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黄宗智:小农经济理论和探讨的问题——《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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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宗智:小农经济理论和探讨的问题——《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一章(二)


(三)经济落后的问题
中国社会经济演变型式异于西方的问题,必然会连带引出中国经济为什么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的问题。艾尔温继他的分析,进一步论说人口压力通过两条主要途径迫使中国经济的落后:它蚕食了小农农场维持家庭生计以外的剩余,而使小农无法积累“资本”,它也把传统农业推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但对新式投资,却起了抑制作用。因此,中国农业陷于一个“高水平均衡的陷阱”(1973:特别见第十七章)。
艾尔温的分析和舒尔茨的看法基本一致。他们认为中国的小农和西欧与美国的农场主一样,是追求最“合理地”使用资源的经营者。这样的小农把传统的农业推到高效率的“均衡”。此外,英国的经历似乎证明地租并不足以妨碍佃农资本家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前驱。因此,小农家庭式农场的生产组织方式应该保留。不应通过革命来改造它的社会结构[1] 。
艾尔温根据他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了政治性的结论。关于帝国主义怎样影响中国的问题,艾氏写道“近代西方的历史性使命是缓和,而后解脱中国的高水平均衡陷阱”(1973:315)。帝国主义把中国开放给世界市场,并提供了近代科技,因而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和科技传输如真能不受限制地发挥其作用[2] ,其结果定会导致中国的工业化。而中国小农的企业心和创造性会重新显示出来,并促进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艾尔温,1973:315—6,319)。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把封建主义下的小农视为受剥削的辛劳者。其生活之外的剩余,是被地主以地租形式榨取掉的。因此,他们认为,艾尔温那样问小农何以没有累积资本来促使经济发展,是没有意义的。地主控制了可供投资的剩余,所以这个问题应该针对他们提出。只要封建地主把剩余用于消费而不作生产上的投资,经济便会停滞不前。只有当一个新的积累资本的阶级兴起,才能导致新的雇佣关系和新的生产力,资本主义改造才会实现。生产方式从旧到新的过渡,源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作用。这样,一种生产关系会继续到它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为止。而在真正向新的生产方式过渡时,会呈现生产关系及生产力双方面的变化。资产阶级是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3] 。
保罗·巴兰为进一步阐明资本形成的过程而区别“实际剩余”(消费后留下的)和“潜在剩余”。后者包括从劳动者身上榨取而供统治阶级消费的剩余,现存阶级关系一旦改变,这样的剩余便可能用于生产投资,故称为“潜在”的剩余(巴兰,1957:特别注意第二章)。维克托·利皮特把巴兰的理论应用于革命前的中国,试图以数据说明:地租、雇佣劳动、高利贷和赋税等形式,是用以榨取小农剩余的手段。以地租形式榨取“潜在剩余”的计算方法最易说明:如有1/3(利皮特数据的约数)的耕地出租,而租率一般约为农产的一半,那么收取的地租就约为农业总产量的1/6。再用此演算程序来计算支付工资后的剩余,农民付予高利贷主的利息,以及小土地所有者对国家所交付的赋税,利皮特得出的总数约为农业总产量的30%,相当于经济整体总产值的约19%(利皮特,1974)。
因此,利皮特认为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并非如艾尔温所提出的剩余匮乏[4] ,而是潜在剩余被统治阶级所控制,只作奢侈性消费,而不去用作生产生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只能随社会革命而产生。中国土地的经济意义是:国家通过社会革命,从统治阶级夺取的潜在剩余,部分转用于生产性投资,部分用以提高农村社会中贫穷分子的生活水平(利皮特,1974,1978;参较里斯金,1975)。
利皮特证明,这个小农经济中存在相当的剩余,是对艾尔温“陷阱”的前半部分的一个重要纠正。考虑到生产关系,便不会怀疑这个社会中有小部分人控制了相当的潜在剩余的事实。对华北平原的农业而言,本书的资料特别突出经营式的农场主。他们直接参与生产,而异于普通地主;他们控有剩余,而又异于一般小农。分析他们为什么没有作创新性的生产投资,可以具体地说明中国农业停滞不前的原由。
艾氏“陷阱”论的下半部分,分析高密度人口对剩余使用的影响,尚需进一步讨论。我们可以把他与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分析综合起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人口与生产关系,如何相互影响该经济体系中剩余的使用?这里,经营式农场的历史,可以清楚地说明一个在人口压力下分化了的小农经济,怎样阻碍农业部门中资本的形成。它也可说明社会政治制度在这方面所起的作用。
农业部门当然不能单独地解释整个经济体系。农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工业部门的成长,例如可以为它提供用于投资生产的剩余。而农业的落后,也可以抑制工业的发展,例如限制了国内市场的发展。相反地,一个高速发展中的工业部门,也可促进农业的发展。利皮特的分析,试图解释中国经济的整体。但艾尔温主要着眼于农业。要对人口和社会结构如何在落后的中国经济中互相作用这个大问题作出分析,我们必须考虑到农业部门以外的许多其它因素。在此问题上,本书只能作一些初步的分析,指出一个内卷而又分化了的小农经济,在某些方面,怎样影响到中国幼小的工业部门中资本的形成和使用。
(四)帝国主义的问题
本书的另一重要问题是,中国农村在近代怎样受到西方和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形式主义者既然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前题;所以也认为,世界资本主义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基本方面是有利于中国的。如上所述,艾尔温坚持帝国主义赋予了中国经济唯一突破停滞陷阱的机会。但是,中国经济并未真正能够迅速地发展。艾氏认为,这应归咎于高密度的人口。形式主义经济学中很大影响的“二元经济论”模式,同样地认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冲击,使中国经济分化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一个是受帝国主义刺激而兴起的“现代经济部门”,主要集中在商埠、城市。另一个没有受到此刺激的腹地的“传统经济”。这两个体系分道扬镳,极少互相渗透。传统经济的劳力集约和所生产的价格低廉的货物,仍吸引着传统市场的乡村消费者。在这方面,经常引用的例子是手工织的土布。它不仅幸存,而且在面临机织布的竞争下增长。现代工业产品,往往价格较为昂贵,超出收入低微的农村消费者的支付能力。所以,那些商品,正和现代经济部门的影响一样,大多局限于城市。于是,近代的中国农村,实质上没有受到帝国主义和近代城市经济多大的影响(侯继明,1965:特别是第七章;侯继明,1963;墨菲,1977)。
马克思主义者不会同意帝国主义有益而无害的论说。根据西方一个主要的马克思主义流派的分析,帝国主义所强加于第三世界的是一个两层的剥削系统:在受害国内,城市榨取农村的剩余产品和原料;在国际之间,先进国家榨取后进国家的经济的剩余。“宗主国”与“附属国”,又或“中心”与“边陲”地区之间的关系是个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帝国主义非但没有赋予第三世界以经济繁荣,它实际上强加了“附属性”,造成并延续了其经济落后状态(弗兰克,1973;1978)。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1974,1979)在“附属论”之上又加添了资本主义“世界系统”的观念:世界市场把各国的经济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体系。这个观念的优点,是有助于把剥削意图这个感情性的问题,从帝国主义问题的 讨论中摈除,而强调它的客观系统性和世界性。它也突出全世界同类现象的相关性,指出这些现象都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扩张有关(沃勒斯坦,1979;1974)。
实体主义者从另一角度指同帝国主义的破坏性作用。根据斯科特看法:脱离人与人之间直接联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旦侵入农村,前资本主义的互惠性道义经济便会遭到破坏;此外,资本主义殖民地国家机器向农村榨取更多的剩余,也会瓦解闭塞自主的前资本主义自然村。
西方这三家学派的论说,虽然都有助于了解近代中国,但它们都忽视了中国在帝国主义入侵之前的内在的变迁动向。本书将指出:只有把这一变迁型式分析清楚,我们才可以从几个世纪的眼光来了了解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影响。“二元经济论”,虽然在讨论农村手工织布业的命运时,大体上正确,但却严重地低估了农业加速商品化对中国农村的影响。“附属论”在分析机器纺纱对手工棉纺业的破坏,以及日本经济侵略对山东省经济的影响,虽然基本正确,但它忽视了这一事实:即中国小农经济在结构和变动的方向上,基本延续着过去的趋势。最后,道义经济的论述,虽然指出了生产关系演变过程中常被人忽视的一面,它却过分夸大了道义观念在过去生产关系中所起的作用。
至于帝国主义和近代中国经济的落后,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帝国主义和中国内在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如何相互作用这一角度来考虑。单纯突出帝国主义这一因素,或者把它当作一个类似实验室的试验中可以随意加入或抽出的因素,我认为是不符合历史客观事实的。帝国主义一旦侵入中国,即和中国原有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系结合成为一个整体。本书将提出理解此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即着重分析资本形成的过程,把帝国主义视为许多相关的决定因素之一。
三、中国的农村
华北平原的村庄,如同它们的小农一样,同时具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各自分析中所突出的三种特征。小农家庭一般都在一定程度上是分别为市场生产的单位。从这一角度来看,与其说每个村庄是一个紧密内聚的整体,不如说它是一个由个别农户组合的街坊。可是,大部分的村庄也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它的居民直接消费他们的产品的一部分。村庄不仅划出居住的界限,也在某种程度上划出生产与消费的界限。工作和居住的纽带关系,又常和宗族关系交织而互相强化。从这一角度来看,村庄是一个闭塞的、或许也是紧密的共同体。同时,一般村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租佃和雇佣关系。着眼于这些关系,便会得出村庄是一个分化了的社会的缩影:其中部分人榨取其他村民生产的剩余。和分化了的小农经济一样,华北村庄及其在近代的演变,必须综合形式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的观点,而又注意不同村庄的区别来进行分析。村庄多半具有三种特征,但其混合的比例,则随村庄的经济和社会结构而变化,也因村庄所遭受的外来势力的性质不同而变化。
(一)过去的研究
美国史学家心目中的中国村庄的形象,主要来源于形式主义的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威廉·施坚雅的研究。施坚雅企图纠正人类学主流派只注重小社团而忽略村庄与外界的联系的实体主义倾向。他写道:
人类学者在中国社会作实地调查时,把注意力几乎全集中在村庄上,大多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况。要是说中国的小农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中,那个世界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共同体。我要指出的是:小农的实际活动范围,并不是一个狭隘的村落,而是一个基层集市所及的整个地区(施坚雅,1964—65:32)。
根据施氏的说法,基层集市是地方市场系统的三层等级中最低的一级。在这里,“农户一般贸易需要”都可得到满足。它也是农产品和工艺品向上流动的起点,和供应小农消费的货物向下流动的终点。一个典型的基层集市,是一个约有18个村和1,500个农户的核心点。所及范围,约为50平方公里的六角形地区(同上:3,6)。
根据施坚雅于1949年在成都东南25公里的集市高店子所作的三个月的实地调查的结果,当地一个小农:
到50岁时,在基层市集赶集已达3,000次。他与该共同体的每户男子平均至少在同一街道上碰面1,000次。他在市上向来自各方面的小贩购物。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在茶馆内与远处村庄的小农朋友社交往来,……上集市的人很少不在一两个茶馆内消磨至少一个钟头。在好客和联谊的礼俗下,任何进门的村民,都可以立即成为座上客。在茶馆里消磨的一个钟头,无可避免地扩大了个人的交际圈子,也加深了他对这些共同体社会其他部分的认识(同上:35)。在这样一个图象中,每个小农都“与同一个市场系统中所有的成年人有点头之交”。基层市场共同体是媒婆、秘密社会、宗教组织、方言等等的基层空间范围(同上:40—41)。一言以蔽之,它是“小农的社会生活的圈子”,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同上:40—41)。
施氏后来把早期分析市场的模式,延伸成为一个包含八层等级的“中心地”的模式,上达县城以及区域性和中央的大都市。同时,市场系统也上延而成为整体的“区域系统”,把中国分为八个“大区域”,每区围绕它的中心都市。此外,在空间之外兼顾到时间,把市场结构和区域系统上溯到它们的历经数世纪的“周期节奏”(施坚雅,
1977a,1977b)。
施氏原意,不过是要矫正人类学家只着眼于小社团的倾向,但结果几乎完全消灭了他的对手(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到他在美国学术界影响之大)。一整代的美国史学家,都以为中国的村庄,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因此,未注意到村庄这个单位。这个假说,在过去许多学术研究中有所体现,表达得最明白的,也许就是今日在美国学术界影响颇大的西达·斯科波尔,一位全靠第二手文献来描述中国社会结构的比较史理论家:
……我们必须留心,传统中国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并非个体村落,……而是包括一组村庄的市场共同体。……虽然农民在个体村庄内居住和工作,但市场共同体才是他们真正的世界。他们经常到定期市集作买卖,取得工匠的服务,贷款,参加宗教仪式,以及寻找婚姻对象(斯科波尔,1979:1949)。
形式主义学者的不甚重视村庄的观点,也得到其他几种研究者无意中的支持。美国学者对“帝国后期”中国政治结构的研究,多集中于国家政权和士绅阶级。庶民小农,除了在叛乱期外,都被视为纯粹被动地受国家统治和士绅领导的对象。萧公权的主要著作《中国农村:十九世纪帝国政权对人民的控制》(1960),是运用国家、士绅这个二元分析模式的好例子。他采用的基线,出自官僚制度本身所绘制的理想状态:所有乡村农户,都系统地编入以十为单位的小组,一为赋税之用(里甲制),一为治安之用(保甲制)。这样,国家官僚政权在理论上深入到自然村内,乃至每家农户。萧氏又把社会上所有领导分子等同于士绅。他写道:“说士绅是乡村组织的基石,其实并不夸张。村庄可以、也确曾在没有士绅的状态下存在;但没有士绅的村庄,很难有任何高度组织性的活动”(1960:317)。在这样一个以小农纯粹为被动因素的图象中,中国历代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主要出于国家和士绅二元之间的权力转移。在十九世纪,国家正式机关的权力衰落,而权力重心则移向“非正式”的士绅政权。村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单独分析的必要。
瞿同祖(1962)和张仲礼(1955)在他们很有影响的研究中,采用了大体上同一的模式。和萧公权一样,瞿同祖将所有地方社会领导层,等同于士绅。在国家机关之外,他只注意政府和士绅的关系,并没有考虑到村庄自身内部的权力结构,以及它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张仲礼也和萧公权一样,强调士绅在地方社会中的非公职性的领导作用,而无视村庄中可能存在着的自发的领导。
基于这些研究,孔飞力指出了“军事化”的长期趋势:它开始于十八世纪末年,为镇压白莲教叛乱而在士绅领导下成立的地方团练。这个趋势以及随之而来的权力从国家向士绅的转移(1970),又成为二十世纪地方“自治”运动中士绅僭取更大政治权力的背景。孔氏认为,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土豪劣绅的兴起,是国家权力向士绅转移的长期过程中的一个现象。基于此,他认为这些人物的来源,是旧日的下层士绅(1975)。在新近的一篇论文中(1979),孔氏继这一分析之后,进一步讨论因国民党政府冀图将地方政府重新官僚化而引起的磨擦冲突,这同样是国家与士绅之间权力交替转移过程中的一个现象。
所有这些研究的基本假定,是自然村完全被深入基层社会的国家政权和士绅所控制,结合于上层的体系之内。这个观点,和施坚雅认为村庄完全结合于大的贸易系统的模式,是互相支持的。所以,即使事实上村庄居民一般全是庶民,没有士绅或官员,他们仍可坚持说,只需研究国家和士绅,就足以了解村落的组织和政治生活。
这个农村的图象,也得到中国史学界关于农民战争的研究的支持。在那些研究之中,农民常被描绘为一跨越村庄、作整体性行动的“农民阶级”。当然,在农民意识形态和行为特征等一些课题上常有热烈的论争(见《中国历史年鉴》1979;刘广京,1981),但极少有学者考虑到,农民是否有可能,有时只以村庄整体成员的身份和意识做出行动。
中国关于革命史的研究,大多同样地强调阶级行动,而不考虑村民的内向闭塞性。我们从一些著作中,很少看到村庄作为一个值得注意的单位来研究的资料。这会使我们觉得自然村共同体似乎在革命中不起任何作用,虽然在后来改造农村社会时,实际上保留了自然村这个基本单位。
有的学者曾对这个主导的阶级模式提出商榷,但他们多从宗族关系而非村庄共同体的观点出发。他们指出宗族关系常跨越阶级,而使农民组织和行动变得更加复杂(例见傅衣凌,1979)。他们没有考虑到与亲族交织,但不可与之等同的自然村这一单位。在这方面,他们的观点和近年西方人类学者在台湾和香港所作的研究相当接近。后者多把注意力集中于一些望族,而无视一般的村民(沃森,1982,对这些研究作了敏锐的总结)。
实体主义的观点,主要在日本学术界中得到表达。平野芳太郎是较早的一个提倡者。他认为中国的村庄,是一个具有内在权力结构、宗教组织和信仰合一的共同体。但平野氏并不是实体主义学派最理想的先锋。他在学术以外另有政治目的:在他看来,由村庄共同体组成的东亚式社会,与西方个人主义式的社会根本不同,而可以视作“大东亚共荣圈”的基础。当时戒能通孝从综合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评了平野氏。他强调中国的村落是一个分散而又不平等的社会:它没有固定的分界线或公共财产。其中一家一户各自分别为自己的利益而生产。它的权力基础是阶级和暴力,而不是村民的自发支持。戒能的目的,是要提倡他自己理想中的西方的发展途径:私有财产和小农个人主义导致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主的政治制度,形成了一个所有成员都以平等地位参与政治的真正的近代国家共同体(旂田巍,1973:35—49),戒能与平野的论争,使人联想到最近美国学术界波普金(1979)与斯科特(1976)的论争。
(二)华北的村庄
西方形式主义和日本实体主义学派关于中国村庄的看法,所以不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两者所依赖的实证根据不同。
西方的学者多着重研究中国较先进的地区,即那些商品经济较发达,社会分化较明显,而宗族组织较高度发展的地区。因此,他们多强调村庄结合于市场系统与上层社会亲族网的一面。
日本对近代中国的研究,则多受战时在华北平原所作实地调查的影响。该地区农业以旱作为主,且缺乏河道运输。因此,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远低于长江下游和四川盆地。小农为市场生产的比率较低,为贩卖产品而上集市所花的时间也较少。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和较少的农业生产剩余,造成了一个以自耕农——即在生产关系上与外界接触较少的人——为主的社会。村庄成员的绝大部分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这又意味着国家政权在村民生活中占有相对重要的地位——因自十八世纪中叶起,国家赋役已经摊丁入地。国家政权渗入村庄,又促使村庄政治组织为应付国家赋税而形成。村庄之中,居民未经高度阶级分化,缺乏显要人物,又使家族的组织结构较长江下游和珠江流域地区薄弱。华北农村的宗族,一般只有少量族产(几亩祖坟地),而不会跨越村与村或村与市之间的界限。这样的家族结构,加强了村庄的内向性。
在现存的西方形式主义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观点之中,我们首先需要把实体主义形象中商品化程度较低而比较内向的村庄,重行纳入我们注意的课题之中。美国裴宜理最近的研究(1980:152—207),说明华北平原本世纪20年代的红枪会,是一个以个别农村为基础的村庄自卫性运动,是一个以自耕农为主要社会基础,为防御盗贼、反抗国家苛捐杂税,在抗战期间又成为抵抗侵略者的村庄武装组织。刘少奇1938年在总结华北抗战经验的一个报告中,曾清楚地指出这种组织的性质。根据他的报告,红枪会、天门会、联庄会等等都是“单纯的武装自卫组织”,“对一切问题都是从本身利益出发,谁去骚扰掠夺他们,他们就反对谁”,而不会“积极出来反日、打土匪、打游击等”(刘少奇,1938:51)。施坚雅本人,似乎既考虑到红枪会这类现象,又为了纠正自己过会夸张了的“基层市场共同体”,在1971年提出了一个同时考虑到闭塞分散的和与外界相结合的村庄的模式。在那个分析中,一个自然村会伴随朝代的盛衰,而经历周期性的“开”与“闭”(1971)。
为了探讨村庄组织与其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本书采用了30年代日本社会科学家在冀—鲁西北平原所搜集的关于33个村落的实地调查资料。据此,我把这些地区的自然村分为7个类型。区别高度商业化、商业化程度较低和中等商业化的村庄(细节见第二章和附录),有高度发达手工业的村庄、市郊村庄、作为移徙东北佣工工人家乡的村庄,以及严重遭受军队蹂躏的村庄。本世纪变化不大的村庄,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以用来了解清代自然村的基线。
至于清代的村庄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本书用十九世纪一个县政府的档案资料,来探讨当时税收情况和国家对村庄权力的限度。30年代,关于各村如何针对现代国家机器企图进一步控制农村而采取的措施的口述资料,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清代的情况。本书将试图证明清代华北的村庄,在政治上和社会关系上,均比我们过去想像的要闭塞得多。
(三)二十世纪的变化
清楚地了解十九世纪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明瞭二十世纪的变化。美国魏裴德(1966)、孔飞力(1970),和周锡瑞(1976)的著作,说明了近代地方土绅权力扩张的事实:先是通过对付农民起义的“军事化”,继而通过士绅领导的地方“自治”和改良运动,把权力扩展开来。同时,美国刘广京(1978)和麦金农(1980)指出,国家机器试图把地方政权重新官僚化,以扭转士绅领导下的军事化和地方“自治”的趋势。欧内斯特·扬(1977)则说明这两种趋势的同时扩张,导致了地方分权与中央再度集权的交替呈现,军事化和地方议会与正规政府的官僚化相互交错的复杂局面。
上述两种矛盾趋势,以及学者们之间的分歧,使我们忽视了二十世纪农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变化。在西欧,国家权力渗入农村,是从政权分封的封建时代向近代中央集权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研究欧洲史的学者已十分清楚地指出这两个过程,把它们合称为“近代国家机器的形成”(蒂利,1975a,b)。但研究中国的学者的注意力,则被吸引到更加惹人注目的一些课题里面去了:在帝国主义入侵下部分主权的丧失,王朝政权的衰落和崩溃,以及军阀割据。此外,因为我们主观上习惯赋予中国古代在朝政权以现代的特征(这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唐代以来的科学制度,这在西方则是进入近世之后才出现的)。而民国政府现代化的程度,又远远不如当时的西方政府,清代与民国国家机器之不同,遂显得模糊不清。
本书在村级资料的基础上,试图描述二十世纪自然村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的演变情况。在此,我愿再度强调赋税,这一村庄和国家之间的主要交叉点。二十世纪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并对乡村的渗入和榨取,都超越清代的国家机器。
本世纪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止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也受到村庄内部结构的影响。本书将指出,伴随半无产化过程而来的,是紧密内聚村庄的日益松散化。自耕农之转化为部分或完全脱离土地所有,每年以部分时间外出佣工的贫农,意味着许多村民与村庄整体关系的逐渐松弛,以及紧密村庄向较松散的社团的转化。在二十世纪频繁的天灾人祸摧残之下,更多的自然村也日趋松散。
半无产化与官僚化两个过程的交接,导致了村庄和国家之间新的矛盾。这种矛盾在村级政府——村庄内在权力组织与外来政权的主要交叉点——尤其显而易见。有的地方出现了“土豪劣绅”和“恶霸”(后者是北方较通用的称谓)的滥用权力,蹂躏村庄。也就是当时毛泽东(1927),费孝通(1948)和丁玲(1949)等人都曾注意到的问题。这种村政权的兴起,正是本书所探讨的农业内卷化,和伴随商业性农业而来的阶级分化,怎样影响自然村及其与国家关系的明显例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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