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的原因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发生于1901年-1911年,是清朝末年一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运动,尽管他在官制、商业、教育、军事、法律等方面都做了一系列变革,范围也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它并没有取得太大成就。
  清末新政的原因
  经济基础
  甲午战前,在列强的侵略下中国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方面由于通商口岸不断增加,洋货大量倾销使中国自然经济(首先是通商口岸附近)受到冲击,开始解体;同时土货大量出口,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附庸的地位逐渐形成。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变更:鸦片战争后中国相继出现了外国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官僚资本主义雏形性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
  甲午中日战争使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战争直接破坏了中国部分地区的封建经济基础。日军侵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当地人民受到蹂嗬、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损失惨重。二是战后巨额赔款,迫使清政府进行三次政治大借款,沉重的债务负担压在中国人民的头上,列强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三是《马关条约》设厂的规定,适应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需要。战后短短几年设厂930余家,分布在各行业,危害极大。此外,列强还争夺中国的筑路权、开矿权。四是甲午战后列强继续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年输入量仍在逐年增加。这使中国白银继续大量外流,穷了中国、富了列强,并在继续破坏着中国的社会经济。
  政治斗争
  戊戌变法失败后,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和八国联军大举入侵,慈禧携光绪及若干亲王大臣仓皇西逃,一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11月28日重新回到北京,历时共511天,横跨庚子、辛丑年,官方史学美其名日“庚子西狩”。当时的清政府及其军队已经无法应付当时的政治局势,财政上也早已严重亏空,这使清朝统治者感到自己的统治根基业已动摇。加上列强不断给清廷施加压力,要求清政府迅速改变当前的无能状态。因此,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成为其统治者们面临的首要课题。
  当时的洋务派领袖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在危机的形势下,不断从内部敦促清政府实行新政;而且这股势力也在不断壮大,坚持保守倾向的人越来越少了。统治集团内部舆论也倾向改革。有官员上奏“中国之制度……奉行日久,不能无弊”,“于是一切政令皆不能不变”;“愿自至以往,维新者当实事求是,守旧者毋至死不变,同心以谋富强”。
  于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①主观目的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②活动本质的封建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范畴。
  ③客观影响的进步性:清政府的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④实际作用的背离性:清政府努力的结果适得其反,从直接影响看,这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方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从根本影响看,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
  ⑤认识:新政、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是本质上的落后性。注意:从近代化角度以生产力标准来分析,清王朝的预备立宪政体虽不完备,但毕竟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它的一部分成果,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的政治基础。可以这样认为,“预备立宪”是一场具有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被动和主动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