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抗战时期的中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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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抗战时期的中越关系》

《抗战时期的中越关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馆藏档案解读》
作者:罗敏
中国国民党与越南革命党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同盟会时期。1905年,正在日本筹组“同盟会”的孙中山两度与越南国民党创始人之一的潘佩珠会晤。两人交换了政治意见,并探讨中越两国革命的关系。以“两夕会谈为之媒价”,揭开了中越两国革命党人交往合作的历史篇章。[1]受中国革命形势的影响,1912年,越南革命党人将其组织由维新会改组为光复会;1924年,将光复会取消,改组为越南国民党,“其组织规模大抵取中国国民党之章程,而斟酌增损之”。[2]
本文利用台湾党史馆所藏的中越关系档案资料,截取中越两党交往中的一个片断,即以1944年越南国民党要人严继组在华被捕一事为中心,揭示抗日战争时期两党关系的一个侧面。

1940年9月22日,法越当局与日本正式签署了《日法越南协定》。日法在越南实现合作后,中国抗战后方遭受直接威胁,抗战形势骤然恶化。在此情形下,为了获取进驻越南的日军情报和进出越南打击日军,中方开始积极策动对越工作。
中国政府对越工作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军事委员会,具体由第四战区总司令张发奎负责,其工作方针“为求进出越南作战便利之目的,战区应利用政治、外交等手段之掩护,积极策动组织越南民众武力,并各地华侨,争取法越政府暨其部队之向心,及扶植指导越南诸党派,以期控制全部越南之潜力,使能与国军立于同一战线,共同打击倭寇。最低限度不使供敌使用,以期我入越作战收最大之成效”。[3]二为中央党部,具体由海外部越南办事处负责。该办事处于1940年8月成立,主任为邢森洲,主要工作为策动越泰侨胞,联络越泰军民,为军事反攻做准备。
战时中国对越工作的主要成效之一便是,联络在华活动的越南革命党派,筹组越南革命同盟会。当时在华活动的越南革命党派主要有:越南独立同盟会(简称越盟)、越南国民党、越南解放同盟会、复国军。关于越南革命同盟会的筹组经过,1942年7月28日,第四战区政治部主任兼军委会派驻越南同盟会指导代表梁华盛报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下文简称“中央党部”)称:关于此次越南同盟会改组案所有筹备工作业告完成,计目前筹备会内工作人员共有越南民族解放同盟会、复国军、国民党及土生华侨等廿八人,经数月之指导,颇能相与抛弃成见,深切觉悟,共同致力同盟会之筹组。刻以同盟会之会章、政纲、组织纲要、工作纲要等草案,业经全部拟就通过,并定八月十日在柳州举行成立大会。为求鲜明革命旗帜,粉碎敌寇侵越阴谋计,特定名为越南革命同盟会。除呈报委员长蒋核示外,理合将指导筹备经过情形及成立大会日期,连同筹备委员姓名简历册、工作分配名册、驻会工作人员名册,暨同盟会之会章、政纲、组织纲要、工作纲要等草案各一份,随电赉呈察核备查。
(柳)第四战区政治部主任兼军委会派驻越南同盟会指导代表梁华盛。午治平越印。[4]
8月17日,中央党部秘书罗香林将越南革命同盟会筹组情形上呈秘书长吴铁城。函云:
越南向有民族解放同盟会、复国军、越南国民党等团体,虽各有工作,然不相统属,互存成见。该各团体留居广西之同志,近受第四战区政治部之指导,因有越南革命同盟会筹备委员会之组织,由阮海臣、梅公毅、杨清民、黄良、张中奉、张佩公等十九人为委员。经该战区政治部数月之指导,各单位代表颇能抛弃成见,而致力于该同盟会之筹备,刻已拟定同盟会会章与政纲及组织纲要、工作纲领等草案,并于本月十日在柳州举行该同盟会成立大会,一切举动以三民主义为指导原则。兹据第四战区政治部呈报指导筹备各情形,益知该革命同盟会之重要,拟电覆准予备查,仍嘱其将该同盟会举行成立大会时一切情形及工作分配状况,并以后进行各情形,分别报告备查。谨呈秘书长吴。
职罗香林谨签。卅一年八月十七日。[5]
越南革命同盟会筹组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原定于8月10日举行的成立大会,中因越南独立党份子黄良的反对,一度延期。9月25日,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致电吴铁城称:
国防委员会吴秘书长铁城兄勋鉴:密。申删机电敬悉。查本部前为促成越南各党派精诚团结,期能积极推动工作起见,原定八月十日改组越盟会,乃独立党复国军份子黄良,虽经我二年来之优容与启迪,犹复思想不坚,认识不足,误解我政府援助越南民族之真精神为攫取越南政权之阴谋手段,竟散布中国利用越南革命党人之谬论,企图破坏各党团结,进而分化中越民族友谊。经军委会派驻越南同盟会代表梁主任华盛查觉,转请本部予以拘留训诫后,刻党派成见渐告消除,形见融合团结,并拟于十月一日在柳改组成立越南革命同盟会,而后工作不难展开,达成政府扶助越南民族之解放也。辱承注念,特电奉复。
柳张发奎。申有国越达印。[6]
越南革命同盟会于10月1日在柳州正式成立。关于内部组织分工情形,10月22日,梁华盛致电何应钦、吴铁城称:
军事委员会部长何、吴秘书长铁城公:密。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情形,经以酉东治平越电呈察核在案。现该会推定张佩公、阮海臣、武洪卿三人为常务委员,下分七组:秘书组长阮海臣,军事组长张佩公,组织组长武洪卿,宣传组长杨清民,训练组长陈豹,财务组长农经猷,交际组长侯〖严〗继祖。举行会员登记,先就柳州附近各训练班队举行登记,再推行其他。柳州方面定酉敬前登记完毕。计划筹设东兴、靖西、龙州三办事处,及昆明分会,策动越边工作。除详情另行邮呈外,谨电察核。
柳第四战区政治部主任兼越南革命同盟会指导代表梁华盛。酉号治平越印。[7]
关于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伊始的工作情况,10月28日,梁华盛致吴铁城、何应钦电云:
中央党部秘书长吴、军政部部长何:密。越南革命同盟会最近进行工作如下(1)第一期在柳登记会员业已完竣,现正调查改核编组中,嗣编组完毕再行继续第二期,军师收会员于在质不在量原则下逐步推进。(2)筹备出版中文(湄江怒潮)、越文(越魂)刊物两种,定下月出版,均暂定每月出版一次。(3)边区各地办事处主要人选已确定,派严继祖赴东兴,武洪卿赴靖西,陈豹赴龙州,俟款汇到,即可出发。谨闻。
柳第四战区政治部主任兼指导代表梁华盛。酉俭治平越印。[8]
从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时期情形看,越南国民党,由于与中国国民党的特殊渊源关系,在革命同盟会内部占优势地位,占据三人常委中的两个席位,掌握秘书、组织、交际三个部门,还控制东兴、靖西两办事处。
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后,因其自身缺乏群众基础与号召力,又内部纷争不断,加之排斥实力强劲的越盟等诸多原因,致使工作进展缓滞,甚至一度陷于停顿。在此情形下,第四战区决定改组越南革命同盟会。1944年3月,第四战区在柳州策动召开“越南革命同盟会海外革命团体代表会议”。会议重新改选了执监委员。因越南共产党势力加入,改组后的革命同盟会各派势力变得相对均衡,越南国民党的优势地位无形中削弱了。至7月,因越南革命同盟会云南分会改组事件,越南国民党与越南共产党之间已势如水火。
越南国民党人严继祖在华被捕一案,便在这一背景下发生。

严继祖,越南海宁人,毕业于燕塘军校,系越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海外执行部要员,曾任越南革命同盟会交际组长,负责组设东兴办事处,时任改组后的越南革命同盟会执行委员。严于1944年8月3日在东兴被第四战区督察处所拘捕。被捕理由,据9月13日越南革命同盟会转发给云南分会、靖西、百南、龙州、东兴交通站的“第四战区长官部未〖8月〗俭〖28日〗限代电”,详情如下:
云南分会、靖西、百南、龙州东兴交通站:案奉指导代表衡字第一六三号申佳代电开:案奉第四战区长官部未俭汤限代电称,“查武洪卿、严继祖身为越南革命同盟会中共[9]委员,不思竭尽忠诚,推进本党工作,反于会外秘组团体,破坏同盟,阻挠其他革命团体参加入会,残杀会内工作同志,容纳亲法份子挑拨中越感情,近更勾结法方出卖越南本部。奉中央命令究查,业将严继祖一名予以拘押,并经初步审讯,希即转知越盟会,核举该武洪卿严继祖及武光品等之罪行汇报来部,查核办理为要”等因。奉此希即转知本会及分会各交通站诸同志检举该武洪卿、严继祖武光品等之罪行,具报核办等因。奉此,除分电外,仰该分会交通站转知各同志为要。
(柳)越南革命同盟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申元印。[10]
由上可知,严继祖获罪的原因有二,一为破坏同盟,二为勾结英法出卖越南。其勾结英法的证据早在4月间便为第四战区在邮电检查时检获,并电呈中央党部。中央党部方面获知越南国民党与英方秘密订约的情况后,曾拟订几种应对办法,上呈秘书长吴铁城参考。报告原文如下:
查张司令长官所获越南国民党致英政府法文函一件(越文请求书实即该函之越译),诚为极重要之文献,经反覆细阅,似系越国民党答英政府建议之复函,主动在英国。谨按英国深谋远虑,惟恐我取得越南领导权,将来影响马来、缅甸及其在远东之权益,故密图由我治下争取越革命份子以为战后伏线,函中有两点颇可注意:(一)革命份子全部迁印,旅费由英方负担(显系英方之要求);(二)战后越如独立,英方应在经济及空军方面予以援助。
窃以为现我既无武力入越之可能,则不若(A)明白通知越南国民党声明,我不反对其与英政府联系,并仍将秉过去态度援助其独立。(B)协助其积极发展(秘密),俟革命份子全部迁印后,时机成熟,即率先承认其组织,公之世界(使英法猜疑)。(c)协助越革命份子,再进而与美方联系,使造成英美法微妙复杂之局面,互相牵制,期于矛盾之中以求解放。
苟我此时予越南革命份子以劝勉压迫,严加防范,(一)既不能阻英方之继续勾结与诱惑,(二)复予革命党人以恶劣影响,必将疑我无真助其独立之心。(三)又无法以善其后,可慰越人喁喁之望,于我于越似皆无补,且适中英方策略中也。
6月13日,吴铁城的批复称:“候严继武〖祖〗等回渝,约其澈底一谈协助越南革命具体办法。”[11]
中央党部尚未来得及约晤严继祖,严便因勾结英法而获罪下狱。严继祖被捕后,越南国民党要员武洪卿即于22日,急电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请求设法营救。电云:
中央党部吴秘书长均鉴:急电。严继祖同志因公往东兴,于本月三日驻东第四战区督察处招见后,即扣留解柳,武光原〖品〗于十七日亦被扣,二人均押在柳四战区长官部,敝党同人徘徊不知何故,恳钧座咨问及设法救出,感德之至。武洪卿。午马叩印。[12]
得知严继祖被捕一事后,秘书长吴铁城于8月29日急电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即将扣押原因电复”。电稿云:
特急!柳州张司令长官向华兄勋鉴:密。据报:越南国民党严继祖于未〖8月〗江〖3日〗在东兴被扣,武光原〖品〗于篠〖17日〗被扣,现均解柳,押在贵部等语。请即将扣押原因电复为荷。
弟吴○○。未艳机。[13]
同时筹函海外部驻越办事处主任邢森洲,“饬属查报真相”。函稿称:
据武洪卿电:严继祖同志因公赴东兴,于本月三日为第四战区督察处招见后,即被扣,武光原亦于十七日被扣,现均押在柳州四战区长官部等语,除电请张司令长官外,特此密达,即希查照,饬属查报真相为荷。此致
邢森洲同志
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14]
张发奎于9月2日复电称:
吴秘书长铁城兄:未艳机电敬悉,密。严继祖私结团体,破坏同盟,近更勾结英法等出卖越南,奉委座电令究查,经予扣押,初步审讯情形已呈军委会。至武光品等已由军统局监视中,特复。
柳张发奎。申冬汤限印。[15]
邢森洲9月1日的复电,转呈严继祖8月10发自南宁监狱的报告,原文如下:
中央秘书长吴钧鉴:八月卅日特字6734号函令奉悉,顷据严继祖同志八月十日在南宁报告略称:窃职于八月四日在东兴被四战区督察处拘捕,解赴柳州后,现又改押往南宁,谨将被捕原因详陈如下:案查本年四月杨子江因驻昆法国铁路职员阮泰尊之介绍,与英方联络员(white—head)认识后,遂秘密进行拟订合作协约之意见书,其内容略谓(一)英方供给越南革命党经费、枪弹、电机。(二)英方保送越南革命党人赴印留学。(三)英方准许越南革命党在印度成立支党部。(四)越革命党尽量供给英方各种关于越南各地之情报,等情。职当时即以代电报告,旋奉军统局饬应尽力破坏,当即遵令实行,使其无法进行,各情均经报备有案。今东兴督察处奉四战区长官部令,以职为勾结英人企图成立政府,拒绝同盟国入越之罪名而密捕讯办各等情。窃维职自参加工作以来,均站在拥护中国之立场,与外间接洽一切事宜而每事必报备,决无不轨之处,更无脱离中国政府之思想与行动。此次被捕蒙冤不白,至为痛心,祈请迅予电四战区长官部,即予释放,俾得继续工作,以免数年心血废于一旦为祷,不胜迫切待命之至,各等情理合专案呈请核办为祷。
职邢森洲叩。申东子渝929号。[16]
9月9日,中央党部秘书张寿贤根据上述回电,草拟解决办法函呈秘书长吴铁城。函云:
查关于严继祖被四战区扣押一案,张长官来电所云私结团体,出卖越南,恐出于误会。邢森洲同志来电报告被捕原因,并面称严之被捕,中央应去电保释,否则越南国民党份子将益感失望等语。拟将严与中央之关系,电告张长官,请酌情保释,或解渝候讯,一方并与军统局侍从室及军委会等有关机关洽商办理,是否有当,敬乞察核,谨呈秘书长。
职张寿贤呈。九,九。[17]
同日,吴铁城批示:“如拟”。此后,中央党部方面按照拟订的解决办法,着手落实。9月13日,急电张发奎,询问“可否先将严继祖交保释放或解渝候讯”。该电因桂林无线电台故障一度未能发出,16日被退回后,改送军统局译发。原电如下:
急!柳州张司令长官向华兄勋鉴:密。申东汤限电敬悉。查越南国民党与本党发生关系,远在抗战以前,太平洋战起以后,本党为扶植该党,增其向心起见,曾增加补助,辅导其发展,并交由海外部安南办事处主任邢森洲同志就近指导接济。至越南国家主义党昆明支部杨子江与英国联络各节,据邢森洲同志转据严继祖报告称:曾经报告军统局,旋奉令实行破坏,当经遵令办理,并报备有案等语。此事过去关系及彼等所言如此,其间有无误会或不实之处,请兄详加察核。为使越南革命同志增加对于我国之信心起见,弟意应采怀柔感化方策,对于越南各党派采个别运用而不抑此扶彼,以增纠纷。愚见如此,未审有当否?关于对越南整个政策,中央正与各有关机关妥慎拟议中。可否先将严继祖交保释放或解渝候讯之处,统祈裁夺,见复为幸。
弟吴○○。申元机印。[18]
中央党部可能因为断定第四战区不会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在未得复电的情形下,9月19日,便将于15日拟就的致武洪卿电封发。电稿云:
急!开远武洪卿同志:密。午马电悉。严继祖同志等被押一节,经已急电张长官交保释放,或解渝候讯,关于杨子江过去经历及活动情形,暨与越南国民党之关系,希即详报为荷。
吴○○。申铣机。[19]
9月20日,又致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二处、军事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通报严继祖案的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因原函中转发了张发奎和邢森洲的复电,文中引用时内容从略。电称:
案据越南国民党武洪卿午马自开远来电称:该党严继祖同志在东兴被第四战区督察处扣留解柳等情,经分电张司令长官向华及海外部驻越南办事处邢主任森洲查询真相,先后接获张长官申东汤电复:……(内容略)。邢主任森洲申东子渝代电复:……(内容略)。查越南国民党与本党发生关系,远在抗战以前,太平洋战起以后,本党为扶植该党增其向心起见,曾增加补助辅导其发展,并交由海外部越南办事处主任邢森洲同志就近指导接济。年来工作虽未见若何开展,于我国尚未发现有何不利情形。本年五月间,接越南革命同盟会指导代表办事处代电,报告严继祖武洪卿及所领导之越南革命同盟会驻昆明特别分会执行委员武光品杨子江等,思想动摇,行踪诡秘,并在邮电检查时检获该昆明特别分会执行委员杨子江领衔致英政府之建议书,观其内容与其近来言动,均呈动摇之象,并附送该项建议书越法文及译文过处,内容所载各节,与邢主任转据严继祖报告被捕原因,均属相符。按越南国民党在安南有相当历史,与我国发生关系亦久,彼虽参加越南革命同盟会,但一向仍以越南国民党名义活动。而检获杨子江致英方建议书,则用越南国家主义党名义,法文译注称:“PartisdesNationalistesAnnamites”,原义为安南国家主义党。但在越南革命党中尚少见此名词,似为越南国民党殊有误会,本处所搜集越南各党派调查中,确有此类之组织。惟严继祖等与该党之关系,究竟如何,则尚待查询。根据上述种种材料,本处业已电张长官详加察核,准予先行保释,或解渝候讯矣,除分函(一)军委会及军统局(二)侍从室第二处及军统局(三)侍从室第二处及军委会外,相应函达,即希查照备查为荷。此致
(一)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二处(二)军事委员会(三)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20]
张发奎9月27日的复电与党部方面的处理意见大相径庭,以“严继祖涉有通敌嫌疑未便交保”为由,拒绝了党方的保释要求。原函如下:
重庆吴秘书长铁城兄:申元机电敬悉。案查扶植越南革命,前奉军委会核准,确定以联合各党各派之力量,统一指导其活动,使能广泛围协助我方共同打击敌寇为原则,并奉明令以在柳成立之越南革命同盟会为主体,而毋庸有其他党会之存在有案。年来本战区对于越党之扶植指导,均准此原则办理,对于不参加同盟会之各党,则限制其活动,并诱导其加盟,对于已参加同盟;而又于会外擅自行动,甚或破坏同盟者,自应严予制裁,以维纪律。本战区对于越南各党并无成见,亦未存心抑此扶彼,要之唯中央之命是从。今后对越南各党派之扶植,是否维持原案,抑采各别运用之方策,刻在呈请军委会核示中,但指导越党之责,无论方策如何,应予统一专任,不宜分割错综,致相矛盾。再查越南国民党系一九二六年成立,自经一九三○年安沛起义失败,党魁暨重要干部被捕,党徒四分五裂,各立门户,任何一派不能领导全党。武洪卿、严继祖一派,在昆渝两地活动,其凭籍之名义,或曰云南[21]道部,或曰驻滇总支部,或曰驻渝办事处,或曰海外执行部,或曰海外分会,是足以证明,即该派本身亦不敢遽认为越南国民党之主脑,且于云南特别分会成立时,该武洪卿等经宣言将原有组织取销呈报有案。又民三十一年组织越南革命同盟会时,奉命以该派为试行扶植对象,武洪卿、严继祖乃被任为该会中央委员,武且为三常委之一,严则兼任为总干事。然武严二人不但不体仰我政府援助支持之惠意,反于会内嗾使辛奋勇、武祥勇等,阴谋捣乱,并于会外,仍以原组织私自行动分化力量(中央党部秘书处今年丑虞机电,以据严继祖报告派员前赴文山等站工作,经饬其迳向四战区洽请办理,但严始终未见到部请示,即其一例),其一切工作从未向总会及指导代表报告,对于同盟会之训令,指导代表之号召,均置若罔闻。并据特别分会负责人报告,严继祖、武洪卿历次赴渝,聆受中央训示,从未向特别分会宣布转达,彼两人月中接受中央之津贴补助,并不公开,致特别分会负债四十余万元,迄无办法清偿。其部下群众对彼等已不信仰,且自其擅离总会以后,迭次过柳未尝履及同盟会一步,其背叛同盟,不遵指导,至为明显。至该派与英人订约事,于四月间,指导代表方面已呈军委会间接予以警诫,但为怀柔计,仍力促其觉悟,并于本年六月派员前往昆明,劝导其与同盟会合作,并改组云南特别分会。讵武洪卿等不特不受劝导,且将特别分会迁往开远,以阻挠改组之进行,迄今仍未将该分会印信案卷移交,并以恐怖手段威胁参加改组之会员,其违反纪律破坏同盟殊堪痛恨。今严继祖武光品业已缉获,初步审讯情形已报军委会,并将全案交本战区军法执行监部讯办,静候中央处决。至于可否先行交保释放一节,因严继祖涉有通敌嫌疑,未便照办,特复。
柳张发奎。申感汤限。[22]
当党部和军方在处理严继祖案问题上关系微妙时,10月15日,越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海外执行部率全体海外党员257人连名上书吴铁城,并请转呈蒋介石。与前文纯粹的营救信函相比,联名上书的措辞要严厉得多。除对第四战区的指控进行反驳外,更反指第四战区违反中央意旨,“其所用种种谬误手段,一如帝国主义及封建军阀所用者然”。原函如下:
窃查严继祖同志,本系一有将近廿年奋斗历史之真正革命志士,其一切行为活动,向未违反本党政纲政策及革命主张,而此项行动计划,及革命政纲政策,均已自一九四○年获得中央之同情及备案在案。
一九四一年接奉中央命令,本党曾派有代表十人赴柳州运动成立越南革命同盟会,此后本党即遵照会章工作。
本党所以参加同盟会者,系在求革命力量之集中,成立一统一战线,用以应付帝国主义者,实则同盟会并非一大政党,故本党仍应存在作为基础,于越南获得自由独立时,以领导民众建立新越南。
尤其是在三民主义之领导下,本党力求国民革命之完成,故已得多数党派及群众之拥护。
经过多次大会之讨论,关于政党问题,已得多数赞成通过:“无论如何必须拥护越南国民党之存在,以领导将来建设工作”之议案。
若此,严继祖同志,不仅为本党之信徒,且亦为本党海外同志之指导者,同人等敢确信:严同志决不至违背本党之革命主张,亦绝不至于领导民族走上亲日亲法之路,或其个人敢于私通任何国家也,盖以民族行动若如是,则唯有迈入自杀之途也。
充其量,对于越南革命同盟会有何意见,是亦不过属于内部党派问题而已,此种问题之发生即在任何国家中均所难免。
然而第四战区不仅已违反中央意旨,且与设指导代表之意义相背,其所用种种谬误手段,一如帝国主义及封建军阀所用者然。
彼等诬蔑严同志以亲英亲法之罪,则无任何证据,乃冤诬为假藉越南国民党名义活动,及派遣干部返回及赴各边区工作,本党同人敢申告:越南国民党在中国得中央政府之承认及援助,已有十数年历史,至于派遣干部赴各地工作,此乃必需之事,除非不从事革命活动者,则作另论。
至于其他莫须有之事,则全出于异党份子之捏造诬蔑,企图陷害破坏越南国民党而已。
第四战区不调查事实,滥行捕人,糊涂者若是。
对于此项事件,本党全体海外党员,切望中央政府加以体念,并即行制止四战区之此项行为,否则,同人等诚恐予越南民众对革命军入越作战时以极大影响。至是时本党即不能负责中越间之一切有关合作事项,更恐因此而失去中央政府十数年来对越所树立之威信。
为此越南国民党海外全体同人谨瀝情上陈,恳请钧座明察,至深感祷。
谨呈秘书长吴,转呈主席蒋。
越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海外执行部率全体海外党员武洪卿等二百五十七名连名谨呈。一九四四年十月十五日,开远。
中央党部见军方对将严继祖“交保释放”置之不理,只好函呈总裁蒋介石定夺。10月17日,蒋回复吴铁城“酉霰侍秦”电,原电云:
中央秘书处吴秘书长勋鉴:九月廿日渝(卅江)机字一八六九号函呈,报告处理严继祖武洪卿等企图不轨之经过情形悉查。此案据张长官未俭、申巧两代电报告,称严继祖、武光品两名经缉解抵部,并恳饬拿解武洪卿杨子江、黎宁、阮春孙等四人归案严办等情。前来除指复将该严继祖、武光品两名监护来渝,由中央秘书处会同军统局究询实情,至武洪卿等四员及安南国家主义党之组织及活动情形等由该长官及军统局严加监视,不必逮捕,并另知军统局外,希知照。
中正(卅三)酉霰侍秦。[23]
获知总裁的最后处理意见后,中央党部一方面将严继祖“监护来渝”的处理意见通告越南国民党人,一面电告邢森洲“希详查严继祖等平日行动具报”,以便日后“究询实情”时,好应对军方的指控。10月25日,吴铁城电邢森洲称:
昆明邢森洲同志:×密。关于严继祖、武光品被扣案,兹奉总裁代电:经指复张长官将该严继祖等两名监护来渝,由中央秘书处会同军统局究询实情。至武洪卿、杨子江、黎宁、阮春孙等四员及安南国家主义党之组织及活动情形等,由该长官及军统局严加监视,不必逮捕等因。又准张长官代电,略以:武洪卿、严继祖二人,在同盟会内,嗾使辛奋勇、武祥勇等阴谋捣乱,于会外仍以原组织私自行动,分化力量,其一切工作从未向总会及指导代表报告,对于同盟会之训令,指导代表之号召,均置若罔闻,历次赴渝聆受中央训示,从未向滇分会宣布转达,所受中央津贴亦不公开,武洪卿等又不接受劝导改组滇分会,甚至将分会迁往开远,以阻挠改组工作之进行,并以恐吓手段,威胁参加改组会员,违反纪律,破坏同盟会,殊堪痛恨等语。除俟解渝后究询外,所有该严继祖、武洪卿等平日行动,希迅即详查具报为要。
吴○○。酉有机印。[24]
此后,中央党部方面陆续得到来自海外部驻柳州办事处杨哲民及驻越南办事处邢森洲的报告。杨哲民认为“党派纠纷”是遭致严继祖被捕的主要原因。报告全文如下:
越南国民党首要份子严继祖因有勾结英人嫌疑于十月初〖应为八月〗在东兴被捕,押解四战区长官部,曾由外事处副处长萧文提讯一次,对于勾结英人一节,尚未查有实据,而严此次之被嫌疑,或由于各方关系太多,行踪飘忽,易为外间所误会,而党派纠纷亦为主要原因。缘前越南国民党份子杨子江曾密与英领馆及戴高乐派接洽,派越人赴北菲受训,曾被越南国民党份子武洪卿提出质问。杨因事泄对严武等遂有所隔阂,而在滇之解放会负责人黎松山、杨宝山等(素与严、武等不睦),遂乘机拉拢杨氏,杨遂于无形中脱离越南国民党,投进解放会。迨黎松山往柳州参加越南革命同盟会海外代表会议时,提请萧文改组云南分会,并提杨子江为该会委员,故云南分会改组后双方恶感愈甚,而权益之争愈烈,严氏之被捕通缉,或由于党派之争互相倾轧而被诬告。[25]
邢森洲的调查结果,认为“武洪卿严继祖等确曾参加英法等国情报工作”,但这不能成为获罪的理由,因“法国目下为我盟友之一”。原电如下:
秘书长吴钧鉴:顷据越国民党联络员武联开来函,以第四战区长官兼越南革命党指导代表自押扣严继祖后,并发未俭汤限代电,以武洪卿严继祖等未能竭尽忠诚,推行越南革命同盟会工作,反于会外秘密组织团体,破坏阻挠其他革命团体参加入会,并残杀会内工作同志,容纳亲法份子,挑拨中越感情。近更勾结法方出卖越南。本部奉中央命令究查,业将严继祖乙名予以扣押,希即转知越盟会及交通站,检举该武洪卿严继祖及武光品等之罪行汇报查核办理云云,拟请设法解释证明以利工作等语。查武洪卿严继祖之行动,据职处所得之情报如下:(一)武严等前在昆明时得服务滇越铁路之越人从中拉拢,与前该铁路公司之法方总理巴杜(法人)秘密往来,嗣后与前法驻滇领事康栋及后任之华叶尔亦经常过从,故严武等尝任用巴杜之私人书记越人阮春端为越南革命同盟会云南分会总干事及越南童军教练职,视为亲信干部,并罗致在滇越铁路滇段各站及在甘美医院为法人服务之越人参加越同盟会滇分会。至严与英方关系,闻系由康栋华叶尔等法方人物介绍,与驻滇英领事馆任用。(二)武洪卿自与柳州越革命同盟会主持人张佩公意见不合以后,即背弃同盟会,率其同志严继祖、黎宁等先后返昆,迨张指导代表派员来昆调和改组越革命同盟会,云南特别分会改由左派份子(即前越南民众响应中国抗敌后援会及越南民族解放同盟会,又名越南社会民主党)杨宝山、宋明芳、黎松山等出而把持后,武等即越开远,在其咖啡店联络党人活动。据最近则由滇桂边境返昆之杨宝山、杨宝剑、阮亚玉等透露之消息,武等最近在滇桂边境联络自由法国工作人员云云。根据上列情报,武洪卿、严继祖等确曾参加英法等国情报工作,然自法国得解放以后,我中央对于越问题迄未决策,倘我人以扶助越革命人驱逐法为号召,则法国目下为我盟友之一,必然引起国际纠纷,且将来盟军解放越南,我国倘无庞大之武装队伍为之协助,越南之主权仍将揆诸法国,我国如公然有扶越驱法之行动,则我数十万华侨之经济文化事业,其时必遭法人阻挠而受损害。故职以为吾人对越南之态度,在道义上在原则上应当扶助越南革命势力,但在事实上在表面似不应与法政府对立,抑有进者,越革命党一向扭于成见,党派分歧,不能团结,至今尚未成一种足以左右越南局势之力量,其稍能切实工作,略有力量者,仅共产党而已。惟共产党与吾人背道而趋,未能与我合作,有之则反利用我人为其工作跳板,异日必倒戈相向。越南革命运动不能急进图近功,似应培养中和份子,逐渐透过法人之势力而谋越南之解放。再者,越人好利,可为我用者,因发给薪津活动费不能满足其欲望,难免兼为人用,对严继祖武洪卿等之行为,虽为纯正革命者之所不取,但似亦不应驱迫其完全投入英法之怀抱,而与我人处于对立,为叠奉电令查复,谨电鉴核。
职邢森洲叩。戌寒辰昆附件。[26]
等待了近三个月后,严继祖见依然杳无音信,更因“饥寒交迫,苦不胜言”,只好于11月6日,自南宁看守所致函吴铁城,请求“早复自由”。原函云:
铁公秘书长钧鉴:遥想道履冲和,起居迪吉为颂。窃晚数年来承蒙钧座栽培,各站工作之进展当称顺利,本年六月为加强各站工作计,晚于七月中旬抵东兴,一切工作正从事积极进行,并经报告在案。殊料八月四日东兴军警督察处奉第四战区长官部命令,以勾结英国情报部驻昆联络员一案,将晚拘解返柳讯办。而武光品同志亦于九月八日解柳。查与英国情报部联络员发生关系者,原系杨子江由滇越铁路职员阮春尊介绍来往,其时晚在昆明时经已发觉,并即报告成武曲先生在案。今枉被拘押,实属无辜。窃晚自从钧座领导之下,数载于兹,无时不以努力为怀,尤恐时虞陨越,实不敢稍作非份之举也。今晚与武光品同志同被解柳后尚未结案,现又因战事影响,将晚等转由第四战区军法执行监部移解南宁县政府寄押,刻晚等锒铛下狱,兼之饥寒交迫,苦不胜言,故敢恳请钧座俯察下情,迅电张长官,即将晚等省释,早复自由,俾得继续工作,以副钧望,是诚公私两便。素仰钧座爱护部属,体谅下情,定能准予所请也,感祷之余,不胜待命之至,专此。敬候
钧祺。
晚严继祖谨呈。十一月六日于南宁看守所。[27]
收到严继祖来函后,11月22日,中央党部致函军事委员会云:
关于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武光品解渝候讯一案,兹复据报称:“该两员已由第四战区军法执行总监部移解南宁县政府寄押,饥寒交迫,苦不堪言”等语,相应函达,即希查照转电将严、武两员速行监护来渝为荷。此致
军事委员会。[28]不知何故,军法执行总监部接函后,却对严继祖案一无所知。于12月1日,回复中央党部称:
重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公鉴:奉交贵处本月二十二日特字第六八八四号密函,请转电将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武光品两员速行护解来渝等由。查严继祖等究因何案解渝候讯,曾否行知有权机关受理,本部无令可稽,究应转电第四战区军法执行监部抑或南宁县政府护解,尚不明瞭,相应先行电请查明见复,以便承办会稿为荷。
军法执行总监部。东法射渝印。[29]
中间又不知哪个环节出现了故障,中央党部的秘书迟至12月23日才在军法执行总监部的“快邮代电”上批复:查案函复。1945年1月3日,中央党部致电军法执行总监部:
准法审33渝二字第一六一○一号代电:嘱查明关于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武光品解渝候讯一案见复等由。查严武二人前于八月三日在东兴被四战区督察处扣押解柳。旋奉总裁酉霰侍秦代电:已饬张长官将严武二名监护来渝,由中央秘书处与军统局究询实情等因。并迭准军委会办公厅渝办一通第三三○八○号、第三三○八一号函:准张长官电,已将严武二人由军统局派员护送来渝等由。准函前由,相应函复查照,迳与军委会办公厅洽办,并见复为荷。此致
军法执行总监部。[30]

当中央党部、军法执行总监部还在为如何将严继祖“解渝候讯”函电往返时,严继祖已因日军入侵南宁,监狱无人看管而侥幸脱险。虽已恢复自由,严还是要为自己几个月牢狱之灾找个“说法”,几经辗转,最终来到南京。1月30日,他致函吴铁城恳请“注销全案”:
本党自一九二九年与贵党取得密切联系后,即兢兢以越南复国为目的。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之际,本党鉴于会内份子复杂,一时未便参加。爰贵党殷殷至嘱,向越南国内推展工作,业经遵办,毫未间断。乃去年三月,继祖自渝返昆后,发现败类杨子江(北圻人现在滇越路任职)者,与英国情报部驻昆联络员WhiteHead密作情报工作。窃本党对外政策系以联合中国而光复越南为原则,骤悉杨子江此种行为,自当加以破坏,并将各情咨报邢森洲先生查照在案。杨某以计未逞,乃将其原订计划他图,原件为第四战区长官部检获。时值长官部之同盟会指导代表办公室萧主任文经昆,因改组云南分会受梗,且受同盟会某种份子之挑拨,对本会深怀不满,遂衔恨本人,妄造事实,竟云杨子江之恶毒计划与继祖有关,不分皂白,遂将继祖拘押,斯时继祖正公干于东兴。八月四日长官部自柳来电东兴军警督察处拘捕继祖及本党武光品同志,于八月十五日解抵柳州,九月二十六日转解第四军执行监。在柳时长官部历经讯问,但仅询及本党何故不参同盟会,且盘问本党何故尚与贵党中央直接发生关系,对杨事则略询而不详,并责继祖对杨事为何不报第四战区,当解继祖转军法执行监时,且云继祖系汉奸,而军法执行监不分皂白,将本人及武光品同志加以镣铐。柳州战事告紧,十月二日被解南宁,寄押于县府,未几南宁又告紧急疏散,寄押县狱之犯人七十余人无人过问,十一月二十四日始得自由行动,一路饱经艰苦,脱险抵此。窃念此次含冤受屈,影响工作至大,诚令人痛心!本党革命中心,悉以秉承贵党总理孙中山先生之遗教而力行,且中越原为一体,唇齿相依,事迹昭然,岂敢稍有异志而自绝前途?兹以蒙不白之冤,个人痛苦固无足计较轻重,但为洗涤耻辱,理合瀝陈经过,报请亮察,并恳转饬注销全案,嗣后对于本党工作人员加以维护,不胜感祷之至!
谨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
严继祖。一九四五年一月三十日。[31]
中央党部秘书张寿贤在将严继祖的信及随身携带越文文件转呈吴铁城的同时,拟具了解决办法。原函如下:
越南国民党严继祖同志现已来渝,据称被押南宁监狱,敌军侵入时,县府释令自寻生路,现转辗由昆到渝。拟请钧座约期召询被捕经过,并酌予慰勉。彼携呈越文文件三种,已译成中文,请察阅。(大意为越南革命同盟会已不能领导,请承认越南国民党为唯一革命团体,进一步予以援助),拟送请侍从室为其转陈。再严继祖系第四战区长官部缉解人员,虽可证明其无罪,但形式上应如何处理,殊应研究,兹试拟意见如次:(一)饬严继祖自行赴军法执行总监部投案,听候发落;(二)依遵总裁指示,由本处会同军统局究询;如采用第(二)项方式,则拟请钧座于接见严继祖之后,即定期通知军统局派员究询,并通知海外部,军委会,侍六组一并派员参加,究询结果,再请总裁核示。
谨呈秘书长
职张寿贤呈,一,廿九。[32]
吴铁城批复“采用第二方式办理”。经与军统局商洽后,2月19日,张寿贤将具体处理程序致函吴铁城称:
关于严继祖案,经与军统局商洽,同意本处所拟办法,请钧座定期约各有关机关人员究询,其方式为先由有关机关代表交换意见,次再令严继祖入内陈述,并答复询问,最后令严退出,就究询结果,拟定处理办法,呈请总裁核示,谨呈秘书长。
职张寿贤。[33]
2月23日,中央党部筹函军事委员会、军统局、海外部等相关人员如下:
兹定于本月廿七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在上清花园中央党部究询越南国民党严继祖被捕案,除分函外,相应密达,即希查照,派员准时出席为荷。此致
(一)军事委员会(二)黄天迈同志(三)郑介民同志(四)李朴生同志(五)邢森洲同志(六)唐乃健同志。
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34]
同日,吴铁城亲自筹函严继祖:
继祖同志大鉴:关于同志前在东兴被捕一案,兹定于本月廿七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在上清园中央党部有所询问,特此函达,即希查照,准时到部为荷。顺颂
近祺
吴○○。[35]
2月27日下午4时,相关单位在中央党部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商谈严继祖问题。到会者有中央党部秘书代表,军委会办公厅代表姚樣,海外部代表胡仲维和军令部代表郑介民。会议讨论结果,据狄膺的记录为:
(一)根据严继祖报告及各机关所接情报,严继祖尚无不利于中国之行动。(二)越南国家主义党昆明支部杨子江向英国政府所建议之互助条件,严继祖曾报告军统局及海外部驻安南办事处主任邢森洲同志,英国亦未理会杨子江之建议。(三)严继祖参加越南革命同盟会,仍以越南国民党名义活动,系该同盟会之纪律问题。(四)建议改组越南革命同盟会,并以由中央党部指导为宜。[36]
其中第四项如何呈报,颇让党部人员感到左右为难。因总裁已于24日代电中指示,将越南革命同盟会交付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就近指导,“似不便率请变更更”。而且此时,不仅张发奎坚持成见,有电致军委会指摘军统局海外部不应供给严继祖活动费用,军委会亦未必肯轻易交出。因此,此时若主张由中央党部领导,恐将滋生误会。鉴于此,党部方面认为,不如暂时由陆军总部作一过渡,将来再由陆军总部移交中央党部主管,较为妥善。
3月6日,吴铁城将“严继祖案”的讨论结果,报请总裁鉴核。报告原稿如下:
案查前奉钧座(卅三)酉霰侍秦代电:为关于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武光品被捕一案,已指复张长官,将该两名监护来渝,由本处会同军统局究询实情,饬知照等因。查严继祖、武光品原经第四战区军法执行监寄押南宁监狱,桂黔战事紧张,南宁失陷,狱犯无人负责,严继祖逃难到筑,武光品现在昆明养病。严继祖自动来渝报告。经约集军统局、军令部、军委会海外部等机关会同究询,认为:(一)根据严继祖报告及各机关所接情报,严继祖尚无不利于中国之行动。(二)越南国家主义党昆明支部扬子江向英国政府所建议之互助条件,严继祖曾报告军统局及海外部驻越南办事处主任邢森洲同志有案。(英国亦未理会扬子江之建议)(三)严继组参加越南革命同盟会,仍以越南国民党名义活动,系该会纪律问题。根据以上三点,严继组武光品尚无犯罪行为,应准予释放消案。除关于越南革命同盟会,兹奉指示由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就近指导,并与有关机关续商加强其作用之有效办法外,所有究询结果,理合报请鉴核,示遵。
谨呈总裁蒋。
职吴○○谨呈。[37]
3月11日,蒋介石回复吴铁城:
中央秘书处吴秘书长勋鉴:三月六日特七零三八号报告悉,所请将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武光品二人释放结案一节,照准。
中正(卅四)寅(3月)尤(11日)侍秦。[38]
3月17日,中央党部将总裁“(卅四)寅尤侍秦代电批示”转知严继祖本人,张发奎及各有关单位。筹函严继祖云:
关于同志前在东兴被捕一案,兹经签奉总裁批示,准将严继祖、武光品两同志释放结案等因,特此函达,查照并转知武同志为荷。此致
严继祖同志。
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39]
致张发奎电云:
百色张司令长官向华勋鉴:密。越南国民党严继祖去年寄押南宁,后因战局紧张被释,自行来渝投案。经遵奉总裁批示由本会同军统局等有关机关究询,尚无不利于我国行动。经签奉总裁批示:准将严继祖及武光品二人释放结案。除遵办外,特电查照。
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寅篠机印。
致军统局、军令部、军委会、中央海外部及军法执行总监部函称:
关于越南国民党严继祖案,顷奉总裁(卅四)寅尤侍秦代电批示:准将严继祖及武光品二人释放结案等因,除函知严继祖外,相应函达,查照为荷。
此致(一)军委会调查统计局(二)军令部(三)军事委员会(四)中央海外部(五)军法执行总监部。[40]
越南国民党人严继祖之所以在华被捕,原因有二,一是因越南革命同盟会内部党派纷争所致,二为因其与法国方面的关系所致。
透过严继祖案,其一,可以反映出越南革命同盟会内部的党派纠纷和越南国民党自身存在的缺陷。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伊始,越南国民党人武洪卿、严继祖、黎宁等,因与越南解放同盟会的张佩公意见不合,擅自离开同盟会,先后返昆。同盟会改组后,越南国民党与越盟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当云南特别分会改由左派份子杨宝山、黎松山等出面主持后,武洪卿等即离开昆明前往开远,创办咖啡店联络党人。越南国民党,因与中国国民党的特殊关系,一度在越南革命同盟会中占据优势地位。但因其依仗与中国国民党党方的特殊关系,漠视同盟会内部纪律,遭致军方指导代表的恶感。党方人士虽尽力替严继祖行为辩护,但同时也承认“越人好利,可为我用者,因发给薪津活动费不能满足其欲望,难免兼为人利用”,“严继祖武洪卿等之行为”,“为纯正革命者之所不取”。
其二,反映出中国国民党内部在对待越南党派问题上的意见不一。党方从党际关系亲疏的角度出发,主张扶植与自己渊源最深的越南国民党,劝诫军方“对于越南各党派采个别运用而不抑此扶彼,以增纠纷”;越南革命同盟会成立伊始,第四战区奉命以越南国民党为试行扶植对象,后因对越南国民党在同盟会中的表现极端失望,认为其“违反纪律破坏同盟殊堪痛恨”,因而主张对其严予制裁,以维纪律;并以“指导越党之责,无论方策如何,应予统一专任,不宜分割错综,致相矛盾”为由,拒绝党方插手严继祖案的处理。
其三,透过对严继祖与法方关系的究查,可以看出,抗战后期中国对越南独立运动的态度正处于调整过渡时期。从越南革命同盟会的筹组,可以看出,战时出于进出越南打击日军的军事目的,同时出于援助弱小民族的党义原则,中国对越南独立运动一度采取公开扶助的政策。但随着法国的解放,中国对越南独立运动的态度变得敏感起来。正如邢森洲所言:“倘我人以扶助越革命人驱逐法为号召,则法国目下为我盟友之一,必然引起国际纠纷,且将来盟军解放越南,我国倘无庞大之武装队伍为之协助,越南之主权仍将揆诸法国,我国如公然有扶越驱法之行动,则我数十万华侨之经济文化事业,其时必遭法人阻挠而受损害”。正因如此,对严与法方交往是否有“通敌嫌疑”的追究,最终只得以“不了了之”收场。
注释:
[1]潘佩珠(1866-1941),原名潘文珊,号巢南子。孙、潘会晤的详情,见内海三八郎著:《自判本文》,芙蓉书房1999年版,第260页。[2]内海三八郎著:《自判本文》,315-316页。[3]方仁元、方庆秋主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机密作战日记》,上册,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第536-539页。
[4]梁华盛致中央党部电,1942年7月28日发,藏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下文不再注明藏所),档案类:特11,号:16·2-55(下文将标注方式简略为:特11,16·2-55)。[5]罗香林上呈吴铁城函,1942年8月17日,特11,16·2-56。[6]张发奎致国防委员会及吴铁城电,1942年9月25日发,特11,16·2-1[7]梁华盛致何应钦、吴铁城电,1942年10月22日发,特11,16·2-41。[8]梁华盛致吴铁城、何应钦电,1942年10月28日发,特11,16·2-43。[9]“共”疑为“执”字。[10]越南革命同盟会代电,1944年9月13日,特11,24-24。[11]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上呈吴铁城报告,1944年6月,特11,24-15。[12]武洪卿致吴铁城电,1944年8月22日,特11,24。由于赴台时间有限,资料复制后未及核对原件,因此有些档案类号不全,敬请读者原谅。[13]吴铁城致张发奎电,1944年8月29日,特11,24-13。[14]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筹函邢森洲,1944年8月30日,特11,24-14。[15]张发奎致吴铁城电,1944年9月2日,特11,24-13。[16]邢森洲致吴铁城电,1944年9月1日,特11,24—12。[17]张寿贤上呈吴铁城报告,1944年9月9日,特11,24。[18]吴铁城致张发奎电,1944年9月13日,特11,24-20。[19]吴铁城致武洪卿电,1944年9月19日封发,特11,24-11。[20]中央党部致侍二处、军委会、军统局函,1944年9月20日,特11,24-18。[21]此处疑衍一“铁”字。[22]张发奎致吴铁城电,1944年9月27日,特11,24-19。[23]蒋介石致吴铁城电,1944年10月17日,特11,24。[24]吴铁城致邢森洲电,1944年10月25日,特11,24-10。[25]杨哲民报告“越南国民党份子严继祖案略情”,1944年11月1日转呈,特11,24-27。[26]邢森洲致吴铁城电,1944年11月14日,特11,24-24。[27]严继祖致吴铁城函,1944年11月6日,特11,24-23。[28]中央党部致军事委员会函,1944年11月22日,特11,24。[29]军法执行总监部致中央党部函,1944年12月1日,特11,24。[30]中央党部致军法执行总监部电,1945年1月3日封发,特11,24-21。[31]严继祖致吴铁城函,1945年1月30日,特11,24-6。[32]张寿贤上呈吴铁城报告,1945年1月29日,特11,24。[33]张寿贤上呈吴铁城报告,1945年2月19日,特11,24。[34]中央党部致军委会、黄天迈、郑介民等函,1945年2月23日,特11,24-5。[35]吴铁城致严继祖函,1945年2月23日,特11,24-5。[36][37]吴铁城上呈蒋介石报告,1945年3月6日,特11,24-3。[38]蒋介石致吴铁城电,1945年3月11日,特11,24-3。[39]中央党部致严继祖电,1945年3月17日,特11,24-2。[40]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致军委会调查统计局、军令部、军事委员会、中央海外部、军法执行总监部函,1945年3月17日,特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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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越南共产党-《抗战时期的中越关系》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