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楚简中的诸“司”及其经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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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楚简中的诸“司”及其经学意义

内容摘要:近年在楚地出土了多批卜筮祭祷简,其中常见有名为“司某”的神祇受到祭祷。据统计,大约有司命、司禄、司祸、司慎、司祲、司怪、司■(礻差)、司救等八种,它们通常并列出现,同时受祭,且居于天神“太”之后。本文认为,它们大多为天神,是以中官天极(“太”“太一”)为核心的一系列星官,如司命、司禄、司慎、司怪四神。而司祲为主太阳云气之神,也与之有关。其它如司祸、司(礻差)、司救之具体含义尚待进一步探索。对这些神祇的解读,有助于解决经学尤其是礼学研究中的某些问题。例如,《周礼》的成书时间和“六宗”的具体内容,历代聚讼不决,楚简材料似乎倾向于《周礼》成书不晚于战国中期,“六宗”当以王肃说为胜。
关键词:楚简 诸“司” 经学 司命
近年来,在南方楚地出土了多批卜筮祭祷简,其中所展示的楚人祭祷系统,与礼书和其它文献所载,既有相合之处,也有不同所在。通过这种对比,可以为上古礼制的研究寻求一些生长点。作者在楚简之庙制、社祭、疾病、山川神祇等方面已做了粗略探讨,本文的工作围绕楚简中的诸“司”展开。

一.楚简所见
诸“司”
  所谓诸“司”,主要指楚地卜筮祭祷简文中以“司某”命名的部分神祇,楚人在占卜后的攻解巫术中常常对它们进行祭祷。以下简文见于已公布的几批考古材料[1]。为排印方便计,简文采用宽式。
1.司命
司命之祭,早就见于包山、望山、天星观、秦家咀等墓所出楚简中:
举祷太佩玉一环,后土、司命各一小环,大水佩玉一环。归豹。(望山简54)
……吉。太一牂,后土、司命各一羯,大水一环,举祷二天子……(望山简55)
举祷于太一环,后土、司[命]……(望山简56)
……司命……(望山简128)
赛祷太佩玉一环,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小环,……太、后土、司命、司祸、大水、二天子、危山皆既成。(包山简213-215)
举祷太一膚(从羊),后土、司命,各一牂。(包山简238、244)
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天星观简)[2]
以其故敚之,迻胡丁之敚,择良日爨月举祷太一牲,司命、司[祸]一牲。谧志。(天星观简)[3]
甲申之夕,赛祷宫地主一古(从豕),赛祷行一白犬,司命……酉(酒)食祚之。乙酉之日,苛庆占之吉,速瘥。(秦家咀M99简1)
赛祷于五世王父王母……地主、司命、司祸,各一肉(从歹),缨之吉玉,北方一环(秦家咀M99简11)[4]
河南新蔡葛陵楚简面世后,有关司命的材料更加丰富了:
……于司命一鹿,举祷于(新蔡甲一15)
有祟见于司命、老童、祝融、穴熊。癸酉之日举祷……(新蔡乙一22)
太,佩玉兆。择日于是期,赛祷司命、司禄……(新蔡甲三4)
公北、地主各一青牺;司命、司祸各一鹿,举祷孱(下从曰,荐)之。或……(新蔡乙一15)
……[司]命一牂,璎之以兆玉……(新蔡乙二22)[5]
……[地]主与司命,就祷璧玉兆。……(新蔡乙四97)
……[司]命一鹿……(新蔡零15)
……[司]折、公北、司命、司祸……(新蔡零266)
……[北]方、司命……(新蔡零378)
司命之神,在《周礼·春官·大宗伯》、《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等文献中均有所载(详后文)。司命被视为与生死、疾病相关的生命之神,其崇拜在春秋战国时期颇为流行,诸子典籍如《孙子》《管子》《庄子》中,屡有所见[6]。医术高明的扁鹊曾说:“疾其在骨髓,虽司命无之奈何。”[7]
汉初四年,高祖下令在长安立官祠,招各地巫人分掌诸神,其中司命既为晋巫所祠,又为荆巫所祷,似乎非楚人所独崇[8]。汉武帝在鼎湖生病,巫医皆不能治,在术士游水发根的建议下,置祠甘泉,与巫鬼会于甘泉,又在寿宫重序神君秩位,“神君最贵者太一,其佐曰大禁、司命之属。”[9]
两汉时期,司命神极为流行。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AD)的《序宁祷券》中,司命之神也受到祭祷:
七月廿日癸酉,令巫下脯酒,皇母序宁下祷,皇男、皇妇共为祷大父母、丈人、田社,男殇、女殇、司命,……(简237)[10]
汉代民间还将司命神塑为人像,《风俗通义》卷九《司命》条谓:
今民间独祀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担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诸郡亦多有,皆祠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居家时另有小屋供奉,出行在外时担于筐中,此种祭祀习俗在先秦似未有见。所以杨联升先生认为,这是受佛教影响所致,因为中国诸神向无造像的习俗[11]。
杨先生所见未有信征,不过司命后来成为道教诸神中专管勾魂索命的煞星,确是事实。《抱朴子·金丹》:“(服小丹)千日,司命削去死籍。”同书《遐览》:“先洁斋百日,乃可召天神司命及太岁。”《老子中经》(下):“常复有邪鬼精魅至于家,思不祥、里社、水土公、司命、司户、井灶、清溷、太阴、水渎,皆能杀人者。”[12]其它道教经典中也屡有所见[13]。
2.司禄
司禄之祭,仅见于新蔡楚简,凡一例:
太,佩玉兆。择日于是期,赛祷司命、司禄……(新蔡甲三4)
其神也见于《周礼·春官·天府》和《史记·天官书》,往往与司命对举(详后)。
香港中文大学所藏汉初(惠帝三年)《日书·有疾》中也提到“司禄”:
[女子]□色,日中有疾,九日起。司禄为奈(祟),龠(说)之,丁起。莫(暮)疾,非良死也。(简69)[14]
在道教经典中,司禄神也掌管生死籍簿。《老子中经上·第十五神仙》(一名《珠宫玉历》):“诸神常当存念之,令与司命君、司录君共削去某死籍,即为真人长生矣。”《第四十九神仙》:“前有太一,后有玄冥,司录司命,共议死生。”[15]
3.司祸
司祸之神在好几批楚简中均有所见,其“祸”字简文一般写作“礻骨”,李零先生释作
祸[16],陈伟先生从之[17],至确:
公北、地主各一青牺;司命、司祸各一鹿,举祷荐之。或……(新蔡乙一15)
……[不]怿之故,祈福于司祸、司(礻差)、司(骨佗)各一牂。(新蔡乙三5)
……[司]折、公北、司命、司祸……(新蔡零266)
赛祷太佩玉一环,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小环,……太、后土、司命、司祸、大水、二天子、危山皆既成。(包山简213-215)
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天星观简)
以其故敚之,迻胡丁之敚,择良日爨月举祷太一牲,司命、司[祸]一牲。谧志。(天星观简)
司祸(天星观简)
赛祷于五世王父王母……地主、司命、司祸,各一肉(从歹),缨之吉玉北方一环(秦家咀M99简11)
包山简整理者只指出它系神祇名,但究系何种神祇,一般无解,陈伟先生认为它是“五祀”之一灶神的别称,恐亦不确。[18]
4.司慎
司慎之神仅见于新蔡楚简,凡二例:
……卫葦祈福于太,一骍牡、一熊牡;司祲、司慎……(新蔡甲一7)
……[司]慎、公北、司命、司祸……(新蔡零266)
此字从幸从斤,原释作“司折”,何琳仪先生改释为“司慎”[19],甚确。天星观卜筮祭祷简中有“陈熹习之,以折承命占之”,此“折”字与新蔡简的“司折”写法相同,“折承命”不通,“慎承命”义稍安[20]。
司慎神名见于《左传·襄公十一年》:“司慎、司盟,名山、名川,先公、先王。”《说文》段注认为,命、盟互讹,《左传·襄公十一年》中的司盟,就是司命,而《左传》中的司慎、司盟就是《周礼·大宗伯》中的司中、司命:
今《左传》襄十一年“盟”与“命”二字互讹,陆、孔皆不能正。许合《周礼》《左传》为言,谓司慎、司命为明神之首,司慎、司命盖《大宗伯》职之司中、司命,文昌宫第五、第四星也。
今人黄焯先生采用了这种说法[21]。司盟是否即是司命之转讹,尚需证明;不过,现在楚简材料的面世,至少可以说明《左传》中“司慎”确有其名,并非“司中”之讹。
5.司侵(祲)
司祲之神在新蔡简中凡二见,写作司侵:
……卫苇祈福于太,一骍牡、一熊牡;司侵、司慎……(新蔡甲一7)
……司侵……(新蔡零159)
司侵之“侵”原作“帚(从戈)”,已见于包山楚简遣策和长沙楚帛书,学者普遍认为它是“侵”字的异体,当无争议[22]。故而何琳仪先生径改释为“司侵”,并根据它与司命并列受祭的现象,推测亦应为神名,然具体为何种神祇,尚无考证[23]。笔者以为“司侵”可读为“司祲”,与云气祲象有关(详下)。
6■(礻差)
……[不]怿之故,祈福于司祸、司(礻差)、司(骨佗)各一牂。(新蔡乙三5)
此神在楚简中仅一见,其义不详。
7司■(骨佗,怪)
此神亦仅见于上引新蔡楚简中(乙三5),它与司(礻差)并列,此神可能读作“司怪”(详下)。
8.司救
司救仅在新蔡楚中一见,其义不明:
……司救及左……(新蔡零6)

二.楚人所祭诸“司”多为天神
  关于楚简祭祷简中的“司命”,包山简整理者引《周礼·大宗伯》,释为天神。而望山简整理者则引《礼记·祭法》,释为“五祀”“七祀”等家居小神之一。陈伟先生认为,司命是“五祀”中中霤神的异名。其理由是:包山简中所祷神祇排列有序,一般天神记于前,地祇随其后,而司命神所排列之位置常与“宫地主”相当,由于陈著认为宫地主、宫后土都是中霤神的异名,故以司命为中霤的别称。
确实,在比较齐整的包山卜筮祭祷简中,司命、司祸往往排列在天神、地祇之后,并在山川和祖先人鬼之前,构成“太——地主、后土——司命、司祸——大水、二天子、危山——祖宗、殇、厉鬼”的祭祷顺序。但是,由此并不能确信司命、司祸一定属于“五祀”系统,理由是:
第一,根据简文记载,同一次祭祷中这些神祇并非一定全祭,常有减省,此类文例很多,容易理解。
第二,即使在同一次祭祷中,上述顺序并非必然,或有倒置,例如上引天星观简所载:“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24],司命和司祸神便在地主之前。
第三,根据笔者研究,楚简中有关“五祀”的祭祷自成系统,罕有将司命神夹杂在门、行、户、灶等家居小神中进行祭祷的,包山简墓出土有“五祀”神牌,称中霤为“室”,云梦简简中称中霤为“室中”“内中土”,很是明确,不可能将司命作为中霤别名,况且很难找到文献根据[25]。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司命不仅与司祸并列出现而同受祭祷(如包山、望山、天星
观等简所见),而且还与司禄并列出现(如上引新蔡甲三4),甚至与司祸、司慎并列出现(如上引新蔡零266)。而司祸又与司(礻差)、司(骨佗)并列出现(如上引新蔡乙三5),而司慎又与司祲并列出现(如上引新蔡甲一7)。
显然,这些带有“司”名的神祇不可能都归入“五祀”系统,它们应当是一组地位相类的神祇,同受楚人祭祷,只不过因墓主不同而在祭祷时有所侧重而已。
孙诒让将“司命”分作天神和家居小神这两类,其《周礼·大宗伯》下《正义》谓:“《楚辞·九歌》有大司命、少司命,大司命疑即此天神,少司命疑即《祭法》小神矣。”[26]王国维完全沿袭了这种说法:
《周礼·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盖即《史记·天官书》“文昌六星,四曰司命”,此乃天神,《楚辞》辞所谓大司命也。《祭法》“七祀”“五祀”皆司命居首,郑注曰“此小神,居人间,司察小过作遣告者尔。”又云:“司命主督察三命”。此与户灶诸神,俱为小神。《楚辞》所谓小司命是也。[27]
这种将司命分作天神和家居小神的思路,曾解决了不少问题。但孙作云否定此说,将楚辞中的大、小司命都视为天神,认为前者司成人之命,后者司小儿之命[28]。笔者也认为,从楚简材料看来,楚人祭祷的诸“司”均属于与星辰有关的天神。其实,宋代洪兴祖早就指出司命有文昌司命、三台司命和荆巫司命之分,但他引“秉清气兮御阴阳”(《大司命》)、“登九天兮抚慧星”(《小司命》)之句,认为大小司命二者均为天神而非宫中小神[29]。
那么这些天神是指什么呢?
关于“司命”的天文史料,主要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和《史记·天官书》:
《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大宗伯》中司命与风师、雨师并列,显然是天神。北斗的斗魁四星(天枢、天璇、天玑、天权)之上有六星组成半月状的文昌宫,司命、司中、司禄分别是其第四、五、六星[30]。根据《史记索隐》所引《春秋元命苞》,“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老幼。” 郑玄认为,《大宗伯》中的司中、司命,就是文昌宫的第五、第四星。
然而,除了文昌宫六星中有司命、司中之外,在斗魁之下还有六颗星两两相对,谓之“三台”(即“三能”),其中也有司命、司中之名:其上台二星称为司命,中台二星称为司中,下台二星称为司禄。据说此司命主寿,司中主宗室,司禄主兵[31]。《大宗伯》先郑注便认为,司中是三台之一[32]。贾公彦疏似乎也主此说[33]。
楚人崇拜的究竟是哪一个司命呢?历代无有定说。一种调停的说法,便将三台之司命称为“大司命”,将文昌宫之司命称为“小司命”[34],因为《楚辞·大司命》中有“总纷纷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余”之句,与三台司命主寿夭的功能相合。此说与上引孙诒让、王国维之说又有所不同。
虽然楚人所祭祷究竟是何种司命,目前从楚简中还不能得到直接答案,但它们属于北斗附近的天神,当属不疑。这可从楚简的同类记载中得到支持证明:
1.司禄。在上引新蔡甲三4中,司禄与司命同受赛祷,显示出此二神的性质相当,同属天神。司禄在天神中的位置也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文昌宫之司禄,据上引《春秋元命苞》,它主赏功进士;其二是三台之司禄,主兵。另外,据说司禄还有“增年延德”的法力[35]。如上所引,在香港中文大学所藏汉初(惠帝三年)《日书·有疾》中,也提到“司禄”起病的功能,可知在西汉初年的南方,将司禄视为疾病和寿夭之神的观念也曾流行。
包括司命、司禄在内的文昌宫是历代各家星占的重要内容,例如,《黄帝占》谓荧惑入文昌宫,则“天下有耗,土空民饥”;《春秋纬》、《荆州占》、《石氏星经》都说荧惑守文昌,则天下大乱,有兵刑之灾;而郗萌则谓:“荧惑入司命,近臣有抵罪者。荧惑三十日舍司禄,民大疾;舍司命,小童疾。”[36]
2.司慎。新蔡新蔡甲一7和零266两简中的司慎神,见于《左传·襄公十一年》,诸侯共盟于亳,其载书谓:
……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先公、先王,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坠命亡氏,踣其国家。
杜注:“二司,天神。”疏谓“盟告诸神,而先称二司,知其是天神也。……司盟非一神也,其司慎,亦不知指斥何神。但在山川之上,知其是天神耳。”《仪礼·觐礼》贾疏:“司慎司不敬者,司盟司察盟者,是为天之司盟也。”在新蔡零266中,司慎与公北、司命、司祸同受祭祷,既然司慎、司命均为天神,那么其它二神的性质也会大致相当。
3.司祲。“司侵”可读作“司祲”。《周礼·春官》专有“眡祲”之职,又有“保章氏”之职:
《视祲》:“掌十辉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掌安宅叙降。正岁则行事,岁终则弊其事。”
《保章氏》:“掌天星,以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岛之地,皆有分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妖祥;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
视祲职掌之所谓“十辉”,先郑注谓“日光之气”,指太阳周围妖祥云气之十种表现,其一即为祲,“阴阳气相侵”(先郑注)[37]。视祲所谓“安宅叙降”的功能,郑玄注谓:“人见妖祥则不安,主安其居处也。次序其凶祸所下,谓禳移之。”当民宅出现妖祥之象时,视祲则为之禳移灾祸,安宅定心。《周礼》中,视祲每年夏历正月(“正岁”)为民“安宅”,至当年岁末则统计其吉凶然否之多少(“弊其事”)。楚人之卜筮祭祷,有因祟而起的临时之祷,也有岁贞岁祷,与视祲之掌相近。
保章氏兼掌天星、星土、岁星、五云气、十二风诸职,其中与本文有关的是“五云”,即日旁云气之五种颜色,先郑所谓“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则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38]《左传·昭公十五年》载,梓慎见赤黑之祲,认为“非祭祥,丧氛也”。
先秦有筑灵台以望气之说,楚人亦建有多处有名的台式建筑,《九歌》中专有《云中君》篇,为祷祠云神之歌。故而,望云气之法在战国楚地流行,当无可怀疑。
4.司怪。颇疑“司(骨佗)”就是文献中的“司怪”。《说文·心部》:“怪,从心,圣声。”《土部》圣字读若“兔、鹿、窟”,苦骨切;而《骨部》骨字,则为古忽切。二者同纽(见纽)同部(段氏十五部)。另,怪与化,也可能有旁转关系。
司怪见于《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又称“东井钺前四星曰司怪,主候天地、日月、星辰变异及鸟兽草木之妖,明主闻灾,修德保福也。”其后各代正史《天文志》皆同此载。
5.公北·北方。在楚简所载受祷诸神祇中,有称为“北子”者,可能与楚王的分封之君有关,因为简文中提到“王之北子”[39]。楚简中有称为“北宗”者[40],其意不详,或许也与分封之君相关。另外,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关于“北宗”(或“宗北”)的祭祷,如“飨史于燎北宗不……大雨”、“受于宗北”,另外还有关于“北子”“北示”的祭祷记录,也值得注意[41]。
有一类称直接称为“北方”的神祇。虽然楚人有崇拜四方神之礼俗,东、西、南、北各方神均有可能成为祟源,并受祭祷,但其它三方之祷记录极少[42],唯有北方之祷最多:
赛祷于五世王父王母……地主、司命、司祸,各一肉(从歹),缨之吉玉,北方一环(秦家咀M99简11)
……祈福于北方,举祷一佩璧。(新蔡甲一11)
……[北]方、司命……(新蔡零378)
三楚先、地主、二天子、危山、北[方]……(新蔡乙四26)
……[攻]解于北方。择……(新蔡甲三239)
[以其]故说之,迻彭定之说,于北方一静(从牛),先之……(新蔡乙二30)
[攻解]于北方一牛(从静),先之以……(新蔡乙三40)
……以其故说之,赛祷北方……(新蔡乙三61)
祷北方一青从牛),先之一璧,就……(新蔡乙四14)
……一鹿,北方兄(祝)祷乘良马,珈[璧] ……(新蔡乙四139)
……酉之日,弌祷太、北方囗……(新蔡乙四148)
……太、北方、楚[先]……(新蔡零178)
这些“北方”之神,或紧随至尊天神“太”之后(如新蔡乙四148、零178)而居于楚先之前;或与司命、司祸等天神并列受到祭祷(如秦家咀M99简11、新蔡零378),都表明它似乎不是一般的方位神,而属于天神系列[43]。
最值得注意的是,楚人所祷还有一种称为“公北”之神:
公北、地主各一青牺;司命、司祸各一鹿,举祷荐之。或……(新蔡乙一15)
……[司]慎、公北、司命、司祸……(新蔡零266)
……公北……(新蔡零161)
由这几枝简文可见,“公北”有时居于地主之前(新蔡乙一15),有时与司命、司慎、司祸等神并列受祷,无疑,它更应属于天神系列,很可能指的就是北斗。这使人想起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有关“北宫”的条目,早期曾有学者认为是指星区,但更多学者认为是占者之名[44]。战国楚简中“公北”与其它几种星官一同受到祭祷,或许对帛书北宫的认识有所帮助。
楚人远祖祝融职居火正,观象授时,战国早期的随县曾侯乙墓中随葬有二十八宿图,战国时期楚人甘公是当时著名的天文学家,著有《星经》,楚人的天文学成就在当时应当居于领先地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楚人对于北斗中官的观察和崇拜,在文献中屡有所载。屈原《九歌》中有“援北斗兮酌桂浆”之句,《远游》中也提到“后文昌使掌行兮,选署众神以并毂。”据说也是楚人作品的《鹘冠子》中,专门记载了斗柄指向与四季的关系。对北极星的崇拜,表现为楚祭祷简中十分常见的“太”,限于篇幅,兹不赘举。郭店楚简中有《太一生水》篇。《史记·封禅书》载,汉武帝时宫中诸神“最贵者太一,其佐曰大禁、司命之属”。《汉书·郊祀志》:“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所谓太一,《史记·天官书》曰:“中官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以上论证表明,以中官天极(“太”“太一”)为核心,楚人祭祷一系列星官,这大概就是楚简中常见的诸“司”的主体,如司命、司禄、司慎、司怪。而司祲为主太阳云气之神。其它如司祸、司(礻差)、司救之具体含义尚待进一步探索。

三.楚人所祭诸“司”的经学意义
  若将上述楚简诸“司”的解读,与传世文献进行对证考察,可能有助于深化经学史上某些问题的认识。以笔者陋见,至少可能涉及如下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周礼》成书问题的思考;二是关于经学史上“六宗”的争讼。
1.从司命崇拜看《周礼》的成书时间问题
传世青铜器《齐侯壶》(或《齐侯罍》),各家皆有著录[45]。铭中言及“大司命”之祭,王国维最早注意到这一点,并将其与《左传》《周礼》相关记载联系考察:“归安吴氏所藏齐侯壶铭之文中有云‘誓于大司命’,然则司命即《左传》之‘司盟’,亦即《周礼》之‘明神’也。” [46]其后,郭沫若、杨树达、于省吾、孙作云等学者均对其字词做过考释,郭沫若将其改题为《洹子孟姜壶》[47]。由于其中所祭祷诸神及其祭品,在楚地卜筮祭祷简中多有出现,故而今天可以通过楚简材料的新进展,对该器铭文重作释读:
齐侯雷聿丧其簋(舅)。齐侯命大子乘遽来句(敂)宗伯,听命于天子。曰:“期则尔期。余不其事(使)女(汝)受刺,遄传淄(祇)御,尔其跻受御。”齐侯拜嘉命。于二天子,用璧、玉備(佩)一司(笥)[48];于大無(巫)、司折(慎)于(与)大司命,用璧、两壶、八鼎;于南宫子,用璧二、備(佩)玉二司(笥)、鼓钟一肆。齐侯既济洹子孟姜丧,其人民都邑堇(谨)宴無(舞),用从(纵)尔大乐,用铸尔羞铜,用御天子之事。洹子孟姜用乞嘉命,用祈眉寿,万年无疆,用御尔事。
关键性的改释有以下两点:
第一,二天子。原释作“上天子”,因“上”之字形为二横,致误。“二天子”之神,在楚简中常见,如包山简213、219、238、244,亦见于天星观、新蔡简中。在新蔡简中有向二天子各贡献佩玉的记录,如:“归佩玉于二天子,各二……(甲三81、182-1)”、“归佩玉于二天子,各二璧(甲一4)”,说明《洹子孟姜壶》中向二天子分别用璧和佩玉是可信的。
第二,“于大無(巫)、司慎于(与)大司命,用璧、两壶、八鼎”一句。前贤多将“折”读为“誓”,整句文意赘沓未安,现在楚祭祷简中“司慎”之神的释读(如本文上引),使之大为改变:大巫、司慎和大司命为三个并列的神祇,故对他们所用之祭品璧、两壶和八鼎也是并列的三种,一一对应。“司慎于大司命”应读为“司慎与大司命”,于通与,无须赘言[49]。
从改释后的铭文看来,《洹子孟姜壶》铭文中共祷五神,除“南宫子”目前尚不清楚之外,其余四神均常见于楚卜筮祭祷简中。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就地域而言。大司命崇拜齐、楚二地皆有,司慎崇拜齐、晋、楚三地皆有,这与汉代晋巫、楚巫同祠司命的现象相呼应,说明王夫之、章太炎等人将礼书之司命崇拜溯源至楚的说法,实不能成立[50]。
就时间而言。根据前贤研究,《洹子孟姜壶》中齐侯指齐庄公,洹(桓)子指陈(田)桓子,前者在位时间为公元前553—公元前548年。目前已知的记载有上述诸神的几批楚卜筮祭祷简,其下葬年代约相当于战国中晚期,即公元前400年—公元前300年左右;楚辞《九歌》之《大司命》和《少司命》的写作年代略晚于此。它们均比《洹子孟姜壶》晚了二百年以上,也比《左传·襄公十一年》有关司慎的记载晚了二百多年。
《周礼》晚出,今文经学以伪书诋之。其成书年代历代聚讼不休,有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说、汉初说、刘歆作伪说等等,前哲时贤多有论辨,于兹不赘。上论楚、齐两地共祷诸神(司命、司祲)与《周礼》所载相合,楚、齐、晋三地所祷神祇(司慎)与《左传》所载相合,这些事实或许有助于说明,《周礼》其书之形成不至于太晚,盖在战国中期以前。
2.关于“六宗”的争讼
《尚书·舜典》:“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此处的“上帝”,也有不同解释,王肃认为“上帝,天也”,马融认为“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宫,天之最尊者。”马融之说,与上文所论楚简诸司多为围绕中宫天极的一系列星官的结论,正相吻合。《舜典》此文所展示的祭祀诸神之结构,与楚简所示颇多类似。
这里要讨论的是“六宗”之义。“六宗”有其数而无其名,故先儒各以意说,聚讼不已。根据《驳五经异义》、《尚书·舜典》正义、《周礼·大宗伯》疏、《礼记·祭法》正义、《史记·五帝本纪》三家注、《通典》等材料,大致可归纳出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欧阳、夏侯等《尚书》学官认为,六宗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无神助却能阴阳变化,有益于人,故郊祭之。
第二,《古尚书》家谓,天宗有三(日、月、北辰),地宗有三(岱、河、海),即阳宗日、阴宗月、星宗北辰、山宗岱、水宗河、泽宗海。贾逵亦主此说。
第三,孔光、刘歆认为,《周易》之震、巽等六子之卦(水、火、风、雷、山、泽)即为六宗。
第四,伏生、马融认为,“六宗”是天、地、四时,即天、地、春、夏、秋、冬。
第五,东汉安帝即位,依照《虞书》禋于六宗,礼同大社[51]。
第六,郑玄谓,六宗皆为天神,即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第七,王肃谓,六宗指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
以上诸说,第一、三、四、五诸说均空洞无物,难以落实,为前代礼家所摒弃。“六宗”处于上帝之后,山川之前,故不应包括此二类神祇,对此郑玄《驳五经异义》已辩之甚明。如是,则第二说(《古尚书》家言)亦不能考虑,尽管楚简材料表明,楚人对日、月、北辰、岱、河、海六神之祭相当齐备(详下)。
所余惟郑玄和王肃两家可备斟酌。在目前已经公布的楚地卜筮祭祷简中,日月之祭称为“日月”[52],山陵之祭有“五山”“危山”等[53],川泽之祭有“大江”“大水”等[54],星辰之祭已见上述本文所论,水旱之祭可见最新公布之上博藏简《柬大王泊旱》。然而,迄今尚未见风师、雨师、司中之祭。这样,郑玄之说便大打折扣,王肃之说似乎更值得回味。
王肃之说又见于《礼记·祭法》、《古文尚书》孔传和《孔子家语》。《古文尚书》孔传和《孔子家语》历来被视为伪书,王肃本人可能就是这两部书(尤其是《舜典》注)的作者[55]。而《祭法》也为历代礼家所疑,如孙希旦就说:“《礼记》固多出于汉儒,而此篇尤驳杂不可信。”理由有二:一是《祭法》中“夫圣王之制祭祀”以下一段,见于《国语》,为展禽论臧文仲之语;二是《祭法》中诸多礼制与其它经传不合[56]。
《礼记·祭法》:“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禳祈)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萗),祭星也;雩宗(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时也。”上文已经表明,其日、月、星、水旱之祭均见于楚简。《国语·楚语下》提到“日祭月享,时类岁祀”,楚简中有所谓“岁贞”“月贞”,与之相应有必有“岁祷”“月馈”,可见《祭法》中的“祭时”也非臆造。这样,除了“祭寒暑”之外,《祭法》之六祭均有所自,并非如孙氏所谓“与其它经传不合”。
总之,楚简材料表明,“六宗”诸说中王肃之论略有可信,《礼记·祭法》的记载与楚简材料基本相近。由此再向前推进一步,虽然《古文尚书》孔传和《孔子家语》系后人伪作,其所剿袭之《祭法》,其可信度也是相当高的。

(此文原载《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1期〔春之卷〕)
(编者按:[1]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冢楚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荆沙铁路考古队:《江陵秦家咀楚墓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88年第2期。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以下引自上述资料,不另具注,只随文附以简号。
[2]本文所引天星观简的释读,除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外,参考了晏昌贵《天星观“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载《楚地出土简帛文献思想研究》第二辑,湖北育出版社2005年,不另具注。
[3] 黄锡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辑证》图版壹柒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4]散见于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本文所引,参考了晏昌贵《秦家咀“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湖北大学学报》2005年1期,不另具注。
[5]璎,写作 (王贝女),当读为璎,即献玉祭神,又见于秦家嘴M99等楚祭祷简中。参于成龙《〈山海经〉祠祭“婴”及楚卜筮简“璎”字说》,《古文字研究》第25辑。
[6] 《孙子·作战》:“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孙子·虚实》:“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管子·法法》:“为其(人君——引者注)杀生,急于司命也。”《管子·国蓄》:“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管子·山权数》:“谷者民之司命也,智者民之辅也。”《庄子·至乐》:“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
[7]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韩非子·喻老》与之略同。
[8] 《史记·封禅书》。
[9]《史记·孝武本纪》。
[10] 陈松长编著:《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第108页。
[11] 《论学谈诗二十年——胡适杨联升往来书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97页。
[12] 《云笈七签》卷十九。
[13] 例如,《灵宝洞玄自然九天生神章经》(又名《三宝大有金书》):“太一执符,帝君品命,主箓勒籍,司命定算,五帝监生,圣母卫房,天神地祇,三界备守。”(《云笈七签》卷十六)
[14]《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第36页。此处断句和改读从刘乐贤说,见刘文《读〈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江汉考古》2001年第4期。承晏昌贵先生相告,谨谢。
[15] 《云笈七签》卷十八。
[16] 李零:《考古发现与神话传说》,《学人》第5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年。
[17]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68-169页
[18]《包山楚简初探》,第165-169页。
[19] 何琳仪:《新蔡竹简选释(上)》,《简帛研究网》2003年12月7日。
[20] 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第1014页。李零在《读〈楚系简帛文字编〉》(《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科学出版社1999年)中指出《滕编》第188页的“诉”字可能读作“慎”,陈剑《说慎》(《简帛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陈伟《包山简“秦客陈慎”即陈轸试说(《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均可参考。
[21] 黄焯:《经典释文汇校》,中华书局1980年,第168页。
[22] 李家浩:《包山楚简的旌旆及其它》,《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264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703页。
[23] 何琳仪:《新蔡竹简选释(上)》,《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2月7日。
[24] 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第614页。
[25] 拙作《“五祀”祭祷与楚汉文化的继承》,《江汉论坛》2004年第9期;《人大复印资料·先秦秦汉史》2005年第1期。
[26] 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第1306页。
[27] 王国维:《东山杂记》卷一《司命与灶》,《王国维学术随笔》,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28]孙作云:《〈九歌〉司命神考》,原载《清华月刊》1937年第1卷第1期。收入《孙作云文集》之《〈楚辞〉研究》(下),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60-470页。
[29] 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70页。
[30] 此诸司之顺序,历代《天文志》有所不同,《史记》是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汉志》是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晋书》以下诸《志》皆作,四曰司禄、五曰司命、六曰司寇。参梁玉绳《史记志疑》。
[31] 《北堂书钞》引宋均注谓:“能,今之台也。”《春秋元命苞》:“魁下六星,两两而比,曰三能,主闓德宣符德立题。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次二星曰中台,为司中,主宗室;东二星曰下台,为司禄,主兵。”而《开元占经》引《黄帝占》云:“近文昌宫者曰太尉司命,为孟;次星曰司徒司中,为仲;次星曰司空司禄,为季。”《史记·天官书》“危东六星”下《正义》又说:“司命二星,在虚北,主丧送。司禄二星,在司命北,主官司。危二星,在司禄北,主危亡。”
[32] 郑司农注:“司中,三能三阶也。司命,文昌宫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如此,则先郑又将司命归于文昌六星之一。以上诸说,并见孙诒让《周礼正义》。
[33]贾疏引《武陵太守星传》谓:“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34] 参《辞源》“司命”条,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464页。
[35] 《宋史·天文志》谓:“司录二星在司命北,主增年延德,又主管功赏、食料、官爵。”盖为上述二说的综合。
[36] 瞿昙悉达:《开元占经》卷三十六,岳麓书社1994年,第413-414页。
[37] 孙诒让:《周礼正义》,第1979-1984页,中华书局1987年。
[38] 《周礼正义》,第2114-2128页。
[39] 关于北子的简文有:
……囗于东宅公、社、北子、行囗……(望山115)
……栽陵君肥冢酒食。举祷北子肥豢、酒食。速瘥,赛之。(望山116)
……王之北子各冢冢酒食,蒿之,思[攻解]宫室囗……(望山117)
……北子冢冢酒食……(望山118)
[40]关于“北宗”的简文有:
……囗举祷北宗一环,举祷逨一羝,社囗其古含(从月)……(望山125)
……北宗,各一囗……(新蔡零476)
……[北]宗、灵[君子]……(新蔡零602)
……□举祷北宗一环(天星观27、613)
……北宗……(新蔡零107)
[41] 《殷墟甲骨刻辞类纂》,第64-67页,中华书局1998年。
[42]有关四方神的简文有:
一祷西方全猪豕。(天星观简)
思攻说,归(馈)佩珥、冠带于南方。(包山简231)
南方又有祟,与啻=见。(望山楚简77)
且有恶于东方。(天星观简)
[43]另外,在望山简126、新蔡简之零零162、254、甲三110、乙四26中,都有“北某”受到祭祷的记录,不过由于竹简残泐之甚,不能确认其为北宗、北方,抑或是北子。
[44] 陈奇猷持星区说,席泽宗、王胜利、刘乐贤等人持占人说,日本学者认为是占书,有关争论的详细观点,可参刘乐贤《马王堆天文书考释》第211-218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
[45] 《三代吉金文存》(12·34·1-2—35·1),《殷周金文集成》15·9729、9730,《金文总集》07·5802,《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850,华东师大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金文引得(春秋战国卷)》6242。
[46] 王国维:《东山杂记》卷一,《王国维学术随笔》,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8页。
[47]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212页下。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第35-37页。孙作云:《九歌司命神考》,同上。于省吾:《泽螺居楚辞新证》之《九歌·大司命》条,中华书局2003年,第171页。
[48]玉備,即同铭后文“備玉”,读作佩玉或玉佩,楚简常见,如包简213:“赛祷太備(佩)玉一环。”天星观简“享荐大水一佩玉环”、望山简54:“举祷太、大水備(佩)玉一环。” 新蔡简甲三81、182-1:“归佩玉于二天子,各二……。”说详《望山1、2号墓竹简释文与考释》第56注,《江陵望山沙冢楚墓》第262-263页。
[49]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一,岳麓书社1985年,第23-26页;杨树达:《词诠》卷九,中华书局1982年,433-434页。
[50]王夫之《楚辞通释》(中华书局1959年,第36页):“大司命旧说文昌君第四星为司命,出郑康成注,乃谶纬家言也。……大司命、小司命,皆楚俗为之名而祀之。” 章太炎《大夫五祀三祀辨》(《章太炎全集(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84-287页;《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9-31页):“鲁并于楚,《祭法》所述祀典,泰半本《鲁语》展禽之说,其为楚人删集,又易知也。”
[51]《五帝本纪》裴骃《集解》引司马彪《续汉书》云:“安帝立六宗,祀于洛阳城西北亥地,礼比大社。魏因之。至晋初,荀顗言新祀,以六宗之神诸家说不同,乃废之也。”
[52] 如包山祭祷简248:“思攻解于日月与不辜。”
[53] 如:“乙亥祷楚先与五山”(新蔡甲三134、108),“举祷五山”(新蔡甲三195),“峗山,一古(从羊)”(包山简237)。
[54]例如:赛祷大水佩玉一环(包简213)“溺于大波一牂(天星观简),昭告大川有介(从氵)(新蔡甲三21)等等,参拙作《楚地水神研究》,“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会第九次年会”论文,2005年10月,长沙。
[55] 《尚书》之《舜典》篇情况尤其复杂,《经典释文叙录》:“江左中兴,元帝是豫章内史枚赜上《孔传古文尚书》,亡《舜典》一篇,购不能得,乃取王肃注《尧典》篇以续之,学徒遂盛。后范宁变为今文集注,俗间或取《舜典》篇以续孔氏。”可见,此篇东汉时已亡,是东晋梅赜献《伪古文尚书》后,时人从《尧典》中将“慎徽五典”以下内容析出而成,其注释系采用王肃注和范宁注拼合而成。后齐姚方兴献大航头本《舜典》,也拼凑了马融和郑玄注,今本《尚书正义》即用姚本。
[56] 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第1192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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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周礼-楚简中的诸“司”及其经学意义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