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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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
(首发)
陈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説明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的《孔子见季桓子》篇,记载季桓子与孔子的对答,是一篇颇爲重要的儒家佚籍。但此篇不易通读,虽已经过不少研究者的反覆探讨(详文末所附参考文献),解决了一些字词释读和竹简拼合编联的问题,但从最近发表的研究成果来看,全篇大意仍然不能说已经大致通晓。
本篇现存共27个编号的竹简,五百余字。竹简均有残断,原释文考释皆未连读。其中简5和简15接近完简,仅残去末尾两字左右;简27爲全篇末简,简首完整,其下半段虽残,但残失部分已在篇号之后,故此简也可以视爲完简;其余竹简大多残断的位置很整齐,在上半段距离中间契口约三四字的位置;其中上半段简共有9支,下半段简共有8支,其简首或简尾大都是完整的。从上述情况来看,比起已公布的上博竹书中残损很厉害的那些篇章,本篇竹简的保存情况其实还算不上特别差,是具有较好的拼合连读条件的。之所以全文难以通读,很大程度上还是因爲本篇书体特别,其底本“可能比较偏向齐鲁一系”(苏建洲2007b;又2008,页250),文字有不少独特的写法。加上其书写颇显草率,讹变之形较多,甚至还存在个别误字和衍文,有的关键字形又漫漶不清,因而大大影响了简文释读,导致有不少对其拼合编联具有提示意义的关键词句未能被正确释读出来。
本文试图全面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重作全篇的竹简编排和释文,并对一些问题集中加以考释。
先来看已有的拼合编联情况。李锐(2007a、2007c)先后两次对全篇竹简作了重新编排,其间福田哲之(2007)对篇首几支简的拼合作过讨论,最晚出的梁静(2008)也提供了一个全篇编联方案。下面列出各家拼合编联的方案,其中爲我们所採用的以外加方框的形式突出表示。
李锐 2007a(“+”表示拼合,“、”表示不同的两支简连读,“,”表示前后相次但不连读。下李锐2007c同):132442061089275162219121117132614251521,剩余182327诸简则有待研究;
福田哲之(2007):1+4
李锐(2007c):132461082752342091622191211171326142515211827
梁静(2008):1+43246105232115892+717132011+22+1926+141216182527
可以看出,李锐取得的拼合编联成果最多(但他最终未採用福田哲之 2007的正确意见)。梁静(2008)在吸收其前两家成果的基础上,又新提出简11+22的拼合,我认爲也是正确的。以下是我们最终形成的方案,除了吸收上引诸家说的可靠部分外,其余已经跟他们有了很大的不同(括号表示拼合爲整简或近似整简,“+”表示两简连读;“、”表示有可能连读):
第一组:1+4+20+3+24
第二组:(16+6 )+(10+8)
第三组: 12+2+7+26+14+11+22+19+17+18+13);
第四组: 15527
其它零简:9212325
其中第一组必在篇首,第二组很可能当接于其后;第三组是最大一个编联组,包括5支整简和1支断简,共两百多字,据之可以了解本篇的主要内容。第四组包含末简即第27号,但此组3支简的连读不太能肯定。其它零简则是无法编入或甚至可能本来不属于此篇的。
比较之下,我们新拼合的有简(20+3)、(16+6)(遥缀)、(19+17)、(18+13)四组,各自使之成爲整简或接近整简;不同竹简之间新连读上的有简12与2、简7与26、简14与11、简17与18共四组。最终全篇共得12支完简和近似完简(上面以括号表示的拼合所得的 9支,加简5、15,再加末简27),剩下的6支半段和接近半段的残简,简12爲下半段;简9和简21上下皆颇残;简23和简25亦上下皆颇残,且有可能不属于此篇。从以上情况来看,限于本篇现有竹简的保存状况,可以说已经最大可能地复原,难以有进一步拼合的空间了。
下面先抄出重新整理后的全篇释文。释文在照顾到一般释写习惯的前提下从严;根据文例等补出的文字外加方括号;对图版上尚可见残画,但难以隶释的字用缺文号“□”代替,择要在注释中略作説明;对处于已残去的竹简上、但可据竹简长度拟补出的字,用缺文号外加方括号作“[□]”表示;本篇拼合的竹简大多是上下两段成爲一支整简或接近整简,有关竹简长度、契口和字数等方面是否相合的问题,我们都曾一一覆核,大多是不存在任何疑问的,爲避繁琐,有关数据等就不一一交代了;但爲提请读者注意,即使已经被密接拼合的断简,也仍然保留其竹简残断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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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简文行文前后呼应、对竹简拼合编联有提示参考作用的词句,用方框加阴影标出,以便省览;整理者原误释而已爲学者所纠正的,随文在注释中略作交代;我们的释文略有新见但较爲琐碎的,以及我们新作拼合编联的理由和有必要加以説明的简长情况等,也随文在注释中交代。在列出全篇释文之后,再集中讨论一些疑难字词的释读 和有关文意的疏通问题。
二、新编释文
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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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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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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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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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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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之,害(盖)臤(贤)者是能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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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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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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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仁),[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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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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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是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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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道。[2]女(如)子〈夫〉 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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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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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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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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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4】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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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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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之?[3]女(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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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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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猒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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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豊(礼)不劵(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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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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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中心乐之。[4]夫子曰:上不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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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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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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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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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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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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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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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5]夫士,品勿(物)【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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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君子流亓(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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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品勿(物)备矣,[6]而亡(无)成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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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者也。女(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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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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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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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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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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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亓(其)所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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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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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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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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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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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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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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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曰:女(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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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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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亓(其)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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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可名而智(知)与(与 欤)?[9]夫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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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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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之,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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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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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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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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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也,而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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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亯(?合?)者(诸)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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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10]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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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也 ,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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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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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其)勿(物)。与(邪)蟡(伪)之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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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亓(其)勿(物)。[11]二逃(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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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观于民,唯(虽)又(有) (过?)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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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12】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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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曰:二道者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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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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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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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欤)?[12]夫子曰:言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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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唯(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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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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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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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古(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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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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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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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之道 ,卒(衣)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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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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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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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不求异于人,[13]7】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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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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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睘?)隹(?)聚,印(卬 仰)天而戁(歎),[15]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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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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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酉(酒)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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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飤(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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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睪(?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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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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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岂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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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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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殹 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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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邪)民之行 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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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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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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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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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此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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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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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弍 //二)者也 [18]夫与(邪)蟡(伪)之民,亓(其)述(术)多方。[19] 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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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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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悉〉言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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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旧(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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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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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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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不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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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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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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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迷〈悉〉言之,猷(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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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弗智(知),皇(况亓(其)女(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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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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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21]夫子曰:“与(邪)蟡(伪)之民,卒(衣)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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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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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求异于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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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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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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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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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亓(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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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同亓(其)此与(与邪)民也 [24] 17】行年民(弥?)旧(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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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学(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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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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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25]亓(其)行板(?)恭(?) [26]哀(?)与(?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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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此与(邪)民也[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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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不僕(朴),出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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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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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君子,大爲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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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摄?);[28]此与(邪)民 [也。 □□]13

第四组:[29]
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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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恒?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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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衆福,句拜(?)[30]四方之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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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童(动)。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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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亓(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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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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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亓(其)所谷(欲),智(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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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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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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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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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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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兼(?),此民□[□□],【15
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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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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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亓(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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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亓(其)女(如)此也。上唯逃, 智(知)亡(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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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矣 。是古(故)鱼道之君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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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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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视?)也;[34]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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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佥?)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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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视?)也;鱼,[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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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视?)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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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求之于中。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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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惑,而民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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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零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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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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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而进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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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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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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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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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可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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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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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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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帀(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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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亓(其)豊(礼)乐,逃(道)亓(其)[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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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又(有)道,生(?)民之蟡(? 化?)[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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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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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衆之所植,莫之能灋(废)也;衆之[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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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释
(一)、简1“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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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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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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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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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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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之,……”
此简首字整理者原释爲“孔(孔子)”,并谓“原书似漏合文符”。但图版所见衹作“子”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四)·相邦之道》简4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颜渊》(见《上博(一)》第 125页引)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三)·仲弓》简1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五)·季康子问于孔子》简 11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二)·子羔》简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二)·民之父母》简8(附同篇简1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而前举简文之形“子”字的上方或右上方都很清楚并没有其它笔画。其右下似有墨痕,但也跟上引《民之父母》之形的笔画不类,恐衹是墨色漫漶的痕迹而并非笔画。再加上其下并无合文号(上引《民之父母》简1“孔”字无合文号,正好係“孔子”两字分书),可以断定其当释爲“子”字无疑。此篇首称“子见季桓子”,后文屡称“夫子曰”,皆未出现“孔子”。这种仅称“子”或“夫子”就是指孔子的情况,在儒家文献中是习见的。
本篇原无篇题,整理者“取用全文首句命题 ”。所谓“孔子”改释爲“子”之后,篇题本应改称《子见季桓子》,犹我们称説《论语·雍也》之倒数第三章爲“子见南子”章。不过考虑到约定俗成的问题,本篇篇名似亦不必改作,以免给研究者称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简1“曰”字图版上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斯)”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本篇中数见,分别作如下之形(简 1很不清楚,从略):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解释其用法多误。陈伟(2007a)指出,此字在本篇中皆用爲季桓子之名, “季桓子名斯,见于《春秋》定公十一年” ,此说正确可从。其解释字形谓“此字上部或是‘虒’,是从虒得声的字”,“虒”声字与“斯”音近可通。研究者多从其说。李锐(2007a、2007c)隶定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高佑仁(2007)并谓此“虒”旁的写法“是在‘虍‘上添加‘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旁(剑按:即简4之字左上角之形),与一般写法的‘虍’字不同”;又 举出本篇简5如下一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矣)”(对比简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矣)”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157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61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第176页
《古玺彙编》 3599係楚姓名私玺的姓氏用字,刘钊(2005,页197;又2006,页292)指出其上所从係“尾”的变体,全字当释爲“屈”。据此上引最末一形当分析爲上从“石”下从“尾”,可释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此字见于安徽阜阳临泉县博物馆藏当地出土的楚国官玺(韩自强、韩朝2000,页179图一;又韩自强2004,页2.4),文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行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序)大夫鉨(玺)”。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又见于《中国玺印集粹》卷二第 150号“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菅原石庐1997),作姓氏,其形从普通的“尾”形从“石”,所不同者“尾”旁在“石”旁的上方。 上引诸“尾”形的变化,在于其右下方中间竪笔或斜笔两旁向左右的斜笔,书写时其交接位置跟中间的竪笔或斜笔错开。前引简2、简4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其上所从“尾”形的变化正与之相同。前引高佑仁(2007)所举本篇简5之字,其下所从也是同类变化的“尾”旁。本篇简 7“求”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成之闻之》简38)、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成之闻之》简37)一类形的“求”经历了同类的变化而来的。此形整理者原释爲“求”本是正确的,何有祖(2007a)改释爲“隶”反误(刘信芳2007已指出“原简字形将本应写在下部竪画两边的笔画写成了偏于左侧,整理者隶定为‘求’,‘不求异于人’文从字顺,不会有问题” )。“求”字又常将中间竪笔两旁的四斜笔拉直写作两横笔,本篇简17“求”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之形所从的“尾”,也正是作同类变化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虽然表面看来从“尾”,但实应分析爲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徙)”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徙)”即全字的声符。有关问题,李家浩(2000,页70)在注释九店M56楚简15号下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徙)”字时曾有过很清楚的论述:
此字原作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亦见于长沙楚帛书(《长沙楚帛书文字编》六八页)和古玺文字(《古玺文编》三七页,原书误释为“逑”)。下一七号简下栏有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室”之语。“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用法相同,当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本墓九〇号、九一号简有一个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二字都见于包山楚墓竹简等。许多学者指出,“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说文》“徙”字古文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古文四声韵》卷三纸韵“徙”字所引《古老子》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当是“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的省写,《长沙楚帛书文字编》六八页于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下注说“或以为徙字”,十分正确。
又《上博(四)·昭王与龚之脽、昭王毁室》简 5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徙)”字,也省写衹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徙”与“斯”古音极近,其可以相通没有问题。古代表示“韬髮之缯帛”的“縰” 字,又常写作“纚”。《礼记·问丧》:“亲始死,鸡斯徒跣。”郑玄注:“‘鸡斯’当爲‘笄纚’,声之误也。”是其音近可通之证。
(三)、简3“上不辠〈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仁),而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敷、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闻)亓(其)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词/辞)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逸)人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乎)?”
整理者原释读“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溥)尃(布)”,解释爲“明德普施”、 “博施广济”;断句作“上不辠(罪)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仁)而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溥)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闻)亓(其)司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失)人”。陈伟(2007b)改读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爲“逸”,指出“逸人”即“孔子自谓” ,此可从。但其释读爲“上不辠〈亲〉仁而附贤,问其方于逸人乎”,释字有误。何有祖(2007b)释读爲“上不亲仁而附傅,问其治于逸人 ”。凡国栋、何有祖(2007)释读爲“上不亲仁而附尃(富),闻其辞于逸人虖(乎)!”将“闻其辞”云云理解爲孔子听説过的话。张崇礼(2007)释读“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爲“榜(旁)尃(敷)”,“旁”训爲“广”,“ 敷”训爲“布”、“施”,“榜尃”与“普施”、“博施”义同。
以上诸说共同的问题都是将“而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三字属上爲读。下面我们将上文季桓子所说的话再用通行字重新抄出来看:
桓子曰:“斯闻之,盖贤者是能亲仁,亲仁者是能行圣人之道。如夫亲仁、行圣人之道,则斯不足,岂敢望之?如夫见人不厌,问礼不倦,则斯中心乐之。”
这段简文记季桓子以自己能力或德行不足、不敢企望爲理由或者说藉口,表明自己不愿意“亲仁”的态度。其中心意思归结起来,就是孔子之语中的“上不亲仁”。由此可见,“上不亲仁”一句应该单独断开爲读,就是对季桓子之语的归纳。而“而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则应属下爲读。这样断读之后,“不… …,而……”相呼应,读来也很自然。同时,孔子见季桓子后,桓子就说这番话,实爲直接敍述表明自己的想法,并非向孔子提出要请教的问题。简文中既没有出现“问”字,季桓子的话也不是问句,同时也并没有涉及“治”的问题。由此可见,将“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爲“问”、“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爲“治”,也都是有问题的。前引凡国栋、何有祖(2007)读爲“闻其辞”,其读法虽跟我们相同,但对简文的理解其实是很不一样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上所从的当是其声符,这部分应即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异体。“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见于《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简7“有司祭服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爲黼黻之“黼”(参看季旭昇2006)。“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其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中,“其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应是动词的宾语。而其前的三个字,不管是将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三字连读看作三个动词连用,还是断读作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将“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看作动词,“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作副词修饰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将“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看作两个动词连用,“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作副词修饰它们),其节奏都是很彆扭的。同时,“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尃”又皆以“父”爲基本声符,其读音极爲接近甚至相同。据此完全可以断定,“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尃”两字中必有一字係衍文。
同类情况在上博竹书中还可以举出一例。《上博(六)·景公虐》简10(除待讨论者外,其余释文用宽式):
之臣,出矫于里。自姑尤以西,聊摄以东,其人数多已。是皆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夫妇皆诅,一丈夫执寻之币、三布之玉,唯是夫
整理者原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字书训爲“狂”或“狂病”的“瘹”,解释“约疾瘹”爲“身缠‘狂症’”。简文“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或“贫苦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的说法不符合古汉语複音词或多音节短语一般爲二字或四字的节奏,读起来也是非常彆扭的。
整理者已经指出,《景公虐》篇的内容多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和《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有疾梁丘据裔款请诛祝史晏子谏 ”章。在注释“是皆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句时,又已谓与《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信用谗佞赏罚失中晏子谏”章的“民愁苦约病”意近。但整理者未明确论及此章跟简文全篇的关係。董珊(2007b)指出,除了此句外,《景公虐》篇还有不少简文也正跟《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此章 大致能对应。今将此章有关内容详引如下:
景公信用谗佞,赏无功,罚不辜。晏子谏曰:“臣闻明君望圣人而信其教,不闻听谗佞以诛赏。今与左右相说颂也,曰:‘比死者勉为乐乎!吾安能为仁而愈黥民耳矣!’故内宠之妾,迫夺于国,外宠之臣,矫夺于鄙,执法之吏,并荷百姓。民愁苦约病,而奸驱尤佚,隐情奄恶,蔽谄其上。……”
前引简文的“之臣,出矫于里”,显然与此“外宠之臣,矫夺于鄙”对应。董珊(2007b)指出,上引“今与左右相说颂也,曰:‘比死者勉为乐乎!”与《景公疟》简11的内容对应,“顺言弇恶”又与《景公疟》简7“隐情奄恶”对应,由以上情况可知简本《景公疟》应该是糅合了“景公信用谗佞”这个故事的部分内容。据此,简文的“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句,无疑是跟“愁苦约病”相对应的,其间有文献流传变易的关係,不仅仅是意近的问题。《左传》昭公二十年和《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有疾梁丘据裔款请诛祝史晏子谏”章跟简文“是皆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对应之语皆作“民人苦病”,“苦病” 则是“愁苦约病”的紧缩说法。
“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二字同样皆从“勺”声,读音极近甚至相同 。据以上所论,也可知其必有一字係衍文。吴则虞(1962,页31)注释《晏子春秋》“民愁苦约病”说:“约者,犹言贫困也。《论语》‘不可以久处约’,皇疏:‘贫困也。’是其证。”其说可从。看来其中係衍文的当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推测有的本子“约”字受下文“疾” 字的类化影响而变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此简本则又係误合“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约疾”与“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疾”二本而成。
本篇“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尃”的情况跟上引“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极爲相似。“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较爲生僻,疑係原以小字将更通行的“尃”字注在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之下,传抄中“尃”字又阑入正文。也可能“尃”字本係注在简背,就如郭店《五行》简36“敬而不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之下,也会形成现在的面貌。如以上推测,则“尃”字应视爲衍文。我们的释文就是这样处理的。当然,本是一本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另一本作“尃”,此亦係误合二本而成的可能,也不能完全排除。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或“尃”应读爲“敷”、“布”等字。《尚书·文侯之命》:“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史记·晋世家》作“布闻在下”。或作“傅闻在下”,见《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或作“铺闻”,班固《典引篇》(《后汉书·班彪(附班固)传》、《文选》卷四十八):“故夫显定三才昭登之绩,匪尧不兴;铺闻遗策在下之训,匪汉不弘厥道。”在“铺闻”后加宾语“遗策”,与简文“ 敷闻其辞”结构更近。敷、布、铺、傅等字音义皆近,并训为“陈”,“闻”即“使人听到”。“敷闻 ”、“布闻”即敷陈、布陈而使人听闻。所谓“上不亲仁,而敷闻其辞于逸人乎”,“上不亲仁”就上文季桓子所云而言,“敷闻其辞于逸人”即指季桓子将自己“不亲仁”的这番话陈述给自称“逸人”的孔子听,对此孔子持不以爲然的态度,故以反诘语气出之。
(四)、“与(邪)民”和“与(邪)(伪)民”
本篇简文数见的“与蟡之民”和“与民”,二者应是一事。它们的正确理解对于第三组简文的释读和编联很关键,但整理者和研究者多如字读,仅李锐(2007c)曾说“‘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民’当为专门名词,疑读爲‘夸虚之民’ 。”按“与民”跟“仁人”相对,显然应读爲“邪民”。“与”字本从“牙”得声,“与”就是“牙” 的变形(参看裘锡圭1992,页84~85),古书“与”跟“邪”相通之例习见(参看高亨、董治安1989,页846~847)。“邪民”指姦邪的百姓。《国语·晋语八》:“今吾子嗣位,于朝无姦行,于国无邪民,于是无四方之患。”《荀子·宥坐》(又《孔子家语·始诛》略同):“邪民不从,然后俟之以刑,则民知罪矣。”
我们隶定作“蟡”之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释爲“覤”字。李锐(2007a)指出此三形皆爲一字,隶定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研究者多从之。苏建洲(2007b;又2008,页108~110)认爲“简文字形应该释为‘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为‘闾’”。按此三形中并不存在一个标準的“虍”旁(它们被分析爲从“虍”之所以被普遍接受,恐怕还跟所谓“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斯)”字的误释有关,详前“考释”之二)。此三形当以简19之形较爲近真,其下面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即“虫”旁,其最下一斜笔在简 12之形中还保存着;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其大致结构、整体形态还是非常接近的。进一步分析其讹变轨迹,也并非完全无蹤可寻。上引第二形,其右上部分比起前一形来,已经出现了笔画分解、重新组合书写的变化。再进一步分解,就容易变作下引“爲”字的右上部分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之形跟上博竹书的其它“剀”字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二)·鲁邦大旱》简21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四)·内礼》简8
末一形“剀”字左上变从“幺”形,但其右半“刀”变作“刃”对此处説明字形变化也有参考价值。试将上第二形右半的“刀”换作如第三形右半的“刃”形,其“刃”形最上一笔延伸与左上角三横笔的中间一笔相连,就很容易再进一步变成第一形那样,被分解书写爲“匀”和“豆”两个成字的偏旁了。
“邪伪”近义连用,“邪”意义重点在“(立身行事)不正”,“伪”意义重点在“人爲修饰、夸饰”。“邪伪”一词古书多见,用以修饰人的如《论衡·累害篇》:“邪伪之人,治身以巧俗,脩诈以偶众。”
(五)、“二道”
简文的“二道”,整理者引《孟子 ·离娄上》孔子语“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谓“二道”爲“仁与不仁”。李锐(2007a)进一步认爲,“从简文上下文来看,所指爲仁人之道与不仁人之道。”陈伟(2007a)则认爲“‘二道’当指‘圣人之道’与‘ 仁人之道’”。
从重新拼合编联后的简文,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二道”即“仁人之道”与“邪民之行”,“道”与“行”义本相通。“邪民”也就是“不仁人”、“非仁人”,所以整理者与李锐(2007a)之说也不能说完全不对。我们想要强调的一点是,简文的“二道”不是像“治国之道”那样的统治者应该去“行”的道,而是要“审之”以“观于民”的,即凭藉对这两种道的準确认识去考察分辨人民中的“仁人”与“邪民”。“二道”本身,衹是仁人与邪民的不同表现而已。
(六)、简14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殹抑)”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引包山简、《上博(五)·季康子问于孔子》简8“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及《上博(三)·周易》简45用爲“井洌”之“洌”之字等爲说,谓“疑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异文”、“字或爲‘烈’之或体”。陈伟(2007b)略从其说,改读爲“厉”,又将此字之后的“与”字改属上读爲“则不难乎烈(厉)与”,解释说“乎,连词,同‘而’”。
按“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3)一类形,从“炎”。整理者说简文此形爲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简体,即其左半省而衹从一个“火”旁,但简文此形所从其实跟楚简文字“火”旁的写法也并不相同。《上博(二)·鲁邦大旱》简 3“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同篇简 6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攴”旁、“殳”旁与“戈”旁常可通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无疑并即“殹”字异体。战国文字中“矢”形、“大 ”形常互作,“大”又往往断爲两截书写。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侯)”字或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殷周金文集成》15.9616春成侯壶,三晋兵器、记容铜器铭文中“侯 ”字作此类形者多见),“因”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成之闻之》简18)或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六德》简14;楚简文字“因”从“矢”形者多见),皆可爲释简文此字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证。
“殹”读爲“抑”表转接,前已见于《上博(二)·子羔》简9(陈剑2003,56页);上引《鲁邦大旱》简3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俞志慧(2004,页512)也已提出当读爲“抑”,但说用爲“语首助词”、“ 意义相当于或者”则不确。裘锡圭(2006)指出,《鲁邦大旱》读爲“抑”的两“殹”字皆应用爲“转接连词”。又《上博(六)·庄王既成、申公问灵王》简3~4(释文用宽式):“载之专(?)车以上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殹)四舿(?)以逾乎?”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殹)”字亦应读爲表转接的“抑”(凡国栋2007)。
(七)、简11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弍//二)”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证,甚确。但其“戈”旁下方、“止”旁的上方是一长横笔,跟“或”形的区别还是颇爲明显的。此字除去“辵”旁后的部分就是“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弍)”字。“弍”字《说文》古文从“弋”形,但古文字中本多从 “戈”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简文“此与(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仁)人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弍/贰/二)者也”,“二”意爲“两样”、“不同”、“相反 ”。《荀子·儒效》(又《王制》有略同之语) :“言道德之求,不二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蕩,法二后王谓之不雅。”
(八)、几个“此”字及相关之字
本篇有几个“此”字写法较爲特殊,往往被误释爲“易”。在整理者原释爲“此”的字中,又包含有其它字的误释。这也大大影响了对有关文意的理解和竹简的拼合编联,因此于此集中讨论。下面先来看被整理者释爲“此”的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忌)”,显然当释爲“出”。其右上角的曲笔旁边并没有一斜笔,跟“出”字之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五)·姑城家父》简 4)对比,衹左半中间多出一笔。最末一形即简 6之字,李锐(2007a、2007c)等释文已括注问号对释爲“此”表示怀疑。其形实爲常见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必)”字讹体,其笔画分解、重新组合,分成上下两截书写,跟前文谈过的“剀”字讹体“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情况颇爲相类。但其整体轮廓与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还是极爲接近的。
下面来看被误释的几个“此”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分析爲“从勿,爻声”,读爲“狡”;梁静(2008)读爲“郊”。按楚简文字的“易”,确有个别写得跟上举一些字形相近的,如《上博(二)·从政甲》简18“惕”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又信阳简1―0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简1―07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等。但绝大多数的“易”,其“勿”形的右上角所从的笔画要複杂得多。以上诸字虽然字形略有变化,但从文意、句子结构各方面来看,都应该释爲“此”。上引最末一形即简 8后一“此”字,显然就是将简13后一“此”字中的“爻”形挪到上方、同时其左下部分还保留“此”字的两笔而成的。
以上所考,“与(邪)民”和“与(邪)蟡(伪)之民”之未被读出,影响了文意的正确理解;“此”字多被误释爲“易”,“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抑)”、“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二)”之被误释或未释出,失去了在句子结构、文意层次方面对竹简编联的重要綫索。这些均是导致有关竹简未被正确拼合编联起来的重要原因。
(九)、简22“迷〈悉〉
简22“如迷言之”的上文,孔子说“邪伪之民,其术多方” ,大意谓邪伪之民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故孔子觉得难以言之。“迷言之”应该是“具言之”、“详言之”、“悉言之”一类意思;“迷”跟“多”相呼应,应是“详尽”、“全部”一类的意思。这是不难体会的。但在跟“迷”音近的字中,却始终找不到很合适的词来把简文真正讲通。李锐(2007a、2007b)读爲“类言之”,梁静(2008)从之。杨泽生(2007)读爲“迩言”,谓“就是浅近、直白之言”。意义都不合适。
陈伟(2007c)解释说:
今按:此字被看作“米”形的部分也可能是“釆”,应释为从“釆”得声的“审”字,详明的意思。《书·顾命》:“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兹予审训命汝。”孙星衍疏:“《説文》云:‘详,审议也。’审亦爲详。”
此说能突破“迷”字字形的限制,思路颇有啓发性。但从意义上来讲,表面看来虽然“审言”也有“详尽地说”的意思,但用“审”则其意义偏重于“準确真实”、细节均没有出入,或是偏重于“审慎”,施于简文此处,也总感觉还不妥帖。
我认爲“迷言之”当释读爲“悉言之”,“ 悉”训爲“尽”、“全”或“详细”,承上文“多方”而言,意义上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韩非子·初见秦》云“臣愿悉言所闻”,《史记·龟策列传》记卫平对宋元王云 “大王听臣,臣请悉言之 ”,皆其例。
《说文》分析“悉”爲从“釆”,其字形结构还不清楚。而在目前所见秦汉文字资料中,“悉”字大多是写作上从“米”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的,见于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简 4、马王堆帛书(参看陈松长2001,页41)、汉代碑刻、铜镜铭文(汉语大字典字形组 1985,页74)等。又张家山M247汉简《奏谳书》简210、222的“悉”字亦皆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有意思的是,在汉初文字资料中,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同时又可用爲“迷”字。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第194行下“[人]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也,其日固久矣”(甲本残去),今本《老子》第五十八章作“人之迷,其日固久”,“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迷”之异文。马王堆帛书《刑德》甲、乙本讲到以月晕占候军事,均有如下一段(释文用宽式):“正月晕,兵备载而遂行。两晕及三晕,兵遂行。三晕壹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五晕再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六晕三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其法出入,三岁乃已。”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多被研究者释爲“悉”(参看陈松长 2001,页41),原文实难讲通。“壹/再/三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的主语是“兵”,承前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跟“遂行”相对,显然也当是用爲“迷” 的,即迷路、失道,行军不遂。“迷”字以“辵”爲意符,是从“迷路”的角度造的。中山王鼎“迷惑 ”之“迷”作“粯”,可以看作从“看”、“观察”的角度爲“迷”造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则以“心”爲意符,应该也是爲“迷惑 ”之“迷”所造的本字,跟“悉”之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当爲同形字关係。
在后世字典韵书中,“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往往被收爲“悉”字异体,同时又另有一个“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玉篇·心部》“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训爲“安”,或作“侎”;《集韵》上声纸韵“母婢切”弭小韵以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训“抚”之“敉”和“侎”的或体;而 《集韵》平声齐韵“緜批切”迷小韵、《类篇·心部》则皆训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心惑也”,或体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可见“迷惑”之“迷”从“心”作,后代字典韵书尚有保存。
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推想,在战国文字中, 可能已有“迷”字异体“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的存在。《古玺彙编》2290所收一方楚玺有“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一般释爲“悉”。其实它係“迷”字异体的可能,是难以完全排除的。那麽,在当时人笔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既可以表示“悉”,又可以表示“迷” ,就很容易发生误解了。简文“迷言之”之“迷”字,当本是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表示“悉”的,但在传抄中被误认爲表示 “迷”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其字也随之被改爲更通行的“迷”字了。
“则恐旧吾子”的“旧”容易使人觉得应该是“烦”、“扰”、“劳”或者笼统的“病”一类的意思,但循此思路同样也找不到很合适的词。整理者原读爲“尤”,李锐(2007a、2007)读爲“忧”,陈伟(2007c)、杨泽生(2007)皆读爲“咎”。这些词放回简文中连上下文读起来,均感意义不妥帖。“旧”最直接的读法是依其常见用法读爲“久”,《礼记·儒行》:“哀公曰:‘敢问儒行。’孔子对曰:‘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僕未可终也。”郑玄注:“留,久也。” 似颇可与简文“悉言之则恐久”相印证。但“久吾子”实在讲不通,会否“吾子”文字有误,或其下有脱文,疑莫能定。
(十)、简2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斯)不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佞)
所谓“迁”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研究者多从之。此字除去“辵”旁后所从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跟楚简文字一般写法的“乇”颇有不同之处,但陈伟(2007c)举出以下两个字形爲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老子甲》简23“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橐)”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五)·姑成家父》简7“乇”
另外中山王墓兆域图铜版多见的用爲“尺”之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不少研究者也已指出字当释爲“乇” 而读爲“尺”,其形也跟上举诸形相近,可见陈伟(2007c)的意见在字形上不是没有根据的。但问题是,循此以求,实在没有办法将简文讲通。陈伟(2007c)解释说: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疑当读爲“宅”。宅训居,引申爲“存心 ”。《论语·雍也》:“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上博竹书《君子为礼》1号简:“回不敏,弗能少居也。”可参看。
“斯不宅”恐甚爲不辞。李锐(2007b)读“不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爲“不敏”,按“乇”与“敏”古音悬隔,其说亦牵强难信。简文这种某人表示自谦的说法,古书中除了“不敏”外,还有“不肖”、“无似” 、“不佞”等。将字形跟文意结合考虑,此字当分析爲从“年”省声,读爲“佞”。“不佞”本指没有口才,又用于谦称,泛指没有才能、没有才智。古书中“寡人不佞”、“臣不佞”一类的说法极爲多见,不烦举证。
我们知道,“年/秊”字下半本从“人”声,“人”字竪笔上常加一装饰性的小点,又变爲短横,《说文》遂分析爲从“千声”。楚简中有不少“年”字的下半写得独具特色,其“人”旁末笔故作曲折,例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九店M56简26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三)·周易》简24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五)·鬼神之明、融师有成氏》简 2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二)·容成氏》简28(同篇中此类“年”字多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极近。虽然“年/秊”字下半所从的就是“千”形,但古文字中独立的“千”字,和在其它字中作偏旁的“千”字(或者说“人”字末笔上加装饰笔画之形),似皆没有看到写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形的。所以此字所从的所谓“千”,衹能跟“年”字联繫起来看作其省体。我们将其隶定作从“千”,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战国文字省略变化的种种匪夷所思,我们算是由此字又再次领教了。
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楚除”二二壹: “生子,年。不可远行,远行不返”,李家浩(1999,页899~900;2002,页385)指出“年”当读爲“佞”,指“巧言善辩”,对这两字相通有集中的举证,今具引如下:
“年”、“佞”二字古音相近,可以通用。《左传》襄公三十年《经》“天王杀其弟佞夫”,《公羊传》经文“佞夫”作“年夫”。《论语·宪问》“非敢爲佞也”和《季氏》“友便佞”二句中的“佞”字,定州汉墓竹简本皆作“年”。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十六经·成法》“年辩用知(智)”,“年辩乃止”,帛书整理小组在此二句的“年”下皆括注“佞”,即整理者认爲“年”读爲“佞”。
此外又如《大戴礼记·公符〈冠〉》:“使王近于民,远于年。”《说苑·修文》“年” 作“佞”,亦其例。从上举诸例还可以看出,大概“佞”字的通行是比较晚的事情,所以秦汉出土文献中用来表示“佞”这个词的字都是“年”。简文用从“年省声”之字表示“佞”,正与此相合,并非偶然。
楚简文字中还有以下两个曾被释爲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的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265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楚系简帛文字编》第147页江陵范家坡27号墓竹简2
前者见于包山简的遣策部分,辞例爲“一~缶”,研究者多将其释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或“赴”。但其字与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实有别而跟此所讨论的所谓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相近,李锐(2007b)引此形后说:“黄锡全先生改隶爲从乇。不过相近的遣策简中,信阳简和望山简都有若干‘赴缶’的文例,包山简尚不能排除字误的嫌疑。”其说有理。后者辞例爲“只以爲惪~惪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则似乎有可能与此处的“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一字。是否确实如此,衹能等到有关材料正式全部公布以后再讨论了。
(十一)、简17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淫)”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爲证,解释爲“牵制、约束”。其所引来对比的字形极是,但其字本身显然并非“禁”。徐在国、黄德宽(2002/2007,页436~437)指出,《古老子》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以音近假借爲“禁”,十分正确。楚文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古玺彙编》0252),“淫”字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一)·缁衣》简4)。简文此字与之相较,其中竪上方的右边多出一斜笔,此犹古玺“巠”旁之或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古玺彙编》1979~1981、1983~1984等)。有不少学者已经指出,战国文字“淫”、“泾” 两字形近,多有互讹之例。其上述变化,也正相平行。又如“重”字本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唐虞之道》简19),楚简多变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成之闻之》简10)类形,也是逆向的同类变化的例子。《上博(五)· 三德》简17有一个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据以上所述颇疑当释爲“呈”。俟另考。
(十二)、简25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侮)”和“灋(废)”字
“灋”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又简4、简44略同)。上引字形跟“灋”的另一点不同之处、容易引起怀疑的,是“灋”所从“廌”旁中间的斜笔多由右上往左下弯曲,其笔意跟简文此字右半中间部分不同。但如《(上博(五)·鬼神之明、融师有成氏》简1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郭店《老子甲》简31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尤其是后一例,其相关部分笔意与简文此字亦甚近。总之,此字字形当确有讹误的成分,但我们应结合文意考虑来决定其本来所写的字和所表之词。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整理者原释读爲“悔”,梁静(2008)读爲“诲”,文意均不合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字有用爲“侮”之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十五·鲁庄公有疾章》“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诈)惌(怨)”之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裘锡圭(2004,页93注12)已指出当读爲“侮”。周波(2007)指出,“秦、西汉前期的‘ 侮’字本写作从‘毋’”,“‘侮’字本以‘侯’部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毋’为声符,上古当属侯部。……‘侮’并不以之部的‘每’、‘母’为声符”。简文此字上所从正作“毋”形而非“母”形,当非偶然。
李锐(2007a)引《左传》定公元年:“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爲,不可奸也。”与简文相印证,可参考。此简大意是说,民衆不可轻侮(因爲其力量可以“衆志成城”)。衆人所树立、所支持的,没有人能使之废败;衆人……,没有人能……。
四、结语
经过以上的重新整理工作之后,我感到自己 对本篇行文脉络和全文大意的理解把握,比起初读时来已经好了不少。但由我们的释文和考释也可以看到,全篇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竹简的拼合编联关係还有难以肯定或可调整的地方;有不少对理解文意很关键的疑难字词还需要进一步考释;就是文字差不多都认识的句子,也还有一些意思仍不清楚。凡此皆有待继续研究。正如陈伟(2007c)曾说的,本篇“颇不易通读,需要反复研习、多方探讨”。又如最近梁静(2008)所云:“本篇竹书的研究其实刚刚开始,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我们希望通过本文的工作,引起大家整理研究此篇时对其中讹字、误字等问题的重视,对真正将简文文意讲通的重视,大家共同努力,把本篇的研究推向深入。
2008年3月21日写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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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FANEDD)“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研究”(批凖号 20031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上博简字词全编”(批凖号06AYY001)成果之一。
[1]首一“子”字详本文“考释”部分之(一)。“见”字原作下从“立人”之形,此类字形楚简文字多用爲“视”字,但偶尔也有用爲“见”的例子。本篇没有下作“跪人”形的“见”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到底应该释爲“视”还是“见”需据文意而定。 整理者原皆释爲“见”,完全不考虑楚简文字中“见”与“视”的区别,固然不妥。但后来研究者将本篇此例之外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皆释爲“视”,也是有问题的。下文简20“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人不厌”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后文简13“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于君子”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皆应据文意释爲“见”。
[2]简1“能”字从何有祖(2007a)释。此及下简4的“辠”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亲)”之误字,从陈伟(2007a)说。“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下有两短横,应释爲重文而非合文,从陈伟(2007a)说。“害”读爲“盖”从梁静(2008)释。简4“是”字之释,从陈伟(2007a)、何有祖(2007a)说。“臤(贤)”字从福田哲之(2007)说。但福田哲之(2007)以此字可能与简3中陈伟(2007a)释爲“臤”之字相同爲说则不确,简3中所谓“臤”实係“尃”字。不过,此形在图版上虽左半残去,但其 “又”旁还很清楚,将全字形态与文意结合考虑,应衹能是“臤(贤)”字。
简1末的“辠”字大半已残失,释爲“辠”从福田哲之(2007)说。按此“辠(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亲)”字下当和其后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下一样本亦有重文号,已跟“辠”字大半一起残去。补出下一“辠(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亲)”字后,“亲仁”和“行圣人之道”就都是“贤者 ”所作之事,文意纔能通顺。否则“行圣人之道”就变成了“仁人”之事,其与下句“如夫亲仁、行圣人之道”云云的关係就讲不清楚了。余详本文“考释”部分之(一)。
[3]“不”字仅右上稍残,与本篇多见的“不”字相较并无特异之处。整理者原误释爲“未”,李锐(2007a、2007c)、梁静(2008)皆沿其误。“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当爲“剀”之讹字(参看本文“考释”部分之四),读爲 “岂”。整理者原以爲从“匀”声而读爲“孰 ”,李锐(2007a、2007c)、梁静(2008)皆从之,其音、义皆不合。“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望)”字整理者原读爲“譕”、“谟”,李锐(2007a、2007c)、梁静(2008)读爲“谟”。按“望”即冀望、企望之“望”。
简4“女子”福田哲之(2007)疑读为“吾子”。按简4+20的“则斯不足”与简20+3的“则斯中心乐之”呼应,简文此处的“如子亲仁”云云应与下文的“如夫见人不厌”云云相呼应,以此知简4“子”字之必爲“夫”字之误。如以“子”字读之,“ 亲仁、行圣人之道”的主语变爲孔子,文意实难通。
简20(20.1釐米)+简3(33.2釐米)=53.2釐米,成爲一支近似整简。简3简尾完整,简20简首稍残。但从全简长度和字数推测,简20残去的应衹是第一道契口以上的简首空白部分。小图版上将简20放置得靠下了约两字位置。将其上提与旁边简 19、18、16诸上半段残简的首字对齐之后,可以看到其折断处也正大致都在同一位置,同时简20的下半正可与简3密接。
[4]“中心”二字原作“忠”字下有合文号,也可能当释写爲“忠(中)心”。“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猒―厌)”字从陈伟(2007a)释,其右旁写得近似“女”形(参看苏建洲2007a;又2008,页111),陈伟(2007a)谓“疑是‘犬’形之讹”,可从。
“见”既可用于下对上的谒见、觐见或会见,也可用于上对下的“接见”。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坐章台,见相如。”桓子说自己“见人不厌”,说这话时就是在接见孔子,正可爲其注脚。
[5]“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乎)”字从陈伟(2007b)释。此句详本文“考释”部分之(三)。
[6]简24的“品物”之“品”字从凡国栋、何有祖(2007)释。
[7]上一组简文末说“夫士,品物不穷,君子流其观焉”云云,似是讲君子观察士人而加以选择培养;此简“焉与之处而察问其所学”的“之”、“其”可能就是指上文的“士”,“处”和“察问”的动作的发出者则可能就是上文的“君子”,故将第二组简文接于第一组之后。两组中间当有缺简,或第四组中的简15、简5,以及最后所附4支零简中的简9、简21,其中有当插入此两组之间者。
[8]简16及后文简10“处”字,并从李锐(2007a、2007c)释。简16及后文简18、17的“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察)”字,并从陈伟(2007b)释。简16、简18的两“学”字,原释文并缺释,陈伟(2007b)皆释爲“教”。“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盖)”字隶定从苏建洲(2008,页209~210)说,读爲“盖”从李锐(2007a、2007c)说。
简16的“察问”与简6的“听之”相呼应,是将其遥缀、连读之证(其间难有一简以上的缺文,故不分别视爲残去下段与上段的两简)。简16(21.5釐米)+6(24.1釐米)=45.6釐米,中间有约7字的缺文。整理者原将简6上端残断处视爲中间一道契口,小图版按此位置放置后,下端距简末约还有两字缺文。按从竹简残断形态观察,也完全可能末端残断处即最下一道契口,其后衹残去竹简空白部分,并无缺文。
[9]“名”字整理者原释爲“明”,此从何有祖(2007b)改正。何有祖(2007b)引《论语·泰伯》:“大哉,尧之爲君也!巍巍乎,唯天爲大,唯尧则之!蕩蕩乎,民无能名焉!”朱熹《集注》:“言物之高大,莫有过于天者,而独尧之德能与之準。故其德之广远,亦如天之不可以言语形容也。”解释“名”爲“形容”,可从。
李锐(2007a、2007c)标点断句作“桓子曰:女(若)夫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仁),人之未察亓(其)行(?)凥(处),可明而智(知)与(欤)?”梁静(2008)仅简6、简10连读,标点断句作“桓子曰:‘若夫仁人之未察其行处,可名而知欤?’”按“仁人之未察”下当逗开,意爲仁人之未被他人所认识到。其下接着问“那麽其行爲举止,可以形容出来而使人知道吗?”“行处”大概与“行止”相近,当本指“行动与停留”,又可笼统指“行爲动作举止”。
[10]此及后文简2、简15“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矣)”字整理者原皆直接释作“矣”,此从苏建洲(2007c;又2008,页111~112)说改释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爲“矣”。“又”上用缺文号代替之字图版不清楚,整理者原隶释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亲)”,陈伟(2007a)据郭店《语丛四》简8中的两个用爲“窃”之字释爲“窃”。待考。
简10所谓“唯”字与本篇其它“唯”字之形对比如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其主语当爲“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仁)人”,观下文自明。仁人“以其物”和邪伪之民(“邪伪之民”的释读详本文“考释”部分之四)“亦以其物”正相对言。前一“勿”字整理者原释爲 “易”读爲“赐”,断句作“亓(其)易(赐)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覤)之民,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亓(其)勿审二逃者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观于民”,梁静(2008)略同。李锐(2007a)释读断句作“亓(其)易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民,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亓(其)勿(物)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密)二逃(道)者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观于民”,李锐(2007c)释读断句作“亓(其)易。与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民,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亓(其)勿(物)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密)二逃(道)者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观于民”。均未看出前一“亓(其)勿(物)” 跟后文“亦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以)亓(其)勿(物)”的关係,故影响了对前一“勿”字的正确释读。此两“勿”字原形如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与前文简8“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比较,其下还多出部分笔画。何有祖(2007a)以爲下从“心”,刘信芳(2007)疑“从‘毛’而笔画有省减”。
[14]简7“不”字下用缺文号代替之字和后文简17“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前用缺文号代替之字分别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閑)”。梁静(2008)指出两形当爲一字,可信。此处说“仁人”“不 □也”,后文简17说“邪伪之民”“□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卫―?)”,二者应正相对而言。其形左从“土”,右下从“甘”形(“口”旁中多一笔),右上所从不明。待考。
以下简26之文“好睘隹聚”云云意多不明,本来难以决定其位置。但简26与简14必当拼合,拼合后成爲一支近似完简。而简 14的“抑邪民之行也”,“抑”表转接,正上与简 7的“仁人之道”相呼应,由此可以断定简7与简26的连读关係。
[15]所谓“隹”字原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大沈厥湫石)同,跟“印/色”字形混同。
[16]“肉”字从侯乃峰(2007)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味)”字多被释爲“昧”。按此字也见于《上博(二)·容成氏》简21,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下从“甘”形,与下从“日”的“昧”(如《上博(四)·内礼》简8“昧”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不同。郭店《老子丙》简5“味”字将“口”旁写在“未”旁之下作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即在其“口”旁中再加一饰笔而来。“味”意爲“喫 ”、“进食”,古书多见。
[17]“处”上之字释读爲“择”是何有祖(2007b)的意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整理者原释爲“危”。“杆”字从何有祖(2007a)释。“剀(岂)”字从何有祖(2007c)释。
“岂不难乎”覆上文“仁人之道”而言。“抑……”则表转接引出下文。“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殹―抑)”字之释详本文“考释”部分之(六)。
[18]“此与仁人二者也”承上收束总结“邪民之行”。此处对“邪民之行”不可能有很多论述,因爲下文孔子说“邪伪之民,其术多方”,因而难以“悉言之”,经过季桓子请求后纔加以详细列举,故知此处“抑邪民之行也”与“此与仁人二者也”之间当仅爲对“ 邪民之行”的笼统敍述,不可能有长达一简的文字。以此知简11之必当紧接在简14之后连读。“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弍/贰/二)”字之释详本文“考释”部分之(七)。
[19]“与”、“民”二字从何有祖(2007b)释。
[20]“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吾)”及本简下一“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吾)”字从陈伟(2007a)释。“悉言之”详本文“考释”部分之(九)。
简11与22密合拼接爲一支完简。简11末字整理者原释爲“安”,研究者一般直接释写爲“焉 ”与上连读。图版上此字的右下方完全看不到笔画,其实应改释爲“女(如)”属下读。
[21]“皇”读爲“况”从李锐(2007a、2007c)说。“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乎)”字从陈伟(2007a)释。“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佞)”详本文“考释”部分之(十)。
[22]用缺文号代替之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读爲“礼”。何有祖(2007b)释爲“图”,谓即“从者从心”的楚简常见的图字写法。似皆难信。此字下从“心”旁、“心”旁之上爲“口”旁均可定,再上面部分图版上可辨者似爲两横笔和两竪笔交叉的“井”字形。待考。
[23]简19与简17拼合成爲一支完简。简19以“邪伪之民”引起下文,以下简17、简13分别有三个“此邪民也”,皆分别爲对其前所敍述“邪伪之民”之表现的总结。
[24]简首“皆”字从何有祖(2007a)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当)”字从何有祖(2007d)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皆)”字从陈伟(2007a)释。“与”字从何有祖(2007c)释。
[25]此句多断读爲“行年,民久闻教,……”。如此则“行年”上当有缺文,那麽简18与17的连读似就成问题了。但古书“行年”多见,绝大多数说“行年若干”,从来不见“……行年”即“行年”下可单读逗开的说法。再考虑到后文归结爲“此邪民也”,此处再説“民久闻教”,“民”字也嫌语涉重複(另外两个“此邪民也”其前皆无“民”字)。故此“民”字恐不能如字读。由此可知“行年”与下“民久”连读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亦即其上没有缺文,可紧接在简17之后。“弥”与“民”古音声纽相同,韵部脂、真阴阳对转,两声系辗转相通不乏其例(参看高亨、董治安1989,152页【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与迷】条、549~550页【弥与眯】、【弥与敉】、【弥与迷】条, 398~399页【弭与弥】、【弭与敉】、【渳与泯】条),因此考虑“民”可读爲“弥”。“弥”常训爲“长”,“弥久”近义连用意爲“长久”,古书多见。汉人笔下多见“历载弥久”的说法,“历载”与“行年”都是“经历的年岁”之意,可相印证。又疑此可能当断读爲“行年民,久闻教”,“民”字如何解释待考。
[26]所谓“恭”字原缺释,释爲“恭”是何有祖(2007a)的意见。图版上仅可辨“心”与“廾”旁,其上是否还有笔画则难以断定。
[27]简18(21.5釐米)+简13(27.3釐米)=48.8釐米,简13末有两字残缺(及简末空白),拼合后近似完简 。
所谓“兼”字原释文未释。 何有祖(2007b)指出即后文简15两见的整理者原释爲“拜”之字,可从 。但“拜”字之释恐不可信,此隶作“兼(?)”也衹是权宜的办法。待考。
[28]“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色)”、“僕”读爲“朴”从李锐(2007a、2007c)释。“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字之释从陈伟(2007b)说,读爲“忌”从李锐(2007a、2007c)说(陈伟2007b读爲“欺”)。
“见于君子”之“见”意爲谒见,拜见。“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李锐(2007c)疑读为“慑”。按《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小人“狎大人”与君子“畏大人”相对,即“不畏大人”。读爲“慑”的好处是可与此引“畏”相印证,但感觉“ 慑”之常训“惧也”之“恐惧”、“慑服”义似嫌程度过重。又疑“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可读爲“摄”。“摄”常训爲“整”,亦训爲“收”、“敛”,有自我整饬、收敛、约束一类意思。《左传》襄公十四年:“不书,惰也。……书于伐秦,摄也。”杜预注:“能自摄整。”
[29]本组的3支简,简27即全篇末简,简5和简15均接近完简,仅末端残去两字左右。3支简有可能皆应连读。简15的“知不行矣”与简5的“知无不乱矣”似结构相同,前后呼应;简 15与简5相连处的文句“此(与“此以”义近)民□□□,爲信(?)以事其上”,简5与简27连读处的文句“□□是察,求之于中”,似皆可能爲能够成立的句子。但由于简5和简15句意多不明,又存在缺字,以上推测实难以肯定。今暂分开释写不连读。
[30]此字右半从“手”可以肯定,左半所从不甚清晰,似与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拜)”或“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拜)”所从皆不类。
[31]“君子”下至此的简文原释文断句有误,此从陈伟(2007a)说改正。
[32]所谓“兼”字原未释,何有祖(2007a)指出应与本简下文原释爲“拜”之字同,可从。
[33]此字整理者原释爲“信”,但其右半与“信”所从“人 ”旁或“千”旁皆不类,似爲从“今”。待考。
[34]“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冠)”字从何有祖(2007a)释。
[35]此字原形见本文“考释”部分之(二)。何有祖(2007b)释读爲“迅”,係由误认其右下所从之“尾”旁爲“西”而来。待考。
[36]末字“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之下半已残,也可能就是“与”字,不一定还从“廾 ”。
“爰”字原考释如字读,实讲不通。“爰”当读爲援引之“援”,简文意谓,仁人在上,所援引(举荐、提拔)的也是仁人,不仁之人也就无由进仕了。“爰”字原作如下之形: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110“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二)·从政甲》简5“愋”)、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三)·仲弓》简13用爲“缓”之字)。楚文字标準的“爰”中间多作四笔,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鄂君啓舟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包山简174);或省而少一笔,如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上博(三)·周易》简54、55用爲“涣”之字);再省一笔,即成以上最简形的“爰 ”。李锐(2007a、2007c)改释爲“寽”读爲“励”,梁静(2008)从之,恐不可信。战国文字确定的“寽”字和“寽” 旁中间都衹作一斜笔形(参看黄德宽2007,页2466~2469),与“爰”尚区别明显。
[37]“帀(师)”从何有祖(2007a)释。
[38]“君”字从李锐(2007a、2007c)补。“蟡”字整理者原释爲 “
孔子-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
苏建洲(2007b)指出:“简23的字形与其他简颇有差异,看缩小图版更加明显,而且如整理者所说此简‘上下端皆残’(页221),目前看不出有证据证明简23属于《孔子见季桓子》的一部份。”其说可从。今将此简附于篇末。
[39]“民氓”之“氓”从陈伟(2007b)读。末字李锐(2007a、2007c)、梁静(2008)皆补爲“所”。按此字尚残存头部笔画,其形与“所 ”不类。余详本文“考释”部分之(十二)。
此简“民”字、“所”字的写法皆与本篇多见的写法不同,其文意也跟本篇讨论的重点看不出有多大关联。此简当亦未必属于此篇,今将其附于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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