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人民起义
爪哇人民起义是亚洲人民开展的民族解放斗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却沉重打击了荷兰殖民者的统治。
爪哇是“千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最主要的岛屿,呈狭长形,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除生产稻谷、玉米、橡胶、甘蔗、椰子外,还盛产著名的金鸡纳霜、咖啡、油棕、可可、各种香料等热带作物。16世纪初,贪婪的西方殖民者接踵而至。1602年荷兰三级会议批准成立“联合东印度公司”,并授予该公司拥有东起好望角、西至麦哲伦海峡广大地域内的贸易垄断权,还准予在该区域内招募军队、建筑炮台、发行货币、任免官吏,以及向外国宣战和缔结条约。从此荷兰殖民者对东南亚展开了一系罪恶的武装侵略和野蛮掠夺活动。由于安汶岛和班达岛的居民暗中反对东印度公司压低香料收购价格,将豆蔻等卖给其他国家的商人,荷兰殖民者把班达岛1.5万居民杀戮殆尽,安汶岛居民也从15万减至5万人。1619年,荷兰侵占雅加达,并以此作为侵占整个爪哇岛和其他岛屿的中心据点。爪哇岛上的马打兰王国、万丹王国等土著政权先后沦为荷兰的殖民地或保护国。荷兰殖民者还大搞肮脏的奴隶贸易,甚至到中国东南沿海劫虏居民为奴。为了适应资本原始积累和商人集团的利益,东印度公司采取垄断贸易制、强迫供应制、强迫种植制以及奴隶劳役制等超经济剥削手段,对爪哇人民进行了敲骨吸髓的压榨。为反抗殖民统治,爪哇人民展开了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如1666—1669年望加锡人民反荷斗争、1676—1679年特鲁诺佐约领导的反荷起义、1683—1707年著名的苏拉巴蒂反荷大起义、1750—1755年的万丹人民起义。1798年东印度公司解散,印尼由荷兰政府直接统治。
1806年,拿破仑占领荷兰,爪哇成为法国属地。1811年英国侵略军占领爪哇,并于1816年将爪哇归还荷兰。但这时的爪哇已不是荷兰一家独霸的天下,停泊在爪哇各港口的商船中,英、美两国居多,荷兰被远远甩在后边。缺乏本国工业基础的荷兰无力与工业发达的英美等国竞争,加上刚摆脱拿破仑的控制,国库空虚,迫切希望从海外殖民地广进财源。
为此,荷兰殖民者决定以百倍的疯狂从爪哇这块失而复得的肥肉上吸吮脂膏。于是,荷兰殖民当局又重操东印度公司时代的剥削手法,继续推行竭泽而渔的野蛮掠夺政策。殖民者巧立各种苛捐杂税,到处设关立卡。殖民者还严格限制封建王公的权力,并蚕食其领地,禁止封建主把土地租给外国种植园主,预收的租金也必须退还,这严重侵害了封建主们的利益,引起他们极大的不满。1825年7月20日晚,殖民当局不顾日惹苏丹之子蒂博尼哥罗的反对,用大炮把其领地上的穆斯林坟墓轰平开路。具有反荷思想的蒂博尼哥罗逃往斯拉朗,在那里树起了起义大旗。