汉书•成帝纪》“三辅长无共张徭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郊祀志》“明年,上始祀南郊,赦奉郊之县及中都官耐罪囚徒。”以上二者的记载,已告诉我们长安县为奉郊县,也就是在长安城郊外所设之县。《汉书•平帝纪》“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汉书•王莽传》“分三辅为六尉郡。”这进一步说明了京师与三辅不相同。
五、汉景帝以后都官出现变化
吕后二年以后,内史掌管钱谷的职权被剥离,从而设立了治粟内史并由其承担这一职权。[3]《百官表》“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张家山汉简•秩律》有中尉而无主爵中尉,这说明汉景帝分左右内史时设了主爵都尉。《百官表》“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这一说法有误。主爵都尉实际上就是分离了中尉掌管京畿各县的职权。汉武帝又剥离了主爵都尉的职权,设立了三辅都尉。《百官表》“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元鼎四年更置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元鼎在太初之前,这说明三辅都尉当应为二辅都尉,汉武帝太初元年设立三辅制,才更名为三辅都尉。秦代尉掌管军爵已被秦简所证实,《岳麓秦简(四)》有尉卒律,其中就有主管军爵的职权。[4]汉景帝设立京师二辅制之后,内史实际上就已被废除。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立水衡都尉,则是继承了内史掌管上林苑的职权。三辅长官也承担了内史的部分职权。《百官表》“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属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铁官、廄、雍厨四长丞皆属焉。”因此,汉武帝以后中都官为三辅长官、中尉、大司农、水衡都尉及所属各官吏,但不包括三辅各县。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5月11日03:57。)
[1]林少平:《论张家山汉简<秩律>的若干问题》,武汉大学简帛网,2015年5月。该文认为“《张家山汉简•秩律》只有内史,并无治粟内史的记载。这说明在秦代至吕后二年内史承担两大职权。一是主管钱谷之事;二是统领京畿各县。”“吕后二年之后内史出现了分职。也就是说,内史主管钱谷的职权被剥离,并设立了治粟内史来承担这一职权。”
[2]林少平:《秦郡考辨》,武汉大学简帛网,2015年1月。该文已考证“陇西、北地是在始皇分三十六郡时设为郡。”
[3]同注1。
[4]曹旅宁:《岳麓秦简(四)中所见秦郡尉与秦县尉》,武汉大学简帛网,2015年1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45.html

以上是关于中国古代史-秦汉都与都官考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