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香港大学中文学院)
《上博七‧郑子家丧》甲本简1有简文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谓“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即“怲”字,但认为“以邦之怲”之“邦”指楚国,“怲”读为“病”。[1]陈伟先生亦主张“怲”读为“病”,但指出此字与一般楚简“病”字写法不同。其说云:
邦,整理者以爲指郑国,不确。应指楚国。
怲,整理者引《说文》云:“忧也。”今按,或当读爲“病”。此前所见楚简中的“病”皆从“方”作,这可能是“病”字的另外一种写法。[2]
凡国楝先生则从整理者释“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甲本简3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乙本简3
简3之相关简文作“售(虽)邦之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释作“怲”,读为“病”。陈伟先生亦读此字为“病”,与上例同。惟张新俊先生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郑子家丧〉所见四“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或者“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的依据。其实,只要跟楚文字中的“丙”字比较一下,不难发现,《郑子家丧》简中的A字所从与“丙”是有区别的。我们以《楚文字编》所收“丙”字为例: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包186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望M1‧9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帛丙91 《楚文字编》第838页
楚文字中的“丙”中间所从的部分是“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或者“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显然是不合理的。既然A字上部所从非“丙”,那么它也就无从读作“怲”或者“病”了。
如果单纯从文字的形体来考虑,A字上部所从与“侯”最为接近: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王孙诰钟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包243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包233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帛丙99 《楚文字编》325页
我们可以拿A与同篇中的“侯”字相比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甲本简2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乙本简2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倾向于把A字隶定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可以看成从心、从口、矦声的字。“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中间所从“口”形,属于“增繁无义偏旁”,这种现象在楚文字中比较常见,何琳仪先生在研究战国文字形体演变时已经举出不少例证,可以参看。本篇简文中的“后”字,甲本简1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乙本简2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是其比。但是“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不见于后世字书,从文字通假的角度来考虑,我怀疑它可以读作“訩”。上古音“訩”属晓母东部,“矦”属匣母侯部,二者在韵部上是阴阳对转关係;在声母方面,晓、匣同为喉音,关係密切,故可相通。“訩”可以训“祸乱”。如《诗‧小雅‧节南山》“昊天不佣,降此鞠訩”,朱熹《诗集传》“言昊天不均而降此穷极之乱。”
如果此说可以成立,简1的“以邦之A以急”,也就是“以邦之訩以急”。前一个“以”用为介词,表示原因,后一个“以”用为连词,可训为“而”。“急”训为“紧急、危急”。如《左传·宣公十五年》:“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简1“郑子家杀其君,不穀日欲以告大夫,以邦之訩以急”是说郑子家杀了郑国国君这件事情,楚庄王在数年前就想把它告诉楚大夫,因为楚国当时正遭受祸乱而形势危急,(所以就没有把这件事情公布出来。)《郑子家丧》的整理者认为此处的“邦”指郑国,是不正确的,所言应为楚国。这从简3的“虽邦之訩,将必爲师”也可以看出来。大概在楚庄王看来,楚国此时也正遭受到某种祸乱。[4]
张先生注意到楚系“丙”字与“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訩”。其后李天虹先生〈上博七〈郑子家丧〉补释〉亦从张氏之隶定,但未採其读作“訩”之说,而怀疑B是《上博二‧从政甲》简8“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从张新俊先生隷定,简文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甲简1)、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乙简3)。此字整理者隶定为“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张先生读“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为“訩”,从文意看也讲得通。但结合古书用字习惯看,这里如果用“病”字则更爲合适。上博《从政甲》简8“猛则亡亲”之“猛”,简文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构形和所谓“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一致,形体也比较接近。这使我们怀疑“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或许是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病)”)的讹字。[5]
李先生指出,根据古书习惯,A字读为“病”于文义最协,然“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不从丙声,与“病”音不通,故她怀疑A为“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之讹字,仍读为“病”。
郭永秉先生〈《竞公疟》篇“病”字小考〉也认为A应读为“病”。不过,与李说不同,他不同意张新俊先生对字形的分析,主张A仍当隶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他说:
他(引者案:指张新俊)怀疑此字在简文应读为“訩”。我们认爲此说并不正确。首先,“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从未见于古文字资料,不好解释它究竟是什麽字;但是“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却是屡见于楚简的,且都是作上“丙”中“口”下“心”的结构。至于张先生所讲“丙”字无有讹从“矢”形的,其实这个问题也容易解释。古文字中“大”形(“丙”中间所从是“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讹从“矢”丝毫也不足怪。第二,读“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为“訩”并无来自古文献和出土文字资料的文字学证据,且二字中古等呼皆不同,似亦难信;第三,“邦之訩”显然不如“邦之病”来得文从字顺。
总之,我们认爲,此字释为“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病”是完全可以肯定下来的。[6]
值得一提的是,郭文在讨论A字时曾提及《上博六‧竞公疟》简10的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病”),再回到〈竞公疟〉的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病”提供证据。
由此可见,主张把A隶作“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病”者甚多,但此释读的前提是A必须从“丙”声。惟细审A字结构,其字所从之“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读为“訩”的原因。虽然郭永秉先生指出古文字“大”和“矢”形容易相混,但即使我们把A字所从字“矢”视为“大”的讹混,仍未能解释二者在字形上的差异(“丙”字上半皆从“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中间则从“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还有个很明显的差异,此即“丙”字一般上半都从“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则是从“厂”、从“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上半则“厂”改作“广”。古文字中“宀”、“厂”、“广”在偏旁中都是可以替换的,例如“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等字中间的“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鼎/集成2569),如此一来有没有可能“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诸字上半的“厂”、“广”,将只能视为从“疒”省,古文字中“疒”可以省作“爿”,但省成“厂”、“广”者,笔者未见。三、〈竞公疟〉简中从“疒”诸字很多,但都通通省作“爿”,以简10“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家)杀丌(其)君,不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以)告夫=(大夫),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以)邦之变,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以)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试解〉,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年1月3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04)。
[5]李天虹:〈上博七《郑子家丧》补释〉,《江汉考古》,2009年第3期(总112期),页111。
[6]郭永秉:〈《竞公疟》篇「病」字小考〉,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77),2009年1月23日。
[7]郭永秉:〈《竞公疟》篇「病」字小考〉,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77),2009年1月23日。
[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页186。
[9]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页173。
[10]高佑仁〈《郑子家丧》、《竞公疟》诸「病」字的构形考察〉,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0#_ftn7),2010年01月04日。
[11]同上注。
[12]刘钊《古文字构形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云:“古文字中一些字可加厂旁为繁化”(页341)。萧毅《楚简文字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亦谓:“古文字中‘厂’常为附加的无义偏旁”(页39),而“广”不过是“厂”加饰笔而已,故A字所从的“厂”和“广”旁很可能也是无义的饰符。
[13]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第1版),页23。
[14]马王堆帛书整理者亦读“便"为“变",见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总334期),页6。
[15]于省吾〈释
《上博七郑子家丧》“以邦之变”考”字试解〉,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年1月3日(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604)。
[33]李天虹:〈竹书《郑子家丧》所涉及历史事件综析〉,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献中心编《出土文献研究(第一辑)》(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8月),页187。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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