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疆域版图范围 清朝地图介绍 清朝历史简介 AD1644-AD1912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从后金建立开始算起,共有十二帝,国祚267年。

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明末农民将领李自成攻占北京,明朝覆亡,清军趁势入关,政治上推行剃发易服,军事上打击农民军和南明诸政权,逐步占领中国,然后历经康雍乾三朝,发展到鼎峰,这一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版图,同时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清朝的疆域版图范围-世界历史网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清朝疆域达到最大,极盛时期总面积可达1310万平方公里,其疆域范围是:

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与沙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

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与印度的蒙兀儿帝国、喜马拉雅山诸国家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

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18世纪的清朝以及部分朝贡国缅甸北部;

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与俄罗斯帝国(沙俄)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这条疆线直到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

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

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

东与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与东海,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

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也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边的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越南)、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属国。

不过进入19世纪尤其是近代时期,由于清朝的衰落和列强的入侵,鸦片战争以后清朝以不平等条约的形式先后失去了以下领土:

香港地区(1842年至1898年间分批割让或租借予英国,直到1997年回归中国);

澳门地区(1887年与葡萄牙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承认葡方在澳门的一切权利——“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区治理它处无异”,1999年12月20日中国);

外东北(包括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千米,以及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萨哈林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18世纪的清朝以及部分朝贡国土,分别于1858年和1860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未收回);

新疆极西帕米尔高原(巴尔喀什湖之东南、伊犁以西、以及喷赤河以东的帕米尔等地区约45万平方千米的领土,于1864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未收回);

台湾和澎湖列岛(1895年割让给日本,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投降后,台湾和澎湖主权移交给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