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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小说讲述了为了寻找天然药物的药物研发员傅云深与前往欠发达地区进行医学调研的外科医生朱旧相遇后,开启的一段相爱相杀、相互治愈的恋爱故事。
《南风知我意》小说节选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与你再相逢,千言万语,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
朱旧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那个梦了。
她又看到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的自己,被人像垃圾一样丢进内卡河里,“咕咚”一声,激起一圈圈水花,寒冬里刺骨的河水令她瞬间清醒,她拼命地挣扎,扑腾着,呼喊着,可夜色那样浓黑,天地寂静,夕阳下温柔静美的内卡河转眼就成了一座荒岛,唯有她绝望的呼救声在夜色里响着。
很快,水波一点点漫过她的头顶,灌入她的耳、鼻、眼、嘴,胸腔肺腑被挤压得生疼,呼吸渐弱,她的身体在下沉,她微睁着眼,看着刺目的鲜血染红了河水……
“Mint,Mint!”
一只手温柔地拍着她的脸,掌心的温度令她下意识贪恋,她握住那只手,紧紧地抓住。
她缓缓睁开眼,便对上季司朗关切的眼神。
“你还好吗?
做噩梦了?”
他抽出纸巾,给她擦拭额上细密的汗珠。
朱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紧抓住他的手,他的手背被她的指甲掐出了深深的痕迹。
“抱歉。”
她松开手,转头看了眼窗外,季司朗的车已经停在了一栋宅院外。
季司朗说:“你脸色很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再约时间吧,我现在送你回去休息。”
她昨晚有一台漫长的手术,没休息好又一大早起来去美容院、女装店折腾了一番,本来季司朗说她跟平时一样随意点就好,但她觉得,该有的基本礼仪不能少,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朱旧用“你在跟我开玩笑吗”的表情瞪了他一眼,打开车门,下车。
季司朗说:“哎,你真OK?”
朱旧说:“不就有点睡眠不足吗,我没那么娇弱。”
季司朗忍不住笑了,“那倒也是。”
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爬过雪山,滚过沙漠,穿越过原始丛林,在非洲那样艰苦的环境里医疗救援一待就是一年,混在他们一堆男人中间,从没让人照顾过。
这是朱旧第三次来季家,走在这个静谧古朴的园林里,她再一次感叹:“季司朗,你们家的人真是每天都活在民国时代。”
难以想象,在离中国这么遥远的旧金山,竟然藏了一座江南园林。
是真正的江南园林,几进几出的庭院构架,九曲回廊,一泓碧波,一砖一瓦,无一不是古色古香,身处其中,有一种时空穿越感。
季家的生活做派也复古,男人们在外打拼事业,女人们穿着旧式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家相夫教子。
季家原是江南望族,在民国时期举族迁到旧金山,生意越做越大,到季司朗这代,已是第四代。
只是季司朗这个人,为人极为低调,哪怕亲近如朱旧,也不知他的家庭底细。
她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听到他说他奶奶、母亲、婶婶们,自从结婚后就没有再出去工作过,她立即就想甩手走人。
最后还是季司朗再三给她保证,结婚后,她依旧可以做她任何想做的事。
第一次来季家,她是以他女朋友的身份。
而这一次,他带她过来商量婚事,量身定做礼服,选首饰。
他们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季家人的婚礼流程也极为繁杂,季司朗又是长子,因此格外隆重。
光宴席就两场,中式西式各一场。
朱旧想到那些繁复的流程与应酬,头都大了。
季家宅院的偏厅里。
季母与季司朗在喝茶,偶尔低声说几句话。
朱旧站在屋子中央,张开手臂,任由做礼服的老裁缝拿着皮尺在她身上量来量去,先是中式礼服尺寸,接着又换婚纱设计师来量。
她抬头望着屋顶,眼神怔怔的,思绪一下子就飘出了好远……
记忆里的场景与眼前的重叠,那年冬天,她也是这样张开双臂,站在灯光璀璨的婚纱店里,让人帮她量尺,深蓝色眼睛的英俊设计师夸她的身材比例很好,穿他设计的婚纱一定非常美。
她听后,转身朝坐在她身后微笑凝视着她的男人得意地炫耀……
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直至有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好了,朱小姐。”
量完尺寸,又是选搭配的首饰。
季母对这些很讲究,桌子上层层排列了十几只宽大的丝绒盒子,里面陈列着琳琅满目的首饰,有搭配中式礼服的也有搭配婚纱的。
她一一询问朱旧的意见,她说什么朱旧都说好看,心不在焉的语气惹得季母面色有点不快。
朱旧也知道,作为新嫁娘,又在长辈面前,自己的态度很不对,可此刻,她只觉得疲惫,没有力气强颜欢笑。
折腾了好久,总算完事。
朱旧轻轻呼出一口气。
季司朗看出她神色恹恹,同母亲打过招呼,便将她拉走了。
季司朗的卧室在二楼,里面有个小阁楼,整整一屋子的书,很多难买的医学专业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朱旧进了房间,就直奔阁楼,上楼梯的时候,她忘记自己正穿着高跟鞋与长裙,步子跨得大,鞋跟踩着了裙子,“砰”的一声,她整个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万幸,她才刚踏上三个阶梯。
正在煮咖啡的季司朗回头,难得见她狼狈的样子,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
“季司朗!”
朱旧疼得龇牙咧嘴,怒吼。
季司朗将她扶起来,才发现她的小腿被刮伤了,有血迹渗出。
“我去拿医药箱。”
朱旧坐在沙发上,踢掉碍事的鞋子,抬手,“刺啦”一声,脆弱的丝质长裙被她撕掉了一大截。
季司朗拿着医药箱回来时,看到地上的长裙残片,摇头叹道:“啧啧,这么漂亮的裙子,就被你给糟蹋了。
Mint,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你的属性真是女人吗?”
朱旧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你要验证下吗?”
“OK,OK。
当我没说。”
季司朗在她面前蹲下来,为她处理伤口。
酒精棉擦在伤口上,朱旧哼都没哼一声,季司朗抬头看了她一眼,眸中浮起一丝心疼。
他低头,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吹拂了几下,又捧起她被高跟鞋摩擦红了的脚背,轻轻地揉着。
朱旧看着季司朗温柔的神情与动作,忽然伸手捧起他的脸,四目相对,她漆黑的眸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低声喃喃:“季司朗,你别这样啊,我会爱上你的。”
良久,季司朗勾了勾嘴角,说:“你不会。”
朱旧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倒在沙发上,心里哀叹,又失败了,每一次都骗不到他。
她伸手盖在眼睛上,真有点累了。
季司朗转身,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双平底鞋,给她穿上,忽然说:“Mint,委屈你了。”
朱旧睁开眼,见他语气神色都特别认真,愣了愣,她坐起身,轻快地说道:“哪里委屈了?”
她指着他,一本正经地背诵医院里那些护士对他的赞美之词,“Doctor季,仪表堂堂,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温柔体贴,专业一流……”
季司朗哭笑不得地打断她,“喂!你背书呢!”
朱旧再接再厉,“哦,还是钟鼎世家!委屈?
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咧!”
季司朗摇摇头,“但不包括你。”
他顿了顿,正色道:“如果你觉得困扰,现在还来得及。”
朱旧也收起嬉笑表情,说:“司朗,你知道的,没有人能逼我做我不愿意的事,你不用有负担。”
有一句话她没说,也知道他不爱听。
这一点帮忙,哪里算得上委屈?
她的命都是他给的,如果不是他,三年前的撒哈拉沙漠里,她早就死了。
是他把埋在黄沙里的她挖出来,明明都缺水,他却用小刀划开皮肤,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她干枯的嘴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她等到了最后的救援。
这一份恩情,她一辈子铭记。
而她能为他做的事情,实在是寥寥无几。
所以在得知他被家里逼婚逼得困扰不堪时,她提议,要不,我俩凑一对?
他非常震惊。
虽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但他从小受家族影响,知道婚姻对一个中国女人意味着什么。
可朱旧对他说,她这辈子原本也不打算结婚,她并不在意那些虚无的名声。
“我还欠你一样东西。”
季司朗转移了话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品,举着它递到朱旧面前,单膝跪地,凝视着她的眼睛,用特别温柔的声音说道:“朱旧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朱旧看着他手中的戒指以及他认真的神色,瞪他,“喂,季司朗,入戏太深了啊你!”
季司朗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满眼坚持。
朱旧抚额,“好吧好吧,我接受。”
她伸手去抓戒指,却被季司朗避开,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还俯身在她的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
朱旧身体一僵。
季司朗抬头时表情忽然一换,勾起嘴角冲着她眨眨眼,“Cut!怎样?
够拿影帝了吗?”
朱旧抬脚就踹他,“去死!”
若不是知道他压根不喜欢女人,与她的婚事也不过是被家里逼得急了掩人耳目,她真要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
“你真该改行去做演员。”
朱旧又躺倒在沙发上,打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非常漂亮的祖母绿,哪怕她这种不懂玉石的人,也瞧得出来是年代久远的珍品。
她想起什么,说:“季司朗,这戒指不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吧,那我可不敢随便收。”
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他。
季司朗按住她的手,毫不在意的语气:“我们家别的不多,这种不知什么年代的玩意儿倒是多,你拿着玩呗。”
啧啧,这口气!朱旧没跟他争,但她也不会真的收下,因为她平日里从不戴首饰。
先拿着吧,回头再还给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戴戒指。”
她转了转戒指,忽然低声说。
季司朗讶异了,“第一次?”
怎么会?
她明明……
“嗯……”朱旧翻了个身,将手掌盖在眼睛上,嘀咕道:“我好困,睡一会儿。”
他嘴角动了动,但没有再问。
取过沙发上的薄毯,搭在她身上。
他们吃过晚餐后驱车离开,季司朗送朱旧回家,他还要回医院,车离朱旧的公寓还有一段距离时,她让他停车。
正是旧金山最美的秋季,她住的那条街非常安静,道路两旁种植了高大的银杏树,这个季节,叶子都黄了,落了一地,特别美。
朱旧很喜欢听鞋子踩在树叶上发出的悉悉率率的细微声响,那是独属于秋天的声音,她最喜欢的季节。
夜里有点凉了,她紧了紧风衣,伸手插进衣兜里时,摸到了一个东西,是季司朗给她的那枚戒指,她拿出来,对着路灯看了看,那种少见的绿色真的非常非常美,就连不喜欢首饰的她都为它心动。
大概是女人对戒指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吧。
她想起季司朗在她下车时问她的那个问题,你真的是第一次收到戒指?
她知道他意有所指,是啊,曾结过一次婚的女人,怎么会是第一次戴戒指呢?
可她并没有撒谎,当年啊,那人对她求婚时,用的不是戒指,而是一块腕表,他亲手制作的,表盘是一片深蓝色的星空,在黑夜里会发出璀璨的星光。
朱旧拍拍脸,让自己从回忆里抽身。
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一些画面,与记忆中的太重叠,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蛰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片段。
可是,都过去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金黄色的银杏叶子,过不了多久,这些叶子就会慢慢落光,秋天会过去,寒冬会来临,春天也就不远了。
很多事情,就像季节一样,翻一页,就成过往。
晚上她竟然又失眠了,哪怕满身的疲惫。
她的失眠症有很多年了,早些年,最严重的时候,她整夜整夜睡不着,索性爬起来看医书。
再年轻的身体,这样熬久了,也撑不住。
后来就开始吃药。
季司朗知道了教训过她,说她自己是医生,难道不知道药物对身体的极大损伤吗?
她来旧金山后,与季司朗住的公寓离得近,他就常拉着她去晨跑,周末只要不上班,就拖她去爬山、攀岩、远足。
户外运动一向也是她所喜爱的,她也就乐得跟他一起。
失眠症慢慢有所缓和。
在床上折腾了许久,朱旧爬起来,从床头柜翻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的药片,吞下去。
第二天起来,精神还是有点不太好。
她想了想,将才到下巴的短发扎成个马尾,用皮筋绑得紧紧的。
当年在医学院,班上有个日本女生,每次考试前在图书馆复习,总是把头发紧紧地绑成个高马尾,她说皮筋绑紧扯着头皮,可以让人在疲惫时稍微清醒精神点。
朱旧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好像,真的是这样。
进了医院,她换上白大褂,直接去了重症病房。
前天手术过的病人,还在沉睡中,她做了术后常规检查,嘱咐护士时刻密切关注病人状况。
金发碧眼的护士小姐点点头,走出病房的时候,忽然对她说:“哎,Mint,你今天看起来,特别、特别青春。”
她指了指朱旧的小马尾。
朱旧微愣,笑着说:“谢谢。”
青春?
二十九岁的女人,可以用很多词语来形容,但无论哪一个,似乎都跟青春不搭边。
快下班的时候,季司朗走进她的办公室。
“一起晚餐?”
朱旧从病例本上抬起头,“你这么闲?”
季司朗说:“我今天没事了,再说了,再忙也要吃饭呀。”
朱旧又低头翻着病例本,“我加班,你去吧。”
季司朗没有走,拉了把椅子在她面前坐下来,伸手将病历本盖上,“停一下,跟你说件事。”
朱旧皱眉看他,但还是静静等他开口。
“我们去亚马孙度蜜月,怎样?”
“季司朗……”朱旧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季司朗立即改口:“我的意思是说,趁这个机会,你正好休个假。
你看,这两年来,你一次假都没有休过。”
朱旧神色稍缓。
“而且,南美丛林你不是一直很想去吗?”
朱旧被他说得有点心动起来。
确实,南美亚马孙丛林,一直都是她心之向往的。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长假很是奢侈。
而婚假,确实够名正言顺。
虽然这桩婚事,看起来有那么点荒诞。
朱旧说:“我考虑一下。”
季司朗见到她心动的神色,满意地离开了。
朱旧在医院里待到九点才下班。
医院离住的地方不是很远,她一直步行上下班。
走上公寓楼的台阶时,忽然听到有人叫她。
“Mint。”
朱旧抬头,便看到有个人影正从台阶上站起来,他的面孔逆着光,直至他走到她面前,她才认出他来。
“Leo?”
朱旧惊讶地看着来人。
“好久不见了。”
“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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