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权运动-姚霏:近代中国女子剪发运动初探(1903-1927)——以“身体”为视角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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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姚霏:近代中国女子剪发运动初探(1903-1927)——以“身体”为视角的分析


在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很长一段时期里,身体很少被视为可供研究的向度。我们研究辛亥革命胜利后出台的种种政策,却很少考察“剪辫易服”引发的社会和心理变化;我们研究维新派关于改良风俗的设想,却忽略了“反缠足”话语下缠足女性的情绪表达;我们看到一个近代中国的逐渐成形,却不追究一个近代中国人是怎样形成的。事实上,作为中国历史上千年未遇的变局,近代是中国历史上身体打造最激烈的时期。“由清政府推动的自强运动,变法、修律和教育改造运动,以及由民间知识分子发动的军国民、新民、新文化和公民运动等,都和身体的打造或再造有着直接的关联。甚至以爱国作为名义的各种学生运动,也都对近代身体的型塑和使命化产生一定的强化作用。”① 近代身体的形成离不开近代跌宕起伏的历史,而要展开对近代历史的深入研究,身体正是一个全新的视角。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出于对日益膨胀的“现代性”和自身学术传统的反思,“身体”跃然成为西方人文与社会科学关注的对象之一。随着英国着名社会史学家彼得·伯克把“身体史”与福柯的性史相联系并将之纳入“新文化史”范畴,身体史开始进入东西方史学研究者的视野。② 目前大陆史学界在身体史领域的探索尚浅,但对于身体史的研究内容已形成初步共识。③ 其中,以“剃发/剪辫史”和“缠足/放足史”为代表的身体器官史研究是目前大陆身体史研究的高地之一。④ 这些研究不仅具有跨时段和社会史的特征,且研究倾向都超越了对器官本身的历史研究,转而探寻承载于上的历史和文化信息,并以此作为重新审视历史的视角。
本文接续“剃发/剪辫史”的思路,考察近代中国女子剪发的经历。“身体”历来都是西方女性主义钟爱的课题。⑤ 但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更倾向于文化政治学的视角。不同于近代男子剪辫强烈的政治性和现代性象征,女子剪发的提出与改朝换代无关,甚至与其鼓吹的“女权”也关系暧昧。是哪些因素促成近代女子剪发步入“问题化”甚至“运动化”?“男子剪辫”给“女子剪发”带去了怎样的影响?头发是如何发挥其符号和隐喻的效用?而作为“审美对象”的头发又是如何回归的?笔者愿以此文引发大家对近代中国身体问题的关注,更为“身体史”研究的壮大摇旗呐喊。
剪发:为国权而改造身体
1903年,金天翮在《女界钟》中提出女子剪发。从金天翮的个人经历和《女界钟》开篇流露出的对西方文明的向往来看,金天翮“女子剪发”的论说该是“舶来品”。但诚如陈东原评价的,这确实是呼吁近代中国女子剪发的“第一声。”⑥
吾以为女子娇惰腐败之劣根性,皆自缠足与盘髻深造阅历而来。当其春眠不觉之时,仓卒晨兴,盥漱犹所不顾,惟此重重絷缚,精致绵密,先费数十分钟之久,然后对镜从容,颐指气使,务使波婧云委,风吹不乱,钗光鬓影,灼灼鉴人,约费二三小时,全功告竟,而半日之光阴去矣。是以今日女子入学读书,宁姑从北狄辫发,以取简捷,非得已也。抑今世俗社会所谓神圣不可侵犯,若有无数祖先神灵集于其上者,非辫发是耶?同此父母遗体,以美观之故,刵刵重刑有所不恤;惟是尺寸毫毛,护持周至,遗弃委蜕,则簏而藏之矣。貂不足而狗尾续,不惜重价以购诸人矣。今四方志士知识进化,截发以求卫生,吾以为女子进化亦当求截发始。⑦
从这段文字可知,晚清中国成年女子的发式仍以盘髻为主。对此,金天翮颇不以为然。金天翮将“盘髻”与“缠足”并立为“女子娇惰腐败之劣根性”的源头。在他看来,“盘髻”过于耗费时间,实为女子求学的一大障碍,且不利于卫生,“今四方志士知识进化,截发以求卫生”,“女子进化亦当求截发始”。乍看之下,这里的“女子进化”是“女权革命”的话语表达,然而,结合话语出现的时代背景就会发现,其目的落实在从国家利益出发的女子身体改造。
近代中国身体政治的产生离不开19世纪中叶以后的历史局势。无论是鸦片战争后的洋务运动,还是甲午战争后的维新运动,都清晰刻画了帝国主义入侵对中国造成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心理冲击,其中又以甲午战争的冲击更为猛烈。甲午战争是明治维新后日本国家实力的一次演绎,清朝的惨败使中国知识分子开始体悟到“人的改造”对国家生存的关键影响。出于对“亡国灭种”的忧惧,有关身体改造的内容在清末十余年间主导着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男子的“断发易服”、女子的“兴女学”、“反缠足”以及尚武精神的讲求、学制的更张等,无非希望通过一些落实到身体改造的活动来达到振衰起弊的效果。这种将国权的兴亡和国力的打造建立在人民身体上的观念,是洋务运动时期没有的,在中国历史上也绝少出现。在这种思维的引领下,加之越陷越深的时局,身体开始成为国家和各种知识分子试图直接干预的对象。以当时女权运动的核心内容——“反缠足”和“兴女学”为例,其出现和蓬勃,与其说源于女权的胜利,不如说是因为晚清知识分子开始重视妇女的体能和智识对“强种富国”的工具性价值,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父权”向“国权”的暂时让步。在今天看来,这种功利的身体改造远非真正的女子身体解放,却强势地引导了那个时代女权运动的话语方向,《女界钟》正是这一思潮的产物。作为近代中国第一本系统鼓吹女权的专着,《女界钟》第一次明确地将女权与国族命运和民主进程联系起来,奠定了中国近代女权运动理论和实践的基调。女子剪发,作为关乎女子身体的内容之一,也就在那时被逐渐纳入到国家利益的话语框架中。
由于缺乏一手资料,最早的女子剪发是否流行于留洋归来的女学生中,尚不得而知。而从20世纪前10年出版的近30种女性报刊来看,“剪发”似乎也没有被视为“女权”和“妇女解放”的策略。近代女性第一次剪发实践,显然归功于辛亥革命的胜利和男子剪辫的“尘埃落定”。1912年4月,湖南衡粹女校学生周永琪自断其发并倡设女子剪发会,被当地民政司长刘人熙以“女子剪发之制,实中外古今之所无”,“将来必至酿成一种不女不男不中不西之怪状,不独女界前途之忧,实民国风俗之忧”为由取缔。⑧ 从取缔理由的表述来看,这应该是近代女子剪发的最初实践。同年,上海城东女学校发行的《女学生杂志》登载了《女子剪发问题》一文:
人恒有言曰:“利之所在,害即随之”。然剪发一端,有利而无害。利凡有三:一省时间,二省妆饰,三省衣服。惟有强迫手段而剪之,非法律上应有之事,因侵其自由也。今有提倡剪发者,每为人反对,曰女子剪发实为不当,西国女子亦多有之,且男女混杂,其祸岂可胜言。自今而往,已剪者当留,而有开会提倡者宜究办,或有会员之名称当取消。呜呼!今之所谓共和,实专制之尤者也。所谓自由,实不自由之甚者也。何为男子剪发为遵制,女子剪发为非礼乎?凡此种种侵犯女子之自由为何如乎?汉之时代,男子亦不剪发,但□垂豚尾而已,今何必尽去之以从外人乎?是可见从便之可致也。今吾女界之剪发,何为不正当乎?外人不为,而我为之,是更见中国女界之特色也。至于男女混杂,则以僧与尼为比例,何尝见僧混为尼、见尼混为僧哉!然或虑学生有不正当之行为,则是僧尼之程度胜于吾学生,岂其然耶?安见其为不正当?⑨
到民国初年,部分女学生已经开始接受女子剪发与“省时间、省妆饰、省衣服”之间的逻辑关系,而男子剪辫高潮的来临,进一步加速了女子对身体改造的认同,这不能不说是辛亥前十余年间“身体改造”话语和实践的成功。当然,将女子剪发放到辛亥时期女权运动的大背景中来看,女学生扬起“共和”、“自由”、“平等”的旗帜反击禁止女子剪发的言论,显然也是女性群体权力意识高涨的表现。
中国女子剪发始于民初,然而,风靡一时后很快寝息。究其原因,莫过于“头发”在身体器官中的特殊地位。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发”与“身体”之间往往有着超越生理本身的联系。发是身体上最能象征身体的部分,维护头发的完整,一直以来就是汉族“身体观”的正统。清末的男子剪辫,是“现代性”影响下的产物,同时也是对清初“剃发令”的“报复”(尽管剪辫者莫衷一是,但从剪辫给人的直观印象,逃不出反满反清的意味)。然而,女子的头发从未被赋予“改朝换代”的使命,剪发对女子而言没有来自政治的支撑,也没有外国的经验可以参照,便很难打破传统“身体观”的惯性。另一方面,头发位于身外,是身体的“形式”,负有装饰人体的美学义务,这也成为女子剪发的一大障碍。一来,在传统中国,“头发”是关乎“妇容”的头等大事,一直被作为衡量女子等第的标准,要打破根深蒂固的父权话语谈何容易?二来,当时出现了不少女子剪发后“加发梳头”或“欲求新式”而剪发的现象,这些女子最终也多因“不美观”而告别短发。
剪发:男女平权的想象
1923年,上海新文化书社发行的《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将剪发与教育、参政、生育制度、社交、离婚、贞操等并列为“中国妇女问题”。女子剪发,从民国初年昙花一现的社会现象到20年代初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其转折是在五四运动时期。换句话说,如果辛亥革命的爆发是中国近代女子剪发的前奏,那么,五四运动的蓬勃开展则掀起了女子剪发运动的真正高潮。
从1919年起,陆续有支持女子剪发的文章出现在各地报刊。⑩ 梅生在《女子剪发问题》一文中,将当时赞成女子剪发的理由总结为“少费金钱、节省时间、合于卫生、便于工作和减少社会上对于男女歧视的心理”(11)。在解读这些理由时,我们仍然可以读出“为国家利益改造女子身体”的强烈意图。如作者在讲到“少费金钱”时写道:
中国二万万女子,假使爱打扮而且家中有钱购“装饰品”的假使百分之一,人数就要二百万。再假使每年他们花费在头发上每人平均四五元,每年总算起来就要达到一千万左右了。况且有许多人家,还要用每月四五块钱的梳头仆妇,那更不得了了。现在姑不去算他,上面说的贫人,假使在中国有一万九千八百万,每人每年就算他花费一元,那么也要达到一万九千八百万元了。连上面的一千万元,就要有二万万多了。说一句笑话,假使伊们完全剪了头发,那么隔了四五年,非特山东底胶徐路约可以赎回,就是中国底国债也可以还清了。这岂不是很关重要么?诸位别说我胡说,只要大家闭着眼静着气去细细想一想,便能够恍然大悟了。因此做男子底人为社会谋幸福计,应该尽力的提倡一下,做女子底想想自身关系更应该快将他剪去。
又如讲到“节省时间”时,作者认为:
拿全中国全社会底女子所闲费的宝贵光阴来讲,直不晓得有多少,伊们这许多光阴,无名无义的费在几根头发上,实在真可惜呀!假使剪了他后,那么做教员的,可以预备教材;做工人的,可以多做些工作;做学生的,可以多温习些功课;做农人的,可以多种几根稻,岂不是在社会上要增加绝大的利益么?所以女子剪发,狭义的说一句是女子自身底问题,广义的想一想,实在是社会上的利益关头呢,请大家勿要忽略罢!
在上文赞成女子剪发的理由中,真正从女权角度出发的只有“减少社会上对于男女歧视的心理”一条。然而,正是这条理由,确立了女子剪发与五四运动的关联。
1920年3月30日,毛飞在《民国日报》上发表《再论女子剪发问题》,提出女子剪发相对辛亥时期男子剪发所面临的“无政治的压迫、无满清的刺激、欧美的妇女没有剪发”等困难。显然,要破除旧风俗旧习惯的束缚,惟有靠女界的自决和团结。毛飞提出,女界应该发动女界联合会、各女学校教员学生和各家庭中有先觉者分别讨论剪发问题,联合发布剪发宣言并报告剪发事实。在毛飞看来,中国女子剪发正可以“引起各国妇女注意及取法,表示中国妇女的毅力及人格,提高中国妇女在世界的位置及自决的决心”。(12) 次日,思安继毛飞的言论提出“中国女子剪发应从上海始,上海女子剪发应从女学生始”(13) 的口号,将女学生推向了剪发运动的风口浪尖。自此以后,《民国日报》一度成为女学生剪发问题的交流平台。不少女学生写信讲述自己受《民国日报》鼓励而剪发或劝人剪发的经过,在对女子剪发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读者来信无一例外地强调“剪发是女子自己的事”,高呼“女子自决”的口号。(14)“自决”成了五四时期女子剪发的“纲领”。事实上,确是这枚“女子自决”的武器,捍卫女子剪发及其他女子解放运动在五四时期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应该说,在五四时期的女子剪发运动中,女学生不负众望地再度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五四时期,从北京到长沙湘福女中就读的杨开慧是全校唯一剪发的学生。校方认为这是“过激派”的象征,限令其三月内蓄起发来,杨开慧则坚持剪发是自己的自由,还带动了身边的几个女生,如王佩琼等一同剪发。(15)
丁玲在1946年5月为《时代青年》写的文章《我怎样飞向了自由的天地》中也提到自己的剪发经历:
“五四”那年,我正在桃源女师预科读书。这个学校以前没有过什么社会活动。但“五四”的浪潮,也冲击到这小城市了。尤其是里面的一小部分同学,她们立刻成立学生会,带领我们去游街、讲演、喊口号。……她们那时在学校里举行辩论会,讨论很多妇女问题、社会问题。教员很少同情她们,同学们大多数赞成她们。……譬如有一次她们讲到女子剪发,同教员们做了很激烈的论争,教员讲话,我们不鼓掌;王剑虹一讲话,我们就鼓掌。会后许多人都把辫子剪了,我也不假思索的跟着做。现在剪发是太平凡了,而且成为当然的现象,但那时却是件大事。我们为着没有辫子,四处遭受冷嘲或责骂。
对于这一史实,同在桃源女师读书的王一知的回忆可以佐证:
1919年五四运动后,我同十几个同学一起剪了头发(剪得象现在男人西装短发的样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叛逆行为,引起了家庭、社会和学校当局的反对。我们被视为怪物,被视为妖孽,受尽了怒骂嘲笑,我们则昂然处之。(16)
五四时期,成都首先突破剪发禁关的是益州女学、蓉城女学、女子实业学校的几个学生,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响应起来。(17) 秦德君在《回忆李大钊、邓中夏、恽代英》中提到:
1918年暑假,我十二岁的时候,摆脱了封建家庭的压迫,跋涉了一千八百多里崎岖的蜀道,到了成都,考入省立的一个中等女子技术学校。第二年五四运动兴起,我接受了新思想,首先把辫子剪了,学校当局认为“有伤风化”,挂牌把我开除了。(18)
1920年第19期的《威克烈》杂志上登载了四川小燕女士排除家庭重重阻力剪发的经过。(19) 1920年的《申报·自由谈》也讲述了就读于西门某女中学的一位上海女学生争取剪发的经历:
城内县前某姓,家有女一,年方二九,读于西门外某女中学。因趋解放潮流,欲将青丝剪去。父母大怒,禁止不许。女哀哭不止,谓父母苟不允所请,必将出走他方,自由行动。其父母不得已,挽亲戚劝阻。而女仍坚执,许允其剪发方可云。(20)
1921年,刘和珍在南昌女子师范倡议女子剪发,成为江西首倡女子剪发的人,两三天内受其影响剪发者不下百人。而在山东,济南女师的学生,有的“解除了家庭包办婚约,实现了婚姻自主;也有不少同学剪去了发辫,甚至还有的公开与男同学通信、交朋友,打破了学校一贯坚持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律条,开始与封建旧道德决裂”。(21)
如果说,晚清10年间出现的“为国家利益改造女子身体”的理念催生出了“女子剪发”这一尚不成“问题”的“问题”,那么,到五四时期,推动女子剪发运动的话语权重新回到了女权运动者手中。当实践,而不是理论,成为女子剪发的主题时,空洞的国家利益远没有从自身境遇出发的“自决”、“解放”等话语更能引起女性的共鸣。剪发是男女平等的象征,要通过剪发表明女权的壮大并重新思考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位置和角色。在女权思想的鼓励下,女子剪发运动开始冲破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重阻力,呈现出民国以来的第一个高潮。1921年,四川省会警察厅张贴布告禁止女子剪发(22),然而,经过五四运动的涤荡,女子剪发的势头已不可逆转。
当然,在肯定剪发风潮所表达出的强烈的女权意识同时,也应该看到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存在很大的想象成分。从当时女权主义者的言行来看,其剪发的逻辑,即女性通过“外表男性化”来打破男性对社会资源和权力的独享,从而获得权力。在今天看来,这种想象的权力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反而强化了男权社会的合理。但由于时代局限,当时东西方的女权运动普遍陷入了这种悖论中。当然,五四时期的女子剪发运动突破了“男性女权运动”的窠臼,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为女权运动的蓬勃开展奠定了“性别基础”。
剪发:“革命”与“反革命”的分水岭
早在五四时期,就有人将剪发女子视为“女革命党”。(23) 川岛在《五四杂忆》中说:“剪掉几根头发,是否人就赤化或化白为赤了呢?我真答不出来。我的老婆,我敢保证她不会赤化,时间已经是1925年春季了,只因为剪掉了头发,剪也并没有彻底剪到光头的地步,可是她那女子中学教员的职务却被彻底剪去,成为光秃秃的失业者了。”(24) 而以下事实更令人毛骨悚然。1927年2月,郁达夫记录下了国民革命军开进上海前市面上的恐怖情景:“现在上海发生了空前的大虐杀,有许多人在路上行走,无缘无故的会被军人一刀劈死。甚而至于三四岁的小孩,因为在街上抢着一张传单,就会杀头。剪发的女子,一走到中国地界,她们的脖子都会被大刀砍掉。”(25) 剪发女子之所以遭遇飞来横祸,全因被当成了“女革命党”。关于女子剪发与革命的关系,我们必须回到晚清的社会环境中寻找答案。
经过数百年的身体规训,到晚清,“男子辫发”已从外部强加的“身体规则”内化成汉民族“无意识的坚持”。于是,当以孙中山为首的反清革命者“剪辫易服”时,其强烈的“反清暗示”便通过“头发”表现出来。既为民族革命的先锋,同时又肩负民主革命使命的剪辫男子,其剪辫形象开始成为“政治上倾向革命”的符号,以至于本不具备政治标识的女子头发,因为这一符号的存在,也成了革命政治的场域。以上文剪发女子被杀的事例来看,北伐革命时期的剪发女子,在北洋军阀眼中,是可以与辛亥革命时的剪辫男子画上等号的危险分子。剪发的“革命隐喻”被成功转移到剪发女子身上。
当然,除了男子剪辫“先入为主”的符号效应,女子剪发运动一路走来的结构性特征也使“剪发”与“革命”存在天然的联系。从《女界钟》提出“女子剪发”起,女子剪发便与“国家利益”、“女界前途”密切相关。早期的剪发女子,绝大多数富有强烈的“解放和革命”意识。“女子剪发——自我解放——参与革命——创造幸福”的逻辑,始终伴随着女子剪发运动一路走来,为剪发女子染上了浓厚的革命色彩。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剪发女子确实占据了革命队伍中女性的半壁江山。从一项“头之调查”来看,1927年12月27日,出席浙江省党部妇女部联欢大会的286名女性中,剪发者达到145名。(26) 显然,剪发成了革命女性的标识。
当“剪发—革命”的逻辑被反复强化后,“革命—剪发”的逻辑也开始成立。1927年,随着北伐革命形势的一路北上,女子的剪发也开始了“一路北上”的“征程”。近代女子剪发的新一轮高潮不期而至。
在南浔,由国民党南浔市党部发起的南浔市妇女解放协会,成立后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提倡妇女剪发。“入会者首须剪发,竟得多数女界赞许。故一般趋时者,争先恐后,将三千烦恼丝,付诸并州一剪……故今日吾浔街上所见妇女,咸作黎家小妹妹装矣。惟年老者都守旧,爱发如命,其顽固者,尤不许其家中女儿学趋时髦。因是潜往亲友家,唤理发匠剪去之。则归家后,亦无可如何矣。”(27)
国民革命军的到来把革命风潮带到了相对封闭的浙江鄞县。“红的旗,加上一角青天白日,花样是新鲜的,一切机关,学校,团体,甚至于时髦的家庭都在赶制,制成一面簇新的旗,挂得愈高愈好,迎风招展,似在普遍地向四方男女青年打招呼。于是青年们仰面对着它,千万颗心儿一齐向上飘,呼声愈来愈高:打倒帝国主义呀!打倒土豪劣绅呀!女子解放呀,剪发呀,最后还来一个要求,便是男女同学。”在遭到校长的一再反对压制后,苏青就读的鄞县女子师范“第一次作事实上示威的,便是全体剪去头发”。(28)
郁慕侠在《上海鳞爪》中专列一节《剪发留发》。据他所述,“从民十六革命军到达上海后,一般妇女因潮流所趋,群以剪去发髻为时髦,不论老的、少的、媸的、妍的,大半均剪除为快,留髻的不过少数而已。那时的景况,宛如民初男子剪发相同”。(29) 当时上海的报刊也对这一现象作过描述。1927年4月28日的《申报》上有“青天白日旗所至之处,一般头脑稍新、智识开通之女子,莫不纷纷将发剪去。一月以来,沪上气象一新。自妇女联合会提倡妇女剪发后,与烦恼丝脱离关系者尤多。行于马路,女子十之六七皆属鸭股。足见女子头发之末日已临也”。(30) 向来民风淳朴的上海近郊嘉定,此时“嘉定女子,比来亦群相效尤。据调查所得,女子之已截发者,几占全城十之七。中以少女居四成,少妇二,中年妇一,以较海上,可谓具体而微”。(31)
1927年6月23日的《申报》报道:“近二月来,苏州女界剪发热,可谓盛极一时。”“一般胡调之姨太太,乘时效颦,趋之若鹜。各女校学生,以三千烦恼丝付诸并州一剪者,约占三分之二。家居妇女效行者为数甚众。……北里群花剪发者亦不少,惟不及女学生之盛。”甚至“苏城一般半老之徐娘,间亦有剪发者”。“一时城内外鸭屁式女子,触目皆是。”(32) 而南京城内的剪发女子,“战前寥寥可数,近则风行一时,触目皆是。花牌楼夫子庙一带理发店,女亲到剪发者日有所见”。(33)
革命风潮所到之地,怀抱各色初衷的女子群起剪发,掀起新一轮的剪发热潮。这一类似辛亥革命男子剪辫高潮的女性集体行为,并没有来自政治的强迫,却依然席卷近半个中国。这种“趋时”“从众”背后,或许正是“剪发”在中国近代“社会记忆”中烙下的“革命隐喻”在发挥作用。于是,大革命期间的各种势力就自觉不自觉地利用起女子头发的这种“革命隐喻”大做文章。
1926年12月,直隶当地军阀以“查知党军侦探,利用短发,男扮女装,女扮男装,混迹人丛中,以肆行其宣传或侦探手段,扑朔迷离,令人无从捉摸”为由,颁布取缔女子剪发条例。(34) 条例在天津出台以后,除在租界就读者外,大多数女学生不得不“缀假发于脑后,或加帽垂辫,以为掩饰,用待发之复长。今如南开女中校所见女学生,盖不复有剪发形迹矣”。(35) 直到1927年8月,天津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仍然拒绝接受剪发女生入学。(36) 而根据1927年3月17日的《广州民国日报》,奉天省长也以“妨碍社会风俗”为由,通令禁止女子剪发。(37) 在军阀势力强大的北方,统治当局通过禁止剪发等革命风潮来巩固地方统治。同样,在最先完成北伐任务的两湖地区,剪发也被误认为重建统治秩序的“革命符号”,其极端做法便是“强迫剪发”。1927年6月3日,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发布通告:“近查各地实行强迫妇女剪发及不按照放足方法强将妇女放足,致一般妇女误以为党的命令,而脱离党的指导及反对妇女运动者,于妇女运动前途,颇生影响。剪发、放足,虽与卫生生理有关,但必须相当时间之宣传,使妇女觉悟,自动剪发,岂可强为剪之去,失其同情。……为此,特通告各省、市妇女部转令新属妇女部、妇女团体,关于剪发运动,只可尽量宣传,不宜用急激手段。”(38) 同月,在湖北省农协扩大会关于农村妇女问题的决议案中,也提到“禁止在农村强迫剪发”。(39)
在“禁止剪发”和“强迫剪发”的表象下,男权社会对女性行为的规训不再是主要矛盾。革命政治利用剪发女子所形成的新的权力符号大做文章,以此作为新旧权力转换的场域,才是问题的症结。然而,随着大众文化的日益崛起,剪发的“符号效应”也在经历着一些变化。从身体改造的一环,到女性权力的想象,再到新旧权力转换的场域,女子的头发被“身体政治”不断书写,似乎全然忘记了头发的“妆饰属性”。但事实上,作为近代女子头发史的一道隐线,剪发的美学意义从未远离,更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蓬勃而出。
剪发:隐喻的消解和审美的回归
早在民国初年,就有女子从“美观”出发尝试剪发。1912年6月27日的《大公报》在描述天津女子服饰时写到:“自从新民国成立,我们女子的妆饰够有多少样哪。有剪了头发穿件长衫戴顶洋帽的,也有秃着头穿洋装的,这是剪发的一起了。不剪的呢,大半不梳辫子啦,有把髻梳在□面,像一朵花像一个蝴蝶似的,也有梳在头顶上的、梳在两旁边的、梳在后头的,有千百个式样。”从当时来看,个别女性剪发只为图一时之新鲜、领一时之潮流。但由于美丑与否取决于其被社会认同的程度,在大部分人还不能接受女子剪发的当年,标新立异的行为没能维持多久。
到了五四时期,“剪发”有了全新的审美价值。“五四”知识分子超越了对“发”本身的美学审视,将目光直接瞄准了“剪发”的象征意味。在“追求外表美丽”即等同于“甘愿沦为玩物”、“美在于精神而不是肉体”的“道德审美”面前,“剪发”获得了绝对的“审美胜利”。
然而,“五四”过后的不多年,社会上便开始出现不同的声音。有人首先质疑“发”与“玩物”之间的关系:“剪发琐事,纯系女子单方面之美观问题,不独与男女平等问题无关,即为男子玩物一语,亦谈不上。”(40) 如此一来,“道德审美”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从“美观”角度批评剪发的言论也开始增多。如某提倡“保发”的女士认为:“截发后,其式虽有所谓单钩、双翘、男化、平分种种,但究非男非尼,无长发结束之优美也。且貌之陋者,可藉鬓云之整理得宜以掩之。吾相识之女子中,因剪发后益显其陋者有之,固未见有因以愈增其美者。不特此也,使此剪发之风而及于农工妇女,则彼辈终日操作,无暇时时揽镜整理,将见一头乱草。头部之不适、容貌之陋者,不堪设想也矣。”(41) 又如有人提出:“那些女学生们、女职员们,剪了发,既便利,又爽快,实在有很多的利益。但如果要讲到那‘美’的一个字上去,却就要失败……因为人的面庞是有异同的,不是一律的,而现在的发式,却完全都变成一样,并且那女子的美,尤以发居要,现在那头发一去,那头部美便也走了一大半。”(42) 在各类批评剪发不美观的言论下,剪发出现了“审美危机”。为了应对“审美回归”,也为突破剪发给人的呆板形象,剪发女子开始从“形式”出发“美化”短发。1927年6月18日的《民国日报》(广州)介绍了上海的剪发时尚:“理发所之玻璃窗,大书男女剪发字样,又有悬以截发图,俾资号召者,曰平鬋、曰甜心、曰双钩、曰单钩、曰鸭尾,此截发女子之花样翻新也。”(43) 而有些女性剪发后,“修整必须理发匠”,为“求美观,而月修两次三次”(44),还要使用司丹康等进口发胶固定短发。(45) 在发式之外,新的头饰也应运而生。“海上仕女近方盛倡剪发,昂首入市,脑后一新。际兹盛夏,群注意于帽上装饰。”(46) 而广州剪发女子绝大多数带有耳环,“而且他们戴的耳环很讲究,式日异月新”。(47) 难怪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断发之风……谓其为节省经济乎,无宁谓为节省时间,且亦多半为趋好时尚,而欲冒一革新家之头衔耳。于经济与时间,原不发生何等关系,与以发之为妆饰品者同一动机而已。”(48) 显然,剪发的“审美回归”消解了其于国权、女权、政权的全部隐语。
从五四时期的“道德审美”到五四之后的“形式审美”,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大众文化,特别是引领中西时代潮流的电影文化,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同于男子剪发的现代性象征,近代中国女子剪发的一波三折,很重要的原因是“西国女子亦无此风”。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就出现过女子剪发现象,特别是在女权运动兴起后,一度也出现了剪发热潮,但无一不是稍纵即逝。直到1920年代,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女子剪发在欧美社会成为新潮流。“最盛行的要算法国,除了少数顽固老妪和乡曲妇人之外,差不多全都剪去了。有时在交际场中偶然见一个不剪发的女子,人家就要笑他是老婆婆。其次是美国,已剪发的女子约占了十分之八,女学生未剪的,不过百分之一,女明星和娼妓十九也多剪去了。”(49) 西方女子的剪发形象通过电影东渡而来,而随着欧美电影成为中国城市的重要消费品,对西方电影明星装饰、举止的模仿也开始成为一种潮流。1923年左右是中国女子剪发的一个小高潮。(50) 有史料表明,这次流行受到西方电影的影响。当时,首先起而剪发的是电影演员、戏剧演员和追逐时尚的青楼女子,就地域而言又以上海女子剪发最为普遍。(51) 1926年7月24日的《申报》有文名《女子发髻谈》,对这一史实交代得十分清楚:
自国产电影兴,女演员咸竞尚奇装。于是,抱出风头主义之妇女,胥以女明星之装束为楷模,而发髻一事,亦随之而异。黎明晖为女明星中最年轻者,垂髫年华,不在发髻争妍,故其秀发早已剪去,恒覆额若牧童。三年以迁,明晖浸淫电影,时以美之考伦穆亚自比。考亦短发,天真活泼,娇憨动人。主演之电影,已数见沪滨。于是明晖发,亦鬈□仰翘,焕然如考伦穆亚矣。会新思潮兴,南北巾帼,竞袭欧西形表,倡言女子剪发。崇自由而爱浪漫者,皆起而从之。近者此风已见于北里。以是灯红酒绿笙歌嗷嘈之中,时见长袍绣舄、脂粉满面之新式女子,与市侩相狎如狂易也。
到1926年10月,上海女明星剪发者已有黎明晖、王汉伦、杨耐梅、傅绿痕、宣景琳、严月闲、顾宝莲、陆美玲、殷明珠等。她们的剪发首先引起各地女明星效仿。“天津女明星之数虽不及春申江上之多,而剪发者已有其五。”(52) 另一方面,不少女明星,如傅绿痕、宣景琳、殷明珠等将自己剪发的过程穿插在电影中以作噱头(53),愈加引发摩登女子群起仿效。除此之外,电影明星的发式也是剪发女子模仿的对象。1927年第5期的《中国电影杂志》登载了宝莲司打克(Pauline Strake)短发后的五种式样以供剪发女子参考。而嘉定的女学生、女教员多以“两鬓垂于耳际,前覆留海,如昔之黎明晖式。亦有左右分披,低垂及颈者,又如今之黎明晖式”。(54) 通过《良友》等杂志封面和月份牌等图像媒体,电影明星的发型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女子的“头发审美”。
近代以来,建筑在头发上的种种符号和想象,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而呈现让位之姿。以“时髦”为标准的审美取向的确立,是对女子剪发运动意义的消解,何尝不是拉开了一场更大的“剪发运动”的序幕?
从《女界钟》到辛亥革命,从五四运动到北伐战争,再到无所不在的社会审美,近代女子剪发从一个想象的问题,经历了“问题化”、“风潮化”、“运动化”后归于暂时的平静;也经历了与国权、女权乃至政权的种种“瓜葛”,最终回归美学层面。近代历史上的几次思想文化变革都表现在女子的头发上,近代历史上的几轮政治动荡也在女子头发上留下烙印。而中国女权运动的“男性主导”特征也通过女子剪发史的解读而清晰可见。
剪发,从传统时期的“反常态行为”到近代的一股风潮,是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在“头发”这一舞台上共同演绎的一幕活话剧,而“身体政治”始终是这幕剧的主角。中国的身体政治首先表现为强大的社会控制,即使来到近代,作为私领域的身体也仅是从一种封建伦理的场域中跳出,随即跳入另一个国家民族、救亡图存、革命与现代化的场域中,不自觉地成为新的权力符号和文化标志。身体的非自主性始终不变。而女性身体,更是被压抑在男权社会和国族政治的双重控制之下。1920年10月,有感于女子剪发不准入学及被开除的时闻,鲁迅写下了《头发的故事》,列举近代中国人头发的政治境遇,发出“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古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的感慨。事实上,头发的这种“中国式境遇”直到现代也没有消失。“文革”时期的种种“头发问题”,何尝不是近代中国头发命运的再现?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思考另一些问题:何以中国人如此热衷“身体政治”?何以中国人的社会记忆中会留有如此强烈的“身体回忆”?台湾学者黄金麟认为,研究近代中国身体史的意义在于更清晰地理解当前社会的身体问题。这一想法,显然正中靶心。
注释:
① 黄金麟:《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1895-1937)》,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② 彼得·伯克:《西方新社会文化史》,刘华译、李宏图校,《历史教学问题》2000年第4期。
③ 包括五个层次,即身体器官史、器官功能史、生命关怀史、身体视角史、综合身体史。详见侯杰、姜海龙:《身体史研究刍议》,《文史哲》2005年第2期。
④ 关于“剃发/剪辫史”的研究成果有冯尔康:《清初的剃发与易衣冠》,《史学集刊》1985年第2期;陈生玺:《清初剃发令的实施与汉族地主阶级的派系斗争》、《剃发令在江南地区的暴行与人民的反抗斗争》,《明清易代史独见》,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李喜所:《“辫子问题”与辛亥革命》,《社会科学研究》2001年第1期;侯杰、胡伟:《剃发·蓄发·剪发——清代辫发的身体政治史研究》,《学术月刊》2005年第10期等。关于“缠足/放足史”的研究成果有高洪兴:《缠足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杨兴梅:《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杨念群:《从科学话语到国家的控制——对女子缠足由“美”变“丑”历史进程的多元分析》,《北京档案史料》2001年第4期等等。
⑤ 关于女性主义的“身体”理论,详见苏红军:《在相互质疑中探索女权主义关于身体的理论》,苏红军、柏棣主编《西方后学语境中的女权主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⑥ 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也认为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次有人提出女子剪发。见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版,第333页。
⑦ 金天翮:《女界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7-18页。
⑧ 《女子剪发之狂热》,《民立报》1912年4月6日。
⑨ 《女子剪发问题》,《女学生杂志》1912年总第3卷。
⑩ 1919年12月,《晨报》上刊登黄女士的《论妇女们应该剪头发》和蕙塘女士的《我对于妇女剪发的管见》;1920年3月至6月,《民国日报》对女子剪发展开长期讨论;四川的《四川学生潮》、《星期日》、《威克烈》、《半月报》等报刊杂志也于五四期间提倡女子剪发自由。《威克烈》1920年第19期登载小燕女士的《我剪发的经过》。《星期日》1920年第33号、34号的妇女问题专号集中讲述女子剪发等问题;《妇女杂志》1920年第4期和第10期分别登载毛子震的《女子剪发问题的意见》和沈璇仙的《女子剪发后的问题》等等。
(11) 梅生:《女子剪发问题》,《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第6册,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年版,第127-133页。
(12) 毛飞:《再论女子剪发问题》,《民国日报》1920年3月30日。
(13) 《上海的女学生注意!》,《民国日报》1920年3月31日。
(14) 《决心剪发的女子》,《民国日报》1920年4月4日;《剪发是自己的事》,《民国日报》1920年4月16日;《女子剪发与“自决”》,《民国日报》1920年5月3日;《我自决的第一声》,《民国日报》1920年5月4日;《“女子剪发”可强迫么?》,《民国日报》1920年6月16日。
(15)(16) 《五四运动在湖南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2、229页。
(17)(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五四运动回忆录》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72页。
(19) 《我剪发的经过》,《威克烈》1920年第19期。
(20) 《烦恼丝》,《申报》1920年8月3日。
(2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五四运动回忆录》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690页。
(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五四运动回忆录》下册,第882页。
(23) 《女子剪发问题》,《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第6册,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年版,第127页。
(24) 最初发表在:1959年第9期的《北京文艺》,转引自《五四运动回忆录》下册,第970-971页。
(25) 郁达夫:《郁达夫散文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131页。
(26) 《头之调查》,《申报》1927年12月31日。
(27) 《南浔妇女之剪发热》,《申报》1927年6月12日。
(28) 于青、晓蓝编《苏青文集》,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298-300页。
(29) 郁慕侠:《上海鳞爪》,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41页。
(30) 《女子剪发琐闻》,《申报》1927年4月28日。
(31) 《女子剪发声中之嘉定》,《申报》1927年6月6日。
(32) 《苏州女界之剪发热》,《申报》1927年6月23日。
(33) 《新都志趣》,《民国日报》(广州)1927年6月25日。
(34) 《剪发问题》,《北洋画报》1926年12月11日。
(35) 《剪发禁令与女学生》,《北洋画报》1926年10月30日。
(36) 《女附中拒绝剪发女生入校》,《顺天时报》1927年8月7日。
(37) 《无题》,《民国日报》(广州)1927年3月17日。
(38) 《中央妇女部通告》,《民国日报》(汉口)1927年6月3日。
(39) 《省农协扩大会重要决议案》,《民国日报》(汉口)1927年6月23日。
(40) 《谈女子剪发》,《申报》1925年2月11日。
(41) 《某女士之保发谈》,《申报》1927年6月23日。
(42) 《关于“头发革命”的话》,《申报》1927年6月25日。
(43) 《广州时髦妇女注意:欲知最新流行之发髻与鞋样者不可不看》,《民国日报》(广州)1927年6月18日。
(44) 《某女士之保发谈》,《申报》1927年6月23日。
(45) 《谈女子剪发》,《申报》1928年9月21日。
(46) 《剪发后女子之帽上装饰》,《小日报》1927年6月8日
(47) 《剪发和戴耳环》,《民国日报》(广州)1927年5月20日。
(48) 《美国女子断发趋势谈》,《申报》1927年1月23日。
(49) 《女子剪发谈》,《申报》1926年1月27日。
(50) 蔡子谔:《中国服饰美学史》,河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867页。
(51) 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民国社会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3-154页。
(52) 《天津女明星剪发热》,《北洋画报》1926年10月30日。
(53) 《妇女发髻谈》,《申报》1926年7月24日。
(54) 《女子剪发声中之嘉定》,《申报》192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