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封建统治阶级与义和团运动

义和团-封建统治阶级与义和团运动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义和团-封建统治阶级与义和团运动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封建统治阶级与义和团运动


八十年前发生的义和团运动,是一次反对帝国主义的爱国斗争。在中国历史上,大规模的武装起来的农民不是把革命暴力的主要锋芒指向封建统治者,这还是头一次,同时也是仅有的一次(这里不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在内。)。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来说,怎样对待这一场既不是主要反对自己、但却又在很多方面冲击和超越了封建统治秩序的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怎样在疾风暴雨中最大限度地保持和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确实是一个前所未遇的全新的课题。本文就是分析封建统治阶级是如何回答这个课题的,他们的回答又给了义和团运动一些什么样的影响。
统治阶级内部的一场激烈争论
着名的因反对义和团而为封建统治集团中另一派势力所杀害的太常寺卿袁昶,曾经在一个奏摺里这样说:
“盖发匪、捻匪、教匪之乱,上自朝廷,下至闾阎,莫不知其为匪,而今之拳匪,竟有身为大员,谬视为义民,不肯以匪目之者,亦有知其为匪,不敢以匪加之者”(《严劾大臣崇信邪术请旨惩办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以下简称《义和团》),第四册,第165页。)。
这一段话,反映了义和团运动暴发后,封建统治阶级的态度,同对待以往的农民起义有很大的不同。过去,对于象太平天国和捻军等农民起义军,封建地主阶级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大家都目之为“匪”,大家都主张严厉地镇压。现在,对于义和团,从这个组织的性质到对待它的方针,在封建地主阶级内部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种分歧立即表现为政见的争论。并且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以至京师大学堂的季考,亦“以义和团剿抚议命题”(《赵声伯庚子纪事长札》跋。《中和》月刊二卷一期。)。有意思的是,莘莘学子做出来的文章,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正是社会上关于这个问题意见错杂的一个缩影。
这种意见分歧,最后不能不反映到封建政治机构的统治中枢里。有一个材料这样说:
“在廷臣工,议及此事,意见各殊。有谓拳民为义民者,有谓拳民为叛民者。由前之说,意在敷衍了事;由后之说,意在剿捕严惩”(《詹事府司经局洗马檀玑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31页。)。
以后的事态发展,是大家都知道的:不但中央和地方的大员们,纷纷上书言事,各执己见,而且朝廷还为此专门召开了几次御前会议。在激烈的争论中,包括前面提到的袁昶在内的五位大臣,竟因此而丢掉了脑袋。在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中诛戮大臣,造成流血事件,在有清一代虽不乏先例,但毕竟是非比寻常的事。
那末,如此广泛而又尖锐的争论,主要包含一些什么内容呢?
从上面的材料已经约略可以看出,争论的基本点,就是义和团是“义民”还是“邪教”(或曰“乱民”、“叛民”)。双方的言论和主张,都是围绕这个基本点而展开的。具体地说,分歧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义和团“灭洋仇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之起,是由于洋人和教民“借端扰害乡里,民间不堪其苦,以致衅端屡起。地方官不论曲直,一味庇教而抑民,遂令控诉无门,保全无术”。“国家不能敌,而民自敌之”。这种“义愤所激,万众同心”表现出来的民气,是十分可贵的。“义愤之气,足以御侮于无形”,若“民心一去,大局立危”(争论双方的言论,基本都收集在《义和团档案史料》一书中,为避免繁琐,不一一注明出处。)。反对者虽然也承认义和团起因,“推原其故,固由教民之强横,亦多由地方官未能持平办理”。但是,一则,他们认为“民教互仇,积愤外侮,国家自有办法,断不容匪徒自行报复。”二则,他们强调,“拳会仅恃邪术,各国非比流寇”,“论兵力,一国焉能敌各国,不败不止”。如果“外衅一开”,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义和团是“自卫身家,并非谋乱”;还是“借闹教而作乱,专为国家挑衅”?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对上“并无与官为仇之意”,对下则“秋毫无犯”,“未闻扰害平民”。因此,不能把义和团等同于“寻常会匪”。他们是“良民”,是“朝廷赤子”;他们组织起来,拿起武器,不过是为了“自卫身家”。反对者则强调,义和团“名为忠义,实则叛乱”,“实系会匪,断非良民”。他们援引历史,指出“结会联盟,例有严禁”,人民群众自行组织拳会,这本身就是触犯封建刑律的。义和团同白莲教、大刀会等一样,都是“为法所必诛”。何况他们还“抗敌官兵,戕害官长,焚烧铁路,□杀良民,种种行为,逆迹显着。”他们的结论是:义和团“乃借闹教而作乱,专为国家挑衅”,是封建政权的叛逆。
(三)对义和团是“抚”还是“剿”?
一种意见认为,对待义和团,决不能用“剿”之一法,一来因为“团民与教民为仇,其名近正”,剿之则师出无名;二来“剿拳民则失众心”,将引起广大群众的怨愤;三来怕“一意剿击”,会“激之生变,铤而走险,势所必然”。因此,主张“不如抚而用之”,“因其仇教之心,用作果敢之气。化私忿而为公义,缓急可恃”。反对者则主张,对义和团必须“一意主剿”,“格杀勿论”。如果姑息宽容,就会养痈贻患,“蔓延日久,收拾益难”。他们特别强调要“先清内匪,再退外兵”,也就是说,只有中国政府自己赶快剿灭义和团,才可以“慰安洋情”,“乃可免洋兵助剿”。
为什么在同一个时期,对于同一件事物,同一阶级的人们之间会产生如此根本对立的不同看法?为什么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群众的反帝武装斗争抱有同情、支持甚至赞助的态度?原因固然很多,最主要的一点还在于当时社会矛盾的特殊复杂性。长期以来,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威胁日益严重。到义和团运动时期,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都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上面所说的一切,正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出现的历史现象。当时的一份报纸在一篇文章中描述那个时候的社会思想状况,说:“夫中国外交之起,出于不得已而成互市,其间丧师辱国,赔款割地,盖几乎无约不损,无战不败。故其时通国臣民上下,以复仇为雪耻,以积愤思报怨,以下令逐客为最快人意,以闭关绝市为复见太平。其处势应变,虽曰非宜,其抗志负气,殆非无取。”(《中外日报》,1900年6月9日文章:《论近日致祸之由》,见《义和团》第四册,第182页。)正是这样一种思想状况,造成了社会舆论上对义和团的巨大同情。在义和团运动的当时及稍后的一段时期内,一些着作中曾流行过这样一种观点:认为义和团运动完全是由载漪、刚毅等“二三愚妄大臣”为了实行皇位的废立而一手煽动起来的,封建统治阶级中对于义和团的不同态度,只不过是统治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一种反映。这种观点完全是把事实真相颠倒了。不错,载漪、刚毅等出于自己一派小集团的政治私利,别有用心地对义和团表示支持,加以利用;他们的“支持”和利用对于义和团的活动确实也起了相当的影响。不估计到这一点,当然是不对的。但夸大这一点,把它看作是全部事情的出发点和关键,却是更加错误的。如果没有上面所说的在封建统治阶级中广泛存在的那一场争论,载漪、刚毅等就没有施展他们欺骗、利用伎俩的客观基础;即使想搞欺骗,也将很难产生什么实际的影响。不是载漪、刚毅等制造了这一场争论,而是这一场争论所造成的政治形势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活动条件。
还应该说明一点,就是不能简单地以对待义和团的态度作为判断当时某个政治派别和政治人物是非曲直的唯一标准。不能认为,凡是支持义和团的,都是爱国的、进步的;凡是反对并主张镇压义和团的,都是卖国的、反动的。当然也不能反过来,如解放前大多数论述和研究义和团运动的着作那样,认为支持义和团的一律都是昏昧顽固之徒,而反对义和团的则统统都是明达有识之士。历史的真实要比这个远远复杂得多。我们可以先举一个小小的例子。直隶布政使,后来曾一度署理直隶总督的觉罗廷雍,是着名“赞助”义和团的地方大吏,可是当帝国主义侵略军兵临保定时,他亲自率领僚属开城门欢迎,接着又卑贱地跪在侵略军面前乞求宽恕他过去“信团”的“罪过”,最后终于可耻地俯首就戮。另一个直隶提督聂士成,是坚决镇压义和团的,但当帝国主义军队侵入天津一带时,聂士成英勇地率军转战,最后悲壮地死在抗击外敌的战场上。这两个人,谁是爱国者?显然不能仅仅根据对待义和团的态度来判定,尽管义和团运动本身具有明确无误的爱国性质。事实上,在表示支持义和团的封建官僚和士绅中间,很多人固然是发自爱国忧时之心,但也确实有些人,象载漪、刚毅之流,“非真为土地日削,权力日失,发动公愤之心,起而与之一抗也;欲一挫强敌,免为挟制干预,得成其大欲耳”(《义和团》第四册,第208页。)。也有象王培佑那样因此而钻营到顺天府尹官位的“贪利无耻希荣干进者流”(《赵声伯庚子纪事长札》,《中 和》月刊二卷一期。);还有象赵舒翘、裕禄等因“功名念重”、“慑于端、刚之言”而见风使舵的人物。同样,在反对义和团的人们中,不可否认有一部分是由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权中,与帝国主义有着更多一些的联系和勾结,如一个材料所说的:“有通洋情而受贿者,有仗洋势而升官者,有借洋务而致富者,有隶名教堂而甘心从逆者,有资财寄顿于洋行、子弟游历于各国、直与洋人相依为命者”(《御史徐道□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255页。)。但确也有一些人,比较冷静地估计到当时的客观斗争形势,他们之反对义和团只是出于认为义和团的斗争方式并不足以挽救民族的危亡,反而可能会给国家招来大祸,其中有的如许景澄、袁昶等,为了这种政治信念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从许景澄、袁昶的几个着名奏摺中可以看出,他们对自己可能被杀,是有思想准备的。参阅《义和团》第四册,《袁昶奏稿》。),对他们显然也不能加以简单地否定。如果超出封建地主阶级这个范围,那末,问题就更明显了。当时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和资产阶级维新派,也都是反对义和团的。尽管他们由于阶级的局限,对义和团和帝国主义在不少方面存在着错误的认识,但却并不能因此而改变或抹煞他们的革命性或历史进步性。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
剿或抚——不剿不抚、半剿半抚和只剿不抚
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广泛争论,必然要对清朝中央政权的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作为清廷最高决策者的慈禧,在逃亡途中,曾经详细叙述她对于义和团所采取的方针的前后经过(这段话见于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四(《义和团》第三册,第436—438页)。由于这段话篇幅较长,又是常被人们所引用的,故此处从略了。)。这段话,虽不无辩解和虚饰的成分,但大体反映了她在义和团运动中左右支绌、前后矛盾和表里不一的处境、心情和手法。如果我们联系慈禧的这个自白,再认真地看一看当时清政府处理义和团问题的上谕、□批之类的正式文件,那就会发现,这些文件颇有点儿特别之处。首先,文件的用语常常是模棱两可、捉摸不定的。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旧历,下同)的一个上谕说:“拳民聚众滋事,万无宽纵酿祸之理”,紧接着则又说,惟“不可一意剿击,致令铤而走险,激成大祸”(《义和团》第四册,第9页。)。涞水事件后,裕禄向清廷报告了情况,并提出要“添调营队”“予以惩罚”的主张。两天以后得旨,对裕禄的请示完全避而不答,只是说:“此事各处情形不同,迁就适足养奸,操切亦恐滋变。该督务当严饬派出文武,相机操纵,勿稍大意,是为至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26页。)。这样的指示,往往弄得地方官摸不着头脑,不知如何执行是好。其次,是方针的变化多端,反复无常。正如当时有人评论的:“朝廷办义和拳诏书,前后反复,不类一人一时所为”(胡思敬《驴背集》。见《义和团》第二册,第520页。)。仅就对义和团的称呼来说,上谕中一忽儿称“乱民”,一忽儿称“拳民”、“团民”,一忽儿称“义民”,一忽儿又变成了“拳匪”。不但如此,甚至还有今天的谕旨这样讲,过了一两天,又一个谕旨完全加以推翻;公开的文件一种说法,私下的“密旨”又是另一种说法。有人说这个时期“政令最乱,或剿或否,毫无宗旨”(《庚子记事》,第222页。)。再次,是有的时候,谕旨失去了约束力,有些官吏并不完全按照谕旨所说的去办理。有一个材料这样说:“谨案五月以来,有禁团民滋扰禁城谕旨七道,严饬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御史及派出之统兵大员,缉拿首要,解散胁从,撤坛拆棚,至矣尽矣。乃禁者禁而为者为……,虽明诏煌煌,不特团民蔑视无关,即地方官吏亦视若弁髦,是则诏谕直等于官样文章耳”(杨典诰:《庚子大事记》。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3页。)。当各县令去向顺天府尹王培佑“请示机宜”,询问应如何执行“拿办”义和团的上谕时,王培佑竟公开答复说:“汝等奉行故事,即属尽职”,就是说只要敷衍一下就可以了,根本不必认真执行,“否则定遭参办”(佐原笃介:《拳事杂记》。《义和团》第一册260页。)。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当朝廷称义和团为“义民”而大加奖励时,有些地方官照样在那里对义和团肆行剿杀。总之,在这一个短时期内,清政府的各级官吏在对待义和团的问题上颇有点各行其是的味道了。
这种种情形,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在对待义和团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以致影响到清政府在政策上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含糊、混乱和不统一的状况。
但是,决不是说清朝中央政权对于义和团的政策,完全失去了任何一点的确定性,已经没有某种固定的原则和总的倾向了。事实上,在一些混乱和矛盾的表面现象后面,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清政府在各个不同阶段对于义和团的基本方针来。
作为正式的官方政策,清政府对于义和团运动的态度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从义和团运动发生到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底义和团占据涿州,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清政府的基本政策是“防范查禁”,也就是限制和禁止。从同年五月初刚毅、赵舒翘察看、“晓谕”义和团返京到七月下旬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是第二阶段。这个阶段,清政府的基本政策是对义和团进行控制和利用。从七月下旬慈禧一行逃亡以后,进入第三阶段,这个阶段清政府的基本政策是对义和团进行剿杀。
解放以后研究义和团运动的文章和着作,一般的都把清政府对于义和团运动的态度,说成是“一开始”就进行血腥的镇压和残酷的屠杀,也就是自始就采取“剿”的方针。只是由于义和团的力量愈来愈强大,清政府剿不胜剿,才不得已“改剿为抚”。我们认为,这并不符合历史实际。恰恰相反,在第一阶段,清廷在责令各地方官对义和团“防范查禁”的同时,曾三番五次地禁止对团民随意“剿击”。限制和禁止,这当然也是一种镇压,但只是一种有限度的镇压,它同大规模的血腥屠杀即“剿”的方针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从有关上谕来看,清廷在第一阶段中对于义和团的方针,大致包括在以下三句话中间:是“调和民教”;二是遇有拳教斗争,要“持平办理”;三是力争“化大为小,化有为无。”这是义和团刚刚起来时,清朝政府力图以拳教双方的调停人的面目出现,在拳民和教民之间搞平衡,避免事态扩大所采取的方针。但是,义和团很快地发展起来,拳会到处组织,并纷纷展开了斗争,于是,清政府提出了“止论其匪不匪,不必问其会不会”的原则,就是一方面承认立会练拳的合法性,一方面则限制义和团的斗争,如果超越了封建统治秩序所许可的范围,就加以“匪”的罪名进行适当惩办。然而,事情并不按照封建统治者的愿望发展,义和团不仅没有能限制得住,其斗争规模反而越来越扩大了。清朝政府只得下了禁止练拳设厂的命令,对于参加义和团的人,方针是“严拿首要,解散胁从”,就是惩办个别为首的领导人物,而对其余的人则勒令解散。
对于清廷的这样一种方针,封建统治阶级中一部分坚决反对义和团的人是很不满意的,他们纷纷批评这种方针是“剿抚不定”,“剿抚无定见”,“既不剿,又不抚,依违持两可”。直隶安平知县何子宽批评朝廷“严拿首要,解散胁从”的方针时说:“查义和拳设厂,凡属入伙演习者,皆系甘心乐从,并非由于逼胁。而首要以伙从为羽翼,若不翦其羽翼,何能得其首要?”“窃拟欲拿首要,必须用兵,合力兜捕,先不问其为首为从,但能畏罪逃避,即毋庸穷追;倘敢在场拒捕,概予格杀勿论。如是,首要易于就擒,从犯亦不解而自解”(何子宽:《义和拳民陈锅元等讯供保释案》,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253页。)。从反对者的批评意见中,也可以证明朝廷这个时期并不是采取什么“则”的方针。如果一定要用“剿”或“抚”来概括清政府这一阶段对待义和团的政策,那末,批评者们所说的“既不剿,又不抚”,倒是勉强可说接近于当时的实际情况。
在义和团运动的当时和稍后时期,曾经有很多人指出:如果清政府一开始就采取“剿”的方针,义和团是很容易“□平”而不致于发展到后来那样的规模的。这个说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到了第二阶段,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说第一阶段清廷是能剿而不剿,到第二阶段则是欲剿而不能了。
由于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义和团得到了空前迅速的发展,也由于载漪、刚毅等一派在宫廷斗争中占了上风,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政治局势,这种局势,按照慈禧的形容,就是 “那时他们(按:指义和团)势头也大了,人数也多了,宫内宫外,纷纷扰扰,满眼看去,都是一起儿头上包着红布,进的进,出的出,也认不定谁是匪,谁不是匪,一些也没有考究”,“因此更不敢轻说剿办”(吴永:《庚子西狩丛谈》,《义和团》第三册436页。)。按照上谕的说法,叫做“既有法不及众之忧,□成尾大不掉之势”(《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946页。),“剿之,则即刻祸起肘腋,生灵涂炭,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87页。)。而按照巴德兰的叙述,则是“(义和团)滋闹既久,聚集愈众,国家虽欲弹压,一时亦难措手矣”(《中国会党论》,见《义和团》第四册,第242页。)。清政府对于义和团实行控制和利用的政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迫地确定下来的。
人们通常把清政府这个阶段的政策称做“抚”的方针,或者叫做“全面招抚”的方针,这自然不能算错,但却是很不确切的。因为“抚”之一字,并不能包括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清政府正式褒称义和团为“义民”、屡次“传旨嘉奖”并赏赐银米、甚至下令各省督抚要对之“招集成团,借御外侮”的同时,清朝统治阶级中的许多人,包括某些所谓“支持”义和团的封建官僚在内,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在那里设法并实行着借刀杀人的阴谋,即借助帝国主义的武装,消灭义和团的有生力量。
清廷在发布所谓“宣战”上渝以后的第四天和第五天,就先后向各省督抚解释过“朝廷万不得已之苦衷”;八天以后,就向各帝国主义国家表示“此种乱民,设法相机自行惩办”,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86、187、202页。)。但是,公开的“惩办”毕竟条件还不成熟,于是,封建统治者便采取了将手执刀矛棍棒等原始武器的义和团驱赶到前线,与使用洋枪洋炮等新式武器的侵略军队硬拼的阴谋手段,以图削弱和消灭义和团。
袁昶曾经这样说:“现禁城有拳团三万余人,来者穰穰不止,日久必生变,既不能部勒使受约束,不如导使随(甘军马玉□)往津御洋兵,少两得之”(《乱中日记残稿》,《义和团》第一册,第341页。)。
所谓“两得之”,是指一方面可以藉团民之力抵挡一阵洋兵,阻止或者延缓帝国主义之向京师进军;一方面又可以把大批义和团群众引出京外,减轻朝廷的危险和压力,藉帝国主义军队之手削弱和打击义和团的力量。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这真是“一石双鸟”的好主意。
前面说过,袁昶是坚决反义和团的。可是,说来奇怪,曾被慈禧形容为相信义和团几类颠狂、并且担任“会办义和团事宜”的载澜,却居然与袁昶不谋而合,并且把袁昶的主张积极地付之实施了。《高□日记》七月初八日载:“又闻澜公昨日饯团,誉其忠义;饬往前敌,而断不可回;如一回,则以军法从事”(《庚子纪事》,第163页。)。
曾经为义和团问题争斗得你死我活的两位着名人物,在这个问题上,难道不是异曲而同工吗?
封建统治阶级的这种阴谋,在当时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石涛山人见闻志》有这样两段记载:
“七月初六日,天气仍热。外间言,天津各团众闭枪炮者,说只说,听只听。马玉□指挥各团前敌打仗,有进无退。中间武卫军。前团进有敌枪所伤,稍退,勇两旁一分,大炮开矣,各团众皆赴鬼门关闭枪炮去者!大内各邸堂与各堂密语,京东及天津一炮可打四千余人,因地旷得手;西什库则不能者,地窄也。看此光景,里外皆夹打团匪,此半抚半剿之道露出。京城各门有令,准出不准入,实情不虚。由京调出者无日无之,皆以夸讲为奖励之辞;出京师即刺杀之。天津教民不必言,官军一见,亦杀拳匪;各将官见而杀之。”
“闻各路兵及庄王、荣相、董军门、各统兵大臣,皆设密法收抚团众。有不受抚者,均遣至各处攻打前敌,少有退缩,迎以大炮,一炮休矣,升天矣。实露半抚半剿之法”(《石涛山人见闻志》,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95—96页。)。
这位石涛山人虽然在叙述中多少带着某些赞许的意味,却不自觉地把这个时期封建统治者的阴谋揭露得淋漓尽致。对于这种办法,他想出了个“半抚半剿”的名词,意思无非是说,清政府在表面“招抚”的名义下,暗地里还干着某种剿灭义和团的勾当。这种“剿”自然不是公开的剿,但所谓“抚”却也并非完全的抚。这个说法倒颇有点值得令人玩味的地方。
到了第三阶段,形势的发展已经再也不需要这种遮遮掩掩的“半抚半剿”法,于是,清政府便公开发布谕旨,宣称“此次衅端,实由拳民肇祸”,因此要“责成带兵官实力剿办以清乱源”了。从此,清政府对于义和团的政策,便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只剿不抚”。
组织控制和思想渗透
封建地主阶级一方面通过封建政权的统治政策,一方面通过本阶级成员直接加入义和团组织,给予以农民为主体的义和团运动以巨大的影响。
义和团运动时期,特别是在上面所说的第二阶段,不少封建官僚和士绅,抱着各式各样不同的动机和目的,纷纷加入到义和团组织中去。地主阶级分子的广泛参加,无疑大大地壮大了义和团的声势,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这个阶级的意识、心理、作风等渗入了义和团组织。尤其是,地主分子往往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活动能力等原因,较易掌握了团坛的领导权,他们的影响就更加不容低估了。吴永在《庚子西狩丛谈》中曾这样说:“各团领袖,皆称大师兄。……大师兄躬代神位,口含天宪,因此声势赫耀,可以颐指而气使,凡□该团本域住民,无论富贵贫贱,生死祸福,举出于其一言之下。此职率由地方豪猾充任,其威力直远出郡县长官之上”(《义和团》第三册,第373页。)。相当一部分义和团控制在那些“地方豪猾”手中,这是义和团运动受到封建主义严重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封建地主阶级并不只是自发地在组织上去控制义和团。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组织控制往往是统治阶级有意识、有计划地进行的。《榆关纪事》中曾讲到这样一段事情:当关于将拳民“招集成团”的上谕传到山海关之后,榆关县令俞良臣立即执行上级指示:“将拳民编成乡团,择立团首,约束拳众”。并宣布:“至统率各团,即以该团大师兄立为团首;尤宜选择有功名身家公正素着绅董,作为团总;以团总管团事,约束团民。遇有事件,州县传谕团总,团总传知团首,务使遵奉教令,不得抗违。如此层层钤束,庶无尾大不掉之患。”显然是俞良臣做得太过分了。广大义和团群众一下子就看出这样“严加约束”的结果,义和团就将完全被捏在统治阶级的手心里,不仅丧失了任何自主活动的权力和可能,而且还是“预为后日就办张本”,于是,团众“遂各自纷散,虽大师兄百计羁糜,而赴坛者日少,各□遂不禁自散”(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66—167页。)。这个典型例子,相当生动而明白地说明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用心所在。而这种情形,几乎是在各地都可以见到的。
封建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给予义和团的影响,一个突出的方面,就是大肆煽动排外主义。本来,对于小生产的农民来说,一方面,他们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也还是处于感性认识的阶段;另一方面,他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除具有巨大的革命性之外,还有着保守、落后的一面,因此,排外的思想,在他们身上原先就是存在的。而封建统治阶级特别是那些顽固派官僚,更把这种排外推进到狂热的程度。许多官僚曾上书,建议对教民要“按户搜杀,以绝乱源”(李希圣:《庚子国变记》,见《义和团》第一册,第15页。)。朝廷也“竟有奖励各省拳民焚毁教堂之诏令”(吴永:《庚子西狩丛谈》,见《义和团》第三册,第375页。)。庄王载勋不仅曾“以步军统领下令,能捕斩一夷人者,赏五十金,生致者倍之,妇女婴儿以差次受赏”(李希圣:《庚子国变记》,见《义和团》第一册,第37页。)。而且自己亲自指挥,一次就“于庄王府外杀害教民数百名”(《景善日记》见《义和团》第一册,第74页。)。毓贤在太原“带领兵勇”,“亲自兜拿”,一次就“将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名口”及教民十七人杀害,此事竟受到朝廷的表扬(《山西省庚子年教难前后记事》,见《义和团》第一册,第501页。)。所有这一些,对于义和团显然起着一种鼓励和示范的作用。义和团的排外行为,越是在直隶一带特别是京津地区,表现得越加严重,越加突出,这决不是偶然的。难怪当时的报纸上对于清政府有这样的评论:“忽闻助清美名,灭洋快事,满朝心醉,举国皆狂,则斯时非惟纵之,且或煽之。故以拆铁路,毁电杆,烧学堂,焚译署,杀教民,攻使馆,事事合政府宗旨,即事事为政府主使,盖亦可知”(《中外日报》,1900年12月8日,《原乱》二。见《义和团》第四册,第228页。)。应该说,这个评论大体是正确的。
封建地主阶级大量加入义和团,对义和团的纪律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从总的说来,义和团的纪律还是比较好的。当时的舆论,不仅同情和赞助义和团的人,常常称赞义和团“持戒甚严”,“秋毫无犯”,就是反对义和团的人中,也颇有人承认义和团并不“搅扰百姓”,“普通安分的人民并没受到任何损害”。但是,那些士绅富豪所立的团坛,则往往破坏纪律,胡作非为。《庚子记事》中有这样的记载:“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各乡村团民,尚多粗食布衣。京城内新设各坛团民,虽亦蒙头裹腿,打扮相同,而衣履旗帜皆多绸绉。人人洋洋得意,夸富争荣。”作者评论说:“近观各州县之义和团民,粗食布衣,尚有朴实耐劳之气象”,而那些京城新立之团,则到处“借端生事”,“勒财之法愈奇”(《庚子记事》,第15、21、25页。)。作者仲芳氏对义和团既不完全信从,也不坚决反对,他对于义和团的纪律,采取了比较客观的分析的态度,这个材料极有说服力地表明了地主富豪的加入,怎样败坏了义和团的纪律。
当然,封建统治阶级对于义和团运动的影响,并不止这些。这里我们只是把最主要的几点略加论述而已。
封建统治阶级所以能够在义和团身上施展其影响,根本原因还要从作为义和团主体的农民这个阶级自身的分析中得到说明。外因总是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组织极其涣散、迷信思想严重的义和团,在封建统治阶级错综微妙的统治政策面前,缺乏正确处理和对待的能力;对于封建统治阶级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的渗透,也没有抗拒、抵制的觉悟和办法。在一些问题上,他们曾勇敢而坚决地冲击了封建统治秩序,在另一些问题上,他们又软弱而天真地接受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欺骗和愚弄。义和团运动的最后失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在历史研究中,人们常常更多地注意对于革命方面的分析和总结,而比较容易忽略对于反动方面的了解和考察。明于知己而昧于知彼,这样一个不足之处,在对于义和团运动史的研究中,应该说也是有所反映的。但是,社会历史本来就是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相互依存着的矛盾统一体,不对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也就不可能真正了解历史事件的全貌。在义和团运动的历史上,封建地主阶级的活动,清政府的统治政策,当然还有帝国主义方面的各种行动,都不能不对义和团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在反动势力的措施和对策中,也可以曲折地间接反射出革命力量方面的某些面貌的轮廓来。我们的文章远远没有完成从封建统治阶级这一方来分析义和团的任务,我们只是希望能够进一步引起大家的重视而已。
【资料来源:《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2年第4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172.html

以上是关于义和团-封建统治阶级与义和团运动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