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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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吉林大学文学院)
上博简已发表了六册,其中各种各样的非文字标识符号非常丰富,已经有不少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我们在做《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1-5)文字编》时,对其中的标识符号作了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对其详加分类,依例收入该书中。我们所说的标识符号是指文字符号之外的各类符号的总称。根据其功能可分为10类,分别是卦画、卦首尾标识符号、合文符号、重文符号、句读符号、章节符号、篇尾符号、校勘符号、专名符号、其他符号。对标识符号的不同理解,有时会直接影响简文的释读。
一、符号与文字紧凑误识为一字
上博简中有些标识符号由于和文字衔接紧凑,甚至与文字笔划有接触,常会被误视为文字笔划的一部分,造成误读。尤其是一些位置特殊的标识符号,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经学者们深入研究,不少错误得以纠正。上博一《缁衣》第22号简中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由于章节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字连为一体,整理者将“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误为一字,徐在国、黄德宽、刘信芳、陈斯鹏等诸位先生先后撰文劻正。[1]上博一《缁衣》篇17号简中有一“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形,旧多误释为“几”,与之相对应的郭店简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今本作“缉熙”。李家浩先生将其释为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的合文,左侧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为合文符号,并将其读为“缉熙”,[2]很好地解决文字的释读。上博三《仲弓》简16中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曾有种种释读,或释为“道”,或释为“顺”,解字说义,皆多迂曲。程鹏万先生指出“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为“小人”合文,字下二小横是合文符,[3]使问题涣然冰释。
在对上博简的研究中,由于误将标识符号视为文字一部分而造成的误读问题,仍有存在,列举如下:
上博五《鬼神之明 融师有成氏》8号简第一个字为“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是一个残字。“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与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包141)、“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包142)、“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仲弓简16)等“小人”合文的下部构形相似,也应为“小人”合文,只是上部残损。简文读为“小人闻商汤颜色深晦,而志行鲜明”,颇为通顺。
上博五《竞建内之》6号简有“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其辞例如下:
“公身为无道,不践于善而夺之,可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整理者将“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释为“于”字,字形不合。陈剑先生将之释为“才”,读为“哉”,简文十分顺畅。[4]但对字形无说。据原简可知“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字上下字距较之正常字距特别小,字形也较其它字为小,显然是漏写增补之字。“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是由“才”和漏书增补符号两部分构成。“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为“才”字,其字形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民之父母简8·6)、“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民之父母简9·8)、“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姑成家父简7·48)、“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姑成家父简4·37)十分相近。增补符号屡见于楚简,详见下文。
《容成氏》简53背面“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为该篇篇题。李零先生说:“篇题存,在第五十三简背,作‘颂城氐’,从文意推测,当是拈篇首帝王名中第一个名字而题之,此人应即《庄子·胠箧》所述上古帝王中的第一人:容成氏。可惜本篇第一简已脱佚。”[5]李零先生指出篇题为容成氏,大家无异议。但是,“氐”读为“氏”,尚有可疑。何琳仪先生认为“氏”、“氐”一字分化,[6]我们也可以列举一些二字用作偏旁相通的例证。但文字的分化一般不具备可逆性,分化字一般不用作母字。在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漆箱上,就已经出现了“氐”字。楚简中“氏”字常见,未见与“氐”相混讹或相借用之例。基于以上种种怀疑,我们提出了一种假设:“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是“氏”字与篇题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的连写。
关于篇题符号,程鹏万先生在其博士论文中有详细论述:
“简牍上的标题除了书写位置比较突出之外,有的标题还用符号作为标识。从出土简牍来看,楚简上的标题尚未使用符号。秦汉简牍标题上的符号有二种:
1、标题前施以圆墨点(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仪士2)。圆点一般较小,武威《仪礼》甲本“士相见”、《阎氏五胜》、《天下至道谈》(整理者认为“天下至道谈”上的圆点为误点,不确。)
2、标题上方施以墨横,或将标题上方的空白简涂黑。标题上方施以墨横,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的小标题。将标题上方的空白简涂黑,如张家山《二年律令》、银雀山《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各篇的标题”。[7]
新出材料可以确证楚简也有篇题符号。例如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9号简背、上博六《竞公疟》2号简背于其篇题之后分别标有篇题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上博六《庄王既成》1号简背书有篇题,于简首处也标有篇题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我们认为《容成氏》简53中“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可能也是篇题符号。上面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是上博简中常见的“氏”字,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一·孔子诗论27·29)、“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五·季康子问孔子3·17)等相同。不过,此处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与笔划没有明显的区别,而且与标题衔接紧凑,致使与“氐”字同形。在对战国文字“氏”、“氐”二字的使用状况缺乏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将“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视作篇题仅是一种不为无理的假设。
二、增补符号与其他标识符号混淆
在古文字中,同一形体的标识符号往往功能并不相同,例如“=”是常见的重文符号、合文符号,但有时还有校勘增补、专名标识等不同的功能。如何认定一个符号的性质直接牵涉到对文意的理解。符号误释,直接导致错解文义。陈初生先生曾对合文、重文、专名符号的使用做出过研究,指出一些此类问题。[8]在上博简的研究中也存在不少由于混淆不同标识符号而造成的误读。
上博一《缁衣》11号简有“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整理者将其释为“女(如)丌=(其其)”,并说“其中‘丌’字下有重文符,为‘其其’两字,‘丌’字在书写时脱漏,后补入,故字体特小。”[9]整理者指出“丌”字为脱漏增补,甚是。但将“丌”字下两短横视为重文符号,读作“如其其”,文意不通;而且郭店简《缁衣》篇此处作“如其”。我们认为“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两短横并非重文符号,而是增补符号,是校勘符号之一种。
上博三《仲弓》第19号简中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整理者将其释为“者”字,未加解释。陈剑先生亦释为“者”,但在注释9中写出了他的怀疑:“‘者’字下面还多出两笔,且有合文或重文符号,或当释读为‘者□’。”[10]同篇中“者”字常见,其字形如下: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6·4)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10·25)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20·30)
可见“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即为“者”字;“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应为漏写增补文字,即“又”字,在简文中读为“有”;而“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则为增补符号(增补符号与合文符号、重文符号的区别,详见下文)。19号残简与20号残简拼合,简文读为 “山有崩,川有竭,日月星辰犹差,民无不有过,贤者有其咎。”文句顺畅,意思显豁。
校勘符号在楚简中曾有出现。《郭店楚墓竹简》之《老子(甲)》8号简 “好”字下有一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乙)》篇简6“辱”字下也有一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该书《老子》甲、乙篇释文的注释中指出“好”字后脱“还”字,“辱”字后脱“若”字,裘锡圭先生在该书注释的按语中进一步指出“‘辱’字下有一类似句读的符号,也许是校读者所加,表示此处抄脱一字。《老子》甲‘其事好还’句脱一‘还’字,‘好’字下亦有此类符号(见《老子》甲第八号简)。”[11]程鹏万先生在《简牍帛书格式研究》一文中将此类符号称为“表示校勘的符号”,并又补充了两例“郭店《语丛》四第27简抄漏一段,补于27简的背面,正面抄漏处有一小横作为标识。上博五《鬼神之明》第2简正面也有抄漏的文字,在背面补文,正面抄漏处以墨横作为标识。”[12]我们认为以上提到的四例校勘符号中,《鬼神之明》、《语丛四》中的符号与《老子》甲乙篇中的有所不同,可以称之为增补符号。
在上博简中,漏书后补入文字的情况时有所见。据我们统计共有十例。其中五例没有增补符号,分别是:
上博一《缁衣》13号简:“故慈以爱之”之“以”字;
上博三《彭祖》4号简:“夫子之德”之“之”字;
上博三《周易》54号简:“无咎”之“咎”字;
上博五《君子为礼》1号简:“夫子曰”之“曰”字;
上博五《季庚子问于孔子》18号简:“是故贤人大于邦”之“人”字;
另外五例有增补符号,分别是:
上博一《缁衣》13号简:“如其”之“其”字;
上博三《仲弓》19号简:“贤者又”之“又”字;
上博五《竞建内之》6号简:“可乎才”之“才”字外;
上博五《鬼神之明》2 号简:“家”与“身”之间。
上博六《竞公疟》2号简:“是吾亡良祝史也”之“亡”字。
除了《鬼神之明》2 号简脱漏了“是以桀折于鬲山而纣首于只社”13字,脱漏处无法补入而补于竹简的背面外,其他四例都补入到脱漏之处。我们把这四例的原简照片依次图列于下: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从上列这些例子可以概括出增补符号的特点:
1)竹简文字间距较正常的间距明显要小,补入的特徵明显。
2)补入的文字因受空间的限制,字形较同篇其他文字明显要小,有的甚至与其上下文字有笔划接触。
3)这种形似合文的组合,具有临时性,没有重複的用例。
综上,可以看到上博简中使用增补符号有两种情况:一是漏写多字,则于漏字处作明显标誌,所漏写文字补写于简背。二是仅漏一字,则在漏书处补出,形式与一般重文符号、合文符号相同。过去,多数学者把第二类增补符号视为重文符号或者合文符号。如前文提到的《缁衣》篇“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的符号,整理者视为重文符号,冯胜君先生则将其视为合文符号;[13]《仲弓》篇“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陈剑先生认为是“合文或重文符号”;《竞公疟》篇中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濮茅左先生以为“书误巧补成‘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亡’的合文”,是“时人使用合文不规範的一例”,[14]已经指明了这种“合文’的特殊性。如果单从合文和部分增补符号都是结构紧缩如一个字这个特徵看,视为合文显然比重文合理。但这类符号无论从成因上,还是在形式上与合文符号还是有本质的不同。合文是为了书写便捷,大都出于习惯。增补是出于无奈,补救脱漏。可以通过以下四点来区分增补符号与合文符号:
1)合文一般是常用複合词或词组,如“君子”、“孔子”、“子孙”之类。而且多数合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多次出现;而补字则不然,具有偶然性。
2)合文常常是一个形体包含两个字的结构或有共用笔划,例如:
君子: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上博一·孔子诗论12·16
君子: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上博一·缁衣22·2、
上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上博一·孔子诗论4·31、
先人: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上博二·从政甲17·29
增补之字肯定没有共用笔划。
3)合文是书写者有意为之,故结构匀称,与普通单字无异;增补之字因是对书写失误的弥补措施,故或大小失衡,或二者疏离。
4)合文字距与普通单字无异,增补之字为后补写,字距较正常都小。
总之,增补符号是校勘符号中的一种,与合文符号在形式和功能上都有所不同。
三、篇尾符号与章节符号
战国文字中的种种标识符号是标点符号的滥觞。当时的标识符号形制不一,使用随意,是书写者笔下自然形成的,缺少规範性。正如吴良宝先生所言:“这一时期作为古代标点符号的发展初期,不可避免的带有拙朴、原始的特点”;[15]竹简中还有些现代消失了的标识符号,例如篇尾符号和章节符号。
篇尾符号位于一篇古书之末,在简文中较易辨识。它出现规律性较强,总是标于篇尾,其后竹简书写未满,也作留白处理,不再书写其他文字。各篇所用篇尾符号形状不一,上博简中篇尾符号主要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缁衣)、“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采风曲目)、“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季庚子问孔子)、“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三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民之父母)、“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姑成家父)等形。这些符号大都与句读符号有明显不同。上博简一至六册共 35篇简文中,[16]有23篇出现篇尾符号,[17]出现频率较高。在这些有篇尾符号的23篇中,有些只有篇尾符号,没有句读符号,如《民之父母》、《子羔》;有些篇尾符号与句读符号在形式上区别甚明,如《性情论》,句读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为细小的短横,篇尾符号则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形;有些篇尾符号则与句读符号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如《从政》中篇尾符号与句读符号皆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曹沫之阵》中篇尾符号与句读符号皆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形。篇尾符号对于分辨古书的篇数十分重要。
章节符号是指用于一篇之中相邻章节之间的符号,古代简文书写不分“段落”,相邻章节之间有时用章节符号标识。上博简共35篇简文中,仅有10篇出现章节符号,出现频率较低。在出现章节符号的10篇中,有些无句读符号,只在相邻章节之间标以“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如《缁衣》等;有些有句读符号,但章节符号与句读符号有明显区别,如《孔子诗论》,句读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章节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大小形状皆有不同。
篇尾符号与章节符号有时不易区分。上博简中有四篇简文章节符号运用特殊。上博四《昭王毁室 昭王与龚之臀》所载两事互不相干,中间5号简用“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隔开;上博五《鬼神之明 融师有成氏》、上博六《庄王既成 申公臣灵王》与《平王与郑寿 平王与王子木》三篇情况相同,在不相联属的两事或两论之间分别加上明显的标识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五·鬼融5)、“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六·庄王既成4)、“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六·平王与王子木1)等。符号后竹简尚有小段留白,其功能与篇尾标识相类。但后一部分内容又接续在前一部分内容的尾简上,与篇末标识符号后全部留白又有所不同。古人分篇分章本不易明,我们将二者姑且视为章节符号。
四、专名号
在简牍中,有一种标于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之后的标识符号,其作用类似现代标点中出现于“人名、地名、朝代名等专名下面”的“专名号”。陈梦家在《西周铜器断代》(六)中就有相关论述。[18]楚简中的此类符号陈伟先生在《包山楚简初探》一文中就曾指出。[19]上博简中亦有此类“专名符”,沈培先生在《关于“抄写者误加‘句读符号’”的更正意见》一文中指出《姑成家父》简1末字“君”下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弟子问》简22“赐”字下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笔者注:此符号裂为两段是竹简裂开所致)两个标识符号“都是加在专有名词,特别是人名下面的,具有很强的规律性……即它们都是为了提示所表识的词语是一个专有名词,不要读成别的词语”,并将它们称之为“专有名词提示性符号”、“提示性符号”。[20]程鹏万先生将其称为“表识符”。[21]此类“专名号”,上博简《季康子问孔子》中尚有数例: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五·季9·6)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五·季13·19 [22])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五·季18·9)
以上三例皆位于人名“丘”之后,其性质应与上文提到的“专名号”相同。
五、其他特殊的标识符号
本文开头所说的十类标识符号中有“其他”一类,主要包括:
1、误增、误点符号
上博简中存在一些作用不明的符号,如《内礼》竹简上有些墨点显为书写笔迹,如“上博 四·内礼1·34”字下面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这些“墨蹟”是书写时无意加上,还是诵读时随笔点入,无从断定。但都不能排除误点的可能性。
《周易》简53有一“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其辞例为,“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僕,贞=厉”。据辞例可见“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的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应属误增。
《仲弓》简8“若夫老=慈=幼,既闻命矣”,“老老慈慈幼”应为“老老慈幼”之误。“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的重文符号应是受“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之影响而误加。
《三德》简6“兴=民事”,原释文将“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中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视为重文符号。《三德》篇中合文、重文符号在简3、简5、简14、简18、简19上出现多例,均作两短横,无一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者;且此处将“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视为重文,文意不通。故“兴”字下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亦有可能是误点。
《柬大王泊旱》简9“王诺,将鼓而涉之”的“鼓”字下有一标识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该符号位于字距的正中,与其他标识符号多位于字的右下方不同,也当是误增。
2、《弟子问》简5有一“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原释为“取”,楚简中“取”字常见,无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形者,且释为“取”辞例亦不甚通畅。李天虹先生“怀疑此字当释为‘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其“口”旁下的笔划或是羡笔。‘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听)余言’和‘吾语汝’语意相当”。[23]此字释读为“听”显然是正确的,但并未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可能与字形分析不足有关。同篇简4有一“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字,在简文中读为“听”。楚简中“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读为“听”很常见,但未见“口”下加羡画的。我们怀疑这是一个写错的字,其下部短横可能是错字的标识。
3、情况不明
《弟子问》11号简“宰我问君子-曰余汝能慎始与终斯善矣”,其中“子”下有一符号作“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对于“子”下的符号,可以有四种理解。一是句读符号,二是合文符号,三是专名符号,四是兼用符号。李天虹先生认为“上引语句是一段文字的起始。按照《论语》的文例,同一段文字内,凡孔子答弟子问,第一次的答语‘曰’前都有‘子’字;以后的答语前或省略‘子’”。[24]这是我们完全赞同的。简文读为“宰我问君子。子曰:‘余!汝能慎始与终斯善矣’”合乎全篇的敍述体例。但《弟子问》中的合文符号皆作两短横,把“子”下的小点视为单纯的重文符号,虽然有一定的证据,但终觉未安。我们注意到同篇7号简“子曰”之间也有一个类似的符号,应当就是专门符号。我们怀疑这个重文符号之所以写得与其他重文符号不同,可能就是为了兼表提示。类似兼用符号在上博简中,还可以看到。如上博三《周易》48号简,首字“艮”后有一符号“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该符号爲黑框内填朱。据该篇体例,“艮”是卦名,“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是卦首标识符号。其辞例爲:“艮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初六:艮其止,无咎,利永贞。六二:艮其足,不陞其随,其心不悸。九三:艮其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辞例中,“其背”与后文“艮其止”、“艮其足”、“艮其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相对,当作“艮其背”。 今本《周易》正作“艮。艮其背”。“艮”应爲重文,前一“艮”爲卦名,后一“艮”爲卦辞内容。可见“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爲卦首符号兼表重文。同样性质的符号在《老子》乙中也可以看到,该篇2号简有“不=克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据文意可知“不克”为重文,简文在“克”下绝句。“克”下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很可能也是句读符号兼表重文。因例证不多,对此类符号的性质尚可进一步讨论。
较之甲骨文、金文,简牍文字中的标识符号无疑更加丰富多样,使用更加广泛,但其毕竟为标点符号的滥觞期,故其规範性较差。具体到上博简来看,各篇标识符号的使用差别很大,虽有一定的“规律”,但这些“规律”仅限于同一种笔迹书写的篇章内,在楚简範围内并不具备规律的普适性。同一功能的标识符号,在不同篇目中用形体不同的符号来表示,如上文所论篇尾符号、章节符号在各篇中就使用种种差别甚大的符号来表示。同一种符号在不同的篇章中又可以表示不同的内容。一篇之中,有些篇各种符号皆备,如《性情论》句读符号、章节符号、篇尾符号区别甚明;有些篇则“一点到底”,如《从政》、《曹沫之阵》等, 篇尾、章节、句读符号在形式上没有任何不同;有些篇则寥若晨星,如《容成氏》全文2080个字,通篇仅有二个句读符号(简25、39)出现在无关紧要处,不知其用意。至于哪些是书写时所加,哪些是校勘或阅读时所补,更无从得知。这些都尚待进一步的研究。

2007年10月20日初稿
2007年11月1日定稿
附记:国家社会科基金项目“楚文字彙考”(04BYY014),教育部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画,教科技〔2006〕6号。
(编者按:[1] 刘信芳:《关于上博藏楚简的几点讨论意见》,“新出竹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辅仁大学2002年,第3页; 陈斯鹏:《初读上博楚简》,简帛研究网(http://www.bamboosilk.org/) 2002年2月5日; 黄德宽、徐在国:《〈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一)·缁衣、性情论〉释文补正》,东北师範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2期,第4页。
[2]李家浩:《释上博战国竹简《缁衣》中的“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合文——兼释兆域图“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和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羌钟“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
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等字》,中山大学古文字研究所编:《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第21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
[3]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第110-111页,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年。
[4]陈剑:《也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06年2月19日。
[5]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第249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
[6]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第1210页,中华书局1998年。
[7]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第119页,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年。
[8]陈初生:《谈谈合书、重文、专名符号问题》,中山大学古文字研究所编:《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第2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
[9]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第186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
[10]陈剑:《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18日。
[11]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114页、119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
[12]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第119-120页,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年。
[13]冯胜君:《从出土文献谈先秦两汉古书的体例(文本书写篇)》,《文史》2004年第4期,第31页。
[1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第166页,文物出版社2007年。
[15]吴良宝:《漫谈先秦时期的标点符号》,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第195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
[16]有三篇原整理者分别误分为两篇,分别是:《从政》甲、乙篇、《竞建内之》与《鲍叔牙与显朋之谏》、《平王问郑寿》与《平王与王子木》。我们都视为一篇。
[17]考虑到有些篇目末简残缺,这35篇中有篇尾符号的可能还不止22篇。
[18]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上册第143-144页,中华书局2004年。
[19]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22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
[20]沈培:《关于“抄写者误加‘句读符号’”的更正意见》,简帛网2006年2月22日。
[21]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第112-113页,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年。
[22]季旭昇注意到了此符号,并谓“‘丘’下虽有句读符,但以现在的句读观念而言,丘下不需要断开”,季旭升:《上博五刍议(上)》,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
[23]李天虹:《《上博(五)》零识三则》,简帛网2006年2月26日。
[24]李天虹:《《上博(五)》零识三则》。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56.html

以上是关于老子-上博简标识符号五题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