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化-楚辞新知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楚辞新知


(浙江大学历史文化遗産研究院)
1949年以后考古出土及发现的楚简已多达二十余批,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发现,其内容除了常见的遣册、卜筮记录外,还有大量的先秦古书,数量之丰富,内容之珍秘,已超过孔子壁中书、汲冢竹书,必将深远地影响学术研究。
目前已发现的楚简的年代,大致上与屈原生卒年代及楚辞(不包括汉人模拟之作)的创作年代相当。同爲楚地文献,某些内容之间的相互印证,可以揭示楚辞赖以成长的文化背景。因此,出土的楚简资料对于解释、校读《楚辞》和研究《楚辞》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经过本人整理,共发现有五篇楚辞类作品,其中《凡物流形》一篇已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七册发表,另外四篇将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八册发表。这五篇作品皆不见于今本《楚辞》,从体裁和句式看,也比今本各篇显得更具原始性。相信这批早于屈原时代的楚辞资料之公布,必将对楚辞研究和中国文学史起到积极作用。
今以整理上博藏楚辞简时所得所思,提出拙见,以求证于同好。
一、兮
“兮”作爲语气词,或在句中表停顿,或在句末,歌咏时起舒缓迟延作用,相当于“啊”,所以只用于诗词歌赋中。在诗歌中大量运用语气词“兮”,成爲语言形式上一个显着特徵,是《楚辞》的一大特色。但是,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中的楚辞作品看,没有一例写作“兮”,皆写爲“可”。例如《李颂》第1简:
相吾官树,桐且怡可(兮)。
剸外置中,衆木之纪可(兮)。
寒冬耆凔,燥其方落可(兮)。
鹏鸟之所集,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时而作可(兮)。
木斯独生,榛棘之间可(兮)。
亘植兼成,欦其不还可(兮)。
再如《鹠鷅》:
子遗余鹠鷅含可(兮),鹠鷅之止含可(兮)。
欲衣而恶枲含可(兮),鹠鷅之羽含可(兮)。
子何舍余含可(兮),鹠鷅膀飞含可(兮)。
不织而欲衣含可(兮),……
篇中之“可”,其用法皆同《楚辞》中习见的语气词“兮”。毫无问题,两者肯定是同一个“词”。
那麽,如何理解两者的关係呢?
《说文》:“兮,语所稽也。从丂、八,象气越亏也。”许慎以爲是会意字,从古文字构形分析,“兮”字当是会意兼形声字,实从“丂”得声。而“可”字也从“丂”得声,《说文》:“可,肎也。从口、丂,丂亦声”。可见“兮”、“可”都是从“丂”音孳生,实出一系。所以,从虚词的角度去理解,“兮”、“可”两字可以看作是通假关係。从读音上去考虑,楚简中这裏的“可”应当读爲“呵”。《老子》:“渊兮似万物之宗”、“荒兮其未央哉”、“儽儽兮若无所归”、“寂兮寥兮”等诸“兮”字,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皆作“呵”,是“兮”通“可”读爲“呵”的最好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有汉简《诗经》,内容属于《国风》和《小雅》,今本的“兮”字,简文全部写作“旖”,即相当于古书用作语气词的“猗”(“猗”、“旖”相通例子古书证甚多)。王引之在《经传释词》卷四中曾指出,古书用作语气词的“猗”和“兮”是同一个词。他所引例子如《书·秦誓》:“断断猗”,《礼记·大学》引作“断断兮”;《诗·魏风·伐檀》:“河水清且涟猗”,汉石经“猗”作“兮”等,皆其例。从文字构形分析,“旖”、“猗”皆从“奇”声,而“奇”从“可”得声,还是属于“丂”音一系(参见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
如果简单地从古音角度去看,这即是“jqx”读爲“gkh”的关係,至今吴方言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从深层次的角度去想,“兮”字写作“可(呵)”或“旖(猗)”未必一定是通假关係,它是否与方言用字有关?是否《楚辞》本来都是用“可(呵)”字,今本作“兮”字是后改的?因爲经过汉代的整理,古书的地方差异已失去原貌,我们研究当时的用字规律,往往缺少可靠的前提。所以,我想“兮”字问题还是值得进一步去研究。
二、只
《楚辞》中还经常见到语气词“只”,特别是《大招》篇,每句句末皆用“只”字,如:
魂乎无南!南有炎火千里,蝮蛇蜒只。
山林险隘,虎豹蜿只。
鰅鱅短狐,王虺骞只。
魂乎无南!蜮伤躬只。
《诗经》中也有将“只”用作语气词的个别例子,如《鄘风·柏舟》:“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说文》:“只,语已词也。从口,象气下引之形。”可见东汉时的许慎已经将“只”看作语气词。洪兴祖补注《大招》的“只”,也是引用《说文》之话语。《说文》段玉裁注谓:“矣,只,皆语止之词。” 陈奂《诗》传疏亦说:“凡只,或在句中,或在句末,皆爲语词。”关于用作语气词的“只”字,似乎从未有人怀疑过。
过去对古文字的“只”字构形不明,直到包山楚简的出土,才始我们真正认识了“只”字的构形。李家浩先生在《信阳楚简中的“杮枳”》一文中,对信阳楚简中的“枳”字、包山楚简中从“只”的几个字作了很好的论证,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楚简的“枝”字皆写作“枳”,再次得到证实。《韩诗外传》二卷二十三章:“阴其树者,不折其枝。”郭店楚简《语丛四》作:“利木阴者,不折其枳(枝)。”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弟子问》作:“赖乎其下,不折其枳(枝)。”上海博物馆藏简楚辞《李颂》:“乱木曾枳(枝)”与《楚辞·九章·橘颂》:“曾枝剡棘”则可以互相证明。枳,读爲“枝”,见《广雅·释木》:“枳,枝也。”
楚简中“只”字与从“只”的字写作下列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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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楚辞新知上博简《鬼神之明》、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彭祖》、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郭店简《尊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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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楚辞新知包山简、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上博简《鬼神之明》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郭店简《语丛(四)》、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郭店简《唐虞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古书中习见的语气词“也”,在楚简中有多种构形,如下所引:
1.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上博简《缁衣》、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上博简《性情论》
2.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郭店简《唐虞之道》、 文化-楚辞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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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上博简《缁衣》
3.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郭店简《成之闻之》,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郭店简《六德》
“也”字写法各异,这裏既有书手的原因,也有底本来源的关係。
从上引例子来看,在楚简中有的“也”字写法与“只”字的构形极其相似,特别是第三例“也”字加了饰笔,与“只”的构形几乎完全相同: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成之闻之》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六德》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鬼神之明》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彭祖》
因此,“也”“只”産生讹误的机率非常高。如果同意《楚辞》中的“也”字讹误成“只”这个看法,那麽在《楚辞》中用作句末语气词的“只”,其实就是常见用作语气词的“也”字,一点也不深奥难懂。《诗经》中的“只”字,亦应作如是观。
三、乱
《楚辞》中往往在最后总结全篇要旨那一段的开首谓:“乱曰”云云,如《离骚》:“乱曰:‘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蒋骥《山带阁注楚辞》注“乱曰”时指出:“乱,乐之卒章也。”这种看法似乎由来已久,如《国语·鲁语下》“其辑之乱曰”韦昭注:“曲终,乃更变章乱节,故谓之乱。”
对“辞”字的解释历来研究楚辞者大都不脱以上窠臼,爲什麽乐之卒章曰“乱”?王逸注值得重视,他说:“乱,理也,所以发理词指,总撮其要也。”洪兴祖补注也说:“乱者,终理一赋之终。”顔师古注《汉书·孝武李夫人传》“乱曰”时亦说:“乱,理也,总理赋中之意。”实际上他们皆是以“理”训“乱”,即训诂学上的所谓“反训”。“理”、“治”义同,“乱”训爲“治”是训诂学上作爲反训的一个很着名例子,《尔雅·释诂下》:“乱,治也。”《古文尚书·泰誓》:“余有乱臣十人”即训爲“余有治臣十人”,书证有一大堆。
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今本《楚辞》中的“乱”会不会是一个讹误字呢?先师于省吾先生就曾经在课堂上指出过,《楚辞》中的“乱”字实爲“辞”字之讹。出土的楚简使我们认识了楚文字的“乱”字,写作: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见包山楚简、郭店楚简和上博楚简等,构形与魏正始石经古文“乱”字同,长沙出土楚帛书写法亦同,信阳楚简写作 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是其省体。刘雨先生在考释信阳楚简时已经指出:“‘乱’又可通‘辞’。《楚辞》每言‘乱曰’实即‘辞曰’。‘辞’又可通‘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亦治也。”(见《信阳楚墓》附录)。刘先生说得很好,但他把“乱”与“辞”看成是通假关係则不妥,两字应属讹误。其实于师在1934年出版的《双剑誃尚书新证》卷一《皋陶谟》“乱而敬”条下早就指出:“‘乱而敬’《史记》作‘治而敬’,‘治’与‘敬’词不相属,义不相反,《说文》籀文‘辞’从‘司’,金文‘治’作‘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或‘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与‘辞’通用。‘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与‘乱’形似而讹。旧说训‘乱’爲‘治’非的诂也。”儘管此处未涉及《楚辞》中的“乱”,但已经把“乱”、“辞”相讹误的原因说得很清楚了。特别需要指出,在郭店楚简中,《老子》甲本的“乱”字构形更省作“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 ,与“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字更容易致误了。“辞”、“乱”相讹,其实在古书中就有这方面的例子,《逸周书·皇门》:“不屑惠听无辜之乱,乱是羞于王。”显然此处“乱”训“治”是讲不通的,因此王念孙在《读书杂志》中将两“乱”字皆改爲“辞”,下“辞”字上移下文“乃维不顺之”五字入之。他的看法,在清华楚简中已得到证实(清华楚简有《皇门》篇)。在浙江大学藏楚简《左传》中,也发现了“辞”字写作“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与“乱”字讹误的例子。
如果上述看法成立,那麽《楚辞》的“辞曰”意义需要重新解释。我以爲,“辞”当读爲“嗣”。“辞”字籀文作“文化-楚辞新知
文化-楚辞新知,”与“嗣”皆从“司”声,例可相通。《书·文侯之命》:“闵予小子嗣。”魏三体石经“嗣”作“祠”;《周礼·春官·大祝》:“一曰祠。”郑注:“郑司农云:‘祠当爲辞。’”是“祠”、“辞”、“嗣”相通之例,此不赘举。《说文》:“嗣,诸侯嗣国也。”嗣,作爲名词,有继承、接续之意,《尔雅》:“嗣,继也。”作爲副词,有接着、随后的意思。“嗣曰”之意,随后之语也,与前人所说的“乐之卒章也”一点也不矛盾。
(编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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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文化-楚辞新知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