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和宰相制简介:内阁制和宰相制有什么异同?本文这就为你介绍:
内阁制和宰相制简介
一、内阁制
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二、宰相制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袭变革、增加减少,情况十分复杂,内容非常丰富,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体系完整的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的频繁变化,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从制度上说,宰相的权位仅次于皇帝,君权是绝对的,相权依附于皇权。君主既不能没有宰相,但又惧怕相权膨胀威胁到皇权。
事实上,不时出现权相当国,皇帝也不断用内廷近臣或宦官牵制相权,直至代替宰相,由内而外,由外转内,循环往复。这就是中国古代宰相制度不断演变的规律,从而形成宰相名称、员数、职掌和权力的不稳定状态。
废除宰相制与确立内阁制
明朝废除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权则集于皇帝一身。
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
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内阁制和宰相制有什么异同?
一、不同点
1、在宰相制下,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内阁成员只是黄帝顾问没有实权。
2、在宰相制下,宰相在率领百官为皇帝效忠的同时又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而内阁不可能有如此大的权限和影响。
二、相同点
1、都为皇帝治理国家而尽忠,都受皇帝的节制。
2、两者从根本讲都不能左右皇帝的决策,只是辅佐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