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为了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太祖先后任用亲信文武官员充当“检校”,“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
明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官员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二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有法庭和监狱,其中,经历司掌文移出入,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即“诏狱”。锦衣卫平日为皇帝爪牙,镇压臣下时则罗织大狱,捕人,审讯和处刑。
明朝的特务机构锦衣卫除北京外在各地都驻有分支机构,譬如今天津市河北区的锦衣卫桥大街和以前的锦衣卫桥,就是当初这些特务机构的所在地。明代的特务机关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分驻各地的,一是驻在京师的,再有就是临时向外派遣的。
这三部分中,以分驻各地的最为繁多,从明成祖朱棣时就开始设立,后来全国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镇全部都设有。他们的任务实际是替皇帝侦察该地官吏军民人等,暗查军民动态。明成祖朱棣在永乐十五年将首都迁往北京,迁都前,首先派出负责皇帝防务的贴身卫队“锦衣卫”到天津卫,在原来三卫的指挥衙门前设立锦衣卫指挥衙门府,所在地就是现在的锦衣卫桥大街附近,专门负责暗地监察京津军民动态。
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一语道破了贯穿明皇朝的特别专制的酷政性质。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尽管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
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压制起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就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明朝虽有200多年历史,但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上却无所进展甚至还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