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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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


(台北市立大学)
拙文探究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尽」用法,考察使用语料包括清华简(壹~参)、郭店简、上博简(一~九)、包山简、新蔡葛陵简、望山简、天星观简、长沙子弹库帛书及其他散见楚简牍[1],并与传世文献上古汉语《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礼记》、《荀子》、《战国策》、《韩非子》、《吕氏春秋》、《史记》[2]等比较。
「屯」用作总括範围副词,有「全都」之意。《说文.一下.屮部》:「屯,难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屈曲之也,一,地也。《易》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段注:「〈序卦传〉日:『屯者,盈也。』不坚固不盈满则不能出。」「屯」有「盈满」义,《广雅.释诂一》:「屯,满也。」引申而有全部、全体的意思。「屯」作全都类总括範围副词,是与「纯」同步引申,平行虚化、语法化的语言现象。纯从屯声,二字有同源关係,故可通用。《说文‧十三上‧糸部》:「纯,丝也。从糸,屯声。」丝则顔色纯一不杂,引申一切纯一不驳、精纯专一之意,这就有全部、全体的意味。如处在状语的位置,就可能语法化作总括词。《周礼‧考工记‧玉人》3346-1;「诸侯纯九,大夫纯五。」《礼记‧缁衣》1332-5;「纯而祭祀。」郑玄并注;「纯,犹皆也。」《墨子‧节用上》;「若纯三年而字子。」孙诒让《墨子闲诂》162-3引《周礼‧考工记‧玉人》郑玄注;「纯,犹皆也。」
「屯」用作总括範围副词,后世文献罕见,后人亦不能知晓「屯」字这种语法功能。至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336-7:「(秦襄)王因使人问,何里为之,訾其里正与伍老屯二甲。」句中「屯」字,及《山海经》中多例形讹作「毛」之「屯」字,迷雾千古,历来不得正解的诂。1957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一批遣策,同年安徽寿县出土鄂君启节,1978年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一批遣策,其中有大量字句例,「屯」字用作範围副词。朱德熙、裘锡圭先生〈战国文字(六种)‧信阳楚简屯字释义〉揭示「屯」字作总括範围副词的用法,[3]又在〈说「屯(纯)、镇、衠」-为《唐兰先生纪念论文集》作〉一文中,论证一组屯、纯同源词作总括範围副词的用法,[4]使传世文献以及大批出土文献中的「屯」字得到确解。
战国简帛中「屯」字用作全都类总括範围副词凡137次(《清华》1次、《上博》6次、《包山》1次、《曾侯乙》100次、《长台关》23次、《葛陵》6次)。这些「屯」字用例,除《葛陵》6次见于卜筮祷词简,《清华》1次、《上博》6次见于书籍文献简,《包山》1次见于法律文书简外,皆见于记录随葬器物的遗策竹简。
1.见于书籍文献简。例如:
1)民亦有言曰:「谋亡小大,而器不再利,可与忨,而鲜可与惟。」(《清华叁‧芮良夫毖》25~26)
2)故亡礼大废,亡义大孽。刑,用情,邦亡;用物,邦亡。(《上博六‧天子建州》甲4)
3)兆如仰首出趾,而不困膺,是谓拂卜,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二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包山》147)
3.见于卜筮祷词简。例如:
1)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玉。(《葛陵》甲三214)
2)就祷三楚先一牂,缨之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玉。(《葛陵》乙一17)
3)就祷门户一牂。(《葛陵》乙一28)
4.见于遗策简。例如:
1)二戟,三菓,一翼之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二旆,九翼之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曾侯乙》9)
2)三吴甲,紫縢。……两马之辔,紫勒,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曾侯乙》43~44)
3)紫鱼之韔,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之聂。三箙,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紫鱼绿鱼之箙,四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长台关》2-05)
5)一寝莞,一寝筵,
文物-战国简帛总括範围副词「屯」探究芒之纯。六篾筵,锦纯。(《长台关》2-23)
表全体的总括範围副词「屯」在句中作状语,描状谓语,其语义向前指向複数主语,总括複数主语全体皆具有谓语所表示之性状。在相应语法位置,有时出现的是另一範围副词「皆」。朱德熙、裘锡圭先生在〈战国文字(六种)‧信阳楚简屯字释义〉一文中,即由相应语法位置,揭示「屯」字用作俱词,与「皆」同具有总括範围副词的语法功能。在简文中相应位置,或出现表周遍义总括範围副词「各」。「屯」、「皆」、「各」彼此可以替换,无碍于文意理解,文意也不变。是它们语法功能相同,抑或词义相同?朱德熙先生在〈说「屯(纯)、镇、衠」〉一文中,对「屯」和「皆」的关係,曾作如下的论述:
「屯-纯」可是跟「皆」并不完全一样。从意上说,「屯-纯」是就全体立言,而「皆」是就个体立言,类似于英语里的all和every的区别。从语法上说,「屯-纯」是实词,而「皆」是虚词。最足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屯-纯」可以修饰名词,而「皆」不能。综合以上两方面来看,「屯-纯」和「皆」的分别,正好跟现代汉语「全」跟「都」的分别相当。上文引的信阳楚简和《山海经》里都是「屯」和「皆」并用的。细玩文义,不难看出两种说法的区别。
朱德熙先生的说法,则副词「屯」是表全体的总括範围副词,其语义指向是对複数主语的整体概括;「皆」是周遍类的总括範围副词,其语义指向是对主语各个个体的逐指。与此论说不同的,陈伟先生则以为「屯」或可训为「各」。「屯」若训为「各」,则为周遍类的总括範围副词。陈伟先生的论述如下:
在卜筮祷祠类楚简中,「各」字的使用很频繁。我们曾经谈到:包山楚简在对一位以上的神祇并列祷祠时,于所用祭品必用「各」几件。这大概是强调对于这些神灵各个个体,都分别採用所提到的祭祀。新蔡简中的「各」亦当如此。由于同批资料中「屯」与「各」用法相同,「屯」是强调各别还是强调全部(即「皆」)也就成为一个问题。将「屯」训为「各」,无论对新蔡简、信阳简抑或《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而言,似乎都是合适的。在《鄂君启节》中,由于也都提到一个以上的对象(三舟、马、牛、德与二十檐),这样解释似也能成立。问题在于,经过「纯」字的仲介,训「屯」为「皆」,在传世古书的训释中可以得到支援,而训为「各」,还没有发现这类例证。[5]
我们对「屯」、「皆」、「各」词义及其语法功能的粗浅认识,稍异乎两位先进、时贤。「屯」、「皆」、「各」三词语法化作总括範围副词,在这一层次,三者的语法功能是相同的。副词是半实词半虚词,其分类除根据语法功能外,主要还是根据词义。三词的词义本各有别,其分属次类、小类则小异。从整体考察,总括範围副词依其词义特徵和语法功能,又可再分三类:全都类、齐同类、周遍类。当然,副词分类或分类的名称,乃至个别副词的归类,语法学者是不尽相同的。副词「皆」是表全体的全都类总括範围副词,多数的语法学者的归类是一致的。副词「皆」的语法功能是在句中作状语,描状限定谓语,它的语义指向总是朝前指向複数主语,表示主语全体都具有谓语所显示的性状特徵。赵元任先生在《中国语法与逻辑札记》中说:
在中国语中没有和「all」相当的形容词或代名词。如果要说到一类中的某一份子,副词「都」或「全」,或文言中和它们相当的「皆」,放在主语和动词之间,此乃副词常见的位置。[6]
副词「屯」的语法功能、作用,和副词「皆」相同,所以归类作全都类总括範围副词。「各」是表个别的周遍类总括範围副词,它有对複数主语逐指的作用。藉用朱德熙先生的话,「屯」、「皆」是就全体立言,而「各」是就个体立言。这点与朱德熙先生不同。朱先生以为副词「屯」是指全体,而副词「皆」是指个体。如是说,则副词「屯」是表全体的全都类总括範围副词,这从「屯」字的词义,语法化作副词的功能特徵来看,是正确的。但说副词「皆」是指个体,则与多数语法学者的观察不同。有趣的是陈伟先生对副词「屯」和副词「皆」的观察、理解,恰与朱先生相反。陈先生考察新蔡葛陵楚简,发现在「屯」字相应的语法位置,出现「各」字,因此怀疑「屯」字和「各」字辞义相当。笔者不敏,请效献曝,略陈其愚。「屯」、「皆」、「各」三词用作範围副词,出现在句中相同的状语位置,它们彼此互换,文意相通。在卜筮祷祠类简文中,如《葛陵》「屯」、「各」互见。遗策类简文中,《长台关》「屯」、「皆」、互见,这是否意味三者词义相同?不然。三者在副词的归类,在上位层次的类属是相同的,如同作範围副词,再下一层位则同属表总括的範围副词。再细分至小类,则「屯」、「皆」是全都类,有对複数主语全体的概括作用;而「各」是周遍类,有对複数主语个体的逐指作用。《说文.二上.口部》:「各,异词也。」这是说明副词「各」的逐指作用、指别作用。它们在小类的归属不同,是由于三者的词义有别。总体而言,「屯」、「皆」词义相通,语法功能近同,如在古字辞书,例可置于互训词条。「各」的词义则与前二者有别,主要在「屯」、「皆」表全体,有概括作用;而「各」表个体,有逐指作用。「各」在先秦汉语,就目前语料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所见,只用作副词,汉魏以后,偶见作逐指代词的用法。如《史记.大宛列传》3173-6:「令外国客徧观各仓库府藏之积,见汉之广大,倾骇之。」中古汉语「各」作逐指代词的句例则渐多。清末马建忠《文通》曾将「皆」定作「约指代字」。就语义指向的视角言,副词「皆」和副词「各」的语法功能是相同的,故马氏定副词「皆」为「约指代词」是可以理解的。副词「屯」、「皆」词义和语法功能既同,则「屯」和「各」在语义指向是相同的,但是在具体细微的语法作用上,「屯」、「皆」和「各」还是有差别的。「屯」、「皆」是就複数主语全体立言,其作用在整体概括;而「各」是就複数主语个体立言,其作用是个别逐指。三者在句中作词彙替换,文意相通,这是语句意合推衍使然,固非三者同义。古汉语常见两句子,文意相通,而关联词恰有异文的现象,有时并非关联词同义,而是语句意合推衍的结果。例如「不知王所在」和「不知王何在」,两句所要表达的意思相通,但不等于「所」、「何」二词同义。在古籍注释家或《古书虚字集释》一类的训诂书籍中,採用「某犹某也」,以词训词的方式训解异文,或有助于疏通古书文意,但对词义训解,语法分析,不全然中的,并不尽合宜。《荀子.乐论》384-6:「主人拜宾及介而众宾皆入」《礼记.乡饮酒义》1430-1「皆」字作「自」,其文意虽同,不得谓:「自,犹皆也。」又如「所犹何也」,《古书虚字集释》举《国语.鲁语》:「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左传.庄公十年》作:「问何以战」为证。按:「所」是称代性结构助词,着加于状谓短语「以战」前,使「以战」由谓词性短语名语化,转指抗战的凭藉。「何」是疑问代词,作凭藉介词「以」的宾语,古汉语疑问代词宾语例置于前。「所以战」是名词性短语、「何以战」是谓词性短语,「所」、「何」非同义词,其语法功能并不相同。且《国语.鲁语》「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一句,是陈述句,并非疑问句,句末着加问号,亦是一误也。
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云:
「各」犹「皆」也。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篇》: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上阴。
《韩诗外传四》:然其持之各有故,这之皆成理。
以上二例「各」与「皆」为互文。
按裴氏所举二例,前后分句「各」、「皆」互易,其文意固可相通,但这是文意推衍使然,并非「各」、「皆」同义。语句如从全体立言,则曰「皆」;如就个体立言,则曰「各」。
「屯」、「皆」作总括範围副词,其义固同,于句中相应语法位置,二字互易,文意不变。改易副词「各」,其文意固然相通,但并非「屯」、「各」同义,而是句子意合推衍的结果。
「屯」字作表全体的总括範围副词,在传世文献罕见,然于出土楚系简策中却有大量用例。或疑副词「屯」为楚方言词,然由现有语料观察,或恐尚未能充分证成这种论说。副词「屯」多数出现于遗策简牍中,出土战国简牍多批含有遗策,包括《五里牌》、《仰天湖》、《长台关》、《望山M2》、《天星观》、《曾侯乙》、《包山》、《曹家岗》等,仅见于《曾侯乙》、《长台关》。曾侯乙墓在随州,入葬年代约战国早期;长台关在信阳,入葬车代约战国中期偏早,此区域为姬姓侯国活动之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459-3:「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又〈定公四年〉1547-3:「吴人从之,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吴、随皆姬姓。「随」即出土文物之「曾」。《曾侯乙》的副词「屯」用例100见,佔副词「屯」全体的72.99﹪,曾国乃姬姓侯国。《葛陵》副词「屯」用例6次,葛陵楚墓位于新蔡,此乃姬姓蔡国故地。出土南楚之遗策,如长沙之《五里牌》、《仰天湖》,江陵之《望山》、《天星观》,荆门之《包山》,黄冈之《曹家岗》皆未见副词「屯」用例,此是否显示某种意义?至如传世文献《礼记‧缁衣》乃鲁人作品。《墨子‧节用上》一例,墨子宋人,宋国子姓殷商后裔,位于今河南商丘一带,皆北地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一例更出于秦襄王之口,尤非楚语。故就目前所见语料,恐怕尚不足以证成副词「屯」为楚方言词。
(编者按:[1]除上开简帛文献,其余请见陈伟:《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使用版本:杨伯峻:《论语译注》(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1980)、《孟子译注》(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1980)、《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上海师範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5);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8);上海师範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战国策》(台北:里仁书局,1985);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三家注《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7)
[3]朱德熙、裘锡圭:〈战国文字(六种)‧信阳楚简屯字释义〉《考古学报》1972年1期,收入《朱德熙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五卷,页32~35。
[4]朱德熙:〈说“屯(纯)、镇、衠”-为《唐兰先生纪念论文集》作〉《中国语文》1988年3期,收入《朱德熙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五卷,页173~184。
[5]陈伟:《新出楚简研读》(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91~92。
[6]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篇》(台北:台联国风出版社,1961年),页342。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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