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对华武器援助成了一笔沉重的负债(7)

经过周恩来斡旋,苏方最后接受了中方要求“免除铅、减少锡和锑的供货”的请求。不过,苏联提出的这个附加条件使毛泽东感到莫斯科处事的盛气凌人。针对这种情况,中方在起草关于贷款的议定书时,特意首先提到:“鉴于苏联缺乏战略原料(钨、锑、铅、锡)的困难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帮助苏联政府,同意将中国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的钨、锑、铅、锡提供给苏联政府”。 这个文件发回北京让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刘少奇给远在莫斯科的毛泽东发去电报说,政治局会议认为贷款议定书前言中帮助苏联政府数句似可删去。但毛泽东坚持这种说法,他在复电中称:“借款议定书前言数句,意即为中国对苏联之报酬,不宜删去。”显然,因为这种条件表明中国得到苏联贷款并非是单方面的求援,而同时也为苏联提供了帮助。 朝鲜战争爆发后,为了解决战场的燃眉之急,中国不得不一再向苏联提出贷款的要求。斯大林出于对苏联远东利益的考量,急切希望中国参战,表示可提供所需各种武器,苏方还提供技术和设备帮助中国建设兵工厂。抗美援朝战争期间,苏联总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的装备,大部分装备系有偿(半价)提供,为此中国欠下苏联军火债30亿人民币,在当时折合13亿美元。后来苏军从旅顺撤退时,又移交了折价9.8亿人民币的装备。这些军事欠款,占了上世纪50年代中国对苏欠款总额的六成左右。 师哲曾回忆说:“我们和苏联谈判时,只谈到军火的数目,而没有谈军火的价格。”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长期过惯了军事共产主义生活,对商品经济很不熟悉。一向以办事精细著称的周恩来私下对师哲说:“我们接受苏方的军火,是作为他们对抗美援朝的贡献而接收的。”长期在苏联生活过的师哲回答说:“他们办具体事情的人不会同意我们不付钱的想法。” 事后证明,并非是“办具体事情的人”要同中国算账,斯大林本人的态度也是如此。作为替代,1953年5月15日中苏两国签订的协定规定,在1954年至1959年间,中方向苏方提供钨砂16万吨、铜11万吨、锑3万吨、橡胶9万吨以及相当数量的农产品,作为对苏联援建项目补偿的一部分。相比之下,“二战”中,苏联从美国得到的约100亿美元租借物资,直到上世纪70年代才象征性地偿还了3亿美元。 根据《中国财政统计》中公布的数字,从50年代初至1960年,中国对苏联已经还债33亿元人民币,即已将所欠的武器债务基本还清,此时所欠的债务不是抗美援朝的军火债务,而多是“大跃进”两年间因不能按合同交货拖欠下来的贸易债务,以及接受旅顺苏军撤出后所留装备的收购费,其总额折合23亿人民币。 1960年7月16日,苏联政府突然提出召回在华的全部苏联专家。随后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倡导自力更生,他指示周恩来算一下要多少年还清苏联欠帐。周恩来把帐算出来,说最快也得十年。十年太长了。毛泽东在 政治局会议上说,延安时那么困难,我们吃辣椒也不死人,现在比那时好多了,要勒紧裤腰带,争取五年内把债务还清。于是政治局决定,各省成立外贸小组,挤出东西来还债。 当时,尽管全国普遍遭遇大跃进后的大饥荒时期,但国家还是拿出苹果、鸡蛋等农产品来还债。对于当时的情形,北京大学学者李零曾回忆说,“后来,两边(中苏)越搞越僵。我只记得,我牙不好,怕酸,苹果和梨,我挑梨。大家都说,好苹果都送到苏联还债了。只要是苹果,肯定是酸的。”据说最初中国抵债的农产品曾遭苏联方面刁难——“鸡蛋、苹果过筛子,大了小了都不要;猪肉要卡一下膘,肥了瘦了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