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后,实施向外“开疆拓土”的政策,陆上西进的目标是朝鲜和中国大陆。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由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朝鲜。清朝与朝鲜有宗藩关系,日本极力破坏这种关系,在朝鲜造成与中国的尖锐矛盾和多次冲突。1885年3月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大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帮助镇压。日本政府表示对中国出兵“决无他意”。但当清军入朝时,日本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等为名大军入朝,于7月25日突袭中国北洋舰队,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打响后,两国海军进行了黄海大战。陆上战斗军从朝鲜打到奉天(今辽宁),占领大片领土。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东威海。清政府无心抗战,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
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会见。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4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撤回了停战要求。24日会议后,李鸿章回使馆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伤。日本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自动宣布承诺休战,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此时日军已占领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日本在这里的军事压力。
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李鸿章乞求降低条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不许再讨论。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和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二、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三、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四、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日本限定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割让台湾的手续,李鸿章请求放宽期限,说:“台湾已是贵国口中之物,何必着急。”
伊藤博文回答:“还没有咽下去,饿得厉害!”经过二十多天的谈判,日方下了最后通谋,限四天内答复,否则北京必不可保。
清政府被迫全部接受了日方提出的条件。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从此之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二、巨额的赔款,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就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马关条约》签订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争夺中国的斗争更加激烈。甲午战争一结束,俄国就表示反对日本控制朝鲜和割占中国东北地区,沙皇尼古拉二世主张对日采取强硬政策。俄国政府向各国发出照会,要求各国劝告日本放弃长期占领包括旅顺在内的辽东半岛的打算。德国表示支持俄国的强硬态度。法国决定同俄德一起采取联合干涉的政策。
俄、德、法三国向日本提出放弃占领辽东半岛的警告。与此同时,三国的军舰在日本附近海面游戈,对日本进行武力威胁。日本由于在战争中耗费巨大,无力对付三国联合的军事行动,决定接受“俄、德、法三国政府之友谊忠告,约定抛弃辽东半岛之永久领有”。
日本被迫同意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但向中国勒索3000万两作为交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