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袁伟时: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不是历史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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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袁伟时: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不是历史逆流


辛亥革命后,随着民主、自由制度的建立,思想、文化进入变革和发展的新阶段,民间掀起办报办刊热潮。
1915年《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异军突起,高举人权与科学(1919年后改为民主与科学)和文学革命的大旗,经过几年奋斗,引领400家以上报刊参与的新文化运动大军,推动我国思想、人文、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繁荣茂盛,百家争鸣。史称“五四新文化运动”,多数史家至今仍称许这是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罕见的“黄金时代”。
然而,思想不可能统一,观点总是多元的。继上世纪80年代有人指责新文化运动是“文化大革命的起源”后,这几年,对它的责难变本加厉,升级为“极权主义的起源”,似乎20世纪中国的苦难,都是这个运动的恶果。
如鲠在喉,有话要说。愚意以为,这些都是对19、20世纪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误读,是对历史的不公正,必须澄清。

时至19世纪,中国面临非变不可的困境。可是,中国的统治者和知识阶层,除个别人外,仍然呼呼大睡。引导国人了解世界现状和文明的进展,推动中国学习和接受现代文明,转化为富强、文明国家,这是救国救民的唯一途径,也就是新文化运动的真谛。
一批西方来华的传教士和有机会接触现代文化的中国人——魏源、徐继畬、冯桂芬、王韬、郭嵩焘、郑观应、薛福成等人通过各种途径大声疾呼,传播现代文化、现代文明,他们就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
如果这个界定没错,就不能不承认新文化运动不是从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开始的。
1833年8月1日,德国传教士郭实猎在广州创办了一份中文杂志《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是中国现代报刊的开端,这份杂志介绍:英吉利“国基为自主之理……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自帝君至于庶人,各品必凛遵国之律例。”“欲守此自主之理,大开言路,任言无碍。”
作为国基的“自主”,现在翻译为“自由”。它准确介绍了公民自由是现代国家的基础;而自由、法治、言论自由是密不可分的。它还介绍“国之公会”(国会)理国之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指出只有在这样的制度下面,国家才会有“旺相”。
为了帮助中国人摆脱对世界现状和文明进展茫然无知的状态,他们还着意介绍西方各国的历史和现状,介绍各种科学知识。
传播这些知识、观念和制度不就是新文化运动的开端吗?
甲午战败后,新文化运动进入新的阶段,史称戊戌启蒙运动。辛亥革命后则掀起人们称为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可是,这几个阶段是一脉相承的,基本内容也是一致的。其中奥秘无非是任何国家要成为现代民富国强的文明国家,就必须实现人的解放,让国民享有现代公民应有的各项自由,并建立相应的法治和民主制度保障这些自由。只要社会和国家制度转型没有完成,为其开路的思想文化变革——新文化运动就不会止息。离开这个历史大框架,思想文化变迁失去本源,就无法理解其脉络。

现在学界和民众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焦点在它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思想文化大潮,还是戕害思想文化发展的历史逆流?
应该毫不含糊地回答,与一些人的臆断相反,这是摧枯拉朽的历史洪流——清除大清帝国宗法专制制度的思想文化遗毒,为民主共和制度夯实基础。
作为辛亥革命的成果之一,思想文化也有重大变化。1912(民国元年)有两个标志性事件:
其一,这一年2月,蔡元培、唐绍仪、宋教仁、汪精卫等26人受孙文委托,从上海坐船到北京去迎接袁世凯南下就任临时大总统。在船上,他们通过充分讨论,认为国民素质跟不上共和制度。于是组织社会改良会,发表宣言,号召“尚公德,尊人权,贵贱平等……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去神权之迷信。”提倡“有财产独立权”,提倡个人自立,“实行男女平等”,“提倡自主结婚”,“承认离婚之自由”,“提倡改良戏剧及诸演唱业”。这是一个思想文化变革的纲领。
其二,改革教育内容,剔除腐朽的旧文化,纳入新文化。蔡元培任教育总长,践履社会改良的措施,下令废除读经;确立新的教育方针,“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应剔除这等陈腐内容;提倡自由、平等、亲爱(博爱)为新的道德规范。新文化的要求纳入了学校教育。包括袁世凯在内的历届北洋政府,总的说来没有废除这些改革成果。
这两件大事意味着新文化运动进入了新阶段。准确地说,五四新文化运动肇始于1912年。
新阶段涌现引领思想文化前进的新领袖,蔡元培、章士钊、陈独秀、胡适、高一涵等人成了冉冉上升的新星。上一阶段的启蒙大师梁启超褪色,与袁世凯携手,开创了中国式参政党特色——笔锋为秩序与传统转动,忘记了批判与监督。1915年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直接继承章士钊《民立报》和《甲寅》的锋芒。它的思想旗帜:“科学与人权并重”和“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权”(《敬告青年》),与先驱的追求无异;成效则前所未有。其荦荦大端,有如下几项:
1.从文言到白话,实现了语言和文字的合一,文字从社会精英垄断的工具,变为大众交流的媒介。人们交流的自由度迈上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晚清白话运动的延伸。19世纪末甚至更早,为了“开民智”,许多有识之士尝试改革远离大众的文字表达方式,办白话报,成为一时热潮。陈独秀办了《安徽俗话报》;胡适则是白话报刊《竞业旬报》的重要支柱,而他们不过是白话文运动的后进。
2.文学革命:用白话文写作和表达人性与人的自由诉求成了文学艺术的主流。“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青年胡适的豪气,与梁启超的“小说革命”、“诗界革命”和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一脉相承。
3.致力于普及个人、社会、国家关系的基本知识,启迪公民认识自己应有的权利(陈独秀称之为伦理觉悟),力图为巩固辛亥革命的政治成果、堵塞专制统治复活夯实思想基础。他们强调“国家为人而设,非人为国家而生”,“吾人爱国之行为,在扩张一已之权利,以支拄国家;牺牲一已之权利,则反损害国家存立之要素……故国家职务,与小已自由之畛域,必区处条理,各适其宜。”(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用陈独秀的话来说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新青年》第2卷第2号)
4.清理传统文化的负面因素,集中力量批判三纲。
5.打退孔教入宪的政治图谋。
以上变化包含着历史的必然。有两条是普适性的。
一是人的自由权利。从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转型,与之互为表里的是人际关系的巨大变革。核心是社会生活各大领域要有足够的自由,臣民向公民转化,要求确立和维护自己应有的自由权利。
二是语言和文字合一,交往工具通俗化。这是经济发展,人际交往频繁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白话文运动。欧洲各国就经历了从使用拉丁文到各民族文字的诞生和发展。
而陈独秀他们面临的特殊性也有两条。
一是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青年杂志》诞生于袁世凯称帝丑剧进入高潮之际。辛亥革命的政治成果如何巩固?他们三箭齐发:
1.通过国内大事记,连续以《国体问题》为题,跟踪丑剧上演过程,并在通信栏中驳斥筹安会主张复辟的所谓“理由”。
2.发表《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近世国家观念与古相异之概略》、《民约与邦本》、《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等文章,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论述国家、社会与公民的关系,公民才是国家主人等根本观念。
3.提倡个人的独立、自由,人际的平等;提倡以世界文明进展为观察和解决中国问题的准绳;提倡科学-理性为基本内容的思维方法变革;摧毁为专制开路的错误思潮。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他们都不愧是当时最坚决、最有理论深度的民主共和制度捍卫者,启迪公民意识觉醒的先锋。
二是在国情特殊论的旗号下,以孔教为国教的运动席卷全国。
正副大总统、各地督军、社会名流和昔日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异口同声,要有国教,应该以孔教为国教。康有为在致总统、总理的公开信中说:孔子是“全国人之魂”,要求“以孔子为大教,编入宪法,复祀孔子之拜跪明令”。国民党与进步党联手制定的《天坛宪法草案》则写上“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
《新青年》痛击了这个错误思潮。陈独秀指出:“孔教可定为国教,加入宪法,倘发生效力,将何以处佛道耶回诸教徒之平等权利?……政教混合,将以启国家无穷之纷争。宪法中加入孔道修身之说,较之定孔教为国教,尤为荒谬。因国教虽非良制,而尚有先例可言。至于教育应以何人之说为修身大本,且规定于宪法条文之中,可谓万国所无之大笑话。”(《再论孔教问题》,《新青年》第2卷第5号)
在反复辩论下,以后的宪法草案或完成制宪程序的宪法都删除了有关儒学的内容,设立国教和用儒学教化全国的中世纪图谋被挫败。

时下对蔡元培的改革赞扬之声不绝,而对《新青年》掀起的狂飙,则质疑甚多。
回到本原,《新青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清理错了吗?
不要忘了当时的情景。
仰看上层,正如著名记者黄远庸所说:袁世凯是大总统,“即其命令观之,则纯然满清时代之空文上谕,道德与法律绝对不分……大典大法,置之土苴……然其所为,实无以异于晚清末造。”而其他军政大员,行事风格绝大多数与袁世凯无异。
俯览社会,看看胡适写的《李超传》和巴金的《家》吧。
前者不是小说,家产丰厚的一位广西梧州女孩,到广州、北京求学,家里不给钱;婚姻则当家的兄长“但论财产”,本人“则重学行。用是各执意见,致起龃龉。妹虑家庭专制,恐不能遂其素愿,缘此常怀隐忧,故近来体魄较昔更弱”,辗转至北京国立高等女子师范学校上学,罹染肺结核,无钱医治,二十三四岁就病死了;为其打抱不平的嫂嫂被逼上吊。悲剧产生的原因,是家长专制,女儿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男尊女卑。
巴金则更详尽地再现了一个大家庭的真实情况。巴金在《家》的代序中说:“我把这个大家庭当作专制的王国,我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黑影。”
当时的家庭和家族状况正是三纲支配一切的实景。
横看那些鼓吹国情特殊论的精英,他们要把中国的发展指向何方?
1911—1920年间担任《东方杂志》主编的杜亚泉认为:西方文明破产了。中国应该反其道而行之,
发展经济限于自给自足,不要生产市场需要(“给人足人”)的商品和奢侈品,不能以求富为经营的目的,“凡可以手工制造者,勿以机械代之”!(《东方杂志》第15卷第4号)并用中国传统文明统整世界文明,用东方文化拯救世界!
张君劢后来更加明确说:“现代欧洲文明之特征三:曰国家主义,曰工商政策,曰自然界之知识。”“确认三重网罗(指上述三特征)实为人类前途莫大之危险,而尤觉内生活修养之说,不可不竭力提倡!”(《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
也就是说,他们反对市场经济,反对科学,冀图建立一个与现代文明迥异的东方国家。
《新青年》面对的不是抽象的东西文化关系。当时辩论的是中国究竟要什么样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追求怎样的思想文化。
陈独秀如实地指出,中国眼前的许多社会现象,西方过去也有过;当下东西文化关系实质是文明发展过程中的古今关系。在制度层面,陈独秀把《新青年》同人与现代文明抗拒者的分歧界定为古今之争,客观地说,是符合实际的。
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架构是三纲。家庭、家族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身处地,民国初年的新文化运动先驱,致力于批判阴魂不散的中国专制主义——三纲,揭露传统家族制度的荒唐,究竟有什么错误?
再看看中国的现实吧。
21世纪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怪现象之一,是所谓“国教派”的兴起。他们不惜使用伪书,歪曲历史,把西周封建制度说成是现代宪政;把秦以后的宗法专制制度美化为分权治理的典范。于是,专制皇帝的工具——臣子,被描绘为与皇帝共治的强大力量;宗法专制的家族秩序,则成了基层自治的典范。因此,当社会治理方法现代化——政治体制改革摆上日程之际,他们鼓吹用“贤能政治”取代民主制度;恢复家族制度和士绅治理作为中国社会制度的基石。可是,他们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是:秦以后中国哪一朝代的政府和社会不是以三纲为基本架构?又有哪一部传统法典不是严密地维护三纲?
与此同时,他们混淆明清儒家宗法专制制度与作为先秦儒家的主张和设想,把后者的思想描绘得无比美妙。应该尊重他们的言论自由。对先秦各派思想的解释,人言人殊,都是论者心中的块垒;读者各取所需,一笑可也。民国初年,陈独秀他们面对的却是实实在在的明清制度和思想文化的顽固残余。
深入一层思考,今日国教派及其盟友赖以忽悠大众的,不就是在个人、社会、国家关系上制造种种迷雾吗?
抚今追昔,陈独秀等先驱的思想精髓,仍然有掩不住的光芒。
《新青年》的新罪状是怎样制造出来的?
时至今日,悬在新文化运动头上有三大罪状。有的是误解,有的是故意制造的混乱。
第一大罪状,尚有许多人在起哄,称新文化运动“全盘反传统”!
这是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献的误解。
民国元年,身为临时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指出:“满清时代,有所谓钦定教育宗旨者,曰忠君,曰尊孔,曰尚公,曰尚武,曰尚实。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应予删除。同时明确表示:“孔子之学术,与后世所谓儒教、孔教当分别论之。嗣后教育界何以处孔子,及何以处孔教,当特别讨论之”。(《蔡元培全集》第2卷)对孔子、孔教的慎重态度溢于言表。
陈独秀则反复说:孔子是当时的伟人;传统文化中许多精粹可以和应当继承;需要反对的仅是孔子之道不符合现代社会生活的部分。
两大领袖的观点是主流。个别参加者的偏激言论是思想文化浪潮中常见现象。钱玄同鼓吹废除汉字,后来成长为著名的文字学家。饱读古籍的鲁迅扬言不要读线装书,不过是一时激愤之言,他整理古籍和研究古代文化的成绩,有目共睹。
思维最忌笼统。新文化运动确实把锋芒指向传统的一部分,却不是全盘。反对者的失误,是混淆了儒化社会制度与非制度性的儒家观念文化。
秦以后,儒家思想逐步固化为社会制度。这个制度的特征是:从家到国的宗法体系;按照三纲体制,确立尊长层层专制;亲疏有别,等级分明;服从,恭顺。从《白虎通义》、《唐律》到《大清律例》一脉相承,记录了这个社会严密的规则体系,成为中国强盛和衰落的制度根基。与此同时,儒家思想在扼杀中国知识阶层创造性的同时,也培育了一些思想家和繁盛的文学艺术成果。不能抹杀两者的区别,用文化儒学的亮点掩盖儒家制度的腐朽。
一些人拾人牙慧,无视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成果,把传统制度的痼疾归咎于法家,说是“儒表法里”。而前人的研究成果早就说明,法家“一于法”,与传统律例明确规定亲疏、贵贱有别的儒家精髓格格不入。
全面地说,新文化运动只反对贯穿三纲的传统制度文化,对其他非制度性的文化,总的说来有承先启后之功。它也反对“旧艺术(中国戏)”,“提倡改良戏剧及诸演唱业”等非制度性的文化,原因只在于它们是传播三纲观念的载体。
第二大罪状,是新文化运动导致文化断裂。
辛亥革命后的四十年,是中国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奠基和发展时期,也是文学艺术的繁荣期。旧的没有丢弃。传统文化的研究,包括长期被忽视的诸子研究硕果累累,哪里有什么中断?白话文地位确立后,中小学的传统语文教学所占比例比较合适,文化传承也没有中断之虞。引进来的新的学科、文学、艺术,正在生根、成长。学界誉之为先秦百家争鸣时代再现。民间风俗、文化正在自然演变,政府和民间都没有用暴力干预。文化断裂云云,真不知从何说起!新文化运动是推动这一繁荣局面的动力,千万不要颠倒黑白。
第三大罪状,新文化运动是文化大革命和极权主义的起源。
新文化运动与文化大革命完全不搭界,却偏偏有人这样鼓吹。这是逻辑混乱的典型。他们完全不考察实际情况,在书房中给新文化运动制造罪名。
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打倒政敌,铲除他们想象中的敌人的文化基础,树立“伟大领袖”的绝对权威;新文化运动为的是摧毁与共和制度不相容的三纲,建设新的自由文化。文革的手段是领袖权威加暴民专制;新文化运动则是各方自由发表言论,读者自由选择,各取所需,只靠说理服众,没有任何强制性。前者的后果是一亿人受折磨,几千年的文化积累遭浩劫;后者是出现文化教育的黄金时代。两者有什么可比性呢?
他们的问题在于没有区分两个不同的运动。新文化运动与1919年五四发生的爱国运动,是时间和性质不同的两个运动。前者是思想文化运动;后者是走上街头的政治运动。五四爱国运动是正义的,也收到良好效果。不过,它出现了火烧赵家楼的不幸事件,破坏了法治,而得到很多人喝彩;从而开启了20世纪20年代学生运动连绵不断的暴力行为,带来恶劣的后果。就暴力和脱离理性而言,它和文革有交集点,但与新文化运动完全没有关系。即使暴力行为两者也有区别,文革无论手段和内容都是义和团运动的延伸。那才是文革的真正起源。
至于说新文化运动是极权主义的起源则更加离奇了。尽管只有极少数人持如是观,也值得注意。这个罪名是怎样制造出来的呢?
一是声讨《新青年》,却割裂《新青年》群体,只挑出陈独秀一人来吹毛求疵;高一涵、胡适等人完全被屏蔽。
二是不顾“公同意见”,以偏概全。与梁启超办的《庸言》申明由“梁启超主干”,所有文章“皆经启超校阅,负附带之责任”不同,《新青年》内部也有不同主张。直至1919年12月出版的第7卷第1号,才发表《本志宣言》“将全体社员的公同意见,明白宣布”。被论者断定《新青年》是极权主义的主要根据,是陈独秀累累发表反对政党和议会政治的言论。《本志宣言》已明白宣布:“至于政党,我们也承认运用政治的应有方法”。论者说:“国民政府时代,年轻学生愤怒批判‘国民党专制’,殊不知,这个专制恰恰是《新青年》所主张的取消议会政治的结果。”不过,众所周知,国民党的威权统治师承的是苏俄,与《新青年》全力提倡的言论、结社自由和公民的独立自由是完全相反的。
三是歪曲文意,把正确说成是错误。例如,陈独秀的一句话:“言论要有逾越现行法律以外的绝对自由”,被带上“反法律主义的倾向”的大帽子。陈独秀的原话是:“法律只应拘束人民的行动,不应拘束人民的言论。因为言论要有逾越现行法律以外的绝对自由,才能够发现现在文明的弊端、现在法律的缺点。”(《法律与言论自由》,《新青年》第7卷第1号)这有什么错误?学界的共识是,言论自由的边界是有没有引起当下社会危险;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倒是可以自由批评、讨论的。

《新青年》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不是也不可能是完美的。
最大的失误是没有抵挡住破坏法治的逆流。以“革命”、“爱国”或其他貌似正义的名义侵犯他人的自由和公私财产,是辛亥革命前后一些革命党人反复发作的幼稚病,常被极易激动的年轻人继承。
五四当天,激愤的学生火烧赵家楼。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和社会精英们面临大考:如何区分学生的爱国壮举和违法行为,分别采取适当的态度?《新青年》旗下的《每周评论》既为爱国示威喝彩,也对越轨暴行曲为辩护。梁漱溟维护法治的呼声,被爱国压倒一切的大合唱淹没,成为20年代学生运动失序的先声。
在校内,学校失去稳定的教学秩序。走向校外,在有政治雄心的各色人等策划、操纵下,文武高官被抄家屡见不鲜;内政外交大事失去冷静辩论的机会,天真的莘莘学子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不合己意的报刊,如著名的北京《晨报》,干脆一把火烧掉!天下从此多事!执政者缺乏稳定社会秩序的能力,当然应该担负主要责任;头戴众多正义光环的一方也责无旁贷!尽管胡适等人当时一再谴责和提醒学生,他们的行动侵犯法治、践踏民主;但风气已成,迟敲的警钟,已无济于事。当初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没有识破民粹思潮的危害,失去思想家应有的敏锐,亦难辞其咎。
只要法治健全,自由讨论中有任何错误或偏激言论都不足惧,而只有言论自由的社会,多数公民养成了倾听和讨论的习惯,才会趋于理性和成熟。
1920年开始,《新青年》转变为共产主义小组和共产党的机关刊物,此后的言论和陈独秀如何转舵,都属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课题。它关注的主要是政治而非思想文化了。新文化运动的大旗转到胡适及其朋友手里。这个转变既由于同人杂志内部制度不健全,《新青年》与陈独秀仿佛合二为一了;也是冲不破民粹思潮藩篱的后果。
就陈独秀个人而言,最大的教训是思想家和政治家的角色混淆。本文不涉及他信奉马克思主义后的是非得失。辛亥革命后,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陈独秀是卓越而偏激的思想家,却是蹩脚的政治家。他的朋友们跟着他上演了一些笑剧,好在这些朋友没有选择从政而避免了更大错误。
1999年,在台北和北京分别举行的五四80周年研讨会上,笔者提交的论文《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便涉及这个问题,请允许笔者抄抄自己的旧稿:
“1919年6月五四运动进入高潮和尾声。6月9日陈独秀和李大钊等人研究后草拟了《北京市民宣言》,由胡适翻译为英文,并连夜印刷多份。6月10日,陈独秀等到中山公园等地散发这份传单。11日,陈独秀与胡适、王星拱、高一涵、邓初、陈演初等一道在北京城南新世界游艺场附近一家四川菜馆晚餐。餐后,胡适与高一涵先行离开;陈独秀和邓初到新世界散发这份宣言;王星拱则和程演生往城南游艺园散发。陈独秀上到屋顶花园向地下正在放映电影的场地撒传单时,当场被警察逮捕。
这件事非常值得注意之处有以下几点:
一、这是一个《新青年》编辑部主要成员都参与的重大政治活动。前面不厌其烦讲述那几天他们的活动细节,为的是证明那不是陈独秀个人的孤立行动,而是代表了当时主要思想家的认识和水平。
二、他们提出的是一个在北京夺取政权的纲领。
这个宣言首先提出对日外交和免除六位官员职务的要求,要求市民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怎样达到这些要求呢?一是解散旧的武力,‘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二是‘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的希望,我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
三、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空想计划。一个警察将陈独秀拘捕到警察局,肥皂泡就吹破了。
从康、梁开始,近代中国历史大转折中涌现的政治家,几乎都染上这样的幼稚病,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历练的机会。潮流把他们推到风口浪尖,经验和知识却不足于应对紧迫而重大的问题。接踵而至的是种种阙失乃至无法弥补的损失。这是专制政治的后果,是告别黑暗的代价。”
这是书呆子的政治幼稚病,与新文化运动无关了。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4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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