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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释《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简三“如秙加之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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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第七簡與第三簡連讀,為陳劍之意見[1]。此二簡相關文句為“公乃身命祭有司:祭服無黻,器必蠲潔。毋入殘器,犧牲、珪璧必全。如秙,加之以敬。”“祭有司”指掌管祭祀的官員,從陳偉之說;“黻”字之釋為季旭昇之意見;“蠲潔”則為陳劍之說;“殘器”,從彭浩釋[2]。數句記齊桓公命宗祝慎祭,簡文“秙”自與祭祀有關。整理者分析此字為“從老,古聲”,並將“如古(從老)加之以敬”連讀,謂大意為“如要增加祭品以表示敬重”[3],實不可通。諸家對此也提出許多不同的意見,茲簡述如下:
1.何有祖舉包山簡68“耆州”之“耆”字,謂此字當隸作“耆”,釋為“祈”,並斷讀為“如祈,加之以敬”[4]。
2.季旭昇釋此字為“故”,“如故”屬上讀,作“犧牲珪璧,必全如故,加之以敬”,謂祭品依照舊有禮制完全具備[5]。魯家亮亦從季氏說,惟以“故”在此代指“祭祀”,“犧牲珪璧,必全如故”意謂“犧牲珪璧必須要用最好的,如同舉行祭祀一樣”[6]。
3.范常喜指出此字上部所從實非“老”字之省,當從“禾”,隸定作“秙”,字從“古”聲,讀為“苦”,訓為粗劣。簡文數句斷讀作“犧牲珪璧必全,如苦,加之以敬”,意為“犧牲珪璧一定要齊全,如有粗劣不好的,則恭敬地再添加上好的”[7]。
4.劉信芳同意范常喜對於字形的分析,但認為此字當讀為“酤”,即清酒。更引《書‧酒誥》經傳說明此酒不常飲,惟祭祀用之。簡文“如酤”謂此祭祀依照奉清酤之禮[8]。
5.陳偉釋此字為“胡”,引《廣雅‧釋詁》訓為“大”,並將數句斷讀為“犧牲珪璧,必全(牷)如胡;加之以敬。”全讀為“牷”,訓為純色完全,專指對犧牲的要求;“胡”則專指對珪璧的要求。簡文“如”為連詞,表並列關係,義同“與”、“及”[9]。
簡文此處從“古”之字,上部與“老”、“考”等字所從差異較大,如范常喜所說,其所從實為“禾”。諸家考釋此字多著眼於所從“古”聲,惟劉信芳釋“酤”,蓋以所從“禾”為義符。愚以為“秙”字從禾、從古皆為聲符,讀為“祝嘏”之“嘏”。先秦文獻中“嘏”與“假”、“格”通用,如《書‧堯典》“格于上下”之“格”,漢代今文作“假”;《儀禮‧士冠禮》“孝友時格”,鄭玄注:“今文‘格’為‘嘏’”;《少牢饋食禮》“以嘏於主人”,鄭玄注:“古文‘嘏’為‘格’”。可知此字,漢代今文作“假”或“嘏”,古文作“格”[10]。“禾”字古音為匣母歌部,“古”、“嘏”、“假”皆為見母魚部,“格”為見母鐸部。魚、鐸二部陰入對轉,是以“古”、“嘏”、“假”、“格”諸字可通;見母與匣母均為舌根塞音[11],魚、歌二部古通(如古文字“俎”及“宜”字;《說文》“各(從牛)”為“駕”之籀文;“奓”為“奢”之籀文等)[12],故簡文從“禾”得與上舉諸字通。《說文》:“嘏,大遠也。從古,叚聲。”林義光指出:“嘏訓為福為大,遠古之義經傳無作嘏者。古、叚皆聲也。”[13]其說是。吳汝綸釋《書‧湯誓》“格爾眾庶”之“格”云:
格,與假同字。“格爾”者,告爾也。《呂覽‧士容篇》“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高誘注:“假,猶請也。”《爾雅‧釋詁》:“請,告也。”孟康《漢書注》:“古者名吏休假曰告”,是假有告義也。“格爾”即“假爾”,《禮》之“假爾大龜”、“假爾大筮”,是其例,皆謂告爾也。《周書‧皇門解》“爾假余德憲”,假亦當訓告。解者均失其詁。格又與嘏同字,《儀禮‧少牢饋食禮》“以嘏於主人”,嘏亦告也。[14]
其說甚確。《禮記》、《儀禮》中“祝嘏”之“嘏”又“告”義之引申。《禮記‧禮運》“脩其祝嘏”,鄭玄注:“祝,祝為主人饗神辭也;嘏,祝為尸致福主人之辭也。”古人祭祀,以尸為神靈之代表,而以祝傳達主人之祈願與鬼神之祝福。《禮運》云:“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孫希旦《集解》謂:“祭初饗神,祝辭以主人之孝告於鬼神,至主人酳尸,而主人之事尸畢,則祝傳神意以嘏主人,言‘承致多福無疆于女孝孫’,而致其慈愛之意也。”[15]祝代主人致饗辭於神曰“祝”;尸命祝告福于主人曰“嘏”[16]。
祝嘏在祭禮中常流於敷衍或媚禱,所以簡文謂“如嘏,加之以敬。”《禮記‧禮運》引孔子語:“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嘏)[17]。祝、嘏辭說,藏於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常古”即“常故”,指舊法[18]。“莫敢易其常故”,乃“敬”之表現;而祝嘏之辭“藏於宗祝巫史”之“非禮”,則由於其“不敬”。孫希旦《集解》云:“人君無德,祝、嘏之辭說,變易常禮,媚禱以求福,矯舉而不實,必有不可聞於人者,固為宗、祝、巫、史之所私藏,若漢世祕祝之類是也。幽國,言其國之典禮幽暗不明也。”[19]〈禮運〉云:
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其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
此與簡文“祭服無黻,器必蠲潔。毋入殘器,犧牲、珪璧必全。如嘏,加之以敬”所云雖有繁簡輕重之差別,但其意義與精神相通,可為本文釋“秙”為“嘏”之佐證。
二零零六年四月廿日書於南港
(編者按:[1]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2]陳偉:《〈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釋(續)》,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5日;季旭昇《上博五芻議(上)》,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陳劍前揭文,注23;彭浩:《“錢器”小議》,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1日。
[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頁184。
[4]何有祖:《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試讀》,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5]季旭昇:《〈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毋入錢器”句小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2月23日。
[6]魯家亮:《〈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與〈管子‧戒〉對讀札記》,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4月13日。
[7]范常喜:《〈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三“秙”字試說》,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2日;《關於“秙”字的一點補充》,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6日。
[8]劉信芳:《“錢器”補說》,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3日。
[9]陳偉:《〈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釋(續)》,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年3月5日。
[10]參考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4月),頁16至17、頁879。
[11]參考李珍華、周長楫:《漢語語音發展史說略》,《漢字古今音表》(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月)附錄,頁9至12。按,早期古音家對匣母之擬測主要有兩派意見:董同龢、王力認為是舌根濁擦音;高本漢、李方桂認為是舌根濁塞音。後來蒲本立、邵榮芬及鄭張尚芳均主匣母分為舌根濁擦音(或喉濁擦音)及舌根濁塞音兩類。
[12]此于省吾《“鄂君啟節”考釋》(《考古》1963年第8期,頁443)一文所舉。
[13]林義光:《文源》卷十二。
[14]吳汝綸:《尚書故》,《吳汝綸全集》(合肥,黃山書社,2002年9月),第二冊,頁544。
[15]孫希旦:《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2月),頁594。
[16]按,《儀禮·少牢饋食禮》記有完整之祝嘏辭:“祝祝曰:‘孝孫某敢用柔毛、剛鬣、嘉薦、普淖,用薦歲事於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祝)以嘏于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于女孝孫:來女孝孫,使女受祿于天,宜稼於田,眉壽萬年,勿替引之。’”
[17]孫希旦《集解》:“假當作‘嘏’,福也。”王夢鷗《禮記今註今譯》謂“大假”,《家語》作“大嘉”,《大雅‧假樂》之詩,《中庸》引作“嘉樂”,是嘉、假通用。
[18]按,《孔子家語‧禮運》亦有此段記載,“莫敢易其常古”作“莫敢易其常法”。
[19]孫希旦:《禮記集解》,頁59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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