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简4“州徒之乐”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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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简4“州徒之乐”小识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第4简有“州徒之乐,而天下莫不语(御)”一语。其中“州徒”一词,整理者提出两说皆不可据。复旦大学读书会指出的意见颇有啓发。他们认为“州徒”疑读爲“优徒”,指俳优之辈。不过他们同时也指出“州”、“优”声母差异较大,因此对此意见并不能肯定。[1]
今按,州疑为人名,或即《国语·周语下》为周景王论乐的伶州鸠。伶为古代司乐之官,相传黄帝时有伶伦,世掌乐官。不过其音乐理论后世不传,我们不得而知。《国语·周语下》所载周景王之司乐官伶州鸠,他在与周王之应对中畅论音乐之道,是我们所知最早的,也是最为係统的音乐理论。其“七律”之说为传世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同时也留下了大量关于音乐与为政治国的论述,可以称得上是当时最为着名的音乐家。
徒为弟子、门徒。《论语·先进》:“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这是孔子自己称其弟子为徒。因此人们习惯上称孔门弟子为孔徒,墨子弟子为墨徒。《吕氏春秋·当务》:“跖之徒问于跖”, 跖尚有徒,那么州鸠为春秋时期着名的音乐家,当有人传其学,因此“州徒”或许即为伶州鸠弟子门徒之属。“州徒之乐,而天下莫不语(御)”一语或许反应的正是这一状况,故范乘在向楚王进谏的时候引用了这一说法。
另外,范乘在话中讲到:“州徒之乐,而天下莫不御,先王之所以爲目观也。君王隆其祭而不爲其乐,此其三违也。” 范乘的这句话与《国语·周语下》伶州鸠对周景王讲的一段话主旨极为接近。
今细过其主,妨于正;用物过度,妨于财;正害财匮,妨于乐。细抑大陵,不容于耳,非和也。听声越远,非平也。妨正匮财,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
范乘所谓“隆其祭而不爲其乐”与伶州鸠所云实际如出一辙,籍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州徒之乐”应该就是伶州鸠之徒所传之乐。
(编者按:[1]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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