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军事制度历史介绍

秦王朝的军队,置于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为太尉,战时随时任命将军统兵,秦有上将军和前后、左、右诸将军。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

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地方兵置于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

征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

统一后的秦代军队,仍然分为有轻车(车兵)、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四个基本兵种。大抵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土、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海诸郡多编练楼船。

秦代车兵虽已不是军队的主体,但仍然是战斗编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兵种。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情况看,车兵既有单独的编队,也有与步兵相结合的编队,还有与骑兵相结合的编队,并有与步、骑同时相结合的编队。这说明车兵既可以独立使用,又可以同其他兵种配合使用,是车、步、骑联合作战中的重要力量。

车兵主要用于平原地区的作战,进攻时用以冲陷敌阵,打乱敌军的战斗队形;防御时用战车布为阵垒,阻止或迟滞敌军的冲击;行军时置于前锋和两翼,有利于保障部队的安全。

战车皆为木制、单辕,驾四马——两掺两服。

车上有甲士三人,御手居中,车左居左,车右居右,一律着金属铠甲。御手因以双手驾御车马,目标明显而无还击之力,故防护十分严密,其铠甲的披膊长及手腕,把臂全部罩住,手上有护手甲,颈部有颈甲,腿部缚有胫缴。

战车上装备两套柄长为三米的矛、钺和两套弓箭、秦弩,有的还配有盾和带发射架的弩。战斗时远则以弩箭射击,近则以矛钺格斗。

车属徒兵一般为八人,其装备与一般步兵相同,其任务是密切与战车协同,既掩护战车的安全,又利于在战车的掩护下扩大战果。

步兵是秦代军队构成中的主体。秦始皇陵出土的绝大部分武士俑都是步兵俑。步兵灵活性大,能适应各种地形、天候和战斗形式,尤其利于在险阻复杂环境下行动,因而其区分和装备都较其他兵种复杂,使用也较其他兵种广泛。其主要区分有重装步兵和轻装步兵两种。

重装步兵多数身穿金属铠甲,手持戈、矛、钺、铍等长柄兵器,担负着同敌军重兵集团格斗的任务。

轻装步兵一般不穿铠甲,持弓、弩等远射武器,配合重装步兵杀伤格斗距离之外的敌军。

步兵中百将以上的各级军官,其主要职责是指挥部队作战,安全和自卫甚为重要,所以只穿甲带剑,不持长柄兵器。屯长以下的小吏,既指挥战士作战,又亲自率领战士冲锋格斗,所以既佩剑又持长柄兵器,并和其所率的战士一样,有的穿甲,有的不穿甲。

不论进攻、防御或攻城、守险、迂回、包围、伏击、奇袭等各种作战形式中,步兵往往承担主要的作战任务,并最终解决战斗,在值勤、警戒、巡逻等各种勤务中,也往往以步兵为主。因此,步兵是秦代军队中最主要的兵种,在车、步、骑协同作战中,步兵一般居于主导地位。

步兵的弱点是快速性不如骑兵,稳固性不如车兵,与车、骑结合才能如虎添翼。所以秦代军队特别强调以步兵为主的车、步、骑协同作战。

骑兵也是秦代的重要兵种之一。统一前秦军有骑万匹,统一后有较大的发展,在北击匈奴和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中部有较多的骑兵参加。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情况看,秦代的骑兵已经配备有齐全的鞍。战马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和精选,高皆1.33米以上。骑士个个精强勇悍,一律穿短甲,手持弓箭。当时尚无马镫的出现。

由于没有马镫,骑士两脚悬空,没有着力点,很不利于马上格斗。加之用于斩劈的厚背长刀在当时也没有出现,不论使用长柄击刺性兵器矛、戈、戟或短柄的剑,从马上对敌步兵冲杀都很不便。因此,骑兵的技术、战术发挥受一定影响,主要是发挥其快速机动、突然猛烈、远距离射杀敌步兵集团的优势。

这些情况表明,秦代的骑兵和战国时的骑兵一样,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其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在秦始皇陵兵马俑中,骑兵既有独立的编队,也有与其他兵种的混合编队,是构成秦代军队的重要兵种之一,在车、步、骑协同作战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平原旷野和一般丘陵山地中作战,骑兵更是一支强大的机动力量。

水军也称楼船士,是秦代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其数量仅次于步兵,远远超过车兵和骑兵。

统一前秦的水军主要建于巴蜀地区,统一后广建于江南各地,因而规模十分宏大。水军的战船主要区分为大型的楼船和轻捷的艨艟、斗舰等两类,以利水上作战时大、小部队及轻、重战舰之间互相配合。

水军的武器装备齐全,除水战特用的钩拒等武器外,凡陆地上作战使用的弓弩、长短兵器、火攻用具等无不皆备。水上战斗时远则以矢弩交射;近则以钩拒、五兵进行攻守格斗,实施猛烈的冲角战和船舷战;一旦有机可乘,便施以火攻。水军不仅仅担负水上作战的任务,它实际上是江南水泽地域的综合性兵种,除水上战斗外,登岸野战、攻城守险等无所不能,战于水上则相当于车、骑,战于陆上则相当于步兵。

例如,南平百越时动员楼船士五十万,既完成了水上作战任务,也完成了陆上作战任务,对开拓和统一岭南广大地区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秦始皇第五次出巡天下时,曾一度在水军的护卫下,长途航行于海上,并亲手以弩射杀巨鱼。这说明秦代的水军已经具有海上作战的能力,有效地控制着东部沿海的海防。

秦代军队的平时编制,大体和统一前的秦军相同。由于历史资制的不足,具体编制情况很难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

一般说来,步兵的编制分为六级,即: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

骑兵的编制,以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情况看,很可能是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一百零八骑为一队,并能属战车六乘。这和《六韬·均兵》篇所说“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的编制,大致相近,但有所不同。

车兵的编制,从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情况看,没有步兵配合时,每八乘为一偏(即一行),二偏十六乘为一组,四组六十四乘为一队。这和《六韬·均兵》篇所说“五车一长,十车一吏,五十车一率,百车一将”的编制,也是颇为接近的,但有所不同。

当有步兵配属时,则以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八人为一个基层单位,六乘为一组,十八乘加指挥车一乘为一队。这和春秋时每乘兵车步年多至七十二人的编制大不相同,其原因就在于兵种的发展和车、步的分离。

春秋是车战的鼎盛时代,以车为主,车、步合编,随着战争的需要和兵员的扩充,车属步卒由十人、三十人一直增加到七十二人。进入战国以后,步兵成为独立的兵种,并取代车兵而居于主导地位,车、步、骑逐渐按兵种分别编制,因而车属步兵愈来愈少。到了秦代,车、步、骑分编已成定制,作战时的配合是兵种的协同而不是编制的混合。

所以,车、步合编的现象已不多见。合编时每乘步卒减少到八人。关于秦代水军的编制,无文献可证。从有关情况分析,很可能和步兵相仿,例如《史记·张仪列传》所载,秦的巴、蜀水军,用“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每舫即相当于步兵的一个屯。

所谓“舫船”,即两船相并。因为一只船载二十五人,不是一个编制单位,所以才合并起来载五十人。再如,《华阳国志·蜀志》所载,“司马错率巴蜀众十万,大舶船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每艘即相当于步兵的一个什。所谓”大舶船”,实乃“太白船”的音误,是一种较小的船,所以每船仅载十人。

这两条史料表明,当时的许多水军,实际上即经过一定水上训练的步兵,所以其编制与步兵相似,以适于水、陆两用作战。当然,水军的编制,也有自己的特点。

如《太平御览》卷三一五引《越绝书》所载越国的水军,“大羿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这里仅操舟水手即达五十三人,占总编制的一半以上。这种编制方法和特点统一后的秦代水军也予以继承和发展。

不过,一旦登陆作战,大量的水手也同样要转化为步兵参加战斗。因此,古人强调“船军(即水军)之教,比陵军(即陆军)之法,乃可用之”,这说明水军的编制以及训练等等,都是和步兵颇为相类的。

秦代军队的战时编组,是在平时编制的基础上,组建为大规模的作战部队,一般称为部曲制。

其具体编组的方法是:首先根据作战对象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总兵力,任命三军统帅(即大将、上将军,也泛称为将);在统帅之下,根据作战的需要和总兵力的多少,分设若干个将军(四副将、裨将军,也泛称为将军);

每个将军统率苦干个部,部的长官称校尉,即一部一校;每个部下设若干个曲,曲的长官称军候,即一曲一候;曲以下即平对军队的编制,如步兵的千人(设二五百主),五百人(设五百主)、百人〔设百将)、五十人(设屯长)、十人(设什长)、五人(设伍长),以及数量不多的车兵和骑兵。

自五百主以上,各级指挥官都设有自己的亲兵卫队,大约占其所率总兵力的十分之一,如五百主的卫队为五十人,二五百主的卫队为一百人,校尉的卫队为一千人,大将的卫队为四千人,等等。

凡将军以上皆设有作战指挥机构,称为幕府。幕府中设有各种指挥机关和参谋人员,达数十人之多。作战行动结束后,曲以上指挥机构即行撤销,将军交出兵权,部队恢复平时建制,士兵分别归建或复员。

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征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十七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六十岁才能免役。秦时还常谪发己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

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

秦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这些表明秦王朝时期的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已经基本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